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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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经济》试题

《当代中国经济》试题

《当代中国经济》简答题1简述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定性。

答: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体制类型,市场经济就是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类型,有其自己的规定性,这主要包括:(1)从市场经济的决策结构看,它是以分散决策为基础的。

(2)从市场经济的信息结构来看,具有横向传递为主的信息结构。

它通过价格体系传递信息,指导决策,引导资源流动。

(3)从市场经济的动力结构看,市场经济具有双重动力结构。

(4)从利益结构看,市场经济存在多元化利益主体,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尽管存在利益上的差异和目标函数上的差异,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能够相互制衡。

(5)从市场经济的分配方式看,市场经济中收入或产品的分配是同生产要素的分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2中国渐进式改革与苏东激进式改革的区别何在?答:中国经济改革的特殊性质在于,它是以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为基础并与这种宪法制度的逐步改革结合在一起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中国的经济改革具有的这种特殊性质,决定了它在改革道路的选择上必然强调连续性、稳定性和渐进性。

而苏东激进式改革是对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根本否定,是在彻底推倒原有的宪法制度的基础上引人西方资本主义的宪法制度,因而,它的方式必然是激进的、全面的、整体性的。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新的私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间必然会出现制度的断层,从而也就无法避免经济和政治秩序的混乱和生产的停滞与下降。

这是中国渐进式改革与苏东激进式改革的根本区别所在。

3简述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的特点。

答: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第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

第二,出现了不同产权交融的混合所有制形式。

第三,各种所有制内部经营模式多样化。

第四,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

4简述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现代企业制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第一,现代企业的法人财产制度。

第04课 我国的个人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练习)(解析版)

第04课 我国的个人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练习)(解析版)

第04课我国的个人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模拟精练+真题演练)1.(2023·山东潍坊·统考二模)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目标。

下列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举措及其传导正确的是( )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②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完善股票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提供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降低居民投资风险③优化初次分配格局→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收入分配公平④注重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结构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答案】D【解析】①: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与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并无直接联系,①不符合题意。

②:提供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并不一定能降低居民投资风险,②错误。

③: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多劳多得,着重增加劳动所得,完善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收入分配公平,③正确。

④:发展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完善慈善褒奖制,需要政府积极推动引导,促进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社会优化慈善环境,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④正确。

故答案选D。

2.(2023·辽宁·校联考三模)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扩内需、促消费,需要优化分配结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厚植内需发展潜力。

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需要( )①优化初次分配的格局,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②健全再分配机制,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政策③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发展社会服务机构和志愿组织④完善初次分配为主、二三次分配为辅的协同发展机制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B【解析】①③:为了优化分配结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厚植内需发展潜力,需要优化初次分配的格局,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发展社会服务机构和志愿组织,①③正确。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要求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要求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下面将从具体要求出发,阐述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内容。

一、实现全民覆盖实现全民覆盖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首要目标。

包括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解决农民工、城镇新市民等特殊裙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二、均衡城乡发展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要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待遇差距大的问题,加大对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的补贴与支持力度,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并轨,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结算。

三、优化保障模式在保障模式上,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需要不断优化,包括逐步实施全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医保、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投资监督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

四、强化风险防范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要加强风险防范,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风险补偿和保障功能。

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机制、完善社会保险金融市场等手段,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功能,提高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和风险应对能力。

五、促进就业和创业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激励和保障功能,促进就业和创业。

通过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创业者社会保险制度等措施,鼓励更多人参与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就业和创业的发展。

六、加强制度建设与监督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与监督,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与管理,维护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稳定,防止滥用和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公正。

在当前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背景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终实现全民健康、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样本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样本

国内是一种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国内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构成某些。

但受老式城乡二元构造模式影响,导致当前国内城乡发展极不平衡,在都市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同步,农村社会保障却存在着保障水平低、社会化限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盖范畴窄、法律制度缺失等诸多问题。

适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城乡融合和共同发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的必然规定和重要体现。

一、国内农村现行社会保障模式及途径国内农村现行社会保障模式详细类型和救济途径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种:1 五保供养制度。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国家《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予以村民生活照顾和物质协助。

国内五保供养制度始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

依照国务院于1月发布最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享有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对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诲供养对象,保障她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诲所需费用。

五保供养重要有在本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和在家分散供养两种形式,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取供养形式。

五保供养所需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农村五保供养在资金上予以恰当补贴。

2 家庭赡养。

“养儿防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传承了几千年家庭保障思想,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几千年家庭伦理观念是紧密相联。

家庭养老不但被视为中华民族老式美德,并且被上升到政策和法律层面。

1996年10月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老年人被赡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筹划和远景目的纲要》明确指出:“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

事实上,家庭赡养始终是国内农村养老保障重要形式。

为了民生的保障与改善——成都市构建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的探索实践

为了民生的保障与改善——成都市构建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的探索实践
适 龄 劳 动 力 就 业 状 况
— —
体经济组织 补助一部分 、 府补 贴一部分 ” 政
的筹 资模 式 .启 动 新 型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试 点 合 农 村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 立 耕 地 保 结 建 护 基 金 . 年地 方 财 政 刚 性 预 算 安 排 2 每 6亿
励 再 就 业 、 地 换 保 障 、 入 城 镇 职 工 社 会 土 纳
保 险 ” 被 征 地 农 民 社 会 保 险 与城 镇 职 工 社 . 会 保 险 制 度 完 成 并 轨
— —
搭 建 城 乡 一 体 的 就 业 促 进 政 策
全 面 实 施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制
制 度 成 都 在 全 国 较 早 将 城 镇 新 增 就 业 数 、 镇 登 记 失 业 率 、 村 富 余 劳 动 力 转 城 农 移就业 数 纳入 国民经济 和社 会发 展规划 .
面实 施 城 镇 居 民基 本 医 疗 保 险 .使 全 市 城
镇 非 从 业 人 员 和 未参 加 城 镇 职 工 医 保 的 人
员 全 部 有 了基 本 医 疗 保 障 。 参 照 城 镇 居 民 医 保 政 策 . 面 启 全
2 0万 城 乡 失 业 人 员 发 放 就 业 培 训 券 8 0 00余 万 元 . 同时 为 城
度 2 0 0 4年 全 面 推 行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疗 制
度 2 0 0 9年 率 先 在 全 国 实 现 城 乡居 民基 本 医疗 保 险 制 度 一 体 化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实 现 城 乡 统 筹 、 市 级 统 筹 和 全 域 结 算 , 并 于 21 0 0年 启 动 实 施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选 择 ” 可 门 诊 统 筹 试 点

“渐进式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模式——以东莞市为例

“渐进式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模式——以东莞市为例

主张更 具有 现实可行 性 。
本文倾 向 于第 三种 折衷 的观点 , 即我 国应适 时
收 稿 日期 2 0 — 0 l 091一9
基 金项 目 教 育 部 人 文社 会 科 学 重 点 研 究 基地 重 大 招 标 项 }“ 尉社 会 政 策 的 挑 战 与对 策 ”(8J 8 00 ) 中 山大 学 j中 0JD 4 2 3 ;
得借 鉴 。
关 键 词 “ 渐进 式 统 一 ” ;社 会 保 障 ; 乡一 体 化 ;模 式 城 推 动 能 满 足 居 民基 本 生 存 权 和 健 康 权 的 城 乡 社 会 保 障 一 体 化 体 系 。 这 里 所 讲 的 一 体 化 并 不 是 说 城



文 献 评 估 和 问 题 的 提 出

发展 一体化 新格局 ” 和城 乡 “ 共 服务 一体 化 ” 并 公 ,
提 出了 2 2 0 0年的 中期 目标 , 城 乡基本公 共服务 即“
均 等化 明显 推 进” 。从 而使 城 乡社 会 保 障 一体 化 , 的政 策 十分 明朗 。我 们知道 , 会保 障制度 大多数 社
情 况下都 是较典 型 的“ 由政府命 令和 法律引入 和实 行’ ’ 的强制 性 制度 变迁 , @政 府 创新 制度 的意 愿是
会保 障制度 设计 上把 城 镇 居 民和 农村 居 民作 为 一
个整 体来统 筹规划 , 步缩小城 乡之 间在基本社 会 逐
保障 方面 的差别 , 现城 乡在政 策 上 的平 等 、 系 实 体
上 的有机统 , 使城 乡居 民均能 实现“ 老有 所养 、 病
有所 医 、 困有所 扶 ” 0 3年新 一 届 中央 领导 集体 。2 0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理论述评(上)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理论述评(上)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渐进式的、重构的改革始于1986年。

自此以后,学术界关于社会保障模式选择及其政策上的体现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观点评述、评论甚至争论,虽然关于社会保障模式的定义很少见于相关论文和各类学术期刊中,但毫无疑问,关于模式选择问题体现了一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战略方向,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应用方面都有重要硏究价值。

中国的社会保障改革虽然在机制调整和面向城镇职工、困难群体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新制度还未定型,整个社会保障政策仍处于选择阶段(郑功成,2001)。

诸多问题仍然制约着制度的良性变迁,非常有必要对此做一个综述,文献检索的主要工具是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外延很广泛,因为篇幅所限,本文的综述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关于制度模式的整体思考(一)公平与效率相权的建制理念价值理念及政策取向是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基础和前提,公平、效率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密切相关。

互助互济、保障公平是社会保障事业追求的固有特性、目标、本质和核心。

而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物质保证,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产生重要影响。

寻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建制理念。

然而实践中关于何者优先或倾向于何者的选择往往对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起决定性作用。

效率优先往往更加强调社会保障制度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作用,而公平的价值取向更加倾向于将社会保障制度视为最重要的社会政策之一,关系到民生问题。

第一种观点,更加关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效率性,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他们提出社会保障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其一,要注重鼓励个人劳动的激励系统的有效性;其二,要强调保持较高的积累率;其三,要重视与其他社会经济改革的相互配合。

周小川认为,社会保险与个人账户模式相比存在许多内在的缺陷和弊端,因此社会保险只是一种金融产品,其中一些产品虽然可以在规避特定风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激励性不够,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只能发挥辅助性的职能。

多元化: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多元化: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多元化: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就是要从中国国情和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走渐进式、生态型、集约型、融合型、和谐型、多样型城镇化之路。

其核心就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聚集、城镇规模扩大以及由此引起一系列经济社会变化的过程。

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传统城镇化模式的弊端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时期。

从1995年到2008年,我国城镇化率由29.04%提高到45.68%,13年提高16.6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28个百分点,远高于1978—1995年年均提高0.64个百分点的平均水平,更高于改革开放以前年均提高0.28个百分点的平均水平。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城镇化率预计每年将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

这就意味着今后我国每年将有1000多万农民要进入城市。

如何使这些进城农民和谐地融入城市,切实提高城镇化质量,这是关系到中国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多建立在传统发展模式的基础之上。

这种传统的城镇化模式存在许多弊端:一是片面强调“土地城镇化”,对人口、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城镇化不重视。

目前,全国共有上亿农民工在城镇工作,但他们却不能在城镇安家落户,难以共享城镇化的成果。

二是忽视城镇资源配置效率,高度消耗土地、能源、水等资源,并大量排放“三废”。

三是生产、生活和生态不协调,突出表现为城镇工业用地偏多、效率低下,居住、生活休闲和生态用地偏少。

四是城乡分割,尤其在户籍管理、劳动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长期实行城乡有别的隔离政策,严重制约了城乡一体化和互动融合发展。

五是城镇缺乏特色,没有把城镇文化和特色融入到规划建设中,由此形成“千城一面”的局面。

显然,这种传统的城镇化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它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精神。

走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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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模式作者:陈天祥,饶先艳来源:本站整理发布时间:2010-05-14 13:56:00一、文献评估和问题的提出一段时期以来,关于中国要不要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问题,学术界一直存在着分歧和争论,这种分歧和争论主要集中在一体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

支持一体化的学者认为,它是平等的公民权利、统一市场、减低管理成本和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其可行性建议包括由政府、雇主和雇员共同出资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等。

①反对一体化的意见也有不少,理由主要是认为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差别大,因而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只能是一个长期目标,而不宜作为现实的社会保障政策。

另一种是折衷的意见,从操作上看更具有可行性。

这种观点认为,城乡一体化中社会保障制度要统一但标准有别,或“条块”统一但城乡有别,一体化应主要集中于对人们基本生存权和健康权的保障方面,即“小保障”模式。

③相较于前两种意见,这一主张更具有现实可行性。

本文倾向于第三种折衷的观点,即我国应适时推动能满足居民基本生存权和健康权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体系。

这里所讲的一体化并不是说城乡的社会保障水平和标准完全一致,而是指根据中国国情,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结构,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上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规划,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在基本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别,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体系上的有机统一,使城乡居民均能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扶”。

2003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包括“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后,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就成了一个重要的政策方向。

中共十七大报告更是强调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在2008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则明确提出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和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并提出了2020年的中期目标,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从而使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政策十分明朗。

我们知道,社会保障制度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较典型的“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的强制性制度变迁,⑤政府创新制度的意愿县决定制度变迁的主导因素之一。

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或者即将进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积极尝试,如:本文中要探讨的广东省东莞市城乡基本社会保障一体化实践;广东、浙江、吉林和海南等省均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而更多的地市一级层次政府正在着手部署实现某一个单项社会保障领域的城乡一体化规划;在2007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先后提出了在未来几年建立覆盖当地全体居民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可以预见,城乡一体化的实践将会在中国的大地上成为一股强大的社会建设潮流,其势不可阻挡。

因此,现在再讨论要不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已变得毫无意义了,我们更应该努力探讨一体化的现实途径,为这一中国史无前例的实践提供知识支持。

然而,当我们浏览已有研究成果的时候,却不无遗憾地发现,已有的探讨中国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研究成果多停留于诸如一体化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主观定性地提出了若干构想这样一些简单的表象上面,而没有深入一体化的具体实践之中,属于“纸上谈兵”,使人难以把握中国国情F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真实世界,也难以为其提供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个别研究虽然探讨了城乡一体化的实践形式,⑥但也主要停留于定性化的描述上面,没有告诉人们一体化过程中需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再者,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一个动态的演变过程,这就决定了我们也必须从过程这一角度去探讨其中的规律,诸如启动机制、过渡机制和城乡衔接机制等。

有鉴于此,本文根据中国国情,在总结已有研究成果和政府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描绘出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并在比较中借鉴,尝试性构建基于过程和实践形式的一体化模式,然后选择东莞市为案例,探讨其实践途径。

之所以选择东莞市为案例,是因为根据笔者所掌握的材料,它是国内率先全面实现了三大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的地级市。

另外,东莞的案例与曹耳东等所描述的上海浦东新区的案例不同,它并没有经过“农民市民化”这一过渡阶梯,而是采取“循序渐进、小步快走”的方式较快地实现了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大体一致,是另一种一体化的模式,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本研究实地调查的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7年7~9月的集中调研,对东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进行深度访谈,了解东莞市社会保障制度创新的背景、进程、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收集了大量的文献材料,包括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政府公报、工作总结、社保制度内容简介、统计数据等。

此外,还访谈了15位莞籍农(居)民,侧重了解他们对东莞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整体感受及受益状况。

第二个阶段是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主要是零星的补充性调查,通过实地访谈、电话采访和邮件来往等对已获得的资料和数据进行核实、扩充和修改。

二、“渐进式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模式的提出及释义(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1.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具体保障项目是什么?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采取一些西方国家(如西欧)那样的包括多项保障项目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模式。

关于中国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具体保障项目,目前较为普遍的观点是认为应该立足于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基本国情,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下,实行“小保障、广覆盖”的模式,即主要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的生存权和健康权,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三大领域。

⑦这种主张与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的政策导向是相一致的。

中共十七大三中全会则进一步确认了“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

因此,我们认为,以三大基本社会保障为一体化的内容选择是一个有广泛社会共识和政策依据的发展方向。

2.如何启动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进程?社会保障尤其是涉及公民基本生存和健康需要的基本社会保障具有鲜明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属性,属于政府的重要职能领域,需要政府发挥主导性作用,启动一体化进程。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很多发达国家都选择了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全民社会保障模式,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大部分或全部来自国家税收,典型的如日本和英国。

③基于与第一点同样的理由和庞大的资金需要,再加上我国市场体系的发育尚不健全,决定了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必须由政府主导实施。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各种文件中都强调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其发展设定基调,使其纳入“城乡统筹”和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格局之中,而彰显出强烈的政府主导意图。

如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力度。

”在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革的意见》更是直截了当提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

我们认为,政府的主导作用包括:出资建立社会保障的启动基金和按比例分担的其他保险基金分额、作出相关的制度安排、组织和实施社会保障项目、通过宣传把农民吸引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监督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等方面。

3.如何筹措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所需要的保险基金?财政实力的相对不足、农村人口庞大的社会保障需求和因长期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所造成的对农民社会保障沉重的历史欠帐,都决定了我国不可能由政府承担一体化所需要的全部社会保障基金。

对此,不少学者都提出了政府、集体(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对策思路,⑨这一主张也与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相一致。

因此,多元主体共同出资是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一个重要选择路径。

4.如何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的衔接?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最终要实现城乡之间的衔接和统一,否则,一体化就是一句空话。

在这个问题上,学术界原来存在3种方案:即“社会保险统一说”、“基础整合说”和“三维体系说”。

但它们均因忽视了中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的特点,欲一步到位的想法不太可行,受到学者们的批判。

李迎生总结和借鉴了国外的不同模式,如北欧的“统一模式”、日本的“整合模式”和法国的“专门模式”等,提出了第四个方案,也就是所谓“城乡整合说”或“有差别的统一说”,即养老保险的第一根支柱(社会统筹部分)、医疗保险的大病统筹部分和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可设计为城乡共享项目,其他方面或项目则可以根据城乡实际保持一定差异或灵活性。

@这一主张得到了很多学者的认同。

然而,城乡社会保障,体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非一开始就是城乡之间平等地享受基本社会保障项目,而是在农村建立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后,逐渐提高其保障水平,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等条件成熟后再实现两者之间的统一,因此.它必然涉及城乡之间的衔接问题,但已有的4个方案只是静态地告诉人们哪些项目应该实现城乡之间的共享,而没有关注其动态过程的规律。

基于这一认识和对实践的考察,本文提出了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第五种模式,即“渐进式统一”模式。

认为,受基金的筹措、民众的认知水平、制度的运行成本和隐性债务等因素的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初期,不可能一下子达到与城市一样的水平,无论是保障的覆盖面还是保障水平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等待条件成熟后才能实现城乡之间的有机统一和衔接,因此,渐进地推进一体化是一个较适合中国国情的模式。

这一模式既吸收了李迎生所提出的“有差别的统一”中关于3大城乡共享保障项目的优点,但却克服了其静态观察的缺陷,着重于一体化进程中的动态过程和实现机制,从而使模式丰富和饱满起来,也更容易理解、操作和学习,而显示出强烈的应用价值。

(二)“渐进式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模型及其释义在对上述基本问题梳理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渐进式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实践模型(见图1)。

这个模型说明,中国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可以分为启动、提高和衔接三个循序渐进的阶段。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中国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只涉及民众基本生存和健康需要方面,即三大基本保障,并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可能只能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上。

也正因为如此,这种保障带有很强的公益色彩,必须由政府主导,也必须由政府率先出资,与此同时,采取多方筹集社保基金的机制,并作出相关的制度安排,启动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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