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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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勤政廉政,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着眼于锻炼培养干部,增强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促进人员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着眼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本单位旅游事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原则:必须坚持有利于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有利于各项工作规范化,有利于优化干部结构,有利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原则;坚持量才适用、择优上岗的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二、交流轮岗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管理处中层正、副职干部,以及全体职工。

三、交流轮岗的方式

1、在处各部门不同岗位、同级别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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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流轮岗的形式主要是调任、转任。

四、交流轮岗的范围和条件

(一)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中层正、副职干部,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职升任正职且连续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的进行轮岗交流。

(三)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职工,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

五、交流轮岗的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对中层干部及职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经处党委研究确定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单位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2、推荐测评

(1)干部:首先由符合轮岗条件人员本人以记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进行选择性自荐,每人自荐2个岗位,然后根据自荐情况,由党委会研究确定初步任职人选,最后对初步人选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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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岗位是否适应、基本适应、不适应三个等次,由处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职工:由各部门上报本部门职工岗位年限,以有自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人力资源部(表格见附件)。

3、党委决定

推荐测评结束后,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分析民主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决定,并予以公布。

4、集体谈话

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党委同已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干部、职工分开进行)。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

5、到岗履职

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

六、下属公司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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