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南省2011年度百强和百高企业名单的通知(豫政[2011]19号)

19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南省2011年度百强和百高企业名单的通知(豫政[2011]19号)
19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南省2011年度百强和百高企业名单的通知(豫政[2011]1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豫政办[2014]135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09 【实施日期】2014.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豫政办〔2014〕13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4〕7号),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转变 加强应急、督查、信息等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省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理省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八)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省政府及办公厅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十)负责全省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1〕6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 云政发〔2011〕6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促进住有所居目标实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 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完善城镇功能、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切实解决好全省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并逐步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 二、明确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250万套(户),解决800万左右城乡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150万套(户),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100万户。2011年,全省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60万套(户)。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40万套(户),包括公共租赁住房11万套、廉租住房9.5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9万户、城镇棚户区和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10万户、经济适用住房0.5万套;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20万户。此外,由各州(市)、县(市、区)安排农村危房加固改造10万户。 三、完善建设管理模式 (一)实行“两房并轨”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为便于建设和管理,从今年起我省将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合并建设。各州(市)、县(市、区)可将省下达的“两房”指标及补助资金整合起来,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人为本、方便适用原则和分散配建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要求,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设计工作。原则上公共租赁住房应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公用事业完备、就业方便的区域。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配套建设占总建筑面积15%的商业服务设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户型结构以小户型为主,平均每套50平方米左右,最大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要优化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方案,努力做到环境优美、质量优良、功能完善、经济适用。 (二)政府主导,多种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由各州(市)政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采取多种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一是政府主导建设。继续由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或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投融资平台为建设主体,由政府安排和筹措资金建设。各地由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比例一般应占公共租赁住房总量的50%以上。二是可以按照“政企共建”的方式建设。由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和优惠政策,企业出土地和配套资金建设。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优先向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超出部分由政府安排向社会出租。用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住房困难职工较多、有闲置土地的企业以及乡镇学校、卫生院、计生站的教师和职工周转房可以参照“政企共建”方式建设和管理。三是可以由政府安排优价土地和优惠政策,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房地产企业建设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四是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继续按省下达各地的指标和补助政策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五是可以通过市场购买或长期租赁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六是以农户为实施主体,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和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原则,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增村减”挂钩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197号令)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比 选 办 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06年2月15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197号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5日起施行。 省长:张中伟 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比选,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服务;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监理服务;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比选的具体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进行比选的范围。 第四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是指比选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从自愿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本办法规定的方式邀请特定数量的 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参加项目竞争,比选人通过比较,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的行为。 比选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参选人,不得对潜在参选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参选人提出与比选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 分使用财政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四)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五)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66号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66号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2年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1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李克强 2002年3月1日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

使用效益,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腐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称采购人)使用财 政性资金从事采购活动及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均应遵守本办法。 前款所称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国内外政府性贷款、赠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以确定的方式和规范的程序获 取商品、公共工程(基本建设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施行)和服务的行为。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省财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二)编制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 (三)审查进入省级政府采购市场招标中介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和供应商的条件;(四)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 (五)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 (六)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七)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采购工作 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本省实行政府采购目录分级审批公布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编制的年度政府采购目录,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公 布上一年度政府采购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内容和范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一、工作范围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公文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会议决定需要落实并反馈结果的事项;(三)党和国家领导,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批示需要查办落实并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四)党和国家领导,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其他形式交办的需要查办落实并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五)全国人大、政协和省人大、政协交省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六)其他需要督查落实的事项。 二、工作分工 (一)省政府督查室(督查处)负责办理的事项 1.《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各项工作; 2.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决定事项; 3.省长主持召开的省长办公会议、省长议事会议决定的事项; 4.省长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办公时需督办的事项; 5.省长批示给省辖市或省直部门的批示件; 6.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公文版记中注明由督查室督办的公文; 7.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中明确要求督查室办理的其他事项; 8.按照工作职责需督查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二)各业务处室负责办理的事项

1.副省长主持召开的省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2.省长批转给副省长的批示件; 3.副省长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办公时需督办的事项; 4.副省长批示件; 5.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公文版记中注明由业务处室督办的公文; 6.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中明确要求业务处室办理的事项; 7.按照工作职责需各业务处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三、工作程序 (一)对国务院、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公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程序 1.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公文后,公文拟办意见中明确的分管副秘书长的对口处室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的督办处室。秘书处按照公文运转程序,在将省政府领导批示转交督办处室的同时,将复印件抄送督查室备查。督办处室要及时按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将需要督查落实的内容分解立项,明确承办单位和办结时限,提出办理要求,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报分管副省长或省长同意后,以办公厅名义下发《督查通知》或以其他形式将督查事项及要求交承办单位。 2.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公文下发后,公文版记中注明的督办处室要及时将需要督查落实的内容分解立项,明确承办单位和办结时限,提出办理要求,报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后,制发《督查通知》或以其他形式将督查事项及要求交承办单位。 3.《政府工作报告》经省人代会审议批准后,督查室要

南阳工业百强企业名单

南阳工业百强企业名单 2010年南阳工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名单 位次单位名称位次单位名称 1 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26 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27 河南北方红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 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8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4 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9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5 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 西峡县电业局 6 河南省电力公司南阳供电公司31 邓州市老廷实业有限公司 7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32 南阳市鼎鑫钢铁有限公司 8 河南省西保冶材集团有限公司33 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 9 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4 新野县电业局 10 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 南阳科生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11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36 淅川县九信电化有限公司 12 淅川县电业局37 邓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3 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38 河南北方星光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4 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39 南阳中联卧龙水泥有限公司 15 南阳娃哈哈生产基地40 河南省淅川县水泥有限公司 16 邓州市永泰棉纺有限公司41 河南金星集团南阳啤酒有限公司 17 南阳淅减汽车减振器有限公司淅川汽车减振器厂42 桐柏县鑫泓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8 河南省淅川县玉典化冶有限责任公司43 河南赊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 19 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44 镇平县电业局 20 河南通宇冶材集团45 淅川县玉典钒业有限责任公司 21 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46 邓州玉华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22 邓州市雪阳棉纺集团有限公司47 淅川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23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48 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 24 河南益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49 河南华纺企业有限公司 25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50 河南陆德筑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南阳工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名单(续) 位次单位名称位次单位名称 51 南阳金冠电气有限公司76 天瑞集团南召水泥有限公司 52 南阳市神威民爆有限公司77 河南六和饲料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 53 南阳天羽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78 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54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79 南阳天一密封制品有限公司 55 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80 南阳豫星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56 邓州市电业局81 唐河县日之新电子有限公司 57 南阳普光电力有限公司82 南阳市金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8 南阳市明东化工有限公司83 南召县电业局

浙江省制造业百强企业

浙江省制造业百强企业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2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3万向集团公司 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6普天东方通信集团 7浙江中烟工业公司 8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9正泰集团 10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2纵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14人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15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16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19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钱江集团有限公司 21杭州橡胶(集团)公司 22荣盛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23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4浙江森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5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26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27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8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9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巨化集团公司 31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32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33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

34浙江远东化纤集团有限公司35兴乐集团有限公司 36浙江华孚集团有限公司 37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38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9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40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 41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 42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 43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4浙江赐富化纤集团有限公司45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46杭州金鱼电器集团有限公司47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48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9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50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51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52浙江化纤联合集团有限公司5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54光宇集团有限公司 55浙江翔盛集团有限公司 56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57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 58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59浙江天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1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62富通集团有限公司 63飞跃集团有限公司 64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5中国石化集团杭州炼油厂 66绍兴滨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67浙江永通染织集团有限公司68浙江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9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1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2011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2007?81号)精神,特制定2011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以确保如期实现我省森林资源“双增”(森林面积、森林蓄积

量增加)目标为核心,以森林资源培育为重点,以林业生态县建设为载体,强化措施,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圆满完成林业生态省年度建设任务,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坚实生态屏障。 二、建设任务 (一)营造林。全省安排造林任务421.1万亩。其中:国家预安排我省造林任务190.2万亩,我省安排造林任务230.9万亩(含飞播造林20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14.5万亩。 (二)育苗。全省安排育苗计划25万亩,其中:择优扶持优质种苗基地1.5万亩,培育优质苗木4000万株。 三、安排原则 (一)营造林计划。2011年全省营造林规模按《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调整任务的41%安排,生态工程新造林、更新造林、林业产业工程分别按《规划》中期调整任务的55%、10%、33%安排,全面实施规划的8个林业生态工程和4个林业产业工程。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中的生态移民工程按照退耕还林后续专项(生态移民)工程由发展改革和扶贫部门安排,城市林业生态建设

宁波区500强名单

一、宁波世界500强企业 1、中石化宁波公司、 2、中石油宁波公司、 3、国家电网宁波分公司、 4、中国移动宁波分公司、 5、工商银行宁波分行、 6、建设银行宁波分行、 7、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 8、中国银行宁波分行、 9、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 10、中国中化宁波公司、 11、中国南方电网宁波公司、 12、宝钢集团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13、中国中铁宁波公司、 14、中国电信宁波公司、 15、李嘉诚的和记黄埔在宁波投资了好几个项目、 16、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宁波公司、 17、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宁波公司、 18、中粮集团部分厂牌宁波有分公司、 19、中信集团宁波有部分项目、 20、中国联通宁波分公司、 21、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宁波公司、 22、交通银行宁波分行 二、宁波中国500强 1、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4、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6、浙江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7、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春和集团有限公司 9、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基宁波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三、2010年宁波市综合百强企业榜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浙江第二) 2、中国塑料城(浙江第三) 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6、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7、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8、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9、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春和集团有限公司 四、2007年宁波百强企业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2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5 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7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8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宁波市慈溪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1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13 宁波海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 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15 宁波宁兴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6 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 17 宁波轻纺城股份有限公司 18 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世纪华丰控股有限公司 21 浙江前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2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3 宁波神化化学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4 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25 浙江利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 宁波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 27 宁波博洋纺织有限公司 28 宁波市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29 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 30 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 浙江广博集团 32 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 浙江兴润建设有限公司 34 浙江华鑫化纤有限公司

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154号令)

文件5 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省政府154号令)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取水人),应当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第三条省、州(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市、区)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少量取水的限额,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家庭生活每户月取水量不超过30立方米的; (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月取水量不超过60

立方米的。 第五条按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取(排)水和第(四)项规定取水的,取水人应当自取(排)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当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取水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取(排)水的起始时间、地点; (三)取(排)水目的、理由、数量。 按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取水的,应当经县(市、区)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取水人临时应急取水书面意见后24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并书面答复。 第六条取水许可应当遵循先从地表取水、后从地下取水,先从江河取水、后从湖泊取水的原则。 江河、地下的取水许可,按照《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各项用水的先后顺序实施。 湖泊的取水许可,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生态与环境、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第七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可供本省行政区域取用的水量,下达各州(市)可供本行政区域取用的水量。 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年第208号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2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施行。 省长:蒋巨峰 二○○七年四月三日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公共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市、县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城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城市规划督察员应当对派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调整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督察。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八条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政办[2008]61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10 【实施日期】2008.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工作 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豫政办[2008]6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保密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新闻联络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工作制度》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办理流程图》已经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二)审核或者组织起草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三)研究、审核各部门和各省辖市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处理意见报省长、副省长审批。(四)受省长、副省长委托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省长、副省长审定。(五)抓好应急管理,协助省长、副省长组织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六)督促检查对国务院文件、省政府文件、省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和省长、副省长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七)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搞好政务信息工作,向省政府领导提供情况和政策性建议。(八)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针对重大及全局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向省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性建议。(九)组织值班工作,及时向省长、副省长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省政府反映的问题。(十)负责办公厅机关的管理,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十一)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十二)办理省长、副省长交办事项及其他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实行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长或者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

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37号 《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4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徐荣凯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六日 云南省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政务管理,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是指各机关应用信息与网络技术,发布信息、办理业务、处理公文等管理和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各机关,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适用公务员法的各级各类机关及单位。 第四条电子政务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服务便捷、讲求实效和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信息化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的重大决策和组织协调工作。 县级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所属的电子政务网络管理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网络的运行维护、技术服务等技术保障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子政务的管理和相关工作。 第六条省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和本省实际,制订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业务规范,报省信息化领导机构批准后实施。 省级各机关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报省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州(市)、县(市、区)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全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及系统(行业)规划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报上一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同级信息化领导机构批准实施。 第七条符合发展规划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资金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的管理使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条电子政务基本建设、应用推广等电子政务项目应当以电子政务发展规划为依据。 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应当由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审批。其中电子政务基本建设项目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初步设计。 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作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电子政务项目立项的依据之一。未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的电子政务项目不得立项。 第九条电子政务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 第十条全省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07】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益规范,较好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发展。但招标投标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各自为政,未形成监管合力;一些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操作;挂靠投标、串通围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这些行为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了工程质量。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现就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责 (一)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具体职责是: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定制订招投标实施细则;确定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核准项

目招标事项;牵头组织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对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和核准事项、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负责组织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稽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通知有关部门暂停资金拨付;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二)经委、建设、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林业、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领域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具体职责是:负责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上列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的,应同时负责对核准项目的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或核准事项、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招标备案;对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暂停项目执行或者通知有关部门暂停资金拨付。 上列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由哪家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由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监督。 (三)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项目的预算投资额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9.06.07 【实施日期】1999.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关于实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 (1999年6月7日) 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执行,正确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及有关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严格执纪,违纪必究; (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三条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对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班子违反《规定》行为的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口头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整顿调整领导班子。 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行为的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职务、免职。 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不认真执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的处理。其中诫勉谈话按照《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对各级党的组织负责人及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或者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党政机关负责人进行。 (一)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工作不重视,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的; (二)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不重视,对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的; (三)不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的措施,不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 第五条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不认真执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的处理;问题严重的,对该领导班子进行整顿调整。 (一)对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贯彻落实,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分析研究,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河南省度百强工业企业排行榜出炉--郑州本地宝

河南省2014年度百强工业企业排行榜出炉- 郑州本地宝 1.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3.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4.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河南省电力公司 6.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8.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9.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 10.天瑞集团有限公司11.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 15.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16.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17.河南省青山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18.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19.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20.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许继集团有限公司22.乐天澳的利饮料有限公司23.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4.河南省志元食品有限公司25.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7.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28河南大用(集团)实业有限公司29.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30.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2.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辅仁药业集团有限

公司3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5.河南省北徐集团有限公司36.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37.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38.新乡县刘庄农工商联合社39.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40.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41.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42.河南钧鼎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3.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4.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45.周口金丝猴食品有限公司46.漯河临颍县亲亲食品有限公司47.河南省淇县永达食业有限公司48.河南省龙云集团有限公司49.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50.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51.富泰华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52.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3.河南财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4.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55.富泰华精密电子(济源)有限公司56.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57.卫华集团有限公司58.安阳华诚特钢有限公司59.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60.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6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62.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63.洛阳市紫金银辉黄金冶炼有限公司64.灵宝市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5.宏源(许昌)焦化有限公司66.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7.河南利源煤焦集团有限公司68.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69.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70.许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197-1号令)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2013年第197-1号) 时间:2013-08-06 17:30:52 点击:384次【字体:大中小】收藏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197-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规定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二、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是指比选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从自愿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本办法规定的方式通过比较、选择,确定中选人的行为。” 三、将第五条第二款中的“参选人”修改为“比选申请人”;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二款及第十三条第五款第一、二项中的“申请人”修改为“比选申请人”。 四、在第十一条第二款“报名办法”后增加“、比选方式”内容;将第四款修改为:“比选人可以确定2个或者3个比选申请人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竞争,也可以事先公布项目的固定价格,从自愿报名的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中选人。” 五、删去第十二条第一款“比选人进行比选时,应当通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到场监督,有关部门应当到场监督”中的“监察部门及”内容。 六、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情节严重的,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必须进行比选项目的申请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

啤酒百强企业名单

啤酒百强企业名称 1.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顺义区内)43.烟台麦多利啤酒原料有限公司 2.青岛啤酒集团44.华润雪花啤酒饮料(苏州)有限公司 3.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45.华润蓝剑(绵阳)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4.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46.山东泰安泰山啤酒有限公司 5.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47.湖北金龙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蓝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8.河南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7.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49.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 8.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50.华润雪花啤酒(安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 司 9.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51.华润雪花啤酒(吉林)有限公司 10.乳山市曙光啤酒有限公司52.河北蓝贝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11.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53.南昌亚洲啤酒有限公司 沈阳华润雪花啤酒辽宁有限公司54.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 12. 1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55.珠海麒麟统一啤酒有限公司 14.大连中粮麦芽有限公司56.烟台市啤酒朝日有限公司二分厂 15.青岛啤酒西安有限责任公司57.青岛啤酒第五有限公司 16.河南奥克啤酒实业有限公司58.湖南英博白沙啤酒有限公司 17.金狮啤酒集团有限公司59.三得利啤酒(昆山)有限公司 18.威海啤酒集团文登有限公司60.青岛啤酒宝鸡有限责任公司 19.深圳金威啤酒酿造有限公司61.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20.深圳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62.青岛啤酒徐州彭城有限公司 21.上海亚太酿酒有限公司63.大连大雪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2.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64.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 23.烟台市麦芽厂65.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 24.江苏大富豪啤酒有限公司66.珠江啤酒从化分装厂 25.山东银麦啤酒股份有限公司67.河北斌扬集团山海关公牛啤酒厂 26.浙江石梁啤酒有限公司68.福建雪津啤酒(三明)有限公司 27.青岛啤酒(珠海)有限公司69.北京青岛啤酒三环有限公司 28.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70.广州生力啤酒有限公司 29.河北四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71.青岛啤酒渭南有限公司 30.华润雪花啤酒(浙江)股份有限公司72.青岛啤酒(三水)有限公司 31.海南亚洲太平洋酿酒有限公司73.广东蓝带集团北京蓝宝酒业有限公司 32.威海啤酒集团74.云南澜沧江啤酒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3.德州克代尔啤酒有限公司75.天津华润啤酒有限公司 34.河南省月山啤酒股份有限公司76.商丘市蓝牌酒业有限公司 35.三得利啤酒(上海)有限公司77.青岛啤酒(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36.华润雪花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78.信阳维雪啤酒有限公司 37.四平金士百啤酒集团公司79.青岛啤酒日照有限公司 38.杭州西湖啤酒朝日(股份)有限公司80.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 39.重庆啤酒集团常州天目湖啤酒饮料有限81.上海东海啤酒有限公司 40.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82.山东华狮啤酒有限公司 41.宁波英博啤酒酿造有限公司83.青岛啤酒(甘肃)农垦股份有限公司 42.肇庆蓝带啤酒有限公司84.华润雪花啤酒(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分 公司 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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