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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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

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

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一、土地开发、建设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建设的需求,往往要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这些工作往往会破坏自然景观、地貌、植被等自然环境,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危害。

二、土地整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土地整治过程中需要开展大量的土方开挖、拆除、清理等工作,这些工作往往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和污染物,对土地和水体造成不可忽视的污染。

三、土地整治中的固体废弃物管理问题。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矿渣、泥浆等固体废弃物。

这些固体废弃物往往给当地的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一、采取科学的土地开发方式。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应根据生态环境的特点和要求,采取科学的土地开发方式,规划科学合理的开发方案,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减轻生态环境的负担。

二、加强污染物的治理和管理。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应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和管理,减少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危害。

尤其是对于污染物的处置问题,应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理方式,防止对环境造成进一步的污染。

三、规范固体废弃物管理。

应加强对土地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完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相关政策措施,保证其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四、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应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完善环境执法机制,特别是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应严格制裁和打击,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安全。

总之,土地整治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但也应该意识到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重要影响。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应该采取科学合理的开发方式,加强污染物治理和管理,规范固体废弃物管理,并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从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和生态系统。

2024年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重点工作总结范文(2篇)

2024年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重点工作总结范文(2篇)

2024年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重点工作总结范文____年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重点工作总结一、引言____年,我国持续加大对土地整治和生态环境修复的力度,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强化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推动可持续发展。

本文就____年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的重点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以期为未来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工作总体情况描述____年,我国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以“保护为主、修复为辅”的原则为指导,注重综合治理、联防联控、源头治理,确保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

1. 实施生态修复项目:在水土流失、河湖污染、土壤污染等重点领域开展生态修复项目,重点保护和修复湿地、森林、草地等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服务能力。

2. 推进耕地保护和集约利用:加强耕地保护,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结构调整,提高耕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和粮食生产能力。

3. 提升城市绿地和景观建设水平: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4. 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的监测和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构建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5. 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农民参与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工作,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三、工作成果分析____年,我国的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成果:1. 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效果显著:通过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湿地、森林、草地等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生态功能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2. 耕地保护和集约利用成效明显:耕地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耕地面积得到有效保护,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粮食产量提高。

3. 城市绿地和景观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绿地面积增加,城市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改善。

4.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治理取得明显成果,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如何认识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如何认识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如何认识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

然而,对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很多人可能并没有一个清晰而全面的认识。

实际上,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生态文明建设则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更宏观、更系统的指导框架。

首先,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关键环节。

当我们谈到环境保护时,通常关注的是对空气、水、土壤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以及对各种污染物的治理和控制。

例如,减少工业废气的排放以改善空气质量,加强污水处理以保护水资源,防止土壤污染以保障农业生产等。

这些具体的环保行动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存环境质量和健康状况。

如果没有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生态系统将会遭到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自然灾害频发,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将面临巨大威胁。

生态文明建设则是一个更高级、更全面的理念和战略。

它不仅仅关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还涵盖了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的协调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追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倡导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

在生态文明的框架下,我们要思考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如何通过科技创新和政策引导,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实现经济的绿色转型;如何培养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形成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文化氛围。

从目标和意义上来看,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当前面临的具体环境问题,如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以保障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则更加深远和宏观,它旨在构建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形态,实现人类文明的可持续进步。

在实践中,环境保护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具体的行动和措施。

通过一系列的环保法规、政策和技术手段,我们能够有效地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系统,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例如,我国实施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保政策,以及对可再生能源的大力推广和应用,都是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这些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农地保护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

农地保护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

农地保护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农地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是两个密切相关的议题。

农地保护旨在保护农用地资源,维护农民的生计和国家的粮食安全,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则致力于改善农村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

两者的关系十分紧密,下面将从资源保护、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来探讨农地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资源保护农地保护对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农村土地资源是农业的基础,保护农地可以确保农民有足够的土地用于耕种和养殖,实现粮食产量的稳定增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其次,农村地区的水资源和森林资源是农村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农村生态平衡和生态功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农地保护可以有效减少农业开发对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的消耗,保护水源地和森林资源的完整性,维护农村地区的生态平衡。

二、生态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农地保护密不可分。

首先,农地保护可以减少土地的沙化和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从而提高土壤质量,增强土地的保水保肥能力,有利于生态修复和恢复。

其次,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强调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通过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和模式,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减轻农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而农地保护则提供了推广和实施生态农业的土地基础,为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可持续发展农地保护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共同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农地保护通过合理利用和保护农用地资源,实现农业的持续发展和农民的生计保障,同时又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土地保障。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则通过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为农民脱贫致富、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着农村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农地保护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

农地保护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资源保障,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则依赖于农地保护来实现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规划利用与生态保护措施

土地规划利用与生态保护措施

土地规划利用与生态保护措施土地规划利用是现代城市化建设的重要环节,能够为城市提供多种功能需求。

然而,一个地区的土地规划利用不当,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甚至会加重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

因此,需要在土地规划利用的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以确保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土地规划利用土地规划利用是针对城市地区土地使用和开发的整体策划和管理。

在现代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土地规划利用显得尤为重要。

因为,在城市化建设中,土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

正确地规划利用土地资源,可以为城市提供多种功能需要和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1)城市用地规划城市用地规划是城市土地规划中的重要内容。

它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城市用地规划包括城市居住用地、城市商业用地、城市工业用地、城市绿地用地等。

城市用地规划是现代城市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能够满足不同类型居民的多样化需求,规划有序的道路网络、交通枢纽和公共空间,保证城市高效、便捷、安全的运转。

(2)生态用地规划生态用地规划是土地规划利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为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而制定的土地使用规划。

生态用地规划包括生态保护区、湿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

生态用地规划始终贯彻地球生态平衡、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理念,使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

二、生态保护措施生态保护措施是指在土地规划利用中,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采取的措施。

它有利于减少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保证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

下面介绍一些生态保护措施:(1)节约用地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要最大程度的节约用地。

在土地利用中,需要将土地用于最需要的用途上,同时尽可能节约土地的使用。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需要合理规划和设计建筑密度、布局形态、建筑高度等因素,最大程度地减少土地利用。

(2)城市绿化城市绿化是城市环境美化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手段。

适当的城市绿化,不仅可以美化城市环境,还可以改善城市环境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促进城市气候的稳定和调节。

土地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土地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土地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摘要】针对整体的土地资源中的生态建设进行相应的分析,这样在实施中不仅能够将整体的资源进行合理性调控,还能有效地针对土地资源的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进行综合性控制,这样在加强整体的资源控制上,才能有效地促进土地资源建设的合理化和集群化,保证生态建设真正的付诸于行动。

本文主要是对土地资源的生态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土地的开发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一、土地生态资源保护中的弊端1.水土流失在水土流失中表现出来的土地退化、地力消退的重要原因。

在土地管理中我国的土地主要表现在滥砍滥伐、过渡垦植是导致水土流失的重要的人为原因,这样在应对水土流失中我国的水土流失的主要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6.8%,建国以来,我国为水土流失的应对策略也提出了一定的调整和控制,造成经济损失严重。

2.土地污染在积极推进的地质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同时,由于设备不齐全,环保意识差,对于工程实施中的一些重要的问题控制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因此,在完善矿产资源生态建设上,不能真正的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分析,这样造成了有长矿区的地方的土体污染的情况存在。

3.可持续发展缓慢在经济快速发展中,由于对环保工作做得不够充分,在整体的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着对生态建设发展的不足,这样对整体的经济发展与建设是不利的,因此,在发展的同时,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综合性调控中的缓慢问题,将整体的情况进行综合性控制,这样整体的进行综合性调控,阻碍了可持续发展的步伐。

二、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中的思考1.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调整经济的增长模式,对于产业化政策的控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并把整体的产业结构进行综合性控制,最终调整一系列的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的布局政策的控制,这样在三大产业调整中,一般都是加强整体的控制上进行综合性控制,推行产业调整的政策与产业的布局政策的都应向资源的调控,向集约的产业转化,并从整体的技术结构进行调控并鼓励各地区集约的技术与项目。

规划方案中的土地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

规划方案中的土地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

规划方案中的土地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成为了当今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规划方案中,土地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既能保护生态环境,又能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规划方案中的土地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土地环境保护措施土地环境保护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维护和改善土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规划方案中,土地环境保护措施应该得到充分重视和落实。

首先,建立健全土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加强对土地环境保护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其次,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同时,推行节约用地政策,鼓励绿色建筑和低碳发展,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和破坏。

再次,加强土地环境监测和评估。

建立健全土地环境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土地环境质量和变化情况,开展土壤污染和土地退化的评估,为土地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最后,加强土地污染治理和修复。

加大对土地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加强重点区域和行业的土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种手段进行土壤修复,恢复土地的生态功能。

二、生态修复措施生态修复是指通过人为干预和措施,恢复、重建或改善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使其达到或接近自然状态。

在规划方案中,生态修复措施是实现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首先,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

保护和修复湿地、森林、草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繁育珍稀濒危物种,恢复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同时,加强对生态系统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问题。

其次,推行生态农业和生态城市建设。

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提高农业生产的生态效益。

在城市建设中,注重保留和修复绿地和湿地,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是什么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是什么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是什么在当今时代,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了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议题。

然而,对于许多人来说,可能并不十分清楚这两者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

实际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紧密相连、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它们共同构成了人类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

首先,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我们生活的地球,正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森林砍伐、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等。

这些问题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而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就是采取各种措施来减少污染、保护自然资源、修复生态系统,从而为人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例如,通过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排污监管,推广清洁能源,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能够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们的呼吸健康;通过治理水污染,加强水资源保护,能够保障饮用水的安全,维持水生态系统的平衡;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能够增加森林覆盖率,防止水土流失,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

可以说,如果没有有效的环境保护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就无从谈起。

生态文明建设则是环境保护的更高层次的目标和要求。

它不仅仅关注环境问题的治理和改善,更强调的是要建立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模式和社会文明形态。

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们从思想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刻的变革,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在思想观念上,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摒弃过去那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错误观念;在生产方式上,要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发展绿色产业、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在生活方式上,要倡导绿色消费、低碳出行、节约资源,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环境保护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具体的行动和实践路径。

比如,对污染企业的整治、对生态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等,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环境保护行动,它们为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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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区域生态保护目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在更加注重保护耕地的同时,十分重视对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

规划期间,洋溪乡将通过整合和优化社会经济和生态资产,统筹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进一步突显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优势,把洋溪乡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生态环境良好、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经济强乡。

2、重点生态用地区规模及布局考虑某些区域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在全乡生态建设中的重要性,规划期间将以下区域作为全乡重点生态用地保护区。

——生态景观林示范基地结合市区周边景观林改造工程,对沙溪沿岸一重山生态林进行改造。

由省农林大学专家组对该区域景观林改造山场进行实地调查、规划,拟定树种及植被配置方案,完成总体改造方案编制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区指分布在洋溪乡域范围内的水域和作为主要生态风景区的山体环境。

这类地区具有重要的区域生态调节功能。

近年来,由于受到城市化、工业化影响,原有的自然风光正受到城镇发展的破坏,规划期间,对生态区周边的城镇和工矿企业建设进行一定的约束,以实现自然生态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3、生态用地区管制导则生态用地应遵循以下管制规则:1)生态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供保护、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以及用于生态保护的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2)生态用地区域内影响生态保护的其他用地,应按要求调整到适宜的其他区域,或改变用途以适合生态保护需求。

3)生态用地区域内除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

4)生态用地保护区是生态环境条件变化最激烈、最易出现生态问题地区,区域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之前,必须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章近期规划本规划近期期限为2006-2010年。

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细化规划体系,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实现近期规划目标。

近期规划主要内容如下:1)强化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

重点落实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2005年全乡耕地面积为967.5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661.4公顷,规划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7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546.8公顷。

2)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到2010年,各项非农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53.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数量控制在129.9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数量控制在77.7公顷以内。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以计划安排为主,超指标占用耕地的,应采用对现有建设用地进行整理、置换等途径解决。

3)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对灾毁耕地与废弃建设用地要尽量实施复垦,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到2010年,实现区内补充耕地36.9公顷。

4)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推行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加强并落实土地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的专项规划,实现近期资源保护和整治的目标。

规划到2010年林地面积保持在5355.0公顷,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4.7%以上。

第十章规划实施与管理1、完善规划实施制度1.1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目前,在国家尚未制定完善的土地规划法规的情况下,建议结合国家政策法规,制定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作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约束机制。

实施办法应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从操作层面上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诠释,应包括各类用地用途管制规则、各空间分区空间管制规则、各类规划的协调、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等内容。

1.2建立和实施考核体系建立和实施规划考核体系,将是否执行土地规划作为必需指标,考核合格的必要条件应包括规划是否得到执行。

1.3规划实施激励机制本次规划拟在规划实施措施相关研究中提出对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从多层面、多手段提出相应的激励机制,激励各层面自觉建立起按照规划用地、集约用地、持续用地的意识。

要保证规划顺利实施,应从多个层面建立激励机制。

多层面主要指建立政府、土地管理者和土地使用者三个层面相应的激励机制。

1.4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评价和管理体系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相结合,作好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工作。

以县国土资源局为中心,以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具体执行监测单位,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及时了解和汇报规划的执行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及时解决。

应逐步建立起县和乡镇的两级监控网络,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和动态监测。

2、法规措施重点做好《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工作。

坚决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特别要严肃处理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刑法》有关土地犯罪条款的司法解释工作,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沟通,共同制定土地犯罪案件移送的程序,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对土地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工作。

要以用途管制为核心,加强土地利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用地管理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监督检查等都要严格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在土地利用中,必须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凡涉及土地出让、划拨、开发、改变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审批以及用地结构调整等内容时,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对违犯者一律依法查处。

3、行政和管理措施规划期间,应重点推进以下行政管理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3.1编制以规划为依据的年度用地计划规划是针对长远目标而编制的,而其实施必然要通过逐年来落实完成,这就要求我们编制以规划为依据的年度用地计划。

为了衔接长期的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应在规划的基础上先编制详细的年度用地计划。

完善土地储备制度,盘活存量和闲置用地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36号)等文件的要求,处置盘活闲置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及时将存量闲置和闲置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维护土地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防止。

3.2推进城乡用地统筹和新农村建设要贯彻落实国发〔2004〕28号文件提出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原则,关键在于合理缩减农村居民点规模,这也成为新一轮“两规”编制、实施的先决和关键条件。

根据原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实际,提出宅基地管理的三方面目标:一是保护农民利益,确保村民“一户一宅”合法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生活环境;二是加强和规范宅基地管理制度,减少或杜绝违法现象发生;三是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为实现以上三方面目标,建议出台有关加强和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村庄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工作、推出宅基地换商品房等相关政策建议。

4、经济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对规划实施的引导作用,使其更为顺利地实施。

它至少应体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4.1全面实行土地资源的招拍挂制度,推进工业用地最低限价,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发挥市场经济对土地有偿使用的调控和引导作用,促进土地使用的合理流动。

土地有偿使用一定要以规划为依据,不能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和性质,一定要加强引导,促进土地使用的合理流动,使其合理利用,达到最佳的综合效益。

目前经营性土地的有偿使用已全面推广,下一步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同时应结合国家和省里有关建设用地“双控”指标的政策,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最低限价制度,提高工业用地集约节约水平,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的要求,进行经济开发区集约利用水平评价。

除有独立选址要求(如矿山)的项目外,其他工业应全部向功能区(工业集中区)集中。

4.2建立耕地养护和资源补偿机制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占用耕地的经济补偿制度,推进耕地和基本农田养护金制度,建立跨乡镇耕地资源补偿机制。

4.3制定优惠经济政策和措施,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目前农业用地普遍过于分散,每户耕作的土地面积很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进程,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农业经济进一步发展要求。

而且目前真正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已明显减少,相当高比重的农民已在经商办厂,从事非农劳动。

加上农业收益十分有限,农用土地的闲置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还有抛荒事件发生。

基于这一现实,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政策与措施,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走现代化规模经营的农业之路,推进现代高效农业,以保证农业的持续增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十一章相关问题说明1、规划数据说明1.1与51号文件的衔接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补充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与全省规划修编的基数保持衔接,全省市、县、乡三级规划修编统一采用2005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为规划基数。

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是根据《土地利用分类(过渡期间适用)》标准调查统计得出的,根据国土资源部51号文件,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应在土地现状分类的基础上,进行土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形成规划基础数据,即本文本里面土地分类采用了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基期数据是经过基数转换形成的数据。

1.2与二调数据的衔接本轮规划是以二调图件为工作底图,由于土地分类与调查方法的不同,加上调查日期的差异(规划基数是采用的是2005年的变更数据,二调数据是2008年的数据),造成图数不一致现象的出现。

为实现图数一致,将二调数据各类用地按照2005年变更数据的比例进行平差,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本次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方面受到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规划的指导与约束。

另一方面规划覆盖各行各业用地,涉及到各村与各部门的利益,为保障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规划编制与指标分配必须要注意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加强公共参与,与各部门各乡镇进行协商论证。

这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2.1 与梅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本次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十分注重与梅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划修编指导思想和原则与梅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精神保持一致;二是严格执行梅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并将其分解下达给各乡镇;三是规划实施政策和措施认真落实梅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政策建议。

2.2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在洋溪乡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城镇定位与发展方向、优化城镇布局中均体现了十一五规划的精神,并优先保障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用地。

2.3 与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本次规划中对建设用地的布局基本延续了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带状组团式空间格局,并在路网与用地布局上同城市总体规划做了较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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