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意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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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 师德师风 考核意见

研究生导师 师德师风 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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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近年来,高等教育在我国的发展越来越重视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导师的作用也日益凸显。

然而,一些导师在指导学术研究的同时,忽视了对研究生进行思想引领和道德教育的职责。

为了全面推进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落实,教育部提出以下意见。

一、导师资质要求和选拔机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关键角色,他们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素养。

教育部将加强对导师的考核和评价,建立严格的资质认定和选拔机制,确保导师具备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和教育指导能力。

二、建立导师责任制和激励机制为了明确导师的职责,教育部将建立导师责任制和激励机制。

导师需要履行的职责包括:指导学术研究、引导学术进步、培养创新能力、关心学生成长和发展等。

同时,导师的工作量和质量将纳入科研项目评估和绩效考核系统,以确保其培养研究生的质量和成果。

三、加强研究生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为了更好地发挥导师的思想引领和道德教育作用,教育部将加强研究生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

导师应该注重培养研究生的价值观念,传授科研伦理和道德规范,引导他们坚守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

四、规范研究生导师管理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的管理,教育部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研究生导师的管理职责。

导师应定期与研究生进行学术和生活交流,及时解决研究生在学习和科研中遇到的问题,关注研究生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人文关怀。

五、提高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水平为了提高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水平,教育部将加强对导师的培训和交流。

通过组织各类培训班、论坛和研讨会,提高导师的教学和指导能力,促进导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此外,教育部还将鼓励优秀的研究生导师进行教学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六、强化学校和部门的责任监督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和有关部门强化对研究生导师的责任监督,对存在导师不尽职、违纪违规等问题的,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研究生受到正确的指导和教育。

总之,教育部的这些意见旨在促进研究生导师的立德树人职责的全面落实,引领研究生健康成长。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3.14•【字号】川教函〔2018〕102号•【施行日期】2018.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8〕102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

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组织学习,深刻理解《意见》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二、各培养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长效工作机制。

三、各培养单位实施细则请于2018年4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教育厅备案(同时报送Word和Excel电子版)。

地址:四川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教育处(成都市陕西街26号12-12室);联系人:林艳;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2018年3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的意见大工大研发〔2018〕5号为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结合我校近年来研究生论文抽检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管理的意见如下:一、强化导师责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

应充分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

二、加强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过程指导、进一步明确职责1.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的指导。

按时组织召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中期检查报告论证会。

2.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管和指导。

3.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理论分析、实验(设计)和论文撰写。

4.认真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对学位论文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对于学位论文合格(包括内容、格式等)、符合答辩要求的,填写《指导教师推荐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交所在学科(领域)及学院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要继续指导研究生针对论文存在的不足对论文进行修改或补充相应实验数据。

5.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后,对于两份评阅意见分数差别较大且有一份评阅结论为不合格的论文,由导师根据论文实际情况把握,决定是否申请复议。

如需复议,应由导师向所在学院学位论文复议评议组提出复议申请。

6.导师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前的审核,指导研究生根据论文评阅和答辩意见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最终学位论文须由导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图书馆和研究生学院。

7.导师须留存研究生学位论文最终稿电子版(艺术类含作品附件)。

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这个话题说起来可真不简单。

哎,大家都知道,导师在研究生的成长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既是学术上的引路人,也是生活中的大哥哥大姐姐。

咱们的目标,就是希望每位导师都能把“立德树人”放在心上,让学生们在知识的海洋中扬帆起航,同时也能在人生的旅途中走得更稳、更远。

什么是“立德树人”?说白了,就是要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

不是说光有学术能力就行,关键还得有个好品德。

现在的社会啊,竞争是挺激烈的,然而,拥有高尚的品德和价值观才是立足之本。

大家都知道,德才兼备才是人才嘛!所以,导师们肩上的担子可不轻,得多花心思来引导学生的价值观。

再说说,导师们在日常教学中,应该怎么做到这一点。

平时的课堂上,除了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让学生们感受到道德的力量。

你看,很多时候,一句简单的鼓励、一种关心的问候,都能让学生倍感温暖。

导师的一言一行,都是潜移默化的影响,像一根无形的丝线,把学生们的心拉得更近。

说到这里,有个例子我觉得特别好。

某个导师,在课堂上总是让学生们先分享自己的观点,哪怕是有点稚嫩的想法,他也会认真倾听。

这样的方式,不仅让学生感受到被重视,还能培养他们的自信心。

这样一来,学生们在表达时,能更勇敢地发声,同时也学会了尊重他人的意见。

这样的互动,绝对是立德树人的一部分啊!光有课堂上的交流也不够,咱们还得让导师们和学生之间有更多的沟通。

比如,可以定期举办一些沙龙活动,主题可以围绕职业发展、人生规划等。

这种活动,轻松又自在,学生们在这样的氛围中,能够畅所欲言,分享自己的困惑和烦恼,导师们也可以在此时给出一些实用的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找到人生的方向。

大家都知道,情感教育也是不可或缺的。

我们不能让学生只看到书本上的知识,更要教他们如何与人相处、如何面对挫折。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导师们可以通过自己的经历,给学生们讲讲那些“坑”是怎么跳出来的,或者那些“雷”是如何避开的。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
意见
教育部认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是高校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任务。

为此,教育部提出以下意见:
一、导师要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

导师应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研究生强化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二、导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导师应坚持学术诚信,引导研究生严守学术规范,不做学术不端行为,提高学术创新的水平。

三、导师要加强学术引导和研究能力培养。

导师应引导研究生开展深入研究,提高科研水平,培养研究创新能力,推动研究生学术发展。

四、导师要关注研究生全面成长。

导师应关心研究生的身心健康,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

五、高校要建立健全导师管理机制。

高校应建立导师工作评价机制,完善导师选聘制度,加强对导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导师队伍素质和水平。

教育部呼吁各高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落实,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学术指导和人文关怀,努力培养出德才兼备、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

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目标体系 实施路径 问责改进

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目标体系 实施路径 问责改进

2、实施导师负责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该对研究生的培 养全过程负责。学校应该建立导师负责制,明确导师的职责和要求,对导师的学 术水平和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和考核。
3、强化实践环节管理。学校应该加强实践环节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实践环 节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确保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4、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学校应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建立科学的研究生教 育评价体系,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培养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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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德树人的时代内涵
立德树人,是指教育事业要以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为根本目标。其中,“立 德”是指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培养有道德、有责任感、有担当的人才;“树人” 是指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立德树人的时代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 体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立德树人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强化教育引导,注重实践养成,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的日常生 活中。
3、推进创新教育。研究生应该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需要推进创新教 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鼓励学生进行跨学科学习和研 究,开展创新性实验和项目,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强化实践教育。研究生应该具备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需要强化实践 教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公益 活动和企业实习,提高学生的社会参与度和综合素质。
立德树人教育的实践意义非常深远。首先,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立德树人教育能够提高社 会的整体道德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再者,立德树人教育有助于培养更多 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才,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研究生导师怎么立德树人案例

研究生导师怎么立德树人案例

研究生导师怎么立德树人案例研究生导师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传授学术知识和引导学生成长的重要角色,其立德树人责任尤为重大。

下面将通过一个案例,重点探讨研究生导师如何在工作中立德树人,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指导和支持。

这个案例是关于一位名叫李教授的研究生导师。

李教授在学术研究领域享有盛誉,但更加关注培养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发展。

他深知研究生阶段对于学生人生的重要意义,因此,他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

首先,李教授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在学生入学时,他会与学生进行一次个别会谈,明确学术规范、学术诚信和专业素养的重要性。

他分享自己在学术生涯中遇到的道德困境,并告诉学生如何正确处理这些问题。

此外,他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讨论,锤炼其学术辨析和学术沟通的能力。

其次,李教授非常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他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竞赛,提升他们的综合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例如,他会组织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让他们有机会与国际同行进行交流和合作。

此外,他还会邀请各类专家来校进行学术讲座,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和思维方式。

第三,李教授注重学生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

他常常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关爱他人的精神。

例如,他会组织学生参与到乡村支教活动中,让他们亲身体验农村教育的困难和乡村学生的成长需求。

此外,他还会鼓励学生开展科研项目与实际需求结合,为社会做出贡献。

最后,李教授注重学生的生涯规划和职业发展指导。

他会定期与学生进行面谈,了解学生的职业规划,并帮助他们规划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

他会分享自己的职业经验和人生感悟,教授学生如何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和人生观。

在学生求职时,他会提供宝贵的建议和支持,为学生提供就业上的指导和帮助。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李教授作为研究生导师,通过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关注学生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以及指导学生的生涯规划和职业发展,全面地完成了立德树人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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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根据《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
第一条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

研究生导师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第二条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

研究生导师应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
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认真学习掌握研究生教育规律特点,保证指导研究生的时间与精力,不断改进指导方式方法,注重率先垂范在学生道德和人格塑造过程中的感染和引导作用;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岗前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以高度责任感投身到研究生教育事业中。

第三条具备精湛的业务素质。

研究生导师要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熟悉国家招生政策,胜任考试招生工作。

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有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稳定的研究方向,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承担一定
的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可供培养研究生。

第二章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第四条要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首要责任人。

导师在培养和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要将培养研究生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以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放在首要位置,并贯穿于教学、科研、实践以及论文指导等具体培养环节的全过程;导师要研究和掌握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研究生政治方向、组织纪律、学术诚信、日常行为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导师要了解学校和学院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组织或督促研究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对于长期在外学习、实习或外派进行科研、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研究生,要进行持续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必要的安全教育、法纪教育,保持定期联系,全面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在外基本情况。

第五条要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

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制定并执行科学系统的研究生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实践与科研活动,强化学术指导;定期召开组会,加强与研究生的沟通和交流,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研究;营造和谐的学术环境,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
和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直面学术问题,开拓学术视野,在学术研究上开展创新性工作。

第六条要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

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和专业实践活动,指导研究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培养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过程、全方位地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加强阶段性考核,指导研究生撰写合格的专业实践报告,并给出客观的评价和结论;支持和指导研究生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加强与校外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将生产实践需求与研究课题相结合,不断提升研究生的实践能力。

第七条要指导研究生增强社会责任感。

增强研究生的爱国、敬业、协作、诚信的社会责任感,使其能切实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时代的历史使命;支持和鼓励研究生走出校园、深入社会、深入基层,在实践活动中了解社会,正确认识国情;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开展志愿服务和其他社会工作,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将学术科研与创业就业相结合,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深入企业生产、科学研究一线,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教育和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树大志、立大业,到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地方去。

第八条要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全面系统地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培养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树立研究生崇尚学术,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和严肃性意识;在研究生参与课题项目及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切实履行导师职责,对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环节等给予认真指导,确保研究生养成端正严谨细致入微的科学精神;在论文投稿、合作论文署名和排序等关键问题上要及时向研究生说明,认真审阅研究生拟发表的学术成果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保证学术成果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要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

根据不同学科、类别的研究生培养要求,积极为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创造条件,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积极创设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增加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的机会;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相关学术报告、学术年会等系列学术讲座活动,拓宽学术视野,营造学术氛围。

第十条要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

要围绕研究生的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深入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主动与研究生进行交流,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和学习,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研究生的思想矛盾和心理压力;对于长期在外学习、实习的研究生,要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与其保持联系,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在外基本情况,并要求研究生定期向组织汇报;关注研究生的就业压力,引导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关心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不断提升研究生敢于面对困难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

第三章禁止行为
第十一条研究生导师应当模范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师德师风,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除执行《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的“红七条”外,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讲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传播宗教,发表有损学校声誉形象的负面言论;
(二)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发表的学术论文存在意识形态问题;
(三)对研究生疏于指导和管理,超过1周时间不回复研究生正常的学业咨询;
(四)发放后收回研究生的助研津贴;
(五)指使研究生承担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其他事务,或参与处理导师的私人事务;
(六)索要或收受研究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四章考核及结果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部署、协调导师立德树人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研究生院、人事处负责组织、指导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工作,学院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十三条将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导师在年终述职时须对照立德树人职责和导师禁行行为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方向。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考核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导师被认定为出现本细则第三章“禁行行为”的,当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学院须同时将考核结果报送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并由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办法启动调查程序。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导师,在博士生导师遴选、研究生招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各类高层次人才推荐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十五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定期对各学院推进导师落实立德树人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导师师德建设不作为、对导师失范行为推诿隐瞒、监管不力、拖延处理或拒不处理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学院管理责任。

情节严重的,扣减该学院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指标,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所有研究生导师(含兼职)。

第十七条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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