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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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

民事纠纷的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即纠纷主体依法拥有对发生纠纷的民事权益的处分权。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种类: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

民事诉讼的特点:1民事诉讼的主体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

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

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4民事诉讼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体系。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同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的。

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是诉讼事件,二是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1、民事诉讼法是公法。

2、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

3、民事诉讼是基本法。

4、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民事审判权。

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对事的效力2、对人的效力3、空间效力4、时间效力各种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我国现行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和解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诉讼。

我们很难笼统地说某种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好的、最合适的方式。

事实上,作为社会矛盾之一的民事纠纷是纷繁复杂的,要想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有效的解决,必须针对其各自不同的特点,构建与此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在现代社会,只有构建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并使之形成协调发展的有机体,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需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举例说明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民事法律三要素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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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民事法律三要素举例举例说明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通俗地讲,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为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而且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那些社会关系。

所谓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就是要人们了解什么叫做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什么叫做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什么叫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呢?所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那些权利和其所承担的那些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我们所讲的民法中的“人”和“物”,实际上都是市场经济的构成要素在理论上的高度抽象和概括。

所谓民法中的“人”是什么?人就是那个参加商品经济的主体。

“物”是什么呢?物就是商品。

什么是债?债就是商品交换法律形式的高度抽象。

所以,常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就是双方当事人,内容就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而客体是什么?客体就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是什么呢?当然是就是双方当事人所买卖的商品。

所谓民事法律事实,就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那些客观事实。

譬如一个人把花盆放在阳台上,一阵大风把它吹下去。

但是如果又给了你一个条件,刮风的时候别人家的花盆都没有刮下来,却偏偏就这一家的花盆刮下来了,这就显然与人的行为有关了。

这是人的行为和刮风的客观事件两个客观事实共同引起了一个法律关系的发生什么叫做权利?简单地讲就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某种利益的范围或者实施该行为而获得利益的可能性。

再简单地说,就是你享有某种权利的时候,你就可以为某种行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

而所谓民事义务就是指你必须应别人的要求,来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的一种必要性。

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三要素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

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

第四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blue

第四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blue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 体之间的关系
人民法院与诉讼当事人 之间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之间 人民法院与其他诉讼参 与人之间 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 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 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
法律关系的客体
案件事实和实体权利 的请求 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 案件事实 案件事实和诉讼秩序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 事实是诉讼上的法律事实。 诉讼上的法律事实,是指在诉讼上存在并能产生 一定法律后果的客观事实。 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包括两类:一是诉讼上的法律 行为,一是诉讼上的事件。
(一) 诉讼上的法律行为
诉讼上的法律行为,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 讼上所进行的有意识的诉讼活动,即通常所说的 诉讼行为。严格意义上是指合法的诉讼行为。包 括作为和不作为。 人民法院的诉讼行为,是指对诉讼的指挥行为和 对案件的裁判行为。 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具体的就表现为进行 一定的诉讼行为。 如行使起诉权——起诉行为,行使上诉权——上 诉行为,行使撤诉权——撤诉行为。
诉讼主体
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 体之间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 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诉讼地位,决定了他们 不同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 系主体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民事诉 讼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有所差异。
诉讼主体Vs诉讼法律关系
在许多情况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诉讼主 体。 但诉讼主体又有一些不同于法律关系主体的一些 特征: 诉讼主体是诉讼活动的主要行为人,他们的诉讼 行为,对诉讼程序的发生、进行乃至终结起着决 定性或重要的作用;没有诉讼主体的参加,诉讼 将无法进行或失去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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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干货|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答题模板,考前必备~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例: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注意:比如试题往往以某一个或某几个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背景,考查学生对特定的民事活动的认识和评价。

要求学生熟知民法基本原则,审读材料提取信息,将提取的材料信息与相关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对应。

3.人身权: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身权的内容: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注意:对此知识的考查,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某些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或者由民事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为背景,要求学生对某种特定的民事行为进行分析评判或者对民事纠纷进行法律角度上的解读。

具体来看,题目往往以“A的行为是否侵犯了B的权利?侵犯了哪些权利?A的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等为设问,以教材中“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为依托,联系教材中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等知识,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判。

要求学生熟知各项人身权,审读材料提取信息,将提取的材料信息与相关人身权进行对接。

4.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②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承担方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蔡虹老师民事诉讼法

蔡虹老师民事诉讼法
第七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论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诉讼上的法律事实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内容的社会关系。
起源
1848年,德国学者标罗在他的《诉讼抗辩与诉 讼要件论》中,首次提出了诉讼法律关系的概 念。
第三节 诉讼上的法律事实
一、诉讼上法律事实的概念 即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
灭的法律事实。 。
二、诉讼上法律事实的种类 诉讼行为 诉讼事件
几种代表学说
一面关系说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 系,与法院无关。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 紧紧围绕原、被告之间的实体权利归属而 展开斗争。原告指控被告,被告回击原告。 法院的作用是指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这场斗 争并根据其结果作出适当的判决。
原告
被告
两面关系说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存在于原告与法院、被告与法 院之间。当事人的一切诉讼行为,均必须先向法 院申明或陈述,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原告 与被告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诉讼法为公法, 其法律关系属于公法关系,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是实体法上的关系,不是诉讼法上的关系。
法院
原告
被告
三面关系说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不仅是法院与原告、法 院与被告之间的关系,还应该包括原告与 被告之间的关系。在诉讼中,原告与被告 也存在诉讼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
原告
被告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是程序主体之间形成的多个关系 (二)是以审判权和诉权为基础的关系 (三)是既独立又统一的关系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1、人民法院 2、人民检察院 3、当事人 4、诉讼代理人 5、其他诉讼参与人

如何认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如何认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1.如何认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12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民事诉讼中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担当者。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诉讼主体,即在诉讼中除了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外,还有权实施使诉讼过程发生、变更、消灭的诉讼行为的主体。

包括法院、检察院、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

二是仅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但无权实施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消灭的诉讼行为的主体。

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2)根据所有这些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地位的差异,民事诉讼主体又可分为:一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二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进行必要的监督。

三诉讼参加人,指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同的人。

包括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等。

四其他诉讼参与人,指同诉讼结果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但协助法院顺利进行审判活动而参加诉讼的人。

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2.简述当事人的特点。

(6分) 当事人的特点是:(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

(3)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3.试述开庭审理的程序。

(12分) 开庭审理的程序是:(1)开庭审理的准备.本阶段的工作主要有: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由审判员(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的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4)评议宣判.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程序。

其任务是通过合议庭评议,认定事实,确定证据,正确运用法律,作出判决.具体工作为:合议庭评议;宣判;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六、简答题1、民事诉讼的特点:(1)民事诉讼是民事当事人行使诉权和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相结合,是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或手段。

《民事诉讼》填空题

《民事诉讼》填空题

民法诉讼填空题一是诉讼活动(诉讼行为),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组成的。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

4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经验确定,有些事实虽是证明对象,但却不需要加以证明,就可以认定为真实的,能够得出应有的肯定或否定的结论。

5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由原告承担这种举证的后果责任;在特殊情况下,由于证明对象的特殊与复杂,法律规定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由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则被告承担不利后果。

6涉外民事案件是否归本国法院管辖,属于司法管辖权,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在政治、经济方面都有影响。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这个问题,一贯持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不适用于非全民所有制企业。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外的企业法人,不是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不适用破产程序。

9民事诉讼是1991年4月9日公布实施的,民事诉讼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也应同时生效。

10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其效力不及于企业法人在外国的财产;但外国法院作出的破产宣告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在我国的财产的,根据对等原则,我国法院对债务人的破产宣告,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在该国的财产。

11我国历史上最早见于元朝《大元通制》一书。

12狭义的诉讼仅指始于起诉,终于判决(或调解)广义的诉讼除包含狭义内容外,还包括执行。

通常以广义为主,以起诉、审判(调解)、执行作为诉讼的三个基本阶段。

13根据案件的性质,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大类。

14凡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个人和组织,都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15级别管辖的特点是从人民法院系统的纵向方面来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关系确认

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关系确认

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关系确认在民事诉讼中,法律关系确认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

它通过对诉讼请求和答辩进行审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并最终作出判决。

本文将探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关系确认的意义、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意义法律关系确认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能够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限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法律关系确认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最后,通过法律关系确认,可以对法律事实进行认定,为后续的判决提供依据。

二、程序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关系确认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起诉讼:当事人通过适当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诉讼请求,并附上相关证据。

2. 庭审阶段:法庭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审查双方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并通过质证、出示证据等方式支持自己的主张。

3. 法官裁量: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会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案例和先例判例,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认定和评判。

法官会权衡双方的主张与证据,并在裁量权范围内作出最终的判断。

4. 判决结果:法院将根据法官的裁量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决定。

判决决定会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认法律关系。

三、注意事项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以确保法律关系的正确确认:1. 诉讼请求准确明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需要准确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并附上相关证据。

只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才能为法院确认法律关系提供依据。

2. 证据合法有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标准。

无效的证据可能无法被法院采纳,进而影响法律关系的确认。

3. 法律适用准确: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将案件事实与适用的法律条文相结合,从而确保法律关系的正确确认。

4. 尊重司法程序:当事人应尊重司法程序,遵循法庭规则和庭审程序,配合法院进行审理。

只有通过正当的程序,才能保障法律关系的确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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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基本因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民事诉讼权利的享有者和民事诉讼义务的承担者。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参加诉讼的目的、作用、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可以把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分为以下五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在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还有一个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即民事诉讼主体(简称诉讼主体)。

诉讼主体不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简称,而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中能够直接对诉讼程序的发生、发展和终结产生影响者。

是诉讼主体者,一定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如当事人既是诉讼主体,又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而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者,不一定是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只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通常包括案件事实和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

在这里应当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与诉讼标的区别开。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请求法院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它是诉的一个要素。

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则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既包括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又包括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可见,诉讼标的只是诉讼法律关系客体内容的一部分,绝不能将它们划等号,两者的属性和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均有差异。

(四)、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是由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引起的。

凡是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都称为诉讼上的法律事实。

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包括诉讼事件和诉讼行为两类。

(一)诉讼事件
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诉讼上一定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

它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重要原因。

不同的诉讼事件将引起不同的法律后果。

(二)诉讼行为
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引起诉讼上一定法律后果的各种活动。

它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主要原因。

诉讼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

诉讼行为不仅包括合法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

合法行为,是指实施了民事诉讼法所允许或者所要求实施的行为。

违法行为,则是指实施了民事诉讼法所禁止的行为或者不实施民事诉讼法所要求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其诉讼行为的性质、作用和特点也有所不同。

(五)、研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因素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因素的问题是民事诉讼法学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同时也与民事诉讼实践有密切联系。

因此,研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因素的既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又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主要表现在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精神实质。

有助于人民法院尊重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依法行使审判权,正确履行职责。

有助于引导诉讼参与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自觉履行诉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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