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罚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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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奖惩制度

3。1工程项目放线中出现了严重的轴线移位、水平标高不正确,给予放线员每次每点罚款100元。

3。2任何预留洞都要统一用模板木方钉木盒子,后浇带的模板以及支撑系统必须单独搭设,楼梯踏步上不准再使用三钢马凳统一使用水泥垫块来代替.违反规定作业的将对相关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

3.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私自加水,达不到要求的混凝土可以让商混站人员加稀料或者直接退回商混站,同时第一泵混凝土和最后收泵时的冲洗水都不能使用在现浇板上。违反规定作业的将对相关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

3。4技术总工和工长要做好工程验收、报验工作。在工序施工交接时,工长要组织交接双方认真进行交接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缺少合格交接手续的,对技术总工和工长各罚款200元/次。

3。5质量员具有质量否决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班组或工种,质量员有权责令其整改、返工乃至停工,出现质量事故及时向总部通报,对隐瞒质量事故不及时上报的,对质量员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

3.6工长在施工过程中,应对自己施工的部位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如对自己负责的工种的质量问题视而不见或迟迟不整改,对工长罚款100元/次。

3。7返修工作面必须先通知原施工班组前来返修,电话通知后再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对方班组长,如不能到场,由其他班组代理返修,

产生的费用由原施工班组承担,并在年终结算时扣除。关于木工班组打錾以同样的方式通知原木工施工班组长,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根据质量验收标准在施工现场画出打錾范围,然后让打錾班组施工,木工工长必须出具打錾工作面图。如不按以上规定执行,对相关负责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

3。8钢筋工程:

①质量检查验收中有钢筋绑扎不规范、漏扎、错用钢筋、缺筋、钢筋锚固长度过短或过长、搭接长度过短或过长、马凳筋或垫块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单面焊、闪光对焊、电渣压焊焊接不符合要求,可以整改到位但却一次整改后仍然不合格时,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材料浪费时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②砼浇筑完毕结构已经成形后,因钢筋绑扎原因造成钢筋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100元;墙钢筋偏位µ>±5㎜,柱钢筋偏位µ>±10㎜造成保护层严重不足时,每处罚款50元.

③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楼面板底、梁有明显的成把扎丝外露时,每次罚款100元.

④钢筋后台制作不标准,成形几何尺寸偏差大于相应规范要求10㎜,材料浪费严重时,每次罚款100元,浪费的材料按材料市场价赔偿。

3.9模板工程:

①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错台时,每处罚款100元;造成柱墙烂根时,每处罚款50元。

②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砼构件胀模:垂直度5㎜<µ<10㎜,每平方米罚款100元;垂直度10㎜<µ<15㎜,每平方米罚款200元;垂直度µ>15㎜,每平方米罚款500元。

③由于架体搭设不规范或模板支撑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彻底,造成楼面板有明显下沉时,每处罚款500元;造成结构梁有明显下沉时每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时每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相应责任,若产生修缮费用时由相应责任人一并承担。

④因模板支设加固问题造成窗洞口、门洞口、预留结构洞口扭曲变形,且严重影响后期装饰施工质量时,每处罚款1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修缮费用、材料费用。

⑤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模板施工人员造成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锯末、铁钉、施工材料、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50元,并承担相应修缮费用。

3.10砼工程:

①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砼浇捣原因造成楼面标高、平整度严重超标(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10㎜,标高允许误差±10㎜)且整层平均合格率<90﹪时,每层次罚款500元。

②因砼浇捣时标高控制不严,造成露面板、梁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50元。

③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砼浇捣原因造成缺陷,如蜂窝、麻面大于100㎜×100㎜每处罚款100元,大于150㎜×150㎜每处罚款300元,大于200㎜×200㎜每处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应的修补

费用、材料费用。(修补处理前必须提前上报项目部征得项目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加倍处罚)因振捣不到位造成楼板砼松散漏水时,每处处以100元罚款.

④砼浇筑完毕后,楼面砼观感质量差,有明显脚印、严重起砂、严重麻面、明显裂痕时每次每处以50元罚款。

3、安全奖惩制度

3。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

3。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发生5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公司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3。3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3。4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500元以上的罚款。

3.5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3。6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3.7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3.8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100元。

3。9脚手架的搭设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木工工长要对木工班组搭设的脚手架负责,如出现违规搭设脚手架的现象,对安全员和工长各罚款200元/次.

3。10在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罚安全员100元,相应的工长100元。施工现场高空作业时要挂安全带,不挂者发现一人次罚安全员100元。

3.11施工现场用电要严格管理,用电设备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检查中发现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罚安全员100元/次,罚电工100元/次。

3。12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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