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4-20
华立药业: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4-10

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芳、王应律师出席公司于2010年4月9日上午在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园区一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以及会议决议的有效性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2010年3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的公告。
前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内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9日上午在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园区一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项与会议公告披露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21,316,4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87%,均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西飞国际: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0-04-16

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0-018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4月21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一)召集人:董事会;(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1、截至2010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宾馆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会议文件、备查资料准确、完整。
康力电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4-15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112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04月08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2011 年04 月13 日上午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9名。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友林先生主持。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1、会议以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2011 年4月15 日巨潮资讯网。
201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见2011 年4月15 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4、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照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5、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对照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04月15日。
康力电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 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
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 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
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 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投
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 票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
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 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
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
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二十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第二十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 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其结束时间不得
康力电梯: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公告编号:20204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友林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1日,王友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8,591,3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96%;王友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5,871,3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12%。
王友林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数量累计为65,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5%;王友林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数量为0股。
控股股东王友林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除前述措施之外,王友林先生已陆续和质押机构协商并确定还款计划,计划逐步降低股票质押率,从而根本上消解股票质押风险。
二、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杰瑞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7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8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4月25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14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伟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一、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本议案需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德利)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国)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美健)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康力电梯:关于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公告编号:201838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稽查局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8日对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地方税收申报缴纳及代扣代缴义务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近日,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苏稽税处[2018]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处理决定追缴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合计少申报缴纳的印花税166,959.70元、房产税502,852.25元;责成公司补扣补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合计个人所得税1,345,626.86元;补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合计企业所得税422,589.16元。
前述合计2,438,027.97元补缴税金,公司少申报缴纳的税款依法加收滞纳金463,268.04元。
二、公司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1、公司接受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缴清上述税款及滞纳金。
2、公司在本次税务检查中,因合计补缴税金及加收的税收滞纳金对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数额为2,901,296.01元,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
3、公司现诚恳向投资者致歉。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诚信纳税意识,严格执行并加强公司税务管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1、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苏稽税处[2018]8 号)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6月30日。
康力电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1年2月) 2011-02-25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10]37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报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并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重大遗漏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监公司字[2007]212号),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重大遗漏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六)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七)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康力电梯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马建萍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谨慎、忠实,勤勉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09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参加会议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二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共二次,列席了一次股东大会,均为亲自出席;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在参加的2009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提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1、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审定的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
经过公司全体股东和经营管理者的的共同努力,公司2008年度业绩较2007年度有较大的上升,同时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财务制度、内控制度都得到了提高和完善。
2、同意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3、就《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本人认为待公司实现首发后将发行以前年度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以及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更有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尤其有利于公开发行后新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更好地提升了公司上市后的整体形象。
康力电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7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035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10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2010 年10 月2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 8名。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友林先生主持。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1、会议以 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2010 年10 月27 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
2、会议以 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公司2009年的营业收入比2007年增长了55.81%,净利润增长了89.84%,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自2007年以来未作过调整。
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及经营状况,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调研并提议,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作如下调整:姓名 2009年薪酬(万元) 2010年薪酬(万元) 沈舟群 18 30朱瑞华 18 30张利春 18 30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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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00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日报》上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19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17名,代表公司股份862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735%,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6205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5735%,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友林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出席了会议,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陆耀华、纪寿南律师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0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62056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0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62056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09 年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62056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2056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2056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2056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9 年3 月27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任天笑先生、马建萍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顾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马建萍先生宣读其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09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0 年3 月27 日巨潮资讯网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大会由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陆耀华、纪寿南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