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校验申请所需材料及书面审查内容
“健康医院”创建校验申请

“健康医院”创建校验申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也日益增加。
在这个背景下,健康医院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健康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医疗机构,其建设和运营需要符合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健康医院创建校验申请是健康医院开始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校验申请,可以让相关部门对该医院的建设和运营计划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为医院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下面,我们就健康医院创建校验申请进行详细介绍。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一)单位名称:健康医院(二)单位性质:民营医疗机构(三)法定代表人:XXX(五)单位地址:XXX(六)申请人:XXX二、建设规模和内容(一)建设规模:健康医院拟建设X床位,设立X个科室,拥有X名医生和X名护士。
(二)建设内容:健康医院主要开展各类常见病和慢性病的诊疗工作,同时设有保健养生、康复理疗等服务项目。
(三)建设时间:预计X年内完成医院的建设和装修,并正式对外开业。
三、申请材料清单(一)申请书: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和内容等相关信息。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五)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证书: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证书的复印件。
(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一)填写申请表格:根据健康医院创建校验申请的相关要求,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
(二)递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
(三)审查和评估: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医院的建设和运营计划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四)颁发批复:若申请通过审查和评估,相关部门将颁发批复文件,允许健康医院进行建设和运营。
五、申请单位的责任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保障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同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所需材料及书面审查内容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所需材料及书面审查内容一、医疗机构申请校验需提交的材料(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三)《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四)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报告。
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校验期限内业务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2、卫生技术人员、诊疗项目、大型医疗设备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房屋变更情况3、开展特殊医疗技术项目情况(五)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二、书面审查的内容项目包括1、校验申请材料2、日常监督管理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3、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校验内容和项目注:1)、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江西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登记机关:负责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结合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申请医疗机构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章)(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填表说明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14-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14-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一个。
5、附表14-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14-2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医疗前的内用“√”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7、附表14-3在诊疗科目代码□方式填报。
关于医疗机构效验和换发医疗机构

关于医疗机构效验和换发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苏木乡镇卫生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效验管理办法》,对效验周期为一年的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效验和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效验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效验。
一、书面审查,需提交效验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效验申请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3、年度工作总结
效验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期限内补齐,逾期不补或者补证不完全的,视为不按规定申请效验。
二、现场效验
现场效验以监督所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为准,对现场检查不合格的医疗机构,给予暂缓效验,并对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根据《医疗机构效验管理办法》给予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换发许可证
基层医疗机构现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到期,请各卫生院将本辖区卫生室、诊所的许可证抓紧时间收齐,于12月15日之前统一交到医政股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证费100元。
卫生局医政股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内容和评分标准(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未设置床位的医疗机构)

六、标识标牌
10
1、户外悬挂与机构名称相同的标牌,在室内醒目处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室标识牌;
2、无违法悬挂张贴宣传广告。
1、户外悬挂标识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名称不符扣5分,科室标识牌不悬挂、不规范扣2分;2、滥作非法医疗广告,扣10分有违法广告宣传扣5分。
七、环境和医护人员仪表
5
室内外环境整洁,医护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牌上岗。
(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未设置床位的医疗机构)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负责人:电话:
审查
项目
标
准
分
审查标准
扣分标准
得分(100)
检查记录
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符合情况
20
医疗机构业务用房面积、科室设置、医务人员、设施设备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1、业务用房面积未达到标准扣5分,限期整改;
2、科室设置未按照审批要求落实扣5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落实,取消该临床科室;
3、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扣5分;
4、医务人员未按审批科室类别注册到位,发现一个临床科室无注册医师扣5分,限期整改;
5、设施设备配备不符合标准扣5分,限期整改。
二、医疗机构管理情况
15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2、建立医务人员档案,及时变更注册,积极参加指令性业务培训;
3、按要求参加校验培训会。
10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2、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要求报告传染病疫情,严禁瞒报、谎报、迟报;
3、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废弃物。
1、查看本年度紫外线灯消毒记录,不记录扣4分;
2、查看本年度传染病登记,无登记扣3分,不规范扣2分;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延续须知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延续须知医疗机构申请校验延续须知医疗机构申请校验/延续须知(试行)一、受理范围:由海淀区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每3年校验一次,其它医疗机构每1年校验一次。
二、需提交材料:(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校验期内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年度业务开展情况;附设药房(柜)药品种类、药品使用及过期情况;医疗质量管理情况;院感管理情况;处方及病历管理情况;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等等);(四)诊疗科目(变更医疗美容项目的需提交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备案)、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变更情况(附表1);医疗机构任用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附表2);(五)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附表3);(六)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附表4);(七)有效的医疗废物回收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八)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的同时提交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协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
(九)设放射科诊疗科目的,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三、注意事项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请出具《授权委托书》(附表5)及申请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明确具体委托事项;委托内容发生变更的,请重新授权委托;2、所有涉及填写名称、地址、号码的内容,请与相关证件登记内容一致;3、未特别注明的材料均为一式一份,所有材料请按照须知所列顺序排序;表格填写要求使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其他材料要求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提交的文字资料全部要求使用A4纸;若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由申请单位盖章或申请人(办理人)签字并加按指纹,申请书封面不得涂改;4、新版身份证请双面复印;所有复印件注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时间、办理人签名,单位申请的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内容请与核准名称一致,形式须规范;根据要求携带原件现场审核;5、所有涉及签字内容均需由当事人亲笔签字;6、申请材料反馈文书凭材料接收凭证和办理人身份证领取。
医疗机构验证所需材料

医疗机构验证所需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正、副本复印件;3、医疗机构人员名录;4、从业人员(医师、护士、调剂等)的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以上材料按人员名录顺序排列整齐,装订成册;5、书面提交本年度医疗机构工作总结和业务开展情况、执业情况自查报告;6、医疗机构消毒(中心)供应室合格证明7、校验期内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情况登记表(有口腔科的医疗机构要有卫生监督所出具的整改合格证明。
);8、房屋使用平面图;9、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0、行政许可申请书(编号和日期部分不填);11、本医疗机构与医疗废弃物定点暂存医院、医废中心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12、从业人员培训试卷。
注:材料复印件需复印变更记录及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签字,并标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申请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申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号字()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制 医 疗 机 构 简 况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所有制形式 ⑴全民 ⑵集体 ⑶私人 ⑷中外合资 ⑸其它 ( )⑴ 央属 ⑵省、自治区、直辖市属 ⑶直辖市区、省辖市、地区(盟)属 ⑷省辖市区、地辖市属 ⑸县(旗)属 ⑹街道办事处属 ⑺乡(镇 )属 ⑻村属 ⑼其它 ( )主管单位名称服务对象 ⑴社会⑵内部⑶境外人员⑷社会 + 境外人员 ( ) 医疗机构地址服务方式 □门诊 □急诊 □住院 □家庭病床 □出诊 □其他备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中划“√”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01. 预防保健科□05.03 计划生育专业□05.04 优生学专业□02. 全科医疗科□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5.06 其他□03. 内科□03.01 呼吸内科专业□06. 妇女保健科□03.02 消化内科专业□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03.03 神经内科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03.05 血液内科专业□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3.06 肾病学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03.07 内分泌专业□06.06 其他□03.08 免疫学专业□03.09 变态反应专业□07. 儿科□03.10 老年病专业□07.01 新生儿专业□03.99 其他□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4. 外科□07.04 小儿呼吸专业□04.01 普通外科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4.02 神经外科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4.03 骨科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4.04 泌尿外科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4.05 胸外科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4.07 烧伤科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04.08 整形外科专业□07.12 其他□04.09 其他□04.10 重症监护(外科)□08. 小儿外科□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5. 妇产科□08.02 小儿骨科专业□05.01 妇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5.02 产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14. 医疗美容科□08.06 其他□15. 精神科□09. 儿童保健科□15.01 精神病专业□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15.02 精神卫生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15.03 药物依赖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15.04 精神康复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15.05 社区防治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15.06 临床心理专业□09.06 其他□15.07 司法精神专业□15.08 其他□10. 眼科□16. 传染科□11. 耳鼻咽喉科□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11.01 耳科专业□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11.02 鼻科专业□16.03 肝炎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11.04 其他□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16.06 蠕虫病专业□12. 口腔科□16.07 其他□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7. 结核病科□12.03 正畸专业□12.04 口腔修复专业□18. 地方病科□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12.06 其他□19. 肿瘤科□13. 皮肤科□20. 急诊医学科□13.01 皮肤病专业□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21. 康复医学科□13.99 其他□22. 运动医学科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23. 职业病科□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23.01 职业中毒专业□32.10 放射治疗专业□23.02 尘肺专业□32.11 其他□23.03 放射病专业□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50. 中医科□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50.01 内科专业□23.06 其他□50.02 外科专业□50.03 妇产科专业□24. 临终关怀科□50.04 儿科专业□50.05 皮肤科专业□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50.06 眼科专业□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26. 麻醉科□50.08 口腔科专业□50.09 肿瘤科专业□30. 医学检验科□50.10 骨伤科专业□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50.11 肛肠科专业□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50.12 老年病科专业□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50.13 针灸科专业□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50.14 推拿科专业□30.05 其他□50.15 康复医学专业□50.16 急诊科专业□31. 病理科□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50.18 其他□32. 医学影像科□32.01 X线诊断科专业□51. 民族医学科□32.02 CT诊断专业□51.01 维吾尔医学□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51.02 藏医学□32.04 核医学专业□51.03 蒙医学□32.05 超声诊断专业□51.04 彝医学□32.06 心电诊断专业□51.05 傣医学□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51.06 其他□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52. 中西医结合科□61. 重症监护室(综合)□99. 管理科室□99. 01 感染(管理)科仪器设备情况注:普通设备栏如不够,可自行另附页普通设备附页上一年度业务工作概况提交文件、证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检验人员意见校验结论登记事项医疗机构校验归档、公告情况办理人签字:日期:受理人签字:日期:医疗机构人员名录医疗机构名称(公章)年月日备注:凡注册在本机构内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医疗机构年度校验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审批主体县卫计局审批权限决定赞同权1.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审批依照2.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推行细则》第三十五条3.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方法(试行)》获取《医疗机构执业赞同证》的医疗机构。
床位在 100 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申请条件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 3 年;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为 1 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 1 年;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
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 3 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赞同证》副根源件及复印件;3、执业人员花名册;4、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改正申报资料情况;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6、年度工作总结(个体诊所不供应);7、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补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纪违规执业及其办理情况;8、特别医疗技术项目睁开情况;9、当年度医疗废物办理收费依照(与同兴医疗废物办理公司签合同和发票)和下年度办理合同复印件。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1、申请:申请校验单位或个人提交校验申请资料;2、受理:受理齐全资料,资料不齐不予受理;审批程序3、审查: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4、审批:审批通过后完成信息录入及校验盖章,如校验不合格,卫计委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依照情况恩赐 1-6 个月暂缓校验期,再次校验合格的,赞同连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取消其《医疗机构执业赞同证》。
审批时限30 日内承诺时限申请资料交付齐全后21 日内收费依照不收费收费标准不收费颁发证件名医疗机构执业赞同证称审批方式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单独审批审批种类行政赞同审批可否已进入是行政审批大厅可否已纳入是电子监察系统备授权注。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部在总结各地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中文名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文号卫医政发〔2009〕57号发布时间二○○九年六月十五日发布单位卫生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验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审核,并依法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其校验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第五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录和评分,记录和评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的依据。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以一年为一个周期。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具体办法和记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校验申请和受理第六条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校验。
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床位在100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二)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三)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四)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所需材料及书面审查内容一、医疗机构申请校验需提交的材料(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三)《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四)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报告。
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校验期限内业务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2、卫生技术人员、诊疗项目、大型医疗设备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房屋变更情况3、开展特殊医疗技术项目情况(五)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二、书面审查的内容项目包括1、校验申请材料2、日常监督管理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3、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校验内容和项目注:1)、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江西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登记机关:负责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结合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申请医疗机构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章)(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填表说明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14-2 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14-2 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一个。
5、附表14-2 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14-2 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7、附表14-3 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内用“√”方式填报。
8、附表14-3 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
在某科目下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附表14-3 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附表14-4 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14-4-1 职工总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
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圆、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
“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
12、附表14-4-1人员分类;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现任职务划分(通过考核及晋升,技术职称与职务应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职务为准),不按所学的专业划分。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计入“行政后勤人员”。
13、附表14-4-1第一行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中医医生、西医医生、中药人员”、“西药人员”、“检验人员”、“护理人员”、“放射技术人员”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之和。
5-4-1第一行“其他技术人员”与“行政后勤人员”之和应大于等与附表5-4-2“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会人员”及“其他人员”之和。
14、附表14-4-1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中相应项目。
“其他中医”指尚未评定技术职称的中医。
“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防疫员、检疫员、消毒员、牙科技术员、理疗、放射线技术员、营养员、妇幼保健员、接生员等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学徒。
15、附表14-4-2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按职称分类计入“管理人员”的各项中、财会人员除外。
16、附表14-4其他人员;指原在大专院校,中专学过数学、物理、化学等非卫生专业、现从事科研、教学、医疗器机修配、卫生宣传等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原学这些专业,现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7、附表14-4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8、附表14-5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19、附表14-6凡是在1994年9月1日以前开业的医疗机构要填写此项,在1994年9月1日以后申请新开业的医疗机构可不填写。
20、附表14-6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
包括正常分娩及未产出院的产妇、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等非病人数。
21、附表14-6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及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数(365天或366天)除所得的商数。
”22、附表14-6实际占用的总床日数;指各院各科每日每夜12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每夜晚12点钟的住院人数)的总和。
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在内。
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钟以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亦应作为“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元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一人。
23、附表14-6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本年度内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开放病床数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
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以及临时增设的病床。
24、附表14、6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检查无病出院、未治疗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
25、附表14-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数26、附表14-6床位周转次数计算公式:出院人数平均开放总床日数27、附表14-6床位使用率计算公式: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28、附表14-6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29、附表14-6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药费、手术费、检查费等费用。
30、附表14-6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住院者平均住院日医疗机构简况医疗机构名称开业日期年月□□□□□□□□□□□□□□□□□□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所有制形式⑴全民⑵集体⑶私人⑷中外合资⑸其它()⑴中央属⑵省、自治区、直辖市属⑶直辖市区、省辖市、地区(盟)隶属关系属⑷省辖市区、地辖市属⑸县(旗)属⑹街道办事处属⑺乡(镇 )属⑻村属⑼其它()主管单位名称服务对象⑴社会⑵内部⑶境外人员⑷社会 + 境外人员()医疗机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姓名性别男女主姓名性别男女法定要出生年月专业出生年月专业代表负职务职称职务职称人责最高学历最高学历人占地建筑绿化率建筑面积中面积面积(%)业务用房面积固定资金万元流动资金万元资金总计万元□□□□□□服务方式门诊急诊住院家庭病床出诊其他核定床位数观察床位数牙科诊椅数备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中划“√”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01. 预防保健科□05.03 计划生育专业□05.04 优生学专业□02. 全科医疗科□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05.99 其他□03. 内科□03.01 呼吸内科专业□06. 妇女保健科□03.02 消化内科专业□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03.03 神经内科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03.05 血液内科专业□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3.06 肾病学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03.07 内分泌专业□06.99 其他□03.08 免疫学专业□03.09 变态反应专业□07. 儿科□03.10 老年病专业□07.01 新生儿专业□03.99 其他□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4. 外科□07.04 小儿呼吸专业□04.01 普通外科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4.02 神经外科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4.03 骨科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4.04 泌尿外科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4.05 胸外科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4.07 烧伤科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04.08 整形外科专业□07.99 其他□04.99 其他□08. 小儿外科□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5. 妇产科□08.02 小儿骨科专业□05.01 妇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5.02 产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14. 医疗美容科□08.99 其他□15. 精神科□09. 儿童保健科□15.01 精神病专业□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15.02 精神卫生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15.03 药物依赖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15.04 精神康复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15.05 社区防治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15.06 临床心理专业□09.99 其他□15.07 司法精神专业□15.99 其他□10. 眼科□16. 传染科□11. 耳鼻咽喉科□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11.01 耳科专业□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11.02 鼻科专业□16.03 肝炎专业□11.03 咽喉科专业□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11.99 其他□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16.06 蠕虫病专业□12. 口腔科□16.99 其他□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7. 结核病科□12.03 正畸专业□12.04 口腔修复专业□18. 地方病科□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12.99 其他□19. 肿瘤科□13. 皮肤科□20. 急诊医学科□13.01 皮肤病专业□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21. 康复医学科□13.99 其他□22. 运动医学科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代码诊疗科目床位数□23. 职业病科□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23.01 职业中毒专业□32.10 放射治疗专业□23.02 尘肺专业□32.99 其他□23.03 放射病专业□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50. 中医科□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50.01 内科专业□23.99 其他□50.02 外科专业□50.03 妇产科专业□24. 临终关怀科□50.04 儿科专业□50.05皮肤科专业□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50.06 眼科专业□50.07 耳鼻咽喉科专业□26. 麻醉科□50.08 口腔科专业□50.09肿瘤科专业□30. 医学检验科□50.10 骨伤科专业□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50.11 肛肠科专业□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50.12 老年病科专业□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50.13 针灸科专业□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50.14 推拿科专业□30.99 其他□50.15 康复医学专业□50.16急诊科专业□31. 病理科□50.17预防保健科专业□50.99 其他□32. 医学影像科□32.01 X线诊断科专业□51. 民族医学科□32.02 CT诊断专业□51.01 维吾尔医学□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51.02 藏医学□32.04 核医学专业□51.03 蒙医学□32.05 超声诊断专业□51.04 彝医学□32.06 心电诊断专业□51.05 傣医学□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51.99 其他□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52. 中西医结合科□61. 重症监护室(综合)□99. 管理科室□99. 01 感染管理科新增诊疗科目(无编码已核定人员情况职工总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行政后勤人员数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医士主任医师生药剂副主任药剂师主管药剂师药剂师药剂士主任药剂师人员检验副主任检验师主管检验师检验师检验士主任检验师人员护理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主任护师人员放射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主任技师技术人员工程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高级工程师技术人员研究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实习研究员研究员人员其他副高级中级初级高级技术人员财会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人员管理人员工人营养师营养士康复治疗人员助产士乡村医生村卫生员其他人员技术学历结构:技术学历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无技术学历医生护理人员药剂人员检验人员放射技术人财会人员行政管理其他人员年龄结构:年龄 20岁以下 20-29岁 30-39岁 40-49岁 50-59岁 60岁以上医生护理人员药剂人员检验人员放射技术人财会人员行政管理其他人员仪器设备情况名称数量名称数量1、γ -刀 13、彩色多普勒成像仪2、核磁共振成像仪 14、自动生化分析仪(10万元以上)3、全身CT 15、血液透析机*4、头部CT 16、电子束扫描诊断仪(OFCT或EBIS)大5、钴-60治疗仪 17、核素计算机断层显像仪(SPECT.PET)型6、加速器 18、X-刀仪7、800 mA X光机 19、后装治疗仪器8、1000 mA 以上X光机 20、深部X光治疗机设9、γ - 照相机 21、数字成像血管造影机(心、脑、脊髓)备10、体外循环机 22、激光治疗仪(100万元以上)11、腹腔镜(手术用) 23、中央监护(套数、床数)12、碎石机*普通设备注:普通设备栏如不够,可自行另附页上一年度业务工作概况急诊诊疗入院出院平均开放实际占用实际开放总床门诊治疗人次服人次人次人数床位数总床日数日数务量出院者占用总床位周转出院者平床位使用家庭病床出诊人次床日数次数均住院日率(%)(张)国家拨款业务专项集资捐款贷款其它业务收入补助补助收入经常性拨款专款来源(万元)门诊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挂号费诊疗费其他收入分类(万元)住院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挂号费诊疗费其他收入分类(万元)人员开支药品设备消耗品维大型仪其他支出购置购置购置修器折旧基本工资资金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万元)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机□门诊管理□住院病人管理□病案首页管理□医疗统计应用□病房医嘱管理□药品管理□营养膳食管理□科研项目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其他提交文件、证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检验人员意见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申请校验登记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提交文件、证件3、医疗机构评审合格证明()4、财务审计报告(验证证明)()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意见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年月日设置地的县(市、区)卫生局意见年月日审查(调查核实)人员意见签字:年月日校验结论登记事项--- 年度校验校验日期:年月日校验结果(划√):合格()暂缓()暂缓至年月日暂缓原因:1、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评审不合格3、未参加评审4、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对社会开放5、发布非法医疗广告6、使用未经核准的名称7、限期改正期间8、违反《条例》、《细则》和《卫生部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其他条款:校验机关(章)经办人(签名)校验处室意见:签字: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签字:年月日局长核批:签字:年月日备注:核准校验事项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医疗机构类别: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理人(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注册资金(资本):职工人数: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诊疗科目:床位数:牙椅数:其它项目:核准药品种类:医疗机构校验归档、公告情况校验文号校验日期办理人签字:日期:受理人签字:日期:登记文件证件、资料归档情况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年月日医疗机构校验公告刊登情况记录记录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江西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记1分1、未经批准或者未按规定,使用1名非本医疗机构内注册的医师或护士独立从事诊疗活动;2、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使用1名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3、使用1名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4、使用1名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大型医疗设备操作;5、使用1名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6、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过程中,1名派驻医务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岗;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未按规定悬挂在醒目位置;8、医疗机构和业务科室的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准的内容不相符;9、在岗人员未按规定佩带标有本人姓名、科室、职称胸牌工作;10、血液出入库等相关记录不健全或不规范,输血后血样、血袋保管不符合相关规定;11、未依照规定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12、未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做好投诉管理工作;13、未依法依规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等重要信息;14、未将医疗机构的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情况等对外公开;15、发生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负次要以下责任;16、其他相当上列情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