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营养科场所、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标准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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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

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

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一、科室设置设办公区、营养门诊、肠内营养配制室、治疗膳食配制室(营养食堂)、肠外营养配制室(可位于PIVAS内或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医院可开设营养代谢实验室。

二、人员按照医院职称系列编制有医师、技师、护士等,专业人员与床位比例至少为1:200。

三、场地(一)临床营养科总建筑面积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1:1。

(二)肠内营养配制室,总面积不低于20m2 。

(三)肠外营养配制室,总面积不低于40m2。

(四)设置治疗膳食配制室(营养食堂)。

四、设备(一)营养门诊设备。

1.医生工作平台;2.营养检测设备;3.营养宣教设备;4.营养评估设备。

(二)肠内营养配制室设备。

1.操作平台存贮设备;2.消毒设备;3.配制设备;4.配送设备。

(三)肠外营养配制室设备应符合肠外营养配制室建设规范。

(四)治疗膳食配制室(营养食堂)应配备治疗膳食配制所需的设备。

五、科室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临床营养诊疗工作制度。

1.营养查房工作制度营养门诊工作制度;2.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3.医护人员考核制度;4.医院感染监督制度;5.营养会诊制度。

(二)营养治疗制备工作制度。

1.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2.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3.治疗膳食配制室(营养食堂)工作制度。

(三)其他制度和规范。

1.安全制度;2.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制度;3.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要求。

(四)科室人员工作职责。

1.临床营养科主任工作职责;2.营养医师工作职责;3.营养技师工作职责;4.营养护士工作职责;5.治疗膳食配制室(营养食堂)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医院营养科管理

医院营养科管理

医院营养科管理一、概述医院营养科管理是指在医院内建立和管理营养科,以提供全面的营养服务和管理,以满足患者的营养需求,促进患者康复和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营养科管理的标准格式,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服务内容、设备设施、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二、组织架构1. 营养科应设立在医院内,并直接隶属于医院管理层。

2. 营养科应设立科长,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3. 营养科应设立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营养师、营养学专家等,人数根据医院规模和需求合理配置。

三、人员配置1. 营养科科长应具备以下条件:a. 具备营养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本科或者以上学历;b. 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管理经验;c.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营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a. 具备营养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本科或者以上学历;b. 具备相关临床或者研究经验;c.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患者教育能力。

3. 营养学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a. 具备营养学或者相关专业的硕士或者以上学历;b. 具备丰富的研究经验和科研成果;c. 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服务内容1. 营养评估和诊断:a. 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营养评估,包括体格测量、膳食调查、生化指标检测等;b.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营养诊断和治疗计划。

2. 营养咨询和指导:a. 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营养咨询和指导,包括膳食建议、饮食调整等;b. 提供患者和家属关于营养的教育和培训。

3. 营养支持和治疗:a. 为需要营养支持的患者提供静脉或者肠内营养支持;b. 监测和调整营养支持方案,确保患者获得足够的营养。

4. 营养监测和评估:a. 定期对患者进行营养监测和评估,包括体重、生化指标、膳食摄入等;b. 根据监测结果,调整营养治疗计划,确保患者获得良好的营养状态。

五、设备设施1. 营养科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等。

2. 营养科应配备专业的营养评估和监测设备,包括体重秤、身高尺、生化分析仪器等。

医院临床营养科场所、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标准及管理

医院临床营养科场所、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标准及管理

医院临床营养科场所、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标准及管理临床营养科应具有完成相应临床营养诊疗工作所需的场所和仪器设备。

科室位置应与病区相邻,有封闭的送餐专用通道,方便日常工作,各功能区光线明亮、通风、干燥。

一、医疗设施要求(一)营养门诊营养门诊应当设于医院门诊区域,有专用的房间。

有条件的门诊还应有放置人体成分、代谢率测量等相关检测仪器设备的场地以及放置营养治疗产品的区域。

营养门诊应配备包括安装相应营养软件的计算机、身高体重计、握力器、皮褶厚度计、测量软尺、听诊器、血压计、代谢车、人体成分分析仪、仿真食物模具、食物营养成分分析秤等仪器设备。

(二)营养代谢实验室营养代谢实验室可单独设置于临床营养科内,总面积不低于50m²,也可设置在医院检验科内,由称量室、精密仪器室、毒气室及操作室四部分组成,室内墙壁为铝塑板,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

营养代谢实验室应配备与开展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天平,荧光、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凯式定氮仪等,并有相应标本处理、保存等设备:恒温箱、干燥箱、水浴箱、离心机、混合器、电冰箱等。

开展有毒检测项目时应具有相应排风及通风设备。

(三)肠内营养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与治疗膳食配制室临近,总面积不低于60m²。

流程布局:分为二次更衣区、刷洗消毒区、配制区、制熟区及发放区,室内墙壁铺贴白色瓷砖,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

应有空气消毒及降温设备、保鲜柜,配备匀浆机(胶体磨)、捣碎机、微波炉、电磁炉、冰箱、净化工作台、操作台、药品柜、清洗消毒设备、蒸锅、天平、量杯、量筒及各种配制容器、封口机等设备。

有条件的医院应达到30万级净化区,还可配备全自动封装机等设备。

(四)肠外营养配制室有静脉药物配置中心(PIVAS)的医院,肠外营养配置应当在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进行。

没有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的医院,肠外营养配制室可单独设置于临床营养科内,总面积不低于40m²,流程布局:更衣处置间→摆药准备间→配制间。

临床营养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考核标准

临床营养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考核标准
2分
配制工作完成规范。
3.治疗膳食配制
根据营养治疗医嘱编制治疗膳食食谱,并指导专业操作人员制作。
I.治疗膳食种类:低蛋白、高蛋白、低脂、低胆固醇、低碳水化合物、高膳食纤维、少渣、低盐、无盐、低钠、高钾、低钾、糖尿病、低嘌呤等;
II。治疗膳食就餐率100%。
4分
查膳食通知单、称重单、配餐单、病历等;
治疗膳食开展少于5种得1分、5—10种得2分、10种以上得3分;
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
I、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与个体情况制定、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II。完成肠内营养制剂从准备-制作-分发全过程。
2分
配制工作完成规范。
2。肠外营养制剂配制
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外营养制剂。
I、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与个体情况制定、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II.配制中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按照药物相容性与配伍禁忌,遵守无菌操作要求。
0、25分
0.25分
0.25分
0、25分
0、5分
0。5分
有制度汇编;
有制度汇编;
有制度汇编;
有制度汇编;
有制度汇编,查考核记录;
有制度汇编,查感染管理记录。
营养治疗制备工作:
I.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II、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III、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制度;
IV.餐前检查制度;
V。卫生制度。
治疗膳食种类、数量、质量、卫生情况等经营养技师检查确认后方可发送至各病区患者床前;
仪器设备专人操作管理、建立使用卡与维修记录;
0。25分
1分
0、25分
0.25分
有制度汇编;
个体化营养治疗方案专科管理1分;
有制度汇编,查设备维修使用记录;

病房常用仪器设备管理

病房常用仪器设备管理

病房常用仪器设备管理一、引言病房是医院中重要的治疗和护理场所,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房常用仪器设备的管理标准,包括设备购置、验收、使用、维护和报废等方面。

二、设备购置1. 需求评估:根据病房的需求和特点,明确所需仪器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并编制详细的设备清单。

2. 采购流程: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方式和采购渠道。

进行供应商评估和比较,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签订合同并进行货物验收。

三、设备验收1. 设备验收标准:根据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制定验收标准。

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测试、安全性评估等方面。

2. 验收程序:设备验收应有专门的验收小组,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

如发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解决。

四、设备使用1. 设备分配:根据病房的需求和科室的特点,合理分配设备,并建立相应的使用登记表。

2. 设备操作培训:对使用设备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 设备使用记录:建立设备使用记录表,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故障情况等。

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设备维护1. 定期保养: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

包括清洁、消毒、校准、润滑等方面。

2. 故障维修:设备浮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故障原因、维修过程和维修结果等。

3. 设备更新: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更新,制定设备更新计划。

及时淘汰老化设备,引进新型设备,提高医疗水平。

六、设备报废1. 报废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备报废标准。

包括设备的使用年限、技术性能和安全性等方面。

2. 报废程序:设备报废应有专门的报废小组,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按照报废标准进行评估,并记录报废结果。

如需报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七、总结病房常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标准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标准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提高临床营养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建设与管理。

第三条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实用性、安全性、经济性;(二)以患者为中心,保障患者营养需求;(三)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四)注重人才培养,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条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全市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人员配备第五条临床营养科应在医疗机构内部独立设置,并根据医疗机构规模、业务需求和患者数量,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临床营养科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丰富的临床营养诊疗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七条临床营养科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临床营养相关专业学历;(二)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三)熟悉临床营养诊疗流程和营养管理规范;(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业务范围与工作内容第八条临床营养科负责以下患者诊治:(一)可独立诊治因摄入营养物质不足、过多或比例不当引起的原发性营养失调的患者;(二)可与临床各科室联合诊治因器质性或功能性疾病、创伤应激以及特殊生理性因素等各种原因引起的继发性营养失调的患者;(三)可与临床各科室联合诊治因代谢障碍引起的代谢病的患者。

第九条临床营养科应开展以下工作:(一)营养评估:对患者进行营养状况评估,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治疗方案;(二)营养治疗:根据营养治疗方案,为患者提供治疗膳食、肠内、外营养支持;(三)营养教育:对患者及家属进行营养知识教育和指导,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四)营养科研:开展临床营养相关研究,提高临床营养诊疗水平;(五)营养培训:组织临床营养相关培训,提高医疗机构临床营养诊疗能力。

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

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

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营养科作为医疗机构中的重要部门,负责研究和实施临床营养治疗方案,对病患进行科学的膳食管理和营养指导。

为确保医疗机构内营养科的正常运作,提高临床营养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制定并遵循一定的基本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基本标准。

一、营养科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1.营养科应设立专门的营养服务团队,包括营养师、营养学专家、临床医生等人员,人员配备要与医疗机构的规模相符合。

团队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资质认证。

2.营养科负责人应具备营养学、食品科学或相关专业的硕士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的临床营养工作经验。

二、资源配置1.营养科应有专门的办公和工作场所,满足工作需要。

场所应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电子信息系统和相关数据管理软件。

2.为了开展临床营养服务,营养科应有足够的食谱、营养配方和营养补充品资源,以满足不同病患的需要。

三、质量管理和病患服务1.营养科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临床营养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制定并执行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标准规范。

2.对每位病患进行全面的营养评估,并根据不同病患的状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治疗方案。

3.营养科应与其他科室密切合作,共同为病患提供全方位的医学护理和营养指导。

四、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1.营养科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继续教育活动,提高团队成员的专业水平。

2.制定并执行科学的科研计划,开展营养学科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积累和推广先进的医学营养知识。

五、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1.为了营养科的高效运作,应建立完善的电子信息系统,用于病患信息的记录和管理。

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团队内所有成员应严格遵守机构的保密政策和行业规范,不得私自泄露病患的个人信息。

六、评估与考核1.营养科应定期对团队成员开展绩效评估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工作质量和与患者的沟通等方面。

2.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收集和整理用户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

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

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临床营养科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科室之一,负责病患的营养监测、评估以及提供合理的营养治疗方案。

为了保障临床营养科的运行质量和病患的安全,省级三级医疗机构应设立临床营养科,并制定相应的基本标准。

一、机构设置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1. 科室功能:临床营养科应具备独立开展医疗服务以及研究、教学工作的能力。

2. 人员配置:科室要有营养科医生、营养师、技术人员等专业人员,人员配置要充足。

其中,营养科医生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

3. 设备设施:临床营养科应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营养治疗所需的特殊设施,如电子化临床营养管理系统、人工营养支持设备等。

二、病患服务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病患服务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1. 营养监测与评估:科室要根据病患的临床情况,进行营养监测和评估,包括测量身高、体重、膳食摄入量等指标,确定病患的营养风险。

2. 营养干预:根据营养监测和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营养干预方案,包括膳食调整、口服补充剂、人工营养支持等。

3. 营养教育:向病患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营养知识和指导,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和应对疾病相关的营养问题。

4. 营养团队参与:临床营养科应与其他相关科室密切合作,如内科、外科、妇产科等,共同为病患提供全面的营养服务。

三、管理与质量控制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管理与质量控制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1. 制定科室管理制度:明确科室职责、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等,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 质量控制与监督:建立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制定相关的标准和指标,并对科室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3. 继续教育与培训:科室人员要定期参加相关的学术会议、培训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4. 科研与学术交流:科室要积极开展科研项目,参与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临床营养科的学术影响力和专业水平。

结语省级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建立与规范是保障病患营养需求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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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营养科场所、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标准及管理
临床营养科应具有完成相应临床营养诊疗工作所需的场所和仪器设备。

科室位置应与病区相邻,有封闭的送餐专用通道,方便日常工作,各功能区光线明亮、通风、干燥。

一、医疗设施要求
(一)营养门诊
营养门诊应当设于医院门诊区域,有专用的房间。

有条件的门诊还应有放置人体成分、代谢率测量等相关检测仪器设备的场地以及放置营养治疗产品的区域。

营养门诊应配备包括安装相应营养软件的计算机、身高体重计、握力器、皮褶厚度计、测量软尺、听诊器、血压计、代谢车、人体成分分析仪、仿真食物模具、食物营养成分分析秤等仪器设备。

(二)营养代谢实验室
营养代谢实验室可单独设置于临床营养科内,总面积不低于50m2,也可设置在医院检验科内,由称量室、精密仪器室、毒气室及操作室四部分组成,室内墙壁为铝塑板,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

营养代谢实验室应配备与开展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天平,荧光、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凯式定氮仪等,并有相应标本处理、保存等设备:恒温箱、干燥箱、水浴箱、
离心机、混合器、电冰箱等。

开展有毒检测项目时应具有相应排风及通风设备。

(三)肠内营养配制室
肠内营养配制室与治疗膳食配制室临近,总面积不低于60m2o 流程布局:分为二次更衣区、刷洗消毒区、配制区、制熟区及发放区,室内墙壁铺贴白色瓷砖,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

应有空气消毒及降温设备、保鲜柜,配备匀浆机(胶体磨)、捣碎机、微波炉、电磁炉、冰箱、净化工作台、操作台、药品柜、清洗消毒设备、蒸锅、天平、量杯、量筒及各种配制容器、封口机等设备。

有条件的医院应达到30万级净化区,还可配备全自动封装机等设备。

(四)肠外营养配制室
有静脉药物配置中心(PlVAS)的医院,肠外营养配置应当在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进行。

没有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的医院,肠外营养配制室可单独设置于临床营养科内,总面积不低于40m2,流程布局:更衣处置间f摆药准备间一配制间。

其中有条件的医院可按GMP要求配制间为局部组合式百级净化配制间,30万级层流净化,设传递窗。

基本设备:操作台、药品车和药品柜、电冰箱、清洁消毒设备、空气消毒器。

室内墙壁铺贴白色瓷砖,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

肠外营养配制室应配备百级净化工作台、操作台、药品车和药品柜、电冰箱、清洁消毒设备(紫外线灯或空气消毒器、隔离衣)、小型水处理设备(无菌净化水也可从医院肾病透析中心接入
或用简易方法取得)等。

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独立的水处理系统以及天平(1/1000感量)等精密仪器。

临床营养科的仪器和设备应当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二、营养食堂
应以营养业务为特色,推动营养食堂的建设,发挥“第二药房”的特殊作用。

新建或改建营养食堂时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且布局合理。

(一)选址与面积
自然通风,光线充足。

必须远离污染源(25m内无暴露垃圾堆、粪池),周围环境整洁。

与病区相邻,有送餐专用电梯或通道。

总面积与医院床位的比例L5m2:l o
(一)流程布局
遵循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原料进入f粗加工f切配f烹调制作一配餐。

有多楼层的食堂应有专用餐梯(通道)、货梯(通道)、人行通道。

(三)功能分区及配置
有相对独立的原料粗加工区、切配区、烹调制作区、主食制作间、主食热加工间、配餐间、洗涤消毒区。

各区的地面要防滑、耐磨、耐重压、耐高温、耐腐蚀。

地面不仅要平整,还要有一定的坡度以防积水。

地面和墙体的交接处,应采用圆角处理,以免积
水、积垢。

1.粗加工区分设肉类原料、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有明显标志。

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

2,切配区分设荤、素食品的操作台、刀、砧板,以及半成品冰柜、货架、天平等计量仪器等。

3.烹调制作区应宽敞、明亮、通风,室内净高不低于3m,墙壁瓷砖到顶,烹饪设备应提倡电气化、半自动化,安全、节能、环保,如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气)管道应明铺,配备相应数量的煤气报警器。

设治疗专用灶及各类锅灶(锅灶与床位比1:100),并配备良好排烟净化设备(如机械式、高压静电式、水分离式等),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有煲汤设备、配料操作台、货架及各类专用工具。

4.主食制作间配备专用工具、操作台和原料暂存柜、冰箱等。

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

(2。

5,主食热加工间配备蒸汽管道、蒸饭器、稀饭锅等专用工具、运送用具及三防照明电器设备等。

6.熟食切配间必须配备二次更衣区、感应洗手池、消毒灭蝇设置、冷藏设备、操作台、砧板、专用刀具、专用刀具消毒箱。

7,备餐间设有保温备餐台,有能开合的食品传递窗。

有成品及留样冰箱,室内不得有明沟,配备空调,室内温度不
超过25℃o
8.洗涤消毒区设3个及以上的餐具洗消池,有条件可配备洗
碗机。

有足够餐具保洁储存设施:热风高温消毒柜或消毒碗柜、带
门存放柜,设专用保洁间(柜)。

9.配套用房收验货区、候餐区、餐车清洗停放区、主副食库
房、调味品库房、杂品库房、办公室、会议室、男女更衣间、男女
卫生间、淋浴间、工作人员就餐休息区等。

如使用液化石油气管
道,需设置独立的供气房,并满足额定泄爆面积,配备各类防爆、
报警设备及灭火装置。

(四)送餐车
送餐车应有干式加热保温功能,推动轻便、灵活,易清洗,
数量与床位数比为1:(40~50)o
(五)其他设施
1.自然采光操作区内窗口面积不小于地面面积的1/10。

有足
够通风、排烟装置。

有条件酌情配备中央空调。

1,地面应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
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地漏应加设防鼠网。

3.排水系统完善排水沟坡度应不小于3%,水的流向应由高
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

排水
沟出口安装防鼠网,还应设立不锈钢隔油器以沉淀杂物、分离油
污。

4.门窗须装不锈钢纱,有足够的洗手设施和消毒装置, 有足够污物存放设施(带盖污物桶)。

5.有灭蝇、灭鼠、灭嶂螂设施。

(六)治疗膳食配制室(区)
治疗膳食配制室分为准备间、治疗间、特殊间、主食制作及蒸制间、食品库房、餐具消毒间、刷洗间、膳食分发厅、管理办公室、统计室。

室内墙壁铺贴白色瓷砖,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排水系统完善,室内不得有明沟,符合卫生、防火要求。

治疗膳食配制室应配备食品加工、制作、冷藏、冷冻、储存、运送的各种炊具及设备,以及配备天平、量杯、专用治疗盘等称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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