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投稿: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思路、原则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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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析

云南省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析

云南省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析摘要:云南省的民办高等教育近年来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本文是在对云南民办高等教育的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云南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其在今后的改革对策和发展思路。

关键词: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问题;对策云南民办高等教育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与发达省份相比有较大差距。

本文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分析云南民办高等教育的现实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云南民办高等教育内部管理体制现状(一)办学体制云南民办高校中主要以公有民办为主,其中多数是企业集团投资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还有私立学校和转制的公有民办学校。

在国内发达地区出现的教育经济一体化办学模式在云南尚未出现。

云南民办高教的办学体制以公有民办为主的状况是有其时代背景的,并与云南实际密切相关。

1、云南与东部地区相比,还是经济欠发达省份。

据《云南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和2000年云南省经济增长速度分别为7.2%和7.1%,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虽然云南省个体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在近几年获得较快增长,但尚不具备承载大规模发展民办高教的实力和条件。

省外发达地区民办高教之所以能出现多种办学体制,是与其民营、个体经济的充分发展分不开的,有的地区民营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已接近或超过国有经济。

因此,云南民办教育的办学体制在现阶段以国有民办为主,可将部分国有高校教育资源直接纳入市场轨道,按办学成本收费,以缓解国办教育的沉重压力,是符合本省实际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满足社会的教育需求。

2、云南高等教育无论规模还是办学水平都处于发展滞后的境地。

高等教育规模小,2001年全省毛入学率在全国排列第27位;在校大学生占每万人口比例为17.6%,低于全国32.5%的平均水平;从业人员中大专以学历人员比例为1.4%,全国平均水平为3.8%,云南的水平都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分类管理下的独立学院制度的逻辑特征、困境及对策

分类管理下的独立学院制度的逻辑特征、困境及对策

全,就此断言民办高校就代表质量差。

从性质上看,《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明确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从作用上看,如果没有民办高校,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很难实现,即将到来的高等教育普及化更是难以想象。

从历史上看,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清朝末年私立高等学校业已发轫”[9],到了民国时期,我国的高等教育形成了“国立、教会和私立大学三足鼎立,形成与欧美主流国家大学格局一致的良性竞争态势”[10]。

从质量上看,2017年发布的《中国民办本科教育质量报告》显示,所调查的48所民办本科高校的21585名在校大学生对学校的办学质量总体满意度高达83 6%;所调查的2166家用人单位对民办本科毕业生的总体满意度达87 5%[11]。

积极参与,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助力。

民办高校在数量上占整个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近三分之一,但高水平的民办高校尚未涌现。

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办学经费不足。

由于高等教育收入最大化和预算软约束的特征,来源单一且不稳定的民间资本难以支撑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需要,经费的不充足限制了民办高校办学实力的提升。

国外高水平私立高校的发展得益于背后强大的财团资助。

韩国的浦项科技大学是成立于1984年的私立高校,它位置偏僻、远离首都,但经过30年多年的发展,便跻身于全球知名高校之列,很大程度得益于浦项制铁公司为其提供的雄厚资金[12]。

同样世界排名优秀的成均馆大学,其背后是三星财团的支持。

我国相当数量的民办高校是企业投资举办的。

“一些企业投资的民办高校已取得了不俗成绩,但受企业规模、企业效益和我国当前捐赠制度的影响,这些企业向民办高校提供的资金有限,部分企业实际上还依赖于民办高校的“反哺”,需要从民办高校抽取部分资金”[13]。

我国应从法律和政策层面鼓励社会投资和捐资办学,民办高校的发展迫切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特别需要资金雄厚的大型企业积极参与。

举办民办高等教育,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对企业而言,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教育贡献度和社会美誉度的有效途径。

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政策研究

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政策研究

龙源期刊网 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政策研究作者:刘勤博来源:《速读·下旬》2019年第09期◆摘; 要:2016年12月,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在新时期指导民办教育发展的一项纲领性文件,即《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三十条”)。

随着《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未来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框架进一步确立了起来。

西部地区的高等教育,从数量和质量上来看,长期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未来的发展中,西部地区的民办高等教育将大有可为。

本文通过分析西区地区各省份的新政文件,把握西部地区民办教育改革的动向,为民办高校在转型改革期间的规划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民办高校;分类管理;西部地区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三十条”)以后,西部各省级政府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

截止2019年8月,除新疆以外,西部地区的其余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以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本文重点选取了西区地区各省份的实施意见中与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相关的内容进行分析,通过解读各省份“实施意见”中的共同点以及差异选择,了解西部各省份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以及在政策落地时所做的突破和创新,对研究如何实现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在西部地区改革落地有一定的价值。

一、西部各省份有关民办教育新政的共性(一)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的党建工作在新政中是重点关注的领域。

国务院三十条中提出“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各级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选好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

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民办高校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在分类管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不仅会影响到教育质量和社会效益,也会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和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

1. 资金管理不规范非营利性民办高校通常以学校自身的发展和社会责任为宗旨,其它利益并非首要考虑。

而营利性民办高校更注重经济效益,可能在资金运用上存在不当行为,盈利化倾向严重。

这样一来,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在资金管理上的差异很大,可能会对学校的经济状况和教育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3. 教育质量参差不齐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在办学理念、师资力量、设施设备和教学管理上存在着差异,导致其教育质量参差不齐。

一些营利性民办高校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可能会在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上进行投机取巧,对教育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资金来源相对较为有限,也可能在教育质量上存在一些困难。

1. 完善法律法规在分类管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时,有必要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明确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定位和办学目标。

也要规范其教学行为和资金使用,促进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和提升教育质量。

2. 加强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监管力度,对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并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进行严格的监管和处罚。

这不仅可以有效地规范民办高校的行为,也可以保障学生的权益和教育的公平性。

3. 落实分类管理政策针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特点和定位,应制定相应的分类管理政策,区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办学目标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措施,促使民办高校按照各自的定位和特点进行办学。

4. 加强对民办高校的支持政府应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支持力度,为其提供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其优质教育资源向偏远地区和贫困家庭倾斜。

关于民办高校评估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民办高校评估的思考及建议

关于民办高校评估的思考及建议近来,不少专家和民办高校工作者提出希望教育主管部门在对民办高校进行评估时,要坚持分类指导原则,依类型、层次的不同提出不同的要求。

分类评估的前提是分类。

如何分类?我认为主要应根据学校的定位和条件来分类。

另外,在评估时还要充分考虑到民办高校的特色。

对此,我谈几点想法。

一、我国高等学校的分类,应当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标准来进行。

高等教育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理论型,一类是职业型。

理论型还可以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

这样一共就是三类:学术型、专业应用型和职业型。

从目前看,可列入职业型的院校是1 000多所高职高专,可列入专业应用型的院校是 600多所普通本科院校,可列入学术型的院校是100来所“211工程”大学。

评估就应当根据三种类型高校的不同性质、发展方向、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和教育资源等,分别制订不同的评估标准及内容。

此外,高校还有“公”、“民”之分。

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的评估内容有些应当是一致的,如培养目标与规格;有的则不能强求一致,如教育资源,尤其是办学经费的评估,公办高校有国家拨款,还可以收学费,而民办高校没有国家拨款,主要靠学费收入和一些社会资助,两者的评估标准当然应该不一样。

那么民办高校评估究竟应该按照什么标准呢?按照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张民选的分法,民办高校至少有三种类型:一类是助学型,即民办高校由企业或者个人出资兴办。

第二类是滚动型,即民办高校自筹资金,通过学费积累滚动发展。

中国民办高校从开始创办到现在发展得比较好的,差不多都是滚动型的,如果说第一所民办本科高校——仰恩大学是助学型的,那么第二所民办本科高校——黄河科技学院就是滚动发展起来的。

第三类是公私合作型,这种类型中最多的是国有民办型,浙江宁波就有多种形式的公私合作型,办得很好。

如浙江万里学院是由民间教育集团出资,公办品牌、民办运作的;宁波高职是政府建校、民办运作的;还有大红鹰学院,是由教育集团投资,政府津贴、民办运作的。

关于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

关于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

关于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
近几年来,中国教育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学校设施不完善、教育水平不统一等问题依然存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在这个领域,更多的关注应该放在推进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上。

一方面,高等教育的分类应该合理改革。

中国现存的高等教育体制,即“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以及“NGO”的体制。

但是,NGO
的教育资源有限,而民办学校的教育机制则存在管理上的不足。

为此,应当建立统一的高等教育监管机制,使学校的运作更加规范,使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步入正轨。

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大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投入。

随着公办学校教育资源的紧缩,民办高等教育体制将成为未来教育发展的重要一环。

为此,政府应充分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如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等,让民办教育的发展可以较为有序的推进。

最后,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应当探索合理的营运机制。

学校管理制度最能反映教育管理水平,因此,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应当制定具有切实可行性的管理制度,既能提高教育质量又能适应个性化教育需求,从而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教学功能。

综上所述,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必须做好以上三个方面的准备,才能真正实现:一是合理改革高等教育的分类,建立统一的教育监管机制;二是政府应当加大投入,使民办高等教育也得到充分扶持;三是,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应该探索更加合理的营运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质
量,适应个性化教育需求。

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必将极大地拓宽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道路,带给中国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更高的成就。

徐绪卿撰文关于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思考

徐绪卿撰文关于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思考

强化师资队伍
通过分类管理,高校可以更加注 重师资队伍建设,吸引和留住优 秀的教师资源,提高教师待遇和 福利,从而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
能力。
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多样化的需求
满足不同层次需求
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才市场的竞争,社 会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分 类管理可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办学 需求,为市场提供更多元化的教育服务。
02
民办高校概述
民办高校的定义与性质
定义
民办高校是指除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
性质
民办高校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培养人才、传承文化 、服务社会为宗旨。
民办高校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民办高校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 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 社会力量开始举办高等教育,以满足社 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研究价值与意义
研究价值
徐绪卿的这篇文章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它提出了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管理的思路和具体措施,对于提高我国民 办高校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文章还为未来深入研究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提供了有益 的参考和启示。
意义
通过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将有助于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高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效益。同 时,这也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促进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此外,对民办高校进行分 类管理还有助于推动教育公平和社会进步,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和服务社会做出贡献。
依法治教
建立健全民办高校管理法 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 保障师生权益。
建立分类标准与指标体系
办学层次与规模

关于民办高校教育改革的若干思考

关于民办高校教育改革的若干思考
2.2大学生实践能力的缺乏
创新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吸收理解理论知识也离不开实践的巩固,对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更需要进一步提高重视,因此这一环节显得尤其重要。但是部分高校在思想方面重理论轻实践,或者提供不了大学生实践环节,不会针对大学生的真实情况构建科学有效的实践计划,合理地培养大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很多高校依然比较重视理论教学,而忽视了实验、实践过程中对大学生能力的培养,导致单纯的老师教、学生听的模式依然占据着高校教育的主要地位。高校教学脱离社会实践的倾向十分突出。在校学生几乎没有真正实践过所学专业,更无任何经验可言,这无疑导致了大学生实践能力的缺乏。单纯满足于学校的书本知识而没有实践能力的大学生很难适应社会,而实践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大学生质量的高低,而这也正恰恰是高等教育的薄弱环节。
2.3缺少专业教师
大多数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课程上时,没有完整的课程计划,不能够保证创新创业课程的质量。而且现阶段高校缺少创新创业课程方面的专业教师。创新创业课堂需要专业水平高、实践丰富经验的教师,多数高校创新创业教师都是通过简单培训之后就上岗,所讲解的内容和知识不全面,缺少案例,也没有足够的经验来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
3.3进一步加强教育技术队伍的建设
教育技术和高校教育的相互融合不能局限在理论上,而是要将各项措施落在实处,时刻注意提升高校教师的专业素质,致力打造一支具有专业素养同时又具有较强信息技术水平的复合型教学队伍。首先,学校方面要对教师进行教学观念方面的培训,让高校教师摒弃传统的教学观念;其次,高校要以PPT、PS等软件为主要内容,加强高校教师对这些软件的操作能力;最后,要让高校教师掌握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的操作方法,让教师在不断练习、学习的过程中,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以及综合能力。此外,教师在日常教学、生活的过程中,要对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内容有所涉猎,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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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期(总第802期)2014年6月下实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是破解制约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瓶颈的重要利器,这已成为学界、政府和社会的基本共识。分类管理作为一种管理理念和方法,已在社会诸多领域广泛应用,但对民办高校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在我国完全属于破冰之旅。对于如何进行分类改革,实践层面缺乏一线经验,理论层面亦缺乏足够研究。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和完善的政策体系,是稳步推进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迫切任务。一、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基本思路1.注重分类改革的顶层设计。早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提出“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但迄今为止,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实践进展并不明显,改革未取得实质性突破。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实践之所以裹足不前,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国家在分类管理的改革目标、改革方向、改革路径、改革框架、改革制度等方面缺乏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例如,倘若允许以投资为办学目的经营高校,那么势必倒逼修改《教育法》。在《教育法》未进行修订之前,我国地方的任何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实践探索,都没有法律的保障,改革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民办教育发展初期,由于我国政府缺乏管理经验,对民办高校的决策总体滞后于民办高校的现实发展,疲于纠正各种问题,缺乏长远的规划,在一定时期,政府的这种管理模式显然无奈但也可理解。如今民办教育发展已有三十多年,政府在不断摸索中也积累了不少民办高校的管理经验和教训,在民办教育改革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进行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表面上是将民办高校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实质是对政府管理职能、制度体系的深层次变革,以及改变高校办学模式,目的在于方便管理和服务。换言之,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本质上是一项综合性改革系统工程,涉及国家政策的一系列调整,关乎举办者、民办高校、教师、学生、社会等诸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调配和行为选择。譬如,民办教育在分类改革内容上,涉及招生考试、培养模式、课程学制、内部治理等方面;在外部环境上,涉及登记、产权、税费、社保等政策法规;在管理职能上,涉及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税务、工商等诸多部门。对于这样一项复杂的改革工程,政府需从战略高度统筹考虑改革的设计,对影响民办教育分类改革的关键问题如教育能否营利、哪些类型的民办高校可以营利、允许营利性民办高校多大范围的存在、如何协调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如何处理民办高校与政府的关系等,有明确的判断和清晰的界定,确保分类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2.兼顾分类改革的基层创新。更加重视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并不意味着否定从下至上的制度创新和改革试验。①

事实上,只有将二者兼顾并密切融合,才能更好地推动改革。注重民办教育分类改革的基层创新,这也是由我国民办高校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和办学的多样化特征决定的。一是从区域来看,民办高校发展非均衡现象明显。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文化和地方政府政策的差异,导致了我国区域民办教育发展不均衡,“西安现象”“江西现象”“浙江现象”就是这一特征的鲜明体现。“西安现象”是指2002年西安民办高校在校生人数占全国民办大学在校生人数的50%;“江西现象”是指由于江西毗邻广东省,广东省对电子制造与维修、服装设计和加工等技术人才的巨大需求为江西民办高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培养和输送了大批技术人才;“浙江现象”是指浙江依托公立高等教育的雄厚基础和实力,采取改制院校和创办独立学院的办法,高起点创办民办高校,并不断发展壮大。②二是民办高校发展形式的多样化特点突出。以广东民办高校为例,从办学性质来说,有公益性捐资办学的民办高校,也有要求或不要求获取合理回报的出资办学的民办高校,还有表面不要求合理回报但实质上是投资办学的民办高校;从运作和管理的角度看,至少包括四种办学模式:

[摘要]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基本思路是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目标是加强政府对民办教育管理和指导,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民办高校分类改革应坚持教育公益性、公平发展、自由选择、利益不损、分步推进等原则。推进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具体路径包括:完善教育法律框架;变革民办高校法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对民办高校的指导服务责任;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民办高校分流机制。[关键词]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原则政策路径[作者简介]李文章(1980-),男,江西贵溪人,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办教育理论与政策、高等教育基本理论。(广东广州510035)[课题项目]本文系201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政策路径研究:利益相关者视角”(课题编号:EIA120386)和2012年广东省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课题“广东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政策研究”(课题编号:2012JK1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中图分类号]G64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4)18-0018-03

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思路、原则与政策建议李文章

研究与探索

18云投稿:www.yuntougao.com 文献下载 QQ:1105885881第18期(总第802期)

2014年6月下一是公有民营模式,如民办南华工商学院;二是民办公助形式,如广东培正学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是民有民办模式,如私立华联学院、广东白云学院等;四是校企联合模式,主要是独立学院,如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等。③面对我国民办高校区域非均衡和办学形式多样化的特征,国家应为地方政府留足政策空间,鼓励地方政府进行分类管理改革的创新试点。目前,浙江、陕西、广东等地区均在探索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2011年至今,浙江温州已出台了以《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主干的民办教育综合改革“1+14”政策文件。2011年,陕西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2013年,广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意见的通知》。总体而言,这些地方政府关于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改革举措,路径不一、方法多样,但只要有利于推动该区域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都应得到国家的支持和鼓励。二、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目标和原则1.分类管理改革的目标。一是加强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和指导。与公办高校相比,政府对民办高校的管理和服务相对滞后,存在明显的“失位”现象,最典型的表现就是财政支持不足。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一样,都是社会教育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教育的“正外部性”并不因为其民办身份而式微。世界上众多国家的政府均以不同方式和途径给予私立高校一定的财政支持,以促进私立教育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给予其适当的财政支持是政府的应有责任。然而,我国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来源结构极为单一。以民办高等教育为例,中国教育经费年鉴统计显示,我国2007~2009年民办高校经费来源中,学费所占比重超过80%,财政拨款所占比重不足4%。政府管理“失位”,与政府未对多样化的民办高校的办学类型进行细分有密切关系。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都认为对民办高校进行财政投入存在公共利益流失的安全隐患,一旦确认民办高校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属性,政府的财政支持及其他管理制度、服务体系也有了基本准则。二是促进民办高校的规范发展。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是现代高校发展的基本要求,民办高校也不例外。客观来说,目前我国民办高校依然存在诸多办学不规范的现象:未经批准或备案随意变更高校办学的重大事项;未依法办理高校资产过户;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举办者或董事长“一言堂”;发布不实或虚假招生广告;高校财务管理混乱,等等。究其缘由,除了部分举办者个人的法律意识不强之外,政府管理不到位也是一大因素。当前政府部门在民办高校的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职能交叉和责任盲区的双重管理弊端,结果往往是“有利益时竞相争夺,有问题时互相推诿”。探索分类管理制度,理顺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权责关系,是破除民办高校监管办学不力、提高指导管理水平、推动民办高校规范化发展的重要路径。三是促进民办高校的分类发展。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虽然表面上不少民办高校举办者不要求合理回报,但实际上暗中通过各种非法手段牟取个人利益。以投资为依归的办学特征是现阶段我国民办教育的基本国情,然而,我国政府制定的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其内容却是基于捐资办学的教育理念而设计的。换言之,所有的民办高校只有一条道路选择:主动或被动朝着非营利性的办学方向发展。这种“一刀切”的粗放式管理,不仅导致部分捐资办学的民办高校得不到应有的政策优待,打击了社会公益人士投身教育的积极性,也阻碍了正当合法的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存在,遏制了民间资本进入民办教育领域的动力。营利性教育的兴起是市场力量介入教育资源配置、加速知识生产与转移的尝试,是对知识经济的回应和推动。④因此,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非营利性办学的同时,也不阻止民间资金从事营利性办学。促进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协调发展,是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重要旨趣。2.分类管理改革的原则。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分类改革,建立分类管理的政策框架和制度体系,要遵循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原则。具体来说,推进民办高校的分类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把握教育公益性的主导思想。实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意味着国家正式放开高校的营利性禁区。准许合法的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存在,是尊重教育市场力量的必然选择,但是,放开不等于放任,营利性民办高校是有边界的。公益性依旧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属性,是保障社会主义办学的根本。在分类改革中,必须以发展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为主流,鼓励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维护教育公益性的基础性定位。二是促进民办高校内部的公平发展。营利性民办高校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尽管两者在办学性质、发展模式、办学理念等方面存有差异,并在不同的结构价值层面和组织机制层面运行,但它们都从属于民办教育,都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不存在身份等级之分。衡量一所民办高校的办学水平,主要看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水平及其对社会的贡献程度。三是尊重举办者的自由选择。从教育发展的角度而言,政府无疑期望更多的举办者是为了社会公益选择捐资办学,但事实上,不同的举办者有着不同的办学目的,有的属于纯粹回馈社会的奉献型公益办学,也有的属于追逐利润回报的投资性教育办学。政府不能强迫举办者选择非营利性高校或营利性高校,选择捐资办学还是投资办学,而应在政策框架明朗的前提下,尊重举办者的自由选择权利。四是坚持利益不受损原则。尽管部分民办高校出现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但要肯定的是,我国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出资者、教师、学生等为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分类改革本质上是利益的重新分配,因此,在制定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度规范的过程中,不能不考虑民办高校的关键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出资者的利益诉求。五是分步推进。对私立教育进行分类,是世界众多私立教育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借鉴这些国家的管理经验,无疑有助于加快我国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改革进程。对民办高校如何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以及分类后怎样管理,现阶段尚未有系统的政策构想和实践经验,因此,国家应坚持渐进改革的原则,不宜全面进行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三、推进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政策建议1.完善教育法律框架。法律是政府控制和调节社会发展的根本工具,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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