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各类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管理。

3.隐患的含义

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通常指潜藏或不易发现的危险或祸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3.2职业病隐患

指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定,在职业病危害现场管理和职业卫生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健康损伤或职业病发生的缺陷。

4.隐患分级与分类

4.1隐患的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职业病隐患分为一般职业病隐患和重大职业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与一般职业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与重大职业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4.2.1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

1)资质证照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

6)安全生产投入

7)应急管理

8)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9)相关方管理

10)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1)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4.2.2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

1)设备设施

2)场所环境

3)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4)消防及应急设施

5)供配电设施

6)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7)辅助动力系统

8)现场其他方面

5.职责

5.1公司董事长对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协调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5.2分管负责人职责

公司安全总监等是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与重大专项行动,监督落实公司的重大隐患治理。

5.3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督促重大隐患治理,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

5.4科研中心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参与新、改、扩建设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相关方案、措施的交底与落实。

5.5设备物资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危险化学品、电气、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相关方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参与新、改、扩建设项目隐患排查治理。

5.6经济考核审计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厂房、土建工程及工程分包方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参与新、改、扩建设项目隐患排查治理。

5.7 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督促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协调解决所分管范围安全隐患。

5.8财务部负责指导、督促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安全资金足额按时支付。

5.9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负责,负责编制本单位隐患项目排查清单、制订排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发现的各类隐患予以通报,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并整改验收。负责每月将本单位每月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6.隐患排查

6.1隐患排查的类型

隐患排检查按责任分工分为分公司级排查、班组级排查(项目部级排查),岗位级排查(班组及岗位排查),按排查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分为: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节假日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等;

6.2隐患排查清单

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设备实施与作业活动风险分析与评价成果,针对所有管控措施编制生产现场隐患排查清单,按照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标准化建设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编制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经审批后执行。

6.3隐患排查计划

各分公司根据生产运行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6.4隐患排查频次:

6.5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执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危险源控制状态,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3)作业场所达到职业病防治要求情况;

(4)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情况,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从业人员佩带和使用情况;

(6)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情况,以及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情况;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8)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6.5.1定期隐患排查

(1)各单位的定期隐患排查由其检查范围第一责任人组织进行,主要查设备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漏洞,检查结果除在本单位安全例会上讲评和通报外还要作为月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2)公司安全环保部定期对各单位履行排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及事项应提出考核意见。

6.5.2专业性隐患排查

专业性隐患排查是对电气、设备、消防、等进行专业性隐患排查和职业病危害检查。排查必须推行安全检查表法,事前由主管技术人员或专业管理人员具体编制,检查时逐项认真记录,发现的问题通知有关单位整改,检查资料归档备查,并上报安全环保部及有关主管部门。

6.5.3季节性隐患排查

对防火、防爆、防暑、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的安全检查,要根据季节特点及实际情况有所侧重。由各单位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按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6.5.4综合性隐患排查

(1)综合性隐患排查的内容应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

整改、查事故处理。

(2)查思想是查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看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牢固树立,通过检查会议记录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活动的时间、安全工作记录以及与领导和职工谈话等,对单位领导重视安全生产程度作出评价。

(3)查领导是查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是否做到“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作出贡献的人员,是否及时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的思想、行为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4)查制度是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分公司对这些现象是如何处理的,效果如何。

(5)查管理是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否尽职尽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兼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能满足安全工作需要,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年度绩效目标协议中是否有安全内容,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安全考核,安全奖罚、是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怎样,有关资料、数据是否完整准确。

(6)查隐患是查是否作到安全文明生产、职业安全防护。查各类联锁、信号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设备、设施、

工作、附件是否有缺陷;防护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和按规定使用;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查生产、施工场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查生产操作有哪些不安全行为等。

(7)查整改是查各类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下达整改通知单,各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三定”管理(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是否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8)查事故处理是查各职能部室及生产车间以及各类伤亡或非伤亡事故,是否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事故经过的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对职工群众进行教育等。

(9)综合性安全检查的内容,其他类型的检查也可根据不同特点和需要择条采用。

6.5.5节假日隐患排查

节假日隐患排查主要对节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排查,特别对节日期间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及物资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

6.5.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重点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排查,防止类似事故在公司内发生。

6.6隐患排查的程序

按“隐患排查准备”→“实施隐患排查”→“分析判断”→“隐患处理”→“整改验收”程序进行。

6.6.1隐患排查准备

检查前一般要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确定检查内容、方法、步骤;编写检查表或检查通知;准备必要的检查工具、仪器、记录本和确定检查人员。

6.6.2实施隐患排查

安全检查的步骤一般是:访谈→查阅文件、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

查阅文件、记录的范围是: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6.6.3分析判断

对检查出的各种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确定其危险性。

6.6.4隐患处理

对判断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出整改决定,下达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组织实施,同时向从业人员通报相关内容,为及时整改的做好防范措施。整改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6.6.5整改验收

整改(书面、口头)情况要进行整改复查。谁下的整改意见,谁去复查整改结果,形成闭环。

7.隐患的建档

各单位都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对未整改的项目需注明未整改原因、采取的措施、计划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成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附件一隐患整改通知书

说明: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安环部、受检单位、整改单位各一份

附件二隐患整改报告书

说明:整改报告与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环部整理保存。

附件三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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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

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 制度。 1.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相关文件 3.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3.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4. 隐患排查的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4.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副总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安环部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 安环部负责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5.隐患排查 5.1隐患排查方式如下:

5.1.1日常隐患排查: 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主任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1.2综合性隐患排查: 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公司董事长或安全分管副总带头,协同各车间主及各有关专业技术员参与的全面检查。 5.1.3专业性隐患排查: 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1.4季节性隐患排: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5.1.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5.1.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及要求 1.1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有效防范,特制定本度。 1.2基本要求、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 2.范围及依据 2.1适用于本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的安全检查,以及在安全检查 和风险评价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治理。 2.2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3.定义 3.1隐患: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3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其它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4.3隐患治理排查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4.4公司安全生产环保部以及各车间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检查记录并及时存档。 4.5公司各部门进行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 4.6公司各部门、各车间隐患监控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明确级别,按照“五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单位综治维稳工作制度

公司综治维稳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条认真学习、增强工作效力 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文件、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确保自己的工作言行,既不违反大政方针,又能切合具体实际,保障工作与言行不存在麻痹大意、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现象,保持部门和个人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共建互信机制,遇事能及时商量、有效沟通、合情处理,不酿造和蓄积社会矛盾和隐患性问题。 第二条一岗双责、坚持发展稳定两促进 无论领导或是职工,无论是从事分管领导工作或是具体经办事项,都必须把工作推进与维护社会稳定像融合,不能只求工作进度而不经工作规范,不能只求工作结果而不讲工作程序,更不能只图追求经济发展而忽略社会治安隐患问题的发生。无论领导或职工解决问题、作出决定、发表观点意见等都要力求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依据,不能有违法、违规言行侵犯当事人的利益引起争端,引发社会治安问题的产生。 第三条严格实行重要节日,重要会议等重要时期的值班工作制度。 凡元旦、春节及各种法定长假节日,凡国家及省、市“党代会”、“人代会”等重要时期都要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单位领导全天不能关机,单位职工页应随时保持在可联系状态。值班任务是及时发现动向或苗头,及时处理或报告。无论是自己处理或报告的事项都应做好全

程记录以便事后检验并能向有可能前来争执,质询的人提供全面的备查资料。 第四条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特别注重信访引发的源头性问题信访工作首先必须坚持“管行业、必须兼顾信访”的原则。处理涉及群体利益的工作,必须要疏通群众的思想,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自己分管的工作产生信访,分管领导要注重分析根源或苗头性问题,分析运用法律法规规定和适用政策是不是运用准确的问题,对群众不服、思想不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由要求组织听证、或者提起行政复议甚至是法律诉讼的权利,引导其通过合法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确属无理取闹的,要收集好证据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对自己和单位不能处理的,提交证据以及相关事实资料申报公安机关参与解决。对文化素质不高,政策法律知识欠缺的群众来访要宽容,要耐心倾听其呼声,合情、合理及时地解决好他们反映和要求解决的问题,对背后指使的随意性缠访,无理信访,粗暴信访,依程序先做其思想工作,后告知其可要求进行听证及向法院起诉的正当渠道,对不按正当方式正常行为反映要求解决问题的,要及早告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处罚。 二、责任追究 第五条综治与社会稳定工作采取产生于那个岗位,问责到那个岗位责任人的方式追究责任,责任追究暂不作细分量化责任追究。 但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取消其评定先进或优秀的年终考核评定资格。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切实执行隐患排查“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管理思路,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及省双控机制建设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 3 名词解释 3.1事故隐患 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清单 指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企业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编制的用于指导员工开展隐患排查的指导性清单。 3.3事故隐患级别: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车间/部门级、企业级。 3.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4 职责 4.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4.2安全科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隐患排查清单》(附表1)的具体编制工作,负责监督各部门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情况。 4.3各部门负责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结果编制辖区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清单》,并监督辖区范围责任人员对隐患排查的落实情况。 4.4各隐患排查责任人员负责按照隐患排查清单周期要求,落实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5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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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职责 3.1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 3.3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隐患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1、人的行为(人员情况) 4.1.1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4.1.2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4.1.3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1.4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 4.1.5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14 页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1.综合治理管理网络综合治理管理网络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组长:消防领导小组组长:成员:质安、保卫、义务消防队、材料、财务安全组组长:成员:安全员、材料、门卫周围环境协调小组组长:成员:后勤义务消防队队员15人防洪抢险队队员15人门卫、保安3~5人信息小组1~2人 2.综合治理管理制度2.1综合治理管理原则为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破结合”的方针,确保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职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中央政法工作的指示》以及有关法规、上级精神,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和多种形式,把“综合治理”真正落实到实处,建立一个团结、稳定、安全的生产、生活秩序。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谁违反规定,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到损失,就要受到应有的处罚,工作做得好的,要给予表场和奖励。2.2综合治理管理职责2.2.1在分公司、经理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本项目部有关安全防范和治安工作,对本项目部的财产、设备、贵重物品等要落实专人负责管理,防止被盗失窃,并对本项目部范围内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2.2负责对本项目部的职工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和分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教育,及时掌握职工思想状况,组织力量做好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和防止矛盾激化的疏导工作。2.2.3定期检查本项目部的安全防范工作,查出问题逐条登记,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报告。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2.2.4经常分析研究本项目部的治安情况,对模范执行各项制度、作出贡献的 第 2 页共 14 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 1、事故隐患就是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行为或危险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的缺陷等,企业在生产环节中存在的各类隐患进行排查,并遵循以人为本的思想以防止人身的伤亡事故为目的采取超前的有效预防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隐患,力争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隐患排查手段应遵循企业生产的客观规律,采取预防和控制事故技术,查出并改变生产异常突变、控制事故发生的目的。 3、隐患排查实行安全确认制。每个职工在作业前和作业中对欲操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认定、确实可靠、确实准确地去执行、 4、职工在每次作业前必须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检,坚决做到“三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制定安全防患措施不生产)。 5、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到:“一想二查,三严”,即想当天的生产工作中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如何处理;工作场所的设备、工具材料是否和符合安全要求,有无隐患;查本身操作是否影响周围的人和其他设施的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隐患。 6、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以及该组长,现场值班人员认真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观察安全生产动向。要对现场设备动态,制度执行情况,职工工作情绪变化情况,文明生产情况,环境因素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隐患。

二、隐患治理 1、企业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进行整改。隐患整改通知书应注明隐患单位,责任人,隐患内容,整改期限等。到达整改期限后,逐条对照进行检查验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过整改期限。 2、隐患治理的重点应首先放在安全技术措施上,当安全技术措施上解决不了,应放在管理措施上,并强化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正确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作为隐患治理和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 3、各类关键环节要害场所、事故多发点的隐患治理工作作为重点,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XX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XX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公司隐患排查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公司内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设施以及生产作业各个环节的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落实资金来源,落实整改时限和落实责任人)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其他安全隐患。 第六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七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八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要求有关生产车间、部门限期排除。 第九条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负责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等。 第十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进行彻底整改。 第十一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doc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及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江西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生产、生活区域范围内片的治安管理工作,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一律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在办公室、车间内吵架、闹事,致使工作(生产)不能正常开展,每人罚款50元; (二)在公司及公司大型活动及其他公共场所扰乱秩序、影响集体活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挑拨是非、影响工作,责任人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入办公楼、生产区不按规定接受检查,每次罚款50元; (五)纵容、包庇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责任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非法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它管制刀具,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除赔偿相应损失外,一律罚款200-5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其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致人伤残; (二)盗窃公司、他人财物; (三)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四)在禁止燃放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五)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恐吓他人; (六)聚众赌博。 第七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本制度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两人以上共同违反本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违反公司其它管理规定,又违反本制度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第八条对执行、协助和维护本制度的人员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罚款1000元,解除其劳动合同,造成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公司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发短信和电子邮件,或到公司及公司办公室面谈等方式进行,不得聚众上访,攻击公司及公司领导。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依法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其它规定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公司出具《治安处罚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 作方针,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发现和查明各种 危险和隐患,及时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违章操作、 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 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和班组等开展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 3.遵循原则: 3.1“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2“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4.职责: 4.1生产质量总监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4.2公司安委会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综合管理,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工作。 4.3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公司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节前的安全检查,以及每季度的安全检查。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负责女工特殊保护、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4.4车间(班组)负责人: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技术员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

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良性发展,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此次全国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契机,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此次隐患排查中出现的问题,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同时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控制动态的易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及个人行为隐患,杜绝重大安全隐患。动态安全隐患现场必须立即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按照《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办法》采取“五定”原则进行跟踪管理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1000元/件次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广泛宣传、严格执行。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一、隐患排查制度

1、为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2、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应坚守煤矿工作岗位,总体安排部署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 3、班排查、日巡查制度 每班由带班矿长组织队长、安全员、值班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瓦检员对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进行班排查、日巡查工作,发现隐患能立即处理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交下一班处理,同时对隐患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在班前会上通报。 4、周检查制度 每周由矿长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有矿长、技术负责人、分管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检查范围: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包括地面工业场所、井下各作业现场、两堂一舍、矸石场等)。主要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查出的隐患按隐患分类分级要求进行管理,建立隐患台账,同时按隐患整改“五定”原则限时进行整改,并在每周定时召开安全会议上进行公布,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单位,依照照标准进行处罚。 5、月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制度 每月定期由公司安全副总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各分管副总经理、各中心主任、矿长、

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制度

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本系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维护本系师生的权益,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防止和杜绝人身伤害、集体和个人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综合治理管理及学校综治办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由党总支书记牵头,系主任、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各班班主任组成的系综合治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系综治保卫工作。 2、全系教职工应做到“七同一制”,即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教学、科研、实习、社会实践、日常管理及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归档,并根据各自范围的工作性质、业务、职能制定工作计划。 3、系党总支书记负责全系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党总支副书记直接分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团总支书记和系务干事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 4、系党总支要与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各班班主任和教职员签订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合同。 5、系党总支和行政要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年至少组织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3次以上,同时要对重点部位检查和督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督促整改。 7、辅导员、各班班主任每年至少组织所管辖各班全体学生召开学生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4次,要求检查学生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措施方案、有检查记录、有考核、有归档档案。 8、辅导员、各班班主任每星期至少检查所管辖各班全体学生的学生寝室1次以上(以楼栋管理员登记的为准),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包括违规动用或使用电器、乱接电线线路、违规用电等)要及时进行整改。

9、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本系综合治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0、系党总支书记、总支副书记负责制定系综合治理管理制度,拟订并签订系党总支书记、总支副书记与系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分会主席、辅导员、各班班主任的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书。 11、各级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合同分为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归档保存,拟订并签订责任合同须在三月份完成,否则后果自负。各级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合同的签订之日即为合同的生效之日。 12、所有各级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合同需要交一份原件给系归档保存,其余一份由签订方保存。 13、所有各级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合同的拟订都要涉及所辖范围内一切人身伤害,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的诸多责任方面(包括盗窃、火灾、水灾、教师、学生违规动用或使用电器、乱接电线线路、违规用电等),做到责任明确。 14、全系教职工对所管辖的所有物资、设备应做到经常检查,对管理员进行定岗、定责及进行安全教育,有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防止盗窃、火灾、水灾等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节前、节中、节后要做好人员、财产等方面的安全综合管理保卫工作。 15、全系师生对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案情(包括盗窃、火灾、水灾及其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班主任、辅导员、系领导报告。 16、对突发事故,要及时向系领导和学校保卫处报告,并且及时给以处理。 17、学生出校外办事,应以书面形式将去向、返回时间、结伴者告诉寝室或治保委员。应尽可能结伴而行,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并要牢记班主任、辅导员或保卫处、派出所,系内其他师生等的联系方式。

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汇编(全)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运,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洞口”与“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如用经纬仪测量塔吊塔身的垂直度,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等。 4)现场操作:由司机/操作工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5.2.5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

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2018年月日发布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各类隐患的整改与监控,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清洁炼化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 3管理职责 3.1公司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3.2安全环保部: 3.2.1牵头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组织公司安全检查。 3.2.2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隐患台账,负责监督危及人身安全和火灾、爆炸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 3.2.3监督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整改前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 3.2.4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3生产部负责建立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时掌握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安全隐患整改相关的生产协调工作。组织生产工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4机动设备部负责建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的监控措施,确定监控管理方式,制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组织设备及所管理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5技术部负责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牵头组织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技术改造和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及隐患治理的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6财务部负责隐患整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及时纳入投资计划。 3.7各相关部门、车间是识别、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各类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要求 4.1安全隐患排查的基本要求: 4.1.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4.1.1.1公司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a)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制度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制度为深入推进我院平安建设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创造良好的社会、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上级综治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综治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强化综治工作,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 第二条院将综治工作列入院党组工作议事日程,成立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定期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超前做好防控和化解工作,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院主要领导为全院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专兼职人员我具体责任人,负责掌握本科室人员的思想动向,抓好本科室的综治工作。 第四条落实院综治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综治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分析总结单位综治维稳和安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第五条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文件,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增强治安防范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杜绝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动员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的各项活动,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做到单位、个人、家庭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第六条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综治检查工作,做到处室月查、个人随时查,节假日重点查,随时掌握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把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的督查、督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人防技防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办公场所、保安宿舍的安全等。加强院消防器材的检查,由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以便应急使用。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生产部:组织公司各级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 度(2020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020新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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