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资产独立性认定有多重要?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性质辨析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性质辨析【摘要】本文从界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法律性质的需要出发,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分类,根据银行与客户在理财产品中的权利义务等特征,对各类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具体分析。
【关键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法律关系近年来,在银行理财业务迅猛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问题也显现出来,特别是理财客户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
而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定位和法律关系的模糊,是导致客户与银行之间的权益失衡和冲突的重要原因。
所以确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性质,对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而保障银行理财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认定银行理财业务法律关系性质的必要性从一般法学意义看,不同法律关系的定位直接关系到各方权利义务的安排。
而目前我国银行理财业务法律性质的含混不清导致了参与理财业务的各方当事人对其权利义务的界定不明。
准确认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已是银行理财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和基础命题。
对于这个核心问题,多年来各方争论不断,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监管部门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且更需慎之又重。
然而,监管部门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较为混乱,中国银监会除在解读相关监管文件时口头认定银行理财产品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外,在其出台的诸多监管文件中却存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冲突的规定。
法律关系的不清晰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对投资者而言,不能充分认识到一定收益水平所匹配的风险,当预期收益不能实现时,经常做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判断。
对发行者而言,不能实现有效风险隔离可能导致承担责任过度,或者很难把控业务的合规性与合法性。
对监管者而言,难以准确识别业务性质、潜在风险和可能的波及范围,不能实现风险和发展的平衡,有效掌握审慎监管的底线。
因而,全面厘清和准确确认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划分类别,明确不同类型理财产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但有助于有关法律纠纷的规范和解决,有助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而且对监管部门构建和实施恰当的监管政策有着重要意义。
2021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精选试题)

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1、对不同的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而言,评估的基本程序应该是()。
A.相通或相同B.完全不同C.基本相同D.部分不同2、()是指因涉及特殊专业知识和经验,利用某一领域中具有专门或者相关经验的机构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作为资产评估依据。
A.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B.利用专业报告C.利用测定报告D.分析判断报告3、以下不属于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的是()。
A.评估范围和对象B.评估基准日C.评估结论D.资产评估收费4、IVS是()的缩写。
A.《评估业务手册》B.《美国专业评估统一准则》C.《国际评估准则》D.《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操守》5、用实物进行出资时,最应该关注实物的()。
A.产权B.形态C.存放位置D.面积6、以下除了()外,评估业务约定书均不规范。
A.业务约定书中只有付款协议、委托函B.业务约定书载明的评估目的不是唯一的C.评估重要事项发生变更但未签订补充协议D.业务约定书中相关要素完整全面7、下列哪一个不是引用矿业权评估报告需要关注的风险点()。
A.经济行为的一致性B.价款缴纳情况C.矿业权评估方法与资产评估方法的关系D.取得方式8、广义的资产评估程序()。
A.开始于承接资产评估业务前的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终止于提交评估报告书后的文件归档B.开始于接受委托,终止于提交评估报告书C.开始于接受委托,终止于提交评估报告书的文件归档管理D.开始于接受委托的明确资产评估基本事项,终止于提交评估报告书9、()就是在引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的时候,要关注参数的选取,分析单项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据与资产评估报告是否一致。
A.参数配比B.全面理解C.核实资质D.事先约定10、市场价格剧烈波动、行业收益状况极不稳定,在确定收益期时,应当()。
A.重点考虑在建项目投产后的试生产、生产负荷、达产时间等B.延长预测周期参数,使预测期有足够的长度C.淡化周期性影响D.充分考虑政府为应对经济波动不断出台的财税政策、货币政策、消费及投资政策等11、从性质上讲,资产的评估价值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估计值。
审计学知识点汇总——考证必备!!

审计学知识点汇总——考证必备!!1、按照审计所依据的基础和使用的技术分类,审计分为哪几类?答:按照审计所依据的基础和使用的技术分类,审计可分为三类,(1)账项基础审计,又称为详细审计,是在被审计单位规模较小、业务较少、账目数量不多以及审计技术和方法不发达的特定审计环境下产生的。
(2)制度基础审计。
(3)风险导向审计。
2、审计按照审计主体分类分为哪几类?答:审计按照审计主体分类,可以将审计分为三类,(1)政府审计,又称为国家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法所进行的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代表政府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地主各级政府、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等的财政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过程中,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专职审计机构或人员实施的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能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3)注册会计师审计,又称为民间审计、社会审计,是指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
3、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答: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有五类,(1)为独立、客观、公正,其中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所谓独立性,是指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
客观性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力求公平,不因成见或偏见、利益冲突和他人影响而损害其客观性。
公正性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提供专业服务时,应当坦率、诚实,保证公正。
(2)为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
其中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应有关注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职业谨慎,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性,并对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
(3)为保密,保密性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沟通,必须建立在为客户信息保密的基础上。
(4)为职业行为,职业行为要求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应符合本职业的良好声誉,不得有任何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
法人法律特征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在成立初期,公司凭借其创新的产品和良好的市场定位,迅速在行业内崭露头角。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公司管理层的失误,XX科技逐渐陷入困境。
2018年,XX科技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被迫申请破产重整。
二、法人法律特征本案中,XX科技作为一家法人企业,其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独立人格:XX科技作为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XX科技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均由其独立承担,不影响其股东的个人财产。
2. 财产独立性:XX科技拥有独立的财产,包括公司自有资产和债务。
破产重整期间,XX科技的财产独立于股东的个人财产,确保了债权人的利益。
3. 意思表示能力:XX科技作为法人,具有独立的意思表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XX科技可以与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4. 责任有限性:XX科技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XX科技的股东不会因为公司的债务而承担超出其出资额的责任。
三、案例分析1. 破产重整申请:XX科技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2. 债权人会议:破产重整期间,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就公司的债务、资产处置等问题进行表决。
3. 资产重组:在法院的监督下,XX科技与债权人协商,进行资产重组。
通过资产重组,公司得以保留部分优质资产,为重整后的公司发展奠定基础。
4. 债务清偿:在重整过程中,XX科技通过债务重组,与债权人达成和解,部分债务得到减免。
5. 重整成功:经过重整,XX科技成功摆脱了困境,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了重整成功。
四、结论本案中,XX科技作为一家法人企业,其法律特征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XX科技的成功重整,不仅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也为公司股东和员工带来了希望。
资产评估岗位招聘笔试题与参考答案(某大型国企)2025年

2025年招聘资产评估岗位笔试题与参考答案(某大型国企)(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资产评估中,以下哪项是决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重要因素?A. 资产的原始购买价格B. 资产的未来运营收益预测C. 资产的折旧程度D. 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2.关于资产评估的描述中,下列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 资产评估主要评估的是资产价值量及相关的合理性评价B. 资产评估不受时间限制,可以任意进行价值评估C. 资产评估的结果需要基于客观事实和数据支持D. 在企业决策中,资产评估结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3、关于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以下哪项描述是错误的?A. 独立性原则要求评估人员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
B. 客观性要求评估结果必须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C. 公正性原则是指评估人员必须对自己做出的评估结果负责。
D. 评估工作只需遵循以上三个原则,其他原则无需考虑。
4、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以下哪种方法不是常用的评估方法?A. 资产基础法B. 市场比较法C. 收益法(现金流折现法)D. 家族传承法5.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进行资产价值评估时,应遵循哪些原则?A. 客观性原则B. 可靠性原则C. 公允价值原则D. 重要性原则6.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时,通常会考虑哪些因素?A. 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B. 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控制关系C. 被投资企业的现金流状况D. 当地政府的政策导向7.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进行资产价值评估时,应遵循的主要原则不包括以下哪项?A. 客观性原则B. 可靠性原则C. 公允价值原则D. 谨慎性原则8.在进行资产重估时,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且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通常应采取的方法是:A. 直接确定法B. 近似计算法C. 成本法D. 收益现值法9.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时,资产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A. 确定资产的市场价值B. 为企业制定合理的财务计划C.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D. 为企业内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10.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以下哪项不属于常用的评估方法?A. 成本法B. 收益法C. 现金流折现法D. 政治经济学法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有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进行资产价值评估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A. 客观性原则B. 可靠性原则C. 公允价值原则D. 贡献原则2.在进行资产重估时,可能考虑的因素包括哪些?A. 资产的市场价格B. 资产的账面价值C. 资产的重置成本D. 资产的使用寿命•3、关于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以下哪些是正确的?A. 独立性原则B. 客观性公正原则C. 科学性原则D. 效率性原则E. 主观性原则5.在进行资产评估时,以下因素中可能影响评估结果的有()。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一网一平台审计学在线形考任务3课后自测终结性网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一平台《审计学》在线形考任务3课后自测终结性网考答案考核说明:本课程采用100%形考的方式,需要完成案例分析、主题讨论、学后自测和日常学习表现任务。
形考任务三:课后自测第一章学后自测自测1.审计独立性主要表现在审计主体的独立性,即有独立的机构和人员,审计机构和人员与被审单位在织上、经济上、工作过程中保持独立。
(对)自测2.与所有权监督比较,经管权监督的特征在于().【答案】经管权监督是整个管理控制的有机环节【答案】经管权监督形成于管理职能与执行职能的分离【答案】经管权监督是一种从上至下的监督【答案】经管权监督是直接服务于管理者自身的自测3.在世界范围内,()是普遍采用的国家审计组织模式。
【答案】立法式自测4.民间审计是指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通过接受委托,对被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勺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查证、鉴证和评价的一种审计形式。
(对)自测5.审计总目标是围绕(D)而界定的。
【答案】财务报表审计自测6.()是审计的基本职能。
【答案】经济监督第二章学后自测自测1.下列有关审计准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答案】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答案】审计准则是确定和解脱审计责任的依据【答案】审计准则是评价审计质量的依据自测2.关于国家审计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答案】国家审计准则是审计署依照《审计法》制定的,具有行政规章的法律效力【答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时.必须遭照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进行自测3.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适用于().【答案】民间审计组织的审计自测4.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可以分为:()【答案】相关服务准则【答案】质量控制准则【答案】鉴证业务准则正确自测5题目1判断注册会计师应否承担律责任以及承担的具体形式,应从审计的结果和审计的过程两个层上考虑。
民事责任追究与否与以O为依据的判断直接相关。
【答案】结果自测5题目2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有()【答案】刑事责任【答案】民事责任【答案】行政责任自测6题目1下列提法中,不正确的是O。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银监会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银监会一、资产证券化概述及我国发展现状关于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众说纷纭。
何小锋、来有为认为目前我国国内尚不具备大规模推广资产证券化的条件;王旺国认为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了实施资产证券化的条件;贺敬之则认为应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综合分析现状。
这里,我主要从银行的角度分析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已具备实施资产证券化的条件。
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银行业竞争激烈,商业银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它们对消除不良贷款、盘活存量资产有着较强的欲望和动力,这是资产证券化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具备资产证券化的和成功经验。
但是,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表现出一级市场活跃而二级交易市场较为冷清的特点。
总之,我国资产证券化可谓:刚刚起步、前途无限、问题多多。
二、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中的角色及风险分析从法规《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中:“商业银行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信用增级机构、流动性便利提供机构、投资机构或者贷款服务机构等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便可以看出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中无处不在。
通过贷款证券化,作为间接融资中介的商业银行等次贷发放机构退出市场,使得资金需求者和供应者之间建立起直接的融资关系,商业银行在出售信贷资产的同时也转移了风险,然而综合化转型后的银行全面覆盖了信贷发放、信用增级、证券投资、基金发起、杠杆授信等市场环节,不但回收了间接融资市场的信贷风险,还承担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这种风险循环改变了证券化设计的基本功能,把银行推入全面市场风险之中。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以这次次贷危机为例,银行承担的全面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信贷资产的系统性风险美国银行在经济的繁荣周期发放的大量次级贷款,在2006年遭遇利率上升和房价下跌后就难以偿还,大大降低了MBS及其他衍生证券的价值,从而动摇了证券化市场的根基。
1996~2007年美国次级抵押贷款从650亿美元攀升至16700亿美元,而2007年第4季度美国抵押贷款拖欠比率已高达5.82%,为1985年以来最高。
内部控制评价简要讲解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内容(第5~11条) 1.内部控制评价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2.风险评估作为评价重点。
3.应用指引应作为评价的依据。
4.对企业信息开展与沟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作出评价。 5.内部控制评价活动的负责机构,主要为企业内部审计 结构,也可以借助外部中介机构和专家的能力。 6.内部控制评价要建立工作底稿。
执行来评估控制执行情况的方法。
• 2.风险评估的评价。
• 对企业风险评估的评价,应注意的是风险 评估整体目标的制定、作业层级目标的制 定、风险分析和对变化的管理等。具体评
价的重点是被评价企业对抗风险的能力和
风险管理的具体办法及效果。
3.控制活动的评价。 • 关注对企业的每个作业环节是否 都定有适当的政策和程序,现有的 已确认的控制活动均被适当执行。 具体评价的重点是控制活动建立的 适当性、控制活动对风险的识别和 规避、控制活动对组织目标实现的 作用、控制活动执行的有效性。
•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 •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是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促使企业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并认真 执行,并保证内部控制体系得以持续、有效的改进。 • 1.强化内部控制意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控制 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 2.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为实现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提供保障。 • 3.增强企业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 4.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 5.确保企业各项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 6.为企业的风险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
5、是否核对过?由谁负责 核对?
核对过,由经警队长负责核 对
3.专题讨论会法 是指通过召集与业务流程相关的管理人员 就业务流程的特定项目或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及评
C13037 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基础资产的审核关注要点及相关案例分析 100分 答案
C13037 100分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基础资产的审核关注要点及相关案例分析课后测验一、单项选择题1. 从资产证券化业务现有案例的总体情况来看,由于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较难实现,有的原始权益人同时担任资产服务机构或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对专项计划和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因此对原始权益人的资信状况有一定要求,原始权益人主要是()。
A. 国有(控股)企业B. 合资企业C. 外资企业D. 民营企业二、多项选择题2.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基础资产特定化的重要前提是现金归集的独立性,可以采用以下()方式防止资金混同和挪用风险。
A. 设立专门的归集账户B. 设立监管账户C. 建立封闭的划付路径D. 由监管银行执行划付指令3. 我国目前现有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中,基础资产主要分为债权类和收益权类两类,收益权主要指基础设施收费收益权。
收费权一般来自于法律、行政法规的直接规定或者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与基础设施相关,具有()等特点。
A. 特许性B. 排他性C. 垄断性D. 收益比较确定,价值容易评估4.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基础设施类基础资产占比较高,这是由于()等方面的原因。
A. 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较强B.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回收周期长C. 基础设施的需求弹性小,现金流稳定D. 风险较为可控5. 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收益权类基础资产的实际现金流与预测可能存在偏差,为降低这种风险,可采取的措施包括()等。
A. 谨慎保守的预测现金流B. 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C. 合理确定基础资产规模D. 确保足够的覆盖率三、判断题6. 根据《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基础资产为债权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债务人。
()正确错误7. 根据《合同法》,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正确错误8. 对于收益权类基础资产,可预测性较强,合同明确约定了债务履行的时间和金额。
招商引资
1、什么是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是指利用可支配的资源进行,舆论宣传,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一流投资环境,吸引投资者到本地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什么叫生地、毛地、熟地?生地是指的土地。
毛地是指的土地。
熟地是指具备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土地平整能建设的土地。
3、什么叫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三通一平:。
五通一平:。
七通一平:。
4、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
15、BT(Build Transfer)即模式,是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16、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模式,是一种通过出售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17、TBT就是将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政府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政府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 和BOT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政府。
实质上,是政府将一个已(7)(8)18、“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项目公司、政府特许企业19、(1)利用传媒招商;(2)举办或参加种类招商会议和文体活动招商;(3)借助中介机构的联络渠道招商(4)派出招商小组主动出动招商;(5)以商招商;(6)聘请招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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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基础资产是资产证券化交易安排的基础,须具备可产生独立且可预测的现金流、权属明确、可特定化、具有可转移性的特征。
基础资产的独立性是资产证券化业务制度设计的核心,在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时,基础资产应当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人的固有财产,该等主体的债权人不对基础资产享有请求权或执行的权利,且该等主体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专项计划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尽管资产证券化业务在制度设计时已经突出了基础资产独立性原则,但是在实践中,基础资产的独立性,尤其是针对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固有资产的独立性仍时常面对争议和挑战。
主要原因为:1.基础资对应的权属转移登记制度尚不健全,缺乏统一的、有公信力的登记平台,甚至部分基础资产的权属转移仅能依赖合同约定;2.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实际运作中,通常还需要原始权益人提供基础资产管理、归集方面的服务,由此导致基础资产的一定程度上难以区分于其固有资产。
为此,实践当中的许多结构设计,围绕着基础资产独立和真实转让而展开。
例如,在交易文件中对基础资产权属转移的时点进行明确约定,又如,针对应收账款类基础资产,强调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动产权属登记。
但是,这种交易在司法上是否得到认可尚不明确。
近期,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则执行案件中,对于特定资产收益权支持证券中收益权的独立性安排做出认定。
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01、案情简介2015年6月,A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某电力上网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专项计划”),募集11亿元资金并用于投资包括B生物质发电公司在内的三家公司自专项计划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6月止的某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费收费权。
为此,各方签订了包括《专项计划说明书》《专项计划标准条款》和《基础资产买卖协议》在内的一系列交易文件。
B生物质发电公司所对应的可再生能源消纳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同意配合办理该电力上网收费权转让事宜。
根据A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与B生物质发电公司签订的《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案涉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指的是“原始权益人由于从事生物质发电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而享有的自专项计划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6月期间获得电费收入所对应的电力上网收费权”,其中“电费收入”包括电费、可再生能源补贴、调峰及停机补偿等产生的一切相关现金收入。
A资产管理公司代表专项计划受让该基础资产,并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电费收入等用于专项计划的分配。
上述合同签订后,对于约定转让的基础资产,A资产管理公司与B生物质发电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的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权属登记,又于2015年11月17日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
A资产管理公司按约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
2018年,B生物质发电公司因与某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被该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向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自2018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17日期间停止支付B生物质发电公司在该公司处的应付电费及补贴3000万元。
A资产管理公司不服执行法院对B生物质发电公司在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3000万元应收账款的冻结行为而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理由为该等应收账款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并且已经根据专项计划交易文件的约定转让给专项计划,不再属于B生物质发电公司的财产,故请求法院撤回《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解除冻结查封措施。
法院的判决就案涉“电力上网收费权资产证券化”,A资产管理公司与B生物质发电公司在内的三家公司达成《专项计划说明书》《专项计划标准条款》和《基础资产买卖协议》三份合同,该三份合同是一个整体,足以认定A资产管理公司以支付11亿元对价的方式,取得B生物质发电公司在内的三家公司自2015年5月至2020年6月因生物质发电自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应当取得的电费、可再生能源补贴、调峰及停机补偿等产生的一切相关现金收入债权。
虽然就该债权,A资产管理公司与B生物质发电公司既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又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但结合三份合同认定当事人之间就案涉电费及补贴,A资产管理公司与B生物质发电公司之间形成的是债权转让关系而非质押担保关系,该应收账款转让法律关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A资产管理公司在受让债权后,又将自己设定为该债权的质押权人的行为无效。
02、评析这可能是我国首例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中基础资产独立性原则安排获得司法认可的案件,对于实务操作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1. 基础资产的权属真实有效转移是基础资产独立的前提基础资产的转让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基础环节,也是讨论基础资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的前提,是实现风险隔离的关键。
从法律逻辑上来看,以债权(包括应收款、收费权等)类基础资产为例,其权属转移需要按照以下维度进行分析:∙应收账款转让作为一项合同,何时发生法律效力;∙债权由原始权益人享有,变更为由专项计划享有,该变动的效力是何时发生的;∙债权持有人变动,对负有清偿该款项义务的债务人,何时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变动,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对抗原始权益人的债权人的权利主张。
本案中法院裁定认为,A资产管理公司与B生物质发电公司之间构成债权转让法律关系,并且根据《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三份协议足以认定,A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取得案涉现金收入债权。
法院裁定的依据是《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效力的规定,即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即变更为由资产支持证券享有(管理人持有),并在通知送达之日起对负有清偿该款项义务的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换言之,本案法院裁定事实上认为,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即已经足以认定基础资产完成真实转让,并可据此取得对抗原始权益人(B生物质发电公司)的债权人权利主张的效力。
法院严格按照法律对于债权转让的规定,认定应收账款已经完成真实出售。
但是,这并未完全消解实务当中可能的争议:若仅以《合同法》规定的债权转让的标准,即赋予其对抗第三人权利主张的效力,如何防止转让方和受让方恶意串通、倒签合同,借以逃避转让方债权人的强制执行的道德风险?如何为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应收账款的确实转让提供一个客观可循的法律标准?我们认为,法院的裁定较好地解决了前述四个维度问题中的前三者。
A资产管理公司与B生物质发电公司就交易的应收账款同时进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法院裁定虽然没有对于该两种登记的法律效力展开论述。
但是我们认为,这两项登记恰恰是回应上述第四个维度问题的关键所在。
2. 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是确定权利转让的重要证据,可以对抗原始权益人的债权人的强制执行《物权法》项下,转移占有或办理变更登记是物的所有权转移的标志。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应当参照适用质押登记的规定。
但是,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上位法根据是《物权法》,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并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作为上位法。
因此,根据物权法定的基本原则,虽然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认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为设权登记(见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终380号民事判决书),但是应收账款转让作为债权转让的一种方式,并不能直接套用物权转让的规则,更难以直接参照适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规则,认定该登记为权属变动的方式。
即便应收账款转让登记不产生权属变动的法律效力,但是该登记依然可以产生对抗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效力。
例如深圳前海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前海蛇口自贸区内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先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后又质押登记给第三,应收账款转让未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天津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一)》亦明确,相关主体“受让应收账款时,应当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对应收账款的权属状况进行查询,未经查询的,不构成善意。
”换言之,应收账款的转让登记,是其取得对抗效力的关键保障之一。
本案当中,法院判决并未直接阐述应收账款转移登记对于对抗B生物质发电公司债权人主张的效力问题,而是主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这一合同行为。
该合同行为,就是前述应收账款权属变动的法律原因。
一旦当事人对该合同真实性提出异议,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能够提供的最有力的证据,自然就是应收账款转让的登记文件。
因此,该登记对于维持资产支持证券中资产的确定性和安全性意义重大。
3. 关于“应收账款转让”与“应收账款质押”同时存在的情况下,质押的效力问题法院判决认为,A资产管理公司在受让债权后,又将自己设定为该债权的质押权人的行为无效。
虽然并未详述,但是其基础在于我国《物权法》规定及物权法理论对于所有权人抵押/质押的不认可。
将应收账款同时进行质押是实践当中常见风控措施之一,本案判决否定该质押行为的效力有可能对实践操作产生一定的影响。
但是,所有权人抵押/质押的否定并不是绝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即在第九条规定融资租赁出租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可以同时为抵押权人并办理抵押权登记。
应当说,资产支持证券业务中的抵质押设置与融资租赁交易中的租赁物抵押登记的出发点与功能是相似的。
因为受让人(管理人)本身已经是应收账款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因此前述质押权的设立,本意并不是受让人为其应收账款债权设定的担保。
虽然受让人拥有名义上的质押权,但通常情况下其并不需要行使该质押权。
尤其考虑到,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并不具备权属变动的效力,具有更强效力层级的质押登记则成为阻却第三人善意取得基础资产所有权或其他担保物权的“双保险”。
因此,即便质押的效力被否定,我们认为这种安排在交易上的价值依然不容忽视。
将应收账款质押后,该应收账款被再次质押的价值将显著降低,能够起到防止原始权利人再次质押的作用。
并且如上所述,司法实践中逐渐认可,应收账款转让/质押登记赋予其他当事人以查询、注意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质押登记的效力不仅在于对抗可能发生的二次质押,更重要的是对抗应收账款发生二次转让的情况下其他债权人的善意取得的主张。
我们认为,虽然法院否定了质权的效力,但是对于该登记的证据效力以及登记本身所形成的对抗非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则不应否定。
03、总结总之,前述案例在认定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真实性的前提下,直接支持资产证券化交易中资产的独立性,并裁决排除基础资产原始持有人的债权人的强制执行,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示范意义重大,受到业界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