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及合格证管理办法

产品检验及合格证管理办法
产品检验及合格证管理办法

产品检验及合格证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及最终产品出厂管理、产品的最终检验由技术质量部负责,产品合格证由技术质量部统一制做和发放。

一、产品检验

1.新品开发项目样机完成具备验收条件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检测,产品开发部协助,技术质量部出具检测报告。

2.最终产品出厂前,技术质量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检测各项技术指标,出具检测报告。

二、产品合格证管理

1.合格证的内容及要求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规定和设计。

2.合格证由技术质量部专人管理和发放。

3.发放合格证的产品范围

直接销售的产品发放产品合格证。

4.合格证发放程序。

1)发放合格证的产品应依据产品标准或由总工批准的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经技术质量部组织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产品合格证。

2)出厂产品合格证由质量主管认真填写具体内容并加盖“技检专用章”后,随产品出厂。无产品合格证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厂。

3)技术质量部对发放的合格证应做好记录。

4)各种“质量印章”由技术质量部统一保管。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验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客户处应对产品生产各过程进行监视和检查,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厂产品的零件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 3.职责 本制度要求质检、生产部、技术部、库房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3.1质检 质检负责制订检验标准,并负责零件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及产品质量统计。首先对零件入库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向负责人出具书面《检验结果通知单》。其次对于生产过程中每一道工序进行确认盖章。第三对已完工并完成生产过程检验的机床进行成品总检,出具合格证书。最后对零件及机床的不良原因问题和改善措施进行管理记录。 如果检验结果证明零件不合格、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机床整机性能无法保证,检验员不予盖章放行,可以要求生产部门暂停生产并整改。检验员有权禁止不合格的产品发货出厂,对产品质量负责。 质检定期组织开展质量会议,主要内容为质量问题追踪、近期质量问题提报、质量问题责任划分。 3.2生产部 生产部首先负责生产过程自检检查,按照生产计划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内容进行记录负责人在《工序流程卡》上签字,表明该产品待检,若一次检验不合格,负责者进行进一步整改,完成后再次在《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待检。生产部负责处理检查后不合格的零件及产品,制定不合格返修方案,上报技术部进行审批,并按照批准后的返工方案进行返工。将返工方案、返工结果填写在《成品检验不合格返工记录》表中,并交检验员。 3.3技术部 技术部负责批准零部件及成品机床的紧急放行。对不合格品返工方案进行审批,对返工方案中不合格原因和措施不明确的有权不给予审批。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条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质量检验标准; .不合格品的监审; .仪器量规的管理; .制程质量管理; . 成品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产品质量确认; .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1.采购质量管理 2.制程质量管理; 3.成品质量管理 4. 计量器具的管理; 5.顾客质量投诉管理; 6.产品质量公告; 7.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 第二章采购质量管理 第三条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必须为公司认定的合格供应商。 第五条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质管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进行订购。 第六条采购物资的检验 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进行检 验。 2.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按相应的产品要求的 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进货检验报告。 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送货。 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

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 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3 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 4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5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6物资工艺图纸。 7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 第八条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 1全数检验: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免检: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采购货物以及因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物资。对于后者,进货质检人员(IQC)应跟踪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抽样检验:适用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资。一般工厂的物资采购均采用此种检验方式。 第九条采购物资检验程序 1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仓储部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检验和验收采购物资。 2采购物资运到后,由库管人员检查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填写“采购物资检验通知单”,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到现场抽样,同时对该批采购物资进行“待检”标识。 3进货质检人员(IQC)接到检验通知后,到标识的待检区域按相应的验要求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4进货质检人员(IQC)将通过审批的“采购物资检验报告单”作为检验合格物资的行通知,通知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对采购物资按检验批号标识后入库,只有入库的合格品才能由库管员控制、发放和使用。 5进货质检人员(IQC)储存和保管抽样的样品。

合格证管理制度

合格证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满足生产需要,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和生产一致性,控制车辆回款;为加强对专用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的领用和管理,规范合格证打印、上传、变更、保管及U 盾管理等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专用汽车产品合格证的管理。 2.职责 2.1 公司总经办负责对公司合格证管理的内部审核活动。 2.2 技术科 2.2.1 合格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格证式样的设计、备案。 2.2.2负责合格证备案,负责合格证系统U 盾的统一申购、发放、登记等。 2.2.3负责合格证系统维护,负责合格证的打印、上传、变更,以及打印后的合格证移交品管科。 2.2.4 负责已经上传的合格证因遗失、损坏、污染等原因进行更换、补发、换发后,无法回收旧合格证作废信息的上传。 2.2.5负责旧、作废、损坏、污染、打印错误等无用合格证的接受、管理、销毁等。 2.2.6负责对合格证系统操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只有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合格证打印、发放等工作。 2.3品管科 2.3.1负责向技术科提供产品合格信息、合格证打印信息。 2.3.2负责打印后的合格证的接收、发放、回收、补发、换发、登记。 2.4生产科采购组负责空白合格证的印刷与采购。 2.5销售科 2.5.1负责市场合格证的变更、补发、换发的审批等管理,负责对已经变更、补发、换发后旧合格证的回收。

2.5.2负责用户遗失的合格证的作废处理的通告,防止被非法使用。 2.5.3负责市场反馈合格证问题的处理。 3.合格证正面式样的设计、备案 3.1合格证正面式样的设计合格证正面式样由技术科负责设计。技术科按国家机动车合格证管理机构的要求设计合格证的正面式样。合格证的正面应有公司名称和(或)公司规定的标志(或商标),其下方必须设置合格证的纸张编号。 3.2合格证正面样式的备案 技术科负责在合格证正式使用之前,将合格证正面样式向国家机动车合格证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在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安排印刷、使用,合格证空白纸张印刷和防伪信息由国家指定的相关机构进行印刷。由技术科保持备案记录以保证追溯每张合格证的使用记录。 4.合格证发放管理 4.1合格证空白纸张的印刷、纸张编号管理、纸张追溯方式 4.1.1空白合格证的印刷 1)合格证的印制由生产科采购组负责,技术科协助。 2)合格证正面式样的印制必须严格按备案的式样,并且由有资质的印刷单位印制。印制单位应具有防伪印刷、缩微印刷等能力。 4.1.2空白合格证的纸张编号管理和纸张追溯方式 合格证的纸张编号应按顺序编制,领用合格证时按纸张编号顺序领用,基本做到一辆车领用一张空白合格证。当前一张因某种原因需要再领用一张合格证时,需回收前一张合格证写明作废原因并盖上作废章之后方可领用下一张合格证。 4.2空白合格证的检验 1)空白合格证印制完成后,由技术科对正面式样、防伪信息、缩微、公司名称和(或)公司标志、纸张编号至少抽3张进行检查(检查是否与备案的正面式样一致)。 2)由生产科品管组对数量、印刷质量进行检查,数量、纸张编号必须全数检查(检查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检查纸张编号是否连号、是否有重号),印刷质量按5%-10%的比例抽样检查(检查是否清晰、是否有重影、是否有破损、是否有缺印等)。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颁发部门:国家计量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7-07-10 生效日期:1987-07-1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是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资格,并为国际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互承认创造条件。 第三条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计量认证。 第四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计量认证的内容 第五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第六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防尘、防震、 防腐蚀、抗干扰等条件,均应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第七条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 第八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和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计量认证管理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考核,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分别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有关技术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 (一)起草工作文件和技术规范; (二)受理计量认证申请; (三)制定计量认证计划; (四)办理计量认证合格书或计量认证结果通知书; (五)承办计量认证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计量认证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计量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计量认证申请书及其规定的文件。申请书格式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三条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接到计量认证申请书和申报材料后,应在30天内审核完毕并发出是否接受申请的通知。 第十四条计量认证申请被接受后,由有关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指定考核单位或组织考评员进行考核、评审,其结果报告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对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出厂合格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7836 出厂合格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出厂合格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为加强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维护客户权益,依据《陕西省道路运输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客运中心站修理厂进行下列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向竣工车辆核发《陕西省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1.汽车大修; 2.汽车总成修理; 3.汽车二级维护; 4.小修工时费用总计在500 元以上。 三、竣工车辆由竣工质量检验员检验后,对符合

质量标准的车辆签发《合格证》。《合格证》为维修质量合格凭证,承修单位盖章后方为有效。 四、车辆返修、送修方将《合格证》交承修方存档,返修竣工后,承修方应履行检验程序另行核发《合格证》。 五、在汽车维修出厂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维修质量纠纷,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进行调解处理时,《合格证》为依据之一。 六、《合格证》由“承修单位存根”、“出厂合格证”、“管理部门存查”三联组成。管理部门存查联由送修方转交道路运输管理机关。修理厂签发“出厂合格证”时由出厂检验员负责填写,并加盖承修单位公章和竣工质量检验员专用章。 七、《合格证》由财务部门人员领取,并进行编号登记,发放至质检员保管使用并登记,每周一结算

供应商管理办法41177

版本号:A/0 文件编号:GLWJ-F9-02-1611 供应商管理办法 (试行)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6年11月2日发布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河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物资、服务供应商的管理,强化供应商准入、评价,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非招标形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业务供应商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3 术语及定义 3.1 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商品或相应服务的企业,包括制造商、代理商和施工方; 3.2 代理商:指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在一定区域销售其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 3.3 合格供应商:是指社会上具备资质及履约能力,通过一定程序评价,并经各级管理部门审批合格进入公司,可向公司提供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4 潜在供应商:是指有能力向公司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但不在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投标供应商。 4 职责 公司运营改善部为公司供应商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供应商的日常

管理工作。 4.1 运营改善部职责 4.1.1 制(修)订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 4.1.2 收录公司供应商信息; 4.1.3 建立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并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4.1.4 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 4.1.5 组织对供应商的月度和年度评价; 4.1.6 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4.1.7 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其它业务。 4.2 采购主责部门职责 4.2.1 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4.2.2 供应商入库推荐和资质审核; 4.2.3 负责在库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4.2.4 协助招标办收录供应商信息。 4.3 采购需求单位职责 4.3.1 向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 4.3.2 参与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评价,并提出建议。 4.4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4.4.1 审计处: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4.4.2 法律事务部:负责收集与公司产生重大经济纠纷且进行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信息,通报涉案单位,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doc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1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公司实行全员质量管理,产品出厂 要达到合格率100%。 2、严格执行“四不”方针,即不合格原材料不准投产,不合格的毛坯不准 加工,不合格的零件不准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实行层层把关、件件落实。 二、内容 1、原材料:要有生产厂家的质保书。质检员检验其几何尺寸、表面锈蚀及 变形状况,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2、外购件:由质检员检查附有生产厂家的质保文件和技术资料,根据相关 标准或技术要求检验其安装部位的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3、外协件:质检员根据图纸检验其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填写完整的

《检 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4、加工质量管理: (1)质检员根据分工,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首检、巡检、抽检和终检,做好检验记录,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质检过程发现问题,有权要求操 作者进行返修、返工直至停工,有权建议上级主管对操作者实行奖罚。 (2)操作人员必须对本道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合格,方可接受。不合格,退回上道工序。否则,出现质量责任后,承担30% 的连带责任。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要求、加工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强化自检意识,确保产品质量。 (4)执行最终检验制度。由操作人员申请,综合部质管中心安排检验。必 要时,可会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 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 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 执行。检验完毕,填写《终检报告》。 三、奖惩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3204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修理厂汽车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由专人负责领取、管理、发放、登记和上报。 二、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人必须经过运政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操作。 三、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人必须熟知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的填写方法和填写项目。 四、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时应详细填写,并不得需填、漏填。 五、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应在车辆出厂时及时真实填写,不得有车辆观厂后被填情况发生。

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质量检验活动,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造和常规生产采购产品、施工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编制依据 3.1 《**》,**号 3.2 ** 3.3 ** 3.4 ** 3.5** 3.6** 4 释义 项目组:由公司组建的针对某一特定项目的专职管理机构,包括工程建造项目组和常规生产项目组。 机械完工:工艺装置和设施内全部系统或单元施工、安装和调试完成,其装置和设施具备了联动试车条件,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投料的生产状态。 5 职责分工 5.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或修订、解释《质量检验管理方法》; 5.2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5.3 所属单位负责采购产品检验试验、施工过程检验试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 6 管理要求 6.1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6.1.1进场验收 6.1.1.1采购的设备和材料交付到施工现场时,由采办人员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验收。进场验收采取观察外部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应实物符合性的方法,并验证采购产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产

品。具体参见**。 6.1.1.2进场验收依据合同、订货单、技术规格书和标准规范等进行,验收合格后,由质量人员填写有关记录。 6.1.1.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资料由采购人员收集,其中复印件须加盖经销商红色印章。 6.1.2抽样复验 6.1.2.1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复验的原材料,由供应商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材料交付时随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出具复验报告。具体要求应在物资采购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6.1.2.2抽样复验在供应商生产现场进行,由供应商送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 6.1.2.3项目组和第三方对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时间、样品规格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档案。详见附件1:《见证取样记录表》。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供应商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6.1.2.4抽样方法、抽检频率和复验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格书。 6.1.3驻厂检验 重要材料、设备在厂家的制造过程,项目组应派质量代表进行驻厂监控,对设备生产制造厂生产制造的过程实施检验,必要时业主、第三方也要参加关键点的检验。 6.1.4上述采购产品的检验和复验中发现有缺陷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按***的规定处置。 6.1.5未经检验的产品紧急放行 确因施工急需无法及时进行检验而须使用或放行的采购产品(不包括必须进行复验的产品),必须经项目经理和业主批准,在该产品上标注明显的标记或使用规定的其他标记,在相关记录表格上说明,并保证一旦发生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够立即追回或更换。紧急放行由专业工程师填写《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修订版)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签发: 一、目的 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要求,扩大市场配套份额,降低质量成本,推动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的稳步提高,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所包含的变速鼓和拨叉坯件、小五件等外协外购件从入厂检验到产品出厂的质量管理及产品售后质量服务。 三、职责 1、品保部负责产品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各种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负责产品零件的质量检验、不合格品管理、计量管理、理化管理和质量数据统计及记录管理;负责协助开展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2、拨叉分厂、变速鼓分厂、出口分厂和总装车间负责产品零件按计划、作业标准书、指导书等的策划要求组织生产,并按要求实施生产现场质量控制。 3、生产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进行批次管理、防护、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 4、机动部负责产品加工设备的维护、检查、修理,确保其精度要求。 5、工具分厂负责产品加工工装、夹具、检具的制造和检定,以确保其正确性和有效性。 6、技术部负责产品技术标准的策划、发布、更新,对生产、检验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保障。 四、管理要求 (一)、外购外协件入厂检验质量管理 1、变速鼓、拨叉坯件入厂检验质量管理 1.1、入厂质量证明文件验收 交检的变速鼓和拨叉坯件必须是经过坯件厂家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检测资料的产品。检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验报告、原材料材质证明书等。出厂检验报告需加盖坯件厂家检验专用章和出厂检验员的签名或盖章。 未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坯件或经检查实物与检测报告数据严重不符,包括实测值超出公差带一倍或超差件比例达10%以上(包括10%),扣款200元/批次。若胜利公司外协检验员未按上述要求验收,一次罚款100元。 1.2、变速鼓、拨叉坯件质量检验标准 品保部负责根据产品坯件图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相应的变速鼓、拨叉坯件检验作业指导书,并

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文件编号:Q/XPJXC03-2016 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6-06-15发布 2016-07-01 实施龙岩市新罗区西陂机械厂发布

一、总则及适用范围 机动车产品合格证不仅是客户购置机动车的身份和质量证明,也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为适应国家政策要求,加强机动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管理,规范机动车生产企业合格证的制作、使用和信息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对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的领用和管理,规范合格证打印、上传、变更、保管及U盾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龙岩市新罗区西陂机械厂所有整车及底盘合格证的管理。 二、人员组织管理 2.1、公司总经办负责对公司合格证管理的内部审核活动。 2.2、质量管理部 1)合格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格证式样的设计、备案。 2)负责合格证备案,负责合格证系统U盾的统一申购、发放、登记等。 3)负责合格证系统维护,负责合格证的打印、上传、变更,以及打印后的合格证移交品信息管理部。 4)负责已经上传的合格证因遗失、损坏、污染等原因进行更换、补发、换发后,无法回收旧合格证作废信息的上传。 5)负责旧、作废、损坏、污染、打印错误等无用合格证的接受、管理、销毁等。 6)负责对合格证系统操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只有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合格证打印、发放等工作。 7)负责产品合格信息、合格证打印信息。 8)负责打印后的合格证的接收、发放、回收、补发、换发、登记。 2.3、采购部 负责组织空白合格证的印刷与采购。 2.3、行政办档案室 负责对空白合格证的保管及入档登记管理,每月按生产数量向质量管理部进行发放。“一对一”对需换证补正的合格证管理,合格证钢印的保管使用。 2.5、市场营销部 1)负责市场合格证的变更、补发、换发的审批等管理,负责对已经变更、补发、换发后旧合格证的回收。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1982年9月29日 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随时告诉我们。 附: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一、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报告》中的有关要求,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已颁布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使用单位。 三、 根据需要,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共同委托有关科研等单位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和标准局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组织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报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备案。 劳动人事部会同国家标准局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数量和分布状况,负责协调和规划监督检验中心站和监督检验站的业务分工和各自承担的检验范围。 四、 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的职责是: 1. 向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颁发《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规定颁发新产品鉴定合格证书的产品,可不再颁发《产品合格证》; 2. 对领取《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产品低于国家标准时,视其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或通报,必要时可吊销其《产品合格证书》; 3. 制订并公布检验实施细则和检验费收费办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4. 及时提出产品质量检验结果; 5. 监督检验中心站,负责对监督检验站的技术指导和制定统一的检验操作方法。五、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产地准出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是指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所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视同于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的开具、使用、查验以及相关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生鲜乳依据《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农业(含畜牧兽医、渔业,下同)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合格证的推动、指导和服务工作。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辖区内开具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四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交易后,持有者对其持有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五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 方式之一作为开具合格证的依据,确保其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 (一)自检合格; (二)委托检测合格; (三)内部质量控制合格; (四)自我承诺合格。 第六条合格证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参考样式附后。 (一)产品名称和重量; (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确保合格的方式(指第五条中所列的方式); (四)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盖章或签名; (五)开具日期。 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可根据产品、包装的实际情况调整合格证大小尺寸。

第七条预包装食用农产品应当将合格证放置包装内或加贴在包装上。散装食用农产品应当以运输车辆为单位,实行一车一证或一品一证。 第八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合格证开具的档案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应当附合格证。以下几种证明材料可视同合格证,不必重复开具。 (一)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 (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督促、指导和教育。对于虚假开具合格证的,纳入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记录。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月×日起施行。(时间以部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XXXXC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检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产品质量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公司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责任 公司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由公司品管部门负全责,生产部、技术部门协助配合。并由品管部门负责最终给产品张贴质量合格标识,负责向顾客提供有关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凡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客户退货、产品召回、纠纷等问题时,均由检验人员按规定承担全部责任。 3、质量检验主要环节 质量检验主要环节分为:原材料检验(依据相关购买合同条款进行检验)、产品生产过程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三个方面。 4、检验方法 直观检查与仪器检查相结合、抽检和普检相结合。 5、检验人员权限 检验人员对产品质量拥有一票否决权,凡被检验认定为不合

格的产品(或原材料),不得进行生产和销售。 6、检验记录 每次检验都要有检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进行存档保管,产品原始检验记录至少保存二年以上。 二、原材进厂检验 1、时机 原材料入厂办理入库前,由采购部门通知品管部门对来料进行检验,未经过品管部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来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2、查验内容 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是否齐全,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是否受潮,雨淋。 3、质量抽检 依据公司标准和与供应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标准,对不同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如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品,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退货处理。合格品填写来《来料产品质量检验单》签字后交付采购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三、生产过程检验 1、生产过程检验原则 (1)原材料批次更换时必须取样检验。

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

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产品标识的规定,防止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出厂,保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防止本公司的产品被假冒。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放合格证的产品。 三、职责 1、品管部负责对产品合格证的归口管理,确保合格证正确使用,防止丢失。 2、品管部、质检科负责对合格证的领用,发放和登记工作。 3、生产部门保证合格证的正确使用。 4、营销部负责合格证的设计。 5、库房、质检科、生产部门要确保合格证的传递、使用过程中不被丢失。 四、工作程序 1、合格证的设计、采购。 (1)品管部向营销部提供合格证的内容,有营销部负责设计,品管部审核。 (2)供应部根据营销部的设计样张及生产计划负责定制,采购合格证,在制定采购时,必须以合同形式约束供应商,防止合格证外流。

2、合格证的发放 (1)合格证由质检科管理员负责到库房领取,领料单必须由质检科长签字,合格证的领用数不得超过正常情况下一个月的用量。 (2)合格证加盖标识后由质检科管理员按产品入库数发放给指定合格证发放人员,发放时双方核对标识是否准确,并按规定做记录。 3、合格证加盖标识 (1)合格证加盖品管部章和批号章后生效,批号章由8位数字组成,1-2位为年度代号;3-4位为月份代号;5-6位为日期任务;7位代表班次;8位代表炉号或生产线。 (2)品管部章由质检科管理员或质检科合格证管理人员负责加盖,质检科科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列人员之一加盖批号章,质检科管理员、质检科合格证管理员、质检科成品化验员、库房保管、盖章人员被确定前,,必须报品管部批准、备案。 (3)在加盖标识前,必须根据每个批号的成品入库数确定各批号合格证数,同时要求标识清晰可辨,炉号或生产线号应和合格证上的质检员号保持对应关系。 (4)如需使用标识错误或非本批号的合格证,经质检科科长认定不会影响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的情况下,可作详细登记后投入使用。 4、合格证的使用 (1)成品经检验合格后,由指定的安放人员每件产品安放合格证,安放人员可由外观质检员、成品化验员、封包人员之一担当,人员确定前报品管部批准、备案。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模板).doc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模板)1 1. 目的: 为确保执行成品最终检验与测试活动,提供给客户良好的产品品质,并对产品及制程的改善提供迅速的信息回馈,作为持续改善品质的依据,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2.1适用于包装前成品的检验与测试及品质保证作业。 2.2产品入库前及出货前的包装检查和确认工作。 2.3为顺应客户要求及交期的需要,产品出货检验活动可在包装阶段藉由质量部检验员对成品包 装后的检查来实现,不再做入库动作而直接出货。 3. 权责: 3.1质量部检验员:负责包装前成品的检验及测试和包装后及出货前的检验活动。 3.2生产中心:负责成品入库手续办理及成品不合格之重工、重检、挑选处理等。 3.3生产技术部:协助成品检验品质异常之纠正和改善作业。 3.4仓储部:负责成品库存管理和出货作业。 4. 定义:

产品检验与测试:指产品所有制造工序均已完成,在成品包装前所进行的抽验和测试活动。5. 作业流程: (因版面配置因素,转至第4页。) 6. 作业内容: 6.1成品制作及检验: 6.1.1半成品出库前经检验OK后,由制作车间领用加工成成品,在成品制作过程中需落实 自主检查和巡回检验,当检验过程发现质量异常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纠正与 预防措施程序》处理,具体作业参照《过程检验与测试程序》的规定。 6.1.2成品制作完成后,在成品包装前即由质量部检验员对成品进行抽验,并将检验结果记 录于《出厂检验报告》,具体检验方法依据《成品检验规范》和《抽样计划作业办法》。 6.1.3成品检验合格后则由包装车间进行成品灌装,并实施包装标示。 6.1.4成品检验不合格时,则根据不合格的因素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杀菌或返工、重工处 理等。经由返工或重工处理的产品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员重检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产品质检标准 产品为加强质量的监督管理,减少废品的发生,完善检验工作,持续有效全面贯彻执行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特制定产品过程控制方法: 一、首检 1、检验员必须全面了解技术标准、图纸工艺、操作规程的一切技术规定。 2、操作者加工首件(包括更换加工零件型号、设备工装修换、图纸和艺更改)必须送检,对首件没有交检而造成废品的操作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3、检验员必须根据图纸工艺对送检的首件进行首检,并对首件结果负责,如检验员没有做好首检而造成的批量废品,由检验员主要责任,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废品赔偿。 4、车间主管必须督促操作者做好首检工作,经过首检工作,经过首检合格的零件,操作者必须对产品质量负责,并认真作好自检工作,如果由操作者没有做好自检而产生的废品,必须追究其责任,并负责赔偿。 二、联检 1、上道工序的检验员必须重视下道工序对产品的反映意见,下道工序的检验员有责任把质量信息回馈给上道工序。 2、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上道不合格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与检验员联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形成每道有序控制,层层有把关的良好体系。 三、巡检 1.检验员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对产品作巡回抽样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向操作者提出,并责成其找出原因。待解决问题后才能继续生产。 2.检验员必须对巡回抽检认真负责,对重要零部件及关键工序必须核定抽检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每次抽检数量不少于1件并填写《原始记录表》。 3.在巡检过程中,检验员有责任对工装夹具进行不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强行生产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负全部责任。 四、终检 1.生产工人对完工的产品必须交给检验员检验,未受检的产品不得流转或入库,如发现有不经检验而私自流转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员对完工的产品(包括半成品,成品,外协件,外购件)应根据图纸,工艺和有关技术标准实行全检或抽样检查,如发现有错检或漏检,要追究检验员责任。3.检验员必须自觉配合车间生产,对完工的产品根据趁件的生产需要分轻、重、缓、急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少于5%,重要零件及关键工序发现不合格要全检。如有故意拖延或刁难而影响生产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对于检验不合格但可以返工的产品,检验员有权要求生产工人及时返工,并通知班组织或车间,返工后重新检验,第一次返工合格,按合格记录,第二次以上返工,即使检验合格也按次品处理,需要返工而操作者拒绝返修的,按废品处理。并由车间报请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超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工件,由检验员会同车间报告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或有关技术员)决定处理意见,回用品按次品处理,(次品不计发工资,造成废品的按公司规定赔偿损失)。 5.检验员必须对受检的次品、返修品和废品必须隔离放置,车间或有关部门必须配合作好此项工作,如发现有把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6.检验员必须对检验完毕的工件开具工单,并如实填写合格产品、次品、废品数量。 五、总装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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