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修改简化程序

合集下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21•【文号】•【施行日期】2016.08.2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2016年8月21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现就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目前社会组织工作中还存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支持引导力度不够、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等问题,从总体上看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一些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幼儿园章程修订流程及要点 幼儿园章程修订

幼儿园章程修订流程及要点 幼儿园章程修订

流程及要点一、修订流程1.1 制定修订计划为了保证幼儿园章程的时效性和适用性,幼儿园应定期对章程进行修订。

在制定修订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幼儿园的发展需要、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家长、教师和社会的反馈意见。

修订计划应当明确修订的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1.2 征求意见在正式开始修订前,幼儿园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如会议、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和员工的意见。

可以邀请学校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和专业法律团体进行评审。

1.3 起草修订方案根据征求意见结果和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章程修订工作组应当起草具体的修订方案。

方案应当包括章程的修改内容、理由和具体条款,以及修订后的操作流程和实施计划。

1.4 决策审议修订方案完成后,应当提交给幼儿园管理机构进行审议。

审议过程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就争议性问题进行充分协商。

经过管理机构批准后,修订方案才能正式实施。

1.5 公示公告在修订正式实施前,幼儿园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如校园公告、家长会、官方等,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修订内容,并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建议。

二、修订要点2.1 法律法规修订章程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

国家对幼儿教育的相关政策、安全规范、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要求都应纳入修订范围。

2.2 教育理念章程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本依据,应当体现幼儿园的办学理念、教育目标和特色。

在修订时,应当充分表达幼儿园对幼儿素质教育的理解和追求。

2.3 招生入学章程应当明确幼儿园的招生对象、条件、程序和政策。

特别是在涉及到入学政策和收费标准方面,应当公平合理并符合政策规定。

2.4 管理体制章程应当明确幼儿园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和决策程序。

包括幼儿园的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权限、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设计等内容。

2.5 安全保障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地方,安全是第一要务。

章程应当规定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2.6 家校合作章程应当明确幼儿园与家长的沟通方式、合作机制和权利义务,促进家长参与幼儿教育,共同关注幼儿成长。

增强组织观念 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增强组织观念  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武汉武昌“五大”
1927年4月至5月 第一次明确提出 民主集中制的概念
第十三条 按照民主集 中制的原则在一定区域 内建立这一区域内党的 最高机关…… ……
科学内涵
民主集中制的
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
一、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
两个词
相结合
两个词组 一个关系
(1)
(2)
民 主
(3)
全体党员平等地、直 接或间接地参与、决定和 (4) 管理党内事务。
。”
列宁首次提出 “民主集中制”的概念
1905年1月 俄共三大第一次代表会 议明确提出“确认民主集 中制是不容争论的”。 1906年4月 俄共四大党章明确规定 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 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
中国共产党五大《党章》明确写入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党的建设 第十二条 党部的指导原 则为民主集中制。
辩证统一
集 中
以民主做前提 条件
相互矛盾确的集中做 没有广泛的民主做 基础就没有正确和有 相互依存 指导空谈民主必然 造成: 效的集中 极端民主化 就会出现个人专断 相辅相成 无政府主义 就会滋长官僚主义
贯彻执行
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核心
总概括
(一)“四个服从”原则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委员 会是党的领导机关 (四)正确处理上下级组织的关系 (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三)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
委员会是党的领导机关
党的最高 领导机关, 是党的全国 代表大会和 它所产生的 中央委员会
(四)正确处理上下级组织的关系 上级党组织
听取意见 解决问题
互通情报 互相支持 互相监督

关于协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关于协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关于协会章程修改的说明本章程于2月18日征求会长、副会长单位(即会长办公会)的意见,8月6日于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汇报,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征求理事单位的意见,8月27日修订稿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核。

序号原章程表述新章程表述修改理由1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交通部、民航、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删除章程的制定依据,不限于列明规定,细而易漏,用第三条和第四条代替2 第三条本协会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审批制改备案制3 第四条本协会旨在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对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提供对行业企业的服务;维护国际货运代理业正常经营秩序;推动会员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维护本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货运代理业向现代物流业发展。

第五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货运代理业的有关法规、方针、政策;遵守行业诚信公约和商业道德风尚。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对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管理;提供对行业企业的服务;维护国际货运代理业正常经营秩序;推动会员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维护本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健康稳步发展。

合并后表述更加清楚4 第六条本协会接受商务部、民政部和其它相关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商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明确由民政部和商务部对协会实行监督管理5 第二章任务第二章业务范围名称更规范6 第八条二、对国内外市场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统计、分析,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第六条二、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对国内外市场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统计、分析,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主要与企业备案、业务备案的要求相一致7 第八条四、负责制定行业自律准则……第六条四、制定行业自律准则,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增加信用评价机制8 第八条五、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和推行行业操作及服务标准,如制订和推行行业统一单证和标准交易条款,建立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等。

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2017)

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2017)

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201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施行日期】2017.12.2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正文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2005年10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公布2017年1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修改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指经依法批准成立,由同一行业经济组织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协调会员关系,规范会员行为,为会员提供服务;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行业协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业协会遵循政会分开、自主办会、民主办会的原则。

行业协会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行业协会的发展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将行业协会能够自律管理的事务逐步转移由行业协会承担,支持和保障行业协会独立开展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行业依法组建协会,促进、扶持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积极发起组建、加入行业协会,认真履行会员职责,并在资金、人员、办公条件等方面为行业协会提供支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行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范行业协会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促进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行业协会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对为行业协会组建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年修订)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年修订)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1.29•【字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28号•【施行日期】2024.11.2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28号《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1月29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8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24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服务第四章监管执法第五章法治保障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构建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度,以法治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造“北京服务”,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本市依托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域建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8.18•【字号】苏教德育〔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中小学校社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载体,在实施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教育局2022年8月18日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章成立、年审和注销第四章活动管理第五章工作保障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促进学生社团规范、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校”)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小学校学生社团是指经过学校批准注册成立、由中小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四条中小学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团结和凝聚广大学生,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形成学校特色,不断提高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五条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学校的和谐稳定。

《行业协会发文管理制度》

《行业协会发文管理制度》

《行业协会发文管理制度》为提高发文质量,充分发挥公文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文所指的文件是指:1、以协会名义向协会内部人员发出的正式文件,如规章制度、通知通报、人事任免及向协会以外的单位、团体等发出的正式文件等;2、以协会下设各分支机构名义发出的文件。

二、公文种类及编号1、协会内部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的安排;任免和聘用管理人员;(2)通知:适用与协会转发上级政府部门公文;发布规章制度;传达要求各机构执行的事项;(3)通报:适用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4)报告;适用于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应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等;(5)请示:适用于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请求批示、批准;(6)批复:适用于上级部门答复下级部门请示事项;(7)函:适用于不相隶属的部门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8)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9)决议:适用于公司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10)制度、管理办法。

适用于协会明确和规范各项具体工作。

2、文件编号(1)对协会有重大影响的决议(定)、制度、办法、通知等文,由综合办以协会红头文统一编号下发,具体文件编号:ΧΧΧΧ[年份]序号。

(2)协会一般性的文件下发,以文件类别划分,如。

人事、通知、通报、决定等,全部由综合办统一编文号,如ΧΧΧΧ(通知)[年份]序号、ΧΧΧΧ(通报)[年份]序号。

(3)简易(单)的通知、要求等文,无需编号,可以直接下发。

三、文件的签署与盖章1、各分支机构均无对外发文权限,对外发文只能以协会名义;2、以协会红头发布的文件应由会长或秘书长进行签署;收文部门必须签字,以便存档;3、以协会名义发布的文件应盖协会公章;以分支结构名义发出的文件应盖本部门印章。

若因特殊情况需盖协会公章,应经会长同意。

4、协会综合办负责对以协会名义发布的文件进行编号及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协会章程修改简化程序
协会章程修改简化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议修改章程:任何会员都可以提议修改章程,需要向协会理事会提交书面提议。

2. 编写修改提案:提案需要详细说明所需修改的章节和具体内容,并提供修改原因和效果。

提案需要通过协会理事会审批。

3. 公示:协会理事会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公示修改提案,向所有会员公告,并设立意见征询渠道,接受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4. 质询和讨论:在公示期结束后,协会理事会需要组织会员会议,对修改提案进行质询和讨论,并充分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5. 投票表决:在会员会议结束后,协会理事会需要组织投票表决,要求过半数以上的会员同意修改提案方可生效。

投票结果需要记录并公开。

6. 修改章程:章程修改生效后,协会理事会需要根据投票结果和修改提案,对协会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7. 公示生效:协会理事会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公示修改后的章程,并向所有会员公告。

修改完毕后,修改提案和修改后的章程将被归档保存,供日后查阅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