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主体性的研究综述
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主体性及其作用

切经济活动 由 国家 和 集 体来 组 织 , 成 了等 、 、 的 习 养 靠 要
的同时 , 也获得了独立的市场主体 地位 。随 着市 场经济 的 进一 步发展 , 民 的独立 性得到 了逐 步的增 强 , 农 在勤 劳致 富愿望 的驱动下 和激 烈 的市场竞争 的 压力下 发挥 出越来 越 明显的独立性作用 。 其 能动性表现 为在 勤劳 致富过 程和 社会 主义新 农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 民的主体性解读
其 自主性表现 为有 自主选 择职业和劳 动方 式 、 自主支
配 自己的劳动对 象和 劳 动成 果 、 自主安排生 产 活动 、 自主
一
、
选择进 入市场参与市场竞 争、 自主参 与农村基 层政 权组织
的民主管理 和 自我管 理等 等 的权 利 。农 民在 双层 经 营体 制 的制 度安排下获得 了土地 完整 的长期使 用权 , 依据这 个 权 力 , 民在市场 经济活动中具: 自主 、 农 有 自立 的独立 地位 ,
主义新农村乃至农 业 现代 化过程 中所 体现 的创业 意识 和
创 新精神 ; 另一方 面表现为 以创 造性 的思 维去创造新 事物 并 通过 实践使 自己 的生存 、 受和 发展 的条件 不断 改善 。 享 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将农 民的个人利益 与其劳 动、 劳动成 果 紧密地联 系在一 起 , 因而 极大 地 激发 了农 民 的生产 积 极 性 , 现出极 大的生命力 , 表 农业生产 获得了空前迅 速增长 。
【 中图分类号】3 12 7
【 献标识码 】 文 A
以农民组织化重建乡村主体性: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基础

以农民组织化重建乡村主体性: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基础引言概述: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其中农民组织化重建乡村主体性是乡村振兴的基础。
乡村主体性的重建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并推动乡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农民组织化重建乡村主体性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加强农民组织建设1.1 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是农民组织化的重要形式,可以促进农民的集中力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
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需要加强组织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农民理解合作社的好处,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合作社的运营管理。
1.2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组织化的另一种形式,可以促进农民的专业化生产和经营。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信息,帮助农民了解市场需求,并组织农民进行合理的生产和销售计划。
1.3 建立农民互助组织农民互助组织是农民组织化的基础,可以促进农民之间的相互帮助和合作。
建立农民互助组织需要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管理支持,鼓励农民共同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问题,形成良好的互助氛围。
二、加强农民培训和教育2.1 提供农民技术培训农民技术培训是农民组织化的重要手段,可以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管理能力。
提供农民技术培训需要制定培训计划,选择合适的培训内容和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设施和师资力量。
2.2 推广农民教育农民教育是农民组织化的另一种形式,可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综合素养。
推广农民教育需要制定教育计划,选择适合农民的教育内容和方式,并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2.3 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教育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教育是农民组织化的重要内容,可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
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教育需要制定教育计划,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和方式,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支持。
三、加强农民合作与交流3.1 建立农民合作网络建立农民合作网络可以促进农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享经验和资源。
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地位的实证研究

兴 趣 、 格等 ) 制 度环 境 因素 的 双重 影 响 。 性 和 农民 要 获 得 的
信 息包 括 两大 方面 : 是 国家宏 观 的政 策信 息 ; 是 有关 本 一 二 村 新 农 村建 设 的具 体情 况 。 者 的结 合 构 成 了农 民 对 于 新 二 农 村 建 设 的 知情 状 况 。 农 村 建 设涉 及 许 多 与农 民 切 身 利 新 益相 关 的经 济 问题 , 证农 民 知情权 的实现 , 保 不仅 有 利于 农 村 民 主 的发展 . 且有 利于 新农 村 建设 的顺 利进 行 , 而 并防 止
21 农 民对 新农 村建 设 知情及 认知 状况 . 辩 证唯 物主 义 告诉 我们 , 内因是 变 化的 恨据 , 因是 变 外 化 的 条件 。 农 村建 设顺 利 进行 并 取得 成功 的 关键在 农 民 , 新
因 为 农 民 是 农 村 的 主 人 。 内 因 。 农 民 参 与 的 前 提 则 是 获 是 而
本 次调 查 采 用 抽样 调 查 的 方 法 , 以陕 两 杨 陵 全 部农 户
为抽 样 总体 , 用 多段抽 样 的方 法选 择 调查 样本 , 用 问卷 采 运 调 查 和访 谈 法 收 集 资料 , 发 放 问卷 9 共 6份 , 回收 有 效 同卷 共计 9 5份 , 收率 9 %。 回 9
有关 农 村建 设 的 研 究较 多 , 都 可 以 划 分 为 2种 基 本 但 研 究取 向 . “ 民 本位 ” 即 农 的新 农 村建 设 和 “ 庄本 位 ” 村 的新 农村 建设 。 众多 学者 及政 府 均持 “ 农民 主体 说 ” 者 是 “ 民 或 农 本位 论 ” 认 为 农 民 是新 农 村 建设 的 主体 , , 新农 村 建 设 要 坚 持为 农民 服 务的 思想 , 从 农村 实际 出 发 , 足农 民 实际 需 要 满 要和福 利 . 重 农民 的 意愿 , 尊 各项政 策 要 考虑 农民 的承 受 能 力。 综合 国内外 学 者的 发展 理论 , 笔者 采 用 2个指 标作 为 新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主体性建构的几点思考

R e l f e c t i o n s o n F a r me r s ’S u b j e c t i v i t y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u n d e r t h e
Ba c kg r o un d o f t he C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Ne w S o c i a l i s t Co u nt r y s i d e
因为要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 还要求农民必须具备符合时代特征和历史特征的信仰、 担当、 正义感和 创新精神。如此一来 , 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决定我国农 民的主体性还必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收 稿 日期 : 2 0 1 3一 o l 一1 8
基金项 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 目“ 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 ( 编号 : 1 2 A Z D 0 3 2 ) 作者简介 : 牟成文( 1 9 6 5一) , 男, 湖北荆州人 , 法学博士 , 哲学博士后 , 华 中师范大学科学社 会主义研究所所长 、 教授 。
第 2期
牟成文
新农村建设 背景下农 民主体 性建构的几点思考
Vo 1 . 46 No. 2 Ap r . 201 3
新农村建设 背景下农 民主体性建构 的几பைடு நூலகம்思考
牟成 文
( 华 中师范大学 政治学研究院 , 湖北 武汉 4 3 0 0 7 9 )
摘要 : 当下探 讨在 新农村 建设 背景 下我 国农 民应该具有 怎样 的主体性 , 如何来建构这 些主体性将会 为社
MOU Che n g we n
( I n s t i t u t e o f P o l i t i c a l S c i e n c e , C e n t r l a C h i n a N o r m a l U n i v e r s i t y , Wu h a n , Hu b e i 4 3 0 0 7 9, C h i n a )
论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农民的主体性作用

认为 , 在新农村文化建设 中, 政府 的领导 和主导作用与
农 民的主体性作 用要 融合 起来 , 者不 可偏 废。高扬 二 农 民的主体性 , 让农 民 自觉融入新农村文化 建设之流 ,
充 分 发 挥 农 民的 自主 性 、 动 性 , 能 实 现 新 农 村 文 化 能 才
建设 的历史和现实任务 , 为建设和谐新农村增添力量 。
一
农 民的主体地位 , 二者都不可偏废 。 相对 于农村新 文化 建设这 一客 体 , 民 的主体性 农
表 现 为 既 是 新 文 化 建 设 的权 益 主 体 、 与 主 体 , 是 农 参 也
、
农 民应是 新农 村文化 建 设的 主体
1 新农村文化建设对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 . 广大农村是孕育 传统 文化 的摇篮 , 搞好 新农 村文
革发展 的重大决策部署 中 , 明确把 “ 农村文化进一步繁 荣 , 民基本文化权益得 到更好落实 ” 农 作为农村改革发
展 的 目标任务 , 分说 明 了党 中央 对社会 主义新 农村 充 文化建设 的重视 。如何更好地推进社会 主义新农村文 化建设 , 更好地 满足 广大农 民群众 的文 化需 求?笔者
20 年 l , 08 0月 党的十七届 三 中全会 通过 了《 中共 中央关 于推进农村改革 发展重大 问题 的决定》, 次把 再
“ 三农 问题提到 了前所未有 的高度 , ’ 在党推 进农村 改
服务手段 , 对 经济 巨大 的刺激 作 用 是不 容 忽视 的 。 其
而且 , 区域文化 也逐渐成为部 分地方的重要产业 , 些 有 地 方的特 色文化产业甚 至已经成为当地农 村经济 的主 要 来源 , 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 是农
浅析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体和国家三者的利益结合起来 , 明白其中“ 一荣俱荣, 一损
俱损” 的道理。
民主不仅是一种权利的分配模式, 其实也是一种责任 的分配模式, 在乡村民主的贯彻过程 中, 有利于农民成为 理性的负责任的个人, 从而有机地协调个人与集体、 个人 幸福与国家进步的密切关系。村民自治机制使农民充分 享有自主管理的权利, 但权利之外就是那份沉重的责任: 为建设和谐社会新农村尽一份力量。因此推行乡村治理 模式的改革, 将会调动农民自身的积极性 , 加强他们建设
解决的。
导者, 肩负着重要的职责, 农村的发展需要政府给予必要 的扶持与输血, 但是政府不是万能的, 政府不能代替农民
做一切事情,三农” “ 问题的解决, 农村社会的发展。 新农村 的建设。 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农民自身的奋斗, 而乡村的 村民自治机制 , 其实就是调动农民积极性最有效的途径。 产生农村问题的原因很多, 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 是不 恰当的管理模式打消了农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积极性。 农民的自主性得不到发挥 自然就会产生一系列的“ 三农” 问题。而今天中央大力推行村民自治制度 。 其实就是调动 农民的积极性 , 发挥农民的主体性, 从而使他们将个人、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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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农民工的生力军作用 . 营造更好的环境, 推动农民工资
本回归, 让他们把反哺家乡的热情. 转化为新农村建设的 生产力和创造力 ; 构建“ 引智” 平台, 推动农民工人才流动, 吸引他们在家乡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降低城市“ 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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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指出: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 “ 群众路线和群
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主体性
摘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认识农民主体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条件下,农民主体性既包括了政治主体与市场主体,又包含了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这些主体性作用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关键词:新农村;农民主体性;政治主体;价值主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因此,认识农民主体极其重要。
所谓主体性是指人从自己的主体地位出发以不同方式掌握客体所表现出来的功能特性,它包括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等基本特征,这些特征可外显为人的自觉行为。
农民的主体性是农民作为活动主体的一种质的规定性,是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农民的自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
他们“不仅仅是被动地寻求生存,更进而追求自我全面发展与活跃地表现主体的力量。
”对于我国农民的主体性,既要从现实中去理解,更要从历史的高度去认识。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国农民主体性既包括了政治主体与市场主体的统一,又包含了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
一、政治主体政治主体反映了我国农民的政治地位,我国农民是国家的主人,而不是被治理的对象。
在传统的封建社会,农民从来就不是权力的主体而是客体,“民”在任何时候都是被怜悯的对象,“君”才是主宰。
农民的利益和权益常常被侵犯和剥夺,因此造成了无数次惨烈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
20世纪我国革命的实质是农民革命,但它的性质是与传统的农民战争完全不同。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阐述了农民的政治主体地位:“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
将来还要有几千万农民进入城市、进入工厂。
如果中国需要建设强大的民族工业,建设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
”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从制度操作层面保证农民政治主体地位和作用的贯彻实行并不成功。
人民公社体制长期存在,这是政社合一的经济高度集中、政治高度集权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农村农民的活力受到了严重的束缚。
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政府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乡镇政府,开始筹划乡村社会的自治权,并推行村民自治制度,这是新时期农民确立政治主体地位的重大举措。
乡村振兴中的农民主体地位与作用
乡村振兴中的农民主体地位与作用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民在乡村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
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权益、推进乡村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作用。
一、农民在乡村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是以农民为主体,农民的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首先,农民是国家农业发展的基石。
农业对于国家经济和农村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农民作为农业的从业者和受益者承担着农业生产的重要责任。
其次,农民是广大农村居民的代表。
农村是农民的家园,农民对于乡村发展的愿景、理念和需求了如指掌,他们是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和实施的重要参与者。
最后,农民是乡村文化的传承者和保护者。
乡村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振兴中的传承与发展中,农民具有独特的作用和地位。
二、农民在乡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乡村振兴的核心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农民在乡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首先,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他们舍小家,为大家,通过艰辛的劳动,为国家提供粮食和农产品,保障了国家的粮食安全。
其次,农民是乡村旅游业的推动力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休闲度假需求的增加,农村旅游业正在蓬勃发展,而农民作为乡村旅游的主要经营者,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再次,农民是农村产业发展的支撑力量。
在乡村振兴中,发展农村产业是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农民作为农村产业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持续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民在维护农民权益中的作用乡村振兴要实现真正的全面发展,就必须保障农民的权益。
农民在维护农民权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他们是维权行动的主体。
在土地流转、农产品销售、劳动权益等方面,农民需要积极参与维权行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次,农民是政府政策制定的重要参与者。
政府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即民主决策要更多地反映农民的利益。
最后,农民是社会组织的重要成员。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主体性的“四个缺失”探析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主体性的“四个缺失”探析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这一背景下,农民的主体性问题备受关注。
尽管各级政府对乡村振兴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投入,但是农民主体性的不足和缺失问题却依然存在。
本文将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四个方面来探析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主体性的“四个缺失”,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政治缺失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治理尚未得到有效推进,导致农民在乡村事务中的参与度不高。
一方面,乡村基层组织的民主选举制度不够健全,导致少数人垄断了权力,农民无法有效参与决策。
政府在制定乡村振兴政策时,往往缺乏对农民利益的深入了解,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政治缺失成为制约农民主体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针对政治缺失,需要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乡村民主选举制度,让农民能够真正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实现农民的政治主体性。
二、经济缺失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经济发展是关键的一环。
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农民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并未得到有效提升。
一方面,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制度不健全,导致农民在经济活动中的参与度有限。
大量的外来资本进入农村地区,对当地的农业和农民的生产经营方式造成了影响,导致农民的经济主体性受到挑战。
为了解决经济缺失问题,需要加强对农民经济活动的支持和引导,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和转型,完善土地流转和产权制度,确保农民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三、文化缺失文化是乡村振兴的核心,但是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文化缺失问题依然存在。
一方面,农村地区文化设施不完善,农民的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导致农民在精神层面的拓展不足。
大量城市化人口涌入农村地区,带来新的文化冲击,加剧了农村文化的多样性和融合问题。
为了解决文化缺失问题,需要加强对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和自我认知,保护和传承农村文化传统,促进城乡文化交流与融合,让农民在文化领域能够发挥更大的主体性。
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
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摘要:农民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劳动者,是农村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通过搞好宣传、加强培训、注重学习、以人为本等等方式把他们培育成新型的农民,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发挥他们的主体性作用。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农民;主体性自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来,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由于建设新农村的一切客观条件都已具备,建设新农村要求必需的公共和私人投资,也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进行。
因此,从总体上来说,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但是,不可否认,目前有些地区脱离实际,一味搞形象工程,搞运动化,搞指标化,没有使建设成果惠及农民,反倒加重了农民负担,新农村建设工作并没有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农民成了旁观者,因而影响了建设的实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自上而下的一种惠农行为,这种建设扶持只有得到广大农民自下而上的响应,直接的参与和监督,成效才可以期待。
否则,政府再怎么设计出美好适用的规划,再怎么增加几十万、几百万的拨款,若离开了农民的主体,就是无米之炊,是完全不可行的。
笔者认为,要想使新农村建设取得真正意义上的实效,关键是尽最大努力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关系到建设新农村事业的成败。
因此,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一、搞好宣传,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新农村建设观虽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但是人民群众对此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正确的认识。
大部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概念认识不清楚,有一些人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造新房子、建新村庄、修新公路,只要农村经济上去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自然建成了;也有一些人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的是求“新”,而把经济建设放在一边。
这两种认识都是片面的、错误的。
另外,还有大部分农民有误解和惧怕心理,虽然他们认为新农村建设是好事,也非常赞同新农村建设,但在好处还未显现以前,他们担心政府“雷声大,雨点小”,怕收钱增加他们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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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计10504字关于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主体性的研究综述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2019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之后连续八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在关注三农问题,将农村的建设推到了国家发展的重要位置。
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城市化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同时也是经济建设政策上由农业支援工业向工业反哺农业转变,故而这些举措一经提出,便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引发研究热潮。
学者们在对新农村建设的研究中发现诸多矛盾与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相关建议,形成较多的文献资料,为新农村建设及农民主体性作用发挥提供相应理论依据。
但将这些文献理论进行科学系统的整理并分析的研究凤毛麟角。
因而对一定时期的关于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农民主体性的文献稍作整理、分析、总结具有必要性。
此外,笔者在对新农村建设进行实地调查的时候发现,某些地方存在以下情况:
农民方面拥有积极因素:关注农村建设、有经验、有想法、部分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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