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肉和肉制品整顿治理工作总结汇报(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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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食安办

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沧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沧州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沧食安办传〔 2012〕 2号要求, 进一步加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县采取一系列整顿监管措施,确保了我县鲜肉和肉制品加工、贩卖、食用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收到通知以来我县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情况作以下总结。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接到通知以来,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相关部门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会议,确立了解决影响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及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城镇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定点屠宰企业的牛羊鸡产品市场覆盖率大幅提高的总体工作目标。会议上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食安办主任为副组长,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顿治理临时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责任制,分级负责,切实保障本次鲜肉和肉制品的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大力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我县食安办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中多次强调加大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的重要性。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就各自环节进行专业性知识培训及印制针对普通群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宣传字画等。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与我息息相关”的参与意识。食安办积极协调县电视台、肃宁周报等媒体单位在合适时间对全县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同时发动乡监管员、村协管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不同形式大力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主动举报肉品生产、加工、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从而保障群众安全食肉,放心食肉。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养殖环节:农业局继续以“瘦肉精”检查及养殖肉畜检验检疫为工作重点。依托基层分站和村级协防员继续完善报检制度, 在全县设立了 27个报检点, 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产地检疫网络。检疫人员严格按照动物产地规程的要求对出栏的动物进行检疫。充分利用发挥村级协防员的宣传报检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全县产地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规模化养殖场的产地检疫率 100%,农村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 70%以上。在工作中深入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专项整治。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销售食品添加

剂的游商游贩和不法摊点。期间,共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场销售饲料、兽药户 2户 45次、畜禽养殖规模户 13户 68次检查和宣传教育, 检查中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在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同时,通过填写《动物“ 瘦肉精” 自检合格报告书》和《未添加使用“ 瘦肉精” 保证书》及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出栏肉畜无“瘦肉精” 。执法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任务安排开展了全县生猪、肉牛、肉羊养殖环节监督抽检和出栏环节动物检疫同步检测瘦肉精工作,到目前共检测尿样740个,没有发现问题。 (二屠宰环节:我县的 2个屠宰场点正在停业整改中,因此我县商务局把工作重点放在查处私屠滥宰的预防和查处上。同时通过对县城品牌肉的购货渠道及销售去向加强管理,通过联合工商、畜牧、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监管,确保我县群众吃安全肉、放心肉。监管中共出动执法车辆 12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 600多人次。基本杜绝了私屠滥宰、注水肉和病害肉,肉品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好转。

(三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原有肉制品企业 12家,由于其中两家生产许可证到期, 现有肉制品加工企业 10家。整治期间,我县质监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确定了工作重点。在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主要针对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企业购进原料料必须使用合格的原料肉加

工食品,必须是从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并索要检验检疫证明,生产加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滥用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本次整顿治理行动中没有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按照通知及方案要求,质监局对我县肉

制品企业有计划的进行监督抽检,其中监督抽检 4批次, 合格 4批次, 肉制品专项检验 9批次, 合格 9批次,没有出现不合格及违规生产现象,表明我县的肉制品的质量水平处于平稳状态。本次行动质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28辆次,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 10家,开展食品检验 13批次,合格 13批次,查处肉制品加工窝点 2个, 没收违法香肠 35公斤, 罚款 6000元。

(四流通销售环节:工商局对我县辖区内的冷库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并统计冷库冷藏品种,数量、容积、负责人等基本情况,查是否存在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肉等行为,查是否存放皮毛动物酮体肉、猪牛羊鸡鸭等屠宰下脚料肉、动物内脏、动物油脂等可能用于炼制“地沟油”的物品。窝北香肠属我县特色食品,我局集中时间和力量对香肠销售者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首先查看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索要供货商的证照、进货发票、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并加大了抽检批次, 确保我县香肠质量安全合格。同时对香肠黑窝点,

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坚决取缔,决不手软。此次治理行动,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3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90车次,检查鲜肉和肉制品经营户 495户次,抽检火腿、香肠、猪蹄、鸡爪等 71个批次,其中“宝聚鼎”牌驴肉检测结果山梨酸含量超标, 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没 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餐饮环节:本次专项整顿治理行动中,我县食药监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全县餐馆、快餐店、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进行拉网式排查, 2012年 1-6月共出动执法人员 545人次 (1月 80人次 ;2月 85人次 ;3月 82人次 ;4月 88人次 ;5月 110人次 ;6月 100人次 1-6月执法车辆 148车次(1月 30车次 ;2月 21车次 ;3月 25车次 ;4月 20车次 ;5月 32车次 ;6月 20车次 ,并发放宣传、培训材料 629份。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629户次,其中餐馆 357户次 ; 快餐店、小吃店 202户次 ; 学校食堂 70户次。通过对本镇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 未发现非法加工肉制品的餐饮单位。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上半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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