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9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16•【字号】商政办函〔2019〕106号•【施行日期】2019.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2019年第2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16日商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为加快构建商洛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定国土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指导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构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营造高效有序的空间秩序和山青水秀的美好幸福家园,加快建设“三个商洛”。
(二)基本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守住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安全发展底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限,坚持生态优先、集约节约,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
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0.08.2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指南(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我们按照“多规合一”改革要求,研究起草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和规范规划期到2035年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侧重提出原则性、导向性要求,地方可根据实际,进一步探索、补充、细化。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城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
为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更好地凝聚全社会智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个人可在2020年9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市级指南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国土空间规划局
2020年8月20日附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0.09.22
•【文号】自然资办发〔2020〕46号
•【施行日期】2020.09.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
南(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0〕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导和规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要结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深入实践,认真梳理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联系人:杨挺************
赵星烁************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2日附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政策解读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政策解读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和规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本轮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指南》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突出体现“多规合一”要求,强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底线管控作用,从总体要求、基础工作、主要编制内容、公众参与和多方协同、审查要求等5个方面,提出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性、导向性要求。
《指南》明确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定位、工作原则、规划范围、期限和层次等,并对编制主体与程序和成果形式作出了规定。
《指南》强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应注重体现综合性、战略性、协调性、基础性和约束性。
编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好陆海统筹、区域协同、城乡融合,体现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注重创新规划工作方法。
《指南》要求,编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必须建立在扎实的工作基础上: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统一工作底图底数;分析当地自然地理格局,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类规划和相关政策实施进行评估,开展灾害和风险评估;根据实际需要,加强重大专题研究;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将城市设计贯穿规划全过程。
《指南》明确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主要编制内容:一是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二是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三是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四是优化空间结构,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五是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六是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七是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八是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九是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一文读懂:《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草案

一文读懂:《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草案“7月9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公布了《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同步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规划》编制情况。
据悉,这是成都市第五版法定总体规划,也是国家空间规划改革后,成都首版覆盖全域全要素的“多规合一”总体规划;是强化战略引领,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空间纲领文件;是面向2035年长远发展的指南,是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一、“三步走”战略目标到2025年,全国重要的经济、科技、金融、文创、对外交往中心和国际综合交通通信枢纽城市核心功能迈上新台阶,基本建成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到2035年,高水平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成为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范例,世界文化名城影响力显著提升。
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人民生活达到东部地区水平,共同富裕走在全国前列,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活跃增长极和强劲动力源,全面建成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泛欧泛亚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门户枢纽城市。
到2050年,建成泛欧泛亚区域性的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文化中心,成为创新驱动、全龄友好、生活富裕、生态宜居的公园城市样板,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天府,成为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成都特质的可持续发展世界城市。
二、城市职能“五中心一枢纽”,建设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全国重要的科技中心、全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全国重要的文创中心、全国重要的对外交往中心和国际性综合交通通信枢纽。
三、城市发展规模坚持以水定人、以水定城,根据水资源承载力约束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确定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400万人,考虑人口流动性和人口发展的不确定性,按照规划城市人口上浮20%配置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行计划管理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8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行计划管理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行计划管理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管理,根据加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管理意见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行计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落实国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通过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行计划管理,加强规划编制统筹,落实规划传导机制,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指导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保障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管理范畴需报请市级及以上政府审批或备案的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有关规划应纳入编制计划。
国土空间规划应在编制前提出编制建议,由市政府、市级有关单位、区县(市)及下辖乡镇政府分类组织编制。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我市规划编制分级分类管理实际需要,规划项目具体分类如下:(一)总体规划。
1.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报省政府审查通过后,转报国务院审批。
2.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县(市)政府组织编制报市政府审查通过后,转报省政府审批。
3.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区政府组织编制,并按审批权限依法审批。
其中,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以下简称主城区)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编制,其他城区由区政府提出空间布局方案,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
4.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原则上由区、县(市)政府统筹组织编制。
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约束性指标

未来改进方向和建议
加强政策引导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 引导国土空间规划向绿 色、智慧、城乡融合的
方向发展。
强化协调合作
加强部门间和利益相关 者之间的协调合作,确 保技创新
积极引进和应用新技术 ,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的
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公众参与
加强公众参与国土空间 规划的过程,提高规划
05
未来发展趋势与挑战
发展趋势预测
绿色发展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国土空间 规划将更加注重绿色发展,促进
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智慧城市
信息技术的发展将推动智慧城市的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需要适应这一 趋势,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
城乡融合
城乡融合发展将成为未来国土空间 规划的重要方向,促进城乡资源要 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在该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约 束性指标得到了严格落实和执行,各 项指标均达到了上级规划的要求。
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该市还制定了 差异化的考核标准和监管措施,确保 了约束性指标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通过采用“三线一单”等手段,该市 实现了对不同功能区域的分类管控, 明确了各区域的开发方向和管控要求 。
实施效果评估与经验总结
01
通过实施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中的约束性指标,该市实现了对全市国土 空间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保障了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02
该市在实施过程中,注重与上级规划的协调和沟通,确保了各项约束性指标的 顺利实现。
03
经验总结: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中的约束性指标是实现国土空间合理开 发和高效利用的关键手段,需要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注重与上级规划的协调和 沟通,同时采取差异化的管控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淮政办〔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5月18日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为系统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统筹我市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原则(一)底线约束,绿色发展。
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坚持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线。
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城乡融合,上下联动。
市县统筹、城乡协同推进规划编制工作,自上而下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
对淮北全域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实施总体控制,对濉溪县分解下达约束性、指导性指标。
(三)区域联动,统筹协同。
加强与中原城市群、徐州都市圈等区域协调对接,积极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发挥淮河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皖东北中心城市作用,推进宿淮同城化和相濉一体化。
坚持城镇矿协同,推进城、镇、矿、村统筹发展。
(四)以人为本,提升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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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9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导和规范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研究制定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主要内容包括5部分:总体要求、基础工作、主要编制内容、公众参与和多方协同,以及审查要求。
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本指南侧重提出原则性、导向性要求,待地方实践探索后总结并适时修订。
各省、自治区可根据地方实际,补充、细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要求和技术规定,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本指南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1 总体要求 (1)1.1 适用范围 (1)1.2 规划定位 (1)1.3 工作原则 (1)1.4 规划范围、期限和层次 (2)1.5 编制主体与程序 (3)1.6 成果形式 (3)2 基础工作 (3)2.1 统一底图底数 (3)2.2 分析自然地理格局 (4)2.3 重视规划实施和灾害风险评估 (4)2.4 加强重大专题研究 (5)2.5 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 (5)3 主要编制内容 (6)3.1 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 (6)3.2 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 (6)3.3 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8)3.4 优化空间结构,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 (9)3.5 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 (10)3.6 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12)3.7 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13)3.8 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 (14)3.9 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15)4 公众参与和多方协同 (17)5 审查要求 (17)附录A 名词解释和说明 (18)附录B 规划分区 (21)附录C 规划图件目录 (24)附录D 规划文本附表 (26)附录E 规划指标体系 (30)附录F 强制性内容 (36)附录G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求 (37)1总体要求1.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市级(包括副省级和地级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级总规)编制。
地区、州、盟可参照执行。
直辖市可结合本指南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编制。
1.2规划定位市级总规是城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城市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效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
市级总规要体现综合性、战略性、协调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为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1.3工作原则(1)贯彻新时代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底线思维,在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编制规划,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探索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强城市韧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同、城乡融合,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和主体功能区等国家战略;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本地自然和人文禀赋以及发展特征,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突出地域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
(2)突出公共政策属性坚持体现市级总规的公共政策属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以战略为引领,按照“问题-目标-战略-布局-机制”的逻辑,针对性地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政策措施,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更好发挥规划在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3)创新规划工作方法坚持开门编规划,践行群众路线,将共谋、共建、共享、共治贯穿规划工作全过程,广泛凝聚社会智慧;强化城市设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规划方案的辅助支撑作用,提升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
1.4规划范围、期限和层次规划范围包括市级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本轮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市级总规一般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要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部署和总体格局;中心城区要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市域与中心城区要落实重要管控要素的系统传导和衔接。
1.5编制主体与程序规划编制应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的工作方式。
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市级总规组织编制工作,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具体编制工作。
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基础工作、规划编制、规划设计方案论证、规划公示、成果报批、规划公告等。
1.6成果形式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关成果等。
2基础工作2.1统一底图底数各地应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的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城区范围确定等部有关标准规范,形成符合规定的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工作底数。
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工作底图。
沿海地区要增加所辖海域海岛底图底数。
各地应根据需要开展补充调查,并充分应用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收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产业、人口社会、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城乡发展、区域协调、灾害风险、水土污染、海洋空间保护和利用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关规划成果、土地利用审批、永久基本农田等数据,加强基础数据分析。
2.2分析自然地理格局研究当地气候和地形地貌条件、水土等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等空间本底特征,分析自然地理格局、人口分布与区域经济布局的空间匹配关系,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提出国土空间优化导向。
2.3重视规划实施和灾害风险评估开展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海洋功能区划等空间类规划及相关政策实施的评估,评估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节约集约用地等规划实施情况;结合自然地理本底特征和“双评价”结果,针对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分析区域发展和城镇化趋势、人口与社会需求变化、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气候变化等因素,系统梳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灾害和风险评估。
2.4加强重大专题研究可包括但不限于:(1)研究人口规模、结构、分布以及人口流动等对空间供需的影响和对策;(2)研究气候变化及水土资源、洪涝等自然灾害等因素对空间开发保护的影响和对策;(3)研究重大区域战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科技进步、产业发展等对区域空间发展的影响和对策;(4)研究交通运输体系和信息技术对区域空间发展的影响和对策;(5)研究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等支撑保障系统的问题和对策;(6)研究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市更新、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的空间策略;(7)研究自然山水和人工环境的空间特色、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空间形态和品质改善的空间对策;(8)研究资源枯竭、人口收缩城市振兴发展的空间策略;(9)综合研究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和相关政策措施。
2.5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将城市设计贯穿规划全过程。
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研究市域生产、生活、生态的总体功能关系,优化开发保护的约束性条件和管控边界,协调城镇乡村与山水林田湖草海等自然环境的布局关系,塑造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空间形态。
基于本地自然和人文禀赋,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城市开敞空间系统、重要廊道和节点、天际轮廓线等空间秩序控制引导方案,提高国土空间的舒适性、艺术性,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价值。
3主要编制内容3.1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强化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底线管控作用,促进国土空间发展更加绿色安全、健康宜居、开放协调、富有活力并各具特色。
(1)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上位规划部署,结合本地发展阶段和特点,并针对存在问题、风险挑战和未来趋势,确定城市性质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2)落实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见附录表D.1、附录E)。
3.2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和省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形成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1)完善区域协调格局:注重推动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发挥综合交通对区域网络化布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重点解决资源和能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产业空间和邻避设施布局等区域协同问题。
城镇密集地区的城市要提出跨行政区域的都市圈、城镇圈协调发展的规划内容,促进多中心、多层次、多节点、组团式、网络化发展,防止城市无序蔓延。
其他地区在培育区域中心城市的同时,要注重发挥县城、重点特色镇等节点城镇作用,形成多节点、网络化的协同发展格局。
(2)优先确定生态保护空间:明确自然保护地等生态重要和生态敏感地区,构建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和开敞空间网络体系,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3)保障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业(畜牧业)生产空间布局,引导布局都市农业,提高就近粮食保障能力和蔬菜自给率,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草地,明确具备整治潜力的区域,以及生态退耕、耕地补充的区域。
沿海城市要合理安排集约化海水养殖和现代化海洋牧场空间布局。
(4)融合城乡发展空间:围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产城融合,明确城镇体系的规模等级和空间结构,提出村庄布局优化的原则和要求。
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改善可达性,构建不同层次和类型、功能复合、安全韧性的城乡生活圈。
(5)彰显地方特色空间:发掘本地自然和人文资源,系统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划定自然和人文资源的整体保护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