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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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分析

事业单位在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时,是考察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促进其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并为工作人员在以后的加薪升职等方面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同时,在绩效考核制度的基础之上,应建立科学的薪酬管理制度。

摘要:事业单位是一个为人们提供服务和相关设施的机构,是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基础。所以,如何利用和改善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提升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是当下事业单位需要重点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就事业单位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阐述两种制度的基本原则,分析研究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缺陷,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希望为我国事业单位在该方面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绩效考核

前言:

绩效考核是事业单位用来激励和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重要手段,通过该方法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相关工作人员的薪

资待遇,还能够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对事业单位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在绩效考核制度的基础之上,应建立科学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够使相关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与绩效考核形成紧密的联系,工作人员的付出与回报也能够形成一定的正比关系。下面笔者就对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进行阐述。

一、事业单位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对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在薪资方面方面实施薪酬管理制度,是对工作人员在薪酬的构成和标准等各个方面进行调整,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使企业尽可能获得最大的效益。事业单位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方面应遵守以下机电原则:首先是同向比较原则。为了使事业单位在同行业的竞争中获得人才上的优势,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应参考同行业相关工作岗位的薪资结构和标准,制定属于该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其次是岗位薪酬原则。事业单位应根据不同岗位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工作任务所具有的难易程度等方面采取不同的薪资待遇。最后是综合性原则。综合考虑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的各项因素,实施相关的薪酬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做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在不同工作岗位上都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评价。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对事业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是为了能够客观正确的评价每一个工作人员在该岗位的工作表现情况,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岗位上所具有的能力。事业单位在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时,应遵守以下几点原则:首先是应遵守客观公正的原则,该原则是绩效考核制度应遵守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原则;其次是科学评价原则;再次是操作简单方便原则;最后是重视绩效原则。基于以上种种原则,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能够有一个客观有效的评价,并使工作人员获得应有的薪资报酬。利用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情况对其进行管理,能够有效提高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单位未来可持续发展。

二、事业单位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中所存在的缺陷

(一)缺乏对绩效考核制度的认识

绩效考核制度的本质是充分反应出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

程中所形成的工作程度。对每一个工作人员在进行绩效考核时所产生的考核结果,不仅能够使事业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都能够积极认真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还为事业单位内部的人事管理人员在升职加薪等多个方面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依据。事业单位同社会上的其他企业不同的是在对工作人员所取得的劳动成果进行评价时,缺乏有效的评价标准,并且所得出的考核结果没有同工作人员的薪资报酬和升职机会建立相关的联系,使考核的结果缺乏真实性和有效性。由于绩效考核在现在事业单位中所处的尴尬位置,导致事业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对其缺乏相关的认识,没有意识到绩效考核制度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上的所具有的重要性。即便事业单位同其他企业一样实施了绩效考核制度,但由于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的环境和其自身的特点,最终造成其所考核的结果缺乏真实性和有效性,不能够准确的反映出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导致工作人员积极性的降低、工作效率的下降等情况的发生。

(二)缺乏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

现阶段,事业单位中所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的内容十分单一,考核手段也缺乏一定的科学性。通常事业单位在对工作人员一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时,只是让相关工作人员写一篇工作总结,没有对其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全面考核。事业单位在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时,是考察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促进其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并为工作人员在以后的加薪升职等方面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然而在目前事业单位中所实施的绩效

考核制度,还达不到事业单位的最初目的,同其他企业所采取的绩效考核制度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4]。此外,事业单位所采取的绩效考核缺乏统一的标准,这种考核标准的不统一,极容易造成在管理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时带有主观情绪,造成相关工作人员在绩效考核职工缺乏客观公正的评价,导致考核结果缺乏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绩效考核与升职机遇缺乏科学的联系

社会上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实施绩效考核上所存在的最大区别在于社会企业非常重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对于表现良好、积极努力、绩效结果优异的工作人员,通常会提高工作人员的薪资报酬激励其在工作中的效率和积极性,高薪资的工作待遇也是吸引工作人员在企业中继续工作,为企业创造效益的重要手段。而事业单位虽然也采取了绩效考核制度,但没有将绩效考核同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和升职机遇建立相关的联系,唯一能够体现绩效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嘉奖的方式是在其未来升职过程中可以获得优先升职或是越级升职的权利。但是在现实应用过程中,事业单位中所采取的绩效考核制度缺乏科学的体系,所得出的考核结果并不具有说服力,使得考核出来的优秀工作人员会出现得不到其他工作人员认可的情况。而这些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升职方面的优势,不仅会影响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积极性,还会使工作人员对这种考核奖励制度抱有怨言,从而影响了事业单位中整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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