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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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范本(三篇)

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范本(三篇)

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范本一、背景与概述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交通联系越来越紧密,疫情的跨境传播风险增加。

为了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了____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确保铁路运输系统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能够快速反应,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旅客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二、预案目标1. 迅速、准确地了解和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和范围;2. 采取紧急措施,遏制疫情的扩散,保障旅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3. 及时通知旅客和关联单位,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4. 组织专业人员对可能受到感染的人员进行隔离和治疗;5. 迅速恢复正常的铁路运输服务。

三、应急预案内容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响应阶段1.1. 预警机制的建立- 提高预警能力,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性。

- 即时开展对相关事件的分析和评估,评估事件对铁路运输的影响及严重程度。

- 建立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及时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最新进展。

1.2. 快速反应- 确定专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负责快速反应、制定应急措施、指导后续工作。

- 启动应急预案,调动相关资源,疫情爆发地铁路局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和人员疏散工作。

2. 紧急防控措施2.1. 旅客筛查与管控- 设置测温站点,对所有进入站点的旅客进行体温检测。

- 对体温异常的旅客实施隔离措施,并通知相关卫生部门进行核酸检测。

- 对确诊或疑似患者及时转送至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和治疗。

2.2. 人员防护与消毒- 提供严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等。

- 指导旅客和工作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并加强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 加强车站、列车和设施的消毒工作,确保卫生环境的安全。

2.3. 服务调整与限制- 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可以适当调整铁路运输的服务频次和数量,减少旅客流动。

- 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旅客,可以限制其进入铁路站点或列车,确保疫情不扩散。

2024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

2024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

2024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条主线,以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领导的指示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科学施策、精准施策,组织协调、一体联动,全力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的应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应急机制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应急指挥系统畅通,协调指挥能力有力。

三、应急措施1. 快速反应: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各方,全力应对。

2. 防控核心区域:对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区域进行封锁隔离,确保病毒扩散的速度和范围。

3. 人员转移:将被感染的人员按照安全规定转移到指定的隔离医疗设施进行隔离救治,阻断病毒传播。

4. 物资保障:确保隔离医疗设施物资充足,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保障医护人员的防护用品。

5. 公众宣传: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普及疫情知识,引导公众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

6. 社会支援:组织志愿者协助防控工作,为受疫情影响的群众提供相应的精神和物质支持。

7. 数据追踪:建立疫情数据追踪系统,对病例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和监控,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8. 经验总结:定期召开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完善措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风险评估根据疫情的发展趋势和传播范围,科学评估风险,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感染和传播风险。

五、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全力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监督检查各级领导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

七、预案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经验,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提高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2023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参考范文

2023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参考范文

2023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参考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2023年铁路公共卫生事件快速、有效、有序响应,保障旅客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2023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

第三条本预案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预案原则: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协调合作、全员参与、公开透明。

第二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预警第五条铁路部门应根据国家卫生部门发布的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铁路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六条铁路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的接收、评估、传递和响应制度,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第七条铁路部门应密切关注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启动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

第三章应急响应第八条铁路部门接到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后,应当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应急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导和协调应急工作。

第九条应急指挥部的职责: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各级应急机构和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发布应急通告,报告上级和公众情况。

第十条铁路部门应当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评估、核查、研判,及时更新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铁路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

第四章紧急处理第十二条当铁路部门确定发生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保障旅客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铁路部门应做好旅客和职工的安全疏散工作,确保其迅速、有序撤离。

第十四条铁路部门应加强消毒、通风和卫生清洁工作,减少疫情的传播。

第十五条铁路部门应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防控工作支持。

第五章组织保障第十六条铁路部门应组织专业力量进行疫情监测和数据分析,提供科学依据,指导防控工作。

第十七条铁路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

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一、工作目标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旨在建立健全铁路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对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健康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铁路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提高卫生防护能力。

(2)加强铁路公共卫生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铁路从业人员和旅客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成立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3)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应急处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铁路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实现信息快速收集、传递和处理。

(2)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资源充足,提高应急响应速度。

(3)加强铁路与地方、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处理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立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设立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预案制定、修订,应急演练组织,信息收集和报送等。

3、各级铁路管理部门、车站、列车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4、建立铁路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组,为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5、加强铁路与地方卫生、疾控、医疗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铁路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车站、列车等场所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

(2)加强对铁路餐饮服务、供水设施、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卫生监管,确保卫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定期对铁路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国内突然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并有可能借铁路传播的事件;铁路车站、列车发生3人以上集体性或有死亡的食物中毒事件,铁路单位内部发生的3人以上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职责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领导、指挥铁路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消除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疫情借铁路传播或事态扩大。

(2)做好旅客、铁路职工家属的健康保护。

(3)保证突发事件急需物资运输。

(4)做好患者的医疗救治。

2.铁路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应坚持的原则铁路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应坚持以下原则,最大限度地减低突发事件产生的可能和危害。

(1)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反映及时,措施果断。

(2)领导负责,分级负责,系统负责,岗位负责。

(3)防治结合,专群结合,路地联控。

(4)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组织保障体系《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中关于组织保障体系的规定如下:(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保障体系,实行领导负责、逐级落实、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网络指挥系统和疫情报告制度。

(2)发生突发事件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卫生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公司内的卫生、外事、运输、安全、公安、宣传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调开展工作。

(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内各单位相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和指挥机构,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在服从国家统一指挥的前提下,发生在铁路范围内、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铁路局集团公司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时,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并协调处理。

2023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参考范文

2023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参考范文

2023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参考范文____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旅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____年全国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铁路车站、列车、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应急响应中执行。

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发或已知的,对人群的健康或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威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疫情、生物灾害、化工品泄漏、核事故等。

第四条应急响应原则:科学决策、及时响应、专业处置、公开透明、综合施策。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第五条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由国家铁路管理机构组织编制,报经国家铁路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国家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临时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指定应急响应指挥人员。

第七条区域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对应的应急管理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预案指导,组织和协调本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第八条列车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预案指导,组织和协调本列车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第九条公安、卫生、气象、交通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并与铁路运输管理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共同组织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第三章应急响应等级和程序第十条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等级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和三级响应。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等级由国家铁路管理机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规模和范围,以及应对能力和需求决定。

第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启动、组织、实施、评估和结束五个阶段。

第十三条启动阶段:一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组织机构,指派并通知相关职责人员,以保障应急响应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3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2023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2023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范文一、事件背景近年来,全球范围内频繁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对于各行各业的运作都带来了巨大冲击。

铁路作为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也面临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

为了规范应对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行动,保障旅客和铁路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快速、有序、高效地应对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程度保障旅客和铁路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原则:科学决策、预防为主、协同合作、信息公开、资源优化。

三、组织机构1. 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度应急行动。

2. 信息发布组:负责第一时间收集、整理和发布事件相关信息。

3. 物资保障组:负责调配和保障应急物资的供应。

4. 安全保卫组:负责保障应急行动的安全和秩序。

5. 救援组:负责处理应急事件中的人员伤亡和紧急救援工作。

6. 各级铁路局:负责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落实和执行预案。

四、预案流程1. 预警和调度阶段:(1) 预警:一旦发现公共卫生事件的蔓延趋势,信息发布组将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向指挥部报告。

(2) 调度:指挥部根据预警信息制定应急调度方案,并通知各级铁路局在特定时间段内做好准备工作。

2. 应急处置阶段:(1) 协调行动:指挥部负责协调各级铁路局的行动,确保有序的应急处置。

(2) 信息发布:信息发布组负责收集、整理和向外界发布事件相关信息,保持信息公开和透明。

(3) 人员管控:各级铁路局负责人员管控工作,如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等。

(4) 防护措施:铁路局将设置临时隔离区域,对疑似或确诊感染者进行隔离,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

(5) 物资保障:物资保障组将根据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应急物资,并及时补给所需物资。

(6) 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应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并确保救援和救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7) 救援工作:救援组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人员伤亡处理工作。

2024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下:
一、灾害发生时应急响应
在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迅速启动紧急应对措施。

调动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参与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和危险区域的有效控制。

二、信息发布与传播
在灾情发生后,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群众,提醒他们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应对措施,以减少伤亡和损失。

三、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传染病疫情,需立即采取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对疑似患者进行隔离治疗,确保不会造成疫情扩散。

四、危险区域清障
针对灾害现场的危险区域,需迅速清理和隔离,确保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安全。

五、资源调配
紧急调配各类资源,包括医疗物资、食品、医疗人员等,保障灾区人民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六、心理援助
为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和精神支持,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七、事后清理和恢复工作
一旦灾害得到有效控制,需立即展开事后清理和灾后恢复工作,修复受损设施,恢复铁路正常运行秩序。

八、后续监测与防范
灾后需加强对灾区环境和人群卫生状况的监测与防范,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以上为2024年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希望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灾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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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2003年376号令),预防和控制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广大旅客、铁路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运输生产秩序,结合铁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国内突然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并有可能借铁路传播的事件;铁路车站、列车发生3人以上集体性或有死亡的食物中毒事件,铁路单位内部发生的3人以上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传染病爆发流行事件。

第三条铁道部统一领导、指挥铁路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消除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疫情借铁路传播或事态扩大。

2、做好旅客、铁路职工家属的健康保护。

3、保证突发事件急需物资运输。

4、做好病人的医疗救治。

第四条铁路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应坚持以下原则,最大程度地减低突发事件产生的可能和危害。

1、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反映及时、措施果断。

2、领导负责、分级负责、系统负责、岗位负责。

3、防治结合、专群结合、路地联控
4、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五条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对做出贡献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或抚恤。

第二章组织保障体系
第六条铁道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织保障体系,实行领导负责、逐级落实、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网络指挥系统和疫情报告制度。

第七条发生突发事件事,铁道部成立“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卫生工作的部领导担任,部内卫生、外事、运输、安全、公安、宣传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调开展工作。

第八条部属各单位相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和指挥机构,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在服从国家统一指挥的前提下,发生在铁路范围内、需要两
个及两个以上铁路局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时,由铁道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并协调处理。

突发事件仅限于铁路局、分局管辖范围内时,原则上由铁路局、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处理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统一指挥。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条部属各单位要制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预防工作检查监督和效果评价制度,确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工作落实。

第十一条铁路站车应加强对国家、铁道部和地方政府防病信息和技术措施的广播宣传,提高广大旅客的防范意识。

加强对站车工作人员识别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使其掌握铁路常见应急处理事件的报告、防范、处理方法。

第十二条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有关公共卫生工作,提高站车和铁路生产、生活环境卫生水平。

第十三条加强对铁路职工、特别是站车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保证清洁和饮食卫生,提高防御疾病能力。

第十四条铁路站车按照规定配备医疗救护药箱、应急设备以及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铁路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事件的预防、治疗、检测、控制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加强卫生机构建设,健全信息网络、配备食品、有毒化学物、微生物等突发事件检测设备,提高铁路系统疫情检测、卫生检疫、医疗救治、追踪调查和疫情处理等方面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水平。

第十七条鼓励和支持卫生、科研机构开展预防控制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工作。

第四章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铁道部在全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铁路局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报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1、旅客列车上发生三十人以上旅客食物中毒或有人员死亡。

2、铁路沿线城市人民政府宣布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流行。

3、铁路单位职工发生三人以上职业中毒事故或发生死亡事故。

4、铁路运输过程中有毒化学品泄露引起公共人群急性中毒。

5 、铁路运输放射性物质包装失去屏蔽效能,放射性物质撒漏或丢失。

第十九条发生本办法十八条一、三、四、五款情形时,各铁路局卫生主管部门应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铁路站车发生30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重大食物中毒需要立即组织抢救病人时,执行公务的卫生、客运人员科直接向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隐、缓、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二十二条国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铁路采取措施时,由铁道部决定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各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铁路局、分局决定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向铁道部报告。

铁路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铁路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向铁道部报告,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决策,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铁路各级卫生部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技术咨询,指导相关单位预防和控制疫情在铁路职工和家属中传播;及时组织和协调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组织控制和消除疫情。

第二十四条铁路各级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为抢救、隔离、运送病人提供安全保障,协助卫生部门对拒绝安规定隔离处理的传染病患者和接触者依法强制执行,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稳定,保证铁路运输安全。

第二十五条铁路各级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客货运输部门防止和控制疫情借铁路交通工具传播,保证突发事件预防和控制过程中的人员、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物资的运输。

第二十六条铁路各级外事部门负责掌握进出境旅客的情况和信息,组织协调处理涉外有关工作;指导铁路有关部门配合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做好铁路口岸入出境人员、交通工具、各类货物需要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药械等物资优先经铁路口岸及时运送。

第二十七条铁路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职业危害事件的现场勘察、事故原因及定性分析
第二十八条宣传部门负责组织铁路各单位做好职工、家属和旅客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九条计划、财务部门负责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设备经费。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分别给予领导者、直接责任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留用查看、开除等相应处分。

1、对突发事件隐、缓、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缓、谎报,对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不力、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
2、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3、未按照优先安排的原则,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运输的;
4、突发事件发生后,对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第三十一条铁路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铁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
1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瞒报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未按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4拒绝接诊病人的。

第三十二条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部核备。

第三十四条除铁路站车外,铁路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爆发流行事件依照国家和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由所在地铁路主管部门组织处理,并报部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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