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现场的保护

犯罪现场的保护
犯罪现场的保护

犯罪现场 crime scene

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遗留有犯罪痕迹、犯罪物品的场所。

犯罪现场有多种分类。根据现场有无破坏,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前者指侦查人员到达时没有遭到改变和破坏的现场。它能真实、客观地反映犯罪分子作案的过程、手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便于发现和提取犯罪遗留的痕迹、物证,有利于正确分析案情。后者指侦查人员到达时已发生部分或全部改变的现场。发生变化的原因可能是刮风、下雨等自然现象,也可能是人为的因素。现场的改变会给侦查工作带来不便。根据现场有无伪装,分为真实现场和伪装现场。

前者指犯罪分子作案时未加以掩饰和伪造的现场。它能直接反映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目的和犯罪过程,准确地收集物证,判断案情。后者指犯罪分子作案时,对其犯罪行为和目的故意加以掩饰的现场。它会给侦查工作增加一定的困难。

此外,当一起案件有几个现场时,按照犯罪分子活动的先后顺序,分为第一现场、第二现场,甚至第三、第四现场。根据案件性质又可分为杀人现场、盗窃现场、强奸现场等。

一旦发现犯罪现场,应立即采取现场保护措施,保持案件发生或发现时的原始状态,使犯罪痕迹、物证免遭破坏,以利进行现场勘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而基层的公安保卫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负有保护现场的职责。具体保护措施是:划定保护范围,布置警戒,维持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区,对露天现场的尸体、罪犯遗留的足迹和其他物证加以覆盖,防止日晒雨淋;急救人命,排除险情,扭送和追缉人犯;访问事主、发现人和现场周围群众,了解案情等。

一、现场保护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察。”保安人员在自己执勤辖区内如果发现刑事案件、事故,更应担负好保护现场的工作,为公安机关破案创造条件。

二、现场保护概述

现场保护是指案件或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警戒封锁等措施,使犯罪现场或事故现

场保持发现时的原始状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是保安员的一项职责和任务。及时保护好

现场,是协助公安机关及时查破案件和有关部门鉴定处理好事故的前提。保安员得知发

生案件或事故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或单

位保卫部门报告。

三、刑事犯罪现场的保护

(一)刑事犯罪现场保护的任务

1、封锁看守现场,布置警戒,维持秩序。在公安人员到达勘查之前,应根据现场

内部状态和周围环境划定保护区把犯罪现场封锁起来,在保护区周围设岗警戒,禁止无

关人员进入或滞留于现场,并用最快的方法及时报告公安保卫部门。

2、适时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阶段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包括:抢救人命、排除险

情、排除交通障碍、监视控制犯罪嫌疑人等。

3、及时了解案件情况。保安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收集现场被保护前的各种情况;目击人员对可疑人、可疑情况的议论、反映等,注意发现、搜集各种线索,必要时还可登记在场的有关证人以配合公安人员的后续调查。

4、向勘查人员作详尽汇报。在现场勘查人员到达以后,保安人员应主动、及时向勘查人员提供发现案件、发生经过、现场保护以及其他掌握的有关现场的一切情况。包括现场保护前的情况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现场发生变动、变化的情况等。以便勘查人员采取相应的勘查对策和其他措施,使勘查工作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和开展其他侦查活动。

(二)刑事犯罪现场保护的方法

刑事犯罪现场保护的方法,因犯罪现场类别不同,可分为室内现场保护方法和露天现场保护方法。

1、室内现场保护方法

室内犯罪现场,是指在非露天的建筑物内发生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地点和留有痕迹、物证的场所。对室内现场的保护,通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封锁现场的出人口和通道。封锁出入口,重点是现场中心所在的出人口;在门口、窗口和重要通道布置专人看守,如是双向通道须全部封锁,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封锁现场周围地带。在现场周围划出一定的警戒范围,布置警戒,禁止围观人员靠近现场,以防破坏现场外围的犯罪痕迹物证。

(3)在实施封闭措施时,不能随便移动门窗,并要特别注意门窗、门锁、窗户插销上的痕迹是否遭到破坏。

(4)要求事主、目击证人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听从公安人员的安排。

2、露天现场的保护方法

对于发生在室外的露天现场,通常是划出一定的范围布置警戒。保护范围的大小原则上应包括犯罪分子实施侵害行为的地点和遗留有与侵害行为有关的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先把范围划得略大一些,待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方法是:

(1)对于范围不大的露天现场,可以在周围绕以绳索或撒白灰等作警示标记,防止他人人内。

(2)对通过现场的道路,必要时可临时中断交通,指挥行人或车辆绕道而行。

(3)对现场上重要部位及现场进出口,应当设岗看守或者设置屏障遮挡。

(4)对院落内空地上的现场,可将大门关闭,如内有其他住户,可以划出通道方便住户出入。

(5)当环境发生改变时(如天气),要对现场上易变的痕迹物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野外现场要防止牲畜、宠物进入现场破坏痕迹物证。

3、现场痕迹物证的保护方法

无论是室内还是露天现场,对发现的尸体、血迹、手印、脚印、车辆痕迹以及被破坏的物体、作案工具或其他遗留物等,都要特别注意保护,以防止有关的痕迹物证受到损毁。

(1)利用标识的方法加以保护:在发现有痕迹物证处用粉笔等物圈划出来,以免痕迹物证被人为破坏。

(2)利用记录的方法加以保护:如在保护过程中必须移动现场物品时,可将移动前现场的状况详细记录下来(注意保安人员不得擅自移动现场)。

(3)利用遮盖的方法加以保护:因气候因素影响可能使痕迹、物证受到破坏时,可以用脸盆、塑料薄膜等洁净的遮盖物将其盖住,但忌用带有浓烈气味的器皿物品遮盖。

四、事故现场保护

(一)事故现场保护的要求

事故现场保护是指在事故发生后对于现场及其中的痕迹、物证的原始状态和其他调查线索和证据的来源进行的保全、维护和护卫工作。

保安员闻讯、发现发生了治安灾害、交通事故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划定保护范围,布置力量警戒,关注现场动态。在勘查人员到来之前,不允许任何人出入现场,尽可能维护现场的原貌,防止自然和人为因素的破坏。遇有事故责任人或重大嫌疑人,保安员应设法将其留住。同时,要防止事故结果进一步扩大,把事故危害结果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现场的保护方法

事故的种类繁多,特点各异,因而现场保护的具体方法和要求也有所不同,保安员应重点掌握保安工作中最常见的火灾和交通事故现场保护方法。

1、火灾事故现场保护方法

火灾事故现场是指由某种原因发生了一时失去控制的燃烧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生命财产的破坏与损失,留有与火灾有关的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火灾事故现场一般范围较大,破坏严重,痕迹、物证分散,情况复杂,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十分重要。

(1)划定好火场的保护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防止有关痕迹被破坏,对重点部位要设岗看守,严防有人趁火打劫;

(2)在抢救人员、物资,灭火排险等救险工作中,应力求做到使原始现场少受破坏,变动的范围越小越好,若有必要变动物品位置时,要记清变更前后的准确特征,并如实及时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

(3)利用一切时机和条件了解火灾事故发生前后的有关情况;

(4)如是纵火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应将其抓获,扭送到公安机关或单位保卫组织;

(5)撤消现场保护、清扫火灾现场,必须征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同意。

2、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方法

交通事故现场就是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和伤亡人员及其所

在的地点。交通事故现场情况复杂,由于事故大小、损失情况和现场状况不一样,因此,

保安员到达现场后,采取的措施也不同。一般情况下,保安人员要立即与交警部门取得

联系,并根据事故的情节和现场态势,采取相应措施:

(1)及时划定保护范围。用绳索、石块、树枝等方法设置保护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抢救伤员。应及时检查人员伤亡情况并采取救护措施。如果有人伤势严重,应首先救护重伤员。保安人员要在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协助下,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急救

或做好送往医院的救护准备工作。

(3)灭火排险。如遇有车辆起火,保安人员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扑救。当有起火爆炸的潜在危险时,应迅速转移车上危险物品,并记录现场变动情况,及时疏散周围人

员。

(4)疏导交通。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都会导致交通堵塞和引起混乱的情况,在交警未赶到现场前,保安员要维护现场秩序,疏导车辆、行人。如遇无

关车辆通行可能破坏现场情况时,可指挥人车绕行或改道通行。

(5)监护肇事人。如果肇事者亦成伤、危人员,保安员在护送救治过程中应专门监护;没有发生伤亡则在现场临时监护,并询问其姓名、单位、住址;遇有肇事者畏罪

潜逃,应向交管机关报告其特征,协助提供相关证据。

(6)寻找发现证人。主要寻找与事故无关并目睹现场事故发生全过程的人,弄清他们的姓名、单位、地址等情况,以便求得他们的协助,使事故进一步的调查工作得以

顺利进行。

五、对现场保安员的要求

现场保护的好坏,关键取决于现场保护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责任心。不管是刑事犯罪现场保护,还是事故现场保护,保安员应遵守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工作必须认真细致。一方面要保护好现场和现场上的痕迹、物证;一方面要注意警戒,不放过任何搜集各种线索情况的机会。

(二)要有严明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按现场保护要求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分工去实施自己承担的保护任务,不得擅离职守;自己也不能随便进入现场,不能出于各种动机

随意触动、触摸、移动和拿用现场上的任何物品。

(三)注意保守现场秘密。不得随便向无关人员泄露现场上发现的与犯罪或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情况。

(四)做好宣传、教育和发动依靠群众的工作。案件和事故现场保护仅仅靠保安员是很不够的。在现场保护工作中,保安人员要根据现场情况和现场保护工作需要,向周

围群众做好现场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使群众懂得“保护现场,人人有责”,以取得群

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从而为保护现场提供更多更有利的方便条件。

现场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犯罪分子来去现场行走的路线;三是犯罪分子预备犯罪、掩盖犯罪的现场,以及犯罪分子遗留有犯罪痕迹、物品的其他场所。通常情况下,划定现场保护范围时,开始时应该适当扩大一些,避免使犯罪分子遗留的痕迹遭到破坏。但如果犯罪现场在繁华的闹市区、商业区、交通要道等,现场的保护范围可以适当缩小,防止

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但绝不可让无关群众进入到现场当中。

一、室内现场的保护

如果犯罪现场发生在各种建筑、房屋的室内,在保护中的通常做法是将现场房间的房门予以上锁、贴封条、在门口设置障碍或布置警卫等方法将房间封闭,阻止一切关人员入内。在保护中具体做法,应根据现场的具体环境灵活确定。如果现场就在某一单独房间,可采用房门上锁、加封的方法,同时要在房门口布置警卫看守保护。在封闭房门时,应带手套进行,注意不破坏犯罪痕迹、物品,不能用手触摸碰动锁扣、门把手和门玻璃等;如果现场在二楼以上或多个房间时,可在一楼楼梯口或在二楼楼梯口设置障碍物,同时要布置人员警卫看守。在保护室内现场的同时,要注意发现犯罪分子来去现场的出入路线,便于发现犯罪分子来去途中遗留的痕迹和物品,同时要一并保护。

二、室外现场的保护

如果犯罪现场发生在室外,由于室外的环境条件比较复杂,应根据现场的具体环境条件确定具体的保护方法。室外现场的保护方法通常是将现场的外围采用绳索或石灰圈起来,同时要布置数名人员在绳索或石灰界限的外围看护,阻止围观群众、行人、车辆或牲畜等进入保护圈内。如果现场发生在公路交通要道上:要临时终断交通,指挥车辆和行人暂时改道行走。如果现场发生在铁路上,为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应搬走铁道上的尸体或物品,可适当的变动现场。

三、痕迹、物品的保护

对于室内现场中的痕迹、物品,可用粉笔、石灰等在痕迹、物品的周围圈起来,引起人们注意,避免破坏;对于室外现场的痕迹、物品,在保护时要特别注意天气变化,应准备无气味的面盆、席子、油布等遮盖物。

四、尸体的保护

对于室外尸体如遇下雨、下雪等气候变化时,可用席子、苫布等搭棚防雨防雪;对于炎热天气曝晒的尸体,应用席子、苫布等进行遮盖;对于荒效野外的尸体,应派人专门看护,防止野兽或动物吞食;对于水中的尸体,事先不应打捞出水,应将尸体固定在水中,这样既防止尸体离开水面后加速腐败,也避免过多的移动尸体造成损伤;对于火场中的尸体,如果火势已被控制,没有继续烧毁的情况下,则不必移动尸体,就地保护即可,如果还有继续烧毁的可能,应设法将尸体移出火场。在对各种现场的尸体保护中,保护人员一般不要触摸碰动尸体,更不要移动尸体周围的任何物品,应待勘查人员检验处理。

犯罪现场处置技术

犯罪现场处臵技术 一、犯罪现场处臵 犯罪现场处臵主要是围绕犯罪现场展开的现场勘查工作及现场 勘查前的先期处臵工作。 (一)犯罪现场勘查前的先期处臵 1.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 (1)听取汇报。指挥员率队到达现场后,首先要了解掌握案件发生、发现的经过和简要情况,最先发现人的基本情况,对紧急情况的处理经过和结果,现场保护及变动、变化情况,人员伤亡及被害人的基本情况,现场周围群众对案件的看法,先期到达的民警初步观察、询问获得的有关情况等。 (2)直接询问被害人、发现人和报案人。指挥员与勘查人员在听取汇报后仍不能对现场作出基本判断时,应当直接询问案件的发现人、报案人、被害人或事主。进一步了解、核实案件的详细情况。 (3)巡视现场。指挥员听取汇报后应迅速对现场进行实地观察,首先查看现场的地理位臵、周围环境,进而在现场周围观察现场进出口,犯罪人的来去路线,遗留的痕迹、物品,然后再查看现场内部的状态和痕迹、物品的分布情况等。 2.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对于出现紧急情况的犯罪现场,指挥员要及时了解已采取的紧急措施并检查具体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补救;对尚未采取紧急措施的,指挥员要果断决策,采取相应紧急措施。

3.检查、完善现场保护措施。现场指挥员及勘查人员在听取汇报、巡视现场的同时,应认真检查现场保护的情况。如果发现保护措施不当的,要立即进行调整和纠正。 4.掌握重要知情人。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查清案件发生时哪些人在场,哪些人看见过犯罪嫌疑人,准目睹了犯罪过程,谁看到了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跑的方向、路线,以及知晓案件情况的知情人等情况,并将重要知情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登记。 5.邀请现场勘查见证人。为了保证犯罪现场勘查的合法性和客观性,使现场发现的痕迹物证及勘验记录发挥有效的证据作用,在实地勘验以前,必须依法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由于见证人亲自参加现场勘验的全部活动,目睹勘验人员在犯罪现场发现、提取了哪些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因此在庭审过程中如果辩护律师对证据(痕迹、物证)的来源提出异议或怀疑时,见证人可以出庭作证,以维护证据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6.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工作涉及的知识范围很广,经常会遇到一些专门问题和技术难题。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勘验、检查,以解决某些方面的专门问题和技术难题。 7.做好勘查前的其他准备工作。为了确保现场勘查质量,提高侦查办案的效率,指挥员应根据犯罪现场实际情况,对参加勘查工作的人员进行恰当分工,明确职责。勘查重大、特大案件现场时,应迅

企业应如何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制度

企业应如何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制度呢?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特性 第一,知识产权的专业性。 知识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独占权利,具有排他性,未经知识产权所有者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构成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法是国内法,在一国获得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但是,一个国家一旦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了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国内的知识产权法也规定了对国外知识产权予以保护的条款,那么,对于在一国注册登记的国外知识产权也予以保护。知识产权律师在这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第三,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满,权利自行终止。这一特性与动产、不动产的产权是不相同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产权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这些财产存在,权利亦存在。 第四,知识产权实行政府管理原则。 国家对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立法总称为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由国家立法机构予以批准。知识产权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管理及处罚都是政府行政机构的职能。一国政府责无旁贷地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个人、企业和各类组织机构要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开展科技创新和各类文化艺术创作活动。 二、如何构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 商业界有这么一句话,三流的企业卖产品,二流的企业卖服务,一流的企业卖技术。由此可见,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追求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在生产力的发展中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

遇期。从国际形势看,知识产权领域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既是重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而我国无论对知识产权的研究抑或是保护都起步较晚,要想从容迎接挑战和牢牢把握机会,就必须加快步伐。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更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主体。因此我国要在这个战略机遇期内缩小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差距,首要的一步就是要推动企业自身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而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必须切实重视和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构建起切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那么如何构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呢?笔者认为,可以初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围绕自身发展战略,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和指导方针 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整体战略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独立或孤立的战略,加以综合、系统的考虑,并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特点,采用强者攻、弱者守、攻守结合的策略,确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进行调整。同时,还要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指导方针来保证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 在进行知识产权战略的规划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专利信息采集。充分利用公开的专利文献和检索工具,进行各种专利信息的收集,从而了解行业专利技术发展动向和行业内其他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我国出版的专利文献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公报、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和外观设计专利公报;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发明专利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年度索引。 2.侵权可能性分析。如果发现自己的产品与他人产品有相近之处,则需要进行专利分析。分析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判断他人侵犯自己专利的可能性,一是判断自己侵犯他人专利的可能性。 3.商标扩张可能性的分析。 4.保护方式可能性分析。 5.衍生专利分析。 6.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法律状况分析。 7.品牌的文化分析。

犯罪现场勘查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现场:现场显然是一个时空概念,“现”具有时间的含义,“场”具有空间的含义。从 语义上理解,现场是指存在于当前时段的特定空间。一般而言,现场是指人们从事某种活动的地方或者某种现象或事件发生的地方。 2.犯罪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 的一切场所。现代社会,犯罪现场包括实体场所和虚拟场所。虚拟场所是获取电子数据和计算机网络承载信息的主要来源。 3.原始现场:是指自形成之后到勘查伊始,没有受到人为的或自然力的破坏的犯罪现场。 4.变动现场: 是指发案之后的原始状态在人为因素或自然力的作用下于勘查开始之前受 到了破坏的犯罪现场。 5.主体现场: 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的处所。具体说,就是犯罪行为人对犯罪 对象直接实施侵犯(害)行为的场所。主体现场是每一起犯罪案件所必备的。一般情况下,一起案件只有一个主体现场,有时也会出现一起案件有多个主体现场的情况。 6.关联现场:是指与实施主要犯罪行为有关的处所。主要是指犯罪预谋活动和处理赃物、 罪证等活动所涉及的处所。 7.真实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未蓄意加以 伪装的犯罪现场。 8.伪装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掩盖犯罪真相,转移侦查视线,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及 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蓄意进行了歪曲真相的布置的犯罪现场。 9.伪造现场:是指行为人出于各种不良动机,按照虚构的犯罪事实情节所布置的虚假现 场。 10.预备现场: 是指犯罪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实施预备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犯罪现场。如 装配、制作犯罪工具的场所,作案前的隐蔽场所等。 11.实施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直接实施侵犯(害)行为的场所。如杀人地点、 强奸地点 12.掩盖现场: 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掩盖罪责、逃避打击而隐藏或销毁赃物、罪证的场所。 13.有组织型现场:是指预谋性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状态比较有秩序的犯罪现场。 14.临时起意型现场:是指非预谋性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状态缺乏秩序性的犯罪现场。 15.动态现场: 是指发案前之状态由于犯罪行为的实施而发生了很大变化的犯罪现场。 16.静态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仅导致犯罪对象自身的变化,未导致犯罪对象以外的案前现场 现象发生明显变化或较大变化的犯罪现场。这类现场通常与有组织型现场相关联。17.犯罪现场勘查: 是对犯罪现场勘验、检查的简称,是指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为 了查明犯罪事实,获取侦查线索,收集犯罪证据,而依法运用一定的策略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痕迹、物品、人身、尸体所进行的勘验、检查,对事主、被害人及其他知情人员所进行的调查访问活动。现场勘查是一项法定的侦查措施。 18.犯罪现场保护: 是指刑事案件发生后,为了使犯罪现场内的痕迹、物证免受破坏,由民 警等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的封锁、警戒和对痕迹、物证实施的一系列保全、维护措施。 19.现场访问: 是指侦查人员为查明案情,发现、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在现场勘查过 程中依法对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人进行的调查询问工作。 20.现场勘验:又称实地勘验,是指侦查人员为了发现、搜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查明案 情,揭露证实犯罪人,借助感觉器官和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和存在于这些场所中的痕迹、物品、尸体以及某些与犯罪相关连的人的人身等客体所进行的勘验、检查活动。它同现场访问一起,是现场勘查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

犯罪现场勘查简答题

简答题 1.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可据以收集电子物证的场所包括哪些? ①犯罪行为人在犯罪前、犯罪中和犯罪后的相关活动可能被监控装置所摄取的场所; ②犯罪行为人在犯罪前、犯罪中和犯罪后所涉足的使用或者可能使用了通信工具的相关场所; ③犯罪行为人在犯罪前、犯罪中和犯罪后使用或可能使用了计算机系统的场所。 2.犯罪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场所。其中“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场所”通常是指哪些? ①某些犯罪危害后果的呈现场所 ②犯罪行为人来去犯罪现场的道路 ③犯罪前的预伏场所和犯罪后抛弃、毁坏、隐藏赃证的场所 ④同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或危害后果的呈现场所无明显空间关联性的其他一些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场所 3.简述犯罪现场的主要分类方法及其分类标准。7-10 ㈠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依据犯罪现场形成之后是否受到破坏而划分的。 ㈡主体现场与关联现场:依据犯罪现场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而划分的。 ㈢真实现场、伪装现场、伪造现场:依据犯罪现场的真伪情况的不同而划分的。 ㈣预备现场、实施现场、掩盖现场:根据犯罪现场在犯罪发展过程中形成阶段的不同及其在犯罪功能上的差异而划分的。 ㈤第一现场、第二现场:运用于对杀人案件现场性状的判断和认定。 ㈥有组织型现场与临时起意型现场:依据犯罪行为形成是否预谋。 ㈦动态现场和静态现场:依据不同的现场状态。 ㈧其他分类方法:犯罪性质-杀人现场、爆炸现场······;犯罪现场所处的位置环境不同-室内现场、露天现场;犯罪现场的空间大小-宏观现场、微观现场。 4.请区分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 这是依据犯罪现场形成之后是否受到破坏而划分的。 ①原始现场,是指自形成之后到勘查伊始,没有收到认为的或自然力的破坏的犯罪现场; ②变动现场,是指发案之后原始状态在人为因素或自然力的作用下与勘查开始之前受到了破坏的犯罪现场。 5.请区分真实现场、伪装现场和伪造现场。7-8 这是依据犯罪现场的真伪情况的不同而划分的。 ①真实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未蓄意加以伪装的犯罪现场; ②伪装现场,是指犯罪行为人为了掩盖犯罪真相,转移侦查视线,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蓄意进行了歪曲真相的布置的犯罪现场; ③伪造现场,是指行为人出于某种不良动机,按照虚构的犯罪事实情节所布置的虚假现场。 6.犯罪现场具有哪些特点? ①现场上保留着犯罪证据 ②现场上储存着有关犯罪和犯罪行为人的信息 ③现场状态容易发生变化或遭到破坏 7.导致犯罪现场状态发生变化或遭到破坏的因素包括哪些? ①犯罪案件发生之后,事主、被害人及其亲友的清点、抢救活动对现场状态的破坏; ②爆炸、放火等类案件中有关人员的救护、排险、灭火活动对现场状态的破坏; ③在特定自然环境条件下,现场物品、物质依据自身发展演变规律发生的变化;

成果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研发成果的最大化效率运用,组织好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归档、交流、应用、推广及报奖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目前初创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科技成果的范围 第二条科技成果的范围 (一)为解决科学技术问题而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二)新技术、新程序、新软件、新材料的研发成果。 (三)国内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取得的科技成果。 (四)在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取得的新的有实质性改进或突破的科技成果。 (五)为阐明自然现象、特征或规律而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科学成果。 (六)为制定科技政策、战略、规划、计量标准、技术标准和重大科技决策以及科技信息、科技管理等方面,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管理方法和手段取得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成果等; (八)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社会公益性成果。 第三章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内容及管理程序 第三条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内容及管理程序 (一)科技成果管理的内容:包括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登记、归档、报奖、交流、应用及推广等。 (二)科技成果的管理程序:鉴定→登记→归档→推广→报奖。 第四章科技成果保护 第四条科技成果保护应遵循以下内容 (一)执行公司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属职务成果。职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公司所有。成果完成人员依法享有署名权和受益等权利。对于公司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员必须采用适当的形式标明该成果是公司成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将职务成果占为已有或变相占为已有。 (二)技成果转化中仍要就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等对外进行合作的,应签定合同,约定各方享有的权利、义务、承担的风险等,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对于可能形成独立知识产权的成果,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并及时申请,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参与者和其它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均应签订技术保密协议。研究成果需要按技术秘密处理的,其项目组应制定技术秘密保护方案,并报研发部批准。 (四)所有科技成果都必须办理归档。 第五章科技成果鉴定 第五条科技成果鉴定

解雇保护制度研究

解雇保护制度研究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存续与否是劳动者生存权和发展权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劳动者依赖劳动关系的存续赚取生活费用,并通过劳动关系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故而被解雇就意味着劳动者生活资料和自身尊严的丧失。因此,没有合理、正当的理由,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者置于脱离劳动关系的状态。解雇保护制度便是针对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劳动合同不当解除行为”进行的公法干预。 解雇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但在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中,由于长久以来将“雇用”以及“解雇”等相关词语与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联系在一起,致使上述词语成为一种忌讳使用的术语。因此,本文首先对解雇的概念、类型以及解雇保护制度的特征进行阐释,并简要论述了伴随解雇实践而产生的解雇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尽管我国已存在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相关规定,但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救济方式仍然是典型的私法范畴内的事后救济,属于事前救济的解雇保护的制度缺失难以使劳动者获得相应保护。本人认为劳资关系在实然上处于不平衡状态,而解雇保护制度正是实现实质正义的重要途径。 基于此,本文通过对解雇保护法理的阐述,在比较分析、借鉴吸收英、法、德三国解雇保护制度理论与实践成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解雇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展开论述。在此基础上,文章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其一,我国应完善解雇预告期和合理适当的移植劳动保全机制,并提供了具体的设想;其二,我国解雇要件的法律规范不足,应对解雇保护制度进行完善,并针对实际情况,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解雇保护制度,从而形成劳动合同法与解雇保护法相互配合的劳动法律制度, 使用人单位不当解雇行为的发生率降至最低,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稳定就业的作用。

犯罪现场保护方法

犯罪现场保护方法 现场保护的方法根据现场类别不同分为室内现场保护方法和露天现场保护方法。 1、室内现场保护方法: 室内犯罪,是指在非露天的建筑物内的各类犯罪案件的地点和留有痕迹、物证的场所。对室内现场的保护,通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封锁现场的出入口和通道。封锁出入口,重点是现场中心所在的出入口;在门口、窗口和重要通道布置专人看守,如是 双向通道须全部封锁,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封锁现场周围地带。在现场周围划出一定的警戒范围,布置警戒,禁止围观群众靠近现场,以防群众破坏现场外围的犯 罪痕迹物证。 (3)在实施封闭措施时,不能随便移动门窗,并要特别注意门窗、门锁、窗户插销上的痕迹是否遭到破坏; (4)对发生在宿舍、办公楼、营业单位等的案件现场,应劝事主暂时离开,等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听从公安人员的安排。 2、露天现场的保护方法: 对于发生在室外的露天现场,通常是划出一定的范围布置警戒。保护范围的大小原则上应包括犯罪分子实施侵害行为的地点和遗留有与侵害行为有关的一切场所。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先把

范围划得略大一些,等勘察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方法是: (1)对于范围不大的露天现场,可以在周围绕以绳索式撒白灰等作警示标记,防止他人入内; (2)对通过现场的道路,必要是可临时中断交通,指挥行或车辆绕道而行; (3)对现场上重要部位及现场进出口,应当设岗看守或者设置障遮挡; (4)对大院内空地上的现场,可将大门关闭,如内有其他住户,可以划出通道方便住户出入; (5)当环境发生改变时(如天气),要对现场上易变的痕迹物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现场痕迹物证的保护可以采用:利用标示的方法加以保护;物证要必须移动时以记录的方法加以保护;利用遮盖的方法加以保护。

公司自主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尽快规范本公司工作成果物管理路径,有效保护个人及团体科研成果价值,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业务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国家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的科技成果包括: (一)阐明产品开发、项目管理、产业链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在企业运营上有新见解,并对公司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理论成果; (二)围绕产品应用中解决的技术研发与规划设计问题 ,并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计和新业态等; (三)申报国家项目所需的专利技术及项目成果物,包括产品著作权、学术论文、关键技术、核心专利等; (四)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公司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起积极作用的科技管理、科技情报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三条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应包括科技成果的登记、归档、奖励、保密、宣传、交流、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一条 **部是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公司层

面及部门级的科技成果。 第二条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及其实施办法; (二)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推广应用及知识产权审核等业务工作; (三)对公司各部门成果管理机构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四)组织评审公司的科技项目及奖励办法;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协助**部完成成果登记、推广应用及专利管理等业务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成果管理方面的信息统计和审查工作。 第三条部门在各项工作中所取得的科技成果为公司贡献重大经济效益,可向公司申报科技成果奖励,公司以部门为单位发放成果奖金,个人奖金分发金额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贡献情况决定,原则上个人奖励不得超过奖金总额的80%。 第四条成果完成单位和各级管理部门应努力促使科技成果的经济导向转化和业务导向推广。 第五条科技项目根据公司的计划安排,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研发、运营、推广等方面的需要,科技项目计划及前瞻性成果物,实行立项管理。

刑事科学技术犯罪现场勘查重点复习内容

犯罪现场勘查 题型: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重点: 1、犯罪现场的特点留痕性,反映性,复杂性,易变性 2、犯罪现场的分类原始或变动,主体和关联,现场中心部位与现场外围部位,室内和室外,真实现场与伪装伪造现场,真案现场与假案现场,第一第二第N现场 ···3、现场勘查的任务一,查明案件的性质,二,查明与犯罪有关的情况,三,收集犯罪线索和证据,四,适时采取紧急侦察措施···4、现场勘查的要求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合法,安全 第二章重点: ···1、犯罪现场保护的任务1,划定保护范围,封锁现场2了解事件发生,发现的经过,听取群众反映3针对紧急情况,采取紧急措施4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 2、犯罪现场保护的方法(特殊物证保护方法、尸体保护方法了解就行了) 3、几类现场保护的重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第三章重点: 1、现场访问的方法和步骤(出小题) 第四章(灰常重点) 1、实地勘验检查的方法步骤和顺序(整体巡视的步骤:1确定现场的方位,结构,范围2确定现场的中心,出入口和外围3制作初步勘

查记录4确定局部勘验顺序5开辟进入现场的通道、现场的中心的确定:1多能反映实施犯罪过程2遗留的痕迹,物品数量较多,分布较集中3往往有明显的犯罪后果4多有不同程度的翻动,破坏,能反映出作案目标、现场的重点部位的确定:1能够反映案件性质的区域2能够能够反映案件过程,特点的区域3能够反映犯罪行为人的范围,特点的区域、局部勘验顺序的内容、局部勘验的内容:1观察现场各部分有哪些明显可见的痕迹物品及其分布状况,位置,形态和相互关系2注意局部与局部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整个现场的联系3还原犯罪过程4发现提取潜在的痕迹、个体勘验的内容:1发现,显现,提取潜在的痕迹物证2研究分析痕迹物证的形成过程3现场记录) 2、犯罪痕迹、物品的发现、提取和保全(要熟悉,没有重点,亦可说都是重点)P158---176 第五章重点: 1、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的结构:封面,前言,正文,结尾及其内容(至少熟悉下) 2、现场图的种类方位图,平面图,立体图,立面图,综合图 第六章(灰常重点) 1、现场分析的任务:1分析案件形成情况2确定案件性质3发现和弥补现场访问和现场勘验工作的漏洞和不足4确定侦察方向和范围 2、现场分析的方法:1辩证分析法2逻辑推理法3创新思维法4犯罪心理痕迹剖析法 3、现场分析的步骤:1全面汇集资料2单项分析3综合分析4部署

第八章 犯罪现场分析

第八章犯罪现场分析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现场分析的意义,理解现场分析的任务,掌握现场分析的概念、步骤以及现场分析的基本内容。 ●本章重点:现场分析的程序,现场分析中的要素分析和综合分析。 ●本章参考书目: ●《犯罪现场分析》,钟书栋著,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 第一节现场分析的意义、任务 ●现场分析,又称临场讨论,是指侦查人员在对各种现场材料进行汇集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对相关的问题作出推断,为深入开展侦查奠定基础的一项活动。 ●一、现场分析的意义 ●(一)临场讨论是对现场勘查的总结和检查,有助于发现现场勘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现场勘查的水平。 ●(二)临场讨论是制定侦查计划、全面展开侦查工作的前提,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案件侦查的进程。 ●(三)临场讨论是对犯罪现场的分析与研究,它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形成共识,提高集体的战斗力。 二、现场分析的任务 ●请看景德镇系列杀人焚尸案,重点注意现场分析部分,通过此案讨论现场分析的任务是什么? ●景德镇系列杀人焚尸案 ●1、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和案件的有关情况。 ●2、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选择侦查途径。 ●3、检查现场访问和现场勘验的情况。 ●4、决定现场勘验后对现场的处理方案 第二节现场分析的程序 ●一、陈报材料。(侦查人员、技术人员) ●二、鉴别材料。(鉴别真伪) ●三、展开讨论。(分析判断案情) ●四、作出决议。(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 临场讨论的要求 ●要有全面扎实的现场材料 ●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要树立技术意识,利用刑事技术思维认识和利用现场信息

●发扬民主,集思广义 ●2003年2月24日,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某乡正午村的一座小桥下的河中发现一具男尸。接报后,侦技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查。 ●尸体俯卧于桥下河岸边,头朝下游,上衣翻至颈处,衬衣的第一粒纽扣脱落;在桥的栏下的石板边上有一片擦试状血迹,在该血迹60cm处有一粒衬衣纽扣、一个小灯炮和若干玻璃碎片。河水深2米,在河中未找到凶器。 ●经尸体检验判明:死者系生前入水死亡,死者胸部有23处锐器伤,伤痕集中,排列整齐,方向一致,只有6处深入胸腔,但没有伤及肋骨。综合尸体检验情况,法医初步认为是自杀,并建议市公安局法医进行详细检验。 ●后经市公安局法医检验,肯定了县局法医的结论。 ●临场讨论会上,现场指挥员主要依据法医的尸检情况,认为死者为自杀。 请问: ●根据以上情况可否判断为自杀? ●请谈理由。 ●后经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交待:在2月23日晚10时,三名犯罪嫌疑人以租车为名骗得死者信任,途中由坐在后座的两人抓住死者的两手,坐在副驾驶的犯罪嫌疑人持小刀朝被害人胸部连刺23刀,然后将尚未死亡的被害人抛于桥下。由于慌张,车撞在桥栏上,车灯脱落。第三节现场分析的相关理论 ●一、刑事案件构成理论 ●对刑事案件的认识和剖析,应从两个角度进行: ●一是纵向的动态结构,即研究犯罪行为的预谋、发生、发展演变的全过程; ●二是横向的静态结构,即以犯罪行为实施阶段为研究对象,剖析犯罪实施过程中的基本构成要素。 犯罪行为纵向的动态结构 犯罪行为横向的静态结构 在现场分析过程中,也可以以此为基点进行。 一是分析犯罪案件的各个构成要素。 二是对各个犯罪案件的构成要素进行综合分析。 ●二、犯罪现场重建理论 ●犯罪现场重建理论最早产生于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由传统的现场分析理论发展而来。 ●1991年,由俄克拉荷马州和德克萨斯州的一些刑事专家发起成立了美国犯罪现场重建协会。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创造,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科技进步,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2、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情情况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 4、保护范围 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员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成果所取得的知识产权。 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智力成果:是指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智力成果以及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公司及所属单位交付的其它任务或者在退休、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从事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高科技成果可追朔至两年。 利用本单位名义:是指经本单位同意后,在对外交流合作或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单位名称。 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是指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资金、设备、器材、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资料等。

5、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 5.1专利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国防专利; 5.2商标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在国内外注册的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类商 标等; 5.3著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所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 品设计图纸、设备设计图纸及说明;重要的产品标准和技术管理标准,产品工艺资料,计算机软件;各种科研、试制技术总结报告,实验报告,科技论文,或由公司提供物质条件、资料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创作的手册、图书、教材、摄影、录像、文字作品等的著作权。 5.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包括被公司列为技术秘密的项目,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科技成果、专有技术信息、生产诀窍、产品配方、制作方法及生产工艺、经营渠道、客户名单、管理模式、投资计划、产销策略、货源情报、产品销售合同、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这里所称的具有实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是指该信息具有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6、对员工非职务智力成果的保护,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执行。 7、组织机构分工 公司设立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 研究、领导、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审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公司知识产公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主管分工的副总经理、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及研究院办公室、档案中心、公司办公室、办民品开发、企管、计划、人劳、财审等

保安员如何对犯罪现场进行保护

保安员如何对犯罪现场进行保护 许多情况下,最先赶到现场的也许是保安员,这时保安员就要注意保护犯罪现场。 现场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犯罪分子来去现场行走的路线;三是犯罪分子预备犯罪、掩盖犯罪的现场,以及犯罪分子遗留有犯罪痕迹、物品的其他场所。通常情况下,划定现场保护范围时,开始时应该适当扩大一些,避免使犯罪分子遗留的痕迹遭到破坏。但如果犯罪现场在繁华的闹市区、商业区、交通要道等,现场的保护范围可以适当缩小,防止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但绝不可让无关群众进入到现场当中。 一、室内现场的保护 如果犯罪现场发生在各种建筑、房屋的室内,在保护中的通常做法是将现场房间的房门予以上锁、贴封条、在门口设置障碍或布置警卫等方法将房间封闭,阻止一切关人员入内。在保护中具体做法,应根据现场的具体环境灵活确定。如果现场就在某一单独房间,可采用房门上锁、加封的方法,同时要在房门口布置警卫看守保护。在封闭房门时,应带手套进行,注意不破坏犯罪痕迹、物品,不能用手触摸碰动锁扣、门把手和门玻璃等;如果现场在二楼以上或多个房间时,可在一楼楼梯口或在二楼楼梯口设置障碍物,同时要布置人员警卫看守。在保护室内现场的同时,要注意发现犯罪分子来去现场的出入路线,便于发现犯罪分子来去途中遗留的痕迹和物品,同时要一并保护。 二、室外现场的保护 如果犯罪现场发生在室外,由于室外的环境条件比较复杂,应根据现场的具体环境条件确定具体的保护方法。室外现场的保护方法通常是将现场的外围采用绳索或石灰圈起来,同时要布置数名人员在绳索或石灰界限的外围看护,阻止围观群众、行人、车辆或牲畜等进入保护圈内。如果现场发生在公路交通要道上:

论犯罪现场的构成

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 毕业论文 专业:法学年级: 2011级学习形式:函授层次:本科论文题目:论犯罪现场的构成 姓名:王悦 学号: 11252024003 指导教师:马丽丽 完稿时间: 2015年9月27日 毕业时间: 2016 年 1 月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诚信承诺书 我谨在此承诺: 本人所写的毕业论文《》由本人独立完成,保证不存在任何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的现象。凡涉及其他作者的观点和材料,均作了注释,如出现抄袭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年月日

毕业论文评审表

论犯罪现场的构成 摘要 刑事案件的现场侦查工作是围绕犯罪现场展开的,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是现场勘查工作的主要对象。犯罪现场是由时空要素、被侵害对象及周围物质环境变化要 素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这三大要素构成的。这三个要素之间是相互关联,缺一 不可的。 关键词:犯罪现场构成要素时空变化犯罪行为 装 订 线

目 录 一、犯罪现场构成概述 (1) 二、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 (2) 2.1时空要素 (2) 2.1.1、时间点 (2) 2.1.2、时间段 (3) 2.1.3、时机的选择性 ..................................... 3 2.2被侵害对象及周围环境变化的要素 ...................... 3 2.2.1、犯罪现场环境中客体物的增加和减少 ................. 3 2.2.2、犯罪现场客体物质的位置、组合状态及形状变化 ....... 4 2.2.3、被侵害对象的变化 (4) 2.2.4、犯罪分子自身的变化 (4) 2.3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要素 (5) 2.3.1、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容 (5) 2.3.2、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方式 (5) 2.3.3、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过程 (6) 2.3.4、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的行为结果 (6) 三、犯罪现场构成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 (7) 结 论 (7) 参考文献 (8) 装 订 线

犯罪现场保护的方式

犯罪现场保护的方式 【论文摘要】各种主体如何保护案发现场 【关键词】犯罪现场的保护公民义务国家所起的作用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地点和遗留有同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其他一切场所。任何犯罪活动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并且必然会使客观环境发生某种变化,此种由犯罪行为引起变化的客观环境,统称为犯罪现场。简而言之,犯罪现场,是指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变化了的客观环境的总称。在刑事侦查中,犯罪现场对于侦破案件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犯罪现场往往遗留有犯罪分子的相关信息,这对于我们寻找犯罪分子能提供很大的帮助,所以,犯罪现场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保护好犯罪现场,对于刑事侦查工作意义非凡。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客观反映,是犯罪证据的重要来源。案件发生后,对犯罪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使其保持着案件发生、发现时的状态,这对侦查人员分析判断案情,确定侦查范围和收集犯罪证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现场保护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现场勘查的质量。凡是现场保护好的,侦查中提出的犯罪痕迹、物证就多,破案就准确;反之,若是犯罪现场没有及时保护起来,让他人破坏了,那么,这样的现场就有可能增加侦查工作的难度,甚至是误导侦查人员,从而使案件最后成为无头公案,这在我们刑事侦查中是极其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对犯罪现场的保护工作。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

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这表明,保护现场是每个机关、单位和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根据《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派出所的民警、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干部、街道和农村治安委员会的人员都负有保护犯罪现场的职责。这也就意味着,社会中的每个公民都负有保护犯罪现场的义务,这不是一种权利,而是每个中国公民应肩负的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犯罪现场的保护工作却往往是由公安机关的民警进行的,其他人员未能参与其中,甚至有些时候反而会起到反作用,不仅没有保护好犯罪现场,还可能不小心会破坏犯罪现场。这样,他们不仅仅没有完成自己的义务,反而会给案件的侦破工作带来阻力,甚至于破坏了现场之后,给侦查人员的工作带来不可磨灭的损失。因此,我们很有必要探究一下,非公安机关对于犯罪现场的保护方式,这样才能让普通大众更好的参与到其中,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力所能及的作用。那么,非公安机关人员该如何保护犯罪现场呢?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作为个人来说,应该努力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掌握相 关方面的常识。在刑事侦查活动中,坚持实行群众路线,这是我国刑事侦查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刑事侦查工作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国家刑事侦查工作的根本标志。实践也证明了,刑事侦查工作只有认真切实地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扎根于群众中去,才能及时、准确地揭露和证实犯罪,有效地制止和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在犯罪现场的保护中同样也是一样的,只有依靠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模板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 鼓励创造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创造, 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水平, 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 促进科技进步, 抵制不正当竞争, 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2.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 4.保护范围 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 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员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成果所取得的知识产权。 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智力成果: 是指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智力成果以及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公司及所属单位交付的其它任务或者在退休、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从事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创造创造和技术成果。高科技成果可追朔至两年。 利用本单位名义: 是指经本单位同意后, 在对外交流合作或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单位名称。 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 是指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资金、

设备、器材、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资料等。 5.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 5.1专利权: 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创造、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国防专利。 5.2商标权: 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在国内外注册的商标, 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类商标等。 5.3著作权: 是指利用公司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所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设备设计图纸及说明; 重要的产品标准和技术管理标准, 产品工艺资料、计算机软件; 各种科研、试制技术总结报告, 实验报告, 科技论文, 或由公司提供物质条件、资料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创作的手册、图书、教材、摄影、录像、文字作品等的著作权。 5.4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包括被公司列为技术秘密的项目, 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科技成果、专有技术信息、生产诀窍、产品配方、制作方法及生产工艺、经营渠道、客户名单、管理模式、投资计划、产销策略、货源情报、产品销售合同、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这里所称的具有实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是指该信息具有可应用性, 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6.对员工非职务智力成果的保护, 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执 行。 7.组织机构分工 公司设立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 研究、领导、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审批公司知识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作用的认识与思考

改革发展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 保护作用的认识与思考 张海戈,张 宁,周 立,胡 伟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嘉兴 314006) 内容提要: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企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随着科技成果转化量的不断攀升,如何减少科技成果转化中遇到的争议、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得到较高评价的科技含量价值,从而有效将科技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是关心的问题之一。本文着重分析了科技成果在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结合高校科技成果特点,分析了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果评价的争议和矛盾,认为,充分认识和重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科技成果的转化才会获得更高经济效益,同时也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争议和可能出现的纠纷。特别是在国际范围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与交流,知识产权保护更显得重要。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大学资源 中图分类号:D923 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0)05-0114-03 一、概述 20世纪末以来,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商品化市场的高度发达,人类社会已经步入了 知识经济时代 ,科技资源作为稀缺的和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竞争的焦点。在这种大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大力推动形成全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试图通过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保持其竞争优势,限制发展中国家的赶超进程,具体体现为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 IPS)的签订。TR IPS协议的最终签订,一方面表明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具有强大的话语权,发展中国家目前尚无法扭转这种现状;另一方面也迫使发展中国家认清了这样一个现实,即只有形成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够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权。 那么,如何才能够在这种不利的 游戏规则 下形成强大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呢?我们认为,首先要转变一个观念,那就是不能因为 游戏规则 是发达国家所倡导的,就忽视对 游戏规则 的研究和运用。目前,在我国仍然普遍存在着漠视知识产权的现象,无论是科技界,还是企业界,相当普遍地认为知识产权是华而不实的摆设,是锦上添花的物件。 其次,为了在不利的 游戏规则 下形成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除了要熟悉和掌握规则本身以外,还要充分提高科技产出与投入的比率,即提高科技投入的回报率。当前我国对于科学技术的投入主要在高等院校和国有科研院所,如何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就成为提高科技投入回报率亟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科研成果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要对其进行有效的使用和管理,就必须借助知识产权的形式进行,而知识产权的确立、实施和转让等均是以一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为依据的,根据TR IPS协议的规定,签约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要符合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要提高我国科研成果的现实转化率,就必然涉及如何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实现科技成果这一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的问题。 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与探索 (一)清华大学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探索 在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方面,清华大学的基本模式如图1 : 图1 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模式[1]

现场保护讲义

现场保护 刑事科学技术室侯晓东 一、现场的概念及分类 1、现场及犯罪现场的概念 现场是一个时空概念,或者说是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空间概念,一般的理解,现场是指人们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发生事件的地方(人为和自然因素形成)。 所谓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地点和遗留有同犯罪有关的痕迹或其他物证的一切场所。 犯罪现场三要素:犯罪嫌疑人(主体)、犯罪对象(犯罪行为侵害的人或物)、犯罪的手段和方法(包括犯罪工具等)。 犯罪现场的特点:(1)有犯罪活动的发生;(2)储存着有关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信息;(3)保留着犯罪证据。 2、犯罪现场的分类 (1)、根据现场有无破坏,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2)、根据现场形成的先后顺序,分为第一现场、第二现场、第三现场…… (3)、根据场所处空间,分为室内现场和露天现场。 (4)、根据现场与犯罪活动的联系,分为中心现场和外围现场。 (5)、根据案件性质,分为不同犯罪现场 :如盗窃案现场、杀人案现场、抢劫案现场、强奸案现场、爆炸案现场、投毒案现场、放火案现场等。

二、现场保护的概念及意义 1、概念 现场保护是指对被发现的犯罪(或事件)现场,保持发现时的原始状态,防止遭受变动而采取的保护措施。 现场保护做得好与坏直接影响着现场勘验的质量。 2、意义 (1).有助于查明犯罪活动。 (2).有助于收集犯罪证据。 (3).有助于发现侦查线索。 (4).有助于提高现场勘查工作效率。 三、现场保护的任务 1、划定保护范围,封锁犯罪现场。 2、了解犯罪情况,听取群众反映。 3、针对紧急情况,采取紧急措施。 4、看管犯罪嫌疑人,监视犯罪嫌疑分子。 四、现场保护的原则 1、除救人、抢险和灭火外,技术人员未进现场前任何人(包括领导)不得进入现场; 2、非进现场不可时,尽量不动现场物品; 3、救助生命优于现场保护; 4、在紧急情况下,非要进入现场时,尽量避开正常情况下的行走路线或部位,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现场原始情况,抢救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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