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1
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4篇)

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4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健康地培养高素质的国家有用人才和全面提升全民思想品德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教育发展战略。
《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的制定与出台为确保依法治教、以德治国的方针政策得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依法从教指明了方向。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义务教育法》使我重新审视自我并且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回顾自己几年的教学工作和日前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时存在着与《义务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
教师的“恨铁不成钢”甚至会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偏激以致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我想这样做肯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原则。
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
应该多理解学生、多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
在实践工作中我也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
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规律。
只有认识并且运用好这些规律才能创造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
我们的教育工作方法和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
我们需要从实践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师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师生法师生关系并非都是法律关系,只是是一个维度或方面。
教师和学生都是具有两重性身份的人。
一方面,教师和学生都是中国公民;另一方面,由于身份的特殊性,教师作为普通公民外,还是具有特殊身份的教师;学生作为普通公民外,还是具有特殊身份的学生。
作为公民,教师和学生都享有宪法、一般法律规定的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同时又必须履行一般公民应尽的义务。
作为具有特殊身份的教师和学生,教师又享有《教育法》所规定的特有权利,必须履行《教育法》所规定的特定义务;学生也是如此,学生享有《教育法》规定的特有权利,同时又必须履行《教育法》规定的特定义务。
在宪法层面:师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即教师和学生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同时又必须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
教师不得侵犯妨碍学生所享有的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不得妨碍学生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学生也同样地不得侵犯妨碍教师所享有的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不得妨碍教师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
师生间的关系也即公民间的关系,由宪法规定或调整,因教师和学生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一法律事实,而形成宪法法律关系。
明了这一点,教师和学生就会尊重对方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就不会侵犯对方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有的教师不明了这一点,就时有侵犯学生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的违法行为发生,如擅自关押、非法拘禁学生,擅自搜查学生身体等。
在民法层面:教师和学生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教师和学生都享有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民法所规定的民事义务。
在由民法调整产生的师生法律关系中,教师不得侵犯学生的财产权、人身权(姓名权、名誉权、生命权、健康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知识产权等民事权利,教师一旦侵犯了学生作为民事主体的这些民事权利,教师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同样地,学生也不得侵犯教师的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权利,学生一旦侵犯了教师作为民事主体的这些民事权利,学生或其监护人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数字素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数字素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数字素养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化已经深入到我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教师数字素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数字素养的内涵、培养途径和重要意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数字素养的内涵教师数字素养是指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创新教学、科学研究和信息管理的能力。
教师数字素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础知识和技能: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例如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的使用。
2. 信息检索与评估的能力:教师需要具备有效地利用互联网资源进行信息检索和评估的能力,以便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较为准确的信息。
3. 数字教学设计与应用的能力:教师需要掌握数字教学设计的方法和技巧,能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
4. 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的能力:教师需要能够利用数字技术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例如数据处理和在线学术论坛的参与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数字素养的培养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数字素养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教师教育和教师培训的各个环节进行。
1. 教师教育阶段的培养:教师教育阶段应该加强对教师数字素养培养的课程设置,例如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教学、数字教学设计的方法培训等。
2. 教师培训阶段的培养:在教师培训过程中,应该增加数字教学技能培训和实践环节,让教师通过实际操作提高自己的数字素养。
3. 持续的自我学习与提高:教师数字素养的培养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教师需要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自我学习和提高,例如通过参加线上学习平台的课程学习和交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数字素养的重要意义教师数字素养对教师个人和整个教育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1. 提升教育质量:教师数字素养的提高将直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教师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可以灵活多样地开展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兴趣。
2. 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教师数字素养的提高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有效地利用信息资源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支持。
1.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 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3、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 文化、科技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意的社会 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 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 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行政法规和规章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4年2月26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 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 1990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发布)
这是教师的最基本权利。作为教师,有 权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育工作 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教学特点自主地 组织课堂教学;有权依照教学大纲的要求 确定其教学内容、进度,不断完善教学内 容;有权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 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 行改革和实验。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在聘 教师行使这一基本权利。
1.守法的义务
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活动 的基本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 守。教师要教书育人,就应模范地遵守宪法 和法律,而且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自觉培 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民主精神。教师职业是 一种专门化的职业,有着自身的职业道德准 则,教师应当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敬业 爱岗,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博学多才,关 心集体,团结奋进。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立法的重大意义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立法的重大意义
(1)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2)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需要,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3)保障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4)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下列错误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下列错误的是1、[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教师资格证》幼儿综合素质]A.关心集体,爱护公物B.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C.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D.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答案】A【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故本题选A。
2、[单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教师享有的权利的是()。
A .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B . 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C . 参加进修或其他形式的培训D . 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参考答案: D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测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试题一、填空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2.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_ 行政处分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4.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5.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6.中小学教师资格由_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_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7.教师的_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8.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_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9.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_ 确定并予以保障。
10.侮辱、殴打教师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教师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1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_ 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二、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教师享有的权利的是________A、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B、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C、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D、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团体中充分发表意见。
2.为了________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A、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B、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C、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D、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3.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________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
A、家庭经济困难学生B、全体学生C、学习有困难的学生D、残障学生4.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的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规格为25开、14.5CM×20.5CM,双横开式样,共8页。封面、封底为咖啡色磨 砂革,内页采用中国人民银行造币总公司生产供证书使用的代号为103-3的无光防伪纸。证书内页中的国徽和部 徽均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套印,在紫外光照射下呈鲜红色荧光反应。第二页中间部位采用特殊无色荧光防伪油墨隐 形套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字样;第七页正中用特殊无色荧光防伪油墨隐形 套印教育部标徽,上述隐形内容在紫光灯照射下呈鲜红色荧光反应。
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应当被撤销教师资格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 原发证机关撤销资格,收缴证书,归档备案。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 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 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书》。 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还需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作为具有教师 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 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 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社会各类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的基本修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的基本修养 1、按学校要求上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学生。 2、与学生谈话要用热情的语调,鼓励的眼神。既严格要求,又避免简单粗暴,不训斥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3、学生行礼问好时,教师要微笑还礼致意。 4、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得因个人问题向学生发泄怨气而影响工作,损害自己的形象。 5、教态亲切,声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度,认真讲解不得敷衍了事,不坐着上课(生病不能坚持者除外)。 6、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抄作业,罚不准进教室上课等)。 7、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的安静,轻声说话,轻步走路,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不聚在一起闲谈,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上下楼梯靠右行。 8、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教师之间,不允许言行粗鲁和争吵行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经常使用礼貌用语,诚恳待人,重视与同事的协作关系,形成教育教学合力。 9、接待家长和来宾,要热情有礼,起立送迎。 10、提倡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不勉强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师德学习资料二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无故旷课、中途外出、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 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 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 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二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教师资格。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第二章资格认定条件第六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第七条中国公民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第九条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三)项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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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0-02-09 16:58:33| 分类: 教师上岗考试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一、选择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 a )。 A、2006 .9.1 B、2007.1.1 C、2007.9.1 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b)的建设。 A、城市学校 B、薄弱学校 C、农村学校
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b)。 A、收学费,不收杂费B、不收学费、杂费C、不收书本费、杂费 4、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c)批准。 A、地市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凡年满(b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
A、5 , 6 B、6 , 7 C、7 , 8 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 A、开除 B、批评教育 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7、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c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 B、性格差异 C、个体差异 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 B、体罚、变相体罚 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9、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b )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A、兴趣小组 B、课外活动 C、自习 1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 A、引咎辞职 B、受到党纪处罚 C、追究行政责任 11、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c)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A、填鸭式 B、题海式 C、启发式
12、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 a),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A、寄宿制学校 B、全日制学校 C、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
13、(b)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A、初中 B、普通学校 C、小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A、可以 B、不得 C、应当 1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c)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A、违纪 B、违法 C、严重不良行为
1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c)予以保障。 A、家庭 B、学校 C、人民政府
1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b)。 A、制度保障 B、安全保障 C、经费保障
18、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c)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A、低于 B、不低于 C、高于
19、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c)的平均工资水平。 A、工人 B、医生 C、公务员
2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c)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A、低于 B、不低于 C、高于
二、填空题。 1、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8)章(六十三)条。
2、(2006 )年( 6)月( 29)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学校应当把( 德育 )放在首位,寓( 德育 )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5、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 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 教育教学 )基本需要。
6、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7、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8、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9、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10、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杂费)。 1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12、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13、(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
14、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 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 )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15、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16、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 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17、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 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18、人民政府( 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教师招聘试题:师德、教师法、教育法必考试题 2010-02-09 16:48:54| 分类: 教师上岗考试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华图教育 - 教师招聘试题】: 一、填空题
1、节假日补课是国家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是一种非法行为。 2、社会主义主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在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5、教师的考核应当坚持全面考核,以工作成绩为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6、所谓教师德性,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修养而形成的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 7、施行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其它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 9、《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10、《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1、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12、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3、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4、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5、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二、单选题 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A、《学校管理条例》 B、《教师法》 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
A、“双赢”协作原则 B、和平共处原则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 A、三年 B、三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