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公布日期】2006.11.03•【文号】•【施行日期】2006.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积极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说明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0六年十一月三日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第一章“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十五”时期民政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十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全国各级民政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灾害应急救助有效实施,经常性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建立,优抚安置改革不断深化,民间组织稳步健康发展,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全面推进,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婚姻殡葬管理等其他工作都有新进展,“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民政任务基本完成,民政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民政事业发展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相适应;资金投入不足,福利服务设施陈旧简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偏低,部分救助和优抚对象生活相对困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相适应;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执法手段不强,管理不够规范,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工作条件差,与日益繁重的发展任务不相适应。
“关于制定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说明”的讲话

“关于制定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说明”的讲话同志们:《中共省委关于制定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讨论稿)》,是在省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研究起草的。
运录同志主持省委常委会对《建议》稿进行了多次讨论,并就《建议》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重大问题提出了重要意见。
《建议》稿还广泛征求了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党内老同志的意见,听取了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
《建议》形成的过程,是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比较好地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
《建议》经过这次全会审议通过后,将由省人民政府据以编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明年年初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后,颁布实施。
现在,我受省委常委会的委托,对《建议》作如下几点说明。
一、关于“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和“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建议》指出,“十五”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比较快、效益比较好、结构逐步改善、协调性逐渐增强的时期,我们全面完成了“十五”计划的主要任务,为今后又快又好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这些判断是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难得机遇,办成了许多多年来想办而没有力量办的事;我们成功地防止了“非典”疫情的进入,战胜了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挑战;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措施,有效抑制了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实现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总的来看,“十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六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全省经济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预计2005年全省生产总值可达1800亿元以上,比2000年增加80%以上,“十五”期间全省经济年均增长10%左右,比“九五”快1.3个百分点左右;2005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分别可超过350亿元和60亿元,分别是2000年的2.33倍和4.78倍。
“十二五”时期湖南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十二五” 时期湖南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域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区域发展格局。
当前,我省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平衡、城镇化滞后的问题仍然存在。
省委九届十次全会提出,按照优化提升环长株潭(3+5)城市群、加速崛起湘南、扶植发展大湘西的要求,优化空间布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这将是今后五年我省实现跨越发展、富民强省战略的必由之路。
一、区域协调是湖南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以“四化两型” 为引领,统筹推进环长株潭(3+5)城市群、湘南地区、大湘西地区协调发展,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崭新思路,也是我省坚持在发展中转变,以转变促发展,推动经济社会走上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1.世界普遍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区域经济与全球经济协调发展,既是各国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更是当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当中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也1是我国在促进与改善双边或多边关系中所坚持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策略。
一方面,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本国内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各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合理的空间规划及特定区域的有效管理。
在空间规划方面,德国、荷兰与日本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比较长的空间规划历史,如德国关于空间规划的法律最早可以追溯到1900 年的《萨克森建筑法》。
在对人口过密地区、欠发达地区、生态地区等特殊地区的管理方面,发达国家的主要做法,是通过立法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和组织保障,通过实施控制、鼓励等区域差别政策推动后发地区产业发展。
这方面最具典型意义的是美国的西部开发和国家公园管理制度。
美国西部开发是世界上落后地区成功开发的典型;而它的国家公园制度是世界上建立最早的国家公园制度,已有130 多年的历程,经过多次革新,体制相对完善,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在美国自然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美国国家公园系统共有20 个大类288 个单位,主要可分为自然区域、历史文化区域和休闲消遣区域,约占全美总面积的%。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001年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2001至2005年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时期。
“十五”计划是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向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本纲要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述政府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方向,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的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宏观环境 1、实施“十五”计划具有坚实基础。
“九五”期间,面对亚洲金融危机、有效需求不足和自然灾害频繁等困难,全省人民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九五”计划预期的主要目标可以基本实现。
——国民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预计到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692亿元,五年年均增长9.7%,比全国年均增长速度高出1.4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达到318亿元,年均增长9.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620元,年均增长9%,在全国各省市中的排位上升了两位。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三次产业结构由31.9:35.9:32.2调整到21.1:39.8:39.1。
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10.8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上升3.9和6.9个百分点。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由6.1%提高到12.6%。
——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有效缓解。
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51亿元,年均增长15.3%。
交通、电力、水利、通信、城建等一批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相继投产,新增高速公路406公里、铁路264公里、发电装机容量302万千瓦、35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1400万千伏安、程控交换机容量550万门、城市日供水能力115万吨。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5•【字号】长政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长政发〔201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长沙市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纲要》的总体要求,做好本区、县(市)及单位、行业的专项规划,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第一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基本建成两型城市和实现全面小康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发展环境第三节总体要求第四节主要目标第二章实施全域功能分区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第一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第二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第三节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第三章坚持消费、投资和出口协调拉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第一节推动消费转型升级第二节促进投资合理增长第三节积极扩大对外贸易第四章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第一节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二节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第三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第四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第五节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第五章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加快城市国际化进程第一节推进城市功能现代化第二节加快建设“数字长沙”第三节提升城市发展品质第四节提高城市开放水平第六章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第一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第二节推进城乡产业融合互动第三节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第七章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一节建设大河西先导区第二节推进资源节约第三节改善生态环境第八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第一节推进科技创新第二节推进教育强市第三节建设人才强市第四节优化创新环境第九章大力推进文化发展建设国际文化名城第一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第二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第三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第十章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第一节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第二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第三节协调发展社会事业第十一章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一节创新社会管理体系第二节加强社会法治化建设第三节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第十二章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一节构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第二节加快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体制机制第三节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1月16日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制定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长沙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谋划和具体部署,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组织和团结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湖南省位于中国中部地区,是国家经济大省之一、为了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湖南省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该纲要旨在指导湖南省在2024年至2025年期间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首先,湖南省十一五规划将着力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湖南省将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同时,鼓励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湖南省还将加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湖南省十一五规划将注重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
湖南省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
同时,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农村新经济主体,推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农村产业链延伸。
湖南省还将加强乡村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第三,湖南省十一五规划将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
湖南省将积极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金融、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等现代服务业。
湖南省将打造服务业创新发展的高地,培育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和品牌,提升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同时,湖南省还将加强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第四,湖南省十一五规划将致力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湖南省将加强区域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支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构建有竞争力的城市群和产业集群。
湖南省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建设成为内陆经济开放高地。
同时,湖南省还将加强对外开放,争取更多的对外合作机遇,全力推动湖南经济的全方位发展。
最后,湖南省十一五规划将注重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
湖南省将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服务水平,促进全民健康和社会安全。
湖南省还将加强就业扶贫工作,努力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全面发展。
湖南省还将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总结起来,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旨在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
湖南省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

湖南省“十一五”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发展规划未来五年是我国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 也是交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了适应新的更高的规定, 使我省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连续发展的轨道, 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根据交通部《“十一五”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发展纲要》,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公路概况我省现有公路里程88200公里。
总里程中有高速公路1403公里, 二级及以上公路7497公里, 国省道干线公路13934公里(国道5002公里, 省道8932公里), 水泥路面15853公里, 沥青路面15372公里。
共有桥梁488321延米/13449座, 其中特大桥37520延米/21座, 大桥143749延米/801座。
现有渡口76处。
我省公路管养体制是条块结合模式。
所有公路分为省公路局系统养护23731公里、省高管局系统养护1750公里(含环路公司203公里)、地市县乡公路处系统养护62719公里三大部分。
本规划所包含的路网范围为省公路局系统管养的干支线和县乡处系统管养的省道。
二、“十五”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一)取得的成效“十五”期间, 全省公路系统认真贯彻交通部32字公路工作方针, 扎实抓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全省公路路网结构不断完善, 服务水平得到很大提高。
重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全面加强公路平常养护工作通过加大养护管理力度, 实行防止性养护, 不断减少水泥路面接缝失养率、沥青路面坑槽数等重要指标, 明显地延缓了路面病害的发展, 保证了路况稳定。
干线公路好路率从“九五”末的78.0%提高到“十五”末的81.9%, 省养干支线公路好路率从“九五”末的68.9%提高到“十五”末的74.6%。
2.不断提高沥青路面大中修工程设计标准和工程管理水平五年来, 干线公路累计完毕路面大中修6495.0km, 干线公路年平均大中修比例为9.84%。
湖南省民政厅文件

湖南省民政厅文件湘民办发…2006‟31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各市州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湖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主题词:民政“十一五”规划△通知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直有关单位民政部办公厅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2006年5月29日印发- 2 -湖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民政部《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精神,特制定《湖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民政工作情况“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与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全省民政事业进一步发展,“十五”计划目标基本实现。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
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到2005年底,全省已经初步建立起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每年有10%左右的群众得到了民政部门的救助。
一是城市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
到2005年底,享受城市低保140万人。
5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7.82亿元;保障人数由2000年15.47万人增加到2005年140万人,增长了9倍;人均月补差由2000年20多元提高到2005年66元,提高了3.3倍。
全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低保政策法规体系,地方财政投入建立起自然增长机制,低保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
二是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有效。
全省共投入救灾资金13.5亿元,年均救助灾民200万人次左右,累计完成恢复重建住房50.2万间。
全省- 3 -建立“慈善超市”136个,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1600个。
三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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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基础教育方向:普及和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
强化政府责任,健全投入保障机制,促进基础教育资源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办学条件和人口受教育年限的差距。
重点: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以及薄弱学校、困难学生倾斜。
推进现代远程教育,提高教育资源共享水平。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证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抓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
加快发展幼儿教育。
重视特殊教育。
目标:到2010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8%以上,升学率达到85%以上。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职业教育方向: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技能实用型人才为重点,优化教育结构,创新办学模式,完善培养机制。
重点: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推进职业教育资源重组,加强职业学校专业调整,支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设在市县一级面向农家子弟的职业技术教育。
重视成人教育、老龄人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形成大众化、社会化终身教育体系。
目标:“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
———高等教育方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本专科教育。
重点:实施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加强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建设,提高办学质量。
抓好部分高校新校区建设。
完善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监控机制,实现高等教育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
目标: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在校人数达到175万人。
———教育改革方向:突出教育公平,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持续发展。
重点:依法鼓励、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实现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公平竞争、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坚持义务教育由政府负责,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高等教育稳步实行办学成本分摊机制。
改革招生制度、考试制度和评价制度,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建立健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鼓励自主创业。
25、建设人才强省方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大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投入力度;加快人口大省向人才强省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持。
重点:围绕党政管理、“三化”建设等领域,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科技人员。
积极引进国内外智力,重点建设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队伍。
重视发挥老龄科技工作者作用。
健全人才市场体系,消除人才体制障碍。
建立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和奖优惩劣的人才激励机制。
加快湖南人才市场项目建设。
目标:“十一五”期间,人才总量达到460万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9万人。
八、资源环境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6、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节约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保障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合理利用资源方向:加强政策引导,创新节约模式,推广节约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重点:大力节约能源。
优化产业结构,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开发和普及推广节能技术,实现技术节能;加强资源开采、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实现管理节能。
推广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
抓好钢铁、有色、电力、交通等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引导商业和民用行业节能;严格执行节能法规和能耗标准,完善节能政策机制。
大力节约矿产。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强化资格认证和许可管理,严禁乱采乱挖,坚决遏制“五小矿”;加强贫矿尾矿资源及共生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引导、鼓励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控制一般采选矿和原矿外输。
大力节约用水。
制定和修改行业用水定额,推广节水设备、器具和节水技术,加强大中型灌区、城市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启动节水工程。
大力节约土地。
有效保护和利用国土资源,严控非农用地增量,盘活存量。
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鼓励农村废弃地整理。
发展城市节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发展农村集中型住宅。
加强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探索建立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补偿机制。
推行木材、水泥、金属材料节约使用,禁止无实用性的过度包装,规范并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和使用。
目标:到2010年,万元GDP能源消耗下降20%,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率提高到48%,耕地保有量5658万亩。
———发展循环经济方向: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在生产、生活等各个环节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
重点:加强冶金、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节能降耗。
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推动行业、企业、产业链、产品链之间的延伸和耦合。
发展拆旧回收市场,支持废旧金属再生利用和废旧家电、计算机、电池和其他电子产品回收利用。
抓好汩罗、永兴、益阳等循环经济试点,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完善发展循环经济财税政策,建立各类排放物回收处理收费制度。
加强不能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目标:到2010年,废弃物处理率达到75%,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5%。
专栏十一:循环经济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强调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代际公平,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反馈式流程。
在这个流程中,从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一部分经废物利用等技术加工分解形成新的资源返回到经济运行,另一部分经环境无害化处理后形成无污染或低度污染物质返回自然环境,由自然环境对其进行净化处理。
循环经济的基本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以“3R原则”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是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操作原则。
27、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并重,强化监管,综合治理,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生态建设方向:坚持事前保护和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和有偿开发,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的趋势。
重点:建设生态公益林管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
加强湘西地区生态建设。
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区、洞庭湖湿地区、四水上游重点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控制性保护,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目标:“十一五”期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00平方公里。
———环境保护方向: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强化城乡污染控制,改善环境质量。
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加大城市大气中颗粒物特别是细颗粒物防治。
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湘江等主要河流及洞庭湖排污控制,突出抓好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岳塘)、衡阳水口山、长沙三叉矶、湘西花垣等工矿区污染治理。
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和市场化,稳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强化城镇污染控制。
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控制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产生的面源污染。
实施重点矿区综合整治,加大矿区环境恢复治理和执法力度。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
完善地方环保法规,加强执法监督。
目标: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
农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九、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发展促和谐、以公平求和谐、以制度保和谐。
28、重视人口事业发展方向:全面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重点: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人口素质,确保人口安全,建立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健全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度重视和做好老龄工作,加强老年人活动中心二期、敬老院、老年大学等老年人设施建设。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保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工作;改善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保障残疾人权益,改善残疾人康复、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
保障劳动者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劳动执法监察,突出解决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违反规定加班加点、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目标:“十一五”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到2010年总人口控制在7000万人以内。
29、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手,着力解决城乡就业、收入分配、居民消费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劳动就业方向: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规模。
重点:发展适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