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充电桩计量地方标准
充电桩地方标准

充电桩地方标准
充电桩地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充电接口标准:采用符合国家制定通信协议的充电设施,同时支持智能电网充电桩。
2. 停车位标准:停车位必须具备充电设施所必需的固定存放位置、充电设施的进出与固定车位指示的联动等特征。
3. 建设和安装要求:新建小区配建的充电设施应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划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和验收,其他公共区域内的充电设施应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建设和验收。
同时,充电设施的建设和安装应遵循安全、便利、高效的原则,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充电设施标识标准:充电设施上应有明显的统一规范的标识,包括“国网充电”字样及服务时间、投诉电话等。
5. 消防安全标准:充电设施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这些地方标准旨在确保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安全、便利、高效的充电服务。
天津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设标准

天津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设标准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充电设施的建设也成为了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为了满足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的充电需求,天津市制定了一系列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设标准。
首先,天津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设标准要求充电场所应该符合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
充电桩的安装位置应当设在开放的空间或者有明显标示的地方,以方便电动车主找到充电设施。
同时,充电桩应当设置有充电标志,便于车主辨认。
为了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充电桩应当采用防水、防火、防爆等防护措施,并且保证充电线路能够承受大电流的充电需求,避免过载等安全隐患。
其次,天津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设标准还规定了充电桩的数量和布置。
根据城市道路的布局和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情况,充电桩应当合理设置在适当的位置,避免出现充电桩过密或者过稀的情况。
建议充电桩的布置应当尽量靠近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或者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方便车主进行充电操作。
同时,充电桩的数量也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规划,以满足不同时间段、不同地点的充电需求。
第三,天津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设标准还涉及到充电桩的标准化。
标准化的充电桩设计可以给车主带来更好的使用体验,也方便管理部门进行维护和监管。
标准化的充电桩应当具备统一的接口以及通信协议,方便不同品牌的电动车进行充电操作。
同时,充电桩应当设置有充电量的显示屏,方便车主查看充电进度和剩余时间。
此外,充电桩应当配备有避雷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在恶劣天气和异常情况下的使用安全。
最后,天津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设标准还对充电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进行了要求。
充电桩的运行和维护应当由专业的运营公司或者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充电桩的性能和安全标准,并及时处理日常维护和故障报修。
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充电设施的建设情况、使用情况和投诉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保证充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车主的用电需求。
综上所述,天津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设标准从充电设施的安全、便捷、高效出发,规范了充电桩的布置、数量、标准化设计以及维护管理。
充电桩计量精度标准

充电桩计量精度标准
充电桩计量精度标准是指充电桩在进行电能计量时所应满足的精度要求。
目前,国内外对于充电桩计量精度标准的规定不尽相同,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标准:
1.中国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计量技术规范》(GB/T 18487.12015)规定,充电桩的计量精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直流电能计量精度:±0.2%;
交流电能计量精度:±0.2%。
2.美国国家标准《充电桩计量标准》(SAE J17722019)规定,充电桩的计量精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直流电能计量精度:±0.1%;
交流电能计量精度:±0.2%。
3.欧洲标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计量和测试规范》(IEC 618511:2017)规定,充电桩的计量精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直流电能计量精度:±0.5%;
交流电能计量精度:±1%。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要求应以当地相关标准为准。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1总则2术语3规划选址4充电系统4 充电系统4.1 一般规定5供电系统5.1 一般规定5.2 电源配置5.3 供电线路5.4 电能质量6配套设施6.1 消防6.2 接地6.3 计量6.4 标志标识7竣工验收8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总则1 总则1.0.1 为使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下列原则:1 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2 与当地区域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相协调;3 与停车场建设规划、配电网建设规划相协调;4 符合消防安全、供用电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5 积极稳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促进技术创新。
1.0.4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术语2.0.1 分散充电设施dispersal charging infrastructure结合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设施,包括充电设备、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等。
2.0.2 充电设备charging equipment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相连接,并为其提供电能的设备,包括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
2.0.3 供电系统power-supply system为分散充电设施提供电源的电力设备和配电线路组成的系统。
2.0.4 低压供电半径power-supply radius从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到充电设施低压配电箱之间的线路长度。
2.0.5 电源接入点point of power access配电室低压母线出线处、配电箱出线处及其他可为充电设施提供电源的出线处。
充电桩管理规定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充电桩建设、运营和管理,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充电桩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应当遵循安全、高效、便捷、环保的原则,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充电服务质量。
第四条充电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充电桩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确保充电桩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五条充电桩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交通发展规划和能源发展规划。
第六条充电桩规划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电动汽车发展需求;(二)交通流量分布;(三)公共停车场、商业区、住宅区等场所分布;(四)电力设施布局;(五)环保要求。
第七条充电桩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二)具备防雷、防静电、防过载、防漏电等功能;(三)具备过流、过压、欠压、短路等保护功能;(四)具备通信接口,实现远程监控和管理;(五)具备节能、环保、安全、耐用等特点。
第八条充电桩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设计质量。
第三章建设第九条充电桩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规划要求;(二)符合设计规范;(三)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桩设备;(四)确保施工质量,遵守施工安全规定;(五)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合法建设许可。
第十条充电桩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资质;(二)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三)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四)有专业的施工队伍。
第十一条充电桩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确保充电桩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第四章运营第十二条充电桩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资质;(二)有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三)有专业的运营团队;(四)有完善的充电桩维护保养制度。
第十三条充电桩运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确保充电桩安全、稳定运行;(二)提供优质的充电服务;(三)定期对充电桩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四)公布充电桩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五)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天津市充电桩补贴政策

天津市充电桩补贴政策
根据天津市领导的相关,天津市充电桩补贴如下:
1. 车辆主体补贴: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根据车辆类型和能源消耗水平,可享受相应的充电设施补贴。
补贴额度为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投资金额的一定百分比。
2. 充电设施运营补贴:对于已建设并正常运营的公共充电桩,领导将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每年一定金额的运营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充电设施数量、充电量等因素进行计算,以鼓励更多单位和个人投资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3.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对于充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项目,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投资额度,领导将给予一定比例的设施建设补贴。
具体补贴额度会根据充电设施的类型、充电功率、投资金额等因素进行评估和核算。
4. 充电设施运维补贴:对于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领导将给予一定比例的运维补贴。
补贴金额根据充电设施的数量、运营情况、维护要求等因素进行计算,并要求设施运营单位定期上报相关数据和运维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充电桩补贴可能会随时调整和变更,建议关注当地领导部门的最新公告和通知。
充电设施标准

充电设施标准
充电设施标准指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基本要求、安全要求、技术指
标和测试方法等进行规范,以保障用户的安全与提高充电效率。
常见的充
电设施标准有以下几种:
1.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GB/T20234.2-2015);《交流充电桩通信协议》(GB/T27930-2015);《直流充电桩通信协议》(GB/Z34099-2017)。
2.行业标准:《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规范》(T/CWPTC1001-2014);《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安全技术规范》(QC/T895-2011)。
3.地方标准:北京市《市级规范性文件-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14〕28号);上海市《市级规范性文件-关
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沪政发〔2017〕14号)。
这些标准一般包括充电桩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
方面的内容,并且属于强制性标准。
充电设施制造商和运营商必须遵守这
些标准,以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转。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电子式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等5项天津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电子式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等5项天津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通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4.01
•【字号】津市场监管计〔2020〕4号
•【施行日期】2020.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量
正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电子式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等5项天津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通告
津市场监管计〔2020〕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现批准《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等5项天津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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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充电桩计量地方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充电桩计量的术语和定义、计量要求、计量设备、计量方法、计量数据处理和计量溯源性。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充电桩的计量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487-2017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GB/T 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 20234.3-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JJF 1587-2016 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校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充电桩charging pile
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设备,可划分为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
3.2 计量measurement
通过对电量进行量值传递,确定电量值的过程。
3.3 计量设备measurement equipment
用于确定电量值的设备,包括电能表、充电桩等。
3.4 计量方法measurement method
确定电量值的具体操作过程,包括被计量电量的采集、传输、处理和显示等步骤。
3.5 计量数据处理measurement data processing
对采集到的电量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得到电量值的过程。
3.6 计量溯源性traceability of measurement
通过连续比较,将电量值的测量结果与一个参考标准相联系起来,以实现量值传递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