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重庆自贸区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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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

促进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

促进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为推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吸引集聚高层次、专业化、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发挥人才引领支撑作用,现就促进自贸试验区人才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创新人才评价认定机制1.分类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以用人主体认可、业内认同和业绩薪酬为导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的人才评价机制。

各片区所在行政区或开放平台可参照全市指导标准(见附件),结合实际,分类分领域研究制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标准。

2.简化高层次人才认定程序。

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推荐人或本人可直接向自贸试验区人才服务窗口申报认定,各片区所在行政区或开放平台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协调,会同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在30日内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评价认定,并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自贸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赋予用人主体更多自主权。

向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

畅通特殊人才、海外留学回国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直接认定通道。

向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行业协会合理下放职业能力鉴定权限。

对自贸试验区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放宽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对自贸试验区内留有余编和空岗的事业单位,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随到随办”原则完善人事关系及入编手续。

4.推进海内外人才职业资格互认。

允许取得国际专业资质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服务人员,在自贸试验区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

对在自贸试验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海外高技能人才,其技能水平按照国内相应水平予以采认。

探索港澳台及外籍高技能人才在自贸试验区直接从业(执业)。

二、加大人才引进集聚力度5.实施一批引才专项计划。

通过实施“鸿雁计划”“百人计划”等市级人才引进项目、举办“中国重庆国际人才创新创业洽谈会”、开展海外组团引才等方式,为自贸试验区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11010【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8]32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3.23【实施日期】2018.03.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3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23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为全面推进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9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渝府发〔2017〕6号),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重庆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8平方公里(两江片区66.29平方公里,西永片区22.81平方公里,果园港片区30.88平方公里),经济规模较大、产业类型丰富,已形成以贸易、物流、金融、高端制造为主的产业和企业群体,具备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

(一)多式联运功能突显。

机场、港口、铁路三大区域性交通枢纽功能不断完善,多式联运体系不断健全。

2011年,中欧班列(重庆)开通运行,截至2017年年底,已累计开行1573班,建立了12个主要的境外集结分拨点,辐射沿线40多个城市,已实现常态化运行。

2017年9月25日,“渝黔桂新”南向铁海联运通道常态化运行班列正式开行,开辟了重庆连接东南亚和欧洲的国际铁海联运大通道。

果园港进港铁路专用线全线投入使用,东环线铁路建设提速,果园港第三代现代化内河港口、国家级铁公水空多式联运综合交通枢纽已具雏形。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局内各单位: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落实和更优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税收服务改革发展快速响应落实机制,市局梳理形成了《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设立重庆自贸试验区的重大意义重庆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是国家推进“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提升内陆开放水平的重大决策部署,对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全市国税系统要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发展战略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中不断提升部国税门站位和形象。

二、精准施策助力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重庆自贸试验区以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要支点为定位,重点突出发展国际物流、国际贸易、金融服务、现代服务、高端制造等领域,推动构建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按照“紧扣定位、突出主题、明确重点、强化创新、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宣传好、执行好、落实好《服务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最大限度惠及纳税人,助力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

三、多措并举推动各项涉税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内外网站、报纸、微信微博等载体,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简化办税手续和流程,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让纳税人及时分享改革红利。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
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23
【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保障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8页(P6-13)
【关键词】自由贸易;试验区;重庆;中国;管理;国务院;法律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3
【相关文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J], ;
2.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两个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24号: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J], ;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J],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支持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J], 无;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33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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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重庆自贸区政策梳理

第一部分 重庆自贸区政策梳理

第一部分重庆自贸区政策梳理§1.全国自贸区概况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

原则上是指在没有海关“干预”的情况下允许货物进口、制造、再出口。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决定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

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3个自贸区。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7个自贸区。

至此形成全国“1+3+7”的自贸区格局。

§1.1自贸区相同点✧从自贸试验区范围看:均规划在120平方公里左右(上海自贸试验区2013年成立之初只有28.78平方公里,2014年12月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从行政单元来看:除上海自贸试验区(7个)外,其余自贸区均含有3个行政片区单元;✧多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特别是第三批设立的自贸区尤甚。

§1.2自贸区不同点自贸区多以上海自贸区的建设为模板,进行成功经验的复制和推广。

如,重庆自贸区应用了上海自贸区成功的53条经验中的49条。

(具体找到哪些有代表性的成功经验)。

这里的不同之处,以各地设立自贸区在政策层面的战略定位为分析目标。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自由、规则开放透明、监管公平高效、营商环境便利的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健全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准入和有序竞争的投资管理体系、促进贸易转型升级和通关便利的贸易监管服务体系、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和有效防控风险的金融服务体系、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政府管理体系,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重庆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十四五”规划要点汇总共建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

重庆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十四五”规划要点汇总共建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

重庆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十四五”规划要点汇总共建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持续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自贸试验区发展水平,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探索投资贸易自由化的制度体系深入开展首创性、区别化改革探索,形成适应国际规则新要求的制度体系。

探索实施更为便利的货物进出境管理措施,持续优化货物通关监管模式。

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改革等试点示范,促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强化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化试点与多式联运规则、贸易金融创新等有效对接,扩大铁海联运“一单制”试点范围,实现国际运输来往自由便利。

提升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覆盖范围和服务能级,开展数字服务跨境贸易,构建数据保护能力认证体系,推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促进人员流动自由便利,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促进要素流动的重点措施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优化区内产业布局,实现片区区别化发展,推动两江片区着力打造高端产业与高端要素集聚区,推动西永片区、两路寸滩综合保税区打造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推动果园港片区打造多式联运国际物流转运中心。

引进人工智能产业研发、制造、检测、应用中心,加快构建“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

重点探索医疗、教育、文旅等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或案例。

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有效降低制造业中间投入成本,提高制造业产品附加值。

共建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联合四川省有关方面共同争取川渝自贸试验区已有政策共用共享,积极开展联动试验、对比试验、互补试验,探索形成一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制度创新成果。

推动两地跨区域产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共同谋划1—2个世界级产业集群,共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大健康产业生态圈。

强化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监管,共建市场主体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单位】83102【发布文号】重府发[1994]50号【发布日期】1994-03-21【生效日期】1994-03-2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府发〔1994〕50号199年3月21日发布施行)现发布《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办法》、庆经济技术《重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暂行办法》和《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用工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附件: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二、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办法三、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暂行办法四、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用工暂行办法附件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加快建设进程,保障区域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规划管理条例》及《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凡在开发区区内从事城市规划,进行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开发区区域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依照《重庆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第四条开发区管委会设立规划管理部门,受市规划局委托,对开发区内的建设活动实施规划管理。

开发区规划管理部门有业务上接受市规划局的指导、协调、监督。

第五条第五条开发区内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规划,遵循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第六条第六条在开发区内进行建设并使用土地的中外投资者,应向开发区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定点申请,由开发区规划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并根据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核定其用地位置、界限,核发由市规划局监章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29•【字号】渝府办发〔2019〕84号•【施行日期】2019.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促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7月29日促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加快我市国家级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区和国家级经开区,下同)转型升级和改革创新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开发区内生动力(一)坚持开发区的事在开发区办。

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明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行政主体资格。

加快推进开发区管理地方立法工作,为开发区管理体制及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按照赋予开发区市级管理权限的要求,分类制定开发区管理权限负面清单,开发区享有负面清单之外的市级管理权限,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步授予。

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及时解决权限下放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

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市政府发文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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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重庆自贸区政策梳理§1.全国自贸区概况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

原则上是指在没有海关“干预”的情况下允许货物进口、制造、再出口。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决定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

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3个自贸区。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7个自贸区。

至此形成全国“1+3+7” 的自贸区格局。

§1.1自贸区相同点✧从自贸试验区范围看:均规划在120平方公里左右(上海自贸试验区2013年成立之初只有28.78平方公里,2014年12月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从行政单元来看:除上海自贸试验区(7个)外,其余自贸区均含有3个行政片区单元;✧多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特别是第三批设立的自贸区尤甚。

§1.2自贸区不同点自贸区多以上海自贸区的建设为模板,进行成功经验的复制和推广。

如,重庆自贸区应用了上海自贸区成功的53条经验中的49条。

(具体找到哪些有代表性的成功经验)。

这里的不同之处,以各地设立自贸区在政策层面的战略定位为分析目标。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自由、规则开放透明、监管公平高效、营商环境便利的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健全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准入和有序竞争的投资管理体系、促进贸易转型升级和通关便利的贸易监管服务体系、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和有效防控风险的金融服务体系、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政府管理体系,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强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同上海市改革的联动,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具备条件的在浦东新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或在上海市推广试验。

(政策原文:《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立足两岸、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改革先行优势,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改革创新试验田;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充分发挥对外开放前沿优势,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打造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结构调整,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

(政策原文来自:《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政策原文来自:《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立足中部、辐射全国、走向世界,努力成为中部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

(政策原文来自:《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立足内陆、承东启西,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先导区、国际开放通道枢纽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

(政策原文来自:《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带动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一带一路”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支点。

§2.重庆自贸区概况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China(Chongqing)Pilot FreeTrade Zone)是中国政府设立在重庆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属中国自由贸易区范畴,其实施范围为119.98平方公里,涵盖两江片区、西永片区、果园港片区3个片区。

建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

为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1.1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重庆战略支点和连接点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要支点。

§1.2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监管高效便捷、金融服务完善、法治环境规范、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努力建成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推动构建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1.3功能划分按区域布局划分——两江片区着力打造高端产业与高端要素集聚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电子核心部件、云计算、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及总部贸易、服务贸易、电子商务、展示交易、仓储分拨、专业服务、融资租赁、研发设计等现代服务业,推进金融业开放创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物流、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资源的集聚辐射能力;✧西永片区着力打造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等制造业及保税物流中转分拨等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加工贸易发展模式;✧果园港片区着力打造多式联运物流转运中心,重点发展国际中转、集拼分拨等服务业,探索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

按海关监管方式划分——✧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探索以贸易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探索投资领域开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金融制度创新,积极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1.4主要任务和措施§1.5保障机制强化法制保障——自贸试验区需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重庆市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自贸试验区管理制度。

完善配套税收政策——自贸试验区需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落实现有相关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现有政策的支持促进作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试点的税收政策原则上可在自贸试验区进行试点,其中促进贸易的选择性征收关税、其他相关进出口税收等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

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

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收政策。

加强组织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由重庆市完善试点任务组织实施保障机制,按照总体筹划、分步实施、率先突破、逐步完善的原则加快实施;按照既有利于合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又有利于各片区独立自主运作的原则,建立精简高效、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加强指导和服务,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创新,把自贸试验区建设好、管理好。

总结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自贸试验区要及时总结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

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重庆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评估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试点任务实施效果,加强各领域试点经验系统集成,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

对试点效果好、风险可控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实施分类审查程序后复制推广至全国其他地区。

§1.6独特之处与沿海开放的第一批、第二批自贸区不同,重庆是内陆型自贸区,有以下政策和基础特色:①围绕“渝新欧”,重庆自贸区站在国家战略高度,要探索陆上贸易规则。

想依托渝新欧,在自贸区实验范围内,逐渐掌控陆上运输的国际贸易规则,是重庆自贸区与其他自贸区试验最大的不同。

②重庆拥有8.24万平方公里的幅员面积,在进行自贸区设计时,重庆就提出要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

围绕先进制造业,进行制度设计和安排。

③重庆拥有中新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的叠加平台,是中新两国自由贸易的升级版,是压力测试的现行试验区。

§3.重庆自贸区关键政策§3.1 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有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从根本上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具体是指一国以清单形式公开划定禁止或限制外资进入的领域范围。

与负面清单相对应的是,正面清单(Positive List),即列明了企业可以做什么领域的投资。

由地方申报筹建经中央统筹批准的模式将成为推广负面清单的路径,重庆建立自贸区,必须为适用负面清单模式的落脚做好地方承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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