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高力士外传_史料价值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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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第22卷第6期
唐都学刊
Tangdu Journal
Nov.2006Vol.22No.6
收稿日期:2006-08-01
作者简介:穆渭生(1954-),男,陕西大荔人,陕西教育学院人文环境系副教授,史学博士。
《高力士外传》史料价值述评
穆渭生
(陕西教育学院人文环境系,陕西西安 710061)
摘 要:《高力士外传》乃作者得高力士口述亲历旧事而撰成,其中载述玄宗朝史事,始自开元后期,迄于高力士贬死黔中,内容多有关涉朝政大事者,且详述细节言辞。
经过与现存的唐代史籍逐一比对印证,完全证明了其中记载的真实与可信,它是研治唐史(玄宗朝)的第一手资料。
关键词:高力士;唐玄宗;史料来源;史料价值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300(2006)06-0034-05
《高力士外传》(以下称《外传》
)一卷,唐太原郭撰。
是书乃作者得高力士口述亲历旧事而撰成,其中载述玄宗朝史事,始自开元后期,迄于高力士贬死黔中,内容多有关涉朝政大事者,且详述细节言辞。
《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于杂传记类,《直斋书录解题》、《通志》、《文献通考》与《宋史・艺文志》皆归入史部传记类。
虽然《外传》中材料早已为欧阳修、宋祁和司马温公所采用,但时至今日,此书却仍被视为铺排渲染史事之传奇小说而非信史,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如《中国丛书综录》就将其分入小说类传奇之属)。
鲁迅先生曾经指出《外传》等书,
“其著书本意,或在显扬幽隐,非为传奇,特以行文枝蔓,或拾事
琐屑,故后人亦每以小说视之。
”[1](第9篇《唐之传奇文》下)
又《外传》于《四库全书》著录、存目皆不见收,亦其不被人们重视的原因之一。
所以,不仅有必要将《外传》点校整理出版,[2]
而且还需要将其内容与现存的唐代史籍逐一比勘印证,以证其记载的真实与可信。
本文就是在这一工作基础上得出结论:《外传》是研治唐史(玄宗朝)的第一手资料。
一、作者与史料来源
《外传》的作者郭 ,在两《唐书》中无传。
根据
《新唐书・艺文志》及《外传》中自称,仅知其于唐代宗大历年间(766-779)担任过大理司直。
《全唐文》录
有郭 所作《唐少林寺同光禅师塔铭》一篇。
[3](卷441)
据陈垣先生《释氏疑年录》,知同光禅师乃晋人,卒于
大历五年(770),享年71岁。
[4]
经搜求诸书,有关郭 其人的材料尚有两条:一是唐代宗时李华所撰《前汝州司马李华亡妻太原郭夫人墓志铭》,称郭氏为大理司直郭 之女,宝应二年(763)身亡,年36,于大历四年(769)安葬于洛阳
北原。
[5](大历015)
二是《郎官石柱题名新考订》称:“拓本大历十三年《宗室李华(字士淇)志》:‘夫人太原郭
氏,即户部员外郎 之长女。
’”
[6](P83)
根据唐代职官制度,大理司直(从六品上)号称法官,“掌承制出使推覆,若(大理)寺有疑狱,则参议
之。
”[7](《大理寺》
)户部员外郎(从六品上),与户部郎中(从五品上)一同“掌领天下州县户口之
事”。
[7](《尚书户部》
)大理司直与尚书六部诸司员外郎虽同为从六品官,但郎中、员外郎都是清选之官,乃中央官吏中掌实权之要职,唐代“尤重其选”。
郭 于宝应元年(762)遇赦北归,他在《外传》中称代宗──皇帝为“今上”,故可推定郭 任职大理司直在前,任职户部员外郎在后。
然则《外传》当撰作于代宗大历(766-779)前期。
《外传》云:“ 同病者(指同为宦官头子李辅国所构陷者),报以志之,况与高公俱婴谴累,每接言论,敢不书绅。
”郭 与高力士在肃宗时同被配流黔中道巫州(今湖南黔阳境内),又同时于宝应元年
(762)遇赦放还。
可见此书乃郭 以开天遗民之身,得高力士口述所历旧事为资而撰成,其真实可靠程度,远在《开天传信记》、
《次柳氏旧闻》等辗转得来史料者之上,且文笔高雅,允为唐人笔记小说上品,非局外低手者所能伪托,《新唐书・高力士传》及《资治通鉴》中记高力士行事,多采此传,皆以其为杂史之中信而可征者也。
[8](卷17,《新书立传独详处》)然而,因唐时文风所尚,《外传》行文好用骈语,故其所云之事,倘不与其它史书印证,粗率读来,有些便不得要领。
但众所周知,史料来源决定着一部史书的价值高低。
《外传》之史料来源已如前述,其撰作之时乃郭 遇赦北归不久,对遭贬放逐所历之艰辛险恶尚记忆真切,劫后余生,痛定思痛,故《外传》叙事,能详述细节言词,且俱署日月而与其它史籍相符。
至于传主高力士其人其事,两《唐书》有传,人所熟知。
还在玄宗(李隆基)未立之时,力士即已“倾心奉之”。
又其身为宦官首领,侍奉人主,居中用事,再加之奉命掌控禁军,预闻朝政机要,终玄宗一朝而荷宠不衰,为李唐开国以来所未有。
《外传》所载皆其亲身所历之事,史料价值自属上乘无疑。
二、
《外传》史料价值述评
经过与两《唐书》、
《资治通鉴》等现存唐代史料逐一比勘印证,《外传》所载虽有些许错讹(见后文辨析),但保存了以下几点珍贵史料,可资弥补正史记载之缺略。
11高力士议论变造、和籴,可资透析开元后期的经济及政治局势。
《外传》述开元二十三年(735)以前,关中歉俭,玄宗忧劳;自变造、和籴之法行后,关中丰贷,而玄宗倦于万机,思念神仙,权臣弄柄,致“禄山之祸,自此兴焉”。
高力士认为变造、和籴之法是“舍本逐末”,将一代政治隆替之关键隐约概括于此数事之中,是治史者所不容忽视之处也。
案“和籴”之制创自北魏宣武帝时,唐初即承魏制,于中原及西北地区推行之,且带有强制性。
[9]《新唐书・食货志》载:“贞观、开元后,边土西举高昌、龟兹、焉耆、小勃律,北抵薛延陀故地。
缘边数十州戍重兵,营田及地租不足以供军,于是初有和籴。
牛仙客为相,有彭果者,献策广关辅之籴。
京师粮禀益羡,自是玄宗不复幸东部。
”《新唐书》述和籴大略后议曰:“号为和籴,其实害民。
”近人俞大纲先生著有《读〈高力士外传〉释‘变造’‘和籴’之法》一文,详论其利弊及对当时政治、经济与兵制之影响。
[10](P75-85)
21高力士反对玄宗“权假宰相”,反映出当时中外朝之矛盾争斗,并由此演成唐中后期内外廷激烈的杀戮相残。
案自开元十九年(731),位高见宠且控制禁军的王毛仲因骄纵不轨被贬杀后,禁军权归高力士,中官益盛。
力士权倾内外,四方表奏必先呈之而后奏御,小者力士即决之,几乎代行皇权。
玄宗常曰:“力士当上,我寝则安。
”后宇文融、李林甫、安禄山、高仙芝等人皆因力士而取将相高位。
[11](《高力士传》)
但是,“口蜜腹剑”的李林甫因得玄宗宠妃武惠妃阴助,于开元二十三年(735)入相后,日渐以其柔佞多狡而得玄宗眷遇,把持朝政。
他先后排挤构陷张九龄、裴耀卿、萧嵩、李适之等;玄宗欲废太子瑛,李林甫以“此陛下家事,非臣等所宜豫”阿附之;引为同列者牛仙客、陈希烈,皆“伴食宰相”。
天宝之后,李林甫耽宠固权,屡起大狱,不惜举国事以为之殉。
御史中丞杨慎矜、户部郎中王珙等皆屈附之,酷吏吉温、罗希爽等更为爪牙之用,杨国忠亦尝曲事之。
[11](《李林甫传》)
开元二十五年(737),太子瑛见废被杀,储宫虚位,玄宗犹豫岁余未决。
李林甫数劝玄宗立寿王瑁(武惠妃子),而高力士以“但推长而立”对上问。
二十六年(738)七月,册忠王 (即肃宗)为太子。
忠王得为太子,是因其孤立无党,故玄宗立之。
[12]
由上述可知,在高力士与李林甫之间存在着明争暗斗。
当时的中央朝廷内有三个权力圈子:一是外朝宰相李林甫及其党羽;二是倚仗皇权的内廷宦官势力;三是羽翼未丰的东宫太子势力。
而玄宗则是驾驭全局,在内廷与外朝之间搞权力平衡。
《外传》中云:大约在天宝三载(744)时,力士对上曰:“军国之柄,未可假人。
”玄宗曰:“今所敷奏,未会朕心。
”力士顿首称罪,玄宗便命左右“即置酒为乐,无使怀忧”。
在天宝六载(747)十月,李林甫使人诬奏陇右、河西节度使王忠嗣欲拥兵佐太子(肃宗),玄宗闻之曰:“吾儿在内,何路与外人交通,此妄也。
”[11](《李林甫传》)
李林甫居相位时,专权用事,斥逐异己。
继其位者杨国忠,擅权骄纵更甚,朝野侧目。
但入天宝年后,高力士仍居中用事,如酷吏吉温、京兆尹萧炅等尝附会之。
天宝七载(748),又加力士骠骑大将军。
[11](《高力士传》)可见,在控握禁军的宦官与秉执国政的宰相之间搞权力平衡,使之相互牵制,乃是玄宗的重要政治权术之一。
而马嵬驿事变可谓这种平衡的严重失控。
马嵬事变后,太子(肃宗)乘机分兵北上朔方军驻地灵武(今宁夏灵武),其谋实出于东宫
宦官李辅国和太子妃张良娣,并非肃宗的本意。
其时李辅国为东宫宦官之首,欲袭其前辈高力士故智以拥立之功窃弄政柄。
史称高力士黠惠谨密无显过,朝臣用权相噬,力士但观其形势,虽至亲爱,临覆败皆不之救。
安史乱起,力士追随玄宗入蜀,次年返京,克尽保护之职。
他与玄宗虽名为主仆,实系“休戚共同”的政治伙伴。
旧说多以肃宗养成中官之权势,“中官典禁兵、持政柄,成于德宗,实始于肃宗”。
[13](P239)应该说,唐朝最早的内廷与外朝之争,始于玄宗时。
及至马嵬事变,已由明争暗斗发展为公开激烈的爆发。
《新唐书・宦官传》序云“祸始开元”,可谓切中要害。
31玄宗移仗西内事,《旧唐书》等记载简略,具体过程以《外传》所记较为详悉且可信据。
但此举谁为主谋?《外传》云李辅国“阴谋不轨”,矫诏所为,并未道破真情,但从文中对李辅国的切齿痛诟中,不难看出事态之真相。
《外传》中述玄宗自蜀返京至凤翔(今陕西凤翔)时,即被李辅国“诏取随驾甲仗”。
而移仗西内之端是因“乾元元年(758)冬,上皇幸温泉宫,二十日却归”。
在移仗先一日,李辅国先矫诏收取上皇兴庆宫的厩马三百匹,惟剩十匹。
上皇谓高力士曰:“常用辅国之谋,我儿不得终孝道,明早向北内。
”及晓,至北内(即大明宫),肃宗使人起拜云:“两日来疹病,不复亲起拜伏,伏愿且留吃饭。
”饭毕,又曰:“且归南内。
”但玄宗与力士及从者出北内后,即被李辅国带领的数百铁骑武装押送至西内(太极宫)安置。
当时,高力士与李辅国争持,李辅国叱曰:“老翁不太解事,且去”。
即斩力士从者一人。
移仗十余日后,有制书斥责力士“潜通逆党,曲附凶徒”,念其久侍上皇,颇效勤劳,且舍殊死,除名长流巫州(今湖南黔阳境内)。
两《唐书》及《通鉴》等书中记载,玄宗自蜀地返至凤翔,“肃宗遣精骑三千至扶风迎卫”;乾元元年(758)冬十月甲寅玄宗幸华清宫,十一月丁丑回京,往返共二十四天。
《旧唐书・高力士传》云:“因侍上皇登长庆楼,为李辅国所构,配流黔中道。
”《旧唐书・李辅国传》云:“上元元年(760),玄宗登长庆楼(在兴庆宫,南临大道),与持盈公主语,遇剑南奏事官过朝谒,玄宗令公主及如仙媛作主人。
辅国因之奏曰:‘南内有异谋。
’”由此分析,移仗之事并非只是李辅国独断专横,其时,他的权力还未达到超越皇权的地步。
黄永年先生著文认为,移仗之事乃肃宗与李辅国出于利害一致的合谋。
[12]
41高力士贬流黔中至病死期间经历,亦以《外
传》所记为详悉。
由于高力士卒于配流之地,故其死亡时间,两《唐书》只载有年份。
《通鉴》所载年份同于《唐书》而月份不足凭信。
在陕西蒲城发现的高力士碑(代宗大历十二年五月立)载其所终地点,亦无月份。
案高力士身后才得诏复旧爵,追赠官职,陪葬玄宗泰陵(今陕西蒲城境内),立碑表彰,备极哀荣。
然墓碑镌立已在其卒后十六年,悬隔既远,又无官方记载可据,因之碑文中详载安厝日期(惜碑文已残),但无死亡时间。
[14]
记载高力士死亡确切日期的,今唯《外传》:“以宝应元年(762)八月十八日终于朗州(今湖南常德市)开元寺之西院。
”《通鉴》将力士死期系于宝应元年四月,胡注云遇建巳月(四月)甲子(十五日)赦归。
其实误也。
《旧唐书・高力士传》云力士“宝应元年三月,会赦归”。
《旧唐书・肃宗纪》载是年“建辰月(三月)丁未(二十八日),诏左降官、流人一切放还”。
《外传》所记与之相同。
魏光先生在《唐高力士碑的几个有关问题》一文中云:“玄宗、肃宗崩后,遗诏当迅速颁告天下,高力士看到遗诏,很快病逝,时间似不应拖到八月,因此,《高力士外传》中关于高力士逝世的日期恐有误。
”[15]笔者认为此论欠周。
案玄宗、肃宗于宝应元年四月先后驾崩,《外传》云:“六月,巫州二圣遗诏到。
”其间相差为两月余;据《旧唐书・肃宗纪》:玄宗是在上元元年(760)七月十九日被移仗西内的,高力士在当月二十八日被贬流巫州;《外传》记其于九月三十日始至巫州,其行程亦为两月余。
案唐代的官驿大道上,大凡30里设有驿站,盛唐时全国共有水陆驿站1639所,[7](《兵部驾部》)其制颇为精详。
然能举其职与否,实在地方官吏。
而唐时驿站实为困民之一大端。
中唐以降,如京师至潼关,乃交通要道,但驿舍失修及驿马不供者,屡有发生。
《资治通鉴》胡注云巫州(今湖南黔阳境内)距京师3100余里(唐里,下同);朗州(今湖南常德市)距京师2200余里。
黔中之地,僻处荒远,交通不便,而高力士贬流行期与二圣遗诏行期相符,诚可信矣。
尤其是《外传》记述事情经过,令人感到自然真切,符合情理:高力士闻知二圣升遐,号天叩地,哀毁成疾,伤感行路,七月行至朗州,八月病渐亟,于是月十八日卒于朗州开元寺西院,终年79岁。
案中国古代佛寺建制格局,自唐宋相沿以迄近代,寺中僧人的居住之区,在进入庙门后的东面,设有僧房、香积厨、斋堂、职事堂、茶堂等;而接纳四方来客之处则在西区,与僧人生活区相对应。
[16](P42-47)唐人元稹所作《会真记》中之“西厢”者,即其地也。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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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局,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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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刘,等.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2]黄永年.唐肃宗即位前的政治地位和肃代两朝中枢政
局[A].中国唐史学会.唐史研究会论文集[C].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13]吕思勉.隋唐五代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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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陶仲云,白心莹.陕西蒲城县发现高力士残碑[J].考古
与文物,1983(2)
[15]魏光.唐高力士碑的几个有关问题[J].考古与文物,
1983(2)
[16]白化文.汉化佛教与佛寺[M].北京:北京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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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鲁迅.鲁迅全集:集外集拾遗[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
社,1982.
[责任编辑 陈正奇]
On the V alue of The Unof f icial L ife History
of GAO L i-shi as Historical Data
MU Wei2sheng
(Dept.of Hum anities and Envi ronment,S haanxi Education College,Xi’an710061,S haanxi,Chi na)
Abstract:The U nof f icial L if e History Of GA O L i-shi is the author’s record of G AO Li-shi’s oral account of his own experience in the imperial court including Tang Xuan Z ong’s court administration from the late Kaiyuan Period to the death of G AO L I-shi.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U nof f icial L if e History Of GA O L i -shi and the ancient books about the Tang Dynasty indicates the truthfulness of what is recorded in The U nof f icial L if e History Of GA O L i-shi which can be used as the first-hand materials in studying the history of the Tang Dynasty.
K ey Words:G AO L I-shi;TAN G Xuan-zong;source of historical data;value as historical materi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