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之中外利得与损失的比较分析
新会计准则下利得与损失相关概念的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利得与损失相关概念的思考[摘要]我国新的会计准则首次引入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
如何理解利得与损失,如何区别与其相近的诸如非常损失、营业外收入与支出,投资收益属于收入还是利得?本文通过国内外相关概念的比较,对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思考。
[关键词]利得;损失;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利得”、“损失”,是我国新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引入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既直接与利润有关,又直接与所有者权益有关。
纵观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对利得和损失概念的阐述发现,对于利得和损失的理解还是相当无序的。
例如,美国FASB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将利得、损失列为与收入、费用同等地位的会计要素;英国ASB则将利得扩展为包含收入的广义利得。
损失扩展为包含费用的广义损失;而国际会计理事会(1ASB)则又将利得包含于“收益”要素中,损失包含于“费用”要素中,即“收益”包括了收入与利得。
“费用”(广义费用)包括了费用(狭义费用)与损失;澳大利亚与IASBro对利得和损失的理解相同。
我国新准则中,利得和损失并不包括收入与费用,收入与费用也不包括利得与损失,但利得与损失又不是独立的会计要素。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利得与损失,进而如何区别利得(损失)与收入(费用),以及其他如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等重要概念,对于深化利得与损失概念的理论认识,解决企业会计实务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利得与损失——概念与特征“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这是我国新准则对于“利得”和“损失”概念所作出的表述。
这一表述揭示出了利得与损失概念所具有的四大特征:①来自于非日常活动;②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减;③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分配利润无关;④形成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
之所以在会计要素中提出“利得”与“损失”之概念。
谈特殊交易或事项中利得和损失的确认与计量

确 认 与
唐淑文
一
刘 学 艺
为 资产减值损失 , 计人 当期损 益 。如果企业 难以对 单项 资产 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计量 , 应按该 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 为基础确定可收 回金 额。 资产组 的可收 回金额应按其公 允价值减 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 与其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 的净现值两者中的较 高者确定 。 资产组 的可收 回金额如 果低于其账 面价值 , 应按 其差额确 认减值损失 , 计入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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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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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c 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下降 , 并确认为减值损 失 确认减值损失前该债券 的账面摊余成本
合 计
10 0 11 5. 0 2 0 0O 8 0 0 660 O 1 0 .0
理上 的异 同点 , 准确地 计算实 际利率 , 正确 地组织企业 单位债券投资核算 。 ( 作者单位 : 安徽财 贸职业学院 )
6 3
人资产成本 , 公允价值与换 出资产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入
二、 特殊交易或事项中利得和损失 的确认与计量
非货币性交易 , 是指交易双方 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 的交换 ( 括股权换股权 , 包 但不包括 企业合并 中所涉及 的非货 币性交易 ) 。这种交换不涉及或 只涉及少量 的货 币性资产 。 我国现 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 币性 资产交换》 对非货币性交易的会 计处理是 : 中, 如果交换 具有商业实质 , 且换人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地计量 , 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 的相关税费作为换 应
中外会计比较论文总结_销售会计半年总结

中外会计比较论文总结_销售会计半年总结销售会计半年总结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企业的销售业务也越来越复杂,需要进行有效的会计管理来监控和分析销售业绩。
本文通过比较中外会计制度的差异,总结出了一些关键点,以便在销售会计管理中提供指导。
中外会计制度的核心差异在于会计准则的运用。
在国际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是最为广泛运用的会计准则,强调公允价值原则和市场导向。
而在中国,会计准则主要由《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组成,重点强调资产原价法和企业连续性原则。
这导致了在销售会计处理中的一些差异,例如在确认收入和费用,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存货计价方面存在不同的做法。
销售会计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如何确认收入。
在国际准则下,收入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确认,如商品交货、服务的完成等。
而在中国的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更为严格,要求有明确的交付标准和价格可确定的条件。
国内企业还需要关注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如增值税的计提和报销等。
存货计价也是销售会计中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在国际准则下,存货可以采用先进先出(FIFO)或加权平均(WA)的方法计价。
而在中国,存货计价主要采用先进先出法,即认为最早购入的存货先出库存。
这会导致在销售会计处理中出现不同的成本分配。
坏账准备的计提也是销售会计中需要关注的一个方面。
在国际准则中,坏账准备主要根据应收账款的风险程度和收回可能性进行计提。
而在中国,坏账准备主要根据账龄进行计提,即根据应收账款的逾期程度和逾期天数计提。
这使得在销售会计处理中存在不同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比例。
中外会计制度在销售会计中存在一些差异,涉及到收入确认、存货计价和坏账准备等方面。
企业在进行销售会计管理时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的会计准则,并注意不同准则下的处理方法和政策影响。
需要保持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报告要求的一致性,以确保销售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中外会计报告之比较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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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 总第75期 59
58 中国总会计师·月刊
THEORY RESEARCH 理论研究
政策是将借款费用资本化,则包括; (5)政府退还的增值税款,中国收到 现金时确认,IAS权责发生制;(6) IAS可以计提重组准备,中国不可以; (7)非公允关联收益:中国规定进资 本公积,IAS直接进入当期损益;(8) 子公司、联营企业增资扩股损益:中国 不确认,IAS一般确认;等等。
(2)美国会计报告特点:除三大基 本报表外,美国相对于其他国家更加重视 股东权益的增减变动情况。这是因为在美 国的经济中,股份公司占有重要位置,广 大的投资者的权益变化对其自身和公司来 说都是极端重要的。
(3)日本会计报告特点:在日本 的会计报告体系中,补充明细表被作为 一个单独的组成部分并且有专门的要 求。根据日本商法规定,公司需要编报 明细表的内容包括资本金及准备金的增 减变动情况,固定资产的取得与处理及 折旧费的明细资料,公司与子公司债权 的明细资料,公司持有子公司股票的份 额,资产担保的有关详细资料,还有特 定准备金的计算,付与董事和监事的报 酬,以及与董事、监事及支配性股东往 来情况的全部资料。
一个企业究竟对社会财富的增长有 无贡献,要看它所创造的人造财富能否 弥补所消耗的自然财富。显然,现在只 计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盈亏的会计报告并 不能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因此,有必要 对它进行改进。
四、进一步改进我国会计报告 的对策
针对我国会计报告体系存在的问 题,借鉴会计报告体系发展的国际趋 势,我国的会计报告体系需要在以下两 方面作进一步改革:
2.为了适应更高的要求,必须适 当地增加一些新的报表
(1)增值表:增值表是全面衡量 企业在价值创造上为全社会所作贡献的 报表,有利于国家考核、评价企业,况 且我国已经具备了运用增值表的理论和 实务条件,应积极推行编制。
浅析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

浅析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摘要】随着2006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利得和损失的提出也成为亮点之一。
本文通过分析新准则在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会计处理以及列报方面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利得损失收入费用在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利得和损失的概念第一次被提出,也成为新会计准则的亮点之一,准则定义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同时把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这种做法虽然体现了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性,但也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利得和损失的内容我国基本准则没有对利得和损失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其具体内容分散于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
1、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项目(1)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包括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款、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生产性生物资产、商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
已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其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计入当期利得。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具体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等且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3)投资收益。
包括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形成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出售损益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各期利息收入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4)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资产的盘盈和盘亏、接受捐赠、政府补助、非常损失、罚款等。
中加损益会计的比较

中加损益会计的比较一、收入的含义(一)加拿大的规定。
1、加拿大会计对利润的定义:净收益是从收入和利得中减去费用和损失的剩余金额。
净收益通常包括除所有者投资及分配提取之外的其他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事项的结果。
2、加拿大会计对收入的定义:收入是一个主体在正常活动过程中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利用其他企业资源而产生的现金、应收款项或其他相应的流入。
3、加拿大会计对利得的定义:在加拿大会计中利得是一个独立的财务报告要素。
它是指除收入和所有者投资之外的,对企业实体产生的边缘性的或仍然性的交易事项及环境因素所引起的权益(净资产)的增加。
(二)我国会计的规定。
1、我国会计对利润的定义: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2、我国会计对收入的定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认为: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3、我国会计对利得的定义:利得是指收入以外的其他收益,通常从偶发的业务中取得,属于那种不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
,我国损益表上没有利得这一要素,但就其涵盖的看,它与营业外收入的确认范围基本一致。
毕业论文(三)比较。
1、加拿大采用资产一负债法定义收入,我国采用收入一费用法定义收入。
加拿大对利润的定义则兼顾二种。
2、加拿大将利得作为财务报告要素之一,我国的损益表无此要素。
二、收入的确认(一)加拿大会计对收入的确认。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必须同时符合下述条件,并且款项收取有合理保证时才能确认收入。
1、对销售产品收入的确认条件:(1)销售产品的卖方已将与产品所有权有关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主要交易行为完成,卖方未保留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或实际控制;(2)对销售产品价款的计量有合理保证。
2、提供劳务、执行长期合同的收入应依据完工百分比法或完成合同法予以确认。
当提供劳务或执行长期合同所获价款的计量有合理保证时确认收入。
中外会计比较论文总结_销售会计半年总结
中外会计比较论文总结_销售会计半年总结中外会计比较中外会计比较是一种将中国会计制度与西方国家会计制度进行比较评估的研究方法。
在处理企业间交流与贸易的过程中,相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中外会计比较更加注重中西方会计差异性的比较研究,对公司在全球市场竞争中所遇到的财务会计问题具有独特的分析价值。
首先,在资产负债表方面,中国会计制度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折旧和摊销计算方式与国外的做法相差较大。
中国是采用年度平均法计算折旧和摊销的,而国外的会计制度是采取相应年限法计算的。
其次,在利润表方面,中国会计制度将营业税及附加计入营业收入,而国外会计准则则是将营业税及附加计入营业费用。
且在国内企业会计实践中,往往存在利润虚增和进行不合理会计处理的情况。
这种现象在西方发达国家相对较少发现。
销售会计半年总结销售会计半年总结主要针对企业销售业务及相关财务报表显著变化和问题,进行会计上的分析和总结,以便更好地掌握销售领域的运作和经营情况。
以下是本企业销售会计半年总结的主要内容:1.销售收入和成本上升:本企业销售收入和成本呈上升趋势,这主要是由于销售额的增加和成本的提高。
为了更好地管理销售业务,本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销售结构和提高费用控制效率。
2. 库存呈下降趋势:半年内,本企业出售了大量的存货,因此库存量呈现下降趋势。
这一现象使得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库存和资金流的情况,以此更好地管理销售和资产。
3. 销售支出占比增加:企业销售支出占比逐渐提高,主要是由于从事销售市场中的竞争激烈、促销力度加大等因素导致的。
为了降低成本,在市场营销和推广方面,应加强合作与共同发展。
且需要结合现实情况,采取合理的财务管理手段,做好资金控制和会计策划等方面的工作。
4. 财务报表准确性:本企业在半年内财务报表上的准确性逐步提高,这主要是由于改进了财务部门的管理和制度,以及各部门之间协作和沟通加强。
然而,还需要在细节管理方面更加精细,以便更好地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金流动。
中外财务报告对比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财务报告是企业向外界展示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一种重要方式。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跨国经营日益普遍,财务报告作为国际交流的重要工具,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将从中外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要求、披露内容和披露方式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我国财务报告改革提供参考。
二、中外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比1. 编制基础(1)我国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我国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
这些准则和制度旨在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
(2)国际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国际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主要包括国际会计准则(IFR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for SMEs)。
国际会计准则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旨在为全球企业提供统一的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适用于中小企业,旨在简化会计准则,降低中小企业的财务报告编制成本。
2. 对比分析(1)编制基础的差异我国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与国际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编制基础、会计政策选择、会计估计等方面存在差异。
例如,我国会计准则在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等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
(2)编制基础的统一趋势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与国际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差异逐渐缩小。
我国政府积极推动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以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
三、中外财务报告编制要求对比1. 编制要求(1)我国财务报告编制要求我国财务报告编制要求主要包括: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遵循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披露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
(2)国际财务报告编制要求国际财务报告编制要求主要包括:遵循国际会计准则;披露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满足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2. 对比分析(1)编制要求的差异我国财务报告编制要求与国际财务报告编制要求在披露信息的充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方面存在差异。
会计学中的国内外财务报表比较分析
会计学中的国内外财务报表比较分析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内企业与国际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
而财务报表是企业与外界沟通的重要工具之一。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和法规不同,导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
因此,对国内外财务报表进行比较分析成为了会计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财务报表的基本概念和内容财务报表是企业向外界提供财务信息的主要途径。
一般而言,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
这些报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国内和国际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在于会计准则的不同。
国内企业一般采用中国会计准则(CAS)编制财务报表,而国际企业则通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这两种会计准则在资产计量、收入确认、成本分摊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导致了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上的不同。
二、财务报表的比较分析方法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评估财务报表,需要采用一系列的比较分析方法。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比较分析方法:1. 横向比较分析:横向比较分析是指通过对同一企业在不同时间点的财务报表进行比较,分析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化。
通过横向比较,可以了解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变化情况。
2. 纵向比较分析:纵向比较分析是指通过对同一时间点的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比较,分析不同企业之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差异。
通过纵向比较,可以了解企业在同一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力。
3. 比率分析:比率分析是指通过计算和比较财务报表中的各种比率指标,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比率分析可以从多个角度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等进行评估,帮助投资者和管理者做出决策。
三、国内外财务报表比较分析的挑战和应对策略由于国内外财务报表的差异性,进行比较分析时常常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不同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报表存在差异,需要进行调整和归一化处理。
其次,国内外企业的财务报表披露方式和信息披露要求也存在差异,需要理解和掌握不同的披露规则。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包括哪些【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包括哪些【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企业会计准则引入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并将一部分利得和损失作为利润的子要素,由此,利润的构成发生了变化,利润不仅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还包括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计算公式为:利润=收入-费用+利得-损失。
这样,利得和损失作为财务报表子要素的增加,对收入、费用进行了补充。
其主要内容如下:一、接受资产捐赠捐赠利得是指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借记相关资产科日,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捐赠支出主要指公益性捐赠支,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核算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处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变价收入等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如果是清理净损失则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无形资产在处置时应将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价款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三、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即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企业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人当期营业外收入。
四、债务重组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汁人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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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之中外利得与损失的比较分析来源:中华会计网校2006年2月15日,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中,首次将利得与损失正式引入我国基本会计准则。
“利得”与“损失”概念在各国会计准则体系中都有出现,但其代表的内容却各不相同。
笔者通过对美国、英国及国际会计准则中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我国新基本准则中关于利得与损失的部分内容,以供读者商讨。
会计要素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的重要内容,其中损益要素各国相差较大。
利得和损失是各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损益要素存在差异的重要因素。
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和报告能更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当期交易或事项在财务上的影响,有助于管理当局做出对企业财务业绩有益的决策,也符合决策有用观对企业提出的披露全面会计信息的要求。
我国在2006年的新准则中,首次正式引入利得和损失概念,创造性的将之作为利润的子要素。
从国际视角看,这既是国际趋同的一个表现,但同时又具有典型的中国本土特征,因此我们有必要基于此次变动,比较各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对利得与损失的不同定义和范围,以便对这次变动的意义和不足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关的评价,这对直接衡量和比较不同国家的经营业绩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中外利得与损失的定义不同国家对利得和损失定义的主要区别在于对其范围的确定,也就是利得和损失的狭义概念与广义概念之分,及其所规定的收入与费用的范围。
狭义的利得是指企业除来自营业收入和对外投资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而广义的利得包含了营业收入。
狭义的损失是指企业除费用、分配股利或支付利息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而广义的损失包含了费用。
但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它们都包括了企业边缘性或偶发性交易事项,以及其他一切没有经过经营过程所导致的权益增加或减少。
狭义的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不包括利得,而广义的收入包括利得。
狭义的费用是指在企业正常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包括损失,而广义的费用包括损失。
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定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其概念框架中指出,利得是指满足收益的定义并且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在企业正常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项目。
损失是指满足费用的定义并且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在企业正常活动中产生的其他项目。
国际会计准则可以分别将利得和损失作为收益要素和费用要素下的子要素,而没有将其单独作为财务报表的要素。
收益作为财务要素之一,是指在企业正常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收益,是会计期间内正常与非正常活动中经济利益的增加,包括收入和利得,因此可将其理解为广义的收入;同样,费用包括了损失以及在企业正常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2.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定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将利得和损失作为基本的财务报表要素,并将利得(Gains)定义为“某一个体除来自于营业收入或业主投资以外,来自于边缘性或偶发性交易,以及一切影响企业的其他交易和其他事项与情况的业主权益(或净资产)的增加”。
而损失(Losses)则为“某一个体除出于费用或派给业主款以外,来自于边缘性或偶发性交易,以及一切影响企业的其他交易和其他事项与情况的业主权益(或净资产)的减少”。
收入和费用都是狭义的概念,收入不包含利得,费用也不包含损失。
3.英国《财务报告原则公告》的定义英国《财务报告原则公告》中,将财务报表要素分为七项,分别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业主投入、业主分配、利得和损失。
其中,利得(Gains)被定义为除了所有者投资增加以外所有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通过对比可知,这里的“利得”概念是广义的,相当于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收益”要素概念。
它包括了美国的“收入”和“利得”,相当于美国有关“全面收益”的概念。
与利得概念相似,其损失(Losses)的概念也是广义的,即向业主分派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包括了费用和损失。
也就是说,报告主体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除了向所有者分派外,就是由损失产生的。
4.我国新准则中的定义2006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新的基本准则以取代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该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执行。
新准则首次正式引入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
在新会计准则中,对利得和损失给出了定义。
新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这里的利得与损失都是狭义的,不包括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收入和费用,着眼于企业边缘性、偶发性交易事项导致的权益变动,与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中利得与损失的概念相近,与英国不同。
二、中外利得与损失的比较分析1.中外利得与损失的比较(1)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利得与损失的比较中国会计准则中利得与损失与国际会计准则中利得与损失相比,共同点是利得和损失的含义都是狭义上的。
由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使用的是广义的收入和费用概念,所以将利得并入收入,损失并入费用。
这样有利于简化会计要素的设置,因为利得在性质上与收入一样,都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都能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而损失在性质上与费用一样,都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都能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故不必分开设立单独的会计要素。
而中国的收入要素仅是营业收入,收入要素不包括利得,费用要素则不包括损失。
中国也没有单独将利得和损失设为会计要素,但将利得和损失并入利润要素,相当于作为利润的子要素。
(2)中国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利得与损失的比较中国会计准则中利得与损失与美国会计准则中利得与损失相比较相似,收入与费用,利得与损失都采用的是狭义的概念。
不同的是美国会计准则为反映非常项目、偶发性交易和事项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流出),其单设了利得和损失两个基本要素,使收入与利得、费用与损失处于相同的地位。
与美国不同,对于非常项目、偶发性交易和事项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流出),我国未设“利得”与“损失”要素,而是将其归于利润要素的子要素,即非常项目、偶发性交易和事项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流出)属于“利润”要素。
(3)中国会计准则与英国会计准则利得与损失的比较中国会计准则中利得与损失与英国会计准则中利得与损失相比,差别最大。
英国采用广义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包括收入,损失包括费用,列为会计要素;中国采用狭义的概念,并且“利得”和“损失”不单独作为会计要素。
笔者认为,英国会计准则对“利得”和“损失”的定义,不太符合人们对收入和费用通常的理解,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的表达方式。
我们可以通过表1更清楚地理解各国会计准则中“利得”与“损失”的区别:2.中外利得与损失的分析我国新会计准则将利得和损失作为利润的子要素,这是最显著也是最重要的特征。
首先,新准则对利润的定义: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由此可以看出利润的构成发生了变化,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从而使利润的计算公式变为:利润=收入-费用+利得-损失。
从表1我们可以看到,与国际会计准则、美国及英国会计准则相比,我国新会计准则增加了利润要素。
有学者认为利润是收益与费用配比的结果,收益、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实际上就是对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利润无需专门的确认和计量的准则与方法,因此我国的利润要素应该去掉或可有可无。
然而,从我国长期会计实践的历史传统来看,利润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成果,是投资者、企业管理当局甚至债权人都非常关注的信息,我国已形成了关于利润的一系列概念体系和指标体系,一旦取消可能会造成混乱,并且设置和取消“利润”要素也不会改变会计处理的本质,更为严重的是将不利于企业的管理。
因此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新会计准则中保留了利润要素。
三、对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利得”与“损失”的评价1.新准则中引入“利得”与“损失”概念的重要意义和原会计准则相比,我国新会计准则对于“收入”、“费用”、“利润”三要素的内涵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引入了利得的概念,对收入进行了补充;其次,利得与损失作为财务报表子要素的增加,将非经常性损益由表外披露改为表内确认,使得权益的变动情况得到了更全面的反映。
再者,通过各国准则对比可以看出,利得与损失要素是国际公认的概念,只是内涵各有不同,将其引入我国准则体系,体现出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协调的决心。
2.新准则中对“利得”与“损失”处理的不足之处第一,由于在利润中引入子要素利得和损失,使得利润作为一个单独的要素,无法由收入与费用两个要素配比得出。
这不利于我们正确把握企业的利润内涵,也有碍我们合理分析利润的来源及其原因。
第二,利得与损失的子要素地位值得商榷。
通过与各国会计准则的比较,我们发现,利得与损失要素要么作为基本财务报表要素与收入和费用要素并列设置,要么作为广义的损益要素下的子要素。
从利得与损失的本质上看,它们代表了经济利益的增加与减少,与收入和费用的性质没有差别。
而我国当前的做法是将利得与损失要素置于子要素地位,与收入和费用要素处于不同层次,使得无法说清利得与损失在财务报表中的地位。
第三,未实现的利得及损失的确认问题。
英国和美国准则都将利得与损失定位于已确认(包含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权益变动,认为一些未实现的权益变动只要是很可能导致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并能可靠计量的,就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得到确认,这体现了以资产负债观为基础的全面收益观的精神,是国际会计发展的趋势。
但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并未具体涉及未实现利得与损失的确认问题,倾向于不允许确定未实现的利得及损失,也就排斥了全面收益观。
这种保守的做法可能基于当前我国计量属性的局限性考虑,但它与国际会计发展的趋势却背道而驰。
3.改进措施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两种方法对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进行改进。
一是除保留“利润”要素外,重新考虑定义会计要素,保持收入与费用的内涵不变,将“利得”和“损失”要素独立设置,避免利得和损失作为子要素的尴尬局面,完善建立“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利润”的新会计方程式。
另一种办法就是考虑扩大收入要素的内涵,将利得归入广义的收入中,作为收入要素的子要素,即采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类似的做法,并且规定在利润表中仍旧单独反映这一广义的“收入”要素,这样既不增加基本要素的数量,又体现出收入的“流入量观”,还能反映非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解决了收入减去费用不等于利润的问题,较为合理。
同理,可以将损失作为广义费用要素下的子要素。
同时设定专门或特殊的确认和计量的准则则和方法,以明确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