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及存在问题

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及存在问题居安思危,治不忘乱。
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国际形势下,我国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发展的机遇可能平地而生,而灾祸也可能从天而降。
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和非传统的安全威胁因素相互交织,使我们面临诸多的严峻挑战。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家发展所面临的风险和危机出现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加强公共危机管理,对于国家成功避免和驾驭各种风险和危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公共危机管理及其特征人类社会的发展始终与各种各样的危机伴生共存,危机对人类正常生活的干扰和冲击是巨大的。
危机引发的现实危险会中止和平进程,瓦解正常的社会关系,破坏正常的生活秩序。
危机迫使相关系统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反应和抉择,采取有效的控制或调节行动,以维持系统的生存。
危机是一种导致社会偏离正常轨道的危急的非均衡状态。
危机导致社会偏离正常轨道,对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稳定造成重大影响,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建立健全危机管理体系,并通过研究危机、危机预警和救治危机,恢复社会的均衡状态。
对危机管理的界定,认为危机是一种紧急事件或者紧急状态,它的出现和爆发会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作,对生命、财产、环境等造成威胁、损害,超出政府和社会常态的管理能力,要求政府和社会采取特殊的措施加以应对。
正是由于危机性事件的突发性和危害性,“公共危机管理”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和不断深入的思考。
“公共危机管理”已经超越其原来的企业管理领域,被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
广义的公共危机管理,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危机意识或危机观念的指导下,依据公共危机管理计划,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进行预测、监督、控制、协调处理的全过程。
狭义的公共危机管理通常与危机处理的概念一致,指对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的处理过程。
公共危机管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公共危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目前我国政府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政府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殷艺琳)目前,我国政府危机管理存在官员、民众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薄弱,危机管理机制不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缺乏,危机管理人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危机管理对策。
一、目前我国政府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一)官员、民众危机意识淡薄,应对危机能力薄弱作为我国政府危机管理的主体,不论是政府官员还是社会民众都普遍缺乏危机意识,且特别缺乏强烈的防范危机的意识。
由于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危机一旦来临便陷入恐慌之中,给对于危机的处理带来极大困难。
比如如今年3月的“谣盐”事件,民众捕风捉影的恐慌以及官员缓慢的辟谣无疑在提醒世人,官员、民众危机意识淡薄,应对危机能力薄弱。
首先,我国政府危机管理的理念还只是将应对危机事件视为常态管理的一种方式,而不是作为一种特殊而独立的管理方式。
在进行危机决策时,对危机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危害性认识不足,低估了危机事件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一旦突发危机事件,自然应对不力。
其次,我国民众的危机意识和灾难应对能力都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面对危机缺乏冷静的心理反应,往往出现焦虑、恐慌等不良情绪;轻信并参与传播流言和谣言;盲目采取一些非理性行为。
危机发生后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出现社会恐慌,此时人们往往表现出一些不合作和不合理的行为。
例如在火灾、洪水、地震发生时,有些人只考虑自己的安全和便利,而忽视了与他人的合作,结果是出现混乱和无序,达不到预期的逃离目的。
(二)政府危机管理的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我国政府在危机管理体制上采用的是分部门、分灾种的分隔管理方式,当遇到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应对的“综合性”危机时,将产生很高的协调成本,并严重影响反应速度。
比如,“甲流”期间暴露出政府的危机管理缺乏系统的战略和政策规划;缺乏系统化和制度化的教育、训练、组织保障;缺乏整合和协调的机制,政府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欠缺;缺乏制度化的财政资源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等等,都使我们看到我国危机管理机制的不健全。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现状与问题摘要:我国目前正处在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高发期,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都面临着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所带来的严峻考验。
处于非常态下的危机情境中,我国公共危机管理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危机处理的效率和效果。
为此,要增强危机意识;建立处理危机的权威机构和相关体制,提高公共危机管理的科学性;完善信息机制;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修正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防止出现虚假治理。
关键词:危机;公共危机管理;信息机制;政府绩效一.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现状与问题(1) 危机预防与管理机制缺失在“SARS”事件之前,我国根本没有系统地的公共危机应对机制,因此,危机预防与管理机制缺失问题在“ SARS”公共卫生危机期间集中暴露出来,比如政府的危机管理缺乏系统的预防战略和政策规划;缺乏系统化和制度化的教育、训练、组织保障;缺乏整合和协调的机制,政府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欠缺;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持和信息沟通机制,信息传播渠道不畅通;缺乏制度化的财政资源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与国际组织和地区组织的合作有待完善等等。
与此同时,由于政府公共危机预防与管理观念欠缺,应付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心理准备不足,民众缺乏必要的危机应对培训,面对突发事件容易产生心理紧张,甚至是群体性的恐慌,从而使个人和整个社会在认知和行为上的应对能力降低。
(2) 危机发生时反应不及时反应及时是公共危机管理的第一要则。
由于公共危机事件具有威胁性、紧迫性、和不确定性,反应迟缓必然加重危机状态。
美国9 - 11事件中,在遭受恐怖袭击后45分钟,布什总统就发表了电视讲话;2003年美国东北部发生大停电后数分钟之内,美国国防部就迅速作出反应,半小时后纽约市长就召开记者会。
在日本福冈地震发生后不到1分钟,电视屏幕上端已显示出地震震源、各地区震度以及有无海啸等信息;灾害发生30分钟内,政府各部门就在有序应对地震灾害了。
相对而言,我国在处理公共危机的过程中,政府反应是比较迟钝的,例如2003年“SARS ”事件之初,政府不仅没有反应,甚至掩盖事实真相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
浅析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现状及对策

浅析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现状及对策自古以来,人们就活在危机频发的时代,每当公共危机发生时,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已经逐渐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重视,如何预防危机、应对危机、解决危机成为考查我国政府能力的重要标准,加强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势在必行。
一、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近年来,公共危机事件频发,为有效应对这些危机事件,我国对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不断延伸到各个领域,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危机管理机构不断增加我国近几年加大了对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视程度,在各级政府、科研机构以及高等院校建立众多公共危机管理研究机构,这些机构在各自的领域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也取得了相应的成就。
(二)政府应对公共危机能力增强经过期作废2010年西南旱灾、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2011年日本核泄露、温州动车追尾事故等各类公共危机事故的发生,我国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方面的能力显著提高,公共危机管理的队伍不断壮大,公共危机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三)媒体公开事实信息,走向成熟危机发生的同时媒介要起到正确的作用,起初发生的一些公共危机事件媒体没有准确的报道相关信息,导致民众通过各种途径,包括手机、互联网等夸大其辞传播谣言,造成社会恐慌。
如今媒体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准确报道,在公开性与准确性方面有显著提高,维护了公民的知情权,在危机管理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不足(一)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淡薄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意识差。
以前我们有一些危机性事件,但我们更愿意把它们定位为突发性事件。
虽然学术界早就呼吁加强对危机管理进行研究,但是并没有真正得到政府的呼应。
政府官员、公共管理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危机管理意识淡薄,在政府管理过程中对公共危机管理的认识不足。
由于突发事件意识淡薄,突发事件出现时就会措施无力,政府和公众都会存在侥幸心理。
在侥幸的过程中,很多机会丧失,突发事件得以蔓延。
公众的侥幸心理一旦被摧毁,由于缺少相应的思想准备,便会变得极度恐慌,这种恐慌引发的破坏性后果往往比突发事件本身更为严重。
我国地方政府公关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修改)--7-2

我国地方政府危机公关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09人力(1)班姓名学号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自然领域和社会领域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公共危机时有发生。
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是这些矛盾的集中体现。
因此,提高政府危机公关管理能力,有效顺利地解决危机,才能保证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从而创造出保证现代化建设的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在阐述政府危机公关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危机公关管理的现状,进一步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危机公关;问题;对策一、政府危机公关的概述(一)危机公关的含义危机公关是指应对危机的有关机制,危机公关对于国家、企业、个人等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根据著名危机公关顾问李华先生提出的“危机创伤理论”,从公共关系的角度来说,危机是指公众对我们的态度和印象的转变。
而公众的态度和印象之所以会转变,是因为他们感受到自身的利益受到了伤害。
因此,危机创伤理论认为,对公众造成创伤的事件,可以称之为危机事件。
而危机公关,就是对公众创伤的医治与恢复[1]。
(二)政府危机公关的涵义政府公共危机是指在政府管理国家事务中,突然发生的如地震、流行病、经济波动、恐怖活动等对社会公共生活与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
政府危机公关则指政府在危机事件中通过与公众进行双向信息交流、沟通与传播以实现塑造政府良好形象、建立政府与公众良好关系的目标[2]。
政府危机公关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公共关系,它是指政府在危机背景下开展的公共关系活动,是政府面对危机事件时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减少危机影响而进行的传播沟通、协调关系和树立形象的活动。
二、我国地方政府危机公关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一)公共救助意识不强,救助体系还不完善我国地方政府的危机意识相对较差,地方政府虽然重视对于危机事件的处理,但是对于危机事件前的预警不够重视,缺乏相应的危机救助体系,危机出现时往往不知如何应付,容易引起社会恐慌,这种恐慌引起的后果往往比危机本身更为严重,危机管理的关键在于平时,在于预防,而不是在于出现危机之后的及时处理。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转 型 的 重要 阶 段 ,此 间社 会 结 构 以 及社 会 控 制体 系也 发 生 着 变化 与重 构 ,传统 和 非 传 统 的威 胁 因素 相 互 交织 ,显 在 与 潜 在 的 社会 风 险 增 加 ,由社 会 风 险 转化
完 毕 之 后 ,该 指 挥 机 构也 就 撤 销 解 散 。 先 关工 作 人 员 回 归原 单 位 。 由此 可 见 , 我 国 尚未 建 立全 国性 的 公 共危 机 管 理 的 常设 机 构 ,全 国 性 的公 共 危机 应 急 管 理 体 制 也 尚未 形 成 。 另 一 方 面 ,我 国 政 府 虽形 成 了 较 为 完备 的垂直 行政 管 理 体 系 ,但 是 部 门地 区横 向整 合 能 力差 。 因
些成绩 ,但是我们要客观的看待我 国
目前公 共 危 机 管 理 的现 状 ,依 然 存在 着
很 多问题 。 第 一 ,我 国政 府 的公 共 危 机 管理 缺
的 法制 保 障 。 我 国公 共 应 急 法 制还 不 健 全 ,这 主 要体 现 在 两 个 方 面 :一 是 现 行 公 共 应 急 法 制 尚不 健 全 ;二 则 是现 行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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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 公共危 管 理存 在 的 问题 及 对 策分析 机
文, 杨洋
公 共危 机 管 理 并 不 是 新 事 物 。每 个
国 家都 会 遇 到 各 种各 样不 尽 相 同的 危机 事 件 。 中 国正 处 于经 济 社 会 剧 变 与 社会
为公 共危机 治 理亟 待解 决的 问题 。 第 二 ,政 府 的公 共 危 机 管 理预 警机 制 不健 全 。危 机 管 理 的核 心 在 平 时 ,在 于 预 防 ,而 不 在 于 出现 了危 机 之 后 的力 挽 狂 澜 ,我 国 目前 没 有 专 门 的危 及 预 警 机 构 。危机 监 测 不 力 。预 警机 制 不 健全 不 仅 在 于体 制方 面 ,部分 政 府 官 员 的危
中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年3月陇东学院学报Mar2012第23卷第2期Journal of Longdong University Vol.23No.2中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蔡峻林(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福州350015)摘要:近几年来,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群体事件等突发公共危机时有发生,面对不确定性的危机,只有建立常态的管理应对机制,才能保证危机发生时,我们都能对其作出及时有效的应对。
以往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是依靠政府的权威,迅速动员社会力量应对危机,在没有完善机制和法律保障的情况下,开始了危机管理,也获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但是,公共危机管理的体系存在较明显的缺陷。
深入分析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现阶段危机的特点和成因,深化对于危机管理的研究,探索公共危机管理经验,从而提高公共危机管理能力。
关键词: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730(2012)02-0132-03收稿日期:2011-09-23作者简介:蔡峻林(1970—),男,江苏常州人,硕士,主要从事公共危机管理研究。
一、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历史发展我国对于公共危机管理研究起步较晚,在具体实践中并没有将危机管理作为政府日常公共管理的一部分来对待,而是把危机管理作为政府非常态的应急工作,由领导班子来研究采取应对措施。
应对危机的方式是被动的“撞击———反应”危机处置方式,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有关信息首先要根据行政层级逐级上报,然后再临时组建工作组或指挥部商讨应对措施。
建国以来,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发展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单纯抢险仓促应对阶段,二是有限监测和条块管理阶段,三是危机全过程综合管理起步阶段。
从建国到20世纪末大致可以归到第一阶段。
在这期间,我国的危机管理主要体现在危机发生后的紧急处置和危机后的恢复重建,公共危机管理重治轻防。
浅谈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完善

浅谈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完善公共危机是指突发事件或潜在风险导致的公众利益受损、安全威胁和社会秩序动荡的情况。
在当今社会,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加速发展,各种类型的公共危机频繁发生,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挑战。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完善,成为当前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现状分析我国公共危机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公共危机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和完备性,导致应对突发事件时应对不及时、不得力。
其次,危机应对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有待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责任划分不清晰,影响了应急救援的效率。
再者,公众参与度和自救能力有待提高,公众在面对危机时的应对能力和认知水平有限,造成了应对工作的困难。
完善举措要解决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应当加强公共危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应对各类危机事件的制度体系。
同时,强化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确保政府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危机应对效率。
健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公共危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及与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形成信息汇总、分析和快速响应机制。
加强危机应对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建立危机指挥中心,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提升公众参与度和自救能力加强对公众的危机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建立灾害预警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危机信息和指导措施,增强公众的应对能力。
举例分析以近年来我国防汛抗洪工作为例,这是一种典型的公共危机应对工作。
政府各级部门积极响应,加强信息沟通协调,及时组织救援力量投入灾区,有效减少了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媒体和社会各界开展了广泛报道和支持,提高了公众对抗洪工作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这种应对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和总结,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
结语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完善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公众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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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陇东学院学报Mar2012第23卷第2期Journal of Longdong University Vol.23No.2中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蔡峻林(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福州350015)摘要:近几年来,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群体事件等突发公共危机时有发生,面对不确定性的危机,只有建立常态的管理应对机制,才能保证危机发生时,我们都能对其作出及时有效的应对。
以往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是依靠政府的权威,迅速动员社会力量应对危机,在没有完善机制和法律保障的情况下,开始了危机管理,也获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但是,公共危机管理的体系存在较明显的缺陷。
深入分析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现阶段危机的特点和成因,深化对于危机管理的研究,探索公共危机管理经验,从而提高公共危机管理能力。
关键词: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730(2012)02-0132-03收稿日期:2011-09-23作者简介:蔡峻林(1970—),男,江苏常州人,硕士,主要从事公共危机管理研究。
一、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历史发展我国对于公共危机管理研究起步较晚,在具体实践中并没有将危机管理作为政府日常公共管理的一部分来对待,而是把危机管理作为政府非常态的应急工作,由领导班子来研究采取应对措施。
应对危机的方式是被动的“撞击———反应”危机处置方式,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有关信息首先要根据行政层级逐级上报,然后再临时组建工作组或指挥部商讨应对措施。
建国以来,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发展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单纯抢险仓促应对阶段,二是有限监测和条块管理阶段,三是危机全过程综合管理起步阶段。
从建国到20世纪末大致可以归到第一阶段。
在这期间,我国的危机管理主要体现在危机发生后的紧急处置和危机后的恢复重建,公共危机管理重治轻防。
危机管理主要针对的是旱、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和血吸虫病等公共卫生方面的疫情。
中国政府非常重视抗灾救灾,但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测则非常欠缺,一方面是因为受科学技术条件限制对于一些自然灾害预测水平低;另一方面则是主观上缺乏危机管理意识,对危机事件麻痹大意。
但是这时期危机应对的体制动员能力很强,在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直接指挥,人民解放军全力支援。
20世纪90年代末至2004年,为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第二阶段,属于有限监测和部门管理阶段。
这期间我国重大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生产事故数量随工业化进程而增加,社会群体事件的数量迅速上升。
在此阶段,我国的危机管理的条块分割特征较为明显。
在“非典”早期由于卫生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危机意识不强,没能在疫情刚发生时进行有效控制,使得局部的公共卫生事件逐步扩大,最终形成了影响全国的公共危机,这也体现了有限检测和条块管理的特点。
2003年的“非典”是我国公共危机管理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非典”过后我国开始重视公共危机管理,并加快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建设。
2004年至今,为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发展的第三阶段,我国公共危机管理开始朝着危机的全面综合管理方向发展。
国家层面组织编制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省市、各部门也编制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
同时,加快了公共危机管理法制法规建设工作,从宪法修正案、综合性法律、专门性法律、法规、规章到地方法规、规章,我国涉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规范构成正逐渐完善。
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标志着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制框架基本形成。
二、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一)初步建立公共危机管理机构,但缺少常设性机构,部门条块分割、协调不足目前,我国缺少国家层面的常设性的危机管理综合协调部门。
虽然,国务院有危机管理办公室,但该机构只是国务院办公厅底下的一个“值班室”,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的工作。
如果有较大的公共突发性事件发生,超出地方政府或者相关业务部门的应对能力,国务院就临时组建指挥部或者领导小组来协调应对公共突发事件。
同样,地方政府也按照国务院的模式进行公共危机管理。
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都先后组建的应急管理办公室,一般是在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下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具体的值守应急、信息协调工作。
各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下又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生产办公室、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等部门危机管理机构。
这些机构的部门领导大多由相关行政部门首长兼任。
这种体制带来的缺陷不可避免。
一是临时231组建起来的机构人员配合需要时间,直接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
二是“临时性”的指挥机构在法律上没有应有的保障,在现行的机构中没有自己的位置,所以也就没有确定的权限,因此其实际工作的开展往往要靠对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而这样更多的是靠行政首长的重视程度和组织者的个人能力,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协调结构的不确定性。
三是因应对灾害性公共危机事件而成立的临时领导协调指挥机构不可能事先拟定系统的、成熟的危机应对管理计划,更不可能从国家安全角度或某一省的安全稳定角度设计和制定出中长期的危机应对计划。
此外,分部门与分类别的条块管理也是制约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瓶颈。
从组织管理看,虽然各应急部门的垂直应急管理体制较为完备,但各部门横向之间的职责分工关系并不十分明确,职责交叉和管理脱节现象并存,缺乏统一协调。
例如,化学污染事故的应急管理,环保部门、生产运输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地方政府都有各自的应急预案和措施,但如何统一行动、统一调配、相互配合,事先各部门间充分协调不够,甚至互不知晓,条块分割的危机管理体制增加了控制公共危机的难度。
(二)已经初步形成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但与实践要求仍有一定距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
1982年新修订的宪法,对危机状态下的戒严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
全国人大、国务院也制定了相关的部门法律法规。
如,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95年4月实施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2007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出台,我国公共危机应急管理在立法及法律体系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突破,目前,我国涉及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也基本形成了宪法、法律、部门法规、规章等多个层次的立体框架,全国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尽管如此,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法制建设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如,在“非典”期间,政府为了防治“非典”,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让一些厂家生产了许多口罩、呼吸器。
“非典”疫情扑灭后,大量的口罩、温度计、呼吸器积压着,相关企业找到政府,希望能够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非常难,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此外,我国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
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个人的公共危机管理职责和义务不明确个别领域虽然已建立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但是有些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现有的一些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法规在内容上规定得较为抽象,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相应的配套措施,可操作性不强。
尤其是应急处理的程序规定得不够严格,甚至缺乏相关的程序规定,法律责任条款也不够明确、具体,这些都限制了应急处理的有效进行。
而且多数公共危机法律,在给行政机构配置相应的紧急处置权力的同时,却忽视了对该权力的约束和控制,忽视了各行政机构间的横向联系与监督关系,忽视了发挥下级机关和非政府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危机管理中政治动员能力强,但社会动员能力弱在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体制中,政府作为危机管理的主体,具有很强的动员能力。
一日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时,政府可以依靠权威或者行政命令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
在历次重大突发事件中,军队总是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抢险救灾;医院抽调骨干医生参与医疗救助;红十字会则提供帐篷、食物等救灾物资;航空、铁路等交通部门为灾区与外界搭设专线。
政府的这种动员能力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
但是,这种动员属于政府动员,所参与的机构要么是大型国企、要么是有政府背景的社会团体,社会力量参与危机管理还较少。
在我国,目前还缺少有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危机管理中来的机制。
一直以来强势政府作为危机管理的核心,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
公共危机管理往往采用政府内部决策的方式进行,其他力量社会参与决策的程度不高。
政府在对公民组织的管理上不规范,如对各类非营利性组织的登记管理实行双重管理原则,导致这类组织的自由发展受到限制,政治色彩浓厚,有着深厚的政府背景;有的甚至受委托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
总的说,在我国大多数非营利性组织缺乏根本的独立性和自治性,多数作为政府附庸,不构成危机管理主体地位。
想通过这种本身没有相对独立性的组织发挥不同于政府的力量显然是不现实的。
另外,我国公共危机社会参与的法制法规也不健全,公民参与的途径、形式、权利与职责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三、完善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一)设立专门的综合性危机管理机构我国缺少一个专门负责公共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
虽然,“临时指挥部”型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有一定的长处。
但不利之处也很明显,如危机管理机构的临时性、不长久必然对危机管理缺乏通盘和长期的考虑;临时指挥部考虑的重点是怎么把危机应付过去,对于危机的预防、监督灾害重建等问题较少关注;临时机构的人员一般是从各部门临时抽调,缺乏专业人员。
直接可行的办法是做强做大国家应急办,赋予其对公共危机管理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权,使其要担负起全面建设我国公共危机管理制度的职责,最终要发展成为独立于办公部门以外的专业危机管理部门,并努力向全灾种、全过程、全社会的全面危机管理模式发展,把危机管理作为公共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危机管理常规化。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各种危机的心理承受力处置各类危机的有效性,不仅在于是否有完备的处置预案,国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各类危机的心理承受力是否充分也十分重要。
如:日本大地震引发的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件,在我国引起了抢购食盐的事件,表明了我国部分国民应对危机的心理承受力以及防范知识的缺乏,提高国民这方面的素养,长期的教育必不可少。
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培养民众的公民意识,增强危机状态下的社会稳定性。
在危机教育内容中应该着重培养公众的公民意识,推动公民内在道德品质的提升。
公民意识的强化,使公民把个人信念和价值放在国家与社会、个人的现代社会结构关系中去认识和把握,增加公民理性的力量,在国家面临危机境况时,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维护社会秩序。
从实质意义上讲,公民意识有力地推动着人的内在道德品格的培养和形成。
其次,加快公民的危机意识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