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管理制度)中国制度汇总
迈瑞医疗: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0年4月)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第七条董事会成员薪酬:(一)非独立董事1、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第九条执行。
3、公司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其他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
2020年(管理制度)储蓄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储蓄管理条例[新手]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宣传工作。
第一条储蓄存款是指个人所有的存入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的人民币或外币存款。
任何单位不许将公款转为个人储蓄存款。
公款的范围包括:凡列在国家机关、企业及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任何款项;各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吸收的保险金存款;属于财政性存款范围的款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等。
第二条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批准的各银行以及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邮政企业依法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
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储蓄事业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国储蓄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及保护储户利益的需要,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以稳定储蓄,稳定金融。
第五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以及居民个人不得经办个人储蓄业务和类似储蓄的业务。
第六条储蓄机构的设置,要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讲求实效、确保安全的原则。
储蓄机构的各业务主管部门,须向当地人民银行上报下一年度增设储蓄机构计划,由当地人民银行审核后汇总上报,于年底前上报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各地人民银行根据批准的计划逐一办理储蓄网点审批手续,统一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储蓄机构的设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有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第二,熟悉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四人,保证营业时间内双人临柜;第三,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
第八条直接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所有储蓄网点,是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邮政企业具体办理储蓄业务的基层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九条储蓄代办网点是银行委托企业、机关、学校、军队等单位办理储蓄业务的代理机构,代办业务的开办、管理等必须严格按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汇编(2020)

(7)护士职责: ①依据护理操作规程,讨论与确定与护理服务相关的部
分; ②监测临床路径表上应执行的项目; ③病人的活动、饮食和相关的护理措施; ④协调病人按时完成项目; ⑤评价是否达到预期结果; ⑥提供病人与家属的健康教育; ⑦执行出院计划; ⑧出现变异时,仔细记录变异,与护士长和医生讨论并
加以处理; ⑨阅读变异分析报告,参与小组讨论并提议需要改良服
八、建立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临床路径管理 实时监测。
九、奖惩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核 体系,与医院绩效考核挂钩。医院每月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 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 施等方面)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好的科室或个人 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或个人,医 院将视情况提出批评、处罚意见,重点追究有关科室主任的 责任。
附: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医院 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
**医院 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护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 疗安全,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降低临床常见病医 药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根据《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 原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临床路径管理实施 方案。
一、临床路径定义与内容 临床路径的定义:是医生、护士和其他人员共同制定的 针对某种诊断或手术所做的最适当的有顺序性和时间性的 整体服务计划,是标准化诊疗护理流程,是医院实施实时质 量管理的最简单易行的方式。 临床路径的目的:是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服务、减少康复 的延迟和资源的浪费。它主要是针对 ICD 码对应的病种或某 种手术使用标准化的、综合多学科的过程来调整医疗行为, 对病人的诊断,包括多种检查、治疗及护理要依据预先指定 的基于时间或治疗结果的流程表顺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 预算的费用内达到预定的治疗结果。 临床路径的内容:包括预期结果、评估、多学科的服务 措施、病人与其家人的相关教育、会诊、营养、用药、活动、 检验与检查、治疗和出院计划以及变异的记录等内容。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临床路径管理实现医疗服务诊疗护理常规的标准 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内涵质量。通过明确病种的诊疗护理操 作规程,使医护人员行为规范化、标准化,有效避免乱开药、
601718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0年2020-12-02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0年11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维护公司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上证发〔2020〕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统一负责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证券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二)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三)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四)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七)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八)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九)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十二)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的计划;(十三)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十四)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十五)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十六)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十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十八)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十九)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二十)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二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二十二)《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二十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2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2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10.23•【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施行日期】2020.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1996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6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1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8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四次修订,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五次修订,根据2017年10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六次修订,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七次修订,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八次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施行细则。
登记范围第二条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三条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四条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申请营业登记:(一)联营企业;(二)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四)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登记主管机关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企业法人登记和营业登记的主管机关。
2020(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Q/CSG213021-2014目录1 总则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职责35 管理内容和方法55.1流程和角色55.2项目决策75.3项目统筹95.4进度管理115.5技术管理165.6采购管理225.7风险管理245.8质量管理265.9造价管理305.10项目经理职业发展335.11持续改进356附则3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现国际先进目标,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和《基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源、电网工程、小型基建项目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制度执行最新版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规划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X®指南)(第五版)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IPMACompetenceBaseline3.0)资产管理标准(PAS55-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8/ISO9001: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1号修正)Q/CSG213021-2014《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2020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整理答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论述题及答案汇总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被称为( A )A.政治体制2.在中国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 B )B.国家行政机关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主要是礼仪性的机构和职位:( C ) C.常务委员会会议4.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属于( B ) B.本级国家权力机关5.我国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 B )B.职工代表大会6.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担任的职务是( D ) D.中共县委书记7.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B )B.10年8.属于国务院组成机构的是( A ) A.审计署9.我国公务员考核的重点是( D ) D.绩10.在我国,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军事统率机构是( A ) A.中央军事委员会二、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内部中央政权机关和地方政权机关之间、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在纵向上的划分和调节国家权力的一项基本制度。
2.人大代表:是在人民普选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人民权利的受委者和人民意志的表达者,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3.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关体系中实质上或象征地居于首脑地位的部分。
4.行政法规:按照1982年宪法规定,则特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有5小题,每小题8分,共40分)1. 简述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简述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应由以下诸项制度构成: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
制度梳理情况专项(5篇)

制度梳理情况专项公司现行制度体系梳理报告为提高公司制度文件规范性,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综合部对从____年始至今的现行文件进行了归类汇编,共将现行的制度、通知类文件划分为综合、财务、人力、市场、风险\纪检\工会\党群、机构设置\分工类六个模块,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司制度文件的管控能力,也对公司构建制度化、流程化体系奠定了基础。
综合部通过对公司制度文件的整理,共收录各类文件____个,并在梳理过程中,对公司制度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汇总如下:一、制度文件缺失综合性制度方面,公司暂无物品采购管理办法相关文件,____年底印发的《物品采购管理办法》多处已经不符合工作实际,在本次文件整理中未进行收录,造成此制度的缺失;设备维修、车辆维修保养、证照资质管理等,公司从未对其进行相应规定,使得工作职责、权限不够清晰,希望能够健立此类工作的流程规范,可以使工作做得更细致、扎实;安全管理方面,公司有《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管理、考核办法》,但未对安全生产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议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安全制度更全面保障公司生产安全。
工会管理方面,公司未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工会会费缴纳、扣缴等相应制度,工会相关规定文件缺失。
财务方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本性支出办法均按照省公司相关文件执行,未根据公司自身工作实际建立起公司制度性文件。
二、发文编号不规范在公司文件整理中发现,发文字号存在不规范现象,比如制度汇编中“2.2.5关于规范终端销售业务管理流程____(中国通服陕通中天通知〔____〕____号)”和“____公司管理单元设置和职责及人员配置调整____(中国通服陕通中天通知〔____〕____号)”,发文用的是中天通知字号,而相同的其余文件“4.10终端销售业务核算管理流程(修订)(中国通信服务陕通中天〔____〕____号)”、“6.6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____(中国通服陕通中天〔____〕____号)”,却用的是中天的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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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中国制度汇总中国办公行政管理制度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11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经理办公会议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
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
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
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
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
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
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公文处理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11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
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内部呈批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11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
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七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
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八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
第十九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
一般应一事一呈。
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应指定一名正式职工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
包括签领文件、接听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迭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五章印章使用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法规室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条呈送国务院扶贫办及各部委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条涉及总公司领导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室秘书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
第六章机要文书第二十六条机要室主要负责总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
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应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条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机要室业务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机要室办理。
每季未由办公室统计费用后转财务本部,计入部门费用。
第二十九条一般业务性外发传真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重要传真件外发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第三十条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个人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属于总公司领导的,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接待第三十二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
第八章其他第三十五条处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11:30应到公司集体议事。
临时有事或有病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正副职以上(含)领导每日应于晚六时下班、临时有事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对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实行归口管理,每季度未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相应的机构或相对固定的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呈报报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总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须打卡)。
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00午午休时间:11:30一13:00。
班车发车时间:17:15。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
第四条午休后应准时于13.00上班。
第五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六条班车按规定路线、停车地点和时间运行,乘车职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
乘车时应注意维护车内卫生,不得在车上吸烟、饮食、嚼口香糖。
第七条各类车辆要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
自行车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第八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
除午休时间外,男士一律着西装、系领带。
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装、过于艳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穿着运动服装、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
男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第九条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十条办公区手机、寻呼机均应关闭,或设定在静音状态。
第十一条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第十二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楼前广场及机动车内严禁吸烟。
第十四条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
午餐时间:11:30一13:00。
第十五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七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
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间内水他的茶漏中。
使用矿泉水机应管理得当。
第十九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二十条办公区内除小隔断间外,不得摆放沙发。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对违反规定者,办公室将会同人事本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罚款100元至500元、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
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细则第一条为贯彻总公司有关办公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为对全公司办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总公司办公室独自或召集其他管理部门或专业公司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的卫生保持、遵守办公秩序、文件管理、印章使用、车辆维护保养、大楼物业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检查。
第四条各单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卫生保持情况,包括桌面、地面的洁净等。
遵守办公秩序情况,包括物品摆放、手机与呼机的使用、遵守礼貌和着装要求、执行办公区域有关规定等。
文件发放情况,包括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清况等。
印章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及印章使用程序使用印章。
车辆维护保养情况,包括车辆清洁情况、车内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大楼物业管理情况,包括公共场合的卫生整洁和保持、楼内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维修是否及时、食堂卫生等。
第五条检查实行打分制,设立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为5分、4分、3分、2分、1分。
连续4次保持单项平均5分者,予以全公司通报表扬,一年内始终保持单项平均5分的单位,提请人事本部给予物质奖励。
单项平均分数在之分以下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全公司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当事人的100元;第三次处罚当事人500元;四次以上者,提请人事本部给予降职、降工资级别的处分。
确属各单位领导教育不力、管理不严的,按照总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有关奖罚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各单位制定卫生值班制度,每日一人;负责本单位当日桌面卫生并负责保持本单位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
检查当日如出现之分以下情况,追究卫生值日人员的责任,视为当事人。
第七条各单位使用的车辆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维修、保养车辆,并负责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检查当日出现之分以下的情况,追究指定负责人的责任,视为当事人。
第八条各单位未制定卫生值日制度,未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清洁和维护保养者,按照总公司有关职工奖罚的规定追究各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
第九条本细则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总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