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政府工资指导价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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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四川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川办发[2010]97号

关于发布四川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川办发[2010]97号

关于发布四川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川办发
[2010]97号
佚名
【期刊名称】《《四川劳动保障》》
【年(卷),期】2010(000)012
【摘要】《四川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同意,现予发布施行。

请你们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府函〔2002〕295号)和本通知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调控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2010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拟定、发布和实施等工作,指导各类企业认真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

【总页数】1页(P45-4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5.4
【相关文献】
1.关于发布四川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J],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J],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关于发布四川省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J],
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36号) [J],
5.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31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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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资2010

深圳工资2010

第二部分是对深圳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物流、金融和文化产业等四大支柱产业工资指导价位的细分,共有5张表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2010年调查情况说明。

(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运用原则。

(一)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作用。

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由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本企业经济为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对人力资源配,我市从1999年开始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历年来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市当年度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人力资源工资价格信号,它只具有指导性,不具有指令种关系:一是指导价位与企业自主分配的关系。

政府制订公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只具指导服务性质,企业仍为工资指导价位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工资标准,企业和员工可以据此参考,结合本企业实际,合理商定工资水平与关系。

指导价位按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和平均数形式公布。

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可参考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位数价位;益较差可参考低位数价位,但企业确定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指导价位与“两低于”原则的关系。

国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增长速度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应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

“两低于政策,具有指令性。

企业应该有选择地运用工资指导价位,并把工资指导价位与“两低于”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

4、进行回访调查和连续调查,评估数据质量。

依托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我市开展的在岗职工工资万员工进行2次调查,对年初调查的数据进行比对和评估,确保数据质量可靠(四)制订的工资指导价位情况。

对有关数据进行检查、分析及必要校验后,我们制定了深圳市2010年人力资源市场。

2010年北京13个行业工资指导线

2010年北京13个行业工资指导线

关于发布2010年北京市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0〕183号2010年07月23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企业主管局、各企业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总公司劳动处,各类企业:为加强对不同行业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丰富我市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内容。

今年在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同时,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今年共对13个行业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即:食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计算机服务业、批发业、零售业。

上述行业的企业可以根据行业工资指导线测算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企业在使用行业指导线时,一方面要参照本年度销售收入预计可达到的水平,另一方面要注意本企业人工成本投入产出三项指标在同行业中的位置。

企业销售收入指标反映的是总产出情况,但不是最终收益结果,因此在确定企业工资水平时,必须综合考虑企业实现利润等其他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在遵循全市工资指导线规定的企业工资增长原则的前提下,合理进行当年工资增长的决策。

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考不同经济类型的相关指标合理确定工资水平。

十三个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合资、国有参股及私营企业的工资投入与销售收入产出的比较与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图表一并发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附件1:2010年食品制造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 11520 (x≤148265)y= 0.077699X (148265<x≤ 935227) 0.025900X+48444 (x>935227)警戒线: y'=0.101565x (x≥148265)2010年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11520 (x≤187872)y= 0.061318X (187872<x≤ 1185062) 0.020439X+48444 (x>1185062)警戒线:y'=0.161215x (x≥187872)2010年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11520 (x≤176366)y= 0.065319X (176366<x≤ 1112482) 0.021773X+48444 (x>1112482)警戒线:y'=0.083830x (x≥176366)2010年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11520 (x≤224738)y= 0.051260X (224738<x≤ 1417607) 0.017087X+48444 (x>1417607)警戒线:y'=0.090548x (x≥224738)2010年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11520 (x≤208121)y= 0.055352X (208121<x≤ 1312790)0.018451X+48444 (x>1312790)警戒线: y'=0.128276x (x≥208121)2010年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11520 (x≤133377)y= 0.086372X (133377<x≤ 841317)0.028791X+48444 (x>841317)警戒线:y'=0.134163x (x≥133377)2010年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11520 (x≤335803)y= 0.034306X (335803<x≤ 2118185) 0.011435X+48444 (x>2118185)警戒线:y'=0.049072x (x≥335803)2010年建筑装饰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11520 (x≤495037)y= 0.023271X (495037<x≤ 3122599) 0.007757X+48444 (x>3122599)警戒线:y'=0.060750x (x≥495037)2010年计算机服务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11520 (x≤283221)y= 0.040675X (283221<x≤ 1786505) 0.013558X+48444 (x>1786505)警戒线:y'=0.432710x (x≥283221)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11520 (x≤496178)y= 0.023218X (496178<x≤ 3129797) 0.007739X+48444 (x>3129797)警戒线:y'=0.058006x (x≥496178)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11520 (x≤274995)y= 0.041892X (274995<x≤ 1734620) 0.013964X+48444 (x>1734620)警戒线:y'=0.049635x (x≥274995)2010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11520 (x≤596992)y= 0.019297X (596992<x≤ 3765712) 0.006432X+48444 (x>3765712)警戒线:y'=0.233326x (x≥596992)2010年物业管理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函数式及图表11520 (x≤61585)y= 0.187060X (61585<x≤ 388464)0.062353X+48444 (x>388464)警戒线:y'=0.286853x (x≥61585)附件2:关于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说明此次发布食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装饰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计算机服务业、批发业、零售业行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十三个行业中生产经营正常、盈利能力良好的企业2009年销售收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等数据加工整理而形成。

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

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

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部长令第21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保障低收入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适用范围见附件)1、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8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小时);2、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7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9元/小时);3、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6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8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将各省辖市的县(市、区)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域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下发后30日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附件: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

山东省人民政府2010年工资指导线概要

山东省人民政府2010年工资指导线概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0〕8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使企业工资分配与国家宏观政策相协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我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现发布2010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0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以2009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898元为基数,确定2010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一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15%。

(二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23%。

(三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6.5%。

二、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本要求(一各类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在分析本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利润、利税、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基础上,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二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

生产经营较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

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亦可暂不增加工资。

企业支付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竞争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相对控股企业,下同,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不得突破工资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

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09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898元的,在效益等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按照上线增长职工工资。

垄断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

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工资增长应在基准线以下安排;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倍且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得高于下线。

郑州市2010年工资指导价

郑州市2010年工资指导价
附件
郑州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2010年度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工 种 高位数 14333 10675 4263 6225 7591 5926 6092 6638 5743 4938 3956 3149 5333 6897 6854 3282 5520 4649 5209 3062 3697 3832 5450 3655 3206 3898 3544 3275 3880 中位数 3233 2916 2664 2245 2137 2129 2066 2045 1966 1843 1684 1582 3280 2755 2754 2573 2393 2234 2133 1929 1868 1782 1758 1715 1688 1682 1680 1510 1496 单位:元/月 低位数 1667 1512 1369 1305 1416 1299 1248 1188 1233 1236 1254 1225 1788 1447 1567 1534 1731 1479 1333 1202 1167 1177 1346 1243 1156 1082 1580 1117 1108 平均数 4135 3385 2813 2292 2530 2311 2102 2608 2385 2135 1903 1712 3348 3195 3346 2612 2710 2567 2794 1807 1921 1947 1930 1728 1716 1993 1950 1774 1752
抛磨光工 冷作钣金加工工 铸造工 镗工 剪切工 金属热处理工 铣工 车工 焊工 装配钳工 锻造工 专业电力设备检修工 其他农副林特产品加工人员 塑料制品加工工 加工中心操作工 机修钳工 起重装卸机械驾驶员 刨插工 混凝土工 土石方施工人员 轻有色金属冶炼人员 印刷操作工 检验员 电工 砌筑工 工具钳工 重有色金属冶炼人员 钢筋工 石油、天然气开采人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0年最低工
资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京人社劳发[2010]13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0.06.04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10〕139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指示精神,提高低收入人员收入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首都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5.5元、每月不低于96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部分市2010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情况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部分市2010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10.21•【字号】陕人社发[2010]210号•【施行日期】2010.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部分市2010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情况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21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现将西安、宝鸡、渭南、延安、安康五市2010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全省抽样调查的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下发给你们,供参考,并提出以下要求:一、2010年未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市要按照《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设区的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规定和《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函〔2007〕628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做好2010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发布工作,指导企业工资分配。

二、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水平是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市每年都要以公开的方式及时发布当年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并将发布情况及时上报省厅。

附件:1、西安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宝鸡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3、渭南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4、延安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5、安康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6、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分析(略)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附件1:西安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附件2:宝鸡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附件3:渭南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附件4:延安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附件5:安康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最低工资标准江苏2010

最低工资标准江苏2010江苏省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经济发达省份,也是人口密集的地区之一。

在人口众多的情况下,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而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确保其获得合理的报酬,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0年,江苏省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江苏省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城镇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60元人民币,每小时7.5元人民币;农村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880元人民币,每小时7元人民币。

这一调整是基于江苏省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的考量而制定的。

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有效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同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也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劳动效率,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能够为企业提供稳定的用工环境,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除此之外,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还有利于促进消费市场的扩大和经济的良性循环。

通过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可以增加其消费能力,拉动市场需求,促进经济的增长。

这对于江苏省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然而,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例如,一些企业可能会因为成本压力加大而面临困难,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

因此,政府需要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企业能够承受和适应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总的来说,2010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劳动者、企业和经济发展的多方利益,寻求最佳平衡点,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只有这样,最低工资标准才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发布北京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发布北京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0〕161号2010年07月08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企业主管局、各企业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总公司劳动处,各类企业及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市政府批准,现发布我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类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制订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一、2010年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要求(一)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二)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三)企业在当年经济效益有所下降时,可以参考下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安排本企业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我市对不同经济类型企业采取分类调控与指导的原则。

北京市属垄断行业的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北京市属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一般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

上述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拟突破上线(预警线),应符合以下几项基本条件,并按隶属关系,分别经市国资委或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1.上年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60%;2.2010年预计企业经济效益将实现显著增长;3.企业人工成本状况(三项比重指标),劳动生产率指标处于同行业较好水平;4.完成当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

各审批单位根据以上原则,认真审核上述企业的申请。

对近两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我局将会同有关综合部门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列为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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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10政府工资指导价出台
大洋新闻时间: 2011-01-13 来源: 广州日报作者: 黄庭辉
公告
本报讯(记者黄庭辉)昨日记者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局获悉,2010年中山市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已于近日公布,指导价覆盖各类职业共387种岗位,其中应届毕业生平均值为2765元。

中山市劳保部门表示,该指导价不具备指令性,但企业可根据该指导价,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水平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据介绍,本次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专项调查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负责。

调查覆盖了全市24个镇区有代表性的17类行业,每个镇区选取不少于10个企业,调查职位387个,每个职位(工种)调查人数不少于50人,所有数据均来自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并在全年正常劳动的人员中采集。

工资数据经过细致的汇总、分析、整理和修正,最后形成2010年中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本次调查分市、镇两级进行,调查各产业、行业、经济类型企业380家,取得23266名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数据。

本次调查针对中山市经济发展的特点,注重采集具有中山特色工业(行业)的职位(工种)工资情况,如对制衣、制鞋、灯饰、腊味、红木家具等各类行业的职位(工种)都进行了重点调查,并根据实际对某些行业的职位进行了增减和调整。

本次调查选择了生产经营正常和工资分配较规范的不同行业、不同体制、不同规模、不同效益的企业及其职工,对其工资收入数据进行逐一汇总和相互比较,确定了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和平均值。

应届本科生平均工资2765元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共有387个,其中管理人员岗位16个,专业技术人员岗位83个,生产人员岗位206个,商业社会服务人员76个,应届毕业不同学历人
员6个。

本次工资指导价位还根据企业类型、专业技术等级、年龄、工龄等情况对工资收入进行了分类公布。

指导价最受关注当属新毕业人员部分,记者了解到,2010年应届本科生高位值平均工资为4841元,低位值为2374元,中间值为3136元,平均值为2765元;而应届博士毕业生高位值为11100元,低位值为4346元,平均值为5361元。

指导价不具指令性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公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劳动力工资价格信号,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只具有指导性,并不具有指令性。

本指导价位可作为企业用人和劳动者求职时确定工资标准的参考信息和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的参考依据,“企业可以据此参考,协商确定各职业工资水平,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水平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该负责人还表示,指导价中各职业(工种)的高位数一般反映了经济效益较好企业的工资价位水平,低位数一般反映了经济效益较差企业的工资价位水平,并且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高低,与所在单位的经营状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相关,所以用人单位在参考本工资价位时,应同时考虑本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对照不同价位等级合理确定本单位职业(工种)工资水平。

但企业确定的工资价位不能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部门还表示,企业在选择参考指导价位时应遵循“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增长速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

“两低于”原则是当前国家调控国有企业分配的一种政策,具有指令性。

企业应有选择地运用工资指导价位,并将工资指导价位与“两低于”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保持工资总额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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