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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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支持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

财务管理支持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

财务管理支持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财务管理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财务管理的规范和有效实施可以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本文将从财务管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财务管理在国家治理能力建设中的作用以及财务管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财务管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财务管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其重要性不可忽视。

财务管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保障国家财政安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和保障人民福祉等重要角色。

首先,财务管理保障国家财政安全。

财务管理通过合理规划国家财政收支,确保国家财政的稳定和安全。

它通过制定预算和实施预算控制,合理分配各项财政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其次,财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财务管理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和经济评价机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它能够根据国家政策和需求,优化财政资源的使用方式和领域,提高公共财政支出和投资的效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再次,财务管理提升经济运行效率。

财务管理通过规范的财政预算和支出管理,有序推进各项经济活动。

它可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提高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最后,财务管理保障人民福祉。

财务管理通过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和财政资金,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它能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财务管理在国家治理能力建设中的作用财务管理在国家治理能力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通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行政效能和加强财务监督等方面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发展。

首先,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是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基础。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预算和会计制度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推动治理过程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财政转型

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财政转型

2021.05一、财政转型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财政是各国塑造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利器。

新中国成立至今,在我国财政发展历程中出现过三次重大理论创新,形成了财政转型的三大理论基础,即国家分配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和国家治理理论。

在三大理论指导下,我国财政发展经历了三次重大转型,从供给型财政到经济建设型财政;从经济建设型财政到公共财政;从公共财政到现代财政。

现代财政制度以国家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既体现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又来自于对我国数千年历史中“治国理政”经验的深度思考。

因此,必须使国家财政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中,更是以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定位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财政在国家治理中有如此重要作用的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财政是确保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保障。

财政可以满足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基本要求,促进国家治理各个要素之间关系的协调与稳定,是联系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重要桥梁,促进不同国家治理制度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耦合。

“在国家建设过程中,重构财政制度至关重要,财政转型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引导国家治理制度转型。

”[1]财政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抓手,不仅要作为政府的收支或政府的收支活动而发挥作用,而且也应该在国家治理的全部过程和各个领域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2]第二,财政有助于提高现代国家治理能力。

财政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现代国家治理取决于“国家能力”的支持。

市场增进和组织动员是国家能力的两大支柱。

财政支出、收入、预算和政府间财政关系中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对于经济增长和稳定、社会保护和控制、权利的开放和权威的维护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第三,财政与国家治理形成互动关系。

财政既对现代国家治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又在制度设计上立足于特定国家的制度优势和治理优势。

国家治理视野下的现代财政制度

国家治理视野下的现代财政制度

国家治理视野下的现代财政制度【摘要】现代财政制度在国家治理视野下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从内涵、特征和构建等方面探讨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性,阐述其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分析现代财政制度的体制机制、改革与完善等方面,探讨其发展趋势和对国家治理的推动作用。

展望今后财政制度建设的发展方向,总结指出了发展现代财政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望深入了解现代财政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为财政制度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推动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关键词】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财政制度,构建,体制机制,改革与完善,发展趋势,推动作用,发展方向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国家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这一背景下,财政制度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

现代财政制度不仅要满足财政管理的需要,更要服务于国家治理的整体目标。

研究国家治理视野下的现代财政制度,对于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和推动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财政制度的改革也成为国家治理中的重要议题。

如何构建符合现代要求的财政制度,如何提高财政体制的效能和效率,如何实现财政管理与国家治理的有机结合,都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国家治理视角出发,系统分析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与特征,探讨现代财政制度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以及现代财政制度的体制机制、改革与完善等方面,旨在为我国财政制度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1.2 研究意义财政制度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各国财政制度的设计和完善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治理的有效性。

深入研究国家治理视野下的现代财政制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财政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影响,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对现代财政制度的研究,可以促进各国之间的经验交流和借鉴,推动财政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和改革,为构建更加公正、透明和高效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提供借鉴和指导。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现代财政制度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财政体系健康发展的保障,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而我国的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加快改革和完善。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已成为当前我国财政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本文将从现代财政制度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和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途径与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现代财政制度的必要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它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现代财政制度不仅能够提高财政运行的效率和效益,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还能够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从而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二、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在财政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现行的财政体制建设,依然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财政资源分配不均衡,政府财政开支过大等问题。

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财政管理体制和调控手段不够灵活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财政监督和风险防范不力,容易产生财政赤字和财政风险等问题。

现行的财政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和不足之处,需要加快改革和完善。

三、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途径与措施为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我国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

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税收调控,优化税收结构,建立健全的税收体系。

要规范政府预算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动政府预算公开和公众监督。

要加强财政监督和风险防范,制定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还要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和透明化,建立现代财政信息化系统,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要加强财政人才队伍建设,重视财政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财政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主要障碍及改革建议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主要障碍及改革建议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主要障碍及改革建议作者:刘穷志文雪来源:《财政监督》 2019年第14期刘穷志文雪【摘要】现代财政制度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柱。

随着财税改革的进程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已建立基本框架,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够完善、不够细化等问题。

本文围绕现代财政制度的税收制度、政府间财政关系以及预算管理三个主要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国现行的财政制度现况和问题,提出了改革措施。

【关键词】财政制度税收制度政府间财政关系预算制度刘穷志,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珞珈特聘教授。

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财贸经济》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2项。

一、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与实现路径现代财政制度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党中央立足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所提出的概念。

随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推出,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进一步明晰,“建立统一完整、法制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是对于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内涵的理论概括。

现代财政制度主要由税收制度、政府间财政关系以及预算管理制度三个主干构成。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根本在于必须要在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以我国当前及未来国家治理的战略规划为目标,以经济实力作为支撑,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只有以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清晰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为核心主体,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和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制体系为两翼,形成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现代财政制度才能得以完善构建。

二、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主要障碍及改革措施(一)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直接税收入占比,优化间接税设计近年来,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税制结构逐步完善优化。

一方面,间接税受减税政策影响,占税收收入比重明显下降。

为什么说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为什么说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为什么说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中,以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定位财政,赋予了财政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定位。

那么,为什么是财政而非其他别的什么范畴获得如此的定位呢?这是需要深刻领会和系统把握的。

之所以说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是因为,在任何经济社会和任何发展阶段,国家治理的主体都是政府,财政则是政府履行职能的基础所在。

这个道理不难解释。

政府做任何事或从事任何活动,都是需要花钱的,都是要以花钱为条件的。

政府所花的钱,来自于财政支出的拨付。

政府要花钱,就要筹钱,就得有钱的来源。

政府所筹措的钱,构成了财政收入。

这一收一支之间或财政收支的过程,实际上便是作为国家治理主体的政府履行职能的活动。

没有财政支出的拨付,没有财政收入的筹措,就不可能有政府职能的履行,也就不可能有国家治理的实现。

可以说,财政与政府、财政与国家治理如影随形、亦步亦趋,系绑在一起、密不可分的统一体。

此其一。

相对于其他方面的政府职能,财政职能所具有的一个特殊品质或突出特点,就在于其最具“综合性”——覆盖全部、牵动大部。

由于财政收支既是所有政府活动的基础,又是连接政府和家庭企业的最直接的纽带,财政职能的履行,其范围,能够覆盖于所有政府职能、所有政府部门和所有政府活动领域。

其触角,能够延伸至所有家庭和企业、所有经济社会活动领域。

牵住了财政职能这个牛鼻子,顺藤摸瓜,就等于抓住了政府职能履行、国家治理实现以及整个经济社会运转的全部内容。

此其二。

作为政府的收支或政府的收支活动,自然要遵从一定的制度规范来进行。

围绕政府收支所形成的一系列财政制度安排,它的优劣不仅直接决定着财政职能的履行状况,而且事关所有政府职能的履行状况,进而决定着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和国家治理的实现水平。

所以,财政制度的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息息相关。

它们之间彼此依存,互为表里,相辅相成。

只有打下了现代财政制度的坚实基础,才可能收获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成果。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财政制度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系统,也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能够提高财政效率,保障财政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并能够提高国家治理
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加快经济发展。

因此,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化税制改革
税制是财政制度的基础,深化税制改革能够有效地促进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

应加强
扶贫和环保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消费税等税种的税率结构,降低企业负担和增加
居民收入。

同时,应加强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化进程,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精度。

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应注重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制度设计,增强各部门的决策实效性。

同时,应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监管调控能力,防范预算资金的
滥用与浪费。

三、加强政府债券管理
政府债券是财政制度的重要支撑,加强政府债券管理能够有效地保障财政资金的稳定
性和可持续性。

应完善债券发行程序和政府债券市场的监管机制,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和透明度。

四、实施资金预算制度
五、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重要手段,应注重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工作
的效率和精度,实现财政管理的可持续性和良性循环。

同时,应注重信息安全保障,加强
对财政信息的质量和准确性的管理与控制。

现代财政制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现代财政制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现代财政制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是财税改革的目标,这个目标是与当前改革的总目标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

而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提出的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则是当时的财税改革目标,这个目标是与当时经济改革的总目标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的。

财税改革的目标从过去的公共财政体系到当前的现代财政制度,不是简单的否定或取代,而是映射出中国改革的全面深化和财税改革维度的拓展。

过去的改革主要是经济改革,推进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

当前的改革则是全面整体的系统性改革,推进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发展和完善,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改革大局从重点突破转向整体突破,财税改革的维度也就相应地从一个维度—政府与市场关系,转向至少三个维度—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

用几何的概念来描述,过去是一个平面化的改革,而当前则是一个立体化的改革,上述三个维度构成了财税改革的坐标系。

当前财税改革,一方面,要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如清理税收优惠和非税优惠、规范支出行为、取消对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补贴、完善政府采购等等,促进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提高经济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快社会化改革,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发挥社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自组织功能,使其分担政府的部分职能,也能发挥社会对市场的规范约束作用,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扶持行业中介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等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此同时,还要推进国家治理分级分层分权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如税权、产权、债权、财力、支出责任以及事权等体制要素的匹配组合,合理分权、发挥好两个积极性,分工合作,形成合力。

上述三个维度是财税改革的坐标系,实际上同时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架构。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就是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构建的现代化,这三个方面的关系理顺了,推进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阶段,迈向高收入发达国家行列,也就表明国家治理能力达到了现代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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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财政制度2018年12月22日来源:《求是》2018/24 作者:中共财政部党组改革开放40年来,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要求的财政制度日臻完善。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财税体制改革,对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

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制度建设实现多点突破、纵深推进,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愈加显著。

一、现代预算制度主体框架基本确立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伴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我国颁布实施预算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等预算管理改革举措相继推出。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当头炮”率先启动、率先突破,新预算法颁布施行,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实施。

推进预算公开制度化。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公开预算。

不断扩展和规范预算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提高财政透明度,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切实硬化预算约束。

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的程序性约束,坚决杜绝随意开财政收支的口子。

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

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权限,明确政府债券是地方举借债务的唯一合法形式,覆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化解存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健全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机制,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绩效评价机制常态化,推动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

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通过深化改革,预算约束持续强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政府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

二、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着眼于税制现代化,适应改革开放各个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国税制建设经历了从“利改税”到涉外税制和国内税制“双轨”并行,再到内外资统一税制,其后逐步迈向现代税制的发展历程。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目标要求,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并与税收立法、减税降费相协同,解决了许多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

改革增值税制度。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增值税制度对货物和服务全覆盖,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在此基础上,将增值税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

营改增改革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负。

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对部分所得综合征税,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优化税率结构,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向综合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

完善消费税制度。

调整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进征税环节。

先后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取消对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等产品征收消费税,将电池、涂料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较大幅度提高卷烟消费税税率,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进一步增强了消费税的调节功能。

推进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

全面推行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按照清费立税原则取消或停征了相关收费基金,颁布施行环境保护税法,有力促进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船舶吨税等6个税种已经完成立法,其他税种立法分类推进,加快完成在2020年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三、财政体制不断完善改革开放初期的10余年,我国主要实行以放权让利为主要特征的财政包干体制,打破了中央和地方吃“大锅饭”的格局。

按照党的十四大部署要求,从1994年起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对稳定和规范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此后历经所得税分享改革、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改革等,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进一步理顺。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匹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按照“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的改革要求,财政体制改革步伐加快。

有序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出台《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划分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要求。

制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推进分领域改革提供了引领。

出台外交、医疗卫生领域改革方案,其他领域改革方案正在抓紧推进。

适时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行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五五分享”。

将出口退税增量改为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明确证券交易印花税全部为中央收入。

中央对地方不再实行消费税和增值税增量返还,改为实行定额返还。

改革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逐年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四、财税体制改革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回顾4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财税体制改革已从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转变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性支柱性制度创新,为经济社会转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实力不断壮大,全国财政收入由1978年的1132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7.26万亿元。

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的公共性、公平性、公正性日益彰显。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不同经济形势的财政宏观调控体系形成并不断完善,财政调节经济的作用显著增强。

40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我们党领导下的现代化。

“财”和“政”有机统一,所有财政工作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必须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

财税体制改革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从思路酝酿、政策设计、方案出台到落实落地,都要坚决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财税制度安排要鲜明体现党的宗旨,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必须坚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把握好财政有所作为的边界和重点作为领域,合理配置财政资源。

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善用市场机制解决问题;又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坚持兼顾效率与公平,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

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央的控制力和地方的活力缺一不可。

既要从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充分保障中央宏观调控、推进重大改革、维护市场统一、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又要充分考虑地方利益和分级管理需要,兼顾好、保障好地方利益,调动地方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核心内容是利益调整,推进改革要把握好“稳”与“进”的辩证统一。

要坚持“稳”,充分考虑既有利益格局及各方面承受能力,平衡好有关方面的关系,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在此前提下,积极寻求“进”,把握好改革举措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稳扎稳打、确保实效。

五、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站在新的更高起点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于服务党和人民事业,立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于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财政体系。

构建以共享税为主的中央地方收入分配格局。

在保持现有中央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加快税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范围,形成财力协调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加快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制定出台相关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在拟定方案时,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特点,可确定在一段时期内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稍多一些,使之同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相适应。

主要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大体划分清楚后,配套相应转移支付制度,有力促进中央与地方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优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完善后的转移支付制度要体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符合转移支付的属性功能,有利于发挥中央调控作用,并同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相衔接,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

切实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成果,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协调,规范收入预算管理,强化中央部门预算的约束作用,防止和纠正地方脱离实际出台支出政策,积极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精算平衡,打通政府预算、资产、债务管理链条,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作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动各级政府全面履职尽责。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以上改革到位后,将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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