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公告信息规范及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经典范例】

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各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水平,防范技术风险,保证日常业务的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营业部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本制度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各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须遵从公司计算机应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实用以及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集中统一管理系指在公司系统内,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开发、统一实施、统一采购的“五统一”方式,分步实施推广计算机应用技术,并对计算机应用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营业部内设电脑部,负责本营业部的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所属营业部。
第二章电脑部工作职责第六条负责本营业部计算机系统的性能管理、维护建设,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一)及时处理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门播发的涉及信息系统运行的数据、文件和各类通知;(二)负责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持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三)负责本营业部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开市之前做好系统的运行准备工作,开市期间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处理突发事件,收市后配合清算员完成日结清算等盘后工作;(四)完整、准确地记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日志;(五)严格按技术事故处理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处理系统出现的故障,并上报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六)负责交易业务数据、系统数据和其他重要数据、资料的备份及其管理;(七)根据本营业部的业务发展需求,提交应用系统需求报告、软硬件采购计划,报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审批;(八)在公司信息技术中心的安排下,承担公司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中涉及本营业部的有关工作;(九)负责本营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各类文档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备案。
第七条负责编制营业部计算机设备的统计报表及协助财务部拟定本营业部计算机设备报损、报废计划,报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审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告

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标准(试行)》的通告为加强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平安管理,减少和防范市场技术风险,促进证券市场安康开展,我会制定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予以实施,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证券经营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标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学习,亲自抓《标准》的实施落实工作。
二、《标准》适用于依法成立的证券经营机构。
已制定的地方性管理规定及各证券经营机构内部规章制度须根据本《标准》作相应修订。
三、本《标准》从之日起实施,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上半年要根据《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第二阶段,1999年6月30日前要完成更新与调试营业部信息系统软、硬件工作,到达《标准》要求。
各证券经营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好工作进度。
四、本《标准》将纳入证券经营机构年检范围,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营业部,中国证监会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追究该证券经营机构及其营业部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五、年内中国证监会将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并适时安排培训和技术交流。
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标准(试行)
目录
目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节目标
第二节原那么
第三节制定与实施
第二章管理体系
第一节组织结构
第二节人员管理
第三节平安管理
第四节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章
[1] [2] [3] [4] [5] [6] [7]。
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范文

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范文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营业部的管理,提高营业部的运作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证券营业部是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第三条证券营业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范围内依法经营,自觉遵守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则,维护良好的商业道德和市场秩序。
第四条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修订,确保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组织部门第五条证券营业部设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
第六条总经理对证券营业部全面负责,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七条业务部门主要负责证券交易、财务管理和投资咨询等业务。
第八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事、行政、法律事务和内部控制等职能。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总经理负责组织、领导和控制证券营业部的全面工作,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公司规定的经营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总经理对营业部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控制负责,并向公司上级报告。
第十一条业务部门负责开展各类证券交易业务,合理配置资源,积极开拓市场。
第十二条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风控制度,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内部风险。
第十三条职能部门负责人事、行政和法律事务的管理工作,并对证券营业部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并对证券营业部的运作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规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证券营业部应当加强对人员的岗位职责教育,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证券营业部应当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加强团队建设。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八条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分工明确,形成合力。
第十九条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评估和控制各类风险。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主管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作为《xx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目的在于规范化、标准化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过程。
第二条营业部信息系统除满足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当满足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三条本管理规范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规范与此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第二章基础环境第五条营业部选址时,应遵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中的机房选址要求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营业部新建、搬迁和改造,机房承包和网络系统集成商选择时,系统集成商必须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第七条机房新建、搬迁和改造时,机房承包和网络系统集成商选择时,最少邀请三家(含三家)以上集成商参与招投标,对集成商进行比较,选择方案设计合理、信用好、价格优的集成商。
第八条机房建设方案应报送信息技术部进行审批,材料中应至少包括两家(含两家)集成商的建设方案、报价、集成商资质说明、集成商的优势等情况进行说明。
第九条机房建设验收前,应报告技术部系统建设情况,包括系统工程资料等,由技术部对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或非现场的评估,方可进行验收。
第十条机房建设除了遵照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的要求外,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环境要求1.营业部机房的墙面、地面和房顶须做防尘处理,密封安装孔和桥架孔等,机房的外墙体具备一定的强度,如实墙、加固的轻钢龙骨墙体等,并一直延伸到屋顶。
2.新建或改造的营业部机房,地面铺设地砖,可不做吊顶和防静电地板。
3.机房门禁:机房设备间要安装防火防盗门,同时安装简单门禁系统:包括电子吸锁、单门控制器、出门按钮、刷卡器,使用UPS供电,准备2-4张进出卡,门禁管理软件安装在普通电脑上。
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范本【最新范本模板】

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文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公司营业部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文档管理体系,规范信息技术文档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档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营业部内的技术资料得到全面的记录和妥善的保管,并能够被迅速准确的查阅和使用,确保能够依靠存留的技术文档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转.第三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营业部信息技术文档主要指营业部内与通讯及计算机系统有关的书籍、技术资料、图表、程序与数据。
具体包括:软件系统技术文档、网络系统技术文档、服务器技术文档、弱电系统技术文档、电源系统技术文档、应急计划技术文档以及信息技术设备随机资料、技术图书、技术合同、培训教材与资料、系统配置参数、设备和基建工程的技术数据及相关技术文档等.第四条技术文档可用纸、磁带、磁盘、光盘等多种介质为载体记录和存放。
第二章信息技术文档的内容第五条软件系统技术文档软件系统技术文档应包括营业部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各类资料。
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点:(一)营业部软件系统组成说明;(二)营业部各类软件配置、安装、使用操作说明书,软件开发者对系统安全功能的测试报告和安全承诺书;(三)软件设计方案、数据结构、加密算法、源代码等开发资料;(四)国家认可测评认证证书;(五)软件升级、维护和系统参数的调整测试记录;(六)软件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权限。
第六条网络技术文档网络技术文档应包括网络系统的整体概况描述、各类网络设备的功能描述、设置描述和连接描述.具体包括以下几点:(一)营业部网络系统总体结构说明,网络结构的拓扑图,VLAN设置的说明,网络安全设计方案;(二)主干交换机的技术说明。
包括主干交换机的品牌型号、主干交换机的地址(IP地址和MAC地址)、交换机的安放位置、主干交换机上配置的各模块的技术说明、主干交换机(包括配置的模块)各端口的连接说明(包括与备份交换机的连接、与服务器的连接、与二级交换机的连接、与工作站的连接等);(三)二级交换机(或集线器)的技术说明.包括所有二级交换机(或集线器)的品牌型号、地址(IP地址和MAC地址)、安放位置、各端口的连接说明(包括与主干交换机的连接、与工作站的连接);(四)网络配置的操作说明.包括交换机(主干交换机和二级交换机)冗余设置的操作说明、VLAN设置的操作说明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手机短信管理办法

Ⅹ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手机短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Ⅹ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ⅩⅩ”手机短信咨询产品(以下简称“短信产品”)业务管理,规范短信产品业务操作,提高“金ⅩⅩ”证券品牌账户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部对短信产品统一管理、统一审核、集中发送,亦可授权营业部自行编发短信。
第三条客户服务中心和营业部应指定各两名工作人员为短信管理员,分别负责短信产品的审核和发送。
第四条根据“金ⅩⅩ”证券品牌账户的客户分类,短信产品实行分级发送。
第二章短信管理责任人第五条营业部负责人为该营业部短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短信管理负全责。
营业部短信管理员为营业部短信业务第二责任人。
市场部负责人为市场部短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短信管理负全责。
市场部《ⅩⅩ金理财》钻石版、白金版、金版编辑负责人为市场部短信管理第二责任人。
第六条市场部短信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短信内容的合规性。
(二)发送短信。
(三)负责管理短信柜员代码和密码。
(四)定期统计短信发送费用、有效条数,定期记录短信业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定期撰写短信发送分析报告。
(五)就相关事务和计财部、信息技术部、研究所等部门保持沟通和联系。
第七条市场部短信管理责任人具有以下职责:(一)指导市场部短信的发送业务。
(二)审核市场部短信产品的合规性。
(三)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短信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营业部短信管理员具有以下职责:(一)协助客户办理短信产品服务的申请和变更,设置定制内容。
(二)按规定妥善管理营业部短信柜员代码和密码。
(三)初审短信内容的合规性,并根据营业部负责人的指令发送短信。
(四)具有短信发送权限的营业部,短信管理员应定期统计短信发送情况、撰写短信发送分析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向市场部备案营业部发送的短信。
第九条营业部负责人具有以下职责:(一)指导本营业部短信编写、发送业务。
(二)审核本营业部短信产品合规性。
(三)保证本营业部短信发送业务有效运行。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工作管理,提高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稳定性,防范信息系统风险,加强信息技术工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和保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营业部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其它分支机构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为营业部信息技术工作的基本制度,并作为信息技术部进行信息系统现场检查和营业部自查的依据。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公司信息技术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信息技术部是公司信息技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营业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工作。
第五条根据证券营业部是否提供现场交易服务和是否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证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可以分为:A型模式:在营业场所内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现场交易服务。
采用该类型信息系统建设模式的证券营业部,简称为A型营业部。
部署证券公司网上交易站点的证券营业部,或作为其他证券营业部网络通信汇聚节点且所连接的证券营业部中提供现场交易的证券营业部,视同为A型营业部。
B型模式:在营业场所内未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但依托公司总部或其他证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现场交易服务。
采用该类型信息系统建设模式的证券营业部,简称为B型营业部。
C型模式:在营业场所内未部署与现场交易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且不提供现场交易服务。
采用该类型信息系统建设模式的证券营业部,简称为C型营业部。
第六条A型营业部设IT部,负责营业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
B、C 型营业部有上联营业部的,其信息技术工作纳入上联营业部管理。
第七条为保障信息系统运行与技术服务管理质量,A型营业部应配置一名专职IT 经理和一名IT备份岗;B型营业部应配置一名兼职IT,兼职IT应以营业部IT工作为主,在确保交易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兼职其它岗位工作;C型营业部应指定一名IT工作联系人,协助处理本营业部IT相关工作。
信息公告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公告行为,确保信息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对外发布的信息公告,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投资者关系活动等。
第三条公司信息公告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信息公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准确性:信息公告内容应准确无误,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表述。
3. 完整性:信息公告内容应全面完整,包含所有必要信息,不得遗漏重要事项。
4. 及时性:信息公告应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及时传递给投资者和公众。
5. 公平性:信息公告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二章信息公告的范围第四条公司信息公告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重大事项公告:公司发生的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如重大合同、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激励等。
2. 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包括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等。
3. 临时报告:发生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及时披露,如重大诉讼、重大资产变动、高管变动等。
4. 投资者关系活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报告等。
5.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章信息公告的流程第五条信息公告流程如下:1. 信息收集:各部门应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信息审核: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送公司信息披露管理部门。
3. 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审核: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内部规定。
4. 信息发布:经审核通过的信息,由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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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公告信息规范及管理办法为维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提升营业部投资者教育水平,规范营业部公告栏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等规定,特制订营业部公告信息规范及管理办法。
一、营业部须在营业场所悬挂营业部的《经营证券业务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营业部须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和投资者园地。
公告栏和投资者园地作为公司形象的窗口和投资者教育的阵地,营业部应该精心布置设计,专人维护,做到外观整齐、内容规范、更新及时。
三、公告栏主要用于公布营业部的公示信息、相关证券信息,及营业部通知公告。
内容必须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信息:
1、营业部及公司总部的投诉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当地证监局的投诉监督电话、营业部服务标准、员工守则、道德纲要其它相关信息。
2、向客户收取的各项证券交易费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3、营业部席位号,营业部B股保证金银行账户号。
4、营业部客户服务人员的照片、姓名、岗位。
5、证券信息提示、咨询材料。
6、营业部相关通知公告。
四、投资者园地作为营业部向客户进行风险教育、普及证券知识、宣传介绍公司情况的主要窗口,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至少应当包括公司的历史沿革简介、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公司注册地址、业务范围、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以及营业网点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摘要以及获取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的详细途径、销售产品的核准文件、客户投诉电话等内容。
2、证券市场法律、反洗钱知识和其他法规知识介绍或问答。
同时须备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供投资者随时查询。
3、证券投资风险提示。
必须公示一切投资都有风险,一切投资都应当遵循诚实信用、风险自担原则,同时要公示营业部及员工禁止行为。
4、业务咨询。
至少应当包括各类证券业务及证券投资产品的基础知识、风险收益特点、交易流程等。
五、公告栏、投资者园地公布的有关证券咨询的内部信息资料必须是由公司内部审核通过的,严禁刊载虚假信息、内幕信息、市场传言的报刊、证券分析软件、股评传真件等。
不得变相传播谣言,不得在调研报告中传播上市公司未披露的业绩、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方案等内幕信息。
所有公告的咨询资料必须注明免责声明,提示客户投资风险自担。
六、公布的有关证券咨询的外来信息、资料必须是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所提供的、可以公开传播的信息。
特别是证券投资咨询报告,须注明提供报告的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的名称。
七、公司将对营业部公告栏、投资者园地建设、公告信息规范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营业部绩效考核中规范管理重要项目。
对于违反本规定,在投资者园地、公告栏建设、布置、维护中工作不力,必备内容缺失,或存在张贴传播虚假信息、内幕信息的营业部,公司将追究相关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经纪业务事业部负责解释。
(六十四)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金融产品销售适用性管理办法(xx年12月17日,经纪字[xx]6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金融产品业务,进一步加强销售适用性管理工作,引导客户树立法制观念和理性投资意识,保障公司及各营业部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有序、规范、健康的发展,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金融产品销售适用性(以下简称销售适用性)是指营业部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应了解和评估客户对金融产品的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建立以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制度,选择适当的客户参与相应类型的认购与转让金融产品,切实履行客户适当性管理职责。
开放式基金与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适用性管理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
第三条营业部在实施金融产品销售适用性的过程中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一)客户利益优先原则。
当营业部或销售人员的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害客户利益;
(二)全面性原则。
公司及营业部应将销售适用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