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企业改制与税收政策的适时调整情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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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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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分析论文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分析摘要:目前,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裁员、并购及流程再造等各种变革,使得企业与员工所面临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加,由此而带来的员工忠诚度,员工工作行为、态度等方面的问题引起了各方关注,中小企业尤其突出。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支持力量,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

通过从企业内部和政府两方面的分析,认为中小企业自身应从完善发展机制、提高企业素质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增强实力,政府则应在政策优惠、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扶持,才能使我国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现状分析策略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1、发展规模发展规模小,人员流动较快。

不管是生产规模,还是人员、资产拥有量以及影响力都要小于大企业。

这使得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难以提供高薪、高福利来吸引人才。

而且,一般来讲中小企业的稳定性比大企业差,不管内部还是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比对大企业的影响大的多,所以对于人才而言,在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要高于在大企业。

2、行业分布行业分布广,但地域性强。

中小企业分布在各行各业中,从手工作坊式的加到科技技术产业,包括一些不适合大规模资金运作的领域。

所以中小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更具多样性和复杂性。

中小企业往往活动范围不广,地域性强,尤其是人员的构成更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有时容易形成排外的企业氛围,不利于企业引进新的人才。

有的企业位于中小城市、城镇,甚至偏僻的地方,很难吸引人才。

3、管理体系个体对企业的影响也大,缺乏系统的管理体系。

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每一个职工,对企业稳定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很重要。

大企业持续正常的运作必须依靠完善的制度,中小企业往往对个体的力量依赖性更大。

也就是说企业的发展更多地依靠每个人的能动性,往往没有一个系统的、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也没有一个持续的、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这也不利于中小企业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引进人才。

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解读

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解读

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解读近日,我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政策,该政策将对国内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

本文将对该政策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企业了解并适应这一变化。

一、调整的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经济发展质量。

为了降低企业税负,激励企业创新和研发,国务院决定对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旨在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发展,并进一步优化我国税收政策体系。

二、调整的具体内容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政策,从今年起,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将适用新的优惠税率。

具体来说,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由原来的25%下调至20%。

此外,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税率维持不变,依然为25%。

这一调整将有利于减轻小微企业税负,促进其发展。

三、调整的影响和意义1. 减轻小微企业税负小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承受着较高的税负压力。

此次调整将有效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为其提供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生产和创新发展。

这将有助于激发小微企业的创业热情,推动其更好地发展壮大。

2. 鼓励企业创新和研发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政策调整将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用于创新和研发。

这将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这也将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3. 优化税收政策体系此次调整是我国税收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改革,意在优化税收体系,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纳税体系。

通过降低小微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可以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

四、应对策略和建议对于受益于此次调整的小微企业,应充分利用税率下调的机会,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可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拓展市场。

同时,也应合理规划财务,做好资金使用与风险控制,确保企业稳定发展。

对于没有受益于此次调整的中型和大型企业,应及时调整经营战略,提高效益水平。

中小企业如何应对税收政策调整

中小企业如何应对税收政策调整

中小企业如何应对税收政策调整税收政策在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税收政策调整对其经营活动和发展战略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此,中小企业应积极应对税收政策调整,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本文将从减税策略、优化财务管理和寻求专业支持等方面,探讨中小企业如何应对税收政策调整。

一、减税策略中小企业在应对税收政策调整时,可以通过实施减税策略来降低税负。

一方面,中小企业可以积极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小额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以减少纳税金额。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可以优化税务筹划,合理安排业务结构和资金流动,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此外,中小企业还可以通过积极参与税收调整的政策制定过程,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诉求,争取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

二、优化财务管理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优化财务管理是应对税收政策调整的关键。

中小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健全的会计制度、准确的核算系统和科学的成本控制等。

通过这些手段,中小企业可以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合规纳税,避免因不规范的财务管理而带来的税务风险。

同时,中小企业还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预算和费用控制机制,合理规避税务风险,实施合理的税务筹划。

三、寻求专业支持中小企业在应对税收政策调整时,可以寻求专业的税务咨询和支持。

税务专业人士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帮助企业进行税务管理和筹划,合理避税,提供有效的税务咨询和建议。

此外,中小企业还可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动态和调整,为企业的税务决策提供及时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内外部合作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内外部合作来应对税收政策调整。

内部合作包括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和整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外部合作则是指与其他企业或组织之间的合作与联盟关系,通过共同行动来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通过加强内外部合作,中小企业可以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更好地应对税收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

新税收政策对小型企业的影响

新税收政策对小型企业的影响

新税收政策对小型企业的影响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税收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最近,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税收政策,影响着各行各业的企业。

小型企业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受到了新税收政策的影响。

本文将从税收政策的变动、对小型企业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税收政策的变动近年来,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税收效益,国家不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税收政策。

这些政策既包括了减税降费的举措,也包括了对于特定行业和企业的调整。

减税降费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而对于特定行业和企业的调整,则是为了更好地调节和引导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近期出台的新税收政策中,对小型企业影响较大的包括了增值税改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方面的政策。

增值税改革主要是将原来的多税率制度调整为简化税率制度,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负。

对于小型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也得到了加强和完善,可以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还有一些地方性的税收政策调整,也对小型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对小型企业的影响新税收政策对小型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首先来看积极的一面。

新的税收政策降低了小型企业的税负,减轻了企业的经营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特别是增值税改革,对小型企业而言,可以降低开支成本,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也有助于增强小型企业的发展动力,促进了企业的投资和创新。

而消极的一面就是,新税收政策的实施也带来了一些不利因素。

一方面,虽然税负降低了,但企业的税收申报和管理工作却增加了不少,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一些小型企业在经营策略和规划方面也会出现调整和变化。

新税收政策对小型企业的积极面要大于消极面。

新政策下,小型企业的发展环境和氛围会更加良好,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应对策略新税收政策对小型企业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小型企业在应对新税收政策时,可以采取一些策略来更好地应对变化。

所得税改革实施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解析

所得税改革实施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解析

所得税改革实施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解析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税收负担较重,很多小微企业难以发展壮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政策,旨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本文将对所得税改革实施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进行解析。

一、税率调整和免征政策所得税改革实施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的核心措施之一是对税率进行调整和实施免征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可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标准为20%。

此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实际所得税税率为25%。

在具体操作中,税务部门会根据纳税人纳税情况核实所得,确保实际缴纳的税款合理。

二、增值税改革除了所得税的减税政策,增值税改革也对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改革,对纳税人增值税减免范围进行扩大,并采取差额征收、简化征管等措施,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

在具体操作上,税务部门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按照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执行。

根据此政策,小微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为3%,低于一般纳税人的6%税率。

这使得小微企业在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同时,减轻了企业经营压力。

三、社保费降低为了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政府还采取了降低社保费的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小微企业的社保费用将逐步降低。

政府将根据企业规模和发展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保费减免或补贴。

此外,政府还鼓励小微企业自主参保,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特点,对社保费的征收标准进行调整。

通过社保费的降低,小微企业可以减轻劳动力成本,提高用工的积极性。

四、其他减税优惠政策除了上述所得税、增值税和社保费方面的减税政策外,政府还提供了其他一系列减税优惠政策,包括:1. 减免印花税:小微企业进行资本金注入、增资扩股等行为时,可以申请减免印花税。

2. 减免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微企业纳税人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费,通过相关手续可申请减免。

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调整

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调整

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调整随着国家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和实现税收的公平公正。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调整,主要包括减税、优惠政策的实施以及税收征管的改革。

本文将以此为主线,对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调整进行探讨。

一、减税政策的实施1.1 税率下调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和增强其竞争力,我国先后多次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最新的调整,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15%的税率,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税率,而其他企业的税率为25%。

这一调整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其盈利能力。

1.2 优惠政策的扩大为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和加大创新力度,我国推出了一系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最新政策,企业可以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定比例后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还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无疑会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二、税收征管的改革2.1 税收优惠的审批为了加强税收征管,确保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我国实施了税收优惠的审批制度。

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前,需要向税务部门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税务部门将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出具税收优惠认定书。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遏制企业随意虚报、虚假申请税收优惠的行为,保护税收的合法权益。

2.2 税务信息的共享为了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我国实施了税务信息的共享制度。

税务部门可以通过与工商部门、海关、银行等机构进行信息共享,获取企业的相关信息,加强对企业纳税情况的监管和核实。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减少企业的纳税申报工作,也可以防止企业逃税漏税的行为,实现税收的公平公正。

三、对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3.1 促进企业发展通过减税和优惠政策的实施,企业的税负得到了减轻,其盈利能力有所提高。

现行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及变化情况

现行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及变化情况

现行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及变化情况一、营业税方面1、今年11月,国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的幅度提高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我省目前尚未下文确定具体的标准,影响数额尚无法测算。

此前国家规定营业税起征点月营业额为1000-5000元,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我省原确定营业税起征点为5000元。

2、财税字[1999]273号文规定,对中小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规定,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凡符合国家规定免税条件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1]37号)规定,免税范围是指经国家经贸委审核批准,纳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按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担保业务收入的单位。

免税时间从纳税人享受免税之日起计算。

4、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企业[2007]2797号)明确,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免征营业税。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规定,国家大学科技园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问题和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问题和对策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正进入攻坚阶段,同时也预示着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在新世纪将会有更大、更辉煌的发展。

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必要补充的中小企业,在这重要关头,应该怎样搞?《决定》也明确指出:“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既要“放小” ,又要“带小、扶小”。

强调“放小”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个模式。

同时还强调,要重视发挥各种经济所有制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扶持科技型企业,使其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

因此,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一、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20 年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

据国家经贸委提供的最新材料表明,目前全国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占总企业数的90%;中小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60%,实现利税占全国的40%;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就业机会,占新增就业人数的90%左右;我国1500 亿美元左右的出口总额中,约60%来源于中小企业。

可见,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具体表现在:1.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

二战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和私人垄断资本急剧膨胀,中小企业面对大企业的强大竞争优势,似乎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并惨淡经营。

一些经济学家也由此断言:中小企业已丧失了活动空间。

然而,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问题和对策中小企业不仅没有被吃掉,反而有了长足的发展,并且对国民经济起到了有效的辅助和补充的作用。

有关资料显示,中小企业对各国经济的贡献率在不断上升。

中小企业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的脊梁。

在美国,雇员在100 人以下、几十人的中小企业占90%以上,其产品出口额占全国产品出口额的40%以上。

我国的台湾地区其经济体系也是以中小企业为主,95%以上的公司是中小企业,其出口额占全部出口额的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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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改制与税收政策的适时调整情况(1)一、中小企业改制带给税收政策的挑战1.中小企业改制与按所有制和区域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较大的矛盾冲突。

从笔者调查的情况来看,首先是现行的按经济成分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企业改制打破了所有制界限而难以操作,影响了改制的进程。

如原为集体所有制的校办、民政福利等中小企业改为股份制、个体、私营等企业后,能否享受原来的优惠政策?国有粮食企业改制为其他经济成分后,是否可以继续减免税?其次是按区域制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使得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不同区域企业之间实际税负不均,形成了企业间的不平等竞争。

对股份制企业所得税,也有不少区别对待的规定,致使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不同地区企业之间的税负不平,影响了中小企业改制。

2.“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着阻碍改制企业技术进步和不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

我国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虽然对于稳定和增加财政收入、抑制基建规模膨胀等起了积极作用,但从近五年来的运行实践来看,其阻碍技术进步和不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的弊端已逐渐暴露出来。

特别是对于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形成了阻滞,如某企业作为某县级市最大的征税企业,在该市税源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达40%。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该企业产业作为基础源头产业,进项税额抵扣少,加之不允许抵扣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已征税款,使该企业实际税负由税改前的3%上升到1994年的%,上升了个百分点。

基础产业税负上升,导致该市宏观税负偏高,企业负担加重,特别是改制企业技术改造投入严重不足。

3.企业改制后存在着大量小规模纳税人被排除在增值税链条之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生产经营的弊端。

根据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新的增值税制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对于增值税的顺利实施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也同时存在大量小规模纳税人被排除在增值税链条之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生产经营的弊端。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和集体小企业采取承包、租赁、委托经营以及分离、拍卖或由私人经营的方式后,绝大部分经重新认定,由原来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方面,这些为数众多的国有和集体小企业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被人为地割裂了与一般纳税人的正常经济往来,既不能享受税款抵扣,又不能以17%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失去了多年的客户,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受阻。

另一方面,也使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对象的选择有了一定的局限性,这在县级中小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由于县级中小企业多为一些生产手工业品和轻工业产品的企业,经济业务往来客户多数局限于县域经济之中。

他们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进货仍然离不开小规模纳税人。

此外,一般纳税人不断减少,小规模纳税人大量增加,也使增值税难以实行规范化管理,最终危及增值税税制的巩固和完善。

4.在企业改制时存在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做手脚、骗税、偷税等违法行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规范运作直接关系到增值税乃至整个税制改革的成败。

近年来,不法分子伪造、盗窃、倒卖、骗取、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骗税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一些企业在改制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财务管理混乱;有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中,存在应开不开、虚开代开、假报遗失等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骗税和偷税行为。

5.改制企业不愿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关变更、注销手续,税收征管难以监控到位。

据调查,中小企业改制后,问题较为突出的是税务登记制度刚性不足,缺乏制约性。

中小企业改制必然会引起纳税主体等登记项目频繁变动,应及时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但出于债务、欠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及时足额缴税、财税体制、政企关系等多方面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改制后的企业不愿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关变更、注销等手续。

税务机关在税务登记管理上明显滞后,其主要原因就是现行税务登记制度处罚力度和制约性较差。

《征管法》中关于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不及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处罚力度大。

加之税务登记除了对购买发票有制约作用外,对业户其他方面特别是对大量不需用发票的纳税人来说,制约性很差,从而导致税务登记率一直较低,在企业改制中这个问题更显突出。

6.改制企业的欠税“空挂”、欠税难清的现象普遍存在。

一是破产企业欠税基本无法收回;二是企业改制行为不规范,采取“金蝉脱壳”手段使欠税“空挂”,难以追缴;三是兼并企业不愿承担被兼并企业的欠税。

在实际工作中,兼并企业往往有意冲销被兼并企业的欠税或借故推诿,使税务机关催缴欠税因找不到欠税人而陷入被动状态。

7.企业改制后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上升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在中小企业改制中,随着企业拍卖、出售、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民营等企业改制形式的出现,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逐渐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另一方面,个体私营经济成分比例相应上升,个体私营企业数量增多,给原本就难征难管的个体税收带来了一系列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8.“任务治税”干扰了改制后企业间的平等竞争。

在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基层一些地方政府为平衡财政预算,通过向税务机关层层分解下达指令性税收指标,来保证实际财政预算中的税收计划,全部税收征管活动以此为中心。

同时,以行政手段给企业下达税收计划任务,并将此作为考核、评价企业领导工作实绩及决定其职务任免的标准。

这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任务治税”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由于税收任务的制定存在着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加之前几年一些地方存在的不合理的财政“垫基数、保基数”的问题,因而使税收计划与实际税源不一致。

当下达的税收任务数超过实际税源时,就会形成预征或多征;当下达的税收任务数低于实际税源时,就会形成漏征或少征。

这无疑会干扰改制后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必然严重挫伤广大职工和改制向各投资方的积极性,限制和阻碍改制的深入进行。

9.税收的行政隶属关系与跨区域的企业改制格格不入,从而使征收管理难以到位。

按照目前我国分税财政体制的规定,税收依照其行政隶属关系分级次入库,并以此划分税务机关之间对相应企业的税收征管权。

在实际运行中,一些与主管税务机关以及所属政府不在同一地域的企业,往往得不到当地政府的全力支持,特别是主管税务机关鞭长莫及,征收管理不能到位c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上述弊端更加突出,与企业改制形成了明显的矛盾。

一方面企业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实施兼并、联合、股份制改造,有的还实现了跨国联合;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和主管税务机关之间又因企业纳税主体、隶属关系的变化,在税款入库级次和征收管理上纠缠不休,对企业改制加以行政干预。

尤其是改制后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的税收入库级次、股份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矛盾更突出。

二、针对上述矛盾和问题提出的建议1.清理整顿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按所有制和区域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必须尽快取消按所有制和区域制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清理整顿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使税收优惠自觉遵从国民待遇原则,从按所有制性质和区域优惠向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税收优惠转变,使现行税制更为协调统一,税负公平,以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2.逐步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过渡。

从长远和战略高度看,我国应加快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过渡的步伐,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战略,应首先对基础性产业实行增值税转型。

考虑到我国财政的承受能力,第一步可由“生产型”转变为“收入型”,待条件成熟后,再向“消费型”转变。

3.扩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范围,促使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变。

必须及时调整小规模纳税人政策:(1)有条件地放宽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凡实行建账建制能够正确核算进、销项税额及应纳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转为一般纳税人。

(2)对于销售额达到标准而财务核算不符合要求的从事货物生产、加工劳务和批发生产资料的小型企业,可允许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实行17%的税率,并促使其加强财务核算,尽快向一般纳税人靠拢,向公司化方向发展。

4.弱化和分流增值税专用发票扣税作用。

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切实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保管、使用和检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外,重要的是采取措施,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减负,弱化和分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扣税作用。

(1)管票与管户相结合。

克服以往单纯以票管税的做法,通过管户管住税源,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2)管票与管账相结合。

增值税专用发票尽管是增值税链条的关键环节,但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只是发生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之一。

单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额,而抛开整个账务的会计核算,显然是不明智的。

(3)管票与管货相结合,通过抽查、盘点库存货物,检查货物的进、销、调、存、转,来核对相应的进销项税额,克服以往将主要精力耗费在检查发票是否违规的做法。

此外,可探索适当缩小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新途径。

5.完善征管法规,切实加强欠税管理,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征收管理。

(1)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面对现实,需要通过相应的立法程序,修改和完善《征管法》中关于税务登记违规的处罚条款。

提高罚款数额,切实加大惩戒力度。

要使处罚手段多样化,增强其可操作性,如对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除了处以罚款外,还可查封其货物、经营工具和经营场所等,迫使其办理税务登记;增加有关部门配合,强化税务登记制约作用的条款。

可规定凡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金融部门不予开户和贷款,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车辆上户及年检手续等,以增强其制约作用。

(2)强化欠税管理。

针对企业改制给欠税清理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税务机关应在支持企业减轻负担的同时,从国家利益大局出发,全力以赴收回欠税。

经税务机关审查,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欠税,应由国家税务总局授权省级税务机关审批核销。

对于因企业兼并和拍卖、出售等形成的欠税,应明确规定由兼并方和购买方负责清缴,不能由主管部门挂账。

无力清缴被兼并企业或所购企业欠税的,可视为不具备兼并和购买的资格,不允许其实施兼并和购买行为。

对于采取“金蝉脱壳”手段逃避欠税的,应授权税务机关依照新企业是否继续使用老企业经营场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技术力量及职工等界定标准,确认是否由新企业承继老企业欠税,并切实强化欠税追缴的执法手段,严格执行加收滞纳金制度。

(3)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征管的力度。

应迅速扭转那种重公有制企业税收、轻个体税收,重大税、轻小税的旧观念、旧做法。

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征管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管理办法;要从个体税收的征管实际出发,以及时足额征税为目标,不仅明确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的责任,也要明确税务人员及时足额征税的责任;要在个体税收综合治理和综合服务上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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