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姜小川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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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姜小川司法原理考博参考书-考博笔记资料-考博辅导

中共中央党校姜小川司法原理考博参考书-考博笔记资料-考博辅导

中共中央党校姜小川司法原理考博参考书-考博笔记资料-考博辅导一、专业的设置姜小川老师的司法原理方向是一个考博热门方向,一方面是因为姜老师长期从事此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对于这方面造诣深厚,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一个方向本身有研究的学术价值,并且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这个专业的人才正是是社会所需要的,有很好的就业前景。

这一个方向属于法学理论专业的一个下设方向,导师是姜老师,姜老师同时也是法政治学方向的导师。

二、导师介绍姜小川,职称:教授,博士生导师,单位:政法教研部。

姜小川,1957年生,现为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北京市高校中青年优秀骨干教师。

曾为下乡插队知青,返城后系公安民警。

1977年恢复高考后首批考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毕业后在基层、中级和高级法院从事刑事、经济审判、教学及领导工作十余年,并先后晋升为助教、讲师、副教授。

三、参考书目法学理论:1、《法理学》,人大法学院21世纪系列教材,孙国华、朱景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西方法律思想史》,人大法学院21世纪系列教材,谷春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中国法制史》,人大法学院21世纪系列教材,曾宪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中国法律制度史研究通览》,曾宪义、郑定著,天津教育出版社。

《宪法》,人大法学院21世纪系列教材,许崇德、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人大法学院21世纪系列教材,张正钊、李元起,人大出版社。

6、《刑法学》,人大法学院21世纪系列教材,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7、《民法学》,人大法学院21世纪系列教材,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8、《商法总论》,人大法学院21世纪系列教材,赵中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侵权行为法》,王利明、杨立新主编,“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法律出版社。

10、《刑事诉讼法学》,人大法学院21世纪系列教材,程荣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姜小川课件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姜小川课件
1、专门机关 2、当事人 3、法定诉讼参与人 4、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
1、专门机关 2、当事人 3、诉讼代理人 4、其他诉讼参与人
(三)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主体
1、专门机关 2、当事人 3、诉讼代理人
谢谢收看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诉讼法学》
第四讲 诉讼基本制度(上)
(一)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二)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 (三)侦查机关:享有侦查权的机关
(一)人民法院
1、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职 责
2、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各类法院的产生; 法院的总体设置; 上下级法院的关系
3、法院机构的设置 4、法院的审判组织
法院的审判人员;
独任庭;
合议庭;
2、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 诉讼活动;
2)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
3)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 诉讼行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诉讼代理人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5)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 当事人进行诉讼。 6)诉讼代理人是相对独立的诉讼参加人。
四、三大诉讼之宏观比较
(一)三大诉讼的相同之处 1. 诉讼是其共性,表现为三者都
是程序法,都是为正确实施实体法 而制定的。 2. 相同的诉讼原则 3. 相同的诉讼制度 4. 相同的诉讼程序
四、三大诉讼之宏观比较
(二)三大诉讼的不同之处 1. 性质和直接目的不同 2. 程序要求不同 3. 即使是同一诉讼制度,但三者
的科学。 2. 研究诉讼法学的价值:提升理论;指导
立法和实践。
五、诉讼法与诉讼法学
(三)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1、诉讼法律规范;2、诉讼实践;3、

刑法学复习串讲

刑法学复习串讲

刑罚的功能: 1、对犯罪人的功能 (1)惩罚功能 (2)剥夺功能
(3) 教育改造功能 2、对被害人的功能——安抚功能 3、对其他人的功能——威慑功能 (1)威慑功能。 (2)教育、鼓励功能。
十二、刑法对死刑适用的限制 (1)从适用死刑的条件上进行限制,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
(2)从适用死刑的对象上进行限制,犯 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 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 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 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 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 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 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 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七、犯罪既遂形态
1、概念
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 要件,犯罪构成要件齐备。
2、分类:
(1)结果犯:要实施具体犯罪构 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 生法 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 的犯罪,即以法定的犯罪结果的 发生与否作为犯罪既遂与未遂区 别标志的犯罪 。
(2)危险犯:以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 的危险状态的出现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 (3)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 成作为既遂标准的犯罪。 (4)举动犯: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 犯罪全部构成要件就算完成。
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 亡或者是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认定 1、交通肇事逃逸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 而逃跑的(3—7年有期徒刑)
2、逃逸致人死亡 逃跑使得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 亡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系列讲座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系列讲座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系列讲座(三)——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姜小川中共中央党校教授二0一四年十月大家好!我们现在开始讲司法体制改革第三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基于十八大报告提了出来,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那么在这样一个提法的前提下,我们就讲一下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的几个问题。

我需要说明一下,我们只讲几个比较宏观的问题,至于涉及到具体怎么改革的一些具体问题,那么时间关系我们可能讲不了。

一、司法需要系统的理论研究(一)建立符合国情的司法体制改革理论我们先要的讲的第一个问题是通过系统的理论研究,创立一套科学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与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这是第一个问题。

为什么要这样?是因为任何的体制,任何的改革,如果理论不清,那么它必然改革是盲目的,因为理论它具有先导作用,理论上的不清,改革它就必然有许多问题,受到传统的或者是既有的这种理论它的阻碍以及影响,受到既有的司法体制或者这种制度,他的阻碍,所以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符合国情的这样一个理论,这是关于理论它的重要性。

(二)司法内涵的理论界定第二个问题,我前面已经说过,我们国家司法的理论实际是不清的,形式上好像很明确,实际上究竟什么是司法?司法的内涵究竟是什么?是不清楚的,这些问题首先要在理论上把外延内涵一定要切清楚,这样才好办。

(三)司法体制改革成效不显著第三个问题,我们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这么多年,但是改革的成效尤其是在体制改革方面的成效不显著,有些真正体制改革,但是最终问题也难以兑现,比如说我们涉及到司法职业化,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应该说这是一个体制的改革,但是这种改革虽然实行了。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什么呢?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人,仍然很多人进不了司法机关,而司法机关的很多人,仍然没有考取司法资格,就这样的问题,所以会出现,我还是说理论不清,或者说缺乏基本的理论指导。

所以这些年我们的司法体制改革在形式上可谓轰轰烈烈,但是对很多重大的问题,包括改革的内容,改革的步骤、改革的方案、改革的设计,都缺乏深入系统全面而形成一整套的司法的理论,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来指导。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司法公正观念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司法公正观念

疏导。因此《 道德经》 的全文主 旨在教导君主要返 回 自然遵 守大道 , 行无 为之治。关 于法律作为失道 的产 物, 《 淮南子》 也有论述 : “ 故道灭而德用 , 德衰而仁义生。故上世体道而不德 , 中世守德而弗坏也, 末世绳绳 乎 唯恐 失仁 义 。 ” ¨ 2 这里 的 “ 绳” 也具 有法 律 的意思 。道 家认 为社会 制度 应 当符 合人 的 自然 品性 。什 么是 “自
2 0 1 3年 第 5期 ( 总第 1 4 7期)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学报
J o u m ̄ o f t h e P a r t y S c h o o l o f Gu i z h o u P r o v i n c i M C o mmi t t e e o f t h e C. P . C
收 稿 日期 : 2 0 1 3—0 4— 0 6
基金项 目: 中央党校 2 0 1 2年课题《 转型社会司法公正问题研 究》 的 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 姜小川 , 男, 中央 党 校 政 法 部教 授 , 博 士 生导 师 , 法 学 博 士 。 研 究 方 向: 司法原理 、 诉讼 法学、 刑事法学。易娟 , 女, 浙 江 省 义 乌 市 检 察 院 。 研 究方 向 : 司法 制 度 、 刑 事诉 讼 。
慈?国家 昏乱 , 安有贞臣? ” … 提倡仁义看起来是一件好事 , 但其实恰恰说明人们利益冲突激烈或人们道德 水准下降。“ 法令滋彰 , 盗贼多有。 ” … 法律越多 , 说明刑事犯罪越多, 刑事犯罪越多又反过来使得法律的
数量 更加 膨胀 , 陷入 一种 恶性 循环 。因此 , 他 提倡 一种无 为 而治 的治 国思想 , 就是 君主 要克制 自己 的贪 欲 , 取
No. 5. 201 3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姜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姜
互相制约的原则; 4、辩护原则;
(三)刑事诉讼特有的基本原则
5、未经法院依法确定,对任何人 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6、具有法定情形不能追究刑事责 任的原则;
7、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四)民事诉讼特有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 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3、处分原则; 4、法律调解原则; 5、辩论原则; 6、支持起诉原则。
姜小川
一、诉讼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二、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三、诉讼参与人 四、不同诉讼中的诉讼主体
二、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一)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二)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 (三)侦查机关:享有侦查权的机关
(一)人民法院
1、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职 责
2、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各类法院的产生; 法院的总体设置; 上下级法院的关系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诉讼法学》
第四讲 诉讼基本制度(下)
二、诉讼的产生、沿革及意义
(一)诉讼的产生及其意义 1. 诉讼的产生。 2. 诉讼产生的意义。 (二)外国诉讼历史沿革的三个历史时期 1. 古代弹劾式诉讼制度和神示证据制度; 2. 中世纪纠问式诉讼制度和法定证据制
度; 3. 近现代辩论式诉讼制度和自由心证制
度。
二、诉讼的产生、沿革及意义
一、诉讼基本制度概述
1、诉讼基本制度的概念 2、诉讼基本制度与基本原则 3、诉讼基本制度与一般制度 4、诉讼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 5、研究诉讼基本制度的意义
二、两审终审制度
1、审级制度的概念 2、两审终审制的概念 3、两审终审的例外 4、我国实行两审终审的原因 5、现行两审终审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6、两审终审制度的完善
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我国司法解释的问题及其原因探析

我国司法解释的问题及其原因探析

2017年3月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Mar.2017第 2 期总第110 期 THEJOURNAL O F HARBINCOM M ITTEESCHOOL O F THECCP No.2 Serial.110我国司法解释的问题及其原因探析姜小川(中共中央党校,北京100091)摘要:0世纪80年代以来,司法解释作为裁判依据引发的多种问题广受社会关注,虽然近年 来对司法解释进行了清理,但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影响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本文试图就 司法解释的问题及其原因予以分析。

关键词:司法解释;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 -8520(2017)02 -0007 -10司法即适用法律,解决诉讼纠纷的活动。

司法解释即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于司法活动中如何 具体运用法律所做的规范性说明。

由于社会不断 发展变化,而立法无法就所有可能出现的具体问 题面面倶到;由于法律自身固有的稳定性导致其 天然的滞后性;由于立法者拘囿自身的水平以及 主客观条件所限,不可能保证其制定的法律至善 至美……于是,司法解释运用而生,但由此派生的 问题也同时出现且与日倶增。

为保障司法的公 正,维持法治的统一,有必要就司法解释的问题及 其成因予以探讨。

一、我国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一)司法解释主体的问题1.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司法解释的主体这个问题尚需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司法解释 说起。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审议 表决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1条规定:本 组织法的修改权,属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 全体会议;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属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本组织法的解释权,属于中央人民政 府委员会。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法院组织法》对司法解释工 作首次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中如何具 体运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1955年6月2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的《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第2条规定:“凡是 对在审判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 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法治能力及其提升的理论与实践

法治能力及其提升的理论与实践
一、法治能力及其内涵
(一)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 为了说明 法 治 能 力,有 必 要 先 就 法 治 与 人 治 两种治理国家的方式简单予以说明。 人类及其发展的历史究竟是三百万年还是六 百万年甚至 更 长 时 间 仍 在 探 讨 之 中,但 是 此 期 间 治理社 会 或 者 国 家 的 方 式 不 外 乎 人 治 和 法 治 两 种,而且,即使是国家、法律出现以来,人治的历史 事实上仍然长于法治的历史。法治作为相对于人 治的治国方式,强调国家事务的规范管理,不因领
导人的改变 而 改 变,不 因 领 导 人 意 志 的 改 变 而 改 变,它意味着法律的统治而非人的统治。
法治方式与人治方式的区别不在于国家有法 没法,也不在 于 是 否 承 认 法 律 运 作 中 需 要 发 挥 人 的作用,而在于:首先,就本质而言,人治虽然不否 定法在治理 国 家 中 的 作 用,但 却 将 法 作 为 治 理 国 家的工具。对此,唐朝的谏官魏征曾比喻,国家好 比一匹奔驰的马,君主便是驾驭马的骑士,法即是 君主手中 策 马 的 鞭 子。 当 然,明 君 可 以 较 好 地 发 挥法的作用,问题是明君不常有,结果往往造成法 自君出,权 尊 于 法。 法 治 作 为 一 种 治 国 的 基 本 方 略,强调的是法律至上。这意味着,统治者首先要 带头守法,然 后 再 要 求 社 会 其 他 成 员 守 法。 如 果 认为法治只是统治者将法作为工具来对社会进行 管理,事实上则把统治者放在法律之外,其本质仍 然是人治。其次,就治国的主体而言,法治在形式 上是众人 之 治,人 治 则 是 一 人 或 少 数 人 之 治。 最 后,在依据上,法治是依据既定的普遍规则实现治 理,而人治则将个人的任性置于首位。
关键词:法律能力;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8520(2018)04-0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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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与修改 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刑事诉讼法制
的产生; 2. 1979年刑事诉讼法制的制定; 3. 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4. 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六、我国诉讼法的制定与修改
(二)民事诉讼法的制定与修改 1. 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制定; 2. 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颁布; 3. 2007年和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三)行政诉讼法的制定 1. 1989行政诉讼法的制定; 2.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
(三)中国诉讼的历史沿革 1. 中国古代诉讼概况; 2. 中国近代诉讼的沿革及其对现代诉
讼的影响;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制度的产生与
发展。
三、诉讼的基本原理
(一)诉讼目的:国家建立诉讼制度,进 行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
(二)诉讼结构:控诉方、被告方和审 判者三方在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间的法 律关系。
(二)诉讼的共有原则
1、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 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原则;
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公民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 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5、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 诉讼权利的原则;
6、检察院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 监督的原则;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诉讼法学》
第一讲 诉讼法学概述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 教授、博士生导师
姜小川
一、 诉讼法学概述
(一)诉讼的概念 (二)诉讼的特点 (三)诉讼与程序 (四)诉讼的分类
(一)诉讼的概念
诉讼的概念:

是指在国家司法机关主持下,
由诉讼参与人参加的,依照法定程序,
2、 刑事代理制度的种类
1)公诉案件中的代理:指诉讼代理人接受公 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 委托,代理被害人参加诉讼,以维护被害人合 法权益。
2)自诉案件中的代理:指代理人接受自诉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参加诉讼,以维护自诉 人的合法权益。
3)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指诉讼代理人接 受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 托,在所受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参加诉讼, 以维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合法权益。
(四)诉讼的分类
2. 以解决诉讼的程序所具有的表面特征 为标准,可以将诉讼划分为弹劾式(又称控 告式)诉讼、纠问式(又称审问式)诉讼、 混合式(又称审问辩论式)诉讼。近现代西 方国家的诉讼在审判形式上又有当事人 主义和职权主义之划分。
3. 按照诉讼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诉讼 法律关系构成的不同,可以将诉讼划分为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宪 法诉讼。
(三)诉讼与程序
1、我国历史上诉讼的含义。 2、国外关于程序的含义。 3、程序概念在我国的确定 。 4、诉讼与程序的关系:一个问题的两
个方面。
(四)诉讼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对诉讼有不同的 分类:
1. 以国家的历史类型为标准,可以 将诉讼分为奴隶制国家的诉讼、封 建制国家的诉讼、资本主义国家的 诉讼和社会主义国家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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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诉讼法学》
第二讲 诉讼的基本原则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姜小川
一、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二、诉讼的共有原则 三、诉讼的特有原则 四、国际诉讼通行的原则
(一) 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1、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 2、诉讼基本原则的功能 3、诉讼基本原则的分类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姜小川
五、人民陪审员制度
1、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概念 2、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依据 3、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演变 4、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六、代理制度
(一)代理概述
1、代理的概念
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法定代 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 行诉讼的行为,称为“诉讼代理”; 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权限, 称为“诉讼代理权”;行驶诉讼代 理权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一)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
1、专门机关 2、当事人 3、法定诉讼参与人 4、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
1、专门机关 2、当事人 3、诉讼代理人 4、其他诉讼参与人
(三)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主体
1、专门机关 2、当事人 3、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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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刑事代理制度的种类
4)反诉案件的代理: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告 依法可提起反诉,反诉的当事人同样可以请 代理人。反诉案件的代理人,一般多具有双 重身份,既是被告人的辩护人,也是反诉的 诉讼代理人。
(三)诉讼职能:根据法律规定,国家 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所 承担的职责、具有的作用和功能。
三、诉讼的基本原理
(四)诉讼价值:诉讼立法及其实施能 够满足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的特定 需要而对其所具有的效用和意义。它包 括公正、秩序、效益等诸项内容。
(五)诉讼法律关系:由诉讼主体通过 实施具体的诉讼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它包括主体、客体、行为三个主要环节, 并以权利、义务关系作为其实质内容。
法院的审判人员;
独任庭;
合议庭;
审判委员会
(二)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 和职责
2、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各类检察院的产生; 检察院的总体设置; 上下级检察院的关系
3、检察长和检察人员的产生
(三)公安机关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责 2、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 各类公安机关的产生; 我国公安机关的总体设置; 上下级公安机关的关系
则;
4、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负举 证责任的原则;
5、不适用调解和反诉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的原则。
(六)国际诉讼通行的基本 原则
1、程序法制原则; 2、司法独立原则; 3、控审分离(不告不理)原则;
(六)国际上刑事诉讼通行 的基本原则
4、平等对抗(手段同等)原则; 5、诉讼及时原则; 6、适度(相应性)原则。
2、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 诉讼活动;
2)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
3)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 诉讼行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诉讼代理人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5)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 当事人进行诉讼。 6)诉讼代理人是相对独立的诉讼参加人。
二、诉讼的产生、沿革及意义
(一)诉讼的产生及其意义 1. 诉讼的产生。 2. 诉讼产生的意义。 (二)外国诉讼历史沿革的三个历史时期 1. 古代弹劾式诉讼制度和神示证据制度; 2. 中世纪纠问式诉讼制度和法定证据制度; 3. 近现代辩论式诉讼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
二、诉讼的产生、沿革及意义
3、诉讼代理的种类
1)法定代理 2)委托代理 3)指定代理
(二)代理与辩护的区别 1、产生根据不同 2、服务对象不同 3、权限范围不同 4、诉讼地位不同 5、诉讼职责不同
(三) 刑事代理制度
1、概念: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 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 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 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 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活动。
的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 正是上述相同和不同,为三种诉讼
法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五、诉讼法与诉讼法学
(一)诉讼法的概念 1. 是关于诉讼活动进行的方式、内容及其
效力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2. 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3. 诉讼法的表现形式 (二)诉讼法学的概念和价值 1. 诉讼法学是以诉讼法为研究对象而形成
四、诉讼中的回避制度
1、回避制度的概念 2、回避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3、回避的理由 4、回避的种类 5、回避的方式 6、回避的期间 7、回避的决定 8、回避的复议 9、回避的效力 10、回避的有关问题
再见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诉讼法学》
第五讲 诉讼基本制度(下)
的科学。 2. 研究诉讼法学的价值:提升理论;指导
立法和实践。
五、诉讼法与诉讼法学
(三)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1、诉讼法律规范;2、诉讼实践;3、
诉讼理论 (四)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1. 理论与实际相联系 2. 纵向与横向比较 3. 立足本土借鉴国外
六、我国诉讼法的制定与修改
四、三大诉讼之宏观比较
(一)三大诉讼的相同之处 1. 诉讼是其共性,表现为三者都
是程序法,都是为正确实施实体法 而制定的。 2. 相同的诉讼原则 3. 相同的诉讼制度 4. 相同的诉讼程序
四、三大诉讼之宏观比较
(二)三大诉讼的不同之处 1. 性质和直接目的不同 2. 程序要求不同 3. 即使是同一诉讼制度,但三者
再见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诉讼法学》
第三讲 诉讼主体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姜小川
一、诉讼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二、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三、诉讼参与人 四、不同诉讼中的诉讼主体
一、诉讼主体的概念及其分类
1、诉讼主体的概念 2、诉讼主体的特点 3、诉讼主体在诉讼中的价值 4、诉讼主体的分类
7、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
(三)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1、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 使的原则;
2、依靠群众的原则; 3、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的原则; 4、辩护原则;
(三)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5、未经法院依法确定,对任何人 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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