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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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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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第四条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第五条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六条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第七条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

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

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第八条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

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

第九条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中药

煎药工作。

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第十条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第十一条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第四章煎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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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第十三条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搅拌药料的用具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棍棒为宜,搅拌完一药料后应当清洗再搅拌下一药料。

第十四条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

第十五条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一)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二)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三)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煎煮约2小时,取汁;另炖药应当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汁。此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再行分装。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炖)药时间(用水适量)。

(四)溶化药(烊化)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溶解即可。

(五)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包煎袋材质应符合药用要求(对人体无害)并有滤过功能。

(六)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分钟后,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料同煎。

(七)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

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第十六条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

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

第十七条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第十八条煎煮好的药液应当装入经过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内,严防污染。

第十九条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应当在常压状态煎煮药物,煎药温度一般不超过100℃。煎出的药液量应当与方剂的剂量相符,分装剂量应当均匀。

第二十条包装药液的材料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

第五章煎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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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煎药室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药剂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药剂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

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工作制度、操作程序应当装订成册并张挂在煎药室的适宜位置,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

每方(剂)煎药应当有一份反映煎药各个环节的操作记录。记录应保持整洁,内容真实、数据完整。

第二十四条急煎药物应在2小时内完成,要建立中药急煎制度并规范急煎记录。

第二十五条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洗涤剂、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GB14930.1)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0.2)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得对设备和药物产生腐蚀和污染。

第二十六条传染病病人的盛药器具原则上应当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对重复使用的盛药器具应当加强管理,固定专人使用,且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二十七条加强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征求医护人员和住院病人意见,并建立质量控制、监测档案。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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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7年印发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中药汤剂是中药常见传统剂型,是影响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因素。为保证中药汤剂煎煮质量,确保中药汤剂安全有效,加强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遵循中医药理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参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以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规范。 一、设施与设备 1、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和实验动物房。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不应对煎药过程造成污染。 2、中药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根据医疗单位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应设有储藏(药)室、准备室(区)、煎煮室、清洗室(区)、更衣室,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 3、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有防止污染、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措施。室内应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设施。 4、煎药室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5、煎药室必须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具有储药设施、冷藏设施。 6、煎药工作台面应平整、清洁。 7、煎煮室应备有量杯(筒)、过滤器、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8、煎药容器以陶瓷、搪瓷、不锈钢器皿为宜,禁用铁制器皿。 9、储药容器应密闭,做到防尘、防霉、防污染。用后应及时清洗,用前应严格消毒。 二、人员 1、煎药室应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把关及管理工作。 2、煎药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中药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 3、煎药人员应有健康档案,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4、煎药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在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消毒工作,并

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和流程

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一、煎药室人员收到药剂后,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液量、煎法等。经核对无误后再收药本上签收并记录取药时间。如果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药师联系,注意与患者定取药时间。 二、煎药时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另煎、冲服、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处理。内服、外用药严格区分。 三、煎药卡标签从取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容器、煎煮容器、包装容器转移。 四、因病情需要急煎的中药,煎药室必须立即调整煎药次序,优先煎药,保证急煎中药不可超过2小时。 五、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六、药品煎干或煮焦严禁使用,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包装打袋时总阀门未关闭造成药液流失,不许用煎煮过的药品再煎煮,应丢掉重新配方。 七、药品煎煮好后,包装打袋,清点数量,贴好标签以备取药人取药。 八、煎煮用具、容器、煎药机每煎好一次药剂后,应清洗干净,以备下次煎药使用。停止煎药时请关掉电源开关。

九、煎药过程中严禁离岗,其他非本室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煎药室,不得进行与煎药工作无关的活动。煎药人员严禁私自将剩余药液送人或自用。煎药室消耗用品(煎药袋、塑料袋等)严禁送人或自用。 十、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戴煎药手套工作,做好个人卫生,严禁煎药手套与打扫卫生手套同用。 十一、以上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如违反,按院内规定处罚。 十二、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点等,注意安全隐患。 十三、定期(一周)对煎药室所有墙面、棚顶、隐蔽处清洁。定期(一月)请后勤人员检查用水用、电路安全。定期(一月)维护设备仪器,保证起工作正常进行。 煎药室工作流程 一、煎药室人员接到中药师通知取待煎药品后,及时取药(不可超过15分钟),收到待煎药物时,应对“中药房送药记录本”、“煎药处置单”、“煎药袋标签”核对,做到六查五对:六查: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现金收讫章或住院收讫章。五对: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量、特殊煎法药物、约定取药时间。 二、煎药室人员收药后登记“煎药室取药记录本”、“煎药记录”。 三、待煎药物(群药)应当冷水浸泡40-60分钟,煎煮开始时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 规范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要求 第三条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第四条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第五条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六条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第七条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 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 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第三章人员要求 第八条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

煎药室工作制度

煎药室工作制度 1. 煎药室必须有中药师(士)具体住院或门诊病人的中药煎药与管理工作。 2. 煎药人员领取中药剂时,应核对病人姓名、科别、地址、床号、日期、剂数无误。 3. 煎药要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医嘱,按规定浸泡后,根据药剂性能选择 火 候、时间,进行煎煮,药汁量(一般口服100-150ml)要符合要求,外用可 达500ml。 4. 煎药时应坚守岗位,防止药汁煎干,保证药液质量。药材必须煎煮二遍, 按 药材的性质,掌握煎煮时间,需灌服或外用特殊处理者,遵医嘱执行。药渣应保存 24 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5.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用药的煎煮,要按医嘱执行, 确保煎药质量。 6. 打印的煎药卡或标识从领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容器、煎煮容器和 盛 药容器转移,每个工序都有操作人员在签名。 7. 内服、外用煎煮器及服药瓶要严格分开使用。煎好的内服药与外用药必须标 记清楚或有醒目标识。 8. 严格按照中药煎药机和液体包装机使用说明书使用。煎药器具应保持清洁, 停止煎药时, 请先关掉电源开关, 然后拔下电源插头和联机插头,随后清洗擦干备用。做到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备用与做好养护工作并有使用标识。9. 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计算公式计算加水量,复核确认加水量是否适合。10( 汤药送抵病房或药房,应请

护士或收药人核对后在送药登记本上签收,建立煎煮登记和差错事故登记以备查考。 11(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做好个人卫生。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毒、防盗措施,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 12. 因病情需要急煎的中药,煎药室必须立即调整煎药次序,优先煎煮. 13(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煎药室,不得进行与煎药工作无关的活动。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药汤剂是中药剂型之一,保证中药汤剂煎煮质量,是保证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环节。为加强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设施建设 1( 中药煎药室的面积应根据药量和煎药设备的大小合理配置. 2( 中药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平整、洁净、无污染,室内有排烟、排气、消防设施。 3( 煎药工作台面平整、清洁。 4( 贮药容器应密封,做到防尘、防霉、防污染。 5( 用过的盛药器具应及时洗刷干净,严格消毒后再盛药。 6( 室内应备有量杯、过滤器、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二、煎药操作规程要严格按医嘱和本操作规程煎药。煎药容器以砂锅、瓦罐、搪瓷器皿为宜,或用不锈钢锅,禁用铁器。在煎煮过程中,做到各个环节准确无误,防止差错。 ( 一) 一般药物的煎熬法 1(入煎前除粉剂等不宜清洗的药物外,应先清洗干净,然后用冷水浸泡20-30分钟。 煎药用水,以一般常用的清洗水即可。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3 厘米。如遇花、草类药物或煎熬时间较长者应酌量加减水量。 2(煎熬时间,应根据药剂的性能确定。解表药、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通知国中医药发〔〕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要求第三条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第四条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第五条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第六条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第七条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中药房煎药室工作制度

中药房煎药室工作制度一、煎药室人员收到药剂后,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 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液量、煎法等。经核对无误后再收药本上签收并记录取药时间。 如果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药师联系,注意与患者定取药时间。 二、煎药时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 后下、另煎、冲服、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处理。内服、外用药严格区分。 三、煎药卡标签从取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容器、煎煮容 器、包装容器转移。 四、因病情需要急煎的中药,煎药室必须立即调整煎药次序,优 先煎药,保证急煎中药不可超过2小时。 五、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六、药品煎干或煮焦严禁使用,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包装打 袋时总阀门未关闭造成药液流失,不许用煎煮过的药品再煎煮,应丢掉重新配方。 七、药品煎煮好后,包装打袋,清点数量,贴好标签以备取药人 取药。 八、煎煮用具、容器、煎药机每煎好一次药剂后,应清洗干净, 以备下次煎药使用。停止煎药时请关掉电源开关。

九、煎药过程中严禁离岗,其他非本室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 煎药室,不得进行与煎药工作无关的活动。煎药人员严禁私自将剩余药液送人或自用。煎药室消耗用品(煎药袋、塑料袋等)严禁送人或自用。 十、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戴煎药手套工作,做好个 人卫生,严禁煎药手套与打扫卫生手套同用。 十一、根据用量合理煎药备药,并贴好标签标名,并在阴凉处存放。 十二、遇到意外情况请及时上级部门联系解决。 十三、不定期抽查考核,以上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如违反,按院内规定处罚。 十四、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点等,注意安全隐患。 十五、定期(一周)对煎药室所有墙面、棚顶、隐蔽处清洁。定期(一月)请总务人员检查用水用、电路安全。定期(一 月)维护设备仪器,保证起工作正常进行。 煎药室工作流程及 注意事项 一、煎药室人员接到中药师通知取待煎药品后,及时取药(不可 超过15分钟),收到待煎药物时,应对“中药房送药记录本”、“煎药处置单”、“煎药袋标签”核对,做到六查五对:六查: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现

煎药室工作流程

煎药室工作流程 中药房、煎药室交接“待煎”药品流程 中药房按合格处方,调配好药品后(包括药品混均)。煎药室人员收到待煎药物时,应对“中药房送药记录本”、“煎药处置单”、“煎药袋标签”核对。做到六查五对:六查: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现金收讫章或住院收讫章。五对: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量、特殊煎法药物、约定取药时间。如发现疑问及时与药师联系,确认无误后签名收药,并注明收药时间。煎药室交待患者取药时间从开始收药计算。 煎药室发药流程(对象:中药房) 煎药室煎煮好药品后,每袋药品贴好药名标签,清点数量,检查无误后请中药房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收药,并注明收药时间。中药房检查收药注意药名标签、数量、不同煎药锅所取得同一方剂药色差(目测),有问题及时提出。 煎药室发药流程(对象:患者) 煎药室煎煮好药品后,应当取下煎药桶标签粘贴包装好的药袋上,再次清点数量,核对无误后待发。取药人需持煎药单取药签名,并注明取药时间。煎药室人员认真核对取药人所持煎药单无误后再发药。注意:请取药人当面点清数量。 煎药室工作流程 一、煎药室人员接到中药师通知取待煎药品后及时取药(不可超过15分钟),收到待煎药物时,应对“中药房送药记录本”、“煎药处置单”、“煎药袋标签”核对。做到六查五对:六查:姓名、性别、年龄、科别、门诊号或住院号、现金收讫章或住院转讫章。五对:剂数、每剂煎药袋数、每袋留药量、特殊煎法药物、约定取药时间。如发现疑问及时与药师联系,确认无误后签名收药。并注明收药时间。 二、煎药室人员收药后登记“煎药室取药记录本”、“煎药记录”。

三、待煎药物(群药)应当冷水浸泡40—60分钟,煎煮开始时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四、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45—6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40—60分钟。 五、凡注明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一)先煎药:应当浸泡不少于30分钟,煮沸30分钟再投 入群药同煎。 (二)后下药:应当浸泡不少于30分钟,在群药煎至预定 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三)另煎药:应当浸泡不少于30分钟,煎药(煮沸后改 文火)1—2小时,所煎得药汁与方剂中其它药汁混 匀后再分装。 (四)烊化(溶化药):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后,将其 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 药溶解即可。 (五)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 (六)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分钟,去 查、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物同煎。 六、“煎药袋标签”从取药时起,必须随同煎药袋、浸泡容器、 煎药容器、包装药袋转移。 七、根据处置单留液体量要求,包装打袋(如药量过多需浓缩至

煎药室管理细则

煎药室管理细则 1.煎药室人员接到待煎药品后,住院病人要核对病人姓名,性别, 年龄,床号,科别,住院号,门诊病人还要查看现金收讫章,并在药袋上面注明,两个煎药机,一定要注明是煎药机一还是煎药机二,以免混淆. 2.煎药时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 后下、 3.另煎、冲服、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 必须按规定处理。内服、外用药严格区分。 3.药品煎干或煮焦严禁使用,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包装打袋时总阀门未关闭造成药液流失,不许用煎煮过的药品再煎煮,应丢掉重新配方。 4.药品煎煮好后,包装打袋,清点数量,待病人来领取. 5.煎煮用具、容器、煎药机每煎好一次药剂后,应清洗干净,以备下 次煎药使用。停止煎药时请关掉电源开关。药渣要用医疗垃圾袋统一收集,每天处理一次. 6.煎完药后自觉打扫煎药室卫生,清洗煎药袋,晾干,以备下次使用.每个月结束时将这一个月的门诊和住院病人的煎药单子装订,

并做好交班. 注意: 待煎药物应当冷水浸泡30-60分钟,煎煮开始时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40-6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40-60分钟。凡注明先煮、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①先煎药:应当浸泡不少于30分钟,煮沸30分钟再投入群药同煎。②后下药:应当浸泡不少与30分钟,在群药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③另煎药:应当浸泡不少与30分钟,煎药(沸煮后改文火) . 2016. 03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建设标准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建 设标准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建设标准 一、设施与设备 1、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和实验动物房。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不应对煎药过程造成污染。 2、中药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根据医疗单位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应设有储藏(药)室、准备室(区)、煎煮室、清洗室(区)、更衣室,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 3、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有防止污染、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措施。室内应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设施。 4、煎药室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5、煎药室必须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具有储药设施、冷藏设施。 6、煎药工作台面应平整、清洁。 7、煎煮室应备有量杯(筒)、过滤器、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8、煎药容器以陶瓷、搪瓷、不锈钢器皿为宜,禁用铁制器皿。 9、储药容器应密闭,做到防尘、防霉、防污染。用后应及时清洗,用前应严格消毒。 二、人员 1、煎药室应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把关及管理工作。 2、煎药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中药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 3、煎药人员应有健康档案,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4、煎药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在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消毒工作,并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整理。

医疗机构医院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2019年版)

医疗机构医院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2019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要求 (2) 第三章人员要求 (3) 第四章煎药操作方法 (3) 第五章煎药室的管理 (6) 第六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要求 第三条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第四条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第五条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六条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第七条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

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 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第三章人员要求 第八条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 第九条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 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第十条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第十一条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第四章煎药操作方法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05151

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一、基本设施建设 1.中药煎药室的面积应根据药量和煎药设备的大小合理配置,应设有储药柜、冰箱、煎药间、清洗间、值班间。 2.中药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平整、洁净、无污染,室内有排烟、排气、消防设施。 3.煎药工作台面平整、清洁。 4.贮药容器应密封,做到防尘、防霉、防污染。 5.用过的盛药器具应及时洗刷干净,严格消毒后再盛药。 6.室内应备有量杯、过滤器、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二、煎药操作规程 要严格按医嘱和本操作规程煎药。煎药容器以砂锅、瓦罐、搪瓷器皿为宜,或用不锈钢锅,禁用铁器。在煎煮过程中,做到各个环节准确无误,防止差错。 (一)一般药物的煎熬法 1.入煎前除粉剂等不宜清洗的药物外,应先清洗干净,然后用冷水浸泡20-30分钟。 煎药用水,以一般常用的清洗水即可。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3厘米。如遇花、草类药物或煎熬时间较长者应酌量加减水量。

2.煎熬时间,应根据药剂的性能确定。解表药、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沸后15-20分钟即可;一般药煎3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分钟至一小时。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使药料受热均匀。药剂第二煎的时间略缩短。每剂药一般煎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3.煎药量:儿童服用一般煎至50-150毫升,成人服用一般煎至200-300毫升。 (二)特殊药物的煎熬法: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要求的中药,应按医嘱进行,确保煎药质量。 1.“先煎药”应煮沸10-15分钟后,再入其它药同煎。 2.“后下药”且在一般药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下同煎5分钟即可。 3.另炖或另煎药:另炖药应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开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另煎药应切成小薄片一般煎2小时左右,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药熬时间(用水适量)。 4.溶化药(烊化):应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时,将溶化之药置于去渣药汁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使之溶解即可。 5.泡服药:用开水半杯或将煎好的药汁趁热浸泡(须加盖)10-15分钟,待降至适当温度时滤出药汁。 6.冲服药:将冲服药调入适量煎好药汁或开水中冲服。

煎药室工作制度及规范

煎药室工作制度 1.煎药人员收到药剂,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地址、电话、服药时间、 剂数及煎法等,经核对无误后,在收药本上签收。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调剂人员联系。 2.煎药时应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做到一剂一煎,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冲服、 烊化、包煎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特殊处理。 3.药剂煎好后,必须检查煎药锅和装药袋签姓名是否相符,无误者可由护士验收签字领取。 药渣应保存24小时备查。 4.煎药用具、容器应清洁干净,每煎完一剂后,应清洗容器。内服、外用药容器应严格区 分。 5.对急重病人的药剂(急煎中药),应即领、即煎、即送,全过程不超过2小时且要保证 质量。 6.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7.七、.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保持室内及个人清洁卫生。注意安全,做好防 火、防毒、防盗措施,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其他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煎药室。 中药煎药操作规程 1.煎药人员收到待煎药时应核对处方药味、剂数、数量及质量,查看是否有需要特殊处理 的饮片,如发现疑问及时与医师或调剂人员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加水煎煮。 2.为便于煎出有效成分,在煎煮前先加冷水将饮片浸泡不少于30分钟,不宜使用60℃以 上的热水浸泡饮片,一般水量以高出药面2~5cm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第二煎则用水量应当酌减。用于小儿内服的汤剂可适当减少用水量。3.群药按一般煎药法煎煮,需特殊煎煮的饮片则按特殊方法处理。在煎煮过程中要经常搅 动,并随时观察煎液量,使饮片充分煎煮,若发现煎干或煎煳现象,应另取饮片重新煎煮。 4.煎煮用火应"先武后文".解表药多用武火,补虚药多用文火。 5.煎药时间的长短,常与加水量、火力、药物吸水能力及治疗作用有关。中药煎煮一般分 为一煎、二煎。一般药一煎沸后煎20-30分钟为宜;解表药一煎沸后用武火煎15-20分钟为宜;而滋补药一般沸后煎40-60分钟,。二煎的煎煮时间比一煎的时间略短。 6.每剂药煎好后,应趁热及时滤出煎液,以免因温度降低而影响煎液的滤出及有效成分的 含量。滤药时应压榨药渣,使药液尽量滤净。将两次煎液合并混匀后分两次服用。 7.煎液量:儿童100-300成人400-600ml,每剂按两份等量分两装,分二次服用。 8.凡注明有特殊煎药方法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9.核对煎药袋内的姓名、药味、质量及煎煮方法等,复核无误后,即可签字发出。 10.煎药标准:煎液有原处方中各味中药的特征气味,无煳化,无焦化及其他霉烂异味,残 渣无硬心,无焦化、煳化,挤出的残液量不超出残渣总重量的20%。 中药煎药机标准操作规程 为了更好的提高中药临床疗效,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验收标准 一、分区布局 (一)药剂科的分区应当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统一管理及整体性原则,确保其功能与任务的落实。 (二)药剂科的面积、布局和流程合理,应当能够保障其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区域划分合理,工作区与非工作区应当分别设置。 (三)根据医院规模、任务与药剂科开展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药剂科应当设置相应的工作室,如药品调剂室、药品库、临床药学室和质量监控室等。 二、人员 (一)药剂科人员岗位设置和药学人员配备,应当能够保障药学专业技术发挥职能,并确保药师完成工作职责及任务。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 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剂科,所需的人员以及药剂科的药品会计、运送药品的工人,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另行配备。 (三)药剂科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 (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不低于6%。 (五)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培养、配备临床药师。 三、房屋 (一)门诊调剂室。日门诊量100-500人次,调剂室面积80㎡-110㎡;日门诊量501-1500 人次,调剂室面积110㎡-160㎡;日门诊量1501-2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60㎡-200㎡。 (二)住院调剂室。病床100-500张,调剂室面积80㎡-180㎡。设置有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剂科,住院调剂室的面积应减少约30%;只对危害药物和肠道外营养液实施集中调配的,应根据其调配规模和工作量减少5%-10%。 (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每日调配500袋(瓶)以下,调配室面积100 ㎡-150㎡;每日调配501-1000袋(瓶),调配中心面积150㎡-300㎡。 (四)药品库。病床100-500张,药库面积80㎡-300㎡。 (五)其他部门工作室面积。 1.药剂科应当设置办公室、药学信息室、临床药师办公室、药品质量控制办公室等,并具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面积。 2.药剂科其他工作室用房面积应当按照其性质、任务、规模等实际需要配置。 3.三(四)中提出的调剂室和药品库面积,包含中成药用房面积,但不包括中药饮片用房面积。中药饮片调剂室及其药库面积,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规定执行。

煎药室管理方案.docx

煎药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药品管理,保证煎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管理法》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要求,制定煎药室工 作制度。 一、煎药人员收到药剂,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 别、服药时间、剂数与煎煮方法,经核对无误后,在收药本上签收。 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调剂人员联系。 二、煎药时应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按照标准化操作程序使用 煎药设备。煎煮前将药材用冷水浸泡40~60 分钟,加水量超过药材表 面 2 厘米。做到一剂煎两次,煎煮时间根据药材的性质而定,一般 为30~40 分钟,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冲服、烊化、包煎 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特殊处理。 三、药剂煎好后,必须检查煎药设备的标签和中药包装标签姓名 是否相符,无误者方可由护士验收签字领取。药渣应保存24 小时备查。 四、煎药用具、容器应清洁干净,每煎完一剂后,应彻底清洗。 内服、外用药器具应严格区分。 五、煎药室要注意安全,保持清洁卫生,严防火灾和用电安全。 非工作需要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煎药室。 六、对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领、即煎、即取,全程不得超过2小时。 七、煎药室应有详实的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八、做好门诊病人的代煎中药工作,病人凭煎药费收据到煎药室办理代煎手续,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细致服务,详细告知病人相关用药事项。 九、加强煎药室安全管理,做好水电及电器设备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煎药室。

中药煎药操作规程 收药、煎药、发出要仔细认真,详细核对,做到各个环节清楚、 准确,保证质量,防止差错。 1.收药:凡在本煎药室煎药者,每付药要附上煎药卡片,填写 病人姓名、科室、床号、日期、煎药剂量。煎药人员要逐剂核对,无 误后在煎药登记表上签字。门诊煎药以收据作取药凭证。对特殊药物,应详细注明,按要求进行煎煮。 2.浸泡: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 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 3.煎药:每剂药必须煎两遍,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 2-3 次,煎 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 煎煮 20-30 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 煮 15-20 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 40—60 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 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 毫升, 一般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 4.煎药发出:病房煎药一般在下午送到各科室,并由护理人员 签收;门诊煎药由病人或家属凭证领取。复核查对无误后,在收药单 上签字。对危重病人,急煎药送煎药室后, 1.5 —2 小时送药,确保 按时服药。 5.清洗消毒:煎药设备要严格处理,对用过的煎、盛药器具要 及时洗刷干净,严格消毒后再用,防止交叉污染。 6.煎药完毕,关停水电,保证工作、人身安全。

中药煎药室质量控制监测制度

中药煎药室质量控制监测制度 为加强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煎药室质量控制监测制度: 第一条设施与设备要求 (一)煎药室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二)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三)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四)煎药室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等。 (五)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煎药容器以陶瓷、不锈钢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第二条人员要求

(一)煎药室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 (二)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 (三)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四)煎药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五)煎药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第三条煎药操作方法 (一)煎药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二)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三)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四)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五)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包煎等特殊要求的

煎药室工作制度与规范方案

**乡中心卫生院 煎药室管理制度 目录 1、煎药室工作制度 2、中药煎药室工作流程 3、中药煎药机操作流程 4、煎药室工作人员职责 5、煎药室清洁消毒制度 6、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乡中心卫生院 煎药室工作制度 1、煎药人员收到药剂,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地址、电话、服药时间、剂数及煎法等,经核对无误后,在收药本上签收。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调剂人员联系。 2、煎药时应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做到一剂一煎,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冲服、烊化、包煎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特殊处理。 3、药剂煎好后,必须检查煎药锅和装药袋签姓名是否相符,无误者可由护士验收签字领取。药渣应保存24小时备查。 4、煎药用具、容器应清洁干净,每煎完一剂后,应清洗容器。内服、外用药容器应严格区分。 5、对急重病人的药剂(急煎中药),应即领、即煎、即送,全过程不超过2小时且要保证质量。 6、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7、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保持室内及个人清洁卫生。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毒、防盗措施,下班前

关好门、窗、水、电。其他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煎药室。 **乡中心卫生院 中药煎药室工作流程 1、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前认真核对煎药凭证,进行登记。 2、把要煎煮的饮片放入容器中,用冷水浸泡30分钟。 3、清洗煎药机,打开排液阀门,放干净水,关闭排废液阀门,把浸泡透的饮片放入药锅,加入浸泡的液体和水(加水量一般应浸过药面2-5cm,花草类药物或煎药时间较长的酌情加水)。 4、煎药机内放入饮片和水后,盖上锅盖,旋紧手柄,将该药煎药凭证放于煎药机手柄上,设定好煎药时间和温度,机器自动加热,到达设定温度自动转入文火,到达设定时间后,自动停止加热。 5、药煎好后,打开排液阀门,药液通过排液软管注入包装机药罐内自动包装。排药液过程中,同时使用工具挤压药包,挤出药包中的残余药液。 6、药液排完后,关闭电源,将药渣取出。加入适量清水,清除锅底沉积杂物,打开排污阀,排除污水。

中药煎药室清洁、消毒操作规程

中药煎药室清洁、消毒操作规程 一、工作场所的清洁、消毒规程 1.每日工作结束后或需要时,工作场所(包括地面、排水沟、工作台、洗涤盆、设备表面、凳椅、塑料筐、污物桶等)用水擦洗干净,必要时用洗涤剂涮洗后用水洗净,并填写日清洁记录。 2.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时消毒地面、排水沟和污物桶:先用水清洁,待干后,再用消毒液擦洗地面、排水沟及污物桶内外,15分钟以后再用水洗去消毒液,填写记录。 3. 每季度一次或有需要时消毒工作台、洗涤盆、不锈钢设备、门框及门把手:先用常水清洁,待干后,用75%乙醇擦拭消毒,填写记录。 4. 每季度一次或有需要时清洁、消毒墙壁、顶棚墙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设施)及门窗:先用常水清洁,待干后,用75%乙醇擦拭消毒,填写记录。 5.每天早晚两次在人员离开时开启紫外线灯,30分钟后关闭紫外灯,并填写记录。 二、煎药器具的清洁、消毒规程 1. 清洁 (1)连接接管道的清洁利用“清洗”键,在煎药机中注入清水,打开主阀门,用剪刀将包装机机头下端包装袋封口剪开,打开充填总开关,按下“注入键”排完污水和遗留药液即停止,然后关好充填总开关。使得玻璃筒、锅壁、锅底、过滤网及连接管道即得到充分清洗。包装机的玻璃筒及煎药机的锅壁锅底禁止用铁刨或掉毛毛刷工具进行清洗。 (2)煎药机内部的清洁在确保自来水开启的前提下,在操作面板上按下“清洗”当在设备以外的水池中清洗,利用煎药机自

带的清洗功能清洗煎煮锅及一煎储液桶,排尽洗液,关闭电动及手动阀门。用软布擦洗锅壁(禁用钢丝球擦洗以后免电磁阀堵塞),过滤网可在设备以外的水池中清洗。 (3)包装机内部清洁按操作面板上的“进水阀”,打开进水阀,手动打开排液阀,对储液桶进行喷淋清洗,并排水。清洗喷嘴应先剪开包装袋下口,为防止第一包药液被污染,包装前用少量高温药液再清洗一次喷嘴,按“喷嘴清洗”健并立即再按此当在设备以外的水池中清洗关闭。 (4)浸药器具清洁每次使用完后毕用清水冲洗干净,倒置,放置规定位置,备用。 (5)装药布袋清洁每次用完后,倒出药渣,先用清水将药渣冲洗掉,再集中放在洗衣机中用洗洁精作为洗涤剂清洗,晾干。 (6)其他煎药用具清洁采用手工方法清洗刮掉沾在器具表面上的大部分药物残渣、污垢,再用含洗洁精的溶液洗净器具表面,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洗洁精,晾干。 (7)填写上述清洁之记录。 2.消毒 (1)煎药机内部、连接管道的消毒每季度一次或有需要时,按煎药包装的程序操作,用2%热的氢氧化钠溶液在煎药锅、一煎储液桶停留浸泡1个小时再在输送药液管道里循环,最后用水冲洗至出水pH值与进水一致。每季度一次。 (2)包装机储液桶消毒每季度一次或有需要时,取75%乙醇溶液适量,放入包装机储液桶中,用干的洁净软布擦洗,余液从管道放出。每季度一次。 (3)浸药器具消毒每季度一次或有需要时,先用常水清洁,待干后,用75%乙醇擦拭消毒。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X X X人民医院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为科学、规范地管理本院的中药饮片,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二、本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院长为中药饮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药剂科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全院建立健全中药饮片质量监督体系,各临床相关科室有专人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药剂科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质量。 四、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人员、医院职工及患者,如果发现中药饮片质量问题,有权直接向医院领导或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反映,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故干涉和打击报复。 五、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对领取和存放的中药饮片进行清理、检查以防发生变质失效。 六、药剂科在院长和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供应工作。药剂科应严格遵守《中药饮片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把中药饮片质量关。 七、制定和规范中药饮片购进工作程序,好饮片购销的资质认证工作,合法规范地购进中药饮片。 八、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入库验收制度。入库时应对中药饮片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库。 九、中药饮片库房应具备与中药饮片性质相适应的存储设备、设施,如冷藏、防冻、避光、防潮、通风、防鼠、防虫等。

十、中药饮片的出库遵循先进先出、后进后出、近期先用、远期后用的原则,严格按效期管理中药饮片,防止过期失效。 十一、、中药饮片调剂人员、煎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中药饮片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工作。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标准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 中药调剂的一般程序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包装、发药等六个程序。分述如下。 一、审方:审方系指药房审方人员审查医师为患者开写的处方。合格的 处方经审方人签字后即可交计价员计价收费,对于有疑问或不合格的处方, 应即与处方医师联系,问明原因,协商处理,决不能只凭主观臆断或随意处理。审方着重审查以下项目: 1、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师签字等是否清楚,公费者需 查验公费证与号码。 2、药名书写是否清楚准确,剂量是否超出正常量,对儿童及年老弱者 尤需注意。 3、毒、麻药品处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中是否有“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 等配伍禁忌药存在。 4、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有否“脚注”、“并开药”(指处方中 2-3味药物合 并开在一起,多半是疗效基本相同,如二冬即指天冬和麦冬,或是常用配伍 使用如知柏即指知母和黄柏)是否明确等。 5、处方中药物是否有缺位等。 二、计价:必须准确、迅速,以缩短患者取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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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配:调配系指调剂人员根据己有审方人签字,并己交款的医师处方,准确地调配药物的操作。配方时按处方药物顺序逐味称量;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如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等应单独包装,并注明处理方法;若调配中成药处方,则按处方规定的品名、规格、药量调配;调配人员必须精力集中,认真仔细,切勿拿错药品或称错用量;处方应逐张调配,以免混淆;急诊处方应优先调配;保持配方室的工作台、称量器具及用具整齐清洁等。总之,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配方质量。调配完毕,自查无误后签名盖章,交核对员核对。 四、复核、包装与发药:为保证患者用药有效安全,防止调配差错与遗漏,对已调配好的药剂在配方自查基础上,再由符合资质的主管中药师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核对,重点核对调配的药物和用量与处方是否相符;需特殊处理的药物是否按要求作了特殊处理;配制的药物有无虫蛀和发霉等质量问题;毒性药和有配伍禁忌药及贵重细料药的应用是否得当;调配者有否签字等。经核对无误后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即可装袋发药。发药是调剂工作中最后一环,按取药牌发药,发药时要与患者核对姓名剂数,无误后再向患者耐心地交待煎服法和注意事项,务必使患者完全明了,以保证患者用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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