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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现状及发展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现状及发展研究

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现状及发展研究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分析总结了我国在生态补偿建设领域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在全面分析和总结我国生态问题的现状和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井对我国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建议。

标签:生态问题;生态补偿机制I可持续发展1我国实现生态环境补偿的现状我国在生态环境补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国生态环境的总体形势是严峻的。

“十一五”期间,尽管我国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但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浪费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长期累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不断产生,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相当严重。

只有充分认识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一切必要的强有力的综合措施,特别是市场机制的经济措施,即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才能确保环境目标的实现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我国目前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研究薄弱。

生态价值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难以用货币来进行衡量。

而且补偿对象有时很难准确界定。

如何科学准确地界定生态补偿标准和对象,成为制约生态补偿机制在全面实施的一个很重要因素。

二是补偿方式比较单一,没有建立良性投融资机制。

资金渠道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主。

补偿的重点为西部地区,而且以重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及其配套措施为主要形式f投入主要以国家为主,地方投入较少;有限的资金主要以毛毛雨的形式,分散用于各个地区,造成资金的低效使用和浪费。

三是现行的财税政策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例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政策,计税依据是销售量或自用量,而不是开采量,客观上鼓励了企业对资源的滥采滥用,造成了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是征收和使用方式不合理。

目前,基本上是采取“搭车收费”的方式,收费和使用主要以部门或行业为界,而他相关行业和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得不到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相关单位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浅析云南林业生态建设的困境与对策

浅析云南林业生态建设的困境与对策

浅析云南林业生态建设的困境与对策云南是我国林业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之一,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生态建设困境。

本文将从土地利用问题、物种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和法律法规等方面,对云南林业生态建设的困境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云南的土地利用问题对于林业生态建设造成了较大的困扰。

云南地形复杂,地势高低起伏,同时也是一个多山地区,可用于林业生产的土地有限。

由于农业和工业的发展需求,一些林地被转化为耕地或工业用地,造成了生态系统的破坏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重视保护林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限制非法砍伐和乱占林地行为,是云南林业生态建设的关键对策之一。

物种多样性保护也是云南林业生态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难题。

云南拥有丰富的物种资源,但同时也面临着物种濒危和生态系统退化的问题。

一方面,森林资源被乱砍滥伐,导致了许多珍稀物种的栖息地减少甚至消失。

非法盗猎和非法采伐也对物种多样性保护构成了威胁。

加强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对物种保护区的管理,是保护云南物种多样性的关键对策之一。

生态补偿机制也是云南林业生态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生态补偿已经成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一种重要手段。

在云南林业生态建设中,缺乏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

农民的收入来源主要依赖于林业和农业,但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本较高,农民对于生态补偿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建立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农民参与生态建设,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是云南林业生态建设的必要对策之一。

法律法规的缺失也是云南林业生态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云南虽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与林业生态建设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但在实际执行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面,对于非法砍伐、乱占林地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了违法行为的频繁发生。

对于生态补偿和物种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无法有效保护和利用云南丰富的生态资源。

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落实,确保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是云南林业生态建设的关键对策之一。

生态补偿研究现状与进展

生态补偿研究现状与进展

生态补偿研究现状与进展生态补偿作为一种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已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地。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人类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因此,加强生态补偿的研究和实施,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重视,以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一、生态补偿研究现状当前,世界各地的研究者正致力于加强关于生态补偿的研究,推动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纳入到国家环境友好发展战略中。

从数量上来看,近些年,全球关于生态补偿方面的研究文章数量在不断增加,主要体现在:研究者们日益关注生态补偿与环境友好型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及它在国家和地区环保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从研究主题上来看,当前世界各地的研究者们正着重研究生态补偿的科学版图、实施机制以及其在保护当地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例如,一些研究者们正在研究和实施基于财富的生态补偿机制,以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另一些研究者正着手探究生态补偿制度如何适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和政治环境;同时,一些研究也注重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补偿政策,以避免可能存在的长期性环境损害。

二、生态补偿研究进展随着生态补偿概念在世界各地的不断普及,关于生态补偿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首先,在国家环保政策上,众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制定了相关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并将相关的生态补偿政策纳入其中,以保护当地环境。

同时,许多国家也在开展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和研究,探索符合当地环境的有效的生态补偿政策。

其次,在科技领域,生态保护技术的进步也为更好的实施和研究生态补偿提供了技术支持。

例如,智能安全部署技术和智能分析技术可以帮助分析环境污染,精准定位影响环境的可能源;而决策支持系统,可以帮助衡量生态补偿系统的有效性,提高生态补偿政策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三、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生态补偿概念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以及科技发展的加快,未来生态补偿的研究将会取得更大的进展。

首先,从理论方面看,未来生态补偿的研究将更加注重生态补偿与其他可持续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

云南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阵地

云南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阵地

云南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阵地云南省作为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省份之一,一直以来都对生态文明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

云南省不仅是珍稀物种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重要保护区域,也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阵地。

本文将围绕云南省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进行探讨。

一、加强生态保护,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区云南省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和独特的生态环境,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生态功能区。

为了加强生态保护,云南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补偿机制等。

同时,云南省还鼓励发展绿色产业,推动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建设,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二、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乡村振兴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云南省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同时,云南省还注重保护传统乡村的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推动乡村建设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打造美丽乡村,吸引更多人参与乡村振兴事业。

三、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云南省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居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推广绿色技术产品,促使人们在生活中更加注意节能减排,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同时,云南省还加强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弘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价值观念,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

四、加强生态监测与治理,保障生态环境质量为了保障生态环境质量,云南省加强生态监测与治理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测网络和数据收集体系,及时掌握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通过推行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等措施,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抵抗力,确保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跨区域合作,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云南省与周边省份以及国内外合作伙伴加强合作,推动区域间的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跨区域合作,共同解决跨界污染、资源共享等问题,推动区域共同发展。

论云南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中的问题及完善

论云南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中的问题及完善

论云南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中的问题及完善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省份,其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也
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云南的法律法规滞后,没有很好地适应
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缺乏有效的执法机制,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使得法律法规的执行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其次,云南的社会
文化环境落后,缺乏社会公平正义感,缺乏社会责任感,缺乏社
会规范意识,使得社会秩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此外,云南的经
济发展水平落后,社会贫富差距较大,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社
会保障水平低,使得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要完善云南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
定和完善,推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建立有效的执法机制和社会监
督机制,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其次,要加强社会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公平正义感,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社会规范意识,确
保社会秩序的有效维护。

此外,要加强经济发展,改善社会贫富
差距,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社会保障制
度的有效实施。

总之,要完善云南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必须加强法律法规
的制定和完善,加强社会文化建设,加强经济发展,完善社会保
障制度,以保障云南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有效实施。

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分析

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分析

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分析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一种重要的环境政策工具,旨在通过经济手段促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改善。

其核心思想是让生态保护的受益者向保护者提供补偿,以激励保护行为和平衡利益关系。

近年来,生态补偿机制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范围和方式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范围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海洋等生态系统。

在森林领域,通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进行补偿,鼓励他们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在草原方面,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对禁牧和草畜平衡的牧民给予补贴。

湿地保护方面,建立了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对湿地的保护和恢复进行资金支持。

生态补偿的方式主要包括资金补偿、政策补偿、技术补偿和产业补偿等。

资金补偿是最直接的方式,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基金等形式向保护者提供资金支持。

政策补偿则包括税收优惠、信贷支持、项目倾斜等,为保护者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技术补偿是向保护者提供生态保护和恢复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产业补偿则是通过扶持生态友好型产业,帮助保护者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1、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

例如,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推动下,森林面积不断增加,森林质量得到提升,森林的生态功能得到增强。

湿地生态补偿试点使得湿地面积萎缩的趋势得到遏制,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逐渐恢复。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使得草原植被盖度提高,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2、农民和牧民的收入增加生态补偿机制为农民和牧民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在一些生态脆弱地区,农民和牧民通过参与生态保护项目,获得了生态补偿资金,改善了生活条件。

例如,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使得牧民的收入得到了一定保障,减少了因过度放牧导致的贫困问题。

3、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生态补偿机制有助于缩小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

云南玉龙雪山景区开发中生态补偿机制探究

云南玉龙雪山景区开发中生态补偿机制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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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旅游规划
2014年5月下半月刊
管护等。 (五)参与景区经营 主要是通过建立社区服务运营机制,将原社区居民进行身
份转换,进行系列的培训,使当地居民转化身份成为景区服务 人员,如景区的环卫人员、低价承包店铺在景区内进行经营、 民俗表演、餐饮服务等。如丽江玉龙雪山《印象•丽江》雪山 篇演出公司成立后,二十三公里彝族村家家养马参加演出,每 匹马演出一场有20元的收入,一个村有90多匹马,一天收入近 2000多元,加上反哺资金和其他收入,每年户均收入达3万元至 4万元。
主要为按照实施保 是进行生态补偿的
保护成本 确定
护管理所需要的人 力、物力进行成本 核算,并以此确定
一种现实方法,对 于补偿量的核算易 于接受,具备较强
核算方法有待于进 一步完善
标准
的量化依据
支付意愿 确定
主要通过询问旅游 者对保护与改善旅 游资源质量的支付 意愿确定
明确了旅游者在生 态补偿机制的主体 地位,可以增强公 众参与资源保护意 识
一般而言,旅游者 通过自愿角度对生 态补偿愿意支付的 意愿明显低于补偿 所需标准,理想与 现实支付差距较大
五、结论
丽江玉龙雪山旅游景区资源补偿是一项涉面广、投资 大、长期性的复杂系统工程。旅游补偿作为一种“内在调 节”的方式,能够在整体宏观调节所有相关利益主体关系与 行为的基础上,达到促进旅游业持续发展与生态功能恢复治 理兼顾的目的,已经成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领域关注的科学 问题。作为一项具有正外部性的经济活动,由于具有非排他 性、非竞争性、强制性、无偿性和不可分割性的特点,丽江 玉龙雪山旅游景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构建不仅要依靠市场机 制以实现补偿价值最大化的目的,而且还需要政府提供强 有力的政策支持,通过建立和优化景区补偿机制,科学推 进补偿工作,才能实现旅游景区乃至地方旅游产业的持续 发展。

生态补偿发展现状

生态补偿发展现状

生态补偿发展现状生态补偿发展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因人类活动而破坏或损失的生态环境进行补偿和修复的一种机制。

在我国,生态补偿发展已成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发展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着许多挑战和问题。

首先,生态补偿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

虽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如《生态补偿条例》等,但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标准,导致生态补偿发展中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同时,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导致生态补偿发展的执行存在一定的困难。

其次,生态补偿发展的资金来源不确定。

尽管政府在生态补偿发展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目前我国生态补偿发展的资金来源仍然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缺乏其他多元化的资金支持途径。

这导致生态补偿发展的资金供给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和不可持续性。

此外,生态补偿发展的监管和评估机制亟待完善。

目前,对于生态补偿发展项目的监管和评估工作还相对薄弱,缺乏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手段,导致生态补偿发展中存在着一些违规和偷懒行为。

同时,相关部门对于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效果缺乏全面的评估,无法准确判断其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效果。

最后,生态补偿发展中公众参与度较低。

虽然生态补偿发展应该是一项公众参与的工作,但目前公众对于生态补偿项目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不充分保障,很少有机会参与决策和监督。

这导致生态补偿发展缺乏公众的监督和参与,难以实现真正的民主、科学和公正。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的生态补偿发展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推动生态补偿发展的良性循环,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多元化资金来源,健全监管和评估机制,加强公众参与,从而实现生态补偿发展的可持续性和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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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6-06-01基金项目:云南大学服务云南行动计划“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云南模式研究”项目中期科研成果(项目编号:WX151605)。

作者简介:王彤(1989-),男,安徽省潜山县人,云南大学西南环境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环境史、疾病史。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生态补偿机制现状分析王彤(云南大学西南环境史研究所,云南昆明650091)[摘要]云南省的生态环境近几十年来破坏严重,各种生态问题凸显,保护好当前的环境尤为紧迫。

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起到重要的作用;主要从现阶段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和理论出发,主要分析云南省现阶段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如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期为建议和对策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云南省;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现状[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4-9340.2016.04.001[文章编号]1674-9340(2016)04-001-0820世纪70、80年代以来,我国在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随着环境危害的日渐显现,引起了党和政府及的重视。

如何做到既能发展经济又能保护环境,建设一个良好的生态文明社会,是我们现阶段亟需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十年来,生态补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逐渐为政府和社会所关注,并开始付诸于实践。

①目前学术界对于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很多,也涌现出了一系列的成果,但多侧重于对生态补偿机制理论与实践层面②和①如2005年9月,浙江省政府就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这是省级层面比较系统开展生态补偿实践的突出事例。

2007年国家颁布了《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0年国家启动了《生态补偿条例》的立法进程,最终将出台《生态补偿法》。

2011年,更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了《生态补偿条例》,现已形成草案初稿,还同步拟定了《关于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

2013年2月25日,我国首个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统计机制在内蒙古库布其沙漠实施。

此举有助于检验衡量生态良好核算体系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填补了国内外对自然生态资产核算指标的空白。

此后,江西、安徽、福建等省也都分别制定了合乎本省实际的生态补偿机制的草案。

②如李文华、刘某承:《关于中国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几思考》(《资源科学》,2010年第5期)对我国生态补偿的概念,补偿标准与途径、总体框架及重点领域、建议等方面进行了理论性的概括与总结;孔凡斌:《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理论、实践与研究展望》(《农业经济问题》,2007年第10期)对我们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进行了简要的回顾并提出了展望;孔凡斌:《生态补偿机制国研究进展及中国政策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介绍了国际生态补偿机制理论研究的国际进展、国际实践及中国生态补偿政策选择等;欧阳志云等:《建设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路与措施》(《生态学报》,2013年第3期)介绍了我们生态补偿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和措施;刘丽:《我国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青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对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内容、基本框架、总体设计、政策建议等方面都有着详细的论述等等。

“环境史研究”栏目编者按:生态补偿作为一种让生态影响或破坏的责任者承担经济损失的措施,是目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和生态环境质量降低的受害者进行补偿的较符合实际的生态经济机制,在当代生态文明建设及研究中备受关注。

云南作为一个生态环境极端脆弱且发展滞后的边疆民族聚居区,出现了很多以生态破坏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教训,让很多流域区、山区半山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不可逆的破坏。

对这些亟待进行生态保护的区域进行必要的生态补偿,一方面可以有效地为保护者在改善和恢复生态服务功能中所付出的额外成本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也使区域内丧失掉的发展机会成本得到相应的保障,为绿色发展提供动力和基础。

但在具体实施中,因补偿标准、范围、措施及对象等的不同,致使补偿的社会成效受到影响。

这既与生态补偿的制度、政策尚未确立及完善有极大关系,也与云南本土学者对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较少,无法为政府和施政者提供理论指导及资鉴有密切关系。

加强云南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无疑是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中最为必要的部分。

(栏目主持人:周琼)第35卷保山学院学报2016第4期①万本太、邹首民(《走向实践的生态补偿—案例分析与实践探索》,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认为,由于划分角度不同,生态补偿方式多种多样,国际一般分为四个类型:一是直接公共补偿;二是限额交易计划补偿;三是私人直接补偿;四是生态产品认证计划补偿,万军等(《中国生态补偿政策评估与框架初探》,环境科学研究,2005年第2期)认为我国生态补偿方式大体可划分为政府补偿和市场补偿两大类。

支玲等(《西部退耕还林经济补偿机制研究》,林业科学,2004年第2期)认为生态补偿可分为国家补偿、地区补偿、部门补偿、产业补偿等几个方面。

杜万平(《完善西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中国人口·资源环境,2001年第3期)吴学灿(《生态补偿与生态购买》,环境科学与技术,2006年第1期)认为补偿方式应以货币补偿为主,但还可以使用实物、技术、人力等多元化方式,从而达到补偿方式的最优化。

毛锋,曾香(《生态补偿的机理与准则》,生态学报,2006年第11期)则从生态系统阶段演化的角度提出了人类生态补偿的三准则,即零补偿、保育补偿和重构补偿分别对应着系统的可恢复态、新平衡态和崩溃状。

洪尚群等(《补偿途径和方式多样化是生态补偿基础保障》,环境科学与技术,2001年第S2期)认为生态补偿方式纷繁多样,变化多端,但可归纳为四大类型:一是政策补偿;二是实物补偿;三是资金补偿;四是智力补偿;江秀娟(《生态补偿类型和方式研究》,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从运行机制和被补偿这两个视角进行分析,认为补偿方式可分为行政补偿;市场补偿;货币补偿;实物补偿;政策补偿;智力补偿等几个方面。

②李晓光等(《生态补偿标准确定的主要方法及其应用》,生态学报,2009年第8期)认为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有很多,目前应用最多的方法是市场法和支付意愿法,最少的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法。

洪尚群等(《生态补偿制度的探索》,环境科学与技术,2001年第5期)指出生态补偿标准的三个难点在于效益量计算、补偿期限确定和社会心理把握。

金蓉(《黑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及效益评估研究》,人民黄河,2005年第7期)则认为,补偿标准取决于损失量效益量、补偿期限以及道德习惯等因素。

谭秋成(《于生态补偿标准和机制》,中国人口·资源环境,2009年第6期)认为生态补偿的标准主要取决于损失者的损失和谈判能力,不同的生态问题的补偿标准应有不同,不能一刀切。

冯艳芬等(《生态补标准研究》,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9年第4期)对补偿标准进行了分类,认为可以从生态建设成本、生态效益、成本与效益结合、支付意愿、定性与定量等多角度进行综合计算生态补偿标准。

③如关于森林补偿机制的:李文华等(《森林生态补偿机制若干重点题研究》,中国人口·资源环境,200年第2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生态经济,2007年第11期)认为森林是生态系统的主体,要加强对森林效益的补偿。

孔凡斌(《试论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政策论、对象和实现途径》,西北林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对森林补偿的基础、资金的社会化途径都做了具体的分析;李丽娟(《建我国森林旅游生态补偿机制初探》,西北林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介绍了森林生态补偿的重要性及如何构建森林生态补偿的保证机制等,此外,还有一些硕、博士学位论文都对森林补偿机制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关于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有:孙开、杨晓萌(《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的财政思考与对策》,财政研究,2009年第9期)主要分析了水流域内生态补偿的财政对策;徐光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生产用水和经营用水为例》,山东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对水流域内的生态补偿标准、方式和建议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还有其他的硕、博士学位论文对此也都做了详细的介绍。

此外,还有对矿产资源的开发、主体功能区分布、生态旅游等方面生态补偿的研究,成果丰富,这里就不一一列举。

生态补偿方式①与标准②及某一具体生态工程补偿机制③的探讨。

而对云南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研究还相对薄弱。

尤其是对云南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很少有较为系统的分析和总结。

基于此,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分析出云南生态补偿,找出其存在的问题,以期在建议和对策方面为人们提供一些基础的事实支撑。

一、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及基础(一)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生态补偿最先是由国外学者提出的由经济学、生态学和环境学的相互交叉而成的概念。

开始人们普遍对生态补偿的认识也不明确,直到20世纪90年代,国外学者对生态补偿的认识才日趋明晰,我国的生态补偿最先是在对矿区生态修复的实践中提出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生态的变化,生态补偿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加深和拓展,不同学者对生态补偿的认识都有差别,但有一点共通之处,即从最初的一种纯粹的自然现象,成为了一种促进环境保护的社会经济方法和手段。

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内涵、外延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也非常多,不同学者从各自的学科视角出发,有着各自的理解和表述方式,虽然人们的角度、侧重点等各有不同,但都有几个共同的要素,即是为保护环境而产生的一种经济调节手段,一项收费行为,具有促进环境保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

(二)理论基础1、公共物品论公共物品论是微观经济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提出,主要2--王彤: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生态补偿机制现状分析观点是,每个人对某一种物品的有着相同的消费机会,一个人消费会影响到另一个人消费。

[1]P1203 ̄1207和其他物品相比,公共物品有两大典型特征,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森林、山地、草原等都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任何公民都可以任意的消费和使用,但如果每一个人都缺乏保护的意识,就会导致了无节制的索取,当开发和利用超过了环境资源本身的承载力后,就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公地悲剧”。

[2]P37 ̄41由此可知,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环境、资源及其所提供的生态服务功能等必然会面临过度使用和供给不足等问题。

生态补偿机制就是通过制度创新,确定不同类型公共物品的补偿主体和客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具体实际,制定补偿的标准和方式,通过付费等有偿使用的方式让大众的环境产品得到合理的回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生态责任,让资源环境得到保护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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