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社会求助体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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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和谐的重要工作,它涉及到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和社会公平问题。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社会救助工作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困难问题1.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受政策法规的约束,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尚不够完善,存在许多漏洞和不足之处。

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执行的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弱势群体的救助不够及时和有效。

2.社会救助资源有限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资源相对匮乏,很多地区和单位都存在社会救助资源不足的情况。

这就导致了一些弱势群体无法得到及时救助,加大了社会治理的难度。

3.管理机制不健全社会救助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管理机制不健全会导致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例如,一些弱势群体可能会被重复申请救助,或者漏掉了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4.服务水平不高目前一些地区的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不高,一些基层服务机构缺乏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能力和素质,影响了救助工作的效果。

5.社会认知度不足由于普遍缺乏社会救助意识,一些弱势群体在遇到困难时不知道去哪里寻求帮助,导致了救助工作的薄弱环节。

二、建议1.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针对当前社会救助政策存在的不足,应加强政策研究,健全政策法规,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同时,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提高救助范围和标准,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支持。

2. 提高社会救助资源配置效率应加强对社会救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挖掘潜在救助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可以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共享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创造更多救助机会。

3. 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对救助对象的跟踪和监督,保证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要完善救助流程和服务标准,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4.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服务机构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一、引言社会救助作为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措施,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社会救助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诸如滥用、浪费、不公等现象普遍存在。

本文将从问题和对策两个方面,深入探讨当前社会救助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1. 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当前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标准各地差异较大,导致了在不同地区受到相同困境的人们享受不到均等的帮扶。

例如,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分配差距较大,特别是在医疗和养老保险方面。

2. 救助资源配置不公平由于资源分配机制存在问题,在某些地区富裕而其他地方贫困的现象依然突出。

这种不均衡导致了一些弱势群体无法得到足够支持和援助。

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救助资金严重短缺。

3. 救助对象审核不严谨在社会救助中,审核环节较为关键。

然而,由于人员不足、审核程序简化等原因,存在着滥发和虚报等问题。

一些富裕家庭通过虚假申报获得了救助资源,而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却因为各种原因被拒之门外。

4. 救助项目单一、陷入困境无法自力更生过度依赖社会救助导致一些弱势群体动力不足,无法摆脱困境。

许多人习惯性地依靠救济,没有发展能力和自我改变的机会和动力。

三、社会救助的对策1. 统一标准,建立公平的执行机制要解决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应建立起统一并公平的标准和评估机制。

相关部门可以借鉴先进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行业规范,并通过培训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

2. 优化资源配置机制针对资源配置不公平的问题,应加强财政保障和资金的投入。

同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资金分配机制,并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资源能够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

3. 强化审核流程,确保救助对象准确为了解决审核环节存在的问题,应增加人员配备与培训经费投入,提高审核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建立科学完善的审核流程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救助对象真实情况的调查核实,将虚假信息排除在外。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社会救助工作是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举措。

然而,我们也不可忽视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

一、社会救助工作的问题1. 不均衡的地区发展:社会救助工作在各地区之间存在差异。

发达地区的社会救助体系相对完善,而欠发达地区的救助工作面临着各种困难。

这种不均衡的地区发展导致了一些地区群众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救助权益。

2. 救助标准不合理:社会救助的标准通常是根据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来确定的。

然而,当前救助标准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些救助标准过低,难以满足弱势群体的基本需求;而另一些地区的救助标准过高,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3. 救助渠道不畅通:弱势群体在寻求救助时面临许多困难。

救助信息传达不畅,许多人不知道自己有权享受救助;申请救助的程序繁琐,需要提供大量复杂的材料,使得一些弱势群体无法顺利申请到救助;救助资金的发放周期较长,造成一些急需救助的人无法及时得到帮助。

4. 救助机构的能力有限:社会救助工作还面临着救助机构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些救助机构人员素质不高,能力有限,难以胜任工作;同时,救助机构的资金、设施和设备也存在不足,无法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救助服务。

二、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1. 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导致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发达地区拥有更多的财力和资源,能够投入更多资金用于社会救助工作,而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缺乏足够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2. 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到位:社会救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社会救助工作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

一些救助政策制定上存在不合理之处,导致了救助标准的不合理以及救助机构的能力不足。

同时,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部分官员滥用职权,导致救助资源的流失和浪费。

3. 信息传播渠道不畅通:社会救助工作中信息传播渠道不畅通也是存在问题的原因之一。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在当今社会,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对于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解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以下是调研报告的详细内容:一、调研背景社会救助是党和政府承担的一项基本责任,旨在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而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则是保障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

为了深入了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研。

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现状1. 法律法规建设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离不开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撑。

我国目前已建立了一系列涉及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如《社会救助法》、《城乡低保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体制机制建设在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中,体制机制的建设尤为重要。

各级政府都已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架构,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和经费。

同时,社会救助的管理和服务也得到了规范和完善。

3. 资金保障措施为了保障社会救助体系的正常运行,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

各级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社会救助工作。

此外,还建立了专项资金制度,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4. 救助项目和标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救助项目和救助标准的制定。

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的救助项目和标准,如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

这些救助项目和标准能够有效地满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1. 资金不足目前,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资金不足。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困难群体众多,社会救助工作的需求量大,而政府投入资金相对不足。

因此,建议政府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提高社会救助的覆盖面。

2. 救助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救助标准的不统一也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一个问题。

救助标准的不统一会导致救助对象之间的差异化待遇,不利于社会公平。

建议各级政府在制定救助标准时要考虑地区的实际情况,并进行合理调整。

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帮助弱势群体

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帮助弱势群体

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帮助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政策是国家为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生活中的突发困境而制定的政策。

在当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一些弱势群体面临着阻碍其正常生活的困难,因此,社会救助政策的出台成为了解决问题的良好途径。

本文将围绕社会救助政策的背景、重要性以及政策实施的具体措施进行解读,帮助弱势群体了解如何获取应有的帮助。

一、社会救助政策的背景和重要性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一些群体依然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和权益。

这些群体包括贫困家庭、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

社会救助政策作为国家关注弱势群体的体现,旨在通过政府的介入,为这些人群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权益保护。

同时,社会救助政策的出台也是社会公平与公正的体现。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贫富差距逐渐扩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存在可以缓解这种不平等现象。

通过政府的调控,将一些资源重新分配给弱势群体,实现资源的均衡分配,为社会带来更加稳定和和谐的发展。

二、社会救助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措施社会救助政策的种类繁多,针对不同的弱势群体,政策的内容和实施措施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社会救助政策: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低收入及无收入家庭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政策。

通过对家庭收入和资产的核实,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

2. 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是为了解决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问题而设立的政策。

通过与医疗保险的结合,向低收入家庭提供医疗费用的补贴和报销,帮助他们解决看病就医的问题。

3. 教育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教育政策和教育资助金制度。

通过提供免费教育,解决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同时,通过教育资助金帮助优秀但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

4. 残疾人救助制度:残疾人救助制度是为了解决残疾人生活和发展问题而设立的政策。

通过提供经济补贴、教育培训、职业康复等支持措施,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提升生活质量。

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救助制度外,社会救助政策还涉及到就业援助、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多个方面,目的都是通过不同的方式帮助弱势群体渡过困境,实现自身的价值和发展。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问题的存在社会救助是国家为了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所采取的一种制度性措施。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社会救助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有效实施和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

1. 不公平性:当前社会救助制度在资源分配上存在不公平现象。

有些地区或单位面临着资源短缺、覆盖范围较小等问题,导致一些急需帮助的人无法得到应有救助;同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各个群体之间的差距也造成了资源分配上的不平衡。

2. 刚性化:社会救助制度过于刚性化,没有充分考虑个案特殊情况下的灵活应对。

该制度通常按照固定标准进行评估和发放,忽视了贫困原因和家庭实际情况的综合性考虑。

3. 缺乏完善监管机制:社会救助领域监管机构相对薄弱,很多地方缺乏专门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导致救助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要解决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其公平、有效、可持续性的发展。

1.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的顶层设计,通过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救助标准和评估指标,提高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2. 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构建统一、透明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数据库,实现各级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

这将有助于避免重复申请和漏洞利用等问题,在资源分配上更加公正合理。

3. 鼓励社会参与: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搭建多元化的扶贫平台。

吸引企业和公益组织等参与其中,形成多方支持和协同作战机制。

4.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社会救助领域的监管力度,建立相关执法和纪检体系。

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确保使用规范、公正合理。

5. 加强培训与指导:提高社会救助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加强相关培训和指导工作。

通过提高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提升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6. 综合考虑个案情况:建立综合评估机制,不仅纳入家庭收入状况等硬性指标,还需要重视家庭困难程度、特殊情况等软性指标。

论述我国社会救助体系

论述我国社会救助体系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套组织机构和政策
措施。

该体系的目标是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

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包括了多个方面的救助项目。

最具代表性的是低保制度,即提供
最低生活保障金给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人。

还有临时救助项目,例如提供临时性的救助金
或物资给遭受突发灾害的群体。

对失业人员、残疾人等也有相应的救助政策。

这些救助项
目的设立有效地缓解了贫困人口的经济困难。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注重公平和公正。

相关救助政策侧重于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需
求进行评估,确保救助资源能够合理分配。

救助金的发放会根据申请人的个人收入和家庭
负担情况进行测算,以保证救助对象的公平性。

政府在救助金发放过程中也严格审查,确
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在最近几年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

政府正在努力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以覆盖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

目前正在推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等项目,旨
在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和养老需求。

政府还加大了对重度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照顾
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救助和关怀。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通过救助金、物质援助和其他相关政策的发放,基本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和
强化社会救助体系,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摘要】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弱势群体生活的重要制度,然而在实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制度不健全,导致执行难度增加;救助标准不统一,导致救助对象的权益无法得到统一保障;救助对象识别和脱钩难题凸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议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统一救助标准,加强救助对象的识别和脱钩难题解决。

在未来发展中,应制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政策,并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为实现社会公平和谐努力奋斗。

【关键词】。

1. 引言1.1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性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础。

通过社会救助,可以帮助那些生活困难、无力自己解决问题的群体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避免因贫困和疾病而陷入更深的困境。

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人民民生的重要手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救助可以弥补市场失灵的问题,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和利益。

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还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在当前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的背景下,加强和改进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有利于推动社会公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实现。

我们需要深入研究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以便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救助体系。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目的和意义:本文旨在探讨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提供参考。

具体研究目的包括:1. 分析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如制度不健全、救助标准不够统一、救助对象脱钩难题等,深入剖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和影响;2. 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包括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统一救助标准、加强救助对象的识别和脱钩难题解决等,以期解决当前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提高救助效率和公平性;3. 提出社会救助制度改进的建议,探讨未来发展的展望,为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长远发展提供思路和建议。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模式与经验分享案例分析报告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模式与经验分享案例分析报告1. 引言社会救助是我国社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从理论角度出发,分析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模式与经验分享,以期为社会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2. 法律政策的制定与完善作为国家部委,民政部有权制定与完善社会救助相关的法律政策。

通过对政策的研究与修订,民政部工作人员积极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

例如,在精确识别和分类贫困群体方面,民政部工作人员制定了《贫困人口认定办法》和《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有效提高了贫困人口获得救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基层队伍的培养与建设民政部工作人员深入一线,与贫困群体面对面进行接触和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民政部不断加强基层队伍的培养与建设。

例如,通过设立基层社会工作岗位、开展培训和考核制度等措施,提高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4. 各级民政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需要各级民政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与紧密合作。

在实践中,民政部工作人员注重联动机制的建立,并推动各级民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例如,在与社会救助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中,民政部工作人员倡导地方政府之间建立联网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提高社会救助的效率和准确性。

5. 依托网络平台的创新实践随着科技的发展,民政部工作人员积极应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创新实践。

例如,民政部工作人员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建立了“扶贫e家”等在线服务平台,方便贫困群体进行信息咨询和申请救助,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覆盖面。

6. 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了拓宽视野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民政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过与国外类似机构和专家的交流,民政部工作人员了解到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上的成功案例和经验。

社会救助体系

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体系是一个国家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总称。

它的目的是为了提供经济、医疗、教育和就业等方面的支持,帮助那些生活困难或者遭受不幸的人重新融入社会,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一、背景在一个社会中,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各种困难,比如失业、疾病、自然灾害等。

对于弱势群体来说,这些困难会更加严重,因为他们往往没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摆脱困境。

因此,社会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救助体系,来提供及时、有效的援助。

二、经济援助1.低保制度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中最基本的一环,针对的是无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群。

政府会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人一定的经济补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临时救助除了低保制度,社会救助体系还包括临时救助机制。

当人们遭受突发事件,如天灾或者意外事故时,可以向政府申请临时援助。

这种援助通常是为了暂时解决他们的紧急生活问题,比如提供临时住所、食物等。

三、医疗援助1.医疗救助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医疗援助主要是针对那些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人们。

政府可以提供医疗救助金,用于支付他们的医疗费用。

2.残疾人扶助社会救助体系也关注残疾人群体的需求。

政府会通过各种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援助等支持,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四、教育援助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教育援助主要是针对贫困家庭的子女。

政府会提供资助金、奖学金和减免学费等措施,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五、就业援助1.职业培训为了提高弱势群体的就业能力,社会救助体系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政府会组织各种培训课程,帮助他们掌握实用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

2.就业援助金对于就业困难的人群,社会救助体系还提供就业援助金,用于帮助他们渡过就业难关。

六、整体评估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需要不断进行评估和改进。

相关部门应该通过调研和统计数据,了解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并及时调整政策和措施,确保社会救助体系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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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社会求助体系分析一、社会救助、弱势群体的概念界定1.何为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指的是,国家和社会对无法定义务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者因天灾人祸造成生活困难、不能完全保障基本生活的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村民给予的接济和帮助。

这也是根据中国民政部有关部门的工作范围确定的定义。

亚洲发展银行的定义包括比较狭窄和比较宽泛的两种,狭义的社会救助是针对因为各种原因导致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依据预定的资格定义的标准和家计调查的结果,给予的最低水平的现金或实物帮助,以使其最低生活得到保障。

广义的指社会救助是针对因为各种原因导致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由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定的资格定义的标准,给予现金或实物的帮助,以使其最低生活得到保障。

本研究采用狭义,因为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真正发展成“安全网”,需要国家在正式的供给中发挥主导作用。

2.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保护概念辨析。

社会救助和其他一些制度安排,如社会保险一起,对公民提供保护,减少他们生活中的风险。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和社会保护(social protection)有一定的相同点,但并不完全等同,许多人认识上存在着误区,将它们混为一谈,本文将对相关概念进行辨析。

社会福利指保护公民福利的制度化的政府责任。

在许多国家中仅仅代表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社会保障制度(social security,英文原意为“社会安全”)作为制度主体,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服务、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等重要的制度则变成了“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从制度上被降低到福利制度的较为次要的组成部分。

尤其是当主要负责社会保险的劳动部被改组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之后,代表普遍性原则的、与工作历史相联系的社会保险得到加强,而主要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的其他福利和救助工作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和加强。

社会保障英语翻译“Social Security” 是社会政策研究中广泛应用的另一个概念。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两个核心项目之一(另一个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是针对现代社会中八种主要的收入风险,即疾病、老年、妊娠、工伤、残疾、失业、丧偶等。

由于在很多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体项目,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有时被作为同义词来使用。

3.弱势群体的界定及内涵。

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

前者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

从中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应当侧重从社会支持的角度考虑问题。

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分析,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四部分人:一是下岗职工,或已经出了再就业服务中心、但仍然没有找到工作的人。

这部分人群中,女工多、年龄大、知识层次和再就业能力较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是“体制外”的人,即那些从来没有在国有单位工作过,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以及残疾人和孤寡老人。

三是进城的农民工。

他们没有享受到城里劳动者的同等待遇,单位并没有按照《劳动法》为他们交纳各种社会保险。

他们有活干,但受歧视。

还有一部分是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

这部分人主要是从集体企业退下来的,当初退休时工资水平非常低,只有一百多元,加上各种补助也不过二三百元。

许多人原来的单位现在要么破产,要么奄奄一息,没人为他们交纳医疗等社会保险。

二、社会救助的原则从三个主要的方面看,在经合组织国家中,社会救助的指导原则都大同小异:第一,要保障最低生活;第二,待遇接受者没有足够的生活来源;第三,制度不鼓励长期依赖社会救助,鼓励受益者自立和脱离社会救助的帮助。

虽然这三个原则大同小异,但在实践中,有很多差异。

什么是要保障的最低生活,有些国家提出“合理的”、“适量的”,有些国家提出“有尊严”的生活。

具体定在什么标准,不同国家之间的差距非常大。

虽然所有的社会救助都要求待遇接受者没有足够的生活来源,但是对“来源”的解释有很大的差异。

社会救助属于“补救型”政策,原则上要求申请人穷尽所有可能的帮助资源,才可以申领公共救助。

但是,具体化起来,问题还是很多,如“可能的帮助”应该包括那些人,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

另外,就个人来说,哪些资源,在什么程度上可以排除在外,这甚至可以包括个人可以参加多少时间的工作,仍然有资格领取待遇等。

制度不鼓励长期依赖社会救助,鼓励受益者自立和脱离社会救助的帮助。

这一个原则已经被公开强调了半个世纪,但是,没有一个经合组织国家拿出了有效的办法实现这个原则。

所以限制待遇接受期的方法一般限于失业救助或对特殊类型群体的救助(如单亲家长),对一般性救助进行限制的国家不多。

就是对特殊群体的限制,政策是否成功也要取决与劳动力市场政策和就业政策是否成功。

三、江西省弱势群体社会求助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与不足近年来,江西省基本建立并完善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精减职工救济等社会救助制度,构建了一张覆盖全省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网。

保障了全省近300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其中城市低保对象9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50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55万人,精减职工救济对象3.5万人,社会救助覆盖面达到全省总人口的7%。

的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救助标准有所提高。

城市低保全省平均保障标准达到212元,月人均补助161元,其中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达到170元以上。

农村低保全省平均保障标准达到106元,月人均补助68元,新余市达到86元,九江市、南昌市、萍乡市、吉安市达到70元以上。

实施临时救助4.25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 250万元,人均救助1 000元,实施医疗救助70.09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73亿元,其中住院救助21.87万人次,发放住院救助资金6.71亿元,人均每次救助3 066元,最高救助额达到11万元。

开展了“光明·微笑”工程,为10 102名贫困患者免费实施了白内障手术,为185名贫困家庭的唇腭裂儿童实施了免费手术,实施了“爱心医疗救助”,对642名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免费手术治疗。

2.救助资金持续增长。

2009年,中央和省级共投入社会救助资金42.5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19.76亿元,比2008年增加2.63亿元,增长15.3%。

农村低保资金14.21亿元,比2008年增加4.86亿元,增长52%。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24亿元,比2008年增加2.34亿元,增长34%。

此外,2009年省级还新增安排了临时救助资金4 000万元,新增安排了三院工作人员补贴1 000万元,实现了零的突破。

各地也加大了配套资金落实力度,共安排配套资金5.05亿元,南昌、新余等地还超额配套了资金。

3.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低保整顿力度加大。

2009年,各地坚持低保动态管理年审制度,实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44万人次,占保障人数的18%,动态管理力度有所加大,调整人数较往年有所提升,进一步朝着“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水平有升有降”的方向迈进。

另外,全省普遍开展了低保疑似重复申请人核查活动,通过社会救助信息网进行信息比对,查找出重复申请享受人员1 537人,按社会救助政策严加处理,维护了低保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抚州、吉安、鹰潭、万年、樟树等地还开展了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新余市建立低保问责制度,吉安市对村干部亲属享受低保情况实行备案,九江市实行低保三级联审,吉州区实行低保听证制度,都是值得推广的。

4.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地积极开展星级敬老院评定活动,各地共评定三星级敬老院400余所,四星级敬老院200余所,申报五星级敬老院100所,占敬老院总数的43%。

通过星级敬老院评定活动,各地充分发挥星级敬老院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内务管理、发展庭院经济、提供人性化服务等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吉安市、宜春市、赣州市、萍乡市坚持全面推进敬老院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景德镇市、九江市、南昌市、抚州市敬老院建设管理进步幅度大,效果显现。

我们社会救助水平距离困难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低保提标提补工作任务还很重,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医疗救助水平相对于巨额医疗费用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低保规范化管理还任重而道远,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临时救助资金结余过多的现象还在一些地方存在,操作模式和救助程序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等等。

参考文献:[1]尼尔·吉尔伯特.21世纪初的社会保障[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2]正新.中国社会救助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3]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转型期慈善文化与社会救助[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4]钟仁耀.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5][美]托尔.社会救助学[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6]多吉才让.中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与实践[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7]郑邦才.西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8]江西省民政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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