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治的理论与实践探求——兼评《地方法治建设的法理与实证研究》
法学方法与实证研究的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

在法律教育中的应用
基于实证研究的法律教育改革
通过收集和分析实际数据,评估现有法律教育的效果和质量,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进法律教育提供科学依据 。
法学方法对法律教育的指导
运用法学方法,如法理学、法史学等,对法律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进行研究和探讨,为法律教育者提供正确的教 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完善法学方法论体系
在法学研究中引入实证研究方法,如 问卷调查、案例研究、实验等,为法 学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实证研究方法的引入可以完善法学方 法论体系,推动法学研究方法的多元 化和科学化。
拓展研究领域
通过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可以拓展 法学研究的领域,如法律社会学、法 律经济学等跨学科研究领域。
提高法学研究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基于数据和事实的研究
01
实证研究方法强调基于数据和事实的研究,可以提高法学研究
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验证和修正理论假设
02
通过实证研究方法对理论假设进行验证和修正,可以使法学理
论更加符合实际,提高理论的解释力和预测力。
增强研究结论的可信度
03
实证研究方法得出的研究结论更加可靠和可信,可以为法学实
践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通过法学方法与实证研究的结合,可以推动法学研究与实践的相互促进
,提高法学研究的实践指导性和实践问题的解决能力。
研究目的与问题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讨法学方法与实证 研究的结合方式及其实践应用, 推动法学研究与实践的有机统一 。
研究问题
如何实现法学方法与实证研究的 有机结合?如何运用结合后的研 究方法指导实践并解决实际问题 ?
法学研究中的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对实证研究的指导作用
提供研究假设
理论研究能够为实证研究提供研究假设和理论框架,指导实证研究 的设计和实施。
解释实证结果
理论研究能够对实证研究结果进行解释和分析,深入揭示现象的本 质和内在逻辑。
预测未来趋势
理论研究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的分析和归纳,能够预测法律现象的未 来发展趋势,为实证研究提供前瞻性的指导。
趋势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法学实证研究将更加注 重数据分析和挖掘,实现研究方法的创新。同时,跨学科合 作和国际比较研究也将成为未来法学实证研究的重要方向。
实证研究在法学研究中的价值
揭示法律现象
通过实证研究,可以揭示法律现象的实际状况、特征和规律,为 法学理论提供经验支持。
验证和发展法学理论
05
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的互动关系
实证研究对理论研究的推动作用
提供数据支持
揭示现象背后的规律
实证研究能够揭示法律现象背后的客观规律,为理 论研究提供深入的洞察和启示。
实证研究通过收集和分析实际数据,为理论 研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有助于验证和发 展理论。
推动理论创新
实证研究的发现和结论往往能够激发新的理 论思考和探讨,推动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法学研究中的实证研究与理 论研究
目录
• 引言 • 法学实证研究概述 • 法学理论研究概述 • 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的比较 • 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的互动关系 • 法学研究中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的展望
01
引言
研究背景与意义
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的互补性
01
法学研究中,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相互促进,共同推动法学理
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的融合趋势
方法论的融合
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在方法论上逐渐融合,相互借鉴和补 充,形成多元化的研究方法体系。
法学方法论的实证分析研究

法学方法论的实证分析研究法学方法论是法学研究中的一门重要学科,它探讨的是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方法的合理性,对于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实证分析是一种基于事实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具体案例和数据的分析来验证理论假设,并进一步调整和改进法学研究的方法。
本文将围绕法学方法论的实证分析研究展开讨论。
一、法学方法论的概念与意义法学方法论是法学研究中的一门学科,它主要研究的是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方法的合理性。
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学研究的基本理论、研究框架、研究手段等。
法学方法论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法学研究的过程,提高其科学性和实效性。
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对于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合理的法学研究方法能够帮助研究者把握法律的内在规律,深入理解法律的本质,准确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在法治建设中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
因此,深入研究法学方法论的实证分析以推动法律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实证分析在法学方法论研究中的运用实证分析是一种基于事实的研究方法,它通过对具体案例和数据的分析来验证理论假设,并进一步改进和调整法学研究的方法。
实证分析方法能够提供客观、科学的研究结果,为法学研究提供实践依据,并促进法学研究的创新与发展。
在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中,实证分析方法的运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数据分析:实证分析方法可以通过搜集大量法学案例和相关数据,运用统计学方法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法学研究的规律和脉络,以及理论假设的合理性。
同时,还可以揭示法律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2. 实地调研:实证分析方法强调对实际情况的观察和调研,通过与法律实践相关的人员进行访谈和观察,可以深入了解法学研究的实际需求和问题,为法学研究提供更加科学和实用的方法指导。
3. 系统总结:实证分析方法注重系统性的研究,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和整理,可以形成分类、归纳和综合的法学研究成果。
法学中的法理论证与实证研究

法学中的法理论证与实证研究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其中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对法的理论进行论证与实证研究。
法理论证是指对法的本质、原理、目的等进行分析和论证。
而实证研究则是基于对实际社会现象的观察和数据收集,对法律的实施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研究。
这两种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指导。
首先,法理论证是法学研究的基础。
法理论证旨在从逻辑和理性的角度对法律的基础概念、原则和规则进行分析和推理。
通过法理论证,我们可以深入理解法律的内在逻辑和价值取向,认识到法律的本质特征和其与社会、文化等的关系。
法理论证为法律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使法律更加科学、合理和公正。
其次,实证研究是法学研究的重要手段。
实证研究是通过对社会现象的实际观察和数据收集,对法律的实施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研究。
实证研究能够提供客观的事实依据和科学的分析方法,揭示法律规定与实际社会的差距,发现法律的不足之处,并为改进和完善法律提供有力的支持。
实证研究是法学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通过对法律的实证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
在法理论证与实证研究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和互动。
法理论证是从理性和逻辑的角度对法律进行分析和推理,而实证研究则是通过对实际社会现象的观察和数据收集,对法律的实施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研究。
法理论证能够为实证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而实证研究则可以为法理论证提供实证的依据和验证。
法学中的法理论证与实证研究也存在着一些争议和挑战。
一方面,一些学者认为理论研究过于抽象和理想化,与实际情况脱节。
另一方面,一些学者则认为实证研究局限于对现象的描述和解释,无法提供法律的规范价值。
然而,无论是法理论证还是实证研究,都不能独立于实际社会中的法律实践和问题,只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使法学研究更加科学、全面和具有针对性。
总之,法理论证与实证研究是法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它们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为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指导。
新时代地区法与区域治理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

中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
01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
域之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02 03
法治保障措施
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如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 法治保障。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讨新时代下地区法与区 域治理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为完 善区域治理体系、推动地区法治建设 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研究问题
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创新地区法理论 ?如何将创新的理论应用于区域治理 实践?如何评估这些创新理论和实践 的效果?
02
新时代地区法与区域治理的理论 创新
全球化与地区化背景下的理论创新
理论深度与广度拓展
本研究在理论深度和广度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 间,未来研究可进一步挖掘相关理论的内涵和外 延,构建更加完善的理论体系。
政策建议与实践应用跟进
本研究提出的政策建议和实践应用还需要在实践 中进一步检验和完善,未来研究可加强与政府、 企业等实践主体的合作,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 应用。
THANKS
区域合作与协同治理
长三角地区积极探索区域合作与协同治理机制,如建立长三角生态绿色 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公共服务共享等。
05
新时代地区法与区域治理面临的 挑战与对策
全球化背景下地区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协调
地区法与国家法的互补性
在全球化背景下,地区法与国家法应相互补充,共同构建完善的法治体系。地区法可以针对特定区域内的社会、经济 、文化等问题制定更加具体、细致的规范,而国家法则提供宏观的指导和保障。
推进地方立法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配置上的 变化及其 带来的诸 多问题。基 于地方立 法权 的权 力属性 和运行逻 辑 ,基 于 国家治理 体 系和 治理能 力现代
化的需要 ,基 于宪法部 门思维和 宪法政 治原理 ,基 于宪法规 范及其确 立的根本 政治制度 ,充分论证地 方治理与 地方
立 法 的 关 系 ,深 化 对 地 方 立 法 权 的 合 理 性 布 局 、地 方 立 法权 配 置 的合 宪 性 、党 领 导 立 法 的规 范 化 、人 大 主 导 立 法 的 有
2018年 5月 第 3期 总第 277期
理论 学 刊 Theory Journal
M ay.2018 No.3 Ser.No.277
推 进 地 方 立 法 权 制 度 的理 论 与 实践 创 新
肖金 明
(山 东大 学法 学院,山东 济 南 250100)
[摘 要]近些年 来,关于地方立 法的讨论 涉及 一 系列理论 和 实践课 题 ,尤其是 地 方立法权 普遍 配置 于设 区的
市之 后 ,有 关设 区 的 市 地 方 立 法的 正 当性 、设 区的 市地 方 立 法权 的合 宪 性 、设 区 的 市地 方 立 法 权 配 置 的 合 理 性 ,以及
设 区的市地 方立法的制度化、规 范化 、程序化 、技 术化等问题 ,需要理 论界和 实务界寻 求共识 ,共 同面 向地方 立法权
制 度 、立 法 与 行 政 理 论 与 实践 。
113
理 论 学 刊 ·2018年 第 3期
一 、 立 法 体 制 改 革 呈 现 地 方 立 法权 下移 的走 向
立法体制改革 、行政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构成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完整侧面。全面深化改革带 来 了立法 、行政 、司法体 制 的重大 变革 和不 同权 力 的多 元流 向 ,一 是 关于行 政 体制 改革 中 的权 力走 向 ;二 是 关 于 司法体 制改 革 中的权 力趋 向 ;三是关 于 立法 体 制改 革 中的权 力 走 势 。地 方立 法 体 制 改革 是 全 面 深化 体制 改革 的重 要组 成部 分 ,在全 面深 化改 革 的大势 中呈 现 出权力 下移 的基 本走 势 。
法律实证研究方法分析
法律实证研究方法分析在当代中国的法学研究中,法律实证研究已占有一席之地。
对于司法实务人员而言,法律实证研究已成为探讨问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武器。
但如何有效运用该方法开展法学研究,也需要加以思考。
本文试作初步探讨,希望能对研究者有所帮助。
一、法律实证研究的兴起与内涵1、法律实证研究的兴起法律实证研究在法学界的兴起,主要有两方面证据。
一是法学核心期刊实证研究论文发表数量明显增多。
有学者在2015年10月7日以“实证”作为关键词对中国知网期刊全文数据库论文按照“篇名”进行搜索统计,发现法学核心期刊从1979年至2015年,共计发表573篇法律“实证”类研究文章。
而且,过去三十年来,法律实证研究文章在绝大多数法学核心刊物都呈现明显增长态势,且增长量在2011-2015年非常明显。
二是国家社科基金立项也呈现相同的增长趋势。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官方网站所公布的历年(1993-2015年)法学项目立项资料,实证研究项目立项从2010年开始有明显的增长趋势,2010年8项,2011年14项,2012年11项,2013-2015年每年10项。
2、法律实证研究的内涵通常认为,法律实证研究是将法律现象视为客观事实,利用观察、访谈、参与、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定性、定量方法发现法律事实,对这些事实进行归纳,描述其特征,分析事实之间的关联或者因果关系,理解社会中的法律现象,从而提出有效改造法律制度意见建议的法律研究方法。
通过一系列的实证研究方法我们可以尝试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1)准确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以较为精确的方式,对法律现象和问题进行观察。
(3)了解法律现象现状、成因和发展轨迹。
(4)发现制约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具体社会因素,以及它们相互间的关系,分析这些因素如何影响、造成了法律实施现状和问题。
二、法律实证研究的价值与“问题”1、法律实证研究的价值第一,法律实证研究可以发现真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精)工作心得:地方法治政府评估的中国实践(最新)
(精)工作心得:地方法治政府评估的中国实践(最新)我国地方法治政府建设进步速度加快,但是总体上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各地区间差异巨大,法治发展不平衡现象正在扩大;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困难,需要从机制上寻找突破体制障碍的突破口;行政决策制度实施效果不佳,需要强化决策程序;行政不作为现象普遍,需要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不规范,消弭法律体系的效果,需从源头加强治理;政务公开取得长足进步,需要深化政府数据开放,适应信息化社会的趋势;加快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将行政复议打造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法治作为世界上普遍认同的理念和价值,出于国际经济投资和人道援助的绩效考量的目标,国际社会存在对一国法治发展水平和推进状况进行评价的需要。
马克斯·韦伯、富勒等关于法治内涵和要素的分析为法治评估提供了学理资源。
定量分析方法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法治评估成为科学研究过程和实现指数化提供了现实路径。
国际社会中,世界银行全球治理指数中的法治指数和世界正义工程的法治指数已经成为分析、评价一国投资水平和制度状况的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评价标准,并引发持续的法治指数化运动。
国内近年来开展的立法评估、司法评估是法治指数化的中国实践。
法治政府评估是世界范围内法治指数化运动的衍生。
自2004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研究成为理论和实践的热点问题,研究成果覆盖了一般性的理论研究、设计指标的应用研究和直接开展评估的实验研究等诸多层面。
各地开展的法治政府评估实践对于客观评价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状况,推动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各地开展的依法行政考核或者法治政府评估,以评估地的法治建设目标为基准,以揭示地方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和状况,促进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具有强烈的地区特点。
由于标准不同,缺乏参照系,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局限于对本地区法治水平的历史性考察,无法对全国法治政府的状况进行全面观察,更无法在地区之间展开横向对比,其效用受到极大的限制。
地方立法与法治建设
地方立法与法治建设近年来,我国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
地方立法,简单来说,就是各个地方政府依法制定属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地方立法的开展,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地方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
一、地方立法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地方立法与法治建设紧密相连,二者相辅相成。
首先,地方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具体体现。
法治建设需要依法制定和执行法律,法律是法治建设的基石。
地方立法是落实法治理念、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其次,地方立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地方立法的完善和执行能力的提升,将为法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再次,地方立法是法治建设的推动力量。
地方立法可以将国家法律具体化、细化,为法治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和依法行政的规范要求。
二、地方立法的意义地方立法对于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地方立法可以更好地维护地方利益。
由于各地的法治需求和具体情况不同,地方立法可以针对性地解决地方问题,保护地方利益,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其次,地方立法有利于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地方立法可以规范政府行为,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构建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
最后,地方立法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地方立法可以为各种矛盾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提供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增强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三、地方立法面临的挑战然而,地方立法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地方立法存在立法水平不平衡的问题。
一些地方在立法的过程中缺乏严谨的审议和专业的指导,导致法规质量参差不齐。
其次,地方立法过程中存在重复立法的现象。
一些地方立法单位在制定法规时,对已有的法规了解不够,导致重复立法现象频发,浪费了资源和时间。
此外,地方立法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在法规执行上存在问题,法规效力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影响了法治建设的进程。
四、加强地方立法的对策为了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加强法治建设,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措施。
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近年来,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全球化的加速推进,法治建设逐渐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尤其是法治政府的建设,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更是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一、法治政府的基本概念法治政府,顾名思义,就是以法治为基础的政府。
它是指政府在行使权力和管理社会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依法治理和管理社会。
同时,法治政府还必须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意义1. 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建立法治政府可以使政府的权力得到合法保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只有政府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并依法行政,才能使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不断提高。
2. 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
法治政府建设对于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是人民最基本的权利保障,只有在法律框架下,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保障。
3. 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法治政府建设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在法治政府的管理下,市场法则能够更加公正地运行,社会秩序能够得到更好地维护,人民生活水平也会得到更大的提高。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在中国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 法律法规的执行存在不足。
目前还存在一些地方政府或官员不愿意遵守法律法规的现象,这也是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之一。
2. 政府部门与社会的距离较远。
政府与社会之间的隔阂比较大,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没有征求民意,导致社会对政策的认同度不高,也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
3. 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仍在。
在某些部门和地区,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仍然较深,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还存在强制性体系和各种规划压力,这也制约了法治政府的深入推进。
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选择1. 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
为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
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使得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建立公正、公平、透明的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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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6卷 第 6期 21年l 月 01 i
江 苏警官学院学报
J OUR NAL OF JANGS P I U OL CE OF I R I F CE COL GE LE
V 1 2 o 6 o . 6N . N v 2 1 o.01
・
法 学理论研 究 ・ Fra bibliotek地方法 治的理论 与实践 探求
一 一
兼评 地方法治建设的法理与实证研 究
赵
女 肖
摘 要: 地方法治建设 的法理与实证研究》是一部具有鲜明的实践导向的法学著作。面向实际的 问题意识、现 实定位 的研 究内容 以及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这一成果区别于 “ 坐而论道”者的书斋学 问。该 书以来 自地 方法 治 第一 线 的 实践 素材 为基础 ,描绘 当下 中 国地 方 法治建设 的真 实图景 ,深刻 揭 示地方法治的 内在规律和中国特质,其立足于中国法治现 实的探索和创新之道为法学研究带来了一股 清新之风 ,也为中国法学研究之方式和进路的完善提供 了 具价值的经验样本。 极 关 键词 :地 方 法治 宪法 法 学研 究 中图分 类号 :D900 2. 文献标 志 码 :B 文章编 号 :17— 00 2 1)6 05- 5 6 2 12 (0 10- 0 70
一
、
研 究 主题 的现 实维 度
地 方法 治是 一个 重要 的现 实法 学命 题 ,也 是一 个往 往被 法 学研 究者 忽视或 者 忽略 的论题 ,其 原因
在 于他 们 多半 看不 到地 方法 治 的深 刻 内涵和 实 际价 值 ,而热 衷 于一些 大而 无 当 的 “ 前沿 性 ”的理 论叙 事 与论 证 。《 地方 法 治 究》对 于 选题 的把 握 无疑 突破 了认 识上 的桎 梏 ,也 为我 们展 示 了具有积 极启 发
的情形 相 比,有过 之而 无不 及 。
在 法治 发展 的初 级阶段 ,没 有哪 个 国家 能够 逃脱 局 限性 的命 运 。不仅 如此 ,在 一 国范围 内,法 治
的地方 性或 者地 区性差 异也 是客观 存在 的。在这 方面 ,作 为法 治发达 国家 之一 的美 国最为 典 型 。1 6 88 年 批准 的美 国联 邦宪法 第十 四条 修正 案第 一款 明确规 定 : … …任 何一 州 , 不得制 定或 实施 限制合 众 “ 都
收稿 日期 :2 1-01 0 11—7 作者简介 :赵娟 ( 9 4 ) 16 . ,女,江 苏徐州 人,汉族,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法学博士 ,南京 ,2 0 9 。 10 3
.
5 7.
意 义的面 向实 际 的法 学 问题意 识 。
世界 范 围 内的经验表 明,一 国法治 的实现 并 不是一 蹴而 就 的事情 , 即便 是所 谓 “ 原发 性 ”法 治 国 家 也不例 外 。英 国被 公认 为是 法治 的 “ 始 国” 创 ,但 曾几何 时 ,像 培根 这样 一位在 思 想史上 声名 远播 的 大家 也 是司法 腐败 的代表 性 人物 ,属 于 “ 了原 告吃被 告 ”的贪 心法 官 。 另外 ,根据 学 者 的研 究 , 吃 直到 l 7世纪 和 1 8世纪 ,英 国的议 员依然 是 买卖 品, 国过 去选 举领 域 的黑暗 与 中国 2 世 纪 民 国初 年 英 0
国公 民 的特 权或 豁免 权 的任 何法 律 ;不经 正 当法律程 序 ,不得 剥夺 任何 人 的生命 、 自由或财 产 ;在 州 管 辖 范 围内 , 不得 拒绝 给予任 何 人 以平 等法 律保护 。 但 是直 到 2 也 ” 0世纪 6 0年代 ,美 国一些 州 的种 族 歧视 现象依 然存 在 ,这种 现象在 很大 程度 上是 由这 些州 出 台与 平等 保护 原则相 悖 的歧视 性立 法所造 成 的 。如 ,当时全 美有 l 州 的法律 禁止 黑人和 白人通婚 ,违 者 需承担 刑事 责任 。在 16 年 的 “ 6个 97 种族 通婚 案 ” 联 邦最 高法 院判决 弗吉尼 亚州 禁止 黑人 和 白人通 婚 的法 律违 反 宪法第 十 四修 正案 的法 律平 , 等保 护原 则 , 因为尽 管这 类立法 表面 上对 黑人 和 白人“ 等对 待 ” 但立 法 的实质 目的是保 护 白人 的 “ 平 , 种 族纯 洁性 ” ,而 保护 血统 或种族 纯洁 不 能构成合 法 的立法 目的 ,不 能通 过法 院 的 “ 严格 审查 标准 ” 。至
不 知 所 云之 感 。因此 , 当笔者 读 到南 京 市社会 科 学 院朱未 易研 究 员的新 作 《 地方 法治 建设 的法理 与 实
证 研 究 》( 东南大 学 出版 社 2 1 0 0年版 ,以下简称 《 方 法 治研 究》 地 )时 ,眼前一 亮 ,似清 风 扑面 ;深感 于 该 书不 落俗 套 的尝 试性 探索 ,欣 然命 笔 , 以抒发 读后 之启 发和 体会 。
此 , 1 州禁止 黑人 与 白人通婚 的法 律才 失去 效力 ,而距 离 宪法第 十 四修 正案 通过 时 间 已经 一百 年 。 6个
法治 发展 的渐进 性 与差异 性决 定 了地方法 治 的可能 性 、 客观 性 , 决定 了地方 法 治研 究的必 要性 。 也 中国 目前 正 处在社会 变革 的转 型时 期 ,在建 设社会 主义 法治 国家 的总体 目标 下 ,各个 地方 都进 行 了相
伴 随 中国法 治建 设 的展开 ,法学 理论 研 究方 兴未 艾 ,学术 成果 如 雨后春 笋般 面世 。可 能是 笔者 的
阅读 范 围有所 局 限 ,总体 看来 ,不少 著作 的 “ 点 ”令 人 不敢恭 维 :外 国制度 介 绍多 , 中国 问题 阐释 特
少 ;理论 演绎 多 ,实 证分 析少 ;宏大 叙事 多 ,细微 探 究少 ,时 常让 人有 时 间与空 间错 位 、甚至茫 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