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会计实务体系
国际会计荷兰会计实务体系

荷兰会计模式的特征(三)
—— 会计管理体制
荷兰:会计职业界和审计要求
荷兰会计职业组织有着很悠久的历史, 在1895年荷兰会计师协会成立,而且 出版了《会计师》的协会专刊,1967 年生效。 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其会计准则的制定 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 法国:法国的会计职业界——分离为注册 会计师协会和法定审计师协会。 • 德国:通过立法程序由政府和民间会计团 体联合领导和管理全国会计工作,但会计 团体地位相对较低,作用较小 • 瑞典:瑞典有关会计惯例通常是特种会计 师协会发布的《理解瑞典财务报表入门》 的小册子作为依据的,只对会员产生约束 力,对审计会提出一些建议。
会计实务与法律为基础,影响最大的法律 是《商法》;《年度报表法》对于财务会 计准则也有着很重要的影响; 《年度报 表法》和《所得税法》的会计要求并不完 全一致,报告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的暂时 性差异,要通过所得税跨期摊配的程序来 调节,这与美国的会计惯例相类似。
• 法国:以税务为导向的会计 • 德国:在税务会计上,则要求税务会计与财务会 计的统一,政府要求为计税目的而使用的会计程 序和账务处理的方法,必须和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所使用的会计程序和账务处理方法相一致。 • 瑞典:以公司利益为导向的“准备会计”——“ 未税会计”保持着以公司利益为向导的北欧会计 模式的特征,奉行“极端稳健”的会计政策。通 过“准备会计”和低估资产价值来隐藏公司利润。 税法允许公司建立“未税准备”,尤为瑞典会计 的特色。
• 法国:由政府制定颁布全国统一的会计方 案
• 德国:会计服从法律要求,没有单行的会 计准则,其会计规范是由政府通过分散于 《公司法》、《税法》、《商法》中的规 定来体现的,即“会计规范法典化” • 瑞典:税法和国家的特定经济政策支配公 司会计
荷兰地理与荷兰会计

和服务质量。
因为这些事务所都是具有多年的审计实践经验,而且在审计方法和技术、客户开发、人员控制、品牌信誉维护和人员培训等方面都是世界上较先进的,有助于我国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向国际水准靠拢。
参考文献:[%]周红、郑海英:《法国审计行业管理体制评介》,《会计研究》!""!年第#期。
[!]周红:《法国应对世界资本市场和注册会计师信任危机的改革举措》,《会计研究》!""&年第’期。
[(]周红:《法国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借鉴》,《中国注册会计师》!""!年第)期。
[&]杨孟环、陈治山:《加入*+,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战略分析》,《经济问题》!""&年第(期。
[’]郝博:《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税务与经济》!""’年第%期。
[!]"#$$%&’()&*+%,-’.//*)-0#-1’2)#3%4%3#0%3’56’7,8#3’.$%9,-: 3%&’,-3’;#<*-’.&/=%&>.?+%-’@,A’B’C)?#-%??>2,#0=%&?5)&1>DE>F*)&0=’%3#0#*-’GHHIJ[K]7%8%$*+<%-0?’#-’L&%-/=’.//*)-0#-1’,-3’.)3#0#-1’GHHH’M*<: <#??#*-%3’56’M*<+,1-#%,0#*--,$%’3%?’M*<<#??,#&%?’,)9’M*<+0%?’,-3’NOP&3&%Q3%?’(9+%&0?:M*<+0,5$%?’R�%-’56’S&*F%??*&’S%0%&’;0,-3#?=J [T]U=%’()&*+%,-’M*<<#??#*-+?’./0#*-’S$,-’F*&’M*<+,-6’@,A’,-3’M*&+*&,0%’2*8%&-,-/%(GHHV)>=00+4WW%)&*+,J%)J#-0J(编辑程瑞川)荷兰地理与荷兰会计厦门大学朱丽春商业资本主义起源于荷兰,而会计作为一种国际性的商业语言与商业有着密切的联系。
荷兰德国瑞典法国会计实物体系的背景

2006年 FAR和SRS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特准会计师和审 计师协会
现行 《会计方案》《商典法》《所得税法》
20世纪90年代末 ①会计准则的制定由德国司法部移交到了民间独立机构
②《商法》和《股份公司法》都做出了修订
21世纪初 继续修订《商法》和《股份公司法》 2005年 《国际会计准则法令》 2007年 《德国会计现代化法案草案》 2009年 《德国会计现代化法案》正式生效
1988年 执行欧共体第7号在《民典法》中作出修订
近期 允许公司使用ISA或美国GAAP编制报表
瑞典国家以经济学理论为依据制定经济政策和所得税法的 会计要求 在此之外,瑞典会计惯例的其他依据是: ①1975年生效的《公司法》 ②1977年1月1日生效的《会计法》 ③1976年开始瑞典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会计准则 ④瑞典特准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会计惯例建议
法国的会计模式是法国重商主义下的产物 所遵从的法律规定 20世纪30年代 除税法外还有公司经营法 二战以后 商典法和1967年的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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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 第一部所得税法 1947年 第一个会计方案 1982年 《会计方案》在欧共体第4号指令影响下进行修改 1986年 《会计方案》在合并会计报表领域实施欧共体第7号指令的要求 1999年 《会计方案》分为适用于单一公司的《会计方案》和适用于集团 的《合并会计的原则和方法》
荷兰的会计准则和实务以法律为基础
最基本的法定财务报告要求包含在《民法典》中 《商法》要求公司所设置的会计记录必须提供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情况,并具体地规定了应公布的财务报表的内容 1970年 颁布《年度报表法》 1981年 出版了《会计指导原则草案》 1983年 因欧共体第4号指令对法定的会计要求作出了一次重大的改变
第四章国际会计

4.1.4 日本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进程
日本会计准则的制定转向了主要依靠民间力量的机制
目前存在于日本公认会计实务和国际会计准则中的7处 主要不同之处:
(1)金融工具(终止确认,要求取得法律认可);(2 )企业合并(极少使用权益集合法,合并商誉必须摊销); (3)资产减值(不用);(4)养老金(对损失和利得进行 摊销);(5)研发费用(费用化);(6)合并报表(独立 列示少数股东权益);(7)投资用房产(历史成本计量) 。
• 行政管理层次指大藏省下设的企业会计 审议会 。
(二)会计规范
• 法律中的会计规范
–日本的商法 –日本的证券交易法 –日本的企业所得税法
• 政府会计规范
–(1)日本企业会计原则
–(2)合并报表原则及其注释。 –(3)外币交易会计处理标准及其注释。 –(4)成本计算标准。
4.1.1 会计实务基本上服从法律要求
(4)应在一致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对会计原则 变动的重大影响应予以披露;
(5)应在财务报表及其附加的注释中披露上期的比 较财务信息。
荷兰还是世界上惟一明确规定对《年度报表法》的实 施进行法定检查的国家。
荷兰《年度报表法》和《所得税法》的会计要求并不 完全一致。区别于德国, 类似于美国。
4.2.2 由官方和民间结合的三方准则委员 会”制定会计准则
• 日本会计中, 不得将资本交易带来的净资产增 加额纳入分配。这条原则实质上是企业资本保 全原则。
• 日本会计模式具有宏观利益和企业利益双重导 向。
(一)会计管理体制
• 日本的会计管理体制可以分为法制管理 和行政管理两个层次。
• 法制管理层次又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即 商法、证券交易法和公司所得税法。
荷兰会计

荷兰属北欧会计体系,所以荷兰会计与德国会计有着某些共同之处,特别是在税法对会计的影响上。
然而,荷兰会计又有着与德国会计比较明显的不同之处,它带有许多英美会计模式的特色,表现为公司法和会计职业界共同对荷兰的会计环境产生影响。
这一国家集群包括荷兰、丹麦、挪威、瑞典和芬兰。
与日耳曼和拉丁会计相比,北欧会计比较乐观,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也较高,但与盎格鲁-萨克逊会计相比则要略逊一筹。
一、会计总体特点(一)强调现值计量基础荷兰会计界由于坚持企业经济学的会计方法和强调重置价值或重置成本的重要性而在世界上享有盛誉。
他们认为,会计上关于资本和收益的概念必须与经济学的概念相一致;如果资本不能得以保全,空谈收益是毫无意义的,因物价变动带来的增值不能视作收益。
由于荷兰的影响,欧共体第4号指令在资产计价方面做了折衷的规定,存货及固定资产计价基础原则上按历史成本,但如成员国法律要求企业采用或允许企业采用现值计价,目前也可遵从其法律的有关规定,将来视经济、货币等发展趋势再作决定。
现行价值会计在荷兰会计中有一定的地位,公司按历史成本编制财务报表,同时在报表注释中仍需披露有关现行成本信息。
(二)基于微观实用,而不是宏观控制荷兰会计与其他西欧国家不同,税法对法国和德国报表有直接影响,而荷兰的会计报表和纳税报表则是截然分开的。
会计所得需要经过一定的摊配和调整才能与应税所得数字相衔接。
这种差异促使荷兰较早地运用了递延所得税会计。
递延所得税通常在完全分配基础上采用债务法进行核算。
(三)强调经济学理论对会计的指导作用荷兰会计界强调经济学理论对会计的指导作用,不仅在资本保全理论上偏爱实体资本保全理论下的现行成本会计,而且还致使荷兰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详细、具体的会计准则不够重视。
1940年,荷兰还普遍认为商业的和经济上的一般性结论已经满足公司对外报告的需求,更详尽的原则已无必要。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才成立制定详细会计准则的机构,但该机构制定的具体会计准则仍强调会计计量属性的自由选择。
外国会计模式

1.4 强大的会计职业界组织
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查,是以“公允表 述”和“一贯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为前提的,企业总是希 望注册会计师能对审查的财务报表提出无保留意见,以证 实报表的可信性。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以上立场也是对 公认会计准则的权威性的有力支持。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发展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FASB)是美国目前制定财务会计准 则的权威机构,其演变至今,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193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AICPA)为了在建立统 一的会计制度问题上发表自己的见解,专门设置了会计程 序委员会(Committee on Accounting Procedures,简称 CAP)。 该委员会在1939-1959年间,共发表了51份《会计研究公 报》(Accounting Research Bulletins,简称ARB)。在这 51份公报中,其中前面公布的42份公报于1953年经CAP重 新整理,作为第43号公报予以发表,因此目前适用的实际 上仅存第43号公报至第51号公报共9份公报。
美国的会计实务体系被公认为当今在世界范围内影 响最大的会计模式。阿伦把“公认会计原则”作为美国 会计模式的基本特征,应该说是恰当的。
1.1 在官方的支持和干预下由民间 机构制定会计准则
美国是世界上着手制定会计准则最早的国家。
证券交易委员会成立后,决定自己不去直接制定会 计准则,而把这一权力委托给民间的会计职业界,它自己 则保持监督和最终修订权。
国际会计答案知识分享
国际会计答案第一章国际会计的形成和发展一、讨论题 1.1 为什么说市场国际化,特别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是会计国际化的主要推动力?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使会计成为一种国际商业语言。
特别是国际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兴起向进入市场的贷款人或筹资者提出了应提供在国际间可比且可靠的财务信息的要求(即国际财务报告趋同化的要求),更成为会计国际化的主要推动力。
1.2 跨国公司是否在百分之百地推动会计国际化?说明你的观点。
不是。
跨国公司对推动会计国际化有其两面性:一方面,基于其跨国经营和国际筹资的需要,他们希望通过会计国际化来缩小和协调国别差异;另一方面,他们又十分重视利用各国现存的会计差异来谋取财务利益。
后者也推动了各国会计模式和重要会计方法的国际比较研究。
(注意:“会计国际化”大体上与“会计的国际协调化”概念一致,而与国际会计研究中的“国别会计”观点对立) 1.3 会计随商业活动的扩展而传播,你同意这种说法吗?从历史发展的进程谈谈你的看法。
同意。
可主要就前殖民帝国的会计向其原殖民地传播、工业革命后西方会计的发展及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传播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会计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主宰着世界各地的会计发展等历史事实,加以讨论。
1.4 哪些特定会计方法具有国际性质?把外币交易和外币报表的折算引入会计领域,是会计国际化带来的独特问题。
-4- 它与由此引发的跨国企业合并和国际合并财务报表与外币折算相互关联和制约的问题,以及各国的物价变动影响在国际合并财务报表中如何处理和调整的问题,从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就成为国际会计研究中既需协调一致但又矛盾重重的“三大难题”。
在世纪之交,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工具)的创新引发的会计处理问题,给传统的会计概念和实务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成为各国会计准则机构联合攻关、仍未妥善解决的难题。
此外,国际税务会计也是值得关注的课题。
1.5 你对会计国际化和国家化之间的矛盾及其消长有何看法?会计国际化和国家化的矛盾实际上反映了经济全球化与各国的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及其消长过程。
荷兰会计实务体系(课件ppt)
二.由官方和民间结合的“荷兰三方会计准则委员会” 制定会计准则
政府
公司
职业会计师、 工会代表
后改称三方“年度报告委员会” 内容涉及之广泛,足以体现荷兰会计实务受美英模式 的影响程度
三.因执行欧盟指令而对法定会计要求的改变
(一)1970年,荷兰通过了《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法案》,该 法案于1975年并入《民法》;《民法》于1983年12月7日, 针对欧盟第4号指令,和1988年11月10日(针对欧盟第7号 指令)做了重大修改。荷兰允许采用欧盟第4号指令规定的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任何形式,扩大了报表注释。 (二)引入“法定准备”,但荷兰“法定准备”与法、德等 国在利润分配中提留“法定公积”的概念并不相同。
1.一方面强调“稳妥的商业惯例”和“准备会计”保持着“以 公司利益为导向”的北欧会计模式特征 2.年度报表法中明确提出“公允显示”财务状况和成果 3.荷兰也开始转变“形式胜于实质”的观念,对库存股份从作 为一项资产处理,向作为业主权益的扣除项目转变 4.现行重置成本计量是荷兰会计实务注重以理论为指导的例证
1.最基本要求包括在《民法典》中 2.《商法》规定了公布财务报表内容 3.《年度报表法》对财务报告做出详细规定:
(1)财务报告应显示当年的财务状况和成果的“公允图景” (2)财务报表的编制必须按照“稳妥的的商业惯例 (3)世界上唯一明确规定对实施情况进行法定检查的国家——可 投诉于阿姆斯特丹法院企业合议庭
四.会计职业界和审计要求
1.《年度报告法》发布后,法定审计成为强制性 2.两个职业团体
– 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NIVRA)
• 要求较高,需要具备较高的学历和考试水平 • 可以执行法定审计
国际会计课件第四章-文档资料
那就是荷兰[年度报表法]和[所得税法]的会计要求并不完 全一致。
资产摊销、资产估价损失、各类准备的提取等需要通过 主观判断确定的费用,都规定了一个限额,作为在计算 应税收益时不准超出的上限。
2)商法
除股份公司发行的公司以外的企业都应遵循[商法]中 规定的会计和财务报告要求,其中不仅包括独资和合伙企 业,也包括不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总数超过100万家, 属于法务省的管理范围。
会计实务体系,使读者能进一步了解美、英、法、德四
大会计模式在发达国家中的影响,并进而综合地分析了 美英会计模式为一方、欧洲大陆会计模式为另一方的主 要差异,以及双方并立的现状和未来的协调化趋势。接 着从东欧国家中选择了捷克,介绍从集中计划经济转变 为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会计变革,从中体现了欧洲大陆会 计模式的主要影响。
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失败以后,又深受美国会计模
式的影响,从而,有一种掺和的迹象。 在日本,也存在着传统与外来影响的矛盾,外来影
响只能逐步地被接受,因此,日本的会计发展是缓慢的。
要了解日本的会计还必须了解日本的文化、商业实 务和历史。
4.1.1 会计实务基本上服从法律要求
1)税法
在日本,[公司税法]及有关税务规章对会计实务具 体规定了处理方法,并要求在会计记录和纳税申报中采 用同一种方法。 为了防止企业出于调节利润的目的,对折旧、递延
日本[商法]的立法理念倾向于保护债权人利益。 [商法]对企业净资产中属于“资本维护”的部分有严 格的限定,禁止动用这部分净资产作为股利或奖金分配。 [商法]对可分配利润“限额”的规定,在股份公司会 计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3)证券交易法
日本的[证券交易法]仿效美国的[证券法]和[证券交易 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占领时期从美国引入日本, 颁布于1947年3月。 根据[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编制的财报表,更趋向于便
《国际会计》参考书简介
页眉内容《国际会计》参考书简介1.《国际会计前沿》(第三版),王松年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国际会计前沿(第3版)》是为会计专业研究生课程的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也可以作为大专院校国际会计专业高年级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等专业的参考教材,内容可根据教学时数加以选用。
对涉外经济和会计、审计方面的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目录序言专题一经济全球化和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一、经济全球化与国际会计二、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结构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美国的SEC和FASB四、IASB与欧洲委员会五、IASB与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思考题参考文献专题二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历史回顾一、会计信息可比性要求的协调化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会计协调化活动三、民间会计职业组织的会计协调活动思考题案例2案例2.2参考文献专题三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一、《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产生和前景二、《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作用和性质三、《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主要内容四、《报告主体会汁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与《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比较思考题参考文献专题四跨国公司的联营与合并一、企业合并与合并财务报表二、企业合并实务的国际比较三、企业合并的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四、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比较五、合并范围及不合并公司会计处理的比较六、国际趋同化努力七、我国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现状思考题参考文献专题五外币交易会计和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一、外币交易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思考题参考文献专题六物价变动会计一、物价变动对会计的影响二、一般购买力会计模式和现行成本会计模式三、物价变动会计中的一些问题四、物价变动会计的国际动向思考题案例6.1参考文献专题七公允价值一、金融危机的冲击二、公允价值计量三、资产计量四、负债计量……专题八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专题九跨国财务报告的披露专题十网络财务报告专题十一跨国公司的计划与控制专题十二跨国公司的业绩评估专题十三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专题十四国际审计附录一英汉词汇对照表附录二相关机构网址2.《国际会计学》(第七版),(三有会计译丛),(美)乔伊,(美)米克著,方红星,施继坤,张广宝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这本《国际会计学(第7版)》由弗雷德里克·D.S.乔伊、加利·K.米克著,方红星、施继坤、张广宝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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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环 境
1895年,荷兰仿效英国成立了荷兰会计师协会, 同年出版了 《会计师》杂志。到 1914 年,荷兰已有五个会计职业组织。值 得一提的是当时会计师协会的总成员还不到 200人, 然而在国际上却享有一定声誉,这归因于荷兰的会计职 业教育水平要求较高, 会员既受过充分的理论教育, 又具有较强的操作能力。 1962年荷兰制定了《注册会计师法》 ,并将当时存在的各会计职业团体合 并,建立了统一的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 NIVR),NAIVRA同时被授权负责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和考 试
经 济 环 境
荷兰属于成文法系国家,相对于法国和德国受立法的影响较 小。公司法包含在民法中,民法中涉及会计方面的只是关于建账 的原则性规定和一些简单的信息披露要求,会计处理的灵活性极 大。 1970年,荷兰通过了《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法案》 ,该法案于1975年并入民法。民法于1983年12月7日(针对欧盟第4号 指令) 和1988年11月10日(针对欧盟第 7号指令)做了重大修改。民法第9章对会计的规范虽然是以法律的形 式存在, 但在立法过程中,荷兰政府有意识地将有关要求原则化,以便为企业 根 据自身发展的需要选择或创造会计处理方法提供最大的空间。税 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是明确分开的,这使得企业在选择具体会计方 法时能更多地从会计理论与原则出发,独立地思考。
企 业 界
会计准则和实务以法律规定为基础,但财务会计有别于税务会计
特 征
荷兰与其他北欧国家相类似,其会计惯 例是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的,最基本的法定财 务报表要求包含在《民法典》中,荷兰《商 法》中也有一些规定。 1970年,荷兰颁布的《年度报表法》 带来重大的变化,对荷兰公司的财务报告进 行了详细规定。荷兰是世界上唯一明确规定 《年度报表法》的实施进行法定检查的国家。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有区别,报告收益与 应税收益之间的暂时性差异要通过所得税跨 期摊配的程序来调节。
会计职业界和审计要求
荷兰会计职业组织有着很悠久的历史, 在1895年英国之后荷兰会计师协会成立,而 且出版了《 会计师》的协会专刊。
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其会计准则的制定中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 会计管理咨询师协会,两个协会的组织权利的相 同和不u
荷兰奉行以市场导向为主,政府在一定范 围内进行干预和调 节为辅的经济政策。政府对会计制度基本上采 取了顺其自然的态 度。优越的地理位置使荷兰的经济具有外向性 质,企业的国际化 以及加入欧盟后带来的影响,使荷兰会计在显 示本身特点的同时, 也在接受外部影响而发展变化。荷兰证券业很 发达,但是没有证 券交易委员会,证券市场对会计的要求并不明 显。
在北欧会计模式中最富有与英国会计模式相协调的色彩
《年度报表法》在规定必须按照稳妥的商业惯例的同时又提出 了年度财务报表应显示财务状况和成果的公允图景。 荷兰也开始转变“形式胜于实质”的观念,对库存股份从作 为一项资产处理,向作为业主权益的扣除项目转变。
现行重置成本计量的流行是荷兰会计实物注重以理论为指导的例证
民族 文化
经济 环境
会计职业界 和会计准则 的制定
企业 界
法律 环境
1.会计准则和惯例 以法律规定为基础, 但财务会计有别与 税务会计
2.由官方和民间 结合的三方“会 计准则委员会
荷兰人讲究秩序、 爱清洁、 性情豪放、 理性、 宽容。 做事情,,讲究准时。荷兰人具有投资股票的传统 有板有眼。时间观念强 和开拓全球经济的远大目光。长期以来围海造田,向大 自然抗争 以求生存,素以冒险精神著称,其在会计法制建设方面 也不乏创 新。
国 英 英 荷 做 实 分 “ 同 了
公 荷 国 兰 法 力 享 一 意 会
司 壳 以 的 。 , 有 致 , 计
荷兰拥有一些具有世界影响的大型跨 (荷兰化学制药公司、菲利浦公司、 牌公司等),其中有些公司与美国、 及德国建立了一些合资企业,这促使 一些会计处理上逐渐参照国际准则的 荷兰的企业界在国内有着强大的经济 作为年度报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充 否决的权利(年度报表委员会实行 同意”议事规则,三方代表有一方不 视为不能通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准则的制定工作
会 计 职 业 界 和 会 计 准 则 的 制 定
1970年成立荷兰“三方会计准则委员会” ,由具有利害关系的 荷兰顾主协会、荷兰工会联合会以及 NIVRA 三方代表组成,隶属于政府的社会与经济委员会,是政府与民 间的联合组织,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该委员会 1981年改名为“年度报告委员会” ,由编报者、使用者和审计师三方代表组成,该委员会以“建 议性的”作用,制定和颁布荷兰会计和财务报告准则。
由官方和民间结合的三方“会计准则委员会”
政府、公司以及职业会计师、公会代表的三方“会计准则委员会” 后改称三方年度报告委员会
因执行欧共体指令对法定会计要求作出变更
1983年,荷兰为执行欧共体第四号指令对其法定会计要求作出第 一次重大的改变。 1.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格式作出更详细的规定,扩大了报表 注释。 2.引入 “法定准备”
近期对国际会计趋同化的主要行动
2001年10月,荷兰通过了允许荷兰公司使用IAS或美国GAAP编制财务报表 的法案 2002年起,荷兰年度报告委员会发不了一系列与IAS趋同的新的年度报告 指南 2007年2月,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公布对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的
检查。
同年,荷兰进入市场管理局宣布成立由12位国外的IFRS专家组成的年度财 务报告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