物资入库储存领用调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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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入库、储存、领用、调拨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物资入库、储存、领用、调拨

管理制度编号

LHZ/NKZ13-1

受控状态

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编修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保障仓库物资保管安全、有序、规范,提高仓库工作效率,规范公司总仓库和分仓库之间的物资调拨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原材料仓库、外协库、供应库、成品仓库等物资的入库、物资储存过程中的保管、物资的领用等管理工作。公司所辖不同成品仓库之间储存物资的调拨管理。

第3条权责划分

1. 企业将物资储存在外单位的,采购员建帐后上交由财务部单独设账进行监管。

2. 储存在仓库的物资,由仓库负责建帐保管,财务部进行监管。

3. 储存在生产现场的物资,由生产部负责保管。

第4条物资储存原则

1. 物资储存限量管理。

2. 实行凭证查验。

3. 专人保管,设明细账卡登记收发货,核对实存量。

第5条物资摆放规定

1. 储存在仓库的物资,按照物资的品牌、型号、规格、颜色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在相应储存位置挂上相应物品的《材料卡片》,收发频繁的物资需在进出便捷的库位储存。

2. 不同批次入库的同类型物资,要注意摆放,应满足“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摆放,相同规格品名的物资不能放在两个仓库内。

3. 对暂存、受托加工的物资,应单独储存和记录,避免与公司物资混淆。

第2章物资分类

第6条A类物资:关键或价值较高的零部件。

柴油发动机、变速箱、取力器、离合器总成、高压水泵、油泵、油马达、高压油管、油缸、气缸、液压阀类、电控箱、线束、标志灯、示廓灯、警示灯、风机、集成块、集成液压系统、汽车二类底盘、罐体总成、垃圾箱总成、清洗机总成。

第7条B类物资:重要或价值一般的零部件。

离合总泵及分泵、动力胶垫、制动管、骑马螺栓及其压板、离合器壳、油箱、储气筒、空滤器、消声器、轴承、轴承座、仪表、感应器、电控盒、各种电气开关、钢材、手动换向阀、推拉软轴、散热器总成、测压软管、滤清器、手动泵、水冷却器、高压水管、油封、转速表传感器、外协库所有制品。

第8条C类物资:低值易耗品,月末不参与盘点。

橡胶板类、胶条、扎带、线夹、扫刷、滤网、夹布水管、油管、油料、气体、

油漆涂料、标准件、铭牌、随车工具及不属A类、B类的其它未列出物资。

第3章物资入库、储存、领用管理

第9条物资入库

1. 仓库工作人员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便于物资的入库工作。

2. 仓管员根据“采购物资送检、检验报告、入库单”核对物资的规格、型号和名称,清点物资的数量,确认无误后将物资按摆放规定储存在指定货位,并在《材料卡片》上增加实际入库数量。

3. 对于橡胶类、液压类、电器类零部件入库时应特别注意做出入库时间标识。

4. 对于已售产品退货的入库,仓管员应根据销售部填写的产品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经由品管部进行检验,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第10条储存保管

仓管员应随时检查存储的物资是否过期变质、残损、超储积压,帐、表、物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人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11条物资领用

1. 公司的领料凭证及适用范围如下表所示:

序号领料凭证适用范围

1 《领料单》适用于公司员工的零星领料

2 《生产计划单》适用于生产部按照生产计划所需的整体领料

3 《委外材料出库单》适用于协助外协厂家加工所需的领料

4 《三包配件领料单》适用于售后服务部三包所需的领料

5 《销售发货通知单》适用于售后服务部配件外售时的领料

6 《调拨单》适用于分库从总库的领料

2. 仓管员对领料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用途、领用部门、数量以及相关的审批签字信息等,审核无误后才能发料。

3. 领用物资时,领用人必须同发料仓管员办理交接手续,当面点交清楚,并在领料凭证上签字

4. 仓管员应按“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的原则发料(特别是橡胶类、液压类、电器类零部件的发料)。发料应坚持核对单据、监督领料、汇总剩余物资库存量的原则。

5. 仓管员应妥善保管所有发料凭证,避免丢失。

6. 仓管员及时将物资领用的情况在物资出库流水账上生单审核,做到随出随录。

第4章仓库调拨管理

第12条物资调拨

1.公司统一拟订调拨申请单格式,售后服务部根据物资库存量及市场销售形势,填写《调拨单》(一式四联),一联由分仓库保存,一联由售后服务部保管,一联上交财务部,一联由仓库保管。

2. 分仓库调入物资时应及时清点并办理入库手续,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

3.总仓库根据售后服务部提供的销售出库单,关联生成发货单和出库单,报财务部入账。

4.各分仓库应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记录库存物资账。

5.分仓库每周应盘点库存物资并向售后服务部报送《库存月报表》。

第5章物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

第13条物资的安全管理

1.仓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入库人员均需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必须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出仓库,并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2.仓管员应做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房的安全设施,存货的防水、防火和防盗等是否正常,对于异常情况,需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以作出改正。

3.仓管员按照财务要求及时记录所有货物进出仓账目情况,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发现账目与实物不符时,需找出原因;系人为原因造成的,根据金额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并要求赔偿(1000元以下的赔偿20%,1000元以上的赔偿10%),对玩忽职守、情节恶劣者予以除名处理。

4. 仓库、贵重物品的钥匙由仓库工作人员专人保管,不得转借、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更不得随意配制。

第6章物资账目管理

第14条物资账目的范围包括“采购物资送检、检验报告、入库单”、领料凭证、存货明细账以及台账等。

第15条所有入库物资,均需将收、发数量登记后结出余额随时与实存数量进行核对,并做到卡实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第16条将每天出入库数量及时登录ERP系统。

第7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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