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及改善研究

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及改善研究
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及改善研究

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及改善研究

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买卖个人信息的现象普遍存在,不法分子利用买到的个人信息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我国当前的立法不能有效地遏制不了这种现象的出现,因此应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构建信息时代的良好法制环境。

关键词:个人信息不法分子立法保护意识

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

2012年4月下旬,公安部统一部署了一次大规模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动,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4月23日,各地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38个,摧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和“资源大户”161个。这次行动有力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减少了下游犯罪的进一步猖獗,我们在感慨打击成果之大的同时,应该看到我国市场上存在的巨大违法信息买卖平台,不得不时刻警醒个人信息在网络时代是否被侵害。

司法实践中,不法分子经常针对产妇编造“国家有生育补贴”、针对车主编造“购车退税”、针对储户编造“网上银行系统升级”、针对农民编造“家电下乡补贴”等理由,诱骗受害者在银行atm机上实施转账操作,将钱打到诈骗人员账户。当这些经过专业培训的不法分子准确无误地说出从网上买到的关于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的信息时,我们还会对他们的“工作人

应该如何保护我们个人信息安全

1.应该如何保护我们个人信息安全? 对于个人的自我保护是网络隐私权保护第一重要环节。网民进行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方式有很多。 一是将个人信息与互联网隔离。当某计算机中有重要资料时,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将该计算机与其他上网的计算机切断连接。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被入侵的个人数据隐私权侵害和数据库的删除、修改等带来的经济损失。换句话说,网民用来上网的计算机里最好不要存放重要个人信息。这也是目前很多单位通行的做法。 二是传输涉及个人信息的文件时,使用加密技术。在计算机通讯中,采用密码技术将信息隐蔽起来,再将隐蔽后的信息传输出去,使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即使被窃取或截获,窃取者也不能了解信息的内容,发送方使用加密密钥,通过加密设备或算法,将信息加密后发送出去。接收方在收到密文后,使用解密密钥将密文解密,恢复为明文。如果传输中有人窃取,他也只能得到无法理解的密文,从而保证信息传输的安全。 三是不要轻易在网络上留下个人信息。网民应该非常小心保护自己的资料,不要随便在网络上泄露包括电子邮箱等个人资料。现在,一些网站要求网民通过登记来获得某些“会员”服务,还有一些网站通过赠品等方式鼓励网民留下个人资料。网民对此应该十分注意,要养成保密的习惯,仅仅因为表单或应用程序要求填写私人信息并不意味着你应该自动泄漏这些信息。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化被动为主动,用一些虚假信息来应付对个人信息的过分要求。当被要求中输入数据时,可以简单地改动姓名、邮政编号、社会保险号的几个字母,这就会使输入的信息跟虚假的身份相联系,从而抵制了数据挖掘和特征测验技术。对唯一标识身份类的个人信息应该更加小心翼翼,不要轻易泄漏。这些信息应该只限于在在线银行业务、护照重新申请或者跟可信的公司和机构打交道的事务中使用。即使一定要留下个人资料,在填写时也应先确定网站上是否具有保护网民隐私安全的政策和措施。 四是在计算机系统中安装防火墙。防火墙是一种确保网络安全的方法。防火墙可以被安装在一个单独的路由器中,用来过滤不想要的信息包,也可以被安装在路由器和主机中。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方面,防火墙主要起着保护个人数据安全和个人网络空间不受到非法侵入和攻击等作用。 五是利用软件,反制Cookie和彻底删除档案文件。如前所述,建立Cookie 信息的网站,可以凭借浏览器来读取网民的个人信息,跟踪并收集网民的上网习惯,对个人隐私权造成威胁和侵害。网民可以采取一些软件技术,来反制Cookie软件。另外,由于一些网站会传送一些不必要的信息给网络使用者的计算机中,因此,网民也可以通过每次上网后清除暂存在内存里的资料,从而保护自己的网络隐私权。 六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隐私保护,除了对未成年人进行隐私知识和媒介素养教育外,应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帮助下,借助相关的软件技术进行。

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

摘要: 一、隐私权保护、个人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近年来,由网络和电子商 务引发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已成为国内外政府部门、学术界、司法界、企 业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当探讨有关隐私权保护的问题时,人们频繁使用的 三个词汇是隐私、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实际上,使用的词汇虽然不同,可 谈论的是同一个话题;但在谈论同一个问题时,由于用词的不同,又显示了 侧重点的差别.毕竟隐私、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这三者之间不论在字面和 真实含义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关健词: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保护个人数据政府部门真实含义数据保护电子商务词汇学术界司法界企业界用词显示网络国内 中图分类号:A849.1 正文 一、隐私权保护、个人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 近年来,由网络和电子商务引发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已成为国内外政府部门、学术界、司法界、企业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当探讨有关隐私权保护的问题时,人们频繁使用的三个词汇是隐私、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实际上,使用的词汇虽然不同,可谈论的是同一个话题;但在谈论同一个问题时,由于用词的不同,又显示了侧重点的差别。毕竟隐私、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这三者之间不论在字面和真实含义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一)隐私、个人数据与个人信息 隐私是近几年来频繁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词语。私:指个人的、秘密的、不公开的;隐:是藏匿、不显露、藏在深处的意思;那么,隐私就是指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情,或者说,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方面的事宜。在英文中,隐私为“Privacy”,是独处而不受干扰,相对公开而言是秘密,或者说是隐蔽和不受干扰的意思。 在信息论中,数据是一组表示数量行动和目标的非随机的可鉴别的信号,数据的中文解释,是进行各种统计、计算、科学研究或技术设计等所依据的数值。英文中,“Data”表示为数据,事实或资料(facts,things certainly known),或者说是计算机处理的数据或符号。 而信息在信息论中,指用符号传送的报道,报道的内容是接收者预先不知道的,通过数据加工处理后得到。从以上定义来看,信息对接收者而言即为知识。英文中信息(information),是指经过加工后的数据(data of data),它对接收者的行为能产生影响,对接收者的决策具有价值,亦即知识或消息(something told;knowledge;news)。 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数据和信息经常因界线模糊而不加细分,在日常生活中更是这样,因而信息一词经常被滥用。 1.隐私(privacy) 隐私的观念虽然在人类将自己的私密部位用树叶等遮挡起来的时候就产生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隐私的概念在不断发展。在现代,隐私的概念有了较严格的界定。按照法律的解释,隐私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方面的事宜。它由个人数据、个人活动和个人空间所组成,涉及有关个人的数据资料、个人行为以及附属于个人的空间领域等三个方面。其中:(1)个人数据,指有关个人的资料。如肖像、身高、体重、指纹、声音、经历、个人爱好、医疗记录、财务资料、一般人事资料、家庭电话号码等。(2)个人活动,指一切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如日常生活、通讯、社会交往、夫妻之间的性生活、

信息安全学习总结

信息安全心得体会_信息安全学习总结信息安全培训是效果最快最显著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信息安全心得体会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信息安全心得体会(一) 4月24日,学校安排我到北京步同信息培训基地进行信息安全实战班培训。本次培训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举办,虽然仅仅为期五天的时间,但我受益匪浅,我对网络工程及信息安全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并通过考核取得了信息安全网络工程师资格。 本次培训主要任务是学会分布式网络的设计与应用,网络互连技术,以及网络应用中如何保证信息的安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有利于加深学员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培训老师从中石化、中海油、核电、政府信息中心、安全部网络警察等真实案例出发,利用NetMeeting展示和WINDOWS20xx虚拟环境进行学员间的攻防演练的授课形式,对信息安全从合规化建设入手到影响信息安全的诸多因素进行了深入解析。 通过本次CISP培训,我对信息安全领域知识和技能有了全面的理解和掌握,对今后学校信息安全的布置和设置能够有的放矢,减少不必要的投入浪费,维护校园网络的良好运行,为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校园建设做出贡献。 信息安全心得体会(二)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正以惊人的速度渗透到金融行业的各个领域。但是,信息技术又是一把“双刃剑”,它为银行经营管理带来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变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如同瘟疫般的计算机病毒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意代码的广泛传播,涉及到计算机的犯罪案件迅速增长,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鉴于此,对

于初入建行的我们而言,学好银行信息安全知识显得尤为重要。下午,个金部的周经理给我们详细讲解了一些有关银行的信息安全知识,并介绍了建行的邮件都办公系统的使用方法,周经理的讲授深入浅出,让我们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建行员工在信息安全方面应该掌握的知识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也为我们今后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奠定了基础。 通过下午的学习,我们了解到了一些常犯的信息安全方面的错误,比如:开着电脑离开,就像离开家却忘记关灯那样;轻易相信来自陌生人的邮件,好奇打开邮件附件;使用容易猜测的口令,或者根本不设口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报告安全事件等等。也知道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信息安全方面该如何要求自己:1、建立对信息安全的敏感意识和正确认识2、清楚可能面临的威胁和风险3、遵守各项安全策略和制度4、在日常工作中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信息安全对于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只要出现一点问题,不仅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还会对人民的财产造成威胁。因此,作为金融机构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安全系统。而对于我们建行员工而言,必须学好银行信息安全知识,能正确识别相关风险并及时报告,防微杜渐,努力提升自己的信息安全水平。 信息安全心得体会(三) 4月24日,学校安排我到北京步同信息培训基地进行实训。本次培训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举办,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仅仅为期五天,但是我受益匪浅,这次实训,让我对网络工程及信息安全有了更深的理解,并通过考核取得了信息安全网络工程师资格。对于本次培训,我有以下几点心得: 1、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本次培训主要任务是学会分布式网络的设计与应用,网络互连技术,以及网络应用中如何保证信息的安全,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深我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老师通过沟通了解,有针对性的教我们一些网络信息安全方

档案利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档案利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作者:陈红艳 来源:《办公室业务(下半月)》 2020年第10期 文/广西桂林市中医医院陈红艳 【摘要】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档案利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档案 利用中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探讨档案利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和解决方案。 【关键词】档案利用;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档案资料是一个人的信息记录、历史记录,甚至涉及一个人的个人隐私。在大数据时代, 很多个人信息轻而易举便可以从互联网中获得,这无疑增加了档案在使用中个人信息安全的风险。在医院,个人档案有人事档案、病历档案等,但病例档案在所有医院档案中所占比例大。 医院个人档案涉及信息多、信息广,医院档案含有详细的患者资料,一旦信息被泄露,患者精 神上和肉体上遭受双重打击。在注重个人信息保护的社会大环境下,医院更应该建立健全档案 保护措施,承担起信息保护的责任,加强医院档案管理。 一、医院个人档案的价值 档案都具有一定的价值,但因为记载的内容不同,背后所隐含的意义价值也有差异性。医 院个人档案价值,有着与其他档案不同的意义。病历档案是具有特殊性的档案,医院档案不仅 记录了病人的个人信息状况,还记录了病人健康状况、疾病状况、用药状况、就诊过程等一切 信息,具有较高的价值,所以医院个人档案价值很高。 二、档案利用中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在开放利用过程中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档案在开放利用过程中个人信息的泄露 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档案开放利用时多方面的原因引发个人信息的泄露。在日常的生 活中,我们总收到短信、电话或者聊天软件的骚扰,而且这些机构掌握信息准确全面,但自己 却从未给这些机构留过个人信息,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18年7月做过个人信息泄露调查问卷,调查显示遇到过信息泄露的人占85.2%,没有遇到过信息泄露的人仅占有14.8%,最令人担心的是占70.5%的信息泄露被利用从事诈骗活动,信息泄露名誉受损占 6.6%,被广告推销占37.7%。由此可以看出,个人信息安全泄露已经对个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惑。 (二)档案管理人员综合能力弊端。档案管理是至关重要的,是具有一定保密性质的工作,对于档案管理人员来讲,需要具备很强的专业性和工作能力,更需要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首先,在一定程度上,大多数工作人员和领导对档案管理意识不够强烈,把档案管理工作当成形 式上的工作,无法保障档案的安全性、保密性、永久性。其次,没有专业的档案管理团队,档 案管理任务重,人员少,管理水平不一致。档案管理人员多从普通员工中抽调,把关不严格, 没有专业的培训,专业素养低,对档案材料的装订、信息的收集、档案的整理、归档等业务不 熟知,导致档案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例如查找不方便、信息凌乱、信息泄露严重等。 (三)档案管理设施较为落后。因各种因素限制,单位用房紧缺,大多数单位将办公室和 档案室合二为一,这样不但不利于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也同样不利于档案的查找。甚至有些 办公室还存在手写档案,连基础的计算机都未配备齐全,忽视现代化设施建设,档案保管设备 落后,无法与现代社会相匹配。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档案越来越普遍,电子档案易查找、易 保存、易保密,单位应加强电子档案建设,系统培养信息化技术人才,解决档案保管设施落后 问题。

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引言 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一直是一个不为人所关注的问题,相关立法和理论研究都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随着计算机的普及,我国信息化的步伐逐步加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调查发现,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兜售房主信息、股民信息、车主信息、患者信息的现象,并形成了一个新的产业。公民个人信息频繁遭受侵犯,给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留下隐患。国家以先刑后民的方式介入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反映了国家打击此类犯罪、保护人民的坚定决心。 为了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能够准确、顺利实施,保证立法目的的实现,有必要对第七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刑法的准确、顺利实施离不开相关民事制度的支持,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逐步完善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保护制度,以期实现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概念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 由于刑法修正案(七)未对“公民个人信息”定义,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是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难以认定。笔者认为,所谓“公民个人信息”,是指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及个人私生活

等单独或结合后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 (二)公民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关系 按照民法学者梁彗星的观点,隐私是指自然人不愿意公开的个人事务、个人信息或个人领域。其基本特征表现为在客观方面隐私的内容从根本上属于特定个人单方面即可作为的事务、单方面即可操纵的信息或单方面即可控制的领域;在主观方面特定的个人对其内容具有秘而不宣,不希望社会或他人知晓的愿望。在公民个人信息中,有一部分公民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但也有一部分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因此,公民个人信息与隐私存在相互交叉的部分。相对于个人隐私而言,公民个人信息具有相对的公开性,其范围要远远大于隐私,对公民个人生活的影响在大多数情况下要低于个人隐私,有些公民个人信息或许谈不上隐私,然而一旦泄露同样会给公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甚至给整个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不法伤害。有学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并非隐秘信息,公民并不介意这些个人信息被外界所知悉,即使泄露也不会给公民造成精神上的实质性伤害,并以此作为否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入罪的一个理由。笔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公民的这些个人信息都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晓,一旦这些个人信息被公布于众或被不相关的人员获取,同样会给公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甚至会影响整个社会正常秩序。因此,以公民个人信息并非隐秘信息不能作为否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入罪的理由。 二、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现状

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安全措施

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安全措施 一、广电公众平台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护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并由专门的数据安全部门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为防止用户个人信息在意外的、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非法访问、复制、修改、传送、遗失、破坏、处理或使用,广电公众平台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通过采取加密技术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加密保存,并通过隔离技术进行隔离。在个人信息使用时,例如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关联计算,广电公众平台会采用包括内容替换、加密脱敏等多种数据脱敏技术增强个人信息在使用中安全性。设立严格的数据使用和访问制度,采用严格的数据访问权限控制和多重身份认证技术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数据被违规使用。 二、保护个人信息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1、通过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安全开发规范来管理规范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使用。 2、建立数据安全专项部门,负责安全应急响应组织来推进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3、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通知 1)如发生个人信息引发的安全事件,广电公众平台将第一事件向相应主管机关报备,并即时进行问题排查,开展应急措施。 2)通过与全量用户发送通知提醒更改密码。还可能通过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触达用户知晓,在公共运营平台运营宣传,制止数据

泄露。 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广电公众平台仍然无法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安全途径进行交流时的安全性。因此,用户个人应采取积极措施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如:定期修改账号密码,不将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网络环境中始终存在各种信息泄漏的风险,当出现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用户的信息出现泄漏时,广电公众平台将极力控制局面,及时告知用户事件起因、广电公众平台采取的安全措施、用户可以主动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相关情况。

【毕业论文选题】个人信息保护的毕业论文题目

个人信息保护的毕业论文题目 时间把我们带入了信息时代,而我们的个人信息也被越来越广泛的传播在各种渠道当中,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问题是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凸显的问题。由于社会观念、信息产业、科学技术以及立法规划等方面的原因,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下面学术堂为研究这方面的学生们准备了200个个人信息保护的毕业论文题目,欢迎各位借鉴。 个人信息保护的毕业论文题目一: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相关问题研究 2、大数据时代图书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1

3、欧盟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被遗忘权的研究 4、论政府对个人信息的利用与保护 5、论我国快递服务中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 6、宪法视角下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7、论行政权对公民私域的介入 8、物联网环境下个人数据信息保护研究 9、快递服务合同中收件人权益保护研究 10、电话营销中的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研究 1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法完善研究 1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认定研究 13、在线隐私政策对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意愿的影响机制研究 14、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完善问题研究 15、移动智能终端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原因及防护对策研究 16、论消费者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17、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 18、个人信息权侵权责任研究 2

19、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研究 20、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 21、电子数据取证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问题研究 22、互联网背景下的个人信息权利 23、互联网征信法律问题研究 24、网络购物中消费者隐私权法律保护 25、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研究 26、患者隐私权的民法保护研究 27、民法视角下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28、论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之消费者权益保护 29、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法律问题研究 30、数字内容在线交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31、互联网征信中金融隐私权的保护 32、我国个人征信体系中信用权保护的研究 33、大数据时代我国个人信息安全法律保护研究 34、云计算背景下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3

个人信息保护知识

?时刻警惕,自己和家人的信息不要随便泄露。 ?网络上泄露信息可能会很危险。 各种推销电话的骚扰,各种莫名其妙的广告信息通过四面八方传播过来,甚至有人用我们的个人信息进行经济犯罪,到底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个人信息? 1、不填写各种所谓的市场调研里面的个人信息,即使有奖品发放,也绝不把手机号码、姓 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泄露出去。 2、不随便把身份证复印件交出去,需要办理信用卡、收入证明之类的,必须在身份证复印 件注明:只用于此用途;用身份证的时候,最好不要让别人拿着身份证离开你的视线。 3、收快递的时候,尽量把带着名字和电话、地址的封面销毁;发快递的时候,事先和对方 沟通好,发件方的信息尽量少透露。 4、朋友圈投票尽量不投;不明来源的文章链接和二维码不点击也不扫码;qq、微信、网站 等尽量少的填写信息。 5、不随便下载APP和各种网站资源;网上设置各种用户名尽量不实名制;不可信的wifi 不要连接。 6、如参加必须登记姓名和电话的活动或会议,一定告知对方,不许泄露信息,否则追究责 任;在网络上发各种信息时不发家人的图片、电话、姓名、住址等,尽量少炫耀。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信息泄露有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进而导致财产受损失。因此,保护个人信息,防范个人信息泄露至关重要,这里给大家提供几条防止信息泄露的小妙招: 1、保护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或其他隐私信息,千万不要把这些信息通 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告诉别人,无论这个人表现得多么可靠。任何时候请牢记:合法的组织不会问你这些细节,因为他们已经获得必要的信息,或可以其他的方式来获取。 2、忽略网上你不认识的“朋友”,因为他们可能是骗子伪装而来。因此,务必要 小心在社交网络和与就业相关网站发布履历和联系地址等信息,因为一旦这些信息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可能会引起相关损害。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现状与完善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32670206.html,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现状与完善作者:李梦璇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8年第02期 摘要:本文主要概述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理论,分析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实际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而深度研究了完善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有效路径,从而能够切实地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更好地维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权益,促进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完善 一、前言 随着知识经济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了人们日常工作、学习及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在一定程度上,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已经开启了知识经济新的发展篇章。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会以多种形式存在,它可以对特定的一些消费者进行个人信息的识别或整合。而消费者个人信息,在电子商务当中则主要以消费者自身的数据为基本形式。消费者个人信息权是指消费者对在网络中的所存储的有关自己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掌握、拥有及控制,而在这一过程中不受到任何人的侵犯。从法律层面上讲,也就是说消费者在网络化的环境中行使和享受权利是不可侵犯的,不受到任何人的干扰。在电子商务当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主要包含着可直接性与可间接性的个人信息识别,有着可处分性、可识别性及财产权的属性等相关法律特点。这是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理论基础。那么,为了能够更好地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就需要对目前的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具体情况予以有效分析,进而探索出最佳的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路径,从而能够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有效提升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系数。 二、概述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理论 从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落实情况来看,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已经50多个国家都相继提高了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并确立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制度。而众多的专家与学者对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基本含义,有着不同的阐释。最为常见的定义名词就是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个人数据等。从各国立法的基本程序上分析,美国比较习惯以个人隐私来诠释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而一些欧盟国家则比较习惯于用个人数据来诠释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亚洲的韩国与日本则习惯于用个人信息来诠释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各国语言的不同,通常还会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诠释成为多种含义,如欧盟一些国家通常会将个人数据翻译为Personal Date,即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还有些专家学者会将个人数据翻译成个人资料。而中国通常都是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个人信息,诠释为个人信息。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还不习惯将信息称之为数据。同时,这样诠释能够与我国的相关信息公开条例相吻合,且

公民个人信息刑法的保护

公民个人信息刑法的保护 引言 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一直是一个不为人所关注的问题,相关立法和理论研究都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随着计算机的普及,我国信息化的步伐逐步加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调查发现,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兜售房主信息、股民信息、车主信息、患者信息的现象,并形成了一 个新的产业。公民个人信息频繁遭受侵犯,给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留下隐患。 国家以先刑后民的方式介入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反映了国家打击此类犯罪、保护人民的坚定决心。 为了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能够准确、顺利实施,保证立法目的的实现, 有必要对第七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刑法的准确、顺利实施离不开相关民事制度的支持,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逐步完善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保护制度,以期实现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概念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 由于刑法修正案(七)未对“公民个人信息”定义,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是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难以认定。笔者认为,所谓“公民个人信息”,是指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 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上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及个人私生活等单独或结合后 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 (二)公民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关系 按照民法学者梁彗星的观点,隐私是指自然人不愿意公开的个人事务、个人信息或个人领域。其基本特征表现为在客观方面隐私的内容从根本上属于特定个 人单方面即可作为的事务、单方面即可操纵的信息或单方面即可控制的领域;在主观方面特定的个人对其内容具有秘而不宣,不希望社会或他人知晓的愿望。在公民个人信息中,有一部分公民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但也有一部分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因此,公民个人信息与隐私存在相互交叉的部分。相对于个人隐私而言,公民个人信息具有相对的公开性,其范围要远远大于隐私,对公民个人生活的影响在大多数情况下要低于个人隐私,有些公民个人信息或许谈不上隐

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问题研究_梅绍祖

2005年3月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Mar.2005 第2期Academic Journal of Suzhou Universi 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No.2 法学前沿问题探讨 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问题研究专论(一组)本专题特约主持人:齐爱民教授 主持人语:在信息社会,个人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作为一个崭新的、全球性的法律问题,日渐受到关注。在我国学界,个人信息的内涵与外延、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以及个人信息收集者的权利,乃至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基础等基本理论问题尚缺乏一致的认识。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已经于全球普遍开展,我国政府已经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立法日程的今天,阐释个人信息的基本法理和主要问题,构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已成为相关法学界士子的紧迫责任。幸得梅绍祖教授和张素华博士的宏文,加之拙文,从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问题研究、微观应用和宏观架构等角度对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相关问题作了深入探讨。应该说,这组专论对于我们认识个人信息的基本法律原理以及围绕个人信息保护产生的主要社会问题是有帮助的,并且对我国个人信息立法也是有参考价值的。然庙堂之材,非一树之木,希望更多的学者关注信息社会产生的新问题,并慷以良策,以利国利民。 主持人简历:齐爱民,男,1970年生,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网络与信息法、知识产权法。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专家顾问出席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组第40届大会(维也纳)。主持相关专题研究丛书3套,出版相关著作近10部,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 中图分类号:A8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05)02-0025-15 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问题研究 梅绍祖 (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一、隐私权保护、个人数据保护与 个人信息保护 近年来,由网络和电子商务引发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已成为国内外政府部门、学术界、司法界、企业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当探讨有关隐私权保护的问题时,人们频繁使用的三个词汇是隐私、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实际上,使用的词汇虽然不同,可谈论的是同一个话题;但在谈论同一个问题时,由于用词的不同,又显示了侧重点的差别。毕竟隐私、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这三者之间不论在字面和真实含义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一)隐私、个人数据与个人信息 隐私是近几年来频繁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词语。私:指个人的、秘密的、不公开的;隐:是藏匿、不显露、藏在深处的意思;那么,隐私就是指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情,或者说,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方面的事宜。在英文中,隐私为 Privacy ,是独处而不受干扰,相对公开而言是秘密,或者说是隐蔽和不受干扰的意思。 在信息论中,数据是一组表示数量行动和目标的非随机的可鉴别的信号,数据的中文解释,是进行各种统计、计算、科学研究或技术设计等所依据的数值。英文中, Data 表示为数据,事实或资料(facts,things certainly known),或者说是计算机处理的数据或符号。 而信息在信息论中,指用符号传送的报道,报道的内容是接收者预先不知道的,通过数据加工处理后得到。从以上定义来看,信息对接收者而言即为知识。英文中信息(infor-mation),是指经过加工后的数据(data of data),它对接收者的行为能产生影响,对接收者的决策具有价值,亦即知识或消息(something told;knowledge;news)。 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数据和信息经常因界线模糊而不

初中信息技术知识点汇总

初中信息技术中考知识点汇总 第一部分信息技术基础知识 [信息技术基础知识] 一、信息的概念:用语言、文字、符号、情景、图像、声音等所表示的内容统称为信息。 二、载体:即媒体, 多种形式的媒体称为多媒体。(包含文字、声音、图像、视频等信息形式的媒体) 信息、物质、能量构成人类社会资源的三大支柱。 人类社会经历了六次信息革命: 1、语言的形成, 2、文字的创造, 3、造纸术、印刷术的发明, 4、电报、电话的发明, 5、微电子技术(电子计算机)与现代通信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6、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和信息网络的普及。其中目前正在经历的信息革命是第六种。 注意:信息与信息载体的区分,上述中声音、文字、语言、图像、动画、气味是信息。 信息经过加工处理后是人类社会的有价值的资源。信息和信息载体的关系:声波、纸张、电磁波等并不是信息,而是信息的载体,它们负载的内容(如语言、文字、图像等)才是信息。 信息的基本特征:(1)依附性;(2)共享性;(3)时效性;(4)相对性;(5)可伪性; 三、信息处理的过程:包括信息的收集与输入、存储、加工(如计算、统计等)、传输、输出、维护和使用等。 四、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简称IT。信息的获取、理解、加工、处理、保存、传播过程中所用的方法、手段、工具的统称。 现代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 五. 信息技术的特点 ⑴数字化;⑵网络化;⑶高速化;⑷智能化;⑸个人化。 六、信息技术的功能 ⑴人工辅助功能;⑵开发功能;⑶协同功能;⑷增效功能;⑸先导功能。CAI-计算机辅助教学;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M-计算机辅助管理;CAT-计算机辅助测试 七、多媒体技术:强调交互式综合处理多媒体的技术,交互性是重要的特点之一。现在的计算机、Vcd等机器能同时处理声音、图像、文字等信息,都是利用多媒体技术。 八、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过程:收集→处理与存储→输出 九、信息高速公路:信息高速公路是指由通信技术、电脑技术、声像技术、自动化技术等构成的多媒体通信网络。(如同一种电子的高速公路,故称“信息高速公路”。) 八、信息技术的影响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现状及保护对策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现状及保护对策 【摘要】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在这个时代背景下,个性化服务方式越来越多,商家需要通过大数据分析来预测公民行为活动,从而得到更多利益,大数据时代下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影响,极容易产生信息的泄漏等问题,本文就是针对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现状以及保护的?Σ呓?行的分析研究。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现状;保护对策 网络的普及给我国公民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公民的大量个人信息都存在于网络系统中,商业竞争随着市场的发展变得更加激烈,公民的个人信息价值增强。在大数据时代下,公民的信息被完全暴露在各个商业服务上,非法买卖公民信息的事件多有发生。2013年,我国有近一亿条用户信息被泄露,因此,解决大数据时代下的公民信息安全问题极其重要。 1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现状 (1)从法律方面分析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现状 我国的法律相对来说比较健全,已经有很多涉及到公民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规都仅在各个行业的规定中得到体现,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但是因为其不够完善,导致操作性较差,仍会给公民带来个人信息泄漏的隐患。首先我国法律对于个人信息的定义不够清晰,对于可以公开的个人信息要求不够明确,以及对个人信息的利用程度权利的规定不清,这些问题都具有较强的争议性,但是实际上,这些问题应该在立法阶段之前就进行明确[1]。 其次,目前现有的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律缺少与我国大数据背景的融合,也就是说,现有的法律并不能解决大数据时代下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并且,目前我国存在的大多数是从安全问题发生后的补救层面进行的法律制定,事前预防保护法律还处于一片空白的状态。法律的缺失导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不法商家非法使用和传播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最后,如果我国公民因个人信息泄漏问题进行法律申诉时,因为需要按照民事诉讼的主张举证原则很难将自身权利进行维护[2]。在大数据背景下,公民信息的不合法使用渠道隐蔽,往往受害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个人信息的泄漏以及造成的后果,即使有证据也不一定可以保证损失评估的结果是合理的,因此目前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维权现状就是举证难且赔偿低。 (2)从公民个人方面分析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

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

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 前言 为有效防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结合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掌握 的情况,组织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等单位相关专家,研究起草了《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供互联网服务单位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参考借鉴。 1范围 本文件制定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管理机制、安全技术措施和业务流程。 适用于个人信息持有者在个人信息生命周期处理过程中开展安全保护工作 参考使用。本文件适用于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的企业,也适用于使用专网或非联网环境控制和处理个人信息的组织或个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69—2010 信息安全技术术语 GB/T 35273—2017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 级保护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3.1 个人信息

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五)] 注:个人信息还包括通信通讯联系方式、通信记录和内容、账号密码、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 3.2 个人信息主体 个人信息所标识的自然人。 [GB/T 35273-2017,定义3.3] 3.3 个人信息持有 对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源、环境、管理体系等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相关活动或行为。 3.4 个人信息持有者 对个人信息进行控制和处理的组织或个人。 3.5 个人信息收集 获得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的行为,包括由个人信息主体主动提供、通过与个人信息主体交互或记录个人信息主体行为等自动采集,以及通过共享、转让、搜集公开信息间接获取等方式。 [GB/T 35273-2017,定义3.5] 3.6 个人信息使用

电子商务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电子商务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1引言 1.1个人信息 对于个人信息的具体内涵,现今国内尚无一个确切的定义。但是我们一般来讲,可以将个人信息划分为个人一般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对于个人一般信息的处理可以建立在默许同意的基础上,只要用户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便可以收集和使用。而对于个人敏感信息,则需要建立在明示同意的基础上,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用户的明确的授权。 1.2电子商务中的个人信息 2电子商务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不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往往得不到保障,第三方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但是同时,第三方平台自身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其安全性还有待商榷,而一旦消费者在支付平台的个人信息发生泄漏,那么消费者的个人安全包括财产安全在内都会受到威胁。现在的电子商务中所涉及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主要有两大类:由于网络安全缺陷造成的个人数据丢失以及网站经营者对个人信息的侵犯。 2.1由于网络安全缺陷所造成的个人数据的丢失 由网络安全缺陷所造成的个人数据的丢失主要是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安全上的漏洞,进行网络犯罪活动。再者就是黑客入侵网站,致使个人信息被窃取。2013年3月,由于黑客的入侵,云计算笔记应用evernote向将近5000万用户发出重置密码的通知。这种方式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归根结底还是技术上的问题。早在2000年,国际市场上就出现了一种管理数据隐私的工具身份和访问管理系统,它的核心包括了身份管理、访问控制、身份开通、身份和策略库四个部分。而国内对于身份和访问管理系统的建设则起步较晚,主要是因为国内应用系统的建设相对滞后,总体水平并不高,是以目前并没有相对成熟的应对由于网络安全缺陷所造成的个人信息的丢失。 2.2网站经营者对个人信息的侵犯 在信息处理的四个环节中,收集、加工、转移和删除信息都很容易发生个人信息的泄露。商家对个人信息的侵犯这要表现为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个人信息二次开发利用、个人信息交易三个方面。 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这一非法行为是发生在信息收集环节。通常商家对用户信息的获取使用以下两类方法:一类是通过人机交互模式获取用户的信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人们浏览、咨询或是购物时,通常都会要求填写一系列的表单,如:在网站注册时、或者网站购物时都会被要求填写姓名、性别、年龄、邮箱、手机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这些表单中涉及了很多的个人隐私。虽然多数网站对此都会有相应的隐私声明,但是用户无法得知网站收集信息的真实目的,更加不能够对自己的信息利用情况进行监督。商家为了拓展其业务而进行个人数据收集固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其所收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并不能完全的得到保障。而另一类个人信息收集的方法是通过对用户访问记录的挖掘,获取用户的需求、兴趣和爱好等。由于现在的浏览器能够让用户限制或禁用cookies,所以商家开始使用其他的方法来跟踪用户的活动,收集个人信息。并且,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移动设备进行网络活动,而大多数的移动设备通常是不允许应用程序利用cookies。所以,商家开始以人性化服务、私人定制为噱头,使得用户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以换取更人性化的服务,这样一来,商家在不同的终端都可以跟踪用户的活动,用户再也无法匿名浏览了。 个人信息二次开发利用,通常发生在信息加工环节。个人信息二次开发利用是指商家将自己所收集到的个人数据经过分析整理或数据挖掘后得到的深层次的数据,把它用之于商业或者其它目的。当人们在网页上查询并购买一本研究生考试相关书籍,那么在这之后的很长

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白皮书.doc

谢谢观赏 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 白皮书 发布日期:2019年 4 月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CISP-PIP) 白皮书 咨询及索取 关于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CISP-PIP考试相关信息,请与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联系。 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邮箱】xx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4层 【邮编】100191 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注网络安全和人工智能,为国家重点行业、部门提供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安全管理及数据智能开放等服务的专业公司,以保障国家重要数据安全、推动行业大数据应用为己任。 2019年初,经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授权,中电数据成立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开展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CISP-PIP)知识体系研发与维护、培训体系建立、考试中心组织管理、专项证书推广等工作。CISP-PIP是我国目前唯一的国家级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资质评定。持证人员掌握国家网络安全顶层设计、网络安全体系结构、安全管理与工程、数据安全基础、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个人信息保护技术、个人信息保护实践、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等知识,具备个人信息保护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可在数据保护、信息审计、组织合规与风险管理等领域发挥专长,有效提升相关企业数据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强化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和国家重要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目录 引言1 一、CISP-PIP知识体系结构2 二、CISP-PIP认证要求 3 三、CISP-PIP注册流程 3 四、CISP-PIP职业准则 4 五、CISP-PIP考生申请资料要求5 六、CISP-PIP收费标准 5 七、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联系方式6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六大措施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六大措施 现今,数据泄露渐成常态,在此种环境下,如何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成为每个人都应该注意并为之采取措施的问题。 1.网上注册内容时不要填写个人私密信息 互联网时代用户数和用户信息量已然和企业的盈利关联了起来,企业希望尽可能多地获取用户信息。但是很多企业在数据保护上所做的工作存在缺陷,时常会有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发生,对于我们普通用户而言,无法干预到企业的采取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只能从己方着手,尽可能少地暴露自己的用户信息。 2.尽量远离社交平台涉及的互动类活动 现在很多社交平台,会有一些填写个人信息即可生成有趣内容并可以和朋友分享的活动,看似有趣的表面,实质上却以游戏的手段获取了大量的用户信息,遇到那些奔着个人隐私信息去的“趣味”活动,建议不要参与。 3.安装病毒防护软件 不管是计算机还是智能手机,都已经成为信息泄露的高发地带,往往由于不小心间点击一个链接、下载一个文件,就成功被不法分子攻破,安装防病毒软件进行病毒防护和病毒查杀成为设备使用时的必要手段。 4.不要连接未知WiFi 现在公共场所常常会有些免费WiFi,有些是为了人们提供便利而专门设置的,但是不能忽视的是不法分子也会在公共场所设置钓鱼WiFi,一旦连接到他们的钓鱼WiFi,我们的设备就会被他们反扫描,如果在使用过程中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就会被对方获得。在公众场所尽量不要去连接免费WiFi。 5.警惕手机诈骗 科技在进步,骗子的手段也变得层出不穷,常见莫过于利用短信骗取手机用户的信息。更有可能进行财产诈骗,让受害者遭受重大损失。警惕手机短信里的手机账户异常、银行账户异常、银行系统升级等信息,有可能是骗子利用伪基站发送的诈骗信息。遇到这种短信不要管它,去联系官方工作人员,询问情况。 6.妥善处理好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单据 在快递单上会有我们的手机、地址等信息,一些消费小票上也包含部分姓名、银行卡号、消费记录等信息,翼火蛇提示对于已经废弃掉的单据,需要进行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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