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一、编制目的本技术导则旨在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科学、客观、准确的技术指导,以确保评价的质量和准确性,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公众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开发、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农业、林业、工业、园林、城市规划、旅游业、城镇建设、信息通信、矿山建设、港口建设及其他建设项目。
三、基本原则(一)立法依据本技术导则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科学性原则本技术导则应以科学、客观、准确的原则为指导,坚持以科学为根据,以实际情况为依据,以现有技术为基础,以环境容量为限度,以社会可接受性为前提,以保护为主要目的,以合理性为标准,以预防为原则,以综合治理为手段,深入分析研究,把握发展趋势,提高评价质量和准确性。
(三)系统性原则本技术导则应以系统性为指导,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重视建设项目及其环境间的相互关系,重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充分考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在联系,统筹考虑各环境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以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技术内容(一)评价范围本技术导则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森林覆盖率、水质、气象、土壤、生物多样性、噪声、放射性物质、污染物、植被、环境变化、生态系统、环境社会经济影响等。
(二)评价方法本技术导则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调查、实验分析、模拟分析、统计分析、综合评价等。
(三)评价结果本技术导则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结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管理报告等。
五、实施管理(一)本技术导则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审核和实施。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一)

(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3.工程分析3.1熟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知识点:基本原则:一是提出的数据资料一定要真实、准确、可信。
二是凡可定量表述的内容,应通过分析给出定量的结果。
一般原则:一是要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是工程分析要突出重点,表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特征。
三是工程分析应在对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计建设方案、运行调度方式等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习题:1.工程分析时,当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技术文件中记载的资料、数据等能够满足工程分析的需要和精度要求时,(D)引用。
A.直接B.直接或间接C.间接D应通过复核校对后3.2熟悉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阶段划分知识点:3.2.1根据实施过程的不同阶段可将建设项目分为建设过程、生产运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进行工程分析。
3.2.2所有建设项目均应分析生产运行阶段所带来的环境影响。
生产运行阶段要分析正常排放和不正常排放两种情况。
对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影响有可能增加较大的建设项目,同时它的评价工作等级、环境保护要求均较高时,可将生产运行阶段分为运行初期和运行中后期,并分别按正常排放和不正常排放进行分析,运行初期和运行中后期的划分应视具体工程特性而定。
3.2.3个别建设项目在建设阶段和服务期满后的影响不容忽视,应对这类项目的这些阶段进行工程分析。
3.2.4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所酿成的爆炸、火灾、中毒等后果十分严重的、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属风险事故。
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应视工程性质、规模、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特征以及事故后果等因素确定。
目前环境风险评价的方法尚不成熟,资料的收集及参数的确定尚存在诸多困难。
在有必要也有条件时,应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或环境风险分析。
解析: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可以分为不同的阶段,包括施工阶段、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及退役阶段。
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实施周期,可以选择其中的不同阶段进行工程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知识点归纳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二、环境影响评价原则:1、依法评价原则2、早期介入原则3、完整性原则4、广泛参与原则
三、公众参与应遵循全过程参与的原则,即公众参与应贯穿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全过程中。
四、合理性分析包括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和环境合理性分析。
十八、工程分析基本要求1工程分析应突出重点。根据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工入分析。2应用的数据资料要真实、准确、可信。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数据、图件等,应进行分析后引用;引用现有资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其时效性;类比分析数据、资料应分析其相同性或者相似性。3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规模、工艺路线,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方式、强度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
十六、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应以量化评价为主。评价方法应优先选用成熟的技术方法,鼓励使用先进的技术方法,慎用争议或处于研究阶段尚没有定论的方法。选用非导则推荐的评价或预测分析方法的,应根据建设项目特征、评价范围、影响性质等分析其适用性。
十七、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一般采用两种方法,即单项评价法和多项评价法。单项评价方法及其预测原则: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即背景值)时,评价时应注意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在评价某个环境质量参数时,应对各预测点在不同情况下该参数的预测值均进行评价。
导则——总纲

通过对工程选址、选线、各时段及工艺过程的分析,了解对环境产生的各类影响的来源,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给出种类、性质、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去向及达标情况,给出噪声、振动、热、光、辐射等污染的来源、特性及强度,各种废物的治理、回收、利用措施状况,运行与污染排放间的关系等。
一、准备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首先是研究有关文件,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建设项目依据、可行性研究资料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之后需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根据工艺流程确定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同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结合初步工程分析结果和环境现状资料,可以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最后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如果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该阶段的主要成果是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纲,将以上这些工作的内容和成果全部融入其中;如果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纲。
部分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复杂且影响区域广,因此需进行建设期的工程分析;个别建设项目由于运行期的长期影响、累积影响或毒害影响,会造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发生质的变化,如核设施退役或矿山退役等,因此需要进行服务期满的工程分析。对某些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所酿成的爆件具备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2.资源、能源的储运分析
通过对建设项目资源、能源、产品、环节的分析,核定这些环节的污染来源、达标情况等,明确有关环境影响的来源。废物等的装卸、搬运、储存、预处理等种类、性质、排放方式、强度、去向。
3.交通运输影晌分析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54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54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19.12.13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54号
•【施行日期】2020.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标准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年第54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和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
该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废
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2月13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的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将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简化了建设项目与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和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内容;——简化了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评价要求;——删除了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删除了附录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强化了环境影响预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环境管理与监测要求;——新增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的组成部分,工程分析部分增加了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增加了环境影响不可行结论的判定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2月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通用规定、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环境要素(Environmentalelements)指构成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各异而又服从总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成,也叫环境基质,通常是指大气、水、声、振动、生物、土壤、放射性、电磁等。
2.2 累积影响(Cumulativeimpact)指当一种活动的影响与过去、现在及将来可预见活动的影响叠加时,造成环境影响的后果。
HJ 130-2014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130-2014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各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应根据本标准制(修)定。 本标准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 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 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其它类型的规划、县 级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可参照执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构成 composition of the technical guideline system of pla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由本标准、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技术规范构成。综合性规划和专 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应根据本标准,并参照各环境要素导则制(修)定;综合性规划和 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应根据技术导则制(修)定。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23
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
HJ 624
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627
生物遗传资源经济价值评价技术导则
HJ/T 1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HJ/T 82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环发[2002]117 号)
20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编制组2023年5月目录1项目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工作过程 (1)2标准修订必要性分析 (2)2.1贯彻政策要求,体现衔接协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保新要求 (2)2.2适应形势发展,坚持依法合规,落实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新要求 (2)2.3支撑管理转型,突出科学客观,落实环评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 (2)2.4强化服务效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环评改革形势下应用层面需求 (3)3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 (3)3.1国外相关标准研究的发展现状 (3)3.2国内相关标准研究的发展现状 (4)4标准修订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4)4.1标准修订基本原则 (4)4.2标准修订主要思路 (5)4.3技术路线 (7)5标准修订主要内容 (7)5.1标准结构框架 (7)5.2主要修订内容 (8)6与同类导则/技术规范水平对比分析 (13)7标准实施建议 (13)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简称总纲)于1993年9月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首次发布,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2011年9月进行第一次修订。
2015年环境保护法修订后,为更好地适应形势需要,2016年12月总纲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将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重点聚焦到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落实上来,推进了环评内容优化,在“十三五”期间为服务环评制度改革,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为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要求,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纲内容亟需修订完善。
2021年《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法规〔2021〕312号)将总纲修订列入计划,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简称环评司)负责归口管理,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简称评估中心)承担具体修订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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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的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纲对后两项导则有指导作用,后两项导则的制定要遵循总纲总体要求。
则、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2 环境要素指构成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各异而又服从总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成,也叫环境基质,可分为自然环境要素和社会环境要素,通常是指水、大气、声与振动、生物、土壤、岩石、日照、放射性、电磁辐射、人群健康等。
2.3 累积影响指当一种活动的影响与过去、现在及将来可预见活动的影响叠加时,造成环境影响的后果。
2.4 环境敏感区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a)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b)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c) 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2.5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标准中所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包括环境影响登记表。
(说明技术导则适用于报告表)3 总则3.1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3.2 环境影响评价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a) 依法评价原则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
b) 早期介入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尽早介入工程前期工作中,重点关注选址(或选线)、工艺路线(或施工方案)的环境可行性。
c) 完整性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工程内容、影响时段、影响因子和作用因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d) 广泛参与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广泛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3.3 资源利用及环境合理性分析3.3.1 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耗用新鲜水情况及其所在区域水资源赋存情况,尤其是在用水量大、生态或农业用水严重缺乏的地区,应分析建设项目建设与所在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的相容性,明确该建设项目占用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的合理份额。
3.3.2 环境合理性分析调查建设项目在所在区域、流域或行业发展规划中的地位,与相关规划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关系,分析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计参数及环境影响是否符合相关规划的环境保护要求。
3.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3.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在了解和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及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和列出建设项目的直接和间接行为,以及可能受上述行为影响的环境要素及相关参数。
影响识别应明确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生产运行、服务期满后等不同阶段的各种行为与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与生态影响,包括有利与不利影响、长期与短期★建设项目实施的制约因素来自两方面:一是项目给环境带来的影响;二是环境给项目带来的影响。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方法可采用矩阵法、网络法、地理信息系统(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等。
3.4.2 评价因子筛选(分为现状评价因子和预测评价因子)3.5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确定评价工作的广度和深度)3.5.1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建设项目各环境要素专项评价原则上应划分工作等级,一般可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深入评价,二级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较为详细、深入评价,建设项目其他专题评价可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划分评价等级。
具体的评价工作等级内容要求或工作深度参阅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
3.5.2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依据3.5.3 评价工作等级的调整3.6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按各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各环境要素和专题的评价范围;未制定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根据建设项目可能影响范围确定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评价范围外有环境敏感区的,应适当外延。
(环境现状调查在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其评价工作等级、环境特点而确定;预测和评价的范围、时段、内容及方法均应根据其评价工作等级、工程与环境特性、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而定。
)3.7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放标准的,应优先选择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限定的污染物,可采用国际通用标准;生产或服务过程的清洁生产分析采用国家发布的清洁生产规范性文件。
3.8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应以量化评价为主。
评价方法应优先选用成熟的技术方法,鼓励使用先进的技术方法,慎用争议或处于研究阶段尚没有定论的方法。
选用非导则推荐的评价或预测分析方法的,应根据建设项目特征、评价范围、影响性质等分析其适用性。
4 工程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工程分析,简单讲就是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方案和整个工程活动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性质、清洁生产水平、工程环保措施方案以及总图布置、选址选线方案等并提出要求和建议,确定项目在建设期、运行使用期以及服务期满以后主要污染源强及生态影响等其他环境影响因素。
污染型项目主要以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土壤环境的影响为主,其工程分析是以对项目的工艺过程分析为重点,核心是确定工程污染源。
工程分析基本工作内容:①工程概况;②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③污染物分析;④清洁生产水平分析;⑤环保措施方案分析;⑥总图布置方案分析。
生态影响型项目主要是以建设期、运行使用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主,工程分析以对建设期的施工方式及使用期的运行方式分析为重点,核心是确定工程主要生态影响因素。
工程分析的内容:①工程概况;②初步论证;③影响源识别;④环境影响识别;⑤环境保护方案分析;⑥其他分析。
4.1 基本要求4.1.1 工程分析应突出重点。
根据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主要因素要进行深入分析。
4.1.2 应用的数据资料要真实、准确、可信。
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数据、图件等,应进行分析后引用;引用现有资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其时效性;类比分析数据、资料应分析其相同性或者相似性。
4.1.3 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组成(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办公室及生活设施、储运工程)、规模、工艺路线,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方式、强度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
4.2 工程分析的方法4.3 工程分析的内容4.3.1 工程基本数据建设项目规模、主要生产设备和公用及贮运装置、平面布置,主要原辅材料及其他物料的理化性质、毒理特征及其消耗量,能源消耗数量、来源及其储运方式,原料及燃料的类别、构成与成分,产品及中间体的性质、数量,物料平衡,燃料平衡,水平衡,特征污染物平衡;工程占地类型及数量,土石方量,取弃土量;建设周期、运行参数及总投资等。
根据“清污分流、一水多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做好水平衡,给出总用水量、新鲜用水量、废水产生量、循环使用量、处理量、回用量和最终外排量等,明确具体的回用部位;根据回用部位的水质、温度等工艺要求,分析废水回用的可行性。
按照国家节约用水的要求,提出进一步节水的有效措施。
4.3.2 污染影响因素分析绘制包含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分析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列表给出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及具有持久性影响的污染物的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给出噪声、振动、热、光、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来源、特性及强度等;各种治理、回收、利用、减缓措施状况等。
(注意:“主要污染因子”是在“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中的“污染源调查与评价”中确定。
)4.3.3 生态影响因素分析明确生态影响作用因子,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具体环境特征和工程内容,识别、分析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影响性质、作用方式和影响后果,分析生态影响范围、性质、特点4.3.4 原辅材料、产品、废物的储运通过对建设项目原辅材料、产品、废物等的装卸、搬运、储藏、预处理等环节的分析,核定各环节的污染来源、种类、性质、排放方式、强度、去向及达标情况等。
4.3.5 交通运输给出运输方式(公路、铁路、航运等),分析由于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行,使当地及附近地区交通运输量增加所带来环境影响的类型、因子、性质及强度。
4.3.6 公用工程给出水、电、气、燃料等辅助材料的来源、种类、性质、用途、消耗量等,并对来源及可靠性进行论述。
4.3.7 非正常工况分析4.3.8 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按环境影响要素分别说明工程方案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给出环境保护设施的工艺流程、处理规模、处理效果。
4.3.9 污染物排放统计汇总对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排放的各种污染物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条件与去向等进行统计汇总。
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是否有足够的环境容量支撑项目建设、取得本底值)5.1 基本要求5.1.1 根据建设项目污染源及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结合各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和调查范围,筛选出应调查的有关参数。
5.1.2 充分搜集和利用现有的有效资料,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进行现场调查和测试,并分析现状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5.1.3 对与建设项目有密切关系的环境状况应全面、详细调查,给出定量的数据并做出分析或评价(对于现状调查结果,有标准则进行评价,无标准则进行分析;而影响评价时,影响分析(可视为四级评价)与影响评价两者的深度要求有所不同,注意区分);对一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调查,应根据评价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