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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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历程及其意义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历程及其意义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历程及其意义从1980年代初期开始,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

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高度的重视和关注。

在改革开放近40年的历程中,中国国有企业经历了从探索到总结再到深化的过程,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改革模式。

国有企业的改革不仅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强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全球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初期探索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探索的过程。

在当时的背景下,中国需要改革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经营,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最初,国有企业的改革是由一些实践家和学术界的专家们提出的,并且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与认可。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采用了多种改革方式,包括试点、改制、合资等方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程。

然而,这些探索性的改革往往缺乏系统性和规律性,产生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二、国有企业改革总结和完善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总结和完善的阶段。

在经过初期的试错之后,政府着手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分析。

1984年,全国性的工业企业改革会议召开,强调要坚持“引进来、走出去”才能有效发挥国有企业的作用。

此后,国有企业的改革不断进行深化和完善。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

在“私有化”的背景下,中国逐渐承认了“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国有企业有社会属性”的政策,规定了“一手由国家代表、二手由市场制定价格”的国有资产配置模式。

这项改革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打开了新的空间,也为中国首次解决了国有资产是否要私有化的问题提供了思路。

同时,中国采用了一系列措施,如引入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内部治理等,改进了国有企业的运作和管理。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强改强”进入21世纪后,中国政府开始着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目的在于加速国有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

这也是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过渡的重要阶段。

国有企业管理研究的发展与演变

国有企业管理研究的发展与演变

国有企业管理研究的发展与演变国有企业是指由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开放程度的加深,国有企业管理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演变。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是我国国有企业管理的初期阶段。

在这个阶段,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以中央计划为主导,企业规模大、组织架构复杂、职能单一。

企业的运行主要由政府决策和指令调度,企业管理层的职责主要是执行国家指令和保障生产。

虽然在这个阶段,国有企业的总体经济效益较好,但是由于中央计划指令调度的繁琐和不灵活,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较弱。

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是我国国有企业管理的深化阶段。

在这个阶段,国有企业逐渐进入外部市场,面临着新的管理挑战。

企业管理模式开始由单一的中央计划向企业化经营和市场化发展转变。

企业管理体系中引入了市场机制,加强了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营能力,强化了市场竞争意识和市场营销能力。

政府部门逐步减少对企业的干预,逐渐实行“公司法”、“股份制改革”等改革举措,推动了国有企业管理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21世纪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管理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政府逐步转变职能,切实实施严格的企业监管和市场准入制度,推动了国有企业内部治理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

另外,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技术的加速发展,也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平台。

政府逐步实施“互联网+”计划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处于不同的管理模式和发展路径中。

尽管存在着各种问题和挑战,但是通过不断地改革和进步,我国国有企业仍然保持着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改革开放30年:中国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制度的变迁和展望

改革开放30年:中国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制度的变迁和展望

改革开放30年:中国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制度的变迁与展望牛效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6,100034)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相伴而生共同深入,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艰难曲折,改革中仍存在诸多深层次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解决,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收入分配、劳动社会保障体制等各项制度仍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文章首先对中国国有企业三十年来人事制度改革进行简要回顾,总结了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就,剖析存在的问题,展望了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原则和方向。

【关键词】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制度变革历程(一) 中国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用人制度)的发展演变建国以后我国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曾经多次调整。

从解放初期国营企业实行的军代表制到1950年开始普遍实行工厂管理委员会制度到1951年东北地区部分国营企业推行并在1956年前广泛推行的“一厂制”再到1956年起延续到1984年实行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都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息息相关。

随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也成为必然。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198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开始对国有企业领导体制进行全面改革,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从此进入厂长(经理)负责制时期。

1987年8月国家经委等三部委召开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制度改革已经从试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在厂长负责制下,在企业的厂长(经理)、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权力主体中,厂长(经理)的权力得到极大提升,“一厂之长,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厂长(经理)实际上处于无从监督的地位,不利于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发展史

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发展史

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发展史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发展史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旨在逐步完善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其行政隶属关系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体制的稳定运行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的演变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制度已经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变。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呈现为高度的集中化和垂直化,企业与地方相关部门直接挂钩,地方相关部门对企业经营管理干预严重。

这种行政隶属关系模式导致了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管理混乱,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逐渐趋向多元化和市场化。

地方相关部门逐步放弃对国有企业的直接管理权,国有企业获得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和市场竞争权,各级相关部门通过出资人代表大会行使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权,推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和法治化。

同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和法规,明确了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的法律地位和监督机制,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二、中国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的现状与问题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国有企业面临着更加复杂和严峻的经营环境和市场竞争。

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合理性和制约因素已经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干预仍然存在。

一些地方相关部门仍然存在对国有企业的过度干预和过多干预现象,导致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受到严重干扰,企业效率低下,难以保持竞争力。

2.权责不清。

一些地方相关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职责和权力边界不清晰,导致监管失灵、监察不力的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发展潜力。

3.监管机制不完善。

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部门重叠、职责不清、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导致了一些国有企业管理混乱、失控等情况。

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发展史

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发展史

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发展史中国的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的发展历程,是一部深深烙印着国家经济政策变迁的历史。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行政隶属关系的演变反映了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有企业主要隶属于中央政府各部门,这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模式。

这一时期,国家对经济实行全面计划管理,国有企业被视为实现国家计划的重要工具,其生产和经营活动完全按照国家的指令进行。

这种模式下,国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直接、单一,决策高度集中,有利于快速动员资源,推进工业化进程。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启动,我国开始逐步探索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革。

1980年代,国有企业开始实施“放权让利”改革,部分权力下放到企业,企业有了更大的经营自主权,行政隶属关系从单一的垂直管理转向了垂直与横向并存的管理模式。

同时,一些国有企业开始实行公司制改革,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与政府的关系转变为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

进入19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隶属关系的调整更加明显。

1994年的《公司法》出台,标志着国有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国有企业开始由“企业办社会”转向“社会办企业”,政府的角色从直接管理者转变为宏观调控者和监管者。

此时,国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逐渐转变为国资委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企业的运营更加市场化。

21世纪初,我国提出“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

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成立,专门负责监管中央所属的国有企业,标志着国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同时,地方也相继成立了类似的机构,形成了全国性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

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再次迎来新的变化。

政府更加注重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深度合作。

国有企业改革演变与难题

国有企业改革演变与难题

国有企业改革演变与难题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改革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然而,国有企业改革的演变和难题也是不可避免地出现。

本文将从国有企业改革的演变和当前面临的难题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国有企业改革的演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期改革、中期改革和后期改革。

初期改革(1978-1992)主要集中在企业体制的调整和改革。

在这一阶段,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较为艰难,改革的重点主要是减少政府干预,增加企业自主管理权,并改革企业管理体制,推行企业经济责任制以及市场化改革。

中期改革(1992-2002)的重点是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和资产重组。

根据国有企业的不同情况和地理位置,通过股份制、所属关系改革等方式进行分类改革,以便更好地实现国有企业的有效运行。

后期改革(2002-至今)主要是关于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和深化改革。

国有企业更加意识到竞争的激烈和国际市场的开放程度。

因此,国有企业开始将着眼点放在市场竞争,通过技术创新、内部改革、兼并收购等方式推进深化改革,并逐步实现国有企业与国际企业的竞争平等。

在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面临许多难题和挑战。

这些难题影响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效果和发展。

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演变特点,其中存在着执行过T字型重组后再次进行市场化改革的问题。

另一方面,中国的金融体系中还存在着许多市场分割的问题,这给国有企业的发展也带来了影响。

此外,国有企业的优越性质在某些方面表现出来,比如在不灵活的政府干预、老旧的管理和区域市场限制等方面。

这一切都限制了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给国有企业改革带来了挑战。

结论总体上来说,国有企业改革的演变和难题是不可避免的。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举足轻重的关键是改革的前瞻性、配合力和执行力。

因此,我们应该继续变革创新,培养更多的有经验、有责任心、有理性的管理人才,为国有企业的未来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演变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演变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演变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一环。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轮的改革,中国国有企业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成为了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本文将从改革的历史背景、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的成效三个方面来论述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演变。

一、改革的历史背景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中国经济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经济增长放缓,商品供需矛盾加剧,企业利润下滑,国际竞争力不断下降,这是导致国家面临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这种情况下,中国领导层认识到,需要改革国有企业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于是,在1984年,中国开始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规模实践。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1、体制改革:在此前,中国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较为官僚化,企业管理和经济效益都不高。

在改革中,提出了“股份制改革”的构想,通过改变国有企业所有制形式,逐步转变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了国有企业股份化。

此外,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问题,国有企业改革还进行了精简机构、统一管理、压减要害岗位薪金等改革。

2、经营机制改革:改革中,国有企业逐步实行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了市场化调节机制,实行行业规划和评估,提高了企业竞争力。

针对以往企业盈利不为人知的问题,国有企业改革在此基础上强调了企业的开放与透明,提高了财务透明度,实行了监督机制和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

3、劳动关系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指的是企业的用工方式。

在此前,中国国有企业普遍实行银行存储方式,即企业人员安排在工作岗位上,但获得的报酬远远低于应有的水平。

改革中,国有企业通过引进竞争机制,逐步实行市场化薪资方式,提高了员工收入水平,改善了劳动关系。

三、改革的成效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综合效益是非常显著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

改革之前,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都不高,在改革中,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得到了大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妥善解决在移民上。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及其演变进程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及其演变进程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及其演变进程摘要: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国有经济是我国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主体地位体现在控制力上,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

对此,本文分析研究了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根据时间和性质的不同,将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0~1982年,这一阶段出现的利润分配制度主要有企业利润全额上缴制度、企业基金制度和利润留成制度;第二阶段是从1983~1993年,这一阶段先后实行了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或租赁制等几次大的变革;第三阶段是1994年以后至今,这一阶段主要是规范企业所得税制度,实行了税利分流。

关键词: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2-0115-01党的十五在报告中明确规定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而且还包括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在于其数量和比重的大小,主要表现在它的控制力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控制力集中表现为弥补“市场失灵”,其主要功能一是提供不适于由市场提供的公共物品,二是掌握涉及国计民生和控制国民经济的行业和部门。

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规定了国家与国有企业利润。

分配的形式、比例及其管理方法。

在我国,国有企业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壮大的过程,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也随着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及国有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而不断地修正和完善。

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不同阶段。

一、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发展的第一阶段(1950~1982)(一)企业利润全额上缴制度。

该制度规定,国有企业实现利润全部上缴国家财政,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全部由财政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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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法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企业法一直是我国企业立法的重点.为此本小组将从四个方面来阐述国有企业法论:1.国有企业的演进与价值定位2.行政权和国家所有权分离的思考3.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民营化4.国有企业法的立法问题国有企业的演进一、国有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国有企业应该包括国家或政府可以根据资本联系,对其实施控制或控制性影响的各种企业。

广义:国有企业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得对其施加支配性影响的企业狭义: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经由投资暨资本联系所控制,对其全部或部分拥有所有者权益的企业国有企业的特征:1.国有企业的资本全部或部分地来源于国家,也即国家是企业的“老板”或企业主2.国有企业在不同程度上受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控制,其行为必须符合或不违背政府的意志和利益3.国有企业及其运行与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相联系4.转型期的国有企业法律适用具有相当的政策性特征二.国有企业的分类(一)若干发达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分类借鉴1.德国国有企业的分类2.日本国有企业的分类3.新加坡国有企业的分类4.美国国有企业的租赁和承包经营形式5.法国、意大利的国有企业分类(二)我国国有企业的分类1.普通国有企业和特殊国有企业2.单纯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参与的企业3.传统国有企业和国有公司制企业4.单一主体投资的国有企业和多元主体投资的国有企业5.国有企业法人和非法人国有企业6.营利性、竞争性的国有企业和政策性、非竞争性的国有企业中国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演变过程,是一个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经营主体逐步而艰难地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经营主体演变的过程。

这个过程经历了四个阶段,呈现出国有企业曲折发展的轨迹。

第一个阶段是指全国解放前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公营企业,或称之为供给制企业。

公营企业是按照马克思和列宁有关社会主义是个辛迪加、大企业的论述,为支持民主时期革命根据地、解放区的革命战争和改善人民生活而建立的。

这批企业数量不多,规模较小,但却是我国最早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由于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长期处于被敌人分割、包围的状态中。

因此,这种公营企业具有自给自足、各自为战的特点。

它只适合于战争时期的需要,对于传统计划经济也不适应。

第二阶段(1950~1978.12)是在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营企业,或称之为计划型国营企业。

计划型国营企业是按照原苏联模式以及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供给制经验而建立起来的。

它由国家直接经营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经营决策高度集中于国家机构手中,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听命于上级政府机构;二是经济活动的调节主要依靠直接的行政手段,企业按照国家的指令性计划进行生产;三是经济利益分配平均主义;四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企业经济组织政企合一。

计划型的国营企业,曾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起过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经济体制的僵化,它至少有如下严重缺陷:一是企业没有主动权;二是不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三是政企不分;四是效益低下。

计划型国营企业无法把经济搞上去,危及国有经济的生存。

第三阶段(1978.12~1992.10)是在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

这段时间主要是实行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和转轨。

因此,也称之为转轨型国有企业。

转轨型国有企业是在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形成的。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理论是转轨型国有企业建立的理论依据。

这一阶段经历了放权让利(1979~1987)、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股份制(1987~1992)两次系统改革过程。

国有企业经过这两次改革,具有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些特点:一是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有所分离;二是大多数企业开始面向市场,组织生产、生产要素的获取和生产的销售大都通过市场解决;三是企业自主经营权有较大的扩大;四是企业经营基本上是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五是企业的分配与企业的经营状况、职工的利益联系起来;并且,有些企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联合和兼并活动,获得较大发展。

上述特点具有明显的转轨型特征。

但是,转轨型国有企业也有明显的弊端:一是没有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框框;二是对产权制度重视不够,企业没有法人财产权;三是改革的配套性较差,一些重要方面的改革有不同程度的滞后。

由于存在这些弊端,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低效率状况未能根本扭转。

因此,要真正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轨,还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

第四个阶段(1992.10以后)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司法人企业,或称之为市场型国有企业。

公司法人企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开始组建的。

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以及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是公司法人企业建立的理论依据。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对它的基本特征概括为四点:一是产权清晰;二是责权明确;三是政企分开;四是管理科学。

这四点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有机整体,缺一不可,不能只强调某一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十几年来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发展,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正确方向。

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近几年来加快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

1994年已有100家企业列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

现在,18城市的“优化资本结构”试点、56户企业集团试点和3户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全面而顺利进行,改革触及到的深层矛盾正在着手解决。

经过上述四个阶段的演变,中国国有企业不断克服自身的局限性,逐步向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型企业转变。

目前,一批搞得比较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声誉,并逐步显示出优势。

我们要继续探索并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问题,以便推进这种演变过程。

国有企业的价值定位对于社会而言,一个企业的存在价值可以分解为四个具体的组成部分:一是为社会发展提供积累——任何一个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就是赚取利润。

企业的存续和税收两方面都是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具体形式。

二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就业——企业通过生产活动提供劳动转化为价值的机会,使得人力作为资源的价值得以实现。

三是为社会需求提供产品——一个企业能够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解决社会需求这也是企业存在的价值之一。

四是传承文化——文化信息付着在企业组织与企业产品中,是企业生产和发展的理性基础。

所以企业组织和产品本身都发挥着某种文化传承和发展的作用。

企业内在的文化就是一种综合文化的形式,内容包括管理文化、人际关系文化等形式;而产品则无论其形式还是功用,都会表达一种文化因素的传承和发展,通过产品的流通成为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有时甚至起到规范社会生活的作用,成为一种现代生活的精神内核。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首先,国企的就业效率较高】国企用较为低廉的工资养活着较多的人员,这是中国在人口众多情况下解决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在民营企业抢占市场击垮国营企业的过程中,不简单地是一种不同生产效率企业之间的胜负,同时也是一种不同社会责任(或者负担)企业之间的代换。

大面积的变卖国企直接导致了三个结果:一是释放出了大量的下岗职工。

二是四五千万的下岗工人直接影响了一亿以上人口的消费能力升级,导致工业品市场的疲软。

三是两极分化加重。

这种积累起来的就业压力,为今后的社会发展造成了长时间的困难。

而且消灭了国企就会形成即使经济高速地发展,也不能完全兑现为就业需求的困境。

从九十年代以后到今天,就业弹性逐年降低,这个困境的原因之一就是国企的退出。

面对中国社会沉重的就业压力,究竟鼓励或者选择什么样的企业样式,这是一个不能简单地用企业效率进行评价的问题,在这个问题的背后牵涉着社会公平问题,而社会公平往往和一个国家的人均资源拥有量等增长极限相联系。

面对全社会约两亿失业人口的强烈就业需求,正确的态度就不是在“经济科学”的指导下创造大量失业人口,一直向拉美化的自由主义陷阱走去。

对于什么是拉美化这个问题有许多解释,最主流的看法是由于投机性外资撤离导致了拉美经济的徘徊。

实际上外资的作用仅仅只是一个触发因素,经济发展受挫的真正原因就是两级分化。

对于为什么会造成两极分化的问题,也有不同的认识,但根本大原因是资本不承担社会责任所致。

特别是外资获得的利润与地域分离,成为非本国财富,导致了再分配财富的减少。

对于中国的发展而言,避免拉美化的直接方法就是缩小贫富差距,也就是创造就业机会。

从创造就业的角度上看,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几乎是同等的,但它们都远不如国企的贡献。

就从这一点出发就完全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必须维护国企主体地位,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

如果有人对数据感兴趣,希望科学性地描述这个问题,这个结论也可以从不同经济成分占GDP的份额与容纳就业人口的比值进行比较得出。

如果我们将不同经济成分占GDP的份额与就业人口的比值称作就业效率,显然国有经济要大于其它任何经济。

现在的问题是——在我们社会主流的意识中已经将国企对就业的贡献说成了不足,甚至成为了国企必须改革的理由。

我想对于现代政府而言,真正市场经济模式下的社会管理,首要的责任在于创造就业机会,而企业的效率应该交给市场来评价。

任何一个地方创造就业的能力是执政能力的重要表现形式,这比建设了几条马路更重要。

如果用这样的观点看待市场经济环境,采取适当措施保护高就业能力的企业就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科学态度。

当然这些措施不是最终导致政府养活一批人的措施,而是完全符合市场经济规范的措施。

比如对企业固定资产与就业人口的比例进行宏观干预——高于全社会平均值的企业说明在贪污别人的就业效率,应该课以税收。

这笔税收返还那些低于平均值的企业,这样就会形成社会责任公平的市场环境。

有人可能认为强调国企的重要性会造成对民营企业的不良冲击。

如果民营经济垮下去,就会有更多的人失业。

实际上不论国企、外资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需要一个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这种公平就是广谱地对待所有企业,用技术的、法律的、税收的方式创造一种一视同仁的经营环境。

对于中国今天供给过剩的现实而言,选择企业模式应该在技术、资金环境等考虑之外,再加一条——就业效率。

低就业效率企业消失的越多,就可以让出市场份额来,让高就业能力的企业更好地生存。

这样全社会的人口就业效率就会大幅度提高,反倒可以在任何一个地域范围内孕育起较大的产业规模。

也就是说这里有一种规律需要我们明确认识——在需求恒定的状况下,政策取向会造成经济成分的改变。

而在目前拥挤的市场环境中,选择饱含公平因素和就业效率的企业才是经济发展政策的着眼点。

这里就明确提出应该将就业效率和公平因素作为一种市场准入的基础制度。

【其次,国企的积累效率较高】从为社会提供积累的角度看,国营企业的利税曾经统统上缴,由此建立了中国现代工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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