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税收执法中的风险问题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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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根源及其防范十

关于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根源及其防范十

关于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根源及其防范十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贪污、渎职等行为所带来的风险。

这一风险不仅会给国家财政造成损失,也会影响税收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从而损害税收征纳体系的良性运行。

为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产生,我们需要了解税收执法风险的根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根源1.制度性不足税收执法的工作是依据特定的法律规定进行的,如果制定的法律不够完备、不足以保护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那么执法工作就有可能出现瑕疵。

税收执法工作所面对的实际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如果法律制度不能适应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那么就容易导致执法风险的产生。

2.制度性原则和实际操作之间的不协调税收执法工作需要依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如公正、公开、透明等。

但是税收执法工作实际操作中可能涉及到多种情况和问题,不同的原则之间也可能会发生冲突,这就需要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权衡和抉择。

如果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处理好不同原则之间的关系,就存在出现执法风险的可能。

3.利益相关者的存在税收执法工作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较多,例如税务机关、纳税人、税务从业人员等等。

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互相矛盾的,如果某一方面的利益得不到妥善保护,就容易出现不满、抵触,甚至是利益冲突。

这种利益冲突可能导致税收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受到威胁,为执法风险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4.文化习惯和心理因素文化习惯和心理因素也是影响税收执法工作的因素之一。

例如,有些地区的传统文化习惯中,纳税人往往将税收视为一种“交际费”,当税收征纳机构从事抽查检查等工作时,有些纳税人可能会采取置之不理、假装没听到、采取暴力手段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抵制,妨碍了税收执法的正常进行。

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十条措施1.完善税收执法法律制度完善税收执法法律制度,针对实际情况和问题进行修订和改进,确保法律有法可依,确保税收执法工作的沿着公正、公开、透明的轨道进行。

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

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

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税收执法是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保护国家财务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复杂性、变异性等。

为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工作顺利进行,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首先,要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

税收执法人员是税收执法的主体,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要定期组织税收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税收执法人员考核机制,激励他们努力工作,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次,要加强税收执法的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为税收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税务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税收数据进行全面、精确的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和风险隐患。

同时,建立起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提高税收执法的协同效应。

第三,要加强税收执法的监督和纪律建设。

税收执法属于行政执法范畴,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要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的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监察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和不足。

同时,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威慑力的法纪环境,提高税收执法的效果和公信力。

最后,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

税收执法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工作,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共识。

税务部门要积极与纳税人、企业、学术界等各方面加强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税务改革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同推动税收执法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综上所述,税收执法风险是税收工作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是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只有坚持依法执法、加强税收执法人员培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监督和纪律建设以及与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才能有效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确保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税收执法则是确保税收的征收与管理的关键环节。

对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几点思考

对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几点思考

对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几点思考税收执法是国家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国聚财、依法治税的重任;随着国家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纳税人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以及司法机关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税务机关务机关是国家财政收支的关键部门,已越来越成为国家纪检监察部门关注的对象;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如果税收执法人员不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执法观念,克服随意执法的老毛病,就随时存在着执法风险,小到经济损失,大到触犯刑律;二税收执法风险特征1.税收执法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在税务机关的执法过程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中,税收执法风险是始终存在的,这种风险是税务执法主体可以通过采取一定的方法和程序措施适当地减少和降低其危害程度,但无法彻底避免风险;2.税收执法风险是现实具体的;税收执法风险既会对行政主体相对人产生不利后果,如使国家税收收入受损失、导致行政赔;1.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本身的缺陷和漏洞,给税收执法带来一定风险,现行税法体系中至今无税收基本法;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缺乏基本的界定,甚至一些税收专用词汇的含义都因缺乏法定规范而无法统一,而且大量的是法规和规章,法院在行政案件判决时对规章是参照使用,这给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留下了巨大的隐患;2.政策变化快、用语不够准确严谨和缺位的现象;由于形势的发展变化,税务部门出台了大量解释、补充的规范性文件,有的没有使用“法言法语”;刻意用法文件的专用结构单位即章、节、条、款、项、目的设置与排列去设计和制作规范性文件,不够简洁明了;有的文件往往涉及既往问题,与“法不溯及既往”的现代法治原则相悖;不仅税务干部难以全面掌握,纳税人更是无所,,,2.政治思想素质不高,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导致执法风险;有些税务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凭习惯经验随意执法,凭意气盲目执法,论关系、讲人情胡乱执法;3.主观故意,心存侥幸心理导致执法风险;许多税务人员明知程序不到位、操作不合法,仍我行我素,不加纠正;以为以前都没事,别人都没事,自己也不会有事;4.方法简单导致执法风险;部分税务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老是以执法者自居,对纳税人颐指气使,引起纳税人不满,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增加执法风险;三外部环境导致风险1.形势发展增加执法风险;生产经营方式日新月异,日益复杂化;偷逃税形式多样,手段翻新,日趋隐蔽化,这些都增加了税务部门税源监控、税务检查的难度,增大了执法风险;,深入征求基层税务人员意见,以增强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3.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要全面梳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内部管理规定,废止不合理,不科学的税收政策和不可行、做不到的管理规定,避免税务人员无所适从,从制度层面尽可能的消除税收执法风险隐患;二加强税务干部培训学习,着力提升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1.增强法制意识,在深化依法治税中规避风险;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和基础,它既要求纳税人依法纳税,更强调征税人依法征税、依规管理、依章办事,体现出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对等;若有违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坚持依法治税,才可规避税收执法风险;,风险创造良好环境1.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纳税人的服务需求,通过多走访纳税人,在宣传好税收政策的同时,多沟通了解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并及时帮扶解决,进一步完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税收救济制度,从而在理解与和谐的氛围中,化解执法风险;2.要加强与当地党政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税务部门的工作,宣传好税收政策法规,努力在依法治税方面,与工商、银行、公安、法院部门协调方面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提高执法效力,要加强协税护税建设,大力获取第三方信息,增强执法合力;3.加强与法院、纪委的沟通,减少因内外认识标准不一致而引发的执法风险;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和统一税务,。

当前税收执法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税收执法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税收执法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最近几年来,基层国税机关围绕中心工作,大力推动税收法制建设,踊跃构建教育、防控与惩处相结合的风险防控体系,税收执法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但随着纳税人维权意识的增强和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国税部门面临的执法风险防范任务会随之加大。

因此,持续提升基层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落实加倍有效管用的风险防范办法,不断提高国税机关的执法管理水平,将是咱们需要长期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税收执法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

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个别人员不能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处理涉税事宜,客观上给一些不法分子的涉税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机会。

如个别人员在办理资格认定时不到纳税人经营场所实地查看,对一些申请资料核对调查不仔细,对一些不符合认定条件把关不严格;有的日常巡查走形式,调查走访不深入,工作蜻蜓点水,甚至敷衍应付,给纳税人偷逃骗税留下机会;个别人员发现税收违法行为,以简易程序代替一般程序,打击力度不足,对纳税人未形成应有的约束力;在优惠政策上,有的纳税人以假合同、假协议弄虚作假,虚开虚抵,钻政策的空子,达到少缴税款或让相关联企业多抵税款的目的;核定双定户税额,不按照核定程序进行,靠以往经验核定,甚至无核定税款通知书;税收监控不严格,税收政策宣传不及时,日常纳税辅导不细致,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也给不法分子偷逃骗税留下可乘之机。

(二)执法管理水平仍需提高。

部分税收执法人员仍存在业务水平不足、职业道德观念淡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执法能力不足的情形。

态度不认真,执法欠规范,律己不严,疏于防范,监督不全面,导致执法过错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在:少数人员思想觉悟不高,缺乏爱岗敬业意识,工作态度不认真;有的适应能力差,学习浮漂,不愿钻研,对新税收政策一知半解,跟不上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个别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经不住威逼利诱,为不法分子遮风挡雨开绿灯,甚至参与违法活动;有的业务能力差,对纳税人的涉税违法活动不会监管;有的责任意识差,逃避税收执法监控和考核,对不好控管的纳税人不纳入正常管理,对该处罚的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在造成税款流失的同时埋下了风险隐患。

税务执法风险排查与防范总结

税务执法风险排查与防范总结

税务执法风险排查与防范总结税务执法作为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都具有重要影响。

针对税务执法的风险,在保持合规的前提下,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税务执法风险排查与防范进行总结,旨在为广大读者提供实用指导和建议。

首先,对于企业而言,要加强内部税务合规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税收政策和操作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

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税务法律意识和操作水平,以避免疏忽或者错误导致的税务风险。

其次,企业还应积极履行合规审计的主体责任,及时进行内部审计和顾问咨询,确保税收申报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税务风险,避免税务处理过程中出现的纰漏和错误。

此外,企业还可以积极寻求税务顾问的专业支持,从法律和税务角度提供合规意见和建议。

第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通过建立税务风险监测系统,有效收集整理税务风险信息,分析风险形成因素,及时预警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应对措施。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税务政策和执法动态,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此外,个人纳税人也应增强自身的税务合规意识,积极主动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个人行为导致的税务争议和风险。

个人纳税人可以通过及时了解、学习和咨询税收政策,合理规划个人财务和资产安排,避免税务争议的发生。

同时,个人纳税人还应重视个人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符合税务法律的规定,避免因个人行为引发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税务执法风险的排查与防范是企业和个人纳税人应当关注的重要问题。

通过加强内部税务合规管理、履行合规审计责任、建立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以及个人的主动合规意识,可以有效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

税务合规是企业和个人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促进国家税收稳定的重要保障。

基层税务所如何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

基层税务所如何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

基层税务所如何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规范执法,共建和谐税收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强,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日渐增强,对税收执法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在实践过程中,一方面纳税人数量和税收收入均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地税部门人员老化、管理的税种不断增加、新的法律法规层出不穷,造成部分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工作衔接不畅,加之人情难却等原因,税务干部很容易暴露在执法风险中。

因此,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公开、公正度,优化纳税服务,共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成为基层税务机关能力建设、抵御税收执法风险的首要任务。

一、税收执法风险概念和产生背景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因主观上过错致使执法不当、执法错误或不作为等而引起的不利后果或者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如因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导致国家税收损失而被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或者执法过错责任等。

一是税收法制环境尚不健全。

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结构尚不完善,实体法的法律级次不高,与其他法律相比显得相对弱势,使税收执法工作缺乏严密法律体系的支撑。

部分税收法律法规的条款过于概括简单,有的甚至争议较大;大量税收执法量裁权的存在,也造成税收行政处罚力度不统一等,引发税收执法风险。

二是税收政策变动频繁。

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工具,税收政策变化频繁。

为了避免出现征管漏洞,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出台各类规范化文件,这客观上加大了税务人员对税收政策法规学习、理解和掌握的难度。

有的税收政策制定得过于理想化,使税务人员难以应对政策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无形中承担了由于政策缺陷而带来的执法风险。

三是执法水平良莠不齐。

部分税务人员对税收政策法律法规不熟悉,执法水平低,调查取证意识不强。

如执法程序掌握不到位,执法中不注意收集证据等,导致税收执法过错,给司法机关追究留下口实,甚至导致行政诉讼的败诉。

有的税务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对不严格执法或行政不作为可能引发的税收执法风险认识不足,工作粗心、执法随意、处罚不当、违法不究,使税收征管出现漏洞,直至受到责任追究才意识到“小错也违法”。

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防控研究

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防控研究
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执法中的不当行为。
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使其能够尽快适应税收执法工作的需要。
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防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基层地税人员对执法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自我约束和责任意识。
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防控的未来发展
05
预测技术发展
随着预测技术的发展,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防控将更加精准化和智能化。
政策影响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防控将越来越受到重视。
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防控的趋势预测
强化风险管理
未来,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防控将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预警和应对机制。
完善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防控制度
加强培训和教育
定期组织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税收执法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风险意识和责任心。
提高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人员的风险意识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过程进行全面、透明、及时的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03
通过建立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可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提高征管效率和纳税人遵从度。
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为基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提供依据和支持,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完善税收法律法规
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执法监督机制,实现执法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

基层税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税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税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概述基层税务执法是指地方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进行的监督、检查、处罚等行为。

然而,在实践中,基层税务执法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基层税务执法的效果,也对纳税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二、问题分析1. 执法力度不足在基层税务执法中,有些地方缺乏有效的执法力度,导致一些纳税人存在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或个人通过违规手段来规避缴纳所应缴纳的税款,进而危害公共利益。

2. 执法标准不统一在实践中,由于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差异等原因,导致了基层税务执法标准不统一。

这种情况下,很难保证对所有纳税人都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监管和管理。

3. 执法程序不规范在某些情况下,在进行基层税务执法时,有些地方可能会忽略或者违反相关程序,导致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这种情况下,不仅会影响基层税务执法的效果,也会对纳税人的权益造成损害。

4.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在基层税务执法中,有些地方存在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可能会缺乏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等方面的能力,导致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合理甚至存在违规现象。

三、建议措施1. 加强基层税务执法力度为了提高基层税务执法的效果,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加大对违规企业或个人的检查力度、加强对逃税行为的打击等手段来提高基层税务执法力度。

2. 统一执法标准为了保证基层税务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需要统一相关部门对纳税人进行监管和管理时所遵循的标准。

同时,在实践中还需要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差异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3. 规范执法程序为了保证基层税务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需要规范相关部门的执法程序。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等手段来提高基层税务执法的规范性。

4.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了提高基层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需要加强对其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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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风险,指的是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的、因为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以及这种作为和不作为可能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本身造成伤害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

当前,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强化税源控管,规避税收执法风险是税务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当前税收执法风险的形式(一)作为类风险。

是指税务执法人员在其工作岗位上已尽力而未尽责或因工作疏忽、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因素无意中给纳税人造成伤害与损失以及税收执法人员廉政防范意识不强而渎职失职从而面临的行政或刑事处罚等风险。

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管理风险。

如税务登记不准确、纳税人性质认定错误、减免税划分不准确、定税程序不严格、欠税公告不及时、税率执行有错误、行政许可擅自扩大范围等。

二是税收检查(含纳税评估、巡管巡查、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外资企业)等)风险。

(二)不作为类风险。

是指税务执法人员在其位不谋其政不事其责所造成的执法偏差的不作为风险。

此类风险主要体现在基层税务分局,如对新生专业市场,当地政府为了打开局面,吸引投资,培养人气,而制定了一些与税法相悖的扶持优惠减免税费的政策条文,其实税务执法者明白清楚其与国家税法不相符,而由于当地政府有意识地要求执法部门不介入管理,税务执法人员也只好出于当地政府的任务压力而“视而不见”地无条件遵从;再如欠税清理,当地政府为了保护某一类企业,政府则要求绥清或不清,税务执法人员也只好“听之任之”。

诸如此类,无意中给税收执法者增加了“不作为”风险。

(三)税收法制体系不完善的风险。

存在着地方规章制度与税法相抵触的执行政策风险。

一是税务机关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未严格程序、多不规范。

如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些地方往往会结合所谓的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无意中增加了“弹性执法”的随意性。

二是当地政府为了从本地区小团体利益出发,而巧立名目制定了与税收法律法规相违背相抵触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又称土政策),而导致税务执法人员“不作为”带来的一系列风险。

三是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真正意义上已立法的只有三部,其余皆为法规条例及规范性文件。

(四)税收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风险。

执法者本身素质与新时期要求不相适应。

主要是个别税务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把握政策不牢,运用法规条文不准确,廉政防范不强而渎职失职等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从而面临的行政或刑事处罚等风险。

以人为本的现代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会计及管理人员甚至大多数为学士、硕士,博士,可称之为精英阶层。

就个私企业或个体创业者中高学历精英者也不乏其人,而他们则一般处于被执法者的客体状态,其对世事的洞察力、对法治社会的热烈追寻及对法的了解与掌握并不亚于当今的执法者主体。

如果在这样的被执法者群体面前,我们的执法者却因受教育程度、思想观念及知识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或者说在某些方面还不如被执法者的素质的话,我们的执法效果就会产生明显的负效应,执法风险就不可能也无法避免。

二、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分析(一)税务人员执法风险意识不强。

基层部分税务人员没有足够的执法风险意识,在执法工作中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执法思路不清晰,造成执法漏洞和过错。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基层人员业务学习积极性不高,加之大量税收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断修订更新;基层人员业务不精通、不熟练,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处理事务的能力较差。

(三)执法权力制约机制有待完善。

征、管、查相对独立,权力相对集中到部门,同时部分岗位权力过于集中,法律法规赋予了税务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一旦税务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就可能导致风险。

(四)执法监督有待加强。

目前的执法监督体制主要是以事后监督为主,而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较为薄弱,特别是税收执法各岗位之间以及执法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缺乏相互监督和制约。

(五)税收执法环境尚待优化。

目前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还有待提高,有利于税收执法的外部大环境还需优化。

同时一些税收政策变化频繁,税务执法人员难以迅速掌握,税收管理也难以及时跟进到位。

(六)纳税人维权意识不断加强。

基层一些纳税人虽然依法纳税意识不够强,但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意识却明显提高,无形中增加了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

三、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几点思考(一)强化执法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对风险认识上的片面性和不到位,其实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客观地讲,目前基层执法人员都有一定的风险意识,知道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是违法行为。

但是对于一些行政不作为、执法过错或工作不到位引发的风险认识不足。

一些税务干部日常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但由于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职责,虽然主观恶性不大,但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教训是深刻的。

因此,必须对执法风险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学习《刑法》知识、交流执法经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及时通报案例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自我保护意识。

(二)提高税务干部执法能力和水平。

建立一个提高执法能力与激励学习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实现税务干部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根本转变。

把学习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把学习的目的定格在提高执法能力,规避执法风险上。

定期组织税收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培训,加强税收执法人员对新法规新问题的把握和应对能力,使税务人员能够积极应对经济事项和税收政策的变化。

(三)严格控制税收执法权限。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处罚、复议分离和制约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税收执法权的行使界限,防止越权执法或滥用执法权。

建立征管查互动机制,在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的基础上,依托网络信息共享,实现良性互动,形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问题,及时沟通信息,及时进行查处”的高速运转机制。

(四)严格规范税收执法程序。

对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细化,明确税收管理每一环节的方法、步骤、时限等,并严格要求,确保落实。

同时着重加强“关键点”控制,做到有的放矢,将执法风险控制到最低。

(五)健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落实监督责任,突出对税收执法工作中风险高发环节的专项监督,建立各部门、岗位和个人之间的权力分配和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加强外部监督,推行政务公开,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对待来信来访。

三是完善事前防范机制。

定期对执法行为及重点环节进行审查,提前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进行弥补和修正。

四是实行税收执法人员的定期交流制度,避免久任一职或久居一地而产生的风险。

(六)优化税收执法外部环境。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加强与协税护税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与公、检、法机关召开协调会,与财政、工商、审计、发改委、银行、电力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

进一步健全群众协税护税组织体系,在集贸市场、村、街道等建立群众协税护税组织,并落实举报税务违法案件奖励办法。

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诚信纳税的宣传力度,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普遍提高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

作者单位:淮阳县国税局霍黎明高尚华简强税收执法风险,指的是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的、因为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以及这种作为和不作为可能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本身造成伤害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

当前,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强化税源控管,规避税收执法风险是税务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当前税收执法风险的形式(一)作为类风险。

是指税务执法人员在其工作岗位上已尽力而未尽责或因工作疏忽、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因素无意中给纳税人造成伤害与损失以及税收执法人员廉政防范意识不强而渎职失职从而面临的行政或刑事处罚等风险。

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管理风险。

如税务登记不准确、纳税人性质认定错误、减免税划分不准确、定税程序不严格、欠税公告不及时、税率执行有错误、行政许可擅自扩大范围等。

二是税收检查(含纳税评估、巡管巡查、税务稽查、税务审计(外资企业)等)风险。

(二)不作为类风险。

是指税务执法人员在其位不谋其政不事其责所造成的执法偏差的不作为风险。

此类风险主要体现在基层税务分局,如对新生专业市场,当地政府为了打开局面,吸引投资,培养人气,而制定了一些与税法相悖的扶持优惠减免税费的政策条文,其实税务执法者明白清楚其与国家税法不相符,而由于当地政府有意识地要求执法部门不介入管理,税务执法人员也只好出于当地政府的任务压力而“视而不见”地无条件遵从;再如欠税清理,当地政府为了保护某一类企业,政府则要求绥清或不清,税务执法人员也只好“听之任之”。

诸如此类,无意中给税收执法者增加了“不作为”风险。

(三)税收法制体系不完善的风险。

存在着地方规章制度与税法相抵触的执行政策风险。

一是税务机关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未严格程序、多不规范。

如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些地方往往会结合所谓的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无意中增加了“弹性执法”的随意性。

二是当地政府为了从本地区小团体利益出发,而巧立名目制定了与税收法律法规相违背相抵触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又称土政策),而导致税务执法人员“不作为”带来的一系列风险。

三是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真正意义上已立法的只有三部,其余皆为法规条例及规范性文件。

(四)税收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风险。

执法者本身素质与新时期要求不相适应。

主要是个别税务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把握政策不牢,运用法规条文不准确,廉政防范不强而渎职失职等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从而面临的行政或刑事处罚等风险。

以人为本的现代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会计及管理人员甚至大多数为学士、硕士,博士,可称之为精英阶层。

就个私企业或个体创业者中高学历精英者也不乏其人,而他们则一般处于被执法者的客体状态,其对世事的洞察力、对法治社会的热烈追寻及对法的了解与掌握并不亚于当今的执法者主体。

如果在这样的被执法者群体面前,我们的执法者却因受教育程度、思想观念及知识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或者说在某些方面还不如被执法者的素质的话,我们的执法效果就会产生明显的负效应,执法风险就不可能也无法避免。

二、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分析(一)税务人员执法风险意识不强。

基层部分税务人员没有足够的执法风险意识,在执法工作中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执法思路不清晰,造成执法漏洞和过错。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基层人员业务学习积极性不高,加之大量税收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断修订更新;基层人员业务不精通、不熟练,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处理事务的能力较差。

(三)执法权力制约机制有待完善。

征、管、查相对独立,权力相对集中到部门,同时部分岗位权力过于集中,法律法规赋予了税务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一旦税务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就可能导致风险。

(四)执法监督有待加强。

目前的执法监督体制主要是以事后监督为主,而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较为薄弱,特别是税收执法各岗位之间以及执法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缺乏相互监督和制约。

(五)税收执法环境尚待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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