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宪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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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学大纲

中国宪法学大纲

中国宪法学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概述一、宪法的定义二、宪法的形式特征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及其表现;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三、宪法的本质属性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四、宪法与宪政宪政的含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第二节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一、近代宪法的产生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英、美、法三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宪法修正案。

第三节宪法原则和宪法分类一、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

二、宪法的分类宪法的形式分类;宪法的实质分类。

第四节宪法规范和宪法作用一、宪法关系及其特点二、宪法规范的特点三、宪法的作用第二章宪法的制定、实施和保障第一节宪法制定一、宪法制定概述宪法制定的概念;制宪权与修宪权;宪法制定的主体和机构;宪法制定的程序。

二、中国宪法的制定第二节宪法实施一、宪法实施概述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的意义。

二、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体制;宪法解释的程序;中国宪法的解释。

三、宪法修改宪法修改的概念;宪法修改的形式;宪法修改的程序;中国宪法的修改。

第三节宪法实施的保障一、宪法保障的概念二、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的概念;违宪审查的对象;违宪审查的模式;违宪审查的方式。

三、中国的违宪监督制度中国违宪监督制度的内容;中国违宪监督制度的完善。

第三章国家基本制度第一节国家性质一、国家性质概述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和特点;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爱国统一战线。

三、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概念;中国的所有制形式及国家政策;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四、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含义和内容;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考研宪法整理笔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考研宪法整理笔记

第一编基本理论第一章宪法概述*宪法释义一、宪法:是指为限制国家权力滥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国家中最为根本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法律规范,其内容主要涉及国家的政治体制结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二、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从目的层面来看,宪法的目的在于限制国家权力的滥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2从内容层面来讲,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a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国家权力的配置b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从外在层面来讲,宪法在效力上具有最高性,制定和修改上具有严格性a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b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严格*宪法的分类一、宪法的形式分类1、宪法的外在表现形式成文宪法:以统一的宪法典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不成文宪法: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由带有宪法性质的各种政治文件、法律文件、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组成的宪法2、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刚性宪法: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宪法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的宪法柔性线法:效力与普通法律相同,宪法修改程序也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3、制定宪法的机关和主体钦定宪法:按照君主的意志制定,由君主自上而下地恩赐给臣民的宪法协定宪法:君主或国王与国民或国民代表机关通过谈判协商而制定的宪法民定宪法:通过国民的代表机关或按照公民投票方式制定的宪法4、宪法内容是否具有首创性原始宪法:创制性宪法,源于本国政治革命或宪政运动,在宪法基本内容上具有首创性的宪派生宪法:模仿性宪法,以国内外已经存在的宪法为范例,吸取适合本国情况的宪法内容而制定不具有首创性的特点5、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思想性宪法:附意识形态宪法,明确宣布自己的意识形态的倾向的宪法功利性宪法:不附意识形态宪法,仅规定有关社会和政治力量可以进行角逐的范围,并不以任何意识形态为转移的宪法6、宪法对国家权力是否有规范性作用规范性宪法:宪法对国家权力有规范性作用,能够约束国家权力运行的宪法名义宪法:由于宪法内容远离本国的实际政治生活,不能发挥规范性作用,对国家权力没有起到规范性作用的宪法标语性宪法:字意性或语义学宪法,宪法仅仅具有宣传手段的意义,不具有规范国家权力的作用,实际上在宪法内容中体现的是掌握国家权力者的独占利益*宪法关系一、宪法关系概念特点:宪法法律关系,根据宪法规范产生的,以宪法主体之间的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职权和指责为内容的法律关系1、宪法关系体现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中最为根本的社会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内容概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内容概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内容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的宪法,是最高法律文件,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

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的简要概括。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共有12条,包括宪法的确认、国体与目标、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的性质和职能、赋予自由、平等、民主权利等。

第二章: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第二章总共有49条,包括公民基本权利、公民的义务和法律限制、公民的选举权、公共职务的资格、言论、出版、集会等权利和自由。

第三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第三章总共有9条,包括国营经济、农村集体经济、城市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经济形式的规定。

第四章:国家机构第四章总共有11条,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等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能。

第五章:国旗、国歌、徽章、首都第五章总共有3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徽章和首都的使用和保护。

第六章:及时修改宪法第六章总共有1条,规定了宪法的修改程序和条件,以及对宪法的维护和保护。

第七章:附则第七章总共有13条,包括对澳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和制度安排,以及其他附则和解释的规定。

以上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内容的概括。

参考内容:1. 李云飞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义. 司法出版社, 2019.2. 《宪法学教材》编写组. 《宪法学教材》. 法律出版社, 2020.3. 张绍森. 《宪法与行政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8.4. 王毅等. 《中国宪法学》. 法律出版社, 2017.5. 程李桦等. 《宪法和行政法概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9.。

宪法知识点整理(1-6单元)

宪法知识点整理(1-6单元)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与本质一、宪法的概念1、宪法两种意义上定义形式意义上,专指以宪法名称命名的规范性文件,与内容无关。

实质意义上是从内容上来界定的。

(1)分成固有意义上的指规定国家统治之基本的法或者是根本法,任何涉及国家统治权力的基础和构造的法我们都可以看作固有意义上的宪法。

(2)立宪意义上的专指通过限制专断权力,以广泛保障基本人权的国家基本法。

两个要点:产生的时间是近代意义上的;把个人看作是最重要的,国家必须为个人而存在,保护个人应有的尊严和自由。

二、宪法姓公还是姓私-宪法的属性五种标准:按规范性质按照权力关系按照利益性质按照主体按照法律关系:就是按照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划分公法。

处理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或者公权力与私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就是公法。

调整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

宪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主要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即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宪法还处理国家权力内部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国家公共权力。

所以依据法律关系来看,宪法是公法。

三、宪法是母法——宪法的地位宪法地位的三特点: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具有根本性的问题。

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3、是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2)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四、宪法究竟是什么——宪法的本质1、宪法是赋予国家存在以基础的基本法。

2、宪法是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基础法。

3、宪法既是一种授权规范,也是一种限权规范的统一体。

五、宪法的特征宪法除了具有普通法律的规范性、普适性、公共性等基本特征之外,宪法还有着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1.宪法是授权性的宪法首先是一部保障权利的法,这是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最大的区别。

普通法律的特点是其义务性。

宪法就是为了防止法律对公民自由的过分控制,宪法就是控制法律的法律。

2.宪法是一部保障每个人权利的基本法宪法不是保护一般的公民权利,而是保护对公民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关系到人性本质的基本权利(关于公民的人身、财产与精神方面的权利)3、在政治体制和国家设置方面也是最基本的4、宪法的出发点和一般法律不一样六、宪法与行政法的区别1、两者法律效力的等级是不同的。

宪法资料

宪法资料
第八章 宪法的价值
宪法价值:宪法实施过程中能够保护和促进的社会价值;宪法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因素;宪法所包含的价值评价
宪法的基本价值:人民主权、宪政秩序、社会发展、社会正义
民主和人权乃宪法追求的核心价值
宪法作用: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
社会作用:对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社会关系
第九章 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
第十章 宪法与宪政
宪政:以宪法为前提、民主政治为核心、法治为基石、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宪政的特征:宪法实施乃基本途径;建立有限政府乃基本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乃集中表现。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是宪政的基础和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
宪法指导宪政实践,宪政实践完善宪法。二者乃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关系。
宪法规范的特点:政治性、组织性与限制性、最高性、稳定性与适应性、制裁性、原则性,历史性与概括性
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制裁
宪法规范的效力:对相应的社会关系产生的约束力
宪法规范的变动:正常性变动: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宪法规范体系的变化而出现变动;非正产变动:宪法的破坏、废除、侵害、停止
第七章 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一定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
宪法关系的内容:权利-权力关系是宪法关系的内核;权利制约权力是宪法关系的基本精神;权力制约是宪法关系的重要补充
宪法关系的客体—宪法行为:公民、国家等宪法主体行驶宪法权利和权利的行为。
违宪行为:以公民的权利行为或国家的权利行为形式表现出来的、违反宪法的作为与不作为。
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经济基础,商品经济的发展;政治基础,民主政治的建立;思想文化基础,人民的大众的科学的文化。

第一章 宪法常识

第一章   宪法常识
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也被称为 宪法权利。 •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 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也被称为宪法 义务。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 基础
(二)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重要组成部分
(三) 国家对财产权的保护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 •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三)主要职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四、国务院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 (三)任期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组成 (二)任期
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八、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监察委员会 (二)人民法院 (三)人民检察院
(五)监督权和获得国家赔偿权
(六)社会经济权利
(1)财产权。 (2)劳动权。 (3)休息权。 (4)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5)物质帮助权。 (七)文化教育的权利与自由
三、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节 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及其组成部分 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 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宪法第一章的主要内容

宪法第一章的主要内容

宪法第一章的主要内容
宪法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概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

该章节共有11个条款,涵盖了宪法的起源、国家政权、国家领土、国家机构和国家经济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宪法第一章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社会主义。

这意味着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的国家状况。

其次,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权是属于人民的。

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并经过选举产生国家机关的各级代表。

宪法还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指人民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并保护国家利益的权力。

此外,宪法第一章还强调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统一。

在中国的法律文件中,宪法第一章特别强调了对中国领土和国家安全的坚决维护。

中国不容许任何组织或个人分裂国家、破坏统一的行为。

最后,宪法第一章还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职能。

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机构由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等组成。

这些机构在国家管理、立法和行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总而言之,宪法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明确规定了中国的国体为社会主义,强调了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的领土完整与统一。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职能,确保国家权力的正常运行。

第1章 宪法概述 《宪法》PPT课件

第1章  宪法概述  《宪法》PPT课件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内容上,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 根本性的问题
2)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程序上,对宪法有特殊的要求
➢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 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1)集中反映了取得胜利的阶级意志 2)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决定影响者宪
法的具体内容
3)随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变化而变化
3.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 律化的基本形式
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 1914年的《中华民国约法》 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1931年的《中国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1936年的《五五宪章》 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2.民族资产阶级宪法
1)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改良派 要求群主立宪
2)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政府 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人民共和国宪法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946年《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1949年《共同纲领》 1954—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 则
➢一、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1. 宪法基本原则是指宪法在调 整相关社会关系中应遵循的最 基本的准则
三、我国关于宪法实施 保障的规定
➢1.明确规定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
➢2.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程序
➢3.明确规定对宪法的实施负责监督 和解释的机关
➢4.明确规定加强立法,保障宪法原 则的全面实施
2.宪法实施保障的意义
1)理论上,宪法是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至尊性和权威性。
2)实践上,民主是宪法产生 的政治基础,宪法是民主制 度得以巩固和发展的保障。
二、外国关于宪法实施 保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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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 使他服从公意。这恰好就是说,人们要迫使他 自由。” 为了公共的利益,就可以侵犯私人的利益;把 这种观点推向极端,就成为极权政治了。罗伯 斯庇尔的雅各宾派恐怖政府、斯大林的暴政、 希特勒的法西斯极权政府等等,都可以从卢梭 的“人民主权”中找到理论根据。

第一章 宪法的概述
第一节宪法的定义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 (一)古代西方“宪法” 的含义 1、在古希腊时期,宪法是有关城邦组织 和权限的法律。其中主要包括有关公民 资格、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和城邦议 事机构、行政机构和法庭的组织、权限、 责任的法律。可见当时古希腊的宪法有 些类似当今的组织法。

二 宪法的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内容的根本性 宪法的内容是规定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 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 动原则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法律效力最高 立法依据 、最高行为准则 3、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人权宣言》: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 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独立宣言》: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 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 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 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 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2、在古罗马,宪法或宪令是指罗马皇帝 所颁布的诏书、逾旨。敕令等,经常出 现在罗马的法律和法学著作中。由查士 了尼皇帝钦定的、并被赋予法律效力的 《法学总论》的序言中,曾四次使用 “宪令”一词,就是在上述意义上使用 的。

3、在中世纪,宪法是用来表示教会和封 建主特权以及其与国家关系的法律。



五 规范性宪法、名义性宪法与语义性宪 法 美国学者卡尔· 罗文斯坦曾根据宪法的实 施效果的不同,将宪法分为规范性宪法、 名义性宪法与语义性宪法。

规范性宪法是指宪法的内容能够贯彻于 社会生活之中的宪法;名义性宪法是指 与政治现实存在距离,因而不能有效地 运用于社会生活中的宪法;语义性宪法 是指与既不反映现实状况,也不起实际 作用的宪法。

(四)妥协论 季卫东:政治性的决定过程及其结果总 是具有妥协性的,宪法其实是制度性妥 协的安定化装置。

宪法上的妥协有三种方式:(1)形式上的妥协──包 括三个构成条件,即各政党或利益集团之间存在着一 定的共同认识,各方并没有实质性的让步,决定只是 被延期进行。最典型的实例是“一国两制”的宪法安 排和香港基本法的总体架构。(2)实质上的妥协── 在双方的某种利益得到分别实现的前提下就原则问题 达成妥协,表现为双方互相让步、一方忍让以及价值 兑换这三种方式。最典型的实例是民主党派被纳入政 协会议的制度框架之中。(3)制度上的妥协──在多 元格局中的权力制衡。主要表现为中央与地方、行政 机关与公民社会、强制与合意这三大关系的平衡。
人权宣言

独立宣言的起草


(三)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的基本 形式 毛泽东:“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 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革 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以后,颁布一个根 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

三 宪法的定义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 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二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提出者:英国学者蒲莱士 标准: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的 机关和程序

三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根据宪法制定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宪法 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四 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 社会主义国家的学者多数主张根据国家 的阶级性质将宪法分为资本主义宪法和 社会主义宪法,这不仅体现了宪法的本 质,而且还有其他优点。
第二节宪法的本质


一 宪法本质的理论介绍 (一)神的意志论 乔纳森· 鲍氏:政府是上帝创造的,一切 国王和君主的权力都来自上帝,它们的 在位归因于上帝。 马里旦:只有上帝、基督代理人和神学 家才是主权者。

(二)全民意志论 卢梭法律公意说: “众意与公意之间经 常总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 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 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 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 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

二 宪法的实质 宪法的本质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的集中 表现,首先是阶级力量的对比;还包含 同一阶级内的各阶层、各派别的力量对 比;另外,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会 导致宪法的变化。
第三节 宪法的分类

一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提出:英国学者蒲莱士于1884年提出 。 标准:是否有统一宪法典



(二)中国古籍中“宪”、“宪法”的 含义 1、一般的法律、法度,“赏善罚奸,国 之宪法”。 2、优于一般法律的基本法,“百吏在朝, 君乃出令布宪于国”。 3、颁布法律、效法、实施法律。“宪刑 禁”,“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比较古代中西方关于“宪法”的含义, 可以发现“宪法”一词都具有法律的意 思,所不同的是在西方宪法被视为与普 通法律不同的组织法;在中国则没有此 种区别。近现代意义的宪法概念,正是 在这种与普通法律不同的意义上发展起 来的,并用“宪法”这一符号来表示一 种新的法现象,且其内容与组织法还有 一定关系。

六 原生宪法与模仿宪法 根据其是否为本源性或首创性划分

(三)阶级意志论 列宁:“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 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该学说对认识和研究宪法的本质有重要 启示。



阶级意志论的不足: 1)以偏概全。近代的民主国家,那种一个阶 级主宰国家政治的历史现象早已消失,代之而 来的是由利益多元化的各政党、集团、派别、 团体等组成,他们在政治上都各有自己的主张 及要求。 2)思想方法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对社会利益 分析只看到对立的一面、否定统一的一面。 3)忽视了人类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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