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和监管介绍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其点多面广的优势,在服务“三农”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但面对快节奏的经济社会发展,面对同行业的激烈竞争,受传统思维定势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无论是内在管理还是服务手段,都相对滞后于其它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开展“一站式”、“零距离”服务更无与伦比。服务观念难转,创新意识不强,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最主要障碍,一线基层行社背负沉重压力。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无论监管部门,还是行业管理部门——省联社及其办事处,都在围绕加强和改进基层行社文明规范服务方面着力推出一系列举措,一方面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大县级统一法人改造力度,加快成立农村合作银行步伐,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目标和实现科学管理,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流程;另一方面,加快电子化、信息化建设,解决长期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层行、社结算“瓶颈”障碍,逐步实现了全省、全国范围通存通兑,极大提高了与同行业竞争能力,服务上得到社会认知。 从2008年开始,安徽省联社以合规建设为抓手,在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深入开展了“标准基层行、社”创建工作,推动基层行社在组织管理、文明服务、会计基础、信贷基础和

安全保卫方面有了规范可依。通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农村合作金融形象得到树立,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无不折射出规范化、标准化服务效应,发挥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广大员工适应社会、参与竞争、促进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面临现状与不足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历经50多年风雨历程,历史积淀和传统 观念影响疾固深深,其劣根性造就了服务意识上与其他金融机构服务上的差距。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层行社服务面临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服务意识淡薄。受长期以来传统观念和“重业务,轻服务”思想影响,在一些基层行、社服务观念转变一定程度滞后于业务发展观念上的转变,导致一些基层网点对服务认识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在这些因素作用下,也导致一些员工只图索取,不求奉献,养成等客上门的“官商衙门”作风严重。对客 户的需求漠不关心,岗位服务优劣不闻不问,主动性和最基本服务意识缺乏。 2、服务态度冷漠。一些基层行、社临柜人员不能坚守岗位,尽职服务,经常串位脱岗,相互聊天,看与业务无关报刊杂志,甚至在营业间用餐或吃零食等,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视而不见,动作迟缓,接待顾客不主动热情,对开展“三声、四问”和使用文明服务“十字”用语不适应,从而在临柜服务用

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摘要:“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难题,近年来我国农村的经济有了很好的发展,但是农村金融机械还在存着一些不足,本文主要就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经济 农村金融机构是为了解决农业从业人员在农业生产环节或其他与农相关的过程中发生资金困难问题而设立的。目前情况而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产品、贷款手续、利率决定、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确有其优势,更能满足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需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不便捷等等。 一、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少,服务“三农”效果不明显 银监会曾明确表示要按“先努力解决服务空白问题、后解决竞争不充分问题”的原则和步骤来进行试点。由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考虑选址在村镇等与县城相比金融服务更加空白的地点,使网点与农户的距离较近,方便农户的咨询、人力成本的浪费等。然而事实上,我们所调查的结果显示,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在村镇上的数量很少甚至几乎没有,大多数的村镇银行设立在县城以上的地点而且县城里的村镇银行数量也屈指可数,似乎他们不是向“村镇”发展而是向“城镇”发展的。目前村镇银行不仅规模较小、辐射范围有限,市场还主要集中在县城内,对真正有资金需求的农户所所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偏离了政策初衷。

(二)资金规模有限,降低了信贷供给的总量 我国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巨大、农村经济水平过低,致使农村资金需求量十分巨大,虽然农村金融取得了一定发展, 但由于农民金融需求日趋旺盛, 且趋向多样化,农村金融体系难以完全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且国家可用于农业的资金量是有限的且要保证贷款资金的风险限度,每年各个地区农村信用社可贷资金数额与农民真正的需求量相比都相差一定距离。而且,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短缺问题也十分明显,自身规模小,实力有限,村镇银行常常面临吸储难而发放贷款需求大的矛盾。农民收入较低,可存款数额有限,再加上很多农户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缺乏了解,对其存在排斥心里,认为他的信誉度不高,担心资金安全性问题,导致村镇银行的存款的吸收能力无法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较。 (三)服务对象集中在中高收入群体 从调查情况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户主要集中在县城周边的村庄。由于靠近县城,工商业发达,农户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生产者,经济条件都属于上等,靠近县城的优越位置为他们提供了参与市场的机会,打工、运输、农业贸易等成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贷款人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而是已经“市民化”的农村人口。而且除了资金互助社是设在乡村中的新型金融机构外,目前占新型金融机构绝大部分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都是建立在乡镇以上的地方,主要是县城,这就使“低端农村客户”远离了这些新型金融机构,而“高端客户”成了新型金融机构服务的主要对象。

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调查分析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调查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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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调查内容:机构类型现状主要业务趋势存在问题 为了培育一批运行良好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状况银监会计划2011年设立192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11月份全国已有13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2家。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类型 (一)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投资人的要求,银监会发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作了相关规定:企业入股,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上一年度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境内自然人入股,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信用记录,企业和自然人的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村镇银行应该是未来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趋势,自开展以来

已有118家试点分布全国各地,是新型金融机构中比重最大的。它有着商业银行的性质,在经营过程中较农村信用社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担子较轻;较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吸收存款,后续资金有保证。但是,由于刚刚涉足农村市场村镇银行运行起来会感到经验不足,新问题层出不穷。随着准入政策的放宽,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数量将逐渐增多,竞争也愈来愈激烈。 (二)贷款公司 贷款公司作为新型金融机构,它是由有限股东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一个机构的批发性融资开展相关业务。按照央行的规定它只能办理贷款业务以降低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目前我国已有7家设立,如下图: 中国人民银行小额贷款首批试点列表 公司名称公司所在 地 成立日 期 注册资金 (万元) 晋原泰小额贷款公司山西平遥 2005.12. 17 1600 日升隆小额贷款公司山西平遥 2005.12. 17 1700 全力小额贷款公 司四川广元 2006.04. 10 2000 江口华地贷款公 司贵州江口 2006.08. 15 3000 信昌小额贷款公 司陕西户县 2006.09. 18 2200 4

农村金融体系

201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指出,“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中央1号文件为做好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金融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和使命。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新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农村金融改革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农村金融体系面临很多问题,如金融支农不足,金融产品单一,特别是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比起来,最具体的表现还是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那么造成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服务功能不强、服务需求难以满足,尤其是贷款难、结算难的问题较为突出。深入剖析这些现象,其实质是资金、人员和科技手段等制约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 (一)资金供给能力不足,涉农资金投入受限。 一是农业为弱质产业,投入多、产出少,导致农村资金先天性匮乏。二是金融机构商业化取向和乡镇财政的普遍困难,导致农村发展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三是由于农村基层金融机构赢利能力低于城镇,尤其是小额农贷管理成本较高,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定位不在乡村,导致资金背农化倾向较为明显,影响了涉农资金的有效投入。四是由于结算功能、行业品牌的影响,导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实力有限。 (二)服务人员力量薄弱,金融覆盖明显缺失。 由于农村金融资源匮乏、经营成本偏高,银行企业本质决定了其将服务的重心向城镇转移,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向城镇转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也在不断整合,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呈下降趋势,覆盖范围逐步缩小,服务人群不断减少。农村合作机构虽然人熟、地熟、情况熟,但员工平均服务农户数太多,加之农村金融服务额小、面广,服务人员的严重不足导致其服务常常陷入疲于应付的状态,妨碍了支农作用的发挥。 (三)科技服务手段落后,金融服务功能不强。 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产品创新重视不够,加之科技力量薄弱,导致服务手段落后,产品更新滞后,服务功能残缺。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把市场研发的力量倾注于城市,对农村最基层客户需求关注不多,甚至不愿意把科技人才和新的硬件设施配置到农村网点,进而导致其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适应能力不强。三是农村金融先天供给不足,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一、安全性非信贷资产 安全性非信贷资产依照账面价值法直接认定为正 常类。 二、风险性非信贷资产 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一)专项央行票据 根据风险分类法,确定“专项央行票据”风险类别为: 1、在兑付期内的专项央行票据直接认定为正常类。 2、在延长兑付期内的专项央行票据直接认定为关注类 (二)同业债权 “同业债权”包括:拆放同业(含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和调出调剂资金)、存放同业款项(含存放联社款项)和买入返售资产等。其均采用风险分类法进行质量分类。 GAGGAGAGGAFFFFAFAF

1、“拆放同业” (1)正常类是指拆借人(或交易对手,下同)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拆借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①拆借人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能正常足额偿还所负债务。 ②拆借未到期。 ③本笔拆借能按期支付利息。 ④如有担保,担保应合法、有效、足值。 (2)关注类是指尽管拆借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拆借本息,但存在影响债务偿还的不利因素。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①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拆借人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②拆借人改制(如合并、分立等)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③拆借人还款意愿差,不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积极合作。 GAGGAGAGGAFFFFAFAF

④拆借人完全依*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但担保合法、有效、足值,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债务。 ⑤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债务归还。 ⑥拆借款项逾期不超过90天(含)。 ⑦欠息不超过90天(含)。 (3)次级类是指拆借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①拆借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②拆借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 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足额收回债权。 ③因拆借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需要对该笔拆借合同的还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④拆借款项逾期90天以上至180天(含)。 ⑤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4) GAGGAGAGGAFFFFAFAF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摘要】本文重点介绍了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情况,分析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 贷款公司 金融风险 杨连波 (辽东学院辽宁丹东118001)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一、引言 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城乡金融二元化问题日益突出,金融资源配置严重扭曲。特别是国有银行实行商业化改革后,商业利益驱动下的金融机构大部分弃乡进城,大量收缩撤并县及县以下地区的机构网点,导致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种类单一,网点覆盖率低,服务功能不全,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同时,由于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支农能力有限,其他各类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缓慢,农民和农村企业的贷款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的经济发展。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2006年年末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降低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意见》明确规定,农村金融市场面向社会各类资本开放,外资银行资本、产业资本、民间资本都可以到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同时还大大调低了新设机构注册资本限额,在乡镇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仅为100万元,在行政村设立资金互助社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此外,《意见》在投资人资格、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公司治理等方面均有较大幅度调整。 准入门槛的大大降低,无疑有利于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兴办更多的微小型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但这同时也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资本金较少、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经营者整体素质不高等先天缺陷,从而面临诸多金融风险,而且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情况 《意见》规定,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三类:一是村镇银行,包括设在县及县级市的村镇银行,以及设在乡镇的村镇银行;二是资金互助社等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主要设在村和乡镇一级;三是专营贷款业务的子公司 (贷款公司),由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发起设立。建立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是一项新尝试。为稳妥起见,银监会选择了四川、青 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个省 (区)进行首批试点。截至2007年9月末,6省(区)共核准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 业,其中,村镇银行11家,贷款公司4家,资金互助社8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筹集各类资本1.27亿元,其中银行资本6480万元,占比约51%;产业资本1954万元,占比约 15%;个人资本4293万元,占比约34%。 试点实践表明,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打破了农村金融机构主体单一、垄断经营的旧格局,提高了农村金融机构竞争的充分性,找到了农村金融市场低效运行的症结,促进了农村金融产品的多样化、金融交易价格的合理化和金融服务的高效化;二是有助于将城市资金引入农村,促进农村资金回流,缓解了目前城乡金融发展的不平衡;三是提高了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弥补了试点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和不足,有效解决了农民和农村企业的贷款难问题。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1.准入门槛较低,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较 弱。一是较低的准入门槛吸引着众多的投资者和投机者,许多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体老板都在想各种办法加入开银行的队伍,甚至连一些长期从事民间借贷业务和发放高利贷的人也在积极寻找机会,试图披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件合法的外衣。过度的投机活动和大量资质较差的金融机构涌入,将会使新建机构良莠不齐,给新兴农村金融市场带来风险隐患。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方式以信用贷款为主,信贷资产的风险系数较大,同时还要应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农户违约风险。虽然面对较高的经营风险,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注册资本限额却明显低于商业银行的标准,其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三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范围狭窄,组织结构简单,从业人员一般只有几人或十几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水平不高,控制风险的能力较弱。 2.内部控制监督不足,容易引发内部人控制风险。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模有限,为降低经营成本,多数新建机构没有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监督部门。组织机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有可能导致管理者或者大股东一人说 □?30?财会月刊(综合)2008.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 关事宜的通知银监发[2010]27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自2009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总体工作安排实施以来,各部门密切配合,各银监局大力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与发展工作顺利推进。截至2009年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30家,其中开业172家,筹建58家。已开业机构共引入各类资本70亿元,吸收存款269亿元,发放贷款181亿元,实现利润1.3亿元。但同时也存在组建进度缓慢、机构类型不尽合理、大中型银行主发起人偏少等突出问题。为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期完成三年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执行力,确保完成三年规划。三年规划是各地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确定的,各地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如期完成。银监局要高度重视,把按规划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银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把手”负总责,强化银监局内部配合,加强银监局之间协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和监管环境。要严格执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标准,不得抬高或变相抬高准入门槛。凡是出台的与银监会规定不一致的政策办法、规定、细则或条款,要立即予以废止。要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破除本位主义,支持本省主发起人走出去,欢迎外省主发起人走进来。银监会将不定期通报、考核各地规划完成情况。 二、因地制宜,允许三年规划适度调整。在确保三年规划机构数量不减、要求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实事求是,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有利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原则,对于年度时间安排与调整、同一县(市)内变更规划地点、增加国定贫困县、粮棉大县、种养殖大县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空白乡镇规划地点等事项,银监局可自主决定并报银监会备案。 三、坚持基本条件不变,合理把握挂钩政策。实施“东西挂钩、城乡挂钩、发达与欠发达挂钩”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引导主发起人到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各地要以完成全国规划、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为大局,认真执行挂钩政策,不得以完成省内计划为由放宽、降低或突破准入挂钩政策的原则和要求,省内挂钩也要严格执行银监会有关要求。为确保完成三年规划,避免因东热西冷出现东快西慢、东多西少的情况,对经济发达、投资人积极性高的地区,要严格坚持准入挂钩标准不变;对经济欠发达、主发起人投资意愿不强的地区在坚持准入挂钩政策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中西部省定贫困县可按照国定贫困县挂钩标准执行,辽宁、河北和海南三省视同中西部省份,新疆区所有县(市)按国定贫困县对待,以有效解决当地农村地区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竞争不充分的问题。 四、加大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参与力度。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以来,大中型商业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截至2009年末,大中型商业银行共发起设立2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1家政策性银行发起设立6家,4家国有商业银行发起设立9家,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设立11家。为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商业银行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的积极性,银监会将不定期对大中型商业银行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情况进行通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四种策略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四种策略 发展经济学理论证明:金融是经济的命脉,资金是经济的血液,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始终离不开金融的核心作用。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由于制度设计的不合理性——正规金融制度安排的失灵和非正规金融制度安排的缺失,导致金融服务功能弱化、农村资金外流严重以及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总量和结构的双重失衡。新农村需要新金融,创新的根本路径在于打破传统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体制密码,重塑农村金融服务体制的核心“DNA”,实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全面“再造”。 “再造”就是创造具有创新惯性和质量持续改进的体制,而不必靠外力驱使,因此也叫自我更新的机制。 完善机构体系 组织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载体,有效的组织设计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高效的重要机构保障。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其它金融组织的作用,形成定位准确、层次分明、相得益彰的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必须解决三个关键性问题。 腹有诗书气自华

创新农村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安排。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和约 束机制。有效率的产权应该是竞争性的,政府应因势利导地逐步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内在需要的多元化产权结构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在金融创新的方式上需要从过去政府供给主导型方式逐步过渡到需求诱发型方式,即鼓励农民群众和农村金融组织自发进行制度创新,以求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相一致,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和金融的发展。 重新定位农村金融组织的服务功能。政策性金融组织主要是农业发展银行要适应新形势,转换经营机制,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支持农产品专业化、现代化、产业化生产,并延伸到相关农产品的加工与进出口业务;商业性金融组织主要是农业银行应紧紧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信贷支农力度,重点支持优质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业科技型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突出支持龙头企业和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现农村逐步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合作性金融组织主要是农村信用社要在坚持“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基础上,积极研究开发适应农村经济特点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金融服务产品。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民间金融组织。面对农村金融供需的巨大缺口,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应该是弥补缺口的途径之一。因此,组织再造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重新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重新定位政府角 色与市场力量,形成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组织协同共振的效应。 腹有诗书气自华

市农村金融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正式版_1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市农村金融业发展情况调 研报告正式版

市农村金融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榆林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已经迫在眉睫。最近,根据省政协的通知精神,我市政协财农委组织人员,对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情况通报,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并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企业界人士和农村,了解我市

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林金融业的现状 (一)榆林金融业机构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目录 摘要 ..................................................... 错误!未定义书签。关键字 . (1) Abstract (1) Keywords (1)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义 (2)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2) 1、村镇银行发展状况 (2) 2、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状况 (3) 3、小型贷款公司的发展状况 (3)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障碍 (4) 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外部障碍 (4) (1)农村信用环境差 (4) (2)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4) (3)政府监管不到位,监管难度大 (5) 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内部障碍 (5) (1)资金来源有限 (5) (2)金融产品单一 (5) (3)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5) (4)盈利能力相对较差 (6) (5)多种风险问题突出 (6) 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相应策略 (6) 1、解决外部障碍的相应对策 (6) (1)完善信用体系,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6)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7) (3)加强政府监管 (8) 2、解决内部障碍的相应对策 (8) (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8) (2)注重金融服务创新 (8) (3)引进与培养金融人才 (9) (4)制定灵活的利率定价机制,提升盈利水平 (9) (5)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10) 结语 (10) 参考文献 (10)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研究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经济系公理(1)班学生:师少楠 指导老师:刘放 摘要:自2006年国家鼓励设立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进行增量改革以来,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后续资金不足、社会认可度低等问题的困扰,面临着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难题,政策预期目标难以实现,发展规划难以落实。随着我国农村新政策的推广不断加深,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在我国广大农村得到了相应的发展,有的甚至已经找到了适合的生存土壤,缓解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并逐步实现了规模的扩大。但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仍然存在着资金规模有限、缺乏技术支撑、风险隐患突出、监管力度缺失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本文将在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所出现的问题提出扶持对策和方向。 关键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问题 Abstract:Since 2006, the State encourages the establishment of new-type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re incremental reform,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obtain the unprecedented development, but met follow-up insufficient funds, low social recognition of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facing the problem of how to realiz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policy is expected to realize the goal, development planning difficult to implement. With the promotion of China's new rural policy unceasing deepening,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s been a corresponding development in the vast rural areas of China, and some even have found a suitable for the survival of the soil, to alleviate the inadequate supply of rural finance, and gradually realize scale expansion. But in some economically underdeveloped areas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re still limited capital scale, the problem of the lack of technical support, risk, supervision and lack of prominent, seriously affe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Based on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new type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the light of the problems put forward the supporting strategy and direction. Keywords: the new type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sustainable development,problem

银监合[2004]61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部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部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 工作指引》的通知 银监合[2004]61号 各银监局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工作,银监会合作部制定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供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开展组建工作和银行监管机构审核申请材料时参考。 对组建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你们统一归纳整理,及时与银监会合作部反馈沟通。 请将此文转发辖内银监分局及组建单位。 2004年11月5日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精神,现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如下。 一、组建工作及申报程序 (一)申请筹建的各项工作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符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条件的,经银监局同意后即可着手筹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 3.履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法律程序。召开县联社及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农村信用社合并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决议,以及通过必要的授权决议。已经统一法人的地方,只需要县联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不需要再通过与合并内容相关的决议。 4.开展清产核资及净资产分配工作。县联社或筹备工作小组(受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委托)聘请有审计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筹备工作小组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复查。筹备工作小组、县联社、中介机构三方按整体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净资产。在此基础上,筹备工作小组提出净资产分配方案。5.验收整改。经银监会授权,银监局组织对组建阶段各项工作,重点是法律程序、清产核资、净资产分配工作进行验收,向筹备工作小组出具《验收意见书》。筹备工作小组针对验收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出具整改报告,银监局复查。银监局根据对组建工作检查验收和复查结果,出具《组建工作验收报告》,对组建工作法律程序有效性、清产核资结

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报告总结

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报告总结 受市长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支持和服务“三农”的作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市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十分重视发挥金融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积极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下功夫解决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失衡,农村金融机构种类少、服务品种单一,金融服务总量和结构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我市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总体情况 在全市各金融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止末,全市农业存款余额为亿元,占全省余额的10%,比年初增加亿元,增长%,增加额占全省的%;农业贷款余额亿元,占全省总额的8%,比年初增加亿元,增长%,新增金额占全省的%。全年累计投

放粮食购销贷款亿元,支持企业收购粮食72638万公斤,圆满完成粮食收购预期目标。累计支持企业销售粮食79468万公斤,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全年为万农户和125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了较为优质的金融服务,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为全市做好“三农”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我市金融服务“三农”的主要做法 加快建设满足我市农业农村经济融资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 着眼于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网点布局,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重点加大了三个方面的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农村信用社通过深化改革增强支农实力。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营业税返还、专项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促进农村信用社以“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为目标推进改革。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有效化解,资金实力显著增强。该社按照“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要求,积极推进“支农惠民工程”,截止末,各项贷款余额亿元,累计发放支农贷款656116万元,为474319户农户提供了金融服务;支持基地24个,规模经营户1342户,农业龙头企业16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7个,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SWOT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315253735.html,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SWOT分析 作者:李朵赵特 来源:《环球市场》2017年第05期 摘要:“农业”、“农民”、“农村”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是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现代农业高投入、高产出的特点需要更大的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要素的依赖程度日趋增强,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与金融供给严重不足,使得农民与乡镇企业难以得到与城市居民和企业相同的金融服务,农业发展也因此陷入尴尬境地。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SWOT分析;三农问题 一、引言 2004—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3次聚焦“三农”。由此可见“三农”问题是贯穿我国现代化发展的基本问题,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其服务农业、农民、农民,促进农村金融发展,进而带动农村经济繁荣。SWOT分析方法就是通过对对象的内部能力,即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和外部环境,即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的分析,进而针对性的提出相关措施的一种分析范式。 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研究的 SWOT 分析 为了全面分析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影响,本文将运用SWOT 分析方法,即通过对S ( Strengths,优势)、W ( Weaknesses,劣势)、O(Opportunities,机会)、T(Threats,威胁)四个方面的分析,综合考虑分析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内部因素分析 1.优势分析(S) (1)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极大丰富。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各家农信社先后改制为农商行,各地也相应的成立了村镇银行农商行分支机构,我国正在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微型金融组织共同组成的多层次、广覆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极大丰富,为支农服务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管理链条短,自身机制灵活。农村金融机构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比,具有管理链条短,核算单位小,决策机制灵活的特点,能够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而积极的调整经营策略,明确支持重点,极大的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2020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全面检查方案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全面检查方案 通过全面现场检查,深入了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内控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各项业务的合规及风险情况,及时发现各种风险隐患和存在主要问题,督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合法、稳健运行。 (一)各银监分局对辖内XX年3月末前开业的所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施检查,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检查的各项数据截止到xx年3月末,必要时可追溯和顺延。现场检查报告要对辖内xx年3月末前所有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全部汇总上报(包括开业满3年的新型机构),对开业满3年的机构(锡林浩特市白音锡勒内幕场城信农村资金互助社、通辽市河镇融达农村资金互助社、包商惠农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包商惠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国开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渣打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鄂温克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另行上报报告和附表。 (二)认真撰写检查报告。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银监分局除了按要求及时汇总形成报告外,还要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控制水平及主要问题做出,形成专门报告;检查报告要求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分析透彻。内容应包括基本情

况、总体评价、存在的主要违规问题及成因分析、处理结果、有效的整改措施和监管建议。 现场检查在4-5月份进行。各银监分局要在5月30日前将现场检查报告、1-2个典型案例分析、相关报表汇总(包括电子版)上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处。 (一)法人治理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要求,建立完善合理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运行是否正常;发起行是否在提高管理水平、支持业务发展、加强风险管控等方面尽到大股东责任义务;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干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正常经营管理情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决策、利润分配方案、股金分红方案、薪酬考核办法及薪酬分配方案等是否经股东(社员)大会同意后才实施。是否存在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现象。 (二)内控制度检查。主要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和可行。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战略和明确的市场定位,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管理架构;是否建立包括信贷、票据业务、债券投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计算机管理、人事劳资等管理制度以及主要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等;内部控制能力建设与机构网点扩张是否相适应;业务管理、稽核监督条线是否按照明确职责对各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多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为我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尤其在“三农”问题倍受关注的背景下,农村信用社认真理清发展思路,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创新发展模式,牢固树立了“以农为本,服务城乡”的经营理念,持续扩大服务范围、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成为当地“三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一、支持“三农”工作总结 (一)机构网点设置基本实现全覆盖 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县乡机构,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农村市场营业网点最多,客户资源最广,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 (二)存贷款规模不断扩大 经过多年努力,我社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存、贷款余额逐年增加,显示了其资金充裕、信贷规模扩张,支持我区企业、个人的生产及消费,有效保证了当地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平稳的发展。 (三)不断加大支农资金,充分体现支农主力军地位 农村信用社作为当地支农资金的主要投入者,近年来支农力度不断加大,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在全区金融机构总体农业贷款中的占比已由年的.%提高到年的.%,真正成为当地支农工作的“主力军”。 二、农村金融服务面临的问题

我社在支持“三农”发展方面做出巨大贡献,但随着“三农”快速发展及自身经营存在的缺陷。主要有: (一)可用资金短缺 由于农村地区资金外流现象严重,造成我社支农资金供给不足。农村经济主体一方面需要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又将大部分资金存入其他商业银行,造成我社后续资金补给不足,且难以满足当地“三农”发展的信贷需求。 (二)信贷服务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我社支持“三农”信贷投入不断加大,基本满足了广大农民的简单生产信贷需求,但随着当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信贷服务机制跟不上,导致新时期下当地“三农”发展的新需求未能得到满足。 三、完善服务机制的建议 (一)立足服务“三农”,积极探索服务新模式 我社市场定位为服务“三农”、服务县域、服务中小企业,并把支持“三农”工作作为强社之基、固社之本,常抓不懈;积极创新服务“三农”的业务品种,探索服务“三农”新模式,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1、通过创新服务手段、丰富业务品种等措施,有效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目前我社业务种类已达多个,如小额扶贫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抗震安居工程贷款、农村妇女自主创业和林果业、畜牧业贷款等等。并按照自治区产业结构规划和市场需求研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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