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纠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第二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依据:

a)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任务书、设计文件等;

b)招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

c)施工图纸和说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签证和技术核定单。

d)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有关施工记录及工程所用的材料、构件、设备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报告单。

f)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

g)国家颁布的有关竣工验收文件。

第三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责任单位

第四条集团产品管理部:

a)指导地区公司编制验收方案,并审核;

b)对自检验收进行监督并抽查。

c)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

a)编制验收方案,方案经地区公司审批后上报集团产品管理部审核;

b)负责编写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c)负责检查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和记录。

d)负责检查工程质量记录文件和有关质量的证明文件。

e)负责检查竣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f)负责检查竣工资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组卷是否恰当,核查图纸资料的数量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g)组织设计院及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地区公司项目部:

按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

第七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内容:

a)技术及施工资料验收。

b)工程量清单(数量及规格)核对

c)施工质量(包括综合观感、实测实量)验收检查;

d)隐蔽工程破坏性验收检验。

第八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要求:

a)园林绿化工程验收需提交的资料:

第九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时间规定要求:

a)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b)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后,覆盖率达到80%以上进行验收。

c)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15天后进行验收。

d)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

第十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成活率的要求:

a)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

b)强酸性土、强碱性土及干旱地区,各类树木成活率不应低于85%。

c)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第十一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种植土要求:

a)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b)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c)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

d)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e)种植土中不能夹杂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种植穴、槽的要求:

a)挖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尺寸规格应符合下表要求。

(1)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2) 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3)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

(4) 竹类种植穴规格(cm)

(5) 绿篱类种植槽规格(cm)

b)在土层干燥地区应于种植前浸穴。

c)挖穴、槽后,应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第十三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综合观感质量要求:a)绿地整洁,表面平整。

b)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c)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及合同对质量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

d)草坪无杂草、无枯黄,种植覆盖应达到95%。

第十四条园林绿化工程相关验收标准及检查记录表格参见“第七章表格内容”。

第五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工序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工序要求:

a)种植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由施工人员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验收。

b)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槽前进行。

c)种植的穴、槽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d)更换种植土和施肥,应在挖穴、槽后进行。

e)草坪和花卉的整地,应在播种或花苗(含球根)种植前进行。

f)工程过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第六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程序

第十六条园林工程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园林工程包括水景、园路、假山、给排水、造地型、绿化栽植等多项内容,无论那一项工程,从设计到施工都要着眼于完工后的景观效果,营造良好的园林景观。由于园林工程有多项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由多个施工单位建造,因此,若在施工组织、施工配合、成本控制上出现问题则会影响施工进度,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质量。因此,施工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 施工组织 园林工程既然包括了多个单项工程,在施工中往往涉及到各项园林工程项目的协调和配合,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统一领导,各部门、各项目要协调一致,使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这也就是常说的施工组织。根据园林工程的实际特点,园林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在取得工程施工项目后,应按照设计要求做好工程概预算,为工程开工做好施工场地、施工材料、施工机械、施工队伍等方面的准备。根据对施工工期的要求,组织材料、施工设备、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计划好工程进度,保证能连续施工。 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施工组织机构需明确工程分几个工程组完成,以及各工程组的所属关系及负责人。注意不要忽略养护组。人员安排要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按时间顺序安排。

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 现场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施工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园林工程的质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长期以来,园林企业被戏称为“城市农民”,忽视经营管理,更不重视施工现场管理,因而企业管理较为落后,在一些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消耗高、浪费大、质量差、技术不求进步等问题。从施工现场管理来看,主要反映出施工组织计划性不强,操作不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因此,劳动生产率低,生产力得不到较大增长,经济效益不高,工程质量不好,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2.1 施工现场工作主要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正式施工、竣工验收和养护管理等个阶段。(1)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工作主要有:落实分包协作单位和施工条件;主要物资苗木的订购;具体落实施工任务。(2)正式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主要有:组织综合施工;落实各项技术组织措施;跟踪检查计划的实施,及时反馈;加强组织平衡,保证供应;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成本进行严格控制;保证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等。(3)竣工验收和养护管理阶段的管理工作有:预检、隐检及签证工作;整理和审定交工验收资料,组织办理工程交工验收;负责编写施工技术与管理的总结资料;做好工程的养护前技术交底,编写保养计划,落实养护任务。 2.2 现场施工项目部近年来,园林工程全面实施工程的投标制度,加强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对施现场管理的重视,推动了施工现场管理项目制的建立。工程中标后,首先组建现场施工管理组织机构———现场施工项目部,由项目部统筹管理。施工项目部作为企业临时性的基层施工管理单位,通常由企业经理任命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养护及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及设施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绿地维护管理,提高维护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区园林绿化及设施移交管理工作,明确园林绿化及设施建设单位和园林绿化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权利及义务,保证新、改、扩建的园林绿化及设施正常投入使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内新、改、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建成后园林绿化及设施需要财政出资负担养护管理的,其设施的交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溧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科是溧水区园林绿化及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溧水区园林绿化及设施建设工程由设施建设单位向园林绿化及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符合有关园林绿化及设施的验收标准以及质量要求; 2、园林绿化及设施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园林绿化设施专业规划和设计要求; 3、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包括建设文本)必须符合南京市绿化管理要求; 4、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有关要求于工程竣工后及施工养护期限满前的二个月送达园林绿化及设施专业管理单位;

5、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应当按建设工程合同规定执行质量保修制度; 6、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应按照设计图纸、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完成工程的建设; 7、园林绿化及设施在建设前期、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的关键工序,必须征求园林绿化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的意见; 8、不能满足后期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的需要,将不予接收。 第二章园林绿化及设施移交 第五条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在开工建设前应先向绿化设施管养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园林绿化及设施行政管养主管部门将根据设施情况,监管新建设施建设的关键工序。环节包括:1、参与对项目的设计方案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等进行的认定。2、参与施工期间的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提出意见。 园林绿化及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移交。 验收合格后达到施工养护期限(一般为一年)的工程才具备移交条件,在工程养护期限满的前二个月应申请设施移交。 第六条园林绿化的新、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备齐竣工资料,报送园林绿化及设施管理部门。 竣工资料应包含如下内容: 1、竣工图; 2、施工合同;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方法

园林绿化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摘要:实施项目法施工,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成立项目经理部,全面履行合同,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协调和控制。项目经理部本着科学管理,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选配具有改革开拓的精神,施工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勤奋实干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 关键词:园林绿化现场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现场施工组织机构及部署 一、施工组织机构: 1、实施项目法施工,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成立项目经理部,全面履行合同,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协调和控制。项目经理部本着科学管理,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选配具有改革开拓的精神,施工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勤奋实干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 2、劳务作业层由公司选配的高素质、技术过硬的专业队伍组成。 二、施工部署:

1、工期安排 为使该工程尽早完工,根据本工程特点和施工能力,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总体施工方案先水电后绿化,水电完成后开始苗木种植工程,然后施工各项的精细部分 2、施工安排 根据设计要求和本工程的特点,总体施工安排为水电完成后,各分项工程同时进行施工,土建绿化同时进行。 3、施工部署 种植期间施工车运输苗木,栽植苗木。 施工准备基础设施绿化施工收尾工验收 第二章工程技术施工管理方案 一、工期间的环境保护: 1、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污水、废料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防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把施工对环境、空气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法定允许的范围内。 2、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的污染,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予以防治和消除,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这种污染而产生的一切索赔和罚款。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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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 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 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 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园林绿化现场施工管理办法(初稿)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规定(初稿)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编制日期:

目录 总则 第一章管理机构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制度 一、监理例会制度 二、现场会和专题会制度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四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 一、土建部分 二、绿化部分 三、喷管部分 四、照明部分 五、园林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主要技术措施 六、特殊工作岗位持证上岗 七、质量控制措施 第六章施工原材料、机械、设备质量控制第七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八章工程成本管理 第九章工程奖励、罚款措施

第十章其他管理保证措施 一、工期保证措施 二、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三、收麦期间保证措施 四、冬季施工保证措施 五、成品、半成品保证措施 六、防噪声及减少扰民措施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初稿) 为明确参建各方责权关系,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控,保证项目高效、安全、有序的正常运行,按时、保质、保安全、保成本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特制订本规定。 总则 1、本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2.施工中应遵守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和要求。 3..生产工人应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本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尽职尽守,确保合同目标的有效完成。 5.本细则中的“罚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及本实施细则的罚款,对完成合同目标有潜在影响的行为或事实,实施的违约金的扣除。各类“罚款”应以书面文件为准,被处罚单位签收后生效。若被处罚单位拒签,执行单位应标注拒签说明,处罚额度可增加1-2倍。 第一章管理机构 1.监理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等实施监理。 2.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安排符合资质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质检,安全,资料等管理人员,并在开工前报送业主及监理部审核。 3.施工单位对所用劳务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所有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及相应技术级别,进入及离开工地日期,针对相应工程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工种,数量,时间。 4.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服从建设方工程部,监理部的通知,指令等现场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则视为不配合工作或违约。 5.对建设方要求的进度提前完成,工程质量优良,施工安全文明的优秀施工单位,依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并可优先考虑承建公司后续工程;对进度缓慢,质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1.目的 为满足公司投资控制目标要求,确保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总体质量和关键节点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在示范区、非示范区、交房区等园林景观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 集团工程管理部: 4.1.1负责对园林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合同、招标文书范本的拟修订工作,并监督实施; 4.1.2随机参与园林工程方案讨论、施工图技术交底、园林景观工程样板点评; 4.1.3参与地产公司组织的开盘、交房验收点评; 4.1.4定期或不定期对园林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4.1.5随机参与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对竣工物业移交进行监督备案。 4.2地产公司工程部: 4.2.1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园林施工图读图交底,并形成读图记录; 4.2.2整理园林景观工程招标所需的图纸及详细技术资料提交给成本控制部招标, 4.2.3参与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考察、确定施工单位; 4.2.4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园林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4.2.5组织审核提交各种材料计划; 4.2.6监督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方的履约情况; 4.2.7组织园林工程工序样板带路、点评验收; 4.2.8组织园林工程开盘、交房效果点评;

4.2.9组织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及物业移交,在组织综合竣工验收时必须 以网上,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4.3 项目监理机构: 4.3.1负责园林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划分,审核园林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等; 4.3.2负责对园林工程进场材料验收和取样、送检等监督管理; 4.3.3负责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4.3.4参与园林工程各工序样板点评、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审签; 4.3.5参与施工图图纸会审及交底; 4.3.6严格按照确认的样板工程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和验收; 4.3.7负责分部项工程及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4.4 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 4.4.1参与工程部组织的园林施工图读图交底,并形成读图记录; 4.4.2组织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计算招标标底并核对限额设计、如超过目标成本,应及时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协调园林景观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调整或重新在成本部提 供的材料样板中选择替代产品; 4.4.3材设组负责收集并提供园林工程材料,设备,、雕塑、小品、植物样品,提供替代产品的样板、货源及价格信息,并建立和维护样品库。 4.4.4完成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将施工合同和所有完整资料正式下发给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成本部控制部、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合同交底。 4.5 物业管理公司 4.5.1参加集团内部对已竣工园林工程的质量复查和验收; 4.5.2对竣工物业的日常维护管理; 5. 流程说明: 5.1 前期准备和现场管理

物业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方案

物业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方案 一、施工前验收 种植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由施工人员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验收。 二、工程中间验收工序 1.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槽前进行。 2.种植的穴、槽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3.更换种植土和施肥,应在挖穴、槽后进行。 4.草坪和花卉的整地,应在播种或花苗(含球根)种植前进行。 5.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三、竣工验收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于一周前向绿化质检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 1.土壤及水质化验报告。 2.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3.设计变更文件。 4.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5.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报告。 6.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报告。 7.施工总结报告。 四、竣工验收时间 1.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2.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后,覆盖率达到80%以上进行验收。 3.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15天后进行验收。 4.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

五、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 2.强酸性土、强碱性土及干旱地区,各类树木成活率不应低于85%。 3.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4.草坪无杂草、无枯黄,种植覆盖应达到95%。 5.绿地整洁,表面平整。 6.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7.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的有关规定。 六、验收表单 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单。 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

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办法

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管理,完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1】1号)要求,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建设及其附属建筑物的修缮工程(以下简称园林绿化工程)等有关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上海市绿化林业工程管理事务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 相关区(县)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职责)

市和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统筹安排及计划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动态巡查,确保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按各项规定要求及程序执行。 上海市绿化林业工程管理事务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按职责范围与区(县)相关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发包交易管理、合同登记备案、安全质量生产考核、施工许可(开工备案)、安全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工作,加强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五条(项目审核) 建设单位编报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含项目选址等文件),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及性质报市或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在取得立项批准后按项目实际情况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和土地使用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或作业设计),编制的初步设计(或作业设计)报市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承发包管理) (一)项目报建。园林绿化工程批准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以及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附属建筑物修缮工程,建设单位在取得立项批准文件后,办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报建手续。 (二)承发包交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实行勘察、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规范(总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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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满足公司投资控制目标要求,确保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总体质量和关键节点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在示范区、非示范区、交房区等园林景观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集团工程管理部: 负责对园林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合同、招标文书范本的拟修订工作,并监督实施; 随机参与园林工程方案讨论、施工图技术交底、园林景观工程样板点评; 参与地产公司组织的开盘、交房验收点评; 定期或不定期对园林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随机参与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对竣工物业移交进行监督备案。 地产公司工程部: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园林施工图读图交底,并形成读图记录; 整理园林景观工程招标所需的图纸及详细技术资料提交给成本控制部招标, 参与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考察、确定施工单位; 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园林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组织审核提交各种材料计划; 监督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方的履约情况; 组织园林工程工序样板带路、点评验收; 组织园林工程开盘、交房效果点评;

组织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及物业移交,在组织综合竣工验收时必须以网上,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项目监理机构: 负责园林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划分,审核园林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等; 负责对园林工程进场材料验收和取样、送检等监督管理; 负责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参与园林工程各工序样板点评、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审签; 参与施工图图纸会审及交底; 严格按照确认的样板工程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和验收; 负责分部项工程及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 参与工程部组织的园林施工图读图交底,并形成读图记录; 组织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计算招标标底并核对限额设计、如超过目标成本,应及时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协调园林景观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调整或重新在成本部提供的材料样板中选择替代产品; 材设组负责收集并提供园林工程材料,设备,、雕塑、小品、植物样品,提供替代产品的样板、货源及价格信息,并建立和维护样品库。 完成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将施工合同和所有完整资料正式下发给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成本部控制部、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合同交底。 物业管理公司 参加集团内部对已竣工园林工程的质量复查和验收; 对竣工物业的日常维护管理; 5. 流程说明: 前期准备和现场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前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 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 如掇山、塑山置石等) 、园林理水工程( 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 、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它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 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 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 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 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

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 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 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 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 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 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 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 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 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 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作管理办法 大地复苏,春暖花开,万象更新,我们沈阳zz园林绿化公司20**年的工作也即将开始了。为了更加完善和改革过去的管理体制,更好地加强公司的管理工作,总结发扬历年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克服不足,吸取失败的经验教训,实行责任与制度化管理,标准化与规范化施工,质量与安全化生产,奖励与处罚化考核,创新与发明化发展,充分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降低成本,反对浪费,注重安全,讲究质量,加快进度,提高完工后服务质量,建设一个工程立下一处丰碑,现将20**年工作管理办法公布如下,请大家审议,请大家提出合理化建议,使我们的管理办法更加行之有效可行。 (一)领导干部管理。 在今后的领导干部选拨上,要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 聘任领导干部要实行推荐和自荐的办法,人人可以参预竞聘。主要领导把关定位,领导班子决定任用。并实行试用考核制,鼓励人才,培养人才,尊重人才,解决领导干部的后顾之忧。让领导干部全身心精力充沛的进行管理和施工。在各项指标考核、员工意见、领导评语中,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鉴定,肯定成绩找出不足。能够胜任领导工作的,指出缺点毛病,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改正和改进;不能胜任的就地免职,决不顾忌和牵就。破除任命一贯制的管理办法,坚决执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管理机制,有头脑,有超前意识,有能力,有魄力,敢说敢管,敢于承担责任,做事公正、公平、公开,没有私欲,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能够率先士卒,作风严谨,雷厉风行,业务精通,统率有力,锐意进取,经验丰富,能为公司创造效益,管理到位,部下拥护,那我们公司就重用提拨。否则,考核不合格,就地免职,重新就业。要求全体管理干部都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为zz园林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员工管理。 1.员工聘用: 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令,严禁录用童工。聘用本着择优录用、量才而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管理人员实行招聘录用,员工竞聘上岗,优胜劣汰。工地工人要求年富力强,身体强壮,无病,无劣迹历史,录用后必须签定劳务合同,二证(身份证、学历证明)装档,实行绩效考核,试用期满正式录用。 2.员工培训:新员工要进行培训。 1公司状况,让员工了解公司的状况和经营情况。 2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工作程序培训,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施工程序,对今后的工作有所了解和制度约束。 3岗位操作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让员工了解应聘岗位的职能和工作强度、专业知识及工作方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干自身价值。 4在岗人员培训。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高,更好发挥自己的技能和才能。 3.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到让员工满意拥护。 a事业吸引,工作有成就感; b同志关系融洽,相互关心,相互爱护; c工作时间心情舒畅,讲究安全,注重质量; d领导信任和器重员工,让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技能; e工作条件优越,福利待遇高。让职工体验到家的温暖,亲情的体现,轻装上阵,没有后顾之忧; f根据业绩和技能等多方面考核,按岗位和贡献进行表扬、加薪、奖励。使之体现员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前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园林工程施工管理流程

一、园林工程施工管理流程 1.目的 为满足公司投资控制目标要求,确保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总体质量和关键节点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在示范区、非示范区、交房区等园林景观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 集团工程管理部: (1)负责对园林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合同、招标文书范本的拟(修)订工作,并监督实施; (2)随机参与园林工程方案讨论、施工图技术交底、园林景观工程样板点评; (3)参与地产公司组织的开盘、交房验收点评; (4)定期或不定期对园林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5)随机参与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对竣工物业移交进行监督备案。 4.2地产公司工程部: (1)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园林施工图读图交底,并形成读图记录; (2)整理园林景观工程招标所需的图纸及详细技术资料提交给成本控制部招标; (3)参与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考察、确定施工单位;

(4)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园林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5)组织审核提交各种材料计划; (6)监督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方的履约情况; (7)组织园林工程工序样板带路、点评验收; (8)组织园林工程开盘、交房效果点评; (9)组织园林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及物业移交;在组织综合竣工验收时必须以网上(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4.3 项目监理机构: (1)负责园林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划分,审核园林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等; (2)负责对园林工程进场材料验收和取样、送检等监督管理; (3)负责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4)参与园林工程各工序样板点评、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审签; (5)参与施工图图纸会审及交底; (6)严格按照确认的样板工程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质量过程控制管理和验收; (7)负责分部项工程及隐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4.4 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 (1)参与工程部组织的园林施工图读图交底,并形成读图记录; (2)组织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计算招标标底并核对限额设计、如超过目标成本,应及时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协调园林景观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调整或重新在成本部提供的材料样板中选择替代产品; (3)材设组负责收集并提供园林工程材料(设备)、雕塑、小品、植物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方案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冃U 言 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修改说明 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房地产公司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办法

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对分公司在项目园林工程方面的有效管理,规范园林工程的实施程序,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从而提高项目园林工程的整体品质,特制定本“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办法”制定依据 1、国家及地方有关园林工程施工规范; 2、公司下发的《园林绿化种植现场监督导则(试行)》; 3、公司下发的其他工程管理、招标采购、预结算等制度与管理 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园林工程。 第四条术语与定义 1、公司:本“办法”中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分公司:本“办法”中对子公司、分公司统称为分公司。 (1)、子公司:本“办法”中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资本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2)、分公司: 本“办法”中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组织。 3、邀请招标:指招标人根据已有的信息,有针对性地邀请数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人,达成合约的招标方式。

4、议标:指投标人在发包某些不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定招标采购时,直接与有能力的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以达成合约的招标方式。 第五条“办法”内容 内容包括总则、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奖惩办法、附则四个章节,其中第二章包括园林设计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竣工结算四部分。 第二章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园林设计管理 6.1.分公司应分别根据荣盛发展[2005]第83号文件《房地产项目工程管理周期标准》之第二部分“市政配套与园林景观工程”、荣盛发展[2004]第45号文件《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和荣盛发展[2005]第79号文件《工程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相关内容,结合所在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工程园林设计单位的选择时间、选择方式(直接委托或招标选择)、审批方式和实施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应的审批程序(直接委托设计执行上述制度中招标选择设计单位的审批程序)。 6.2.根据公司招标采购制度,对于分公司采用直接委托设计的方式,分公司总工办负责编制设计委托书,分公司专业工程师予以配合。在下发设计委托书之前,分公司可参照荣盛发展[2004]第66号文件《工程投(议)标人资格审核标准》的规定,完成对拟委托设计单位的预审,并经分公司经理审批。为保证设计方案质量,分公司应要求设计单位完成至少两套设计方案,以备评审选用。分公司必须根据荣盛发展[2006]项字第07号文件《项目方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2)》之规定,把设计单位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并经分公司认真评审后的设计方案上报公司项目方案评审小组和项目方案评审委员会审核与审批。并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9-03-10 10:4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纠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第二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依据: a)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任务书、设计文件等; b)招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 c)施工图纸和说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签证和技术核定单。 d)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有关施工记录及工程所用的材料、构件、设备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报告单。 f)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 g)国家颁布的有关竣工验收文件。 第三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责任单位

第四条集团产品管理部: a)指导地区公司编制验收方案,并审核; b)对自检验收进行监督并抽查。 c)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 a)编制验收方案,方案经地区公司审批后上报集团产品管理部审核; b)负责编写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c)负责检查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和记录。 d)负责检查工程质量记录文件和有关质量的证明文件。 e)负责检查竣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f)负责检查竣工资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组卷是否恰当,核查图纸资料的数量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g)组织设计院及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地区公司项目部: 按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章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 第七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内容: a)技术及施工资料验收。 b)工程量清单(数量及规格)核对 c)施工质量(包括综合观感、实测实量)验收检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研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研究 摘要:在我国社会持续发展的新时期,风景园林的建设不仅可以有效改善城市 整体的生态环境,同时也能够净化空气,美化市容,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的发展 水平,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作为城市发展的必经途径之一,人们对于园林 景观的建设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当前我国所开展的园林施工活动会存在着 一定的问题,其实际施工监督的力度会比较差,管理也不到位,施工人员的自身 专业化水准良莠不齐。为此,本文主要针对风景园林施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有效解决对策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风景园林;施工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开始逐渐的加快,城市发展所 引发的各类问题也变得越发的显著起来,特别是环境质量以及空气污染性的问题 更是十分的严重,始终是城市建设时期的关键内容,风景园林工程可以较好的改 善当前城市环境的空气质量,同时还会起到美化环境的效用。但是在实际的施工 时期,其会遭受很多外界因素的干扰,导致其无法较为顺畅化的保障自身施工品质,不管是园林工程的生态、经济还是社会效益都会变差。因此本文对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管理展开研究。 1重要性 我国城市风景园林项目的构建可以较好的净化其区域的空气环境,达到美化 环境的目的,同时还能供给人们休闲娱乐,让人们可以更好的欣赏风景。风景园 林施工作为一项实用性与实践性均相对较强的城乡建设工程,当前,我国社会各 界开始注重风景园林的构建,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数量开始不断的递增,且工程 项目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着,在风景园林建设工作当中所投入的人力、物力、 财力也在不断的递增。通过开展风景园林构建工作,进一步的改善当前我国的生 态环境状态,营造出一个更为舒适惬意的生活空间。想要让风景园林可以更好的 凸显出美化城市的效应,就必须要科学合理的开展风景园林建设管理工作,打造 出更具多元化的生态系统,构建合理的植物景观,借助其景观更好的展现出城市 的精神面貌,进一步缓解城市当中的各类污染性问题,切实的提高居民生活区域 的空气品质,使得居民生活环境水平得到更为显著化的提升。 2风景园林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施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下 现阶段,我国很多园林绿化施工活动在开展时,其施工人员的专业化水准以 及能力都会比较差,很多园林绿化公司在实际运营时期其施工现场也会比较杂乱,毫无秩序性,随意性的堆放施工材料,很多技术层面的要求也无法较好的达到一 定的专业标准要求,还有一些施工人员连专业证书都没有,导致其所种植的植物 存活率低下,生长的状态较差,不能较好的满足相应的景观标准要求。 2.2管理与执行力度薄弱,缺乏技术支持 现阶段,我国风景园林施工项目在具体管理活动中极度缺乏系统与完善的管 理制度,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施工操作的规范性,同时也会直接影响到风景园 林工程的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并无法有效保证风景园林工程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由于部分管理部门的职能出现了严重的错位,没有有效明确责任,这就会导致严重的资源浪费。另外,在风景园林工程具体的施工期间,由于施工 管理人员没有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没有深入分析施工技术的合理应用,就会大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一、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质量,对城市 园林绿化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发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是指从事各类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组织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生产、养护和经营,提供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业务的 所有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联营及股份制企业、私营 企业和其他企业,均应纳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范围,进行资质审查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资质,是指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 等。 四、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 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级企业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审批、发证。二级企业由所 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五、申请资质审查的企业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 务负责人有关证件; (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及技术 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主要 技术工种情况明细表及岗位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中级以上技术工种、级别 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六)由上级主 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单位审查的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数量证明书; (七) 企业业绩证明; (八)其他文件、证 明。 六、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凡从事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古建筑维修和仿古建 筑施工的,均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应的主管 部门申请企业的资质等级,经批准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七、新开办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应持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文件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初审同意后, 颁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试行证书》。《试行证书》使用两年后,城市 园林绿化行政管部门对企业进行正式资 质审查验收,审查合格后,才可获得《证书》。对不符合资质标准,验收不 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企业资质或予以降级审查,企业应到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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