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
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

三一文库()〔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根据《天津市20XX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20XX 年,全市通过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为90名,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区县和名额东丽区10名、北辰区10名、武清区20名、宝坻区10名、蓟县20名、静海县10名、宁河县10名。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重点选聘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当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和天津生源外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当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30岁以下,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为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211、985院校,回原籍任职和涉农等农村急需专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毕业12年。
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
三、选聘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选聘区县确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按照公布的选聘计划和选聘条件,经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笔试;由区县委组织部进行面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各区县委组织部提出选聘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五、政策待遇根据《天津市20XX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1、在村期间,第一年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第二年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2年,在村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9•【字号】陕办发[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08〕14号)各市、县委,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5月29日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根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连续五年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现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省定规划、市县选聘、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模式,建立健全选聘机制、管理机制和使用机制,确保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到全省广大农村,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组织和人才保证。
选聘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二)积极探索、循序渐进;(三)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五)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六)选拔、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并重,各项政策措施有机统一。
二、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总体目标:从2008年起,用五年时间累计达到全省60%的行政村都有1名(累计总数约1.6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组通字[2009]21号
![组通字[2009]21号](https://img.taocdn.com/s3/m/14e4fbf77c1cfad6195fa708.png)
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既注重激励保障,又强化竞争择优,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现就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定期选聘制度1、合理确定选聘规模和计划。
中央计划从2008年到2012年选聘10万名大学生“村官”,每年根据各省区市的行政村数量分配选聘名额,中央财政予以补助。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选聘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支付。
各地要合理确定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总体规模和年度计划,稳步有序推进选聘工作。
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离任的,或出现其他离岗等情况的,要把缺额纳入下一年度选聘计划。
2、实行定期、统一选聘。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
选聘工作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
选聘名额、选聘办法、选聘条件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并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
高等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3、严格执行选聘程序和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确定的选聘条件和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主要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是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
高要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实施方案.doc

高要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实施方案肇庆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数量全市共选聘440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
其中:鼎湖区22名,四会市45名,高要市105名,广宁县48名,德庆县60名,封开县60名,怀集县100名。
二、报名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二)年龄30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优先选聘回原籍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报考: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或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检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他一票否决情况的。
三、选聘程序(一)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15日,考生可在工作日到所报考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具体见附表1),每个考生只能报一个县(市、区),其余时间(6月8日至8月15日周一至周六)考生可到肇庆市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报名。
报名须提交《肇庆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登录肇庆组织工作网(份,一寸彩色近期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报名表上须明确报考县(市、区)职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二)资格初审。
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依据选聘人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并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事宜。
(三)笔试。
9月14日,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党组织书记的实施方案

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党组织书记的实施方案一、选聘对象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2)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符合“三育人”要求,能够胜任党组织书记工作的。
2.党员优先。
二、选聘程序1.公开招聘: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
2.面试:经过初审合格后,设立考试组,按照一定的比例抽取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环节采用集体考核的方式,主要考察个人政治素质、工作经验和能力。
3.考核:招聘单位组织对符合条件的考察对象,依照考核标准,进行调查、考察和评定。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干部个人品质、业务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社会声誉和群众反映等。
三、选拔标准1.符合招聘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持党的基本原则,自觉接受组织的领导,勇于担当,热爱群众。
2.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决策协调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可塑性,具备适应基层工作需要的专业技能。
3.具有团结协作、勤奋务实的作风,有积极进取、不畏困难的精神。
四、工作要求1.牢固树立“三农”优先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党组织书记职责,按时履行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切实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全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发展。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与地方对农村发展的政策法规,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工作,通过正确处理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谐氛围。
3.规范村务公开制度,实行村民赞成制,加强村民自治,积极推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4.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村委干部工作能力和廉政意识。
五、待遇1.选聘者享受当地基本公共服务或者生活保障等待遇。
2.选聘者根据情况,经当地政府或组织评比,优先享受公务员招录等方面的政策待遇。
202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通知

202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通知关于202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冀组通字[2022]19号)要求,现就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通知如下:1、选聘对象:①2022、2022、2022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②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活动服务期满及各地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的也可参加选聘(符合报名要求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其中,各地组织选聘的人员,必须是在村现任岗位工作的。
2、基本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②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③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④身体健康。
5、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请各系辅导员老师告知每名毕业生在当日网上报名后,主动向老师报告。
各系就业秘书将本系报名情况每天下午3:00前向就业指导中心报送《202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网上报名日报表》。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二○○九年六月十一日附件1:《河北省2022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简章》附件2:《202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网上报名日报表》附件1:河北省2022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简章根据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冀组通字[2022]1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制定本选聘简章。
一、选聘数量2022年,全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000名(本科2400名、专科600名)。
其中,石家庄市270名(本科216名、专科54名),承德市153名(本科122名、专科31名),张家口市254名(本科203名、专科51名),秦皇岛市138名(本科110名、专科28名),唐山市317名(本科253名、专科64名),廊坊市196名(本科157名、专科39名),保定市378名(本科303名、专科75名),沧州市348名(本科279名、专科69名),衡水市304名(本科243名、专科61名),邢台市315名(本科252名、专科63名),邯郸市327名(本科262名、专科65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组电明

姓名 胡熠 王鑫 陈小玉 方倩 胡兵 黄国璐 计国政 汪铖铖 杨玉珍 王庆林 夏祖花 王寅松 徐光红 刘庆国 徐蔓昆 达马超 李志超 范颀华 张晨飞 王攀 解伟光 张靖敏 李大伟 杨霞 郑丹丹 陈艳 任伟波 张虹 吴玲玲 胡雪梅 丁盛 彭都都 李颖 许娅 许星星 鲍娟
任职地 安庆市 安庆市 安庆市 安庆市 蚌埠市 蚌埠市 蚌埠市 亳州市 巢湖市 巢湖市 巢湖市 巢湖市 巢湖市 滁州市 滁州市 滁州市 阜阳市 阜阳市 阜阳市 阜阳市 合肥市 合肥市 合肥市 合肥市 合肥市 合肥市 淮北市 淮南市 黄山市 黄山市 黄山市 黄山市 黄山市 六安市 六安市 六安市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皖西学院
准考证号 3000108913 3000108911 3000108908 3000108904 3000108912 3000214718 3000216328 3000216327 3000216326 3000217223 3000217225 3000217303 3000218517 3000219028 3000219827 3000221024
考生类型
3000105330 3000105319 3000106022 3000107212 3000107210 3000107208
孙明月 刘蕾 闫联 王雅荷 邱九元 黄甜甜
巢湖市 巢湖市 池州市 滁州市 滁州市 滁州市
组通字[2008] 18号 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组通字[2008] 18号 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6248255f01dc281e43af007.png)
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 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财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部分高等学校党委: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2008年4月11日)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
选聘数量为10万名,每年选聘2万名。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选聘名额,由各地结合实际提出选聘计划,报中央组织部统筹研究后具体下达。
二、选聘对象、条件和程序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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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四川省委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和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精神,现就2013年全省公开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
2013年全省公开选聘4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职位。
选聘大学生主要担任村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符合续聘条件的,可续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至2013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放宽至2013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各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
(三)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自愿到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
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大学生,优先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原则和主要步骤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省统一考试选聘,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查询招聘人数(4月27日—5月6日):县(市、区)和乡镇的具体招聘人数,可于4月27日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有关网上报名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自愿报名(4月28日—5月6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公告,于4月28日至5月6日8:0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16-30KB)。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乡镇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4月28日—5月6日):考生报名后,各市(州)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4月28日—5月7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者,应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50元,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网上缴费于5月7日24:00截止(家庭有困难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
考生缴纳考务费后,一律不予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5月21日—5月25日):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3年5月21日至5月25日9:3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
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及体检
(一)笔试(5月25日):笔试时间为5月25日上午;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50%,哲学、经济、政治、法律、科技知识各占1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为考生报考市(州)政府所在地(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报考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6月6日—6月13日):笔试成绩于6月6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张贴公布。
市(州)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各乡镇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的面试人选,并于6月9日—6月13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6月15日—6月16日):各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
若政
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
每名考生交面试考务费80元。
(四)体检(6月17日—6月18日):由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体检;每名考生交体检费100元;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及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6月19日—6月21日):各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市(州)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最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在上述网站和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定协议(6月20日—6月22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3个月未到岗的,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培训上岗(7月8日—7月10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分配上岗。
六、待遇
(一)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干部补贴,按川委办发电[2011]9号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每月补助2200元、本科生每月补助1800元、专科生每月补助1500元,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
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
(二)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定向考录政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按规定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四)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需补充人员时,一般从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考录;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考录公务员时,注重从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省内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
(五)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
(六)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考录进入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七)对连续3年被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可依法按程序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
七、管理
(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人事档案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户口可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二)省委组织部每年抽调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干部进行示范培训,各市(州)、县(市、区)组织部门每年对其余大学生村干部进行普遍培训。
(三)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对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核,开展评选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活动。
被评为优秀的,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聘。
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附件:《2013年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表》。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