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发展研究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山东保监局局长任建国说,我国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2007年开始酝酿的农业保险条例也尚未出台。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农业保险在政府职责、经办主体、组织形式、资金运作、保险费率厘定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不明确,甚至有的地区开办农业保险存在较强的随意性,影响了农业保险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农业保险条例》在2011已列入了国务院法制办的立法计划,2012年也同样被列入。他预计,这一条例将很有可能在今年问世,这将使农业保险发展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因此,他建议尽快颁布实施。其次,各省市区应根据农业保险试点情况及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农业保险地方性法规,对农业保险的性质,费率水平,保障范围,经营模式,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政府、保险机构和农民的责任,各主体的保费负担比例,风险准备金的提留,监管责任,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农业保险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学院:金融学院
班级:09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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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任课教师:***
成绩: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一、农业保险概述
农业保险是指专门的保险公司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直接受保对象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对象。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由于农业自身的特性和中国的地理环境使农作物经常遭受不可抗性的自然灾害。我国农业保险起步于20世纪3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进行了三轮农业保险的试验,使得农业保险已覆盖全国所有省市区,险种已涉及种植、养殖等多个领域。
(三)农业保险的水平较低
首先,我国农业保险在总体上普及率很低,覆盖面很小;其次,农业保险险种单调,保险范围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主要集中在农作物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农作物保险主要承保自然灾害险,而自然灾害外的社会政治风险则属于保险责任以外,如农药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泄漏等造成的损失未列入保险责任以内。一是农村保险市场主体不够健全。目前绝大部分县级及以下保险分支机构仅是展业单位,机构配置不全,服务功能弱化,经费、车辆和人员配置仍然不足。二是农村保险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仍不能适应农村保险发展的要求。三是农村特色的保险产品匮乏。许多保险产品缺少差异性和适应性,城市和农村同一条款费率,缴费高、期限长、偏重投资理财,与农村的实际需求严重脱节。
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化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化发展法律问题研究摘要:本文从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入手,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在借鉴我国农业保险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农业保险;政策;法律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概念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业保险既包含了对养殖业和种植业的保险,还包含了对农产品在储存、运输、销售等过程中隐含风险的保险。
而狭义的农业保险仅针对养殖业和种植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投保。
本文所讨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广义上的农业保险。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特征第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政策性。
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推广时不同于一般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主要靠市场调节;而政策性农业保险首先考虑的社会效益,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益为目的,会随着国家农业政策进行不断的调整。
第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地域性。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气候特点决定了农业保险险种的差别,另外,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政府给予优惠和支持,各地政府会根据本地区农业生产的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应当地的优惠政策。
但商业性农业保险因为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在全国范围内商业保险的经营没有明显的地域性。
第三,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性。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而在动植物生长的过程中影响因素众多,其中大多数是无法预料和控制的自然灾害,保险公司即使经过前期的调研也无法确定此种农业保险业务的风险系数。
但商业性保险的风险性相对来讲是较为确定的,商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选择风险低、利润大的业务。
第四,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季节性。
由于农业生产受天气因素影响较大,每一个季节出现的气象灾害都会有所不同,因此政策性农业保险会有明显的季节性。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目前,就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我国已经设立了很多试点并取得相当的成绩,并在全国会议上强调要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建设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但是就现阶段而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还处于探索时期,无论是从制度的完善还是实际的操作,有许多问题等待解决。
农业保险产业调研报告

农业保险产业调研报告一、引言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面临着诸多风险,如自然灾害、病虫害等。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风险、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深入了解农业保险产业的发展现状、问题及趋势,我们进行了此次调研。
二、农业保险产业发展现状(一)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持续增长。
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农民风险意识的提高,推动了农业保险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二)保险品种日益丰富从传统的农作物保险、养殖保险,到创新的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农业保险的品种不断丰富,以满足不同农业生产主体的多样化需求。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提高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民的保费负担。
(四)经营主体多元化除了传统的保险公司,一些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和互助保险组织也逐渐参与到农业保险市场中,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三、农业保险产业面临的问题(一)保险覆盖范围仍有待提高虽然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但仍有部分地区和农业领域存在保险空白,一些高风险的农业产业尚未得到充分保障。
(二)定损理赔难度大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灾害发生后的定损理赔工作难度较高,容易引发纠纷。
(三)保险费率不够合理部分地区的保险费率过高,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影响了农民的投保积极性。
(四)基层服务能力不足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需要大量的基层服务人员,但目前基层服务网络不健全,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四、农业保险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保险领域。
(二)加强科技创新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定损理赔的准确性和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三)优化保险产品设计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农业产业的特点,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保险产品,合理确定保险费率。
(四)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基层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基层服务网络。
加快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策略研究

险的法 律 。而 目 在我 国 ,缺 乏类 似 的立法来 保 障农 业 保 前 险的健康 发展 。我 国农业 保 险 自恢 复试 办的 2 余 年 以来 , 0 不 仅一 直没 有 专 门 针 对农 业 保 险 的立 法 ,而 且 在 我 国 的 《 险法》 中也没 有对农 业保 险 的 明确 规 定 。 由于农 业 保 保 险经营 的特 殊性 ,使其 带有 明显 的政策 性 。如果我 们用 商 业保 险法 来对农 业保 险进 行指 导 和监管 ,就会 给农业 保 险 的发展 带来很 大 的问题 。因此 ,应尽 快 出台有 关农业 保 险 的法律 法规 ,使农业 保 险在发 展过程 中有法 可依 。
极性不 高 ,带来 了农业 保 险市场 的有效 供 给不足 。
1 政 府的 支持 政策和 立法 不足 . 1 从世 界各 国农业 保 险发展 的历程 来看 ,各 国政府 不 仅
提 供 了法律 的 依 据 ,而 且 在不 同程 度 上 提供 了 政 策 的 支
持 。但 我国存 在政府 的支 持政 策 和立法 不足 ,主要 表现 在
障 。但我 国农 业保 险发展缓 慢 ,没有 发挥 出其在 构建 和谐新 农 村 中应有 的 作 用。文 章通 过 分析 发展 农 业保 险 的 必要 性 , 以及 我 国农业保 险发 展缓慢 的原 因,提 出 了从加 强农 业保 险的 宣传 、增加特 色产 品 、提 高有 效需 求、加 强 国家政 策的 支 持 、建 立 巨灾风险 转移机 制 ,以及加 强对代 理人 的 管理等 方 面加 快发展 我 国农业保 险 的对策 。 [ 键词 ] 农 业保险 ;有 效需 求 ;巨灾风 险 关
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存在问题与建议的研究报告

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存在问题与建议的研究报告“粮食安全”是农业发展的“一号工程”,为更好发挥农业保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的作用,现对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情况行了调研,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一)政策性商业性农险发展不均衡,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不足。
政策性农险保障对象以大宗农产品为主,存在覆盖农产品种类少、产品更迭慢的问题,且除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外,其他政策性农险多为物化成本保险,单纯依赖政策性农险已无法充分保障农业生产风险。
例如,一头奶牛的物化成本在1.2万元左右,而政策性奶牛保险5000元保额多年未变,保额远不能涵盖养殖户的基本成本。
目前,农业保险以政策性农险为主,占保费收入的97.2%。
因辖区特色化、商业化农险发展滞后,商业性农险保费规模均值低6个百分点,且涉及的农产品种类少,未能构建政策性农险为主、商业性农险为辅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农业生产风险的保险保障范围不广、深度不够。
(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保险服务不足,保险需求敞口较大。
与传统小农生产方式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追求经营效益和产品竞争力,具有更高、更全面的风险保障需求。
调研发现,农险机构更多专注于小麦、玉米、生猪等政策性农险的保险服务,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注度不高。
同时,受农险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信息不对称、沟通渠道不畅等原因影响,呈现出保险机构有产品、经营主体有需求,但保险产品无销路的现状。
如某个体果蔬生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大棚、产品价格、人员安全等多方面风险保障,但保险机构缺乏有效渠道了解到客户需求,未能及时合作提供保险服务。
(三)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存在阻碍,产业升级助推力不强。
首先,财政补贴投入不足。
中小型生产经营主体对保费价格敏感度高,由于缺少足够财政补贴资金支持,辖区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商业保险为主,较高保费弱化了投保意愿,农业生产风险保障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
其次,保险全面铺开受限。
特色农产品产业多以农户分散种植养殖为主,由于地方政府部门对散户的整合力度不高,导致农险机构对小规模生产主体的农险推广工作效率低、效果差,农业保险不能覆盖各种类型生产主体,无法有效发挥农业保险助推特色产业发展的刺激作用。
关于农业保险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业保险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农业保险情况的调研报告xx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
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
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
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
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一、xx处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以XXX年为例,xx处农户保险投保面积共计83401.78亩,保额共计170221.7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户2387户,面积59849.56亩,保额119699.12元;水浇地玉米投保户414户,面积7655.83亩,保额26795.4元;葵花投保户968户,面积10339.12亩,保额15715.46元;大豆投保户669户,面积5557.27亩,保额8001.72元。
投保作物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5.14%。
XXX年保险公司共分两批对农户进行了理赔,第一批理赔各类农作物亩数为921.1亩,占投保面积的1.1%,赔付金额为69257.6元,占保额的40.67%,第二批赔付金额10万元,两批共赔付金额为169257.6元,占保额的99.43%。
同时,保险公司将农户投保的170221.7元保金转到XXX年,为农户继续参了保。
二、存在的问题1、保险公司强行将农户上一年的保费转到下一年,在部分农户中产生不良影响,剥夺了农户自主投保的权力。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

农业保险发展及对策建议一、引言回想2023年第9号台风“威马逊”,就广西而言,局部市县的农作物患病严峻破坏,农作物受灾面积1455千公顷,农业损失82亿元,主要受灾农作物有甘蔗、果树、木薯等。
农业保险是特地针对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患病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保障的一种保险,而农作物产量很大程度上受天气因素影响,故充分利用农业保险防灾防损具有现实意义。
二、农业保险进展现状在2023年,国家拨下10亿元补贴资金拉开了农业保险业务快速进展的序幕。
2023年至2023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超过840亿元,2023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325.7亿元,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居世界其次位,仅次于美国。
(1)掩盖面和渗透度明显提升2023年至2023年,农业保险开办区域已掩盖全国各省,农业保险年增长速度达57%,供应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1.66万亿元,累积达5.72万亿元,1.68亿受灾农户得到了赔款。
在灾难重建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2)承包品种、保障范围逐年扩增我国农业保险的保险责任较美国等兴旺国家更为广泛,以农业产业链进展了广泛延长,向生产、流通、质量风险等领域不断扩展。
在承保品种上,掩盖了农、林、牧、渔业的各个方面以及一些地方特色农业和支柱农业,产品数量达450多个。
在保险责任上,种植业保险新增旱灾保险责任,养殖业保险则承保了全部自然灾难、疫病、疾病、意外事故。
(3)保障作用日益凸显2023~2023年五年间,农业保险支付保险赔款403亿元。
2023年1~11月,农业保险户均赔款519元,约为农夫年均纯收入的7.4%,到2023年,支付赔款更是增加到了205.80亿元,成为农夫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
(4)效劳体系逐步完善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从2023年的6家增加到2023年的25家。
一方面保监会与其有关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结合,改善农村信贷环境;另一方面各保险经办机构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效劳网点和效劳队伍,将新科技引入农业保险领域,增加农业防灾防损力量。
浅析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

浅析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政府以一定幅度对农业生产的风险进行补偿或者分担的一种保险形式。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农业保险政策,旨在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来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风险问题,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目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包括农业大灾保险、农作物保险、畜禽保险等多个方面。
虽然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过去几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相对较窄,很多地区和农户并未受益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定价和精准的风险定价模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效果并不理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繁琐、时间长,导致很多农户在遭受灾害后无法及时获得保险金,这严重影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信力和实际效果。
二、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1. 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政府需要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知度。
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激励措施,鼓励农户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例如给予一定的购保补贴或者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可以通过合作社等组织机构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农户受益于政策性农业保险。
2. 完善风险定价和管理模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定价是其核心问题之一。
政府可以鼓励保险公司和科研机构合作,建立起更加准确的风险定价和管理模型,通过科技手段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效果。
政府也可以通过合理的资金补贴政策来降低农户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成本,从而提高农户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3. 简化理赔程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繁琐、时间长是导致很多农户不愿意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原因。
政府需要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程序的管理和监督,督促保险公司加快理赔速度,确保农户在遭受灾害后能够及时获得保险金。
政府可以建立起相关的监督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建立起更加简化的理赔流程,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效率。
4. 加强监管和评估政府需要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和评估力度,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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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研究 2009年第2期三农保险I NSURANCE STUD I ES No.2 2009 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发展研究①杜正茂1 龙文军2(1.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河北保定071000;2.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810)[摘 要] 促进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健康发展是建立我国农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于此,本文研究了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发展状况,分析其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并探讨了如何构建促进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发展的机制,即完善政府的支持机制,加强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自身的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与有关各方的社会协同机制,以形成促进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发展的“合力”,推动我国农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政府支持机制;内部治理机制;社会协同机制[中图分类号]F84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9)02-0059-06 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是执行国家农业保险政策的重要载体。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业保险业务不断拓展,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不断催生。
从最初的一家经营公司发展至今已经有多家经营机构,在这些经营机构中既有综合性的保险公司,又有专业性保险公司;既有商业性公司,又有各类协会组织;既有直保经营机构,又有再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
研究这些机构的发展状况和存在的共性问题,将有助于制定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发展状况1982年,我国只有一家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经过近30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综合性保险公司、专业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专业协会、保险经纪公司等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其中综合性保险公司和专业性保险公司是当前我国规模和影响都较大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目前以综合性保险公司的下设机构分布为主体,形成了覆盖各大小城市和县乡的农险服务网络;以专业性保险公司为区域主体,形成了某一省份和部分省份的农业保险县域服务网络。
从市场份额看,综合性和专业性保险公司占据全国农业保险99%的市场份额。
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按其经营业务可分为直接保险经营机构、再保险经营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如图1所示。
不同形式的保险经营机构经营农业保险各有利弊。
(一)直接保险经营机构直接保险经营机构简称“直保机构”,是直接为农民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的机构。
我国直保机构按经营形式分有综合性公司、专业性公司、专业协会和外资公司。
1.综合性公司目前我国有两家综合性保险公司在直接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简称“人保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简称“中华联合”)。
人保公司是我国成立的第一家保险公司,从1982年开始恢复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经营农业保险经验,培养了一支懂农业保险经营的员工队伍。
尤其是近年来,农险业务部在人保公司的支持推动下,公司在各地分支机构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参与农业保险经营试点,探索农业保险经营途径。
经营的种、养两业保险实行全国统一核算,盈亏由保险公司内部险种调节,以省为单位实行农业保险单独核算。
[作者简介] 杜正茂,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龙文军,管理学博士,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2008年以来,人保公司在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大力开发花卉、水果、养殖场、无公害农产品等现代农业保险,还开展了涉农财产保险、农民意外健康保险、“五小车辆”②保险等业务,公司在农村地区的保险渗透度和社会影响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截至2008年10月底,人保公司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51.38亿元,同比增长163%,是2006年底的23.2倍;累计承保能繁母猪5265万头次,占能繁母猪承保总数的85%以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承保政策性种植业作物面积2.9亿亩,占全国耕地面积近六分之一。
人保公司占全国农业保险市场份额的50%以上。
图1 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结构示意图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前身是1986年7月15日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建的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
22年来,公司从最早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成为综合性的保险公司,无论是农业保险还是其他保险的业务量在全国都居前列。
公司目前在全疆各师(局)设立了15个分公司,在各农牧团场设立了164个支公司,主要依托新疆兵团特殊的行政体制和农业生产体制开展农险经营,即“组织统一投保、统一收费和大灾兜底”。
以行政要求和宣传展业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统一保险,要求各师(局)、团场积极统一组织农户参加保险,由团场、连队统一签单投保。
公司在新疆承保的35种作物及畜种的农业保险,覆盖了兵团的主要农作物及养殖畜种。
目前种植业保险覆盖了播种面积的80%左右,养殖业保险覆盖了兵团主要大牲畜,承保面达到了40%左右。
该公司2002年的经营范围扩大到了全国,并在江苏、四川、重庆、河南等地陆续开展了农险业务。
在新疆以外各省区该公司和人保公司一样,主要按照“政策性保险+商业化运作”的模式经营。
根据各地实地情况开展业务,如江苏淮安的小麦、淡水养鱼,重庆烟叶种植保险等。
2005年积极参与建立浙江省农业共保体,占到了10%的份额。
综合性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主要优势表现在:能够充分发挥其在制度、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能够充分利用遍布全国的经营网点,扩大覆盖面,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缺点是: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高、风险大,与公司的最大化经营目标相矛盾;不能很好地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处于代理或从属地位,对政府的依赖性强,进行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性不高。
2.专业性公司2004年~2008年连续五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了要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国陆续成立了专门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③。
当前我国专业性农 ①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70503013)②“五小车辆”是指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二轮摩托车及其他轮式机械车辆。
③保监会批准时,要求这些保险经营机构以经营农业保险为主,而且农村保险的业务不得少于60%。
业保险公司有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安徽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市政府的支持下,于2004年3月1日成立的我国第一家专业性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
公司采取“政府扶持推动、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模式,将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划为政策性业务,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与此同时,公司还经营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通过这些险种的收益来弥补种、养两业保险可能产生的亏损,实行“以险养险”。
在遇到特大灾害时,公司通过再保险分保,如果仍然有困难,政府通过特殊救灾政策给予支持。
(2)吉林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吉林粮食集团等省内七家企业发起,于2004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的一家商业性保险公司。
在公司的发展定位上,一是通过建立“保险公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模式,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其签订统一保险协议,承保其所带动农户的种、养产品,规避农业生产风险,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二是开发适合我国农村市场的“一揽子”保险产品,为农民提供包括种养两业保险在内的财产保险、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全方位综合保险服务,促进“以险养险”。
(3)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于2005年1月11日成立,是在黑龙江垦区14年开展农业风险互助的基础上成立的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
公司建立了“以公司统一经营为主导,以保险社互助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治理、双层经营”的模式。
在公司和会员之间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形成了为“三农”服务的保险体系。
公司还将灾后补偿延伸至灾前预防,建成了“防、保、救、赔”体系,有效防范了风险。
公司目前开办的保险险种有:种养两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短期健康险、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交强险、其它涉农保险等主险产品100余个,附加险产品200余个。
(4)安徽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省内12家国有大型企业共同发起,于2008年1月28日成立的一家农业保险公司,公司积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气象局开展合作协议。
一方面由银行代理销售种、养业等农业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支付保险赔款等;另一方面发挥气象部门在农业保险的灾害预报等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公司按照“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原则,经营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专业性公司作为新兴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在执行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及社会管理功能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这些公司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保险网点不足和农民理赔难的问题,有效地帮助农民及时恢复农业生产,稳定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
但专业性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与客户利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产生矛盾,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承保范围小,经营风险大。
专业性公司一般都是区域性的,承保范围和对象有限,根据大数法则,其经营风险较大;二是资金量小。
由于承保区域和投保对象的有限性,加上经营时间短,其保险资金的积累不多;三是业务不够熟悉。
专业性公司是新型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在农险业务、管理和发展战略等方面与综合性公司还有一定的差距。
3.专业协会专业协会是在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帮助下,由某些对同类性质的风险的人自愿结成的互助团体,其特点是:全体成员既是保险人,又是投保人;资产、债务均归参与互助保险的全体成员所有;是非盈利性组织,且年度结余归互助协会成员所有,逐年滚存,积累起来用于抵御大灾赔付。
当前我国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专业协会有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北京谷物协会、北京果树协会、北京养鸡协会等建立的风险互助会等。
(1)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前身是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于1994年成立,是全国范围内的渔船船东相互保障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协会依托渔业执法机构开展渔船保险,建立健全服务网络。
在各地渔业系统和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在全国近二十个省(区、市)组织广大渔民开展了渔民人身意外伤害和渔船财产等互助保险工作。
协会先后开发了养殖渔船全损险、海水深水网箱养殖险,海水、淡水养殖险,渔业码头财产险,港澳流动渔船渔民险、渔业执法人员综合保障计划,涉韩渔船违规罚款担保服务计划等。
截至2007年底,累计承保渔船15.5万艘次,承保渔民315万人次,共赔偿渔民灾害损失达5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