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障论文 农村养老问题研究论文
山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论文

山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摘要:本文分析了山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山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意在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新农保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1]一、山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现状近年来山东新农保工作进展顺利,据2006-2009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6年新农保制度建设初见成效,全省参保农民达到1067万人,领取养老金的农民68万人,当年收缴保费12.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69亿元;2007年参保农民1076万人,71万人领取了养老金;2008年新农保试点县由2007年的14个扩大到40个,参保农民达295万人;2009年新农保试点顺利实施,19个县(市区)列入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地区,139万60岁及以上农民领到基础养老金。
济南市天桥区的大桥镇和桑梓店镇被列入新农保首批试点地区。
天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指南》规定,大桥、桑梓店两镇,年满16周岁(在校生除外),具有当地户籍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其户籍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农保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8个档次。
政府按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标准给予缴费补贴,即缴即补,多缴多补,补贴标准按各档次缴费标准依次分别补贴30元、35元、40元、45元、50元、60元、70元、80元。
养老金的领取标准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个人账户积累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以及个人账户利息,基础养老金由各级政府全额支付,目前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月55元,月领取养老金标准即为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积累额/139的和。
中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研究

中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研究论文导读:进入21世纪,中国便正式步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阶段。
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民经济实力,减轻农民负担,才能为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
老龄化,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进入21世纪,中国便正式步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阶段。
中国农村的社会和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农村大批劳动力进城务工、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传统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变迁等社会现实,使得传统家庭养老受到极大的挑战。
同时,我国农村公共福利产品供给不公、农村养老机制发育不全等问题使农村养老问题更为严峻。
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保证农村老年人福利供给,解决农村养老困境,便成为保证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老龄化背景下的农村老年人口特征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3亿,占总人口的1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8827.4万人,占总人口的7.10%。
而且,我国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到本世纪20年代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到2030年,我国每4个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
从文化水平看,农村老年人的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当前农村老人中未接受过教育的占51%,小学文化占34.7%,初中文化占8.3%,而大专以上学历的只有0.2%。
从家庭结构看,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数,占农村家庭户比重的22.02%;其中单身老人户所占比重为2.36%;一对老年夫妇户所占比重为2.26%,隔代老年户所占比重为0.46%。
论文参考。
[1]由于近年来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使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
农村老人的经济来主要有两种,即老人自己的劳动收入以及子女供养。
从劳动就业状况看,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的劳动参与率为65.85%,其中男性劳动参与率高达76.32%,60岁女性劳动参与率为54.06%。
在老人的经济来中,劳动收入所占比重为46.8%;子女供养所占比重为29.3%,社会保险和救助只占老人经济来的3.2%。
农村养老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调查研究论文(共6篇)

农村养老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调查研究论文(共6篇)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第1篇:浅析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老年化社会是必然的趋势,农村社会养老是中国社会养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寻找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有重大意义。
养老保险老龄化社会政府职责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制度关于社会保障的定义,最早出自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被译为“社会安全”。
到了20世纪70年代,欧美各发达国家普遍陷入经济膨胀,人们对“福利国家”有了较清醒的认识。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际劳工组织组织有关专家经过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调查之后,提出“社会保障”的目标不只是防止和减轻贫困,应该更为广泛。
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保持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必备条件。
二、我国目前农村居民养老的现状1、老龄化加快。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
据统计,2000年中国农村亿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估计占%,到2030年亿农村人口中,65岁的老年人口将达到%为亿。
因此要解决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关键,如同没有九亿农民的小康就没有中国的小康一样,没有九亿农民的养老保障,也就没有真正实现中国居民的养老保障。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覆盖对象有缺陷。
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
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
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4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不到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0%.另外,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国进城务工者已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不到200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亿人,所以很有必要考虑这个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
浅析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浅析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论文关键词:养老保障,农村,社会论文摘要:本文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行了分析。
胡总书记在今年“十七大”报告中着重强调了要踊跃探索成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温总理粼关于制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建议的说明》一文中也指出,“加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保护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因此,成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摆在各级政府案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一、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是不是成熟在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多数学者均以为中国目前还不具有全面推行这一制度的条件,但也有少数学者持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尚不具有。
有代表性的观点出自何文炯等(2001)。
他们以为,一个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于农人,都是处在该国工业化、市场化、农业生产集约化、农产品商品化程度较高,工业化由中期转向成熟期的过渡阶段,即工业化靠自身积累且剩余能反哺农业时期。
这时,国家综合实力增强,农人收人大大提高,农人人口相对一国人口总数已不占绝对多数。
而目前,中国农村多数地域仍处于相对封锁的小农经济阶段,且地域之间水平差距过大,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经济条件尚不具有。
他们以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全国而言发达地域应踊跃推动,欠发达地域应暂缓推行,然后慢慢扩大实施范围。
无论是发达的农村地域仍是欠发达的农村地域都应成立综合性、多渠道的养老保障体系,以对付农人的老龄化风险。
梁鸿(1999)在对成立农村社会保障的约束因素进行分析后指出,由于中国政府财力有限,而城市又处于经济改革的中心,按照“发展优先和效率优先”的发展战略,一定在资金的竞争性利用中具有优势;而且福利国家的窘境一“福利病”对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国家不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人太乡再加上中国农村区域经济经济发展不平衡又已达到相当程度,因此现阶段中国尚无能力成立真正的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域的社会保障作为替代。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研究目录一、内容概要 (2)1. 研究背景与意义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3)3. 研究内容与方法 (4)4. 论文结构安排 (6)二、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7)1. 农村养老问题的基本概念 (8)2. 相关理论框架介绍 (9)3. 理论基础对研究的支持作用 (10)三、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现状分析 (12)1. 农村人口老龄化现状 (13)2. 养老保障体系现状 (14)3. 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15)4.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7)四、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养老的影响 (18)1. 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与要求 (20)2. 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养老的促进作用 (21)3.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养老的发展趋势 (22)五、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路径 (23)1.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25)2. 增加农村养老服务供给 (26)3. 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 (28)4. 加强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 (29)5.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 (30)六、案例分析——以某地区为例 (31)1. 案例背景介绍 (33)2. 案例分析 (34)3. 案例启示与借鉴意义 (35)七、结论与建议 (36)1. 研究结论总结 (38)2. 对政策制定者的建议 (39)3.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40)一、内容概要本文旨在研究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农村养老问题日益凸显,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文首先概述了农村养老问题的现状,包括老年人口数量增加、养老保障水平不高、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等问题。
分析了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养老问题的重要性及其面临的挑战,如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于城市、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
探讨了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途径,包括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促进农村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等。
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和未来研究方向,以期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益参考。
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

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一、论文题目《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二、标题1. 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现状和困境2.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与建设3.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缺失的原因分析4.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思考与展望5. 失地农民养老案例分析与对策三、现状和困境作为人口规模相当庞大,从事中国重要支柱产业——农业劳动力的失地农民,其养老保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加之国家扶贫扶老政策的缺失,使得失地农民的贫困现状更加尴尬。
同时,失地农民因其生活的特殊性,往往要承担儿女教育、奶奶养老等支出,加剧了他们的经济压力。
针对这种现状,国家亟待制定一套符合失地农民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
而如何从政策层面,通过保障制度等手段,破解失地农民的疑难问题,是当下急待解决的问题。
四、设计与建设为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需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为核心点的保障制度可以针对以下几点着手:1. 建立养老金体系。
其中包括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金和农村居民养老金三级体系。
要通过不同的层次制度,让失地农民、流动人员、外来工人等不同人群的养老保障得到合理保证。
2. 完善个人账户制度。
在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中积累的养老金为个人的主体,可随时转移,并可由他人代管。
3. 健全制度框架。
建立养老保险资金缴存、汇缴与管理制度,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引导不同人群积极参加养老保险。
4. 落实专项补贴政策。
设立失地农民养老金补贴资金,实行全国或区域性资金的统筹,等具体措施。
5. 建立失地农民家庭医疗保险。
建立一套失地农民家庭医疗保险制度,特别是针对贫困地区的家庭医疗保险,保障失地农民可以得到优质的医疗资源和优良的医疗服务。
这些制度的建设需要由政府、社会力量以及失地农民三个角色合力完成,注重以政府为主导的统筹与市场化、社会化相结合。
五、保障缺失的原因分析当前,导致中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缺失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失地农民受现行养老制度失衡的影响,许多制度和政策难以实际落地,严重缺少失地农民的实际需求与保障对接。
浅析当前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及对策

浅析当前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及对策论文关键词:农村地区;养老保落、对策论文摘要:中国总人口得7096是农村人口,搞好农村人口得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非常有必要.但我国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落制度建设存在得间题较多,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得对策,不断建立健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库体制.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或社区为改善和提高成员得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提供得社会服务及其措施.我国是一个拥有l3亿人口得进展中国家,9亿人口在农村,随着人口老龄化得迅速进展,探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得必要性、分析其存在得咨询题并寻到相应得对策这关于促进农村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当前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得必要性(一)加强农村杜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是扩大农村消费、推动农村经济进展得需要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得国家,扩大内需无疑要重视启动农村消费.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效果却并不十分明显.当然,这与农村增收困难有关,而收人不佳得预期和以后由于不确定性风险可能导致得高支出迫使农民自发削减即期消费得因素也不容忽视.因此,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以化解广阔农民得后顾之优,增强他们得俏费信心,必将成为扩大内需得有效举措.农民需求得实现是带动农村工商业进展得重要条件,也是推进农村都市化得强大动力,对整个农村经济进展意义深远.wcoM(二)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必定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公平竞争得经济,平等是市场经济给予每一个公民得权利.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得基础必须得到足够得重视,从事农业生产应该是一种重要得职业,理应受到社会得普遍尊重.然而,目前以城镇居民为中心得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已初具规模,而9亿农民却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没有失业保险,没有医疗保险,也没有都市居民得最低生活费制度和其它社会保障,只能靠天吃饭.农民进城打工:为都市生活提供了最廉价服务,却在就业、居住、子女上学等方面受到不平等得待遇.因此,关于市场经济中要同时承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多种重负得农民,不仅要为其在都市就业上疏畅渠道,而且应该尽快建立起必要得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农民应有得权利.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保证农业得基础地位,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是开展农村打算生育工作得孟要配套措施打算生育工作是我国一项长期得差不多国策,尽管目前我国农村打算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得成绩,但由于几千年来“养儿防老”得传统观念束缚着农民得思想,给农村打算生育工作带来了阻力.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后,社会化得养老及医疗服务将成为老年保障得要紧模式,养儿防老观念必定随之淡化,给打算生育工作带来积极效应,进而有力地缓解我国农村人口压力,实现人口与资源得协调进展,增强可持续进展能力.二、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存在得咨询题(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养老形势不容乐观由于政府推行严格得人口操纵政策和人均寿命得延长,我国出现入口老龄化趋势.从第二次人口普查到第三次人口普查得18年间,60岁以上人口增长了82%,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4%,大大超过了人口增长速度.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数据显示,0--14岁人口占总人口得比重为22 83%,比1990年下落了4, 8个百分点;65岁从上人口占总入口得比重为669%,比1990年上升了139个百分点.到21世纪20一30年代,将是人口老龄化得高峰期,那时农村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得22%~24%.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得滞后,农村社会保障既面临农村原有老年入得养老咨询题(存量咨询题),又面临新增老年人得养老咨询题(增量间题).同时,由于农村人口基数庞大(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数据显示,居住在农村得人口为80739万人,占总人口得比重达6391%),因此农村养老形势更不容乐观.(二)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功能逐步弱化家庭养老是中华民族得优良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文规定:老年人养老要紧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怀和照料老年人,家庭成员有“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得义务’.然而,近年来,家庭养老暴露出来得咨询题是越来越严峻,传统得农村家庭养老功能正在逐步弱化.首先,农村家庭规模得逐步小型化使农村家庭养老得作用越来越小.据198年14省市农村家庭调查我国农村核心家庭得比重达636%,贵州省得核心家庭得比例高达70 3 % ,按当前农村打算生育政策,农村“四二一”家庭将不断增多,也确实是讲一对夫妇可能要负担四个老入,这显然是沉重得负担.其次,都市化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村家庭养老有消极妨碍.伴随工业化和都市化,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地区转移是不可幸免得.一般来讲,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了农村老年人与子女生活上得分离,这种分离若时刻较长,会削弱父母与子女间得感情,由此带来得是子女孝道得下落.同时,由于流出得基本上青壮年劳动力,农村老年人得家庭经济支持与生活照料将面临困境.最后,现代社会得家庭观和老年人价值观会不断冲击传统得家庭观和老年价值观.在日益发达得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货币观念以及价值规律等对传统家庭和伦理道德得冲击日趋强烈,人们对小家庭得偏好和对大伙儿庭得淡漠成了事物进展得必定结果,依靠传统得伦理道德观念来维持农村家庭养老已显得力不从心.(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困难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功能脆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得(差不多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要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朴助为辅,国家给子政策扶持’得原则.这要紧由于国家财力不足,因此资金得筹集要紧依靠集体和个人.而事实上,在集体经济进展较好得地点集体能够补助一部分计人个人账户,而在集体经济不发达得大部分地区,养老保险资金要紧是农民个入,甚至全部是农民个人缴纳.在无法享受到集体补助和国家扶持得情况下,农民完全由个人交纳保费,且要从中提取一定比例得服务费后再按一般利息存人银行,这种保险己不具备社会保险得性质,差不多成了商业保险,使农民对此反映一般.正是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资金筹集困难,使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功能脆弱.据龚向光等人对我国10个国家级贫困县2 932户农民得调查分析,全国地区农民得差不多需求为733元,接近调查人群年人均纯收人得中位数750元.其中食品差不多需求488元,接近调查人群年人均纯收人得下4分位数473元,能够讲,约有1/4得人群因收人低于488元,尚不足以维持其差不多得食品消费,对合作医疗无支付能力. (四)家庭养老得体制转换成社会养老得体制,成本难以消化农村养老保障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变迁过程中,面临着养老金隐性负债咨询题.任何一个自愿参加养老统筹得人,一方面要赡养父母,另一方面要交纳保费,为自己今后得老年生活作积存.如此看来,这种养老保障体制对他来讲是极不公平得.因此,在政府提倡农民参加养老保漳统筹以自愿为原则得背景下,各地农村,不管经济发达依然落后,农民参加统筹得积极性都不高.而有得地点政府为了提高自己得政绩,往往强制农民参加社会统筹,这更激起了农民得反感和对抗情绪:那么,农村养老保障体制转换成本毕竟由谁负担才比较公平合理呢?这有待于进一步讨论.三、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得几点对策(一)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重要性得认识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是促进我国农村改革、进展、稳定得一项重要国策,它既关系到广阔农民得切身利益,又是一项落实打算生育差不多国策得配套工程,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得加快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得迫切要求.(二)建立家庭、社区、社会相结合得综合养老模式第一,充分发挥家庭得养老功能.尽管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存在诸多咨询题,但并不能否定家庭得养老价值.由于我国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得临时缺损,农村老人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刻还将要紧依靠家庭养老,我们应充分确信和发挥家庭得养老功能.第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是运用社会各方面得力量,要紧是通过社会服务而实施得.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得重要组成部分,是老年人独立生活得重要支柱.这种服务是办在家门口,就近就地,离不开故土、熟人,能满足老年人地缘心态得要求.大力进展社会养老服务既能补充家庭养老不足,又能满足老年人得需要和减少家庭成员得负担,社会养老将成为我国重要得养老模式.第三,重视社区在农民养老中得作用.社区是农村社会得一个差不多单位,依照我国农村得情况,我们能够将一个行政村作为一个社区.在考虑农民养老时,我们应充分重视并发挥社区得作用:因为随着家庭结构得缩小、独居老人得增加,年迈行动不便者就医、购物,出行、日常生活料理有许多困难,都需要有人关心;内心苦恼,需要有人劝解;冷清寂寞,盼望有人陪伴谈天.因此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让服务人员到家中料理、关心,为老人排优解难,以补充家庭结构变化带来得家庭养老功能得不足、实属必要.(三)开发新税源解决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缺乏咨询题,强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保险性质国外社会保障资金要紧来源于税收,而我国目前实行得以“个人交纳为主”得所谓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具有“社会“得性质.以商业保险方式运作社会保险,超越了社会经济进展得时期.因此民政部门得社会保障往往被农业部门认为是增加农民负担得措施,其制度成本十分高昂,这也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难以开展得全然缘故.如何筹集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是其成功与否得关键,国家应该开征或完善税收制度.另外,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必须采取“保大”得形式来重点防止因病致贫得风险.贫困区应该采取“保大不保小”得补偿方式,有条件得乡村农民“保小”也可通过集体福利解决.同时,应该改革农村卫生行政治理体制,形成农村规范竞争得医疗市场,有利于落低医疗成本.(四)积极探讨农村养老保障体制转换成本转移得途径第一,由于农村为集体经济,上一代人得劳动成果部分地积存为集体资产,因而可考虑出售或出租集体资产,并把收人补充到参加养老统筹者得个人账户下,不参加者不予补贴.第二,农产品价格与工业品价格长期得剪刀差.使农村非常大一部分经济利益流人城镇,为国家工业得原始积存做出了巨大贡献.而目前农民收人停滞不前,政府应该从财政收人中拨出一部分来补贴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纵观各国经济进展史,都有农业支援工业,待工业进展后又反哺农业得如此一个过程.我们认为那个要求是合理得,同时有利于国民经济得健康进展.。
农村养老问题论文

农村养老问题之我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得到很大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伴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人口老龄化也越来越明显。
有数据显示,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仅用了20年左右的时间就从成年型转为老年型,完成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完成的人口年龄结构转变。
“未富先老”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逃避的现实问题。
如何对待老年人,将会拷问我们的良知,而怎样解决养老这一基础性的问题,则会直接地表明我们对待老年人的态度。
城市养老并不存在多大的问题。
中央和地方政府注重城市发展,加之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备,养老院、疗养院等养老机构健全,养老方式灵活,方法多样。
目前,有些城市甚至在探索新的养老方式,比如,以房养老等来解决养老问题。
我们说的农村养老问题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主要是指生活在农村、以土地产出为主要收入的这一部分老年人,以及一部分在城市生活半辈子,不得已又回到农村养老的老年人。
他们由于渐渐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生活水平远远低于城市,既不能享受到很好的医疗条件,又没有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这就使得农村养老还是“活到老做到老”的自我保障模式和“家庭供养”模式。
这种现象的形成有深刻的原因,一是生存方式,即成长在农村、以土地为生存根本,个人和家庭的劳动收入主要依靠土地产出。
即便是不得已回到农村养老的老年人,也是我们所说的“农民工”群体,青壮年时期在城市辛辛苦苦打工,渐渐丧失劳动能力后回到农村。
二是体制原因,自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以来形成,在制度和管理上把城市与农村截然分开,形成社会经济“城乡二元结构”分治格局。
这就直接导致城乡之间存在壁垒,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共服务方面存在差别,反映在养老问题上就是没有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众所周知,我国的国情是老年人口在农村的比例最大。
随着农村“家庭供养”为主的养老模式逐渐崩溃,我们必须探索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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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障论文农村养老问题研究论文
浅议现行农村养老保障系统
摘要: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当中,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随之而来的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失地农民既有别于一般的农民,但又不是城镇居民,他们不能享受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却又面临着空巢家庭大量涌现,传统“养儿防老”体系崩溃的尴尬情形。
妥善处理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中国城镇化建设,关系到中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有其优点,也存在不足的地方,对比两种模式,分析其存在问题可以为完善中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做出有效建议,从而更好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
关键词:失地农民;农村养老保障;政府
引论
失地农民是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是中国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产物。
他们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他们既不享有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也不享有农村的土地保障,生产生活都存在着风险。
计划生育的推行,城市化的推进,人口向城市的流动,空巢家庭在农村的大量涌现,导致传统“养儿防老”农村养老体制的崩溃,如何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保障农民的权利,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
农村养老体制,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本文希望通过对学界已有文献的梳理,对现有农村养老体制的发展过程及其中存在的问题的探讨,达到初步清晰农村养老体制的目的。
一、失地农民的由来
1.失地农民的界定。
关于失地农民的定义,国内学界多有表述,温晶峰说“失地农民是中国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这个群体有别于城市居民,又不同于农民,成为我们社会中的一个被逐步边缘化的特殊群体”;刘长飞认为,失地农民是指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以后的农民,主要的原因是农民的土地被无条件征用。
而根据政府文件的表述,失地农民,是指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农民,并且是因国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仍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2.失地农民的历史。
农民大规模的失去土地,最早可以追溯到欧洲15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圈地运动。
其时,西欧的新兴资产阶级和新封建贵族通过大规模圈占土地,建造私有大牧场,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也造就了大批丧失土地和家园的农民,为之后的产业革命提供大量廉价劳动力。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失地农民已经出现。
为了完成工业化的原始积累,国家通过政策性措施,实行严格的城乡二元结构,通过剪刀差,将利益从农村输送到城市,将大量人口滞留在农村从事种养业和
简单手工劳动。
到了改革开放时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之后,土地成为农民几乎唯一的收入来源,扮演着生产资料、经济基础、社会保障等多重角色。
陈锡文指出,如果说计划经济时代的“剪刀差”让农民付出了6 000亿元~8 000亿元的话,那么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
进入到新世纪,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速,城市用地的不断扩张,吞并附近的农村用地,使失地农民数量急剧增加,而这一部农民因为无法有效的转变为城镇居民,其社会保障问题日益明显,加上老龄化问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涉及到失地农民的现行法规。
中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如果这种从农地向市地的转换并不具有公共利益性质,如征地目的是修建高尔夫球场、开发房地产等纯属盈利性质的用途,这种征用权的行使应属于滥用。
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也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可见,被征地农民是为了公共利益,被牺牲了个人利益。
同时《土地管理法》第43条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即在城市化过程中对农村土地的征用首先就是将土地国有化。
1982年国务院公布施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首次提出了安置补助费,并指出了安置的主要途径,在制度层面上第一次完整而鲜明地体现出采取现代福利制度取代土地保障的特点。
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该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纳了条例中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大部分规定,将其上升为法律。
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第22条则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即指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2005年8月发出《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
源厅,力争在当年底完成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及公布工作,为接下来“同地同价”的推行奠定基础。
二、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比较
按照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因为在户籍上依然属于农村户口,所以并未纳入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障系统中,直到2006年国务院才颁布了全国性文件《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从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出发必须尽快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准和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准不下降的办法和养老保障办法”。
而先行较早的沿海地区则已摸索出较为成熟的方法,成为全国效仿的例子。
目前各地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以浙江嘉兴为代表,另一种以浙江义乌为代表。
1.嘉兴模式。
在1998年嘉兴市就出台了嘉兴市区土地征用人员分流办法》,核心是“以土地换保障”。
失地农民“农转非”,进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按月领取养老金。
以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为实施部门,进行统一政策统一办理,实行统一的补偿政策,资金由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负担,设立“安置费”转户。
并按年龄阶段对投保标准和享受待遇做出了划分。
首先,土地征用由政府按统一政策统一办理,社会保障和国土两个部门具体承办。
国土资源局按征用土地数量和土地上的人口确定失
地农民数量,就业局办理失地农民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计算每个人需缴纳的养老金,然后国土资源局据此计算土地成本,并向征地部门提出合理的土地价格,最后将征地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格的一部分作为社保基金纳入社保基金的财政专户,由财政局统一监管。
其次,个人承担部分由征地安置补助费抵缴,征地安置补助费划入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安置费”专户;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中抵支;政府承担部分从土地出让金中支出,起“兜底”作用。
并在投保标准和待遇享受方面按不同的年龄阶段进行安置。
征地时男满60岁、女满50岁的,为其一次性缴纳十五年养老保险统筹费(2003年为每人3.5万元),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398元(按当年最低社会养老金标准)。
征地时男45~59岁、女35~49岁的,为其一次性缴纳十五年养老保险统筹费,到退休年龄后按退休时的标准发放养老金。
征地时男16~44岁、女16~34岁的,安置方式有两种:自谋职业的,一次性发给自谋职业费,并按其农村劳动年限,一次性缴纳最高15年的养老保险统筹费;自主择业的,按其农村劳动年限,每两年为其缴纳一年养老保险统筹费,最高十五年。
未满16岁的农民或在校学生,当其进入劳动年龄或学习毕业后,发给《失业证》,进入劳动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